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尼爾斯騎鵝旅行記》有感 (彙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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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完某一作品後,大家對人生或者事物一定產生了許多感想,不妨坐下來好好寫寫讀後感吧。到底應如何寫讀後感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讀《尼爾斯騎鵝旅行記》有感 ,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讀《尼爾斯騎鵝旅行記》有感 (彙編15篇)

讀《尼爾斯騎鵝旅行記》有感 1

前幾天,我讀了一本書,名字叫做《尼爾斯騎鵝旅行記》。書裡說的是:有一個男孩變成小人和大雁一起去旅行,它們幫助了許多小動物,小人(男孩)幫助了猩猩,還有一隻小灰雁也跟著大雁一塊飛行,它們飛過大海,小灰雁看見它的家鄉,它還有2個惡毒的姐姐叫珍文妮和…男孩回到家發現比以前長的還高。

這個故事就結束了!

我的感想:人和動物和諧相處,不要忘了幫助小動物。

讀《尼爾斯騎鵝旅行記》有感 2

那時的我從沒想過會在今天回憶起那段日子,畢竟從來沒有一件事能夠讓我從一首歌中完全回憶起來;300字作文我想這個理由我不接受。媽媽,您放心吧,我一定好好學習。有一天早上,由於睡過頭,爬起來時鬧鐘已經七點十五分了,立即洗臉刷牙,再看鬧鐘,已經二十五分了,看來早飯來不及吃了,我靈機一動,對媽媽說:“媽媽,我想到學校裡吃早飯;《尼爾斯騎鵝旅行記》寫了一個不愛學習、喜歡惡作劇的頑皮小男孩尼爾斯歷險的故事。他的家住在瑞典南部,父母都是善良、勤勞卻十分貧困的農民他不愛讀書學習,調皮搗蛋,好捉弄小動物。一天,尼爾斯的父母上教堂去了,他在家裡因為捉弄了一個小精靈,而被精靈用妖法變成一個拇指大的小人。正在這時,一群野鵝空中飛過,家中一隻雄鵝也想展翅跟隨野鵝飛行,尼爾斯為了不讓雄鵝飛走,緊緊抱住鵝的脖子,到拉普蘭去旅行,最後終於變成了人,和家人團聚了。

我認為我們的條件並不差,就是沒有經歷過那樣的奇遇,但是我們可以養些小動物,細心照顧它們,能喚起你心中的那份愛心,讓你周圍的人與動植物感受到愛的力量。更讓我欽佩的是雄鵝莫頓的那種不怕輸的恆心,我們也需要恆心,才能把事做好。

《尼爾斯騎鵝旅行記》真是一本教育人思想品質的好書。

讀《尼爾斯騎鵝旅行記》有感 3

去年暑假的時候,老師說要寫讀後感,媽媽就在書店給我買了幾本童話書,其中我覺得最意義的就是《尼爾斯騎鵝旅行記》這本書。

故事中尼爾斯最初是一個“壞”孩子,他調皮搗蛋,不愛學習,總是喜歡捉弄其它的小動物。由於他捉弄一個小精靈而被懲罰,變成了一個拇指大的小人兒,並被家裡的雄鵝莫頓帶上高空,接著跟著雁群開始了一段奇幻之旅。

一路上,尼爾斯幫助雁群擺脫災難,與一心想吃掉大雁的狐狸斯密爾做鬥爭;幫助黑老鼠奪回家園,幫公羊除掉敵人,幫助大學生找回書稿等等。他在幫助別人的同時,自己也遭遇了重重劫難,不幸落到烏鴉手裡,差一點被熊吃掉,被賣到斯康森公園,與雁群失散……最後,尼爾斯終於回到了家變回了原形,見到了爸爸媽媽。經過這次旅行,尼爾斯不畏懼、不退縮,靠自己的聰明才智和朋友們的幫助下,解決了很多問題,每次都化險為夷。

讀完尼爾斯的故事後,我們都應該學習尼爾斯身上這種博愛精神。從關愛親人開始,進而關愛身邊的老師、同學、朋友或者陌生人。當這種行為成為一種習慣,不管走到哪裡都能結交到好朋友,也能得到別人真誠對待。

