【熱門】讀《尼爾斯騎鵝旅行記》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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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真讀完一本名著後,大家一定對生活有了新的感悟和看法,不妨坐下來好好寫寫讀後感吧。可能你現在毫無頭緒吧,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讀《尼爾斯騎鵝旅行記》有感,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熱門】讀《尼爾斯騎鵝旅行記》有感

讀《尼爾斯騎鵝旅行記》有感1

我非常喜歡讀書,一有空就會捧著書啃。這不,我又被一本《尼爾斯騎鵝旅行記》吸引住了。

這本書講了一個小男孩——尼爾斯被施了魔法,變成了一個小精靈,騎著自己家的雄鵝,飛上了藍天,和一群大雁生活在一起。讀著讀著,我彷彿也鑽到了書中,插上了翅膀,飛向了藍天,和一群大雁一起生活。“哇!太好玩,太刺激了!”

尼爾斯和雁群還去了厄蘭島、胡斯克瓦爾等我從沒聽說過、神祕而又好玩的地方。他們不僅到處旅遊,還經歷了很多困難:尼爾斯差點兒被狐狸斯理抓走、差點兒被燒焦,大雁阿卡遇上海豹、風雨、水災......這些遭遇雖然很驚險,但是尼爾斯在這次旅行中,懂得了在危難中該如何保護自己,在危難中還要盡力幫助別人......

讀了此文,我真想成為他們“探險隊”的一名成員,和他們一起旅遊、冒險,一起得到鍛鍊;

讀了此文,我有了做勤勞、細心、勇敢男子漢的決心;讀了此文,我又多了一個既能給我帶來快樂,又教我做人道理的好朋友。

我愛你——《尼爾斯騎鵝旅行記》!

讀《尼爾斯騎鵝旅行記》有感2

“他走上堤岸以後,又回過頭望著許多飛越大海的鳥群。所有的鳥都發出引誘的叫聲,只有一群大雁在他還能看見的時候一直默不作聲的向前飛著,直到消失在遠方。它們排列整齊,速度輕快,振翅強勁有力。男孩兒對飛走的鳥無比留念,他似乎盼望再次變成能夠跟隨一群大雁飛越陸地和海洋的大拇指。”

這就是《尼爾斯騎鵝旅行記》的結尾。尼爾斯告別了大雁,我也應該和尼爾斯、大雁以及書中一切動物“告別”了,但是樂意助人的尼爾斯,善良、堅強的大雁,熱愛自由的金雕,熱心腸的渡鳥巴塔基的形象,使我難以忘懷。

這本書是瑞典著名女作家塞爾瑪?拉格諾夫,這本書講述的是一名叫尼爾斯的小男孩常常欺負小動物,被小精靈變成一個跟大拇指一樣大、騎著雄鵝莫頓跟著一群大雁到處旅行,到了最後,他變成一位樂於助人、愛護動物的人。

我像從前的尼爾斯一樣,也曾經欺負動物。我經常去嚇唬貓,害的貓一見我就一溜煙躲起來了;我捉過蜻蜓,把他們折騰的半死,在毫不在乎的一腳踩死……

唉,我太不應該這樣了,因為動物是人類的好朋友,是大自然不可缺失的組成部分。比如貓頭鷹、蛇能幫助人們捕捉田鼠;蜻蜓、青蛙能幫人們捉害蟲;牛、馬、驢能為人們勞動……動物給人類帶來的好處真是說也說不完。

假如世上沒有動物,那將會是什麼樣哪!春天、鮮花怒放,卻沒有蝴蝶、蜜蜂傳播花粉;夏天、見不到青蛙、知了的歌聲了;小河裡也沒有了小魚小蝦的身影了,我們再也吃不到牛奶、蜂蜜了……啊!那將是一個可怕、冷清、寂寞、毫無生機的世界了!人類完全應該保護環境,給動物們一個安定的家園。