讀《尼爾斯騎鵝旅行記》有感 4

暑假裡,我讀了瑞典作家塞爾瑪·拉格洛夫的代表作——《尼爾斯騎鵝旅行記》。

這是世界文學上第一部獲得諾貝爾文學獎的童話。這個童話故事主要講的是一個十四歲名叫尼爾斯的小男孩因為調皮招惹小精靈,結果被小精靈變成了小拇子大小的人兒。後來,又和家鵝馬丁與野鵝群一起開展了段刺激的旅行。一路上,各種麻煩層出不盡,幸好有尼爾斯、馬丁和野鵝群,讓這些麻煩都迎刃而解了,這也是讓尼爾斯改變的關鍵原因。經過這次奇異的冒險之旅,他由一個調皮愛捉弄人的壞孩子變成了一個善良、勇敢、樂於助人、的好孩子。而他也變回以前的大小了。歷史曾經有過這樣一個故事:孫權勸呂蒙進行學習,可是呂蒙卻總以事務繁忙為藉口。因為知識的積累不足,也導致呂蒙在處理軍務的過程中力不從心。後來,呂蒙終於意識到了自己身上存在的不足,他開始努力學習,最終才幹和謀略與往日相比有了極大的進步。這就是大家所熟知的“士別三日,當刮目相看”。

尼爾斯和呂蒙的故事都告訴了我們:每個人的身上都會存在不足之處,但是我們要願意付出行動進行改變,最終才能成為一個更好、更優秀的人。

讀《尼爾斯騎鵝旅行記》有感 5

這本書是我哥哥送給我的10歲生日禮物。這本書原是我大伯送給我哥哥的。

這本書的書名很有意思,引人遐想——《尼爾斯騎鵝旅行記》。

故事情節很吸引人。曾經有一個壞小孩叫尼爾斯,因無意觸怒了小精靈,而被小精靈施了魔法——變小了。他家裡有一隻鵝叫莫頓,跟了一群大雁去拉普蘭,尼爾斯也跟去了。在路上遇到了一隻叫密爾斯的狐狸。這隻狐狸因犯下大錯而被狐狸族的族長咬掉了一隻耳朵。這隻狐狸千方百計想吃掉大雁,卻屢屢被尼爾斯識破化解。路途上尼爾斯救了許多動物。最後他終於恢復原貌。

這次旅行,讓尼爾斯改掉了許多毛病,學到了許多優點,還增添了勇氣,助人為樂也成為了他的習慣。

隨著尼爾斯去旅行了一圈,我終於明白做人要勇敢,要勇敢地認識自己的缺點,勇敢地去改正。只要願意而且努力,缺點是會改掉的;我還明白為人要善良。俗話說得好:善有善報,惡有惡報。別人有難必須幫忙,這樣既可以增進友誼,又可以改變留給別人的老印象。

我也會成為像尼爾斯這樣的人的——一個善於改正缺點的人,一個不害怕困難的人,一個善良的助人為樂的人!

讀《尼爾斯騎鵝旅行記》有感 6

我一直喜歡讀關於動物的書,當我看到《尼爾斯騎鵝旅行記》時,它的書名就吸引了我。

在書中,尼爾斯剛開始是一個調皮搗蛋的男孩,特別喜歡欺負小動物,後來因不停地捉弄精靈,被變得只有拇指那麼大,不小心與鵝和大雁開始了空中之旅,一路上經歷重重困難,慢慢地尼爾斯的性格發生了巨大的變化,還成為了動物們的朋友。

看著尼爾斯與動物們的故事,我想:人為什麼就不能好好對待動物呢?據我所知,在日本有一個節日叫“殺海豚節”,每到這個節日,當地漁民要真得到海邊去殺死許多海豚。當我知道這件事時,我的心都碎了,人怎麼可以做出這樣的事?地球上每一個生物都是平等的,人和動物應該在地球上和諧相處,既然我們人類更聰明,那我們更應該用我們的聰明才智想想怎樣去保護動物,而不是怎樣去殺害動物呀!

我非常喜歡動物,不忍心殺死每一個動物,在我眼裡,每一個動物都是可愛的,沒有好壞,哪怕是一條毛毛蟲。

記得小時候,有一個暑假我和媽媽去了溫哥華,媽媽的幾個好朋友請我們吃飯,點菜的時候,還特意點了一道魚翅,當我看到用新鮮的鯊魚的魚鰭做得魚翅端上來時,我立刻為那條鯊魚感到傷心,本來快快樂樂地在水裡遊,幾分鐘之後就為一道菜喪了命,這都是人類的過錯!我當時是死也不吃這道菜,我還反覆告訴那幾位阿姨,不應該吃魚翅,因為我再也不想讓一條可愛的鯊魚就為了滿足幾個人的一頓飯而失去自己的性命。

回家之後,我還在心裡向鯊魚道歉,我希望天上的鯊魚知道:“我不是故意的,我不會再有下一次了,不,是我們人類不會再有下一次了!”我一邊想,一邊深深地嘆了口氣,因為我知道,我們人類還會有下一次。

動物給這個世界帶來活力,讓地球變得豐富多彩,我希望我們都和動物成為好朋友,一起幸福地生活在這個美麗的藍色星球上。

讀《尼爾斯騎鵝旅行記》有感 7

尼爾斯他以前是一個不愛學習,喜歡欺負小動物的,自從他變成小精靈以後,就覺得一切有了變化,他發現從媽媽的箱子走到椅子那需要走很長的路,他還發現椅子變高了,她這才知道這全是小精靈施了魔法之後的情景,出了門以後的尼爾斯被動物們一發現,就是一頓痛罵,尼爾斯為了不讓家鵝跟大雁們一起飛,結果還是沒攔住家鵝,卻跟著家鵝一起飛上了那廣闊的藍天,尼爾斯就這樣騎著家鵝經歷了很多冒險的旅行!原先愛欺負動物的尼爾斯,現在不但不欺負動物,還學會了保護動物們;原先不愛學習的他,現在卻自己主動學習……大雁們被他感動的還說,他們願意犧牲自己的生命,把自己的生命傳給尼爾斯……

我覺得作者是一個喜歡小精靈和一些魔法故事,才寫的這本書,我想學尼爾斯的優點就是他知錯就改,他的缺點是,他以前不愛學習卻總去捉弄小動物們,一學習就犯困,這樣的話以後就不能考好成績,而且還老讓爸爸媽媽生氣,這樣很不好。我要學習優點喲!

讀《尼爾斯騎鵝旅行記》有感 8

最近 , 在同學的推薦下 , 我讀了一本名叫《尼爾斯騎鵝旅行記》的書。

這本書是瑞典的女作家賽爾瑪·拉格洛芙寫的這本書主要寫的是 : 一個不愛學習 . 調皮搗蛋 . 喜歡欺負小動物的男孩尼爾斯 , 被小精靈變成了一個只有拇指大的小人後 , 和雄鵝莫頓及一群大雁一起去旅行。回到家後 , 他改正了以前的缺點 , 變成了一個勇敢 . 善良和樂於助人的孩子。

和以前的尼爾斯那樣 , 我也曾經經常欺負小動物 : 把捉到的蜻蜓摘去翅膀 , 然後毫不內疚的一腳踩死 ; 去嚇樓道里的貓 , 貓一看到我就不敢出來。唉 , 我真不該那麼做。動物是人類的朋友 , 比如 : 貓頭鷹 . 蛇 . 青蛙等可以為農民伯伯消除田鼠和害蟲 ; 牛 . 馬 . 驢等可以為人民勞動 ; 狗不但是人們真誠的朋友還可以幫助警察破案……動物的好處真是說也說不完。

如果這個世界沒有了動物 , 那將會是什麼樣啊 : 春天 , 花朵不再盛開 , 因為沒有蝴蝶 . 蜜蜂幫它們傳播花粉 ; 夏天我們再也看不到蜻蜓優美的舞姿了 , 我們再也沒有蜂蜜 . 牛奶吃了。小溪裡再也沒有小魚 . 小蝦它們那活潑的身影了。那將是個荒涼 . 孤寂 . 清冷 . 沒有生氣的地球。然而 , 不單單地球沒有了生氣 , 人們也很難在地球中存活。像啄木鳥 , 如果沒有啄木鳥為我們消滅樹上的蟲子 , 那會有多少大樹消失了。而這一切又是環環相扣的 : 啄木鳥吃掉樹上的蟲子→人們大量砍伐樹木→森林迅速減少→啄木鳥大量死去 , 結果就是樹木大量減少 , 地球沙漠化日夜嚴重 ; 還有像兔子和松鼠等小動物覓食時為植物散播種子 , 植物則為人類淨化空氣。可現在是 : 它們為植物散播種子→人們捕殺小動物→植物無法散播種子→植物大量減少 , 結果是臭氧層不斷地被破壞 , 人們無法呼吸到新鮮的空氣 , 那將是多麼嚴重的後果啊 !