和睦相處、互相幫助、讓世界充滿愛,我們的生活才會更美好。

讀《尼爾斯騎鵝旅行記》有感3

這個假期,我再次閱讀了《尼爾斯騎鵝旅行記》這本書,讓我再次感到主人公的自信,同時也還原了一個深刻的道理。

本書主要講了一個叫尼爾斯的小男孩因為戲弄小精靈被小精靈變成了一個小人,意外的發現自己能聽懂動物說的話,於是坐在自家白鵝莫頓的身上,跟隨著大雁開啟了一場奇妙又驚險的旅途。一路上,雁群屢次遭受狐狸斯密爾的襲擊,尼爾斯次次都想盡各種辦法趕走斯密爾,於是收到了領頭雁阿卡的寵愛和其他大雁的歡迎,雄鵝莫頓也親切的叫他“大拇指”。

很快,雁群成功抵達終點,尼爾斯慢慢想家了,他要求阿卡帶他回家,阿卡欣然同意,帶領雁群送莫頓和尼爾斯回家。回到家後,尼爾斯發現爸爸媽媽因為找不到他而著急,顯得愈發衰老了,尼爾斯看到後,心疼的哭了,想衝上前讓爸爸媽媽看到自己,可是他不能。這個時候,爸爸媽媽看見雄鵝回來了,便想把它殺掉。這句話正好被尼爾斯聽見了,他知道,雄鵝沒命了。於是,他衝上去,大聲喊道:“爸爸,媽媽,不能殺雄鵝!”他突然發現,自己變回去了!

尼爾斯為什麼會變回去了呢?這是許多小讀者的問題,因為他們並不知道勇氣的本質。尼爾斯一路上都在為雁群無私奉獻,幫助雁群做了許許多多的事情,因為他樂於助人,所以他會變成人。那這又是為什麼呢?因為他勇敢,他堅強,他有勇氣去幫助雁群,所以他是這樣樂於助人。

記住一個道理:當你有勇氣去幫助他人的時候,你就要鼓足勇氣,用自己最大的力量讓他人得到你最好的幫助!

讀《尼爾斯騎鵝旅行記》有感4

我翻開了《尼爾斯騎鵝旅行記》,被書中描寫的瑞典風光和風俗人情、青少年良好的品德深深地吸引。我一口氣讀完了這本書。

這本書記敘了,頑皮的尼爾斯因為惡作劇惹怒小精靈,被變成小人兒,又騎在雄鵝莫頓的背上,隨著大去旅行。通過歷險故事表達了青少年應有的良好品德。從書中我知道了衝動是魔鬼,堅持是成功的前提、有付出就會有收穫,幫助別人也是幫助自己……

我想我是不是呢?平時,我受不了一丁點委屈。記得有一次,好朋友誤會了我,我倆就大聲地吵了起來,後來我們又動手打了起來,最後我倆一氣之下絕交了。過了幾天真相大白,我倆又和好如初了。

還有一次,媽媽要我練字,我度日如年的練習著,字好不容易好看了一些,可我卻已經想要放棄了,最後我真的不

練了。現在我才明白堅持的重要性。我有一次,因為別人的筆壞了,我把自己的筆借給他用了,結果我在期末考試中筆用不了了,他在我危難時刻伸出援手,他幽默地說:“你也救過我的呀!”。

我激動地合上了這本書,我希望我們可以通過努力擁有這些美好品質!

讀《尼爾斯騎鵝旅行記》有感5

在這幾個星期的努力下,我看完了《尼爾斯騎鵝旅行記》,深有感悟。

尼爾斯是一個欺負小動物,無惡不作的小孩,因為得罪小狐仙令自己變成了小狐仙,後來因為鵝莫頓要走,開始了旅行。最令我感人的故事,是勇救阿滿。有一隻又狡猾又貪吃的狐狸,叫斯密,在夜晚的時候,突然有幾聲大雁的叫聲,尼爾斯連忙跑過去看,可是莫頓並沒有帶他飛起來,又發現大雁阿滿被抓住了,於是便去追斯密,它越跑越慢,尼爾斯見離斯密不遠了,便撲上去,斯密一看是個小不點,便瞧不起尼爾斯。尼爾斯緊緊地抓住狐狸屁股的長毛,用腳尖鉤住後面的樹根,這時斯密想吃掉大雁,,尼爾斯使用全身力氣往後一拉,斯密防不勝防,被拉後幾步,尼爾斯讓阿滿先走......尼爾斯從一個調皮搗蛋的小孩變成了捨己為人的小孩,為了救大雁,既然不顧自己的生命危險,令大家重新認識了新的尼爾斯,這難道不值得我們學習嗎?我們應該學習尼爾斯。他十分勇敢,敢勇於跟比他大十倍的斯密競爭,為了朋友他能付出一切,他的善良可以讓自己繼續變小,但不會讓他的朋友受傷。尼爾斯是一個知錯能改的小孩,因為以前經常欺負小動物,所以小動物都不喜歡他,但是自從他愛惜小動物與把小動物當成朋友後,變成了受小動物歡迎的人,我們以後也要知錯能改。

知錯能改,捨己為人,樂於助人,愛小動物的尼爾斯身上的品質值得我們學習!

讀《尼爾斯騎鵝旅行記》有感6

一開啟《尼爾斯騎鵝旅行記》的目錄,詳盡奇妙的內容便深深地吸引了我。尼爾斯變小了,還能聽懂動物說話……一看到這些就知道這本書一定很奇妙。

本書的主人公是一個不愛學習、喜歡惡作劇的頑皮小男孩尼爾斯。由於他捉弄了一個小精靈而被變成小不點,並被家裡的大白鵝帶上高空,開始了一段奇異的冒險之旅。尼爾斯和他的雁群

夥伴不斷遭遇各種挑戰:奸滑的狐狸、凶猛的大鳥、黑壓壓的老鼠群……但經過這段神奇的旅行,尼爾斯變成了一個勇敢、機智、善良、樂於助人的好孩子。

讀完這本書,我認識了聰明、勇敢的尼爾斯。當他被幾個頑皮的孩子抓走時,並沒有慌張,而是勇敢地逃走了。當他走到一個山洞,靠著自己的聰明才智,幫助山羊趕走了狡猾的狐狸。他還幫助熊擺脫了獵人的追趕。尤其是他幫一隻受傷的小灰雁療傷,讓我非常敬佩。

經歷讓人成長,我們每一個人都要像尼爾斯那樣,經歷過一些事情後,變得優秀、堅強,戰勝全部困難。

讀《尼爾斯騎鵝旅行記》有感7

是誰拜託主人公去看一看可憐的老太太?老太太為什麼可憐?她的孩子是怎樣對待她的?我們應該怎麼對待自己的爸爸媽媽?

答:是母牛託尼爾斯去看一看可憐的老奶奶的,因為她的丈夫去世了,他一個人生活。她的兒女們都去外國了,沒人孝敬她。我要孝敬我的爸爸媽媽,聽他們的話。

讀《尼爾斯騎鵝旅行記》有感8

這本書是我哥哥送給我的`10歲生日禮物。這本書原是我大伯送給我哥哥的。

這本書的書名很有意思,引人遐想——《尼爾斯騎鵝旅行記》。

故事情節很吸引人。曾經有一個壞小孩叫尼爾斯,因無意觸怒了小精靈,而被小精靈施了魔法——變小了。他家裡有一隻鵝叫莫頓,跟了一群大雁去拉普蘭,尼爾斯也跟去了。在路上遇到了一隻叫密爾斯的狐狸。這隻狐狸因犯下大錯而被狐狸族的族長咬掉了一隻耳朵。這隻狐狸千方百計想吃掉大雁,卻屢屢被尼爾斯識破化解。路途上尼爾斯救了許多動物。最後他終於恢復原貌。

這次旅行,讓尼爾斯改掉了許多毛病,學到了許多優點,還增添了勇氣,助人為樂也成為了他的習慣。

隨著尼爾斯去旅行了一圈,我終於明白做人要勇敢,要勇敢地認識自己的缺點,勇敢地去改正。只要願意而且努力,缺點是會改掉的;我還明白為人要善良。俗話說得好:善有善報,惡有惡報。別人有難必須幫忙,這樣既可以增進友誼,又可以改變留給別人的老印象。

我也會成為像尼爾斯這樣的人的——一個善於改正缺點的人,一個不害怕困難的人,一個善良的助人為樂的人!