從今天開始 , 我要愛護小動物 , 保護環境 . 像尼爾斯一樣 , 做一個大自然的保護者。

讀《尼爾斯騎鵝旅行記》有感 9

《尼爾斯騎鵝旅行記》這本書講的是一個頑劣調皮,愛搗蛋的孩子尼爾斯,他居住在瑞典南部的一個小村莊。因為得罪了小精靈,再加上他平時經常欺負小動物,就被小精靈變成了只有拇指那麼一點大,又通獸語的小人兒。他騎著自己家的大雄鵝莫頓,跟隨大雁阿卡的雁群在飛往拉普蘭的途中,周遊了瑞典全國,飽覽了祖國秀麗的風光,親歷了祖國的歷史地理、人文掌故,並從他的動物朋友們身上學到了許多珍貴的品質。當他重返家園時,他不僅恢復了自己原來的樣子,而且變成了一個有責任心,有愛心,勇敢,樂於幫助人的好孩子,

尼爾斯騎著雄鵝莫頓,跟著大雁阿卡的雁群飛往拉普蘭的途中,發生了許許多多驚險刺激的故事:深夜遇險,救松鼠,救雄鵝,遇見黑老鼠和灰老鼠,鶴之舞表演大會,狐狸追蹤等等。幾乎每一次都是尼爾斯用自己的智慧和勇氣使自己或幫助朋友逃離危險的,在幫助別人的過程中,尼爾斯漸漸明白了責任心,愛和友情,這讓他與動物們做了朋友,最終回到了家。

塞爾瑪·拉格洛芙寫這本書就是要告訴我們這些孩子:要保護動物,熱愛大自然!

我想,我們還要學習尼爾斯的精神:在身處逆境的時候,要保持冷靜,克服恐懼的心理,以智慧應對危機,並在一次次的磨鍊中成長,變得勇敢,並改掉以前的缺點,變成一個好孩子。

讀《尼爾斯騎鵝旅行記》有感 10

如果你無意中發現了一隻還沒一個巴掌大、面容蒼老、臉上佈滿皺紋的小精靈,千萬別惹怒他,否則你就會變成一個和他一樣大小的人了!你可別不信,因為尼爾斯就有這樣的奇遇。

尼爾斯是一個又調皮又不愛學習的“壞孩子”,變成小人以後,為了不讓大白鵝莫頓和大雁一起飛走,他緊緊抱住了莫頓,因此被帶上了天空,開始走南闖北。他遇到了許多事,也結交了很多朋友,最終和父母團聚,也恢復了原型……

這本書令我印象尤為深刻的地方不是尼爾斯變小,不是尼爾斯的奇遇,也不是最後的結局,而是旅行途中一直飛在大雁前面的領隊阿卡。一開始讀到阿卡說莫頓不自量力,聽到尼爾斯是人時要趕他走,覺得阿卡未免太冷酷無情了。但回過頭來想,阿卡所在的雁群以前肯定遭到人們的射殺,要不怎麼會一談到人類,阿卡就“猛然後退了三步,其他的大雁退得更遠,他們都伸長了脖子,暴怒地朝尼爾斯鳴叫起來”,他們的這種反應歸根究底還是人們的錯。大自然裡原本就需要各種物種存在,不應該隨便射殺,動物也應該快樂地生活在這個美麗的世界上。

阿卡的領導能力也讓我非常佩服。灰老鼠侵犯黑老鼠統治的城堡時,雁群都想跟著阿卡去救援,但阿卡卻說:“附近村莊多,你們跟著,定會遭到射殺。我和尼爾斯一起去,反而好行事。”她用一個簡單的理由告訴雁群,也告訴人們“人多未必力量大”。她答應的事就一定會去幫忙,例如答應鸛鳥先生去拯救城堡,答應老山羊擊敗三隻狐狸。雖然這中間少不了尼爾斯和其他動物的幫助,但至少體現了她的“一諾千金”。在生活中,我們人類也許都及不上這些動物,也許作者塞爾瑪·拉格洛芙就是照著人來寫將這些動物的。認識阿卡後,我覺得一個既有集體主義精神,又有領導能力的人,才是一個擁有正能量的人。

一個人,不一定機智靈敏,但只要做到“言必行,行必果”,相信你一定可以想出辦法。正如俗話所說“條條大路通羅馬”,解決問題的方法有很多種,只要你願意去思考,總會有辦法的。

看完我的感想後,你是不是迫不及待想翻開這本書?要想了解更多,就請開啟這本《尼爾斯騎鵝旅行記》吧!

讀《尼爾斯騎鵝旅行記》有感 11

看了《尼爾斯騎鵝旅行記》的十二個故事後,我很有啟發,我覺得第五個故事——松鼠得救了,最好看了,因為松鼠是一種動物,我們不應該傷害他們,再說了,這裡面說的也是一隻剛生了孩子的松鼠。不過還好,尼爾斯.霍爾哥鬆還算有點愛心,原先他總是打小動物們,現在他變小了,終於有點愛心了。他幫小松鼠的媽媽從洞裡拿出了小松鼠,她們母子倆終於團聚了,看到這裡我很同情。因為,從幼兒園小班起,媽媽和爸爸就去張店幹活了,很少機會回來,現在總算回來了。

我最喜歡的人物是馬丁,身為一隻天鵝,他不但幫助尼爾斯,還很勇敢,重情義,類似關羽。馬丁還是有一隻理想的天鵝,其他天鵝都不想跟大雁去遷徙,可是馬丁卻不這麼想,他很想去遠航,去拉爾普斯,所以尼爾斯才在馬丁的背上跟他去旅行。馬丁也是一隻懂得知恩圖報的鵝,尼爾斯把他拖到水裡,救了馬丁的命,他為了回報,就把小魚給了尼爾斯,他還讓尼爾斯睡在自己的羽毛底下。

讀《尼爾斯騎鵝旅行記》有感 12

今天,我讀了一本書,它的名字叫《尼爾斯騎鵝旅行記》。

這本書寫了小男孩尼爾斯平時不聽爸爸媽媽的話,還欺負牲畜、家禽等小動物。一天早上,尼爾斯醒來後,發現自己被小精靈變成了拇指一樣大的人。尼爾斯騎上一隻正要和大雁一起飛往南方的大鵝,開始旅行。在旅途中,他得知只有和大鵝一起安全回家,才能變回原來的樣子。最後,尼爾斯歷盡困難回到了家,變回了原來的樣子。尼爾斯再也不欺負小動物了,反而對小動物們很好。

看完這本書,我懂得了做人一定要善良,不能欺負他人,要樂於助人,關愛身邊的人,這樣才能受到大家的歡迎。

有句話說得好,送人玫瑰,手有餘香。在我的`身邊,就有個非常關愛小動物的人。他每天都會給小貓餵食,也會給小貓搭建一個小窩。他還樂於助人,只要別人有困難,他都會去幫忙。儘管他在學校裡並不引人注目,但我們知道他是一個可以信任的人。有的人經常傷害小動物,每次見到小動物就打。新聞上就報道過大學生傷害小貓的事件。這樣的人殘害生命,行為暴力,他們應該受到法律的制裁。

我們應該像歸來後的尼爾斯一樣,關愛身邊的人和小動物。世界就變得更加和諧,人們也會變得更加快樂。

讀《尼爾斯騎鵝旅行記》有感 13

在署假裡,我讀了幾本書,比如:《鋼鐵是怎樣煉成的》、《日有所誦》、《尼爾斯騎鵝旅行記》,其中我最喜歡的一本童話書是《尼爾斯騎鵝旅行記》。

這本書主要講了一個小孩叫尼爾斯捉弄了一隻小精靈,被小精靈用魔法變成了一隻拇指大的小人,尼爾斯遇見了一群大雁,就跟大雁一起飛,當然尼爾斯是騎著一隻天鵝飛。尼爾斯、大雁和天鵝飛到了許多地方,也經歷了許多困難、挫折。但最後尼爾斯恢復了人形,從此以後尼爾斯就和他的爸爸媽媽生活在一起。