讀《尼爾斯騎鵝旅行記》有感9

在瑞典這個美麗的地方,有一位諾貝爾文學獎獲得者,她就是塞爾瑪·拉格洛夫。

在這位女作家的筆下,誕生了一個天性活潑好動的小男孩,他是誰呢?“瘦高個兒,鼻子兩邊長著不少雀斑,一頭淡黃色的頭髮。”這是書中對他外貌的描寫。對了,他就是尼爾斯。

整本書大概的內容還歷歷在目:尼爾斯因為捉弄小精靈而被變成了一個拇指大的小人,他騎上一隻叫莫頓的大白鵝隨著一群大雁飛向北方,進行了一場說走就走的旅行,一路上遭遇了各種各樣的挑戰,但都成功地化險為夷。最後,頑皮搗蛋的尼爾斯變得勇敢、善良、機智,獲得了小精靈的原諒,重新變成了人,回到了父母的身邊。

讀完書,我仔細想了想主人公尼爾斯的經歷。真覺得他似乎進行了一場說走就走的旅行,整個過程既危險又精彩,既漫長又有趣,這次旅行的到來是突然的,是令人意想不到的。但也正是因為這場旅行,原本生性調皮搗蛋的尼爾斯也漸漸地磨礪成了一個機智勇敢、善良助人的大男孩。

正是有了旅行,正是有了磨難,正是有了出乎意料的坎坷,正是經歷了這些之後,才出現了美麗與成功。古人說“寶劍鋒從磨礪出,梅花香自苦寒來”,“歲寒,然後知松柏之後凋也”都是為了告訴我們:一個人如果不經磨練,怎麼會取得勝利呢?

北歐峽灣

不錯,我們可以把人生看作是一場說走就走的旅行。有時,不會有一點時間讓你猶豫,不會有一點時間讓你遲疑,你必須堅定果斷。不然,就可能會錯過你旅行中的美麗風景,你人生中的成功。故事主人公尼爾斯在這一點上做得很好,在他變成小人後,他果斷地選擇了去旅行,正是這一選擇,才讓他改變了自己,讓他有機會重新變回男孩。

“長風破浪會有時,直掛雲帆濟滄海”,人應該要勇敢,應該勇往直前地奔跑,應該相信自己的選擇,一旦有了目標就堅持走下去。一個人如果具備決心、恆心、愛心、堅強之心,他就很有可能成功。

最後,祝願每一個變成小人的“尼爾斯”都可以獲得小精靈的認可,取得成功。

讀《尼爾斯騎鵝旅行記》有感10

這學期,王老師向我們推薦兩本書,其中我最喜歡《尼爾斯騎鵝旅行記》,我如飢似渴地看完了這本書,原來這本書講的是:尼爾斯玩皮透頂,特別喜歡凌虐小動物,結果被小狐仙變成像大拇指般大小。尼爾斯為了逃避動物們的追逐,爬到了家鵝的身上。沒想到家鵝神奇地飛上天,和大雁們一起旅行。於是尼爾斯開始了漫長而又危險的騎鵝旅行。

當尼爾斯在緊急關頭,表現的是聰明。我們身邊聰明的人,長大後未必能成就事業,但我們身邊一些在人們口中比較笨的人,也許有一天,能成就是事業。笨的人,更受老天的寵愛,希望你們能做到笨鳥先飛的精神。大家都知道愛因斯坦吧!他小時候被稱為“無可救藥的笨蛋”曾被學校開除,成人後又被人稱為學習的榜樣!愛迪生也是一個笨小孩,6歲才開始說話,可最後卻成了人人知曉的大發明家!一些幹出驚人成績的人都是一些智力平平的人,很少有聰明絕頂的人。一些人,總認為上天的安排一點也不公平,在臨死之前,說自己青少年時不該沉溺享樂,可現在來不及了。

我要告訴大家:意識到自己笨,正是聰明的開始;意識到自己笨,所以要努力,正是邁向成功的開始;意識到自己笨,所以要有轉心超常的努力,正式取得成功的開始;意識到自己笨,要心平氣和給自己足夠的時間和耐心,正是成為天才的開始!