我覺得尼爾斯非常頑皮、淘氣。他沒有變成拇指大的小人時,他專門欺負小雞、小貓、小狗等比較弱小的動物,害得這些小動物們都躲著他。但是尼爾斯也遭到報應,他就被一隻有魔法的小精靈變成了一個拇指大的小人,這些小動物都看見尼爾斯變小了,它們就紛紛走過來欺負尼爾斯,我相信尼爾斯受到了這些小動物的欺負,他再也不敢欺負它們了。

我們班上就有一些高大的同學欺負一些比較弱小的同學,我覺得高大的同學應該保護弱小的同學,大家一起共同進退,為班級多做貢獻。

讀了《尼爾斯騎鵝旅行記》這本書,我覺得這本書告訴我們一個道理,那就是:我們要保護動物、植物,而且還要保護身邊需要幫助的人,這樣我們的家園才會變得更美好。

讀《尼爾斯騎鵝旅行記》有感 14

《尼爾斯騎鵝旅行記》的作者是瑞典的女作家——塞爾瑪拉格洛夫。她1909年獲得諾貝爾獎,1949年當選為瑞典學院院士。她的代表作有《尼爾斯騎鵝旅行記》、《耶路撒冷》、《一座貴族園的傳說》、《沼澤人家的女兒》等。

《尼爾斯騎鵝旅行記》講的是一名叫尼爾斯豪格爾森的調皮小男孩被變小,騎著鵝跟大雁一起環遊世界發生的一系列故事。其中“放鵝姑娘奧薩和他的弟弟小馬茨”和“在拉普人中間”這兩個章節我極其喜歡,因為這個故事極其感人。雖然奧薩為了尋找父親經歷了千辛萬苦,但是通過尼爾斯的幫助,她最終還是過上了幸福的生活。

我覺得尼爾斯的這次旅行對他非常有意義,讓他懂得了要愛護動物,也讓他受到了磨練。尼爾斯的父母就不會因他而煩惱了。

這是一本有趣的書,當然也很有道理,從大雪山來的大雁阿卡那裡,我知道了只有團結才能成功。從鶴之舞中,我知道了做壞事就會得到懲罰。

我喜歡《尼爾斯騎鵝旅行記》和她的作者,有機會我會再讀她其它的作品。

讀《尼爾斯騎鵝旅行記》有感 15

幾周前,老師向我們推薦了《尼爾斯騎鵝旅行記》這本書,讓人感觸很大。

這本書的主人公的名字叫做尼爾斯,是一個既頑皮又粗野的孩子,他不愛學習,是老師眼裡最懶惰的孩子,他還喜歡捉弄動物,拔他們的毛,揪他們的尾巴,幾乎所有的缺點都聚集在他的身上,搞得沒有一個人喜歡他。可是在和家鵝——莫頓一起進行了一次奇異的旅行,那次奇異的旅行使尼爾斯變化很大,他不再是那個既頑皮又粗野的孩子了,而是變成了勇敢、勤勞、珍惜朋友、樂於助人的孩子。

尼爾斯因為惹怒了小精靈而被變小了,拓本想到牛棚裡面去尋找小精靈,可是卻受到了許多動物的嘲笑,當尼爾斯這在苦惱的時候,天空中的大雁對著自己家的家鵝喊道:“跟我們一起來吧,一起飛向拉普蘭!”莫頓動心了,尼爾斯想:“如果爸爸媽媽回來看見一隻雄鵝不見了,一定會很傷心的。”尼爾斯邊這樣想,邊撲到了莫頓的身上,可使尼爾斯忘記自己已經變的像拇指般大小了,莫頓也剛好在那個時候起飛,就這樣,尼爾斯和莫頓開始了他們和大雁奇異的旅行。

他們在飛向拉普蘭的途中遇到了許許多多的事情,比如遇到了狡猾陰險的狐狸斯密爾,阻止了灰老鼠大軍的侵入,見到了一百年才出現一個小時的海底城市——威尼達……最後,尼爾斯回到了自己的家,並且最後終於變了回來。

這本書告訴我們只要你肯真心的幫助別人,別人也會真心的對待你,並且要知錯就改,這才不會被別人討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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