讀《尼爾斯騎鵝旅行記》有感11

5釐米高的小人兒。無助之下,尼爾斯騎在雄鵝莫頓背上,認識了母雁阿卡,跟隨大雁阿卡的雁群去南方一個美麗的小島度過整個冬天。尼爾斯常常一個人偷偷地哭,因為他再也變不成人了,再也見不到父母了,每次他都安慰自我堅強些,不要害怕,事情總會過去的。

就這樣,尼爾斯跟著阿卡的雁群越走越遠,一路上,他們歷盡了千辛萬苦,破壞了狐狸斯密爾斯的許多詭計,從強盜山逃出來,尼爾斯差點被國王銅像踩扁,幸虧木偶幫忙了他,還有打敗了灰田鼠兵團,救了小松鼠……他們經歷了很多事情,克服了重重困難,最終到了拉伯蘭。它們看到了美麗“鶴之舞”,周遊了瑞典全國,飽覽了祖國修;秀麗的風光,親歷了祖國的歷史地理、人文掌故,並從他的動物朋友們身上學到了許多東西,逐漸改正了自我淘氣調皮的缺點,培養了勇於捨己,助人為樂的優秀品質。一路上,小動物們都聽聞他的大名,什麼事都找小人兒尼爾斯了。時光悄悄地溜走,轉眼間尼爾斯和阿卡雁群在一齊兩年了,由於尼爾斯的心變得善良了,當他重返家鄉時,不僅僅恢復了原形,並且成了一個機智、勇敢、善良、樂於助人、富有職責感而又勤勞的男孩子。

再也不是以前那個淘氣、貪玩、愛捉弄人的尼爾斯了。可他再也找不到阿卡雁群了,再也聽不懂動物的語言了,這神奇歡樂的旅行成了他一生中最完美的回憶。

讀《尼爾斯騎鵝旅行記》有感12

這本書是媽媽借給我看的。當時我還不想看,看了幾章後我就覺得非常好看。

這本書的主人公就是——尼爾斯。尼爾斯小時候不好好學習,還常常說小動物的壞話。有一天,他被一個小精靈施了魔法。成了一個和大拇指一樣大的小人。於是,他就跟隨著大雁經歷了很多事情。有狡猾的狐狸,凶猛的大熊等······他回來後,成了一個愛學習、不說小動物壞話的人。

我從這裡面學到了:要好好學習。就像長歌行的:“少壯不努力,老大徒傷悲”,如果小的時候不好好學習,長大就會唉聲嘆氣地說:“唉,都怪小時候不好好學習啊!”我還學到了一定要關愛身邊的人,從關愛老師、同學做起。這樣你交朋友,別人也會喜歡你、愛上你的。還有就是,我還學到了知錯能改。尼爾斯變成小人前總是不好好學習,還常常說小動物的壞話。可是他變成小人後,他既好好學習,又會關愛小動物們了。我喜歡尼爾斯知錯能改的好品質。我也很喜歡這本書。

讀《尼爾斯騎鵝旅行記》有感13

天空灰濛濛的,雨不停地下著。雨天讀書是很愜意的。我靠在窗戶邊,主人公尼爾斯的形象,不時在我腦海中浮現。

之前的尼爾斯不愛讀書,喜歡捉弄小動物,因此家裡的雞鵝貓牛都遭了殃,所有的小動物都討厭他。在一個春天的早晨,他在捉弄一個小狐仙時被施了法術,變成了一個拇指大的小人兒。可更糟糕地還在後面,尼爾斯一不小心被一隻家養的大白鵝帶到天空飛翔,加入了大雁的遷徙旅程,橫飛了整個瑞典。途中,小人兒經歷了許多事情:他和大雁們打敗了狐狸;他跌進熊窩,用一根火柴救了自己……當我讀到尼爾斯為不讓雄鵝為他而失去生命,寧願不回家解除咒語,變成正常人這段時,我的眼眶溼潤了。他是那樣的勇敢而且重義氣,這是多麼優秀的品質呀!

與尼爾斯相比,我覺得自己很渺小。我只顧及自己的感受,幫忙也只幫些小事情,更別說幫助一些小動物了,尼爾斯知道後肯定會責怪我,動物也是有感情的,你幫助了它,它也會報答你。我知道自己錯了,今後一定為大自然增添一份彩。

從這本書中,我不僅學習了尼爾斯優秀的品質,還領悟到:人與人,人與自然要和諧相處。

多讀一本好書,就好比在自己腳下多放一塊磚,可以比別人看得更遠。讓我們多閱讀些好書,將世界的風采盡收眼底。

讀《尼爾斯騎鵝旅行記》有感14

如果你無意中發現了一隻還沒一個巴掌大、面容蒼老、臉上佈滿皺紋的小精靈,千萬別惹怒他,否則你就會變成一個和他一樣大小的人了!你可別不信,因為尼爾斯就有這樣的奇遇。

尼爾斯是一個又調皮又不愛學習的“壞孩子”,變成小人以後,為了不讓大白鵝莫頓和大雁一起飛走,他緊緊抱住了莫頓,因此被帶上了天空,開始走南闖北。他遇到了許多事,也結交了很多朋友,最終和父母團聚,也恢復了原型……

這本書令我印象尤為深刻的地方不是尼爾斯變小,不是尼爾斯的奇遇,也不是最後的結局,而是旅行途中一直飛在大雁前面的領隊阿卡。一開始讀到阿卡說莫頓不自量力,聽到尼爾斯是人時要趕他走,覺得阿卡未免太冷酷無情了。但回過頭來想,阿卡所在的雁群以前肯定遭到人們的射殺,要不怎麼會一談到人類,阿卡就“猛然後退了三步,其他的大雁退得更遠,他們都伸長了脖子,暴怒地朝尼爾斯鳴叫起來”,他們的這種反應歸根究底還是人們的錯。大自然裡原本就需要各種物種存在,不應該隨便射殺,動物也應該快樂地生活在這個美麗的世界上。

阿卡的領導能力也讓我非常佩服。灰老鼠侵犯黑老鼠統治的城堡時,雁群都想跟著阿卡去救援,但阿卡卻說:“附近村莊多,你們跟著,定會遭到射殺。我和尼爾斯一起去,反而好行事。”她用一個簡單的理由告訴雁群,也告訴人們“人多未必力量大”。她答應的事就一定會去幫忙,例如答應鸛鳥先生去拯救城堡,答應老山羊擊敗三隻狐狸。雖然這中間少不了尼爾斯和其他動物的幫助,但至少體現了她的“一諾千金”。在生活中,我們人類也許都及不上這些動物,也許作者塞爾瑪·拉格洛芙就是照著人來寫將這些動物的。認識阿卡後,我覺得一個既有集體主義精神,又有領導能力的人,才是一個擁有正能量的人。

一個人,不一定機智靈敏,但只要做到“言必行,行必果”,相信你一定可以想出辦法。正如俗話所說“條條大路通羅馬”,解決問題的方法有很多種,只要你願意去思考,總會有辦法的。

看完我的感想後,你是不是迫不及待想翻開這本書?要想了解更多,就請開啟這本《尼爾斯騎鵝旅行記》吧!

讀《尼爾斯騎鵝旅行記》有感15

調皮搗蛋、不愛學習的小男孩尼爾斯,因為捉弄了一個小精靈,反而被小精靈用魔法變成了一個拇指大的小人兒。家中的大白鵝莫頓想跟天上的大雁一起飛走,尼爾斯為了不讓它飛走,就緊緊地抱住大白鵝的脖子,由此被帶上天空,開始走南闖北,周遊各地。

一路上尼爾斯都看到了什麼呢?他有沒有遇到危險?他最後有沒有恢復人形了呢?

我沿著書中的尼爾斯的足跡,感受著他因為調皮搗蛋而被小精靈變成小人兒的沮喪和害怕;在飛行途中,為救大雁和狐狸斯密爾勇敢搏鬥,被大雁接受而流下的快樂的眼淚;在大海之中的波浪驚天;因為沒有帶錢,而沒有拯救出那些受到詛咒和懲罰的海底城市的人們產生的懊惱;在礦區幫助奧薩……終於,尼爾斯又回到了自己的家鄉,重新變成了一個英俊的小男孩。

我慢慢地合上了書,長長地舒了一口氣。

原來,並不是調皮搗蛋,欺負別人的就是強者,當一個人以欺負別人來體現自己強大的人,其實他本身就是一個弱者,因為當他遇到危險和困難的時候,別人只會袖手旁觀,也沒有一個人會真心得把他當朋友。只有一個寬容、勇敢,儘自己最大力量來幫助別人的人,當他遇到困難和危險的時候,別人才會幫助他。

因為尼爾斯承認並改正了錯誤,在旅途中處處幫助別人,所以他才會在大雁的幫助下回到家鄉,恢復了人形。

這就是《尼爾斯騎鵝旅行記》告訴我們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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