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異議申請書(集合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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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眼下的社會,需要使用申請的場合越來越多,申請書是我們提出請求時使用的一種文書。寫申請書時理由總是不夠充分?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執行異議申請書,歡迎大家分享。

執行異議申請書(集合15篇)

執行異議申請書1

申請人:何xxx,女,xxx年xxx月xxx日生,住所:xxx,現無業。

請求事項:請求不予強制執行。

事實和理由:

柴某訴王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經深圳市羅湖區人民法院與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兩審終審判決,於20xx年4月7日送達生效。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執行申請人所有的房產,剝奪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一、柴某與王某之間的借貸關係,申請人並不知情。

1、柴某訴稱王某於xxx年xxx月xxx日向其借得人民幣50萬元。申請人對此從不知情,王某亦未曾將該50萬元的任何部分用於申請人與王某的家庭共同生活。在申請人與王某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雙方均有固定工作、生活穩定,家庭成員身體健康,家庭生活不存在重大支出,也從未進行過任何大額投資行為,根本無需向柴某舉借如此鉅額債務。王某向柴某舉借債務並未告知申請人,亦從未將任何該款項用於家庭共同生活。

2、柴某僅僅憑藉一張存在重大瑕疵的欠條用來證明王某向其舉借50萬元債務,該事實認定亦存在模糊不清之處。

第一、柴某出借50萬鉅額款項,卻不知王某用於何處?以何種方式償還?柴某提供的用來證明王某欠其50萬的欠條,不僅金額單位無法認清,而且也沒有寫明還款期限、還款方式等必要條件,這與日常情理不符。

第二、柴某與王某之間一直存在曖昧關係,該欠條是柴志傑用以脅迫王某維持與其之間不正當關係的保證。所謂借錢一事,純屬子虛烏有。

第三、即便是王某主動給柴志傑出具了50萬的欠條,也應當視為王某對柴某的贈與行為,而該贈與行為在未實際交付之前,並未生效。

二、申請人與王某已與xxx年xxx月xxx日通過民政部門登記離婚,本案執行房產已合法分割屬申請人所有。法院“未審先判”,裁定執行申請人名下的該房產,剝奪了申請人依法應當享有的訴訟權利。

1、柴某與王某之間的'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的審理歷時1年5個月,而在此期間,柴某既未向申請人提起過任何訴訟,法院亦未將申請人作為共同被告或第三人讓申請人蔘加該案的審理。

2、申請人與王某已於xxx年xxx月xxx日通過民政部門登記離婚,本案執行房產已合法分割屬申請人所有。法院裁定強制執行申請人所有的房產,對於申請人來說,是“未審先判”,剝奪了申請人依法享有的訴訟權利。

綜上,申請人對本案執行提出異議,請求法院查明事實,維護申請人合法權益,不予強制執行。

  申請人:xx

  20xx年xx月xx日

執行異議申請書2

申請人:

註冊地:

住所:

x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原告)訴申請人企業借貸糾紛一案,經貴院缺席審理,做出(20xx)一中民初字第號終審判決,該判決已經發生法律效力並已進入執行程式。貴院依據(20xx)一中執字第號裁定書對申請人的銀行存款採取了凍結、劃撥措施,申請人認為原生效判決認定事實錯誤,侵害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特提出異議。

請求事項:

一、裁定中止執行(20xx)一中執字第號裁定書;

二、暫緩將已劃扣的申請人資金給付原告,以免造成申請人損失無法追回;

三、解封申請人已被凍結賬號,以免擴大申請人的損失。

事實與理由:

20xx年,申請人的公司銀行賬戶被採取了查封、凍結措施,部分款項被扣劃,對公司財產及商譽造成了極大損害。經到貴院瞭解,方知xx公司訴申請人企業借貸糾紛一案,經貴院缺席審理,做出(20xx)一中民初字第號終審判決,已進入執行程式,對此申請人深感憤慨,對該生效判決,提出異議與理由如下:

一、申請人從未向原告借過任何款項,申請人對於原告及向原告借款300萬元之事也一無所知。十多年來原告也未曾電告、函告或來人索要借款,申請人亦從未收到過原告的`催款通知或其它書面檔案。

二、申請人從未接到貴院關於本案件的訴訟文書及通知,對本案件的訴訟程式進展亦一無所知,法院在申請人沒有收到任何訴訟文書和通知的情況下徑直缺席判決是草率且錯誤的

申請人於二零零三年初搬遷至xx,且一直在此正常經營(整個辦公面積為1200米2,均為我公司所有),公司人員包括法人代表等均有公開辦公電話及手機號碼,公司在市內各個辦事機構均有常駐工作人員;企業資訊可以通過工商登記、網站查詢獲知,且申請人於近幾年內在xx開發了數個房地產專案,具備一定的市場知名度。原告只要意欲與申請人取得聯絡,則能通過上述多種途徑獲取通訊方式及地址;如果法院能盡通知義務,申請人沒有理由會對借款一事乃至訴訟一事一無所知。

三、原告所說的申請人向其借款的經辦人與申請人沒有任何關係,某人即不是申請人公司員工,申請人也從未委託過此人代理公司進行企業間借貸行為。

四、原告用於證明與申請人之“借款關係”的借條、發票、協議書只有影印件,不應作為裁判依據。原告提交的具有原件的《承諾書》中所載公章系偽造。故,在未經核實證據真實性且相關證據僅有影印件的情況下,未盡通知義務徑直缺席判決是違背常理及法律的

五、某人利用偽造的申請人公章,以申請人名義向原告借款的行為已經涉嫌詐騙,原告從其自稱的“借款關係”成立十多年以來從未向申請人主張債權,申請人有理由懷疑原告與某人合謀欺詐,申請人已經就本案情況向貴院提出調卷申請,並將向公安機關報案。

綜上,申請人認為原生效判決認定事實錯誤,現依據>第204條的規定,特申請貴院中止執行,以便查清事實,以保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申請人:

  日期:

執行異議申請書3

申請人:姓名xxxxx,性別xxxxx,年齡xxxxx,民族xxxxx,家庭住址xxxxx,聯絡電話xxxxx。

請求事項:要求解除對申請人所有的坐落在xxxxx市xxxxx小區xxxxx幢xxxxx號房屋的查封等強制執行措施。

事實和理由:杜xxxxx訴王xxxxx民間借貸糾紛案,貴院已作出判決並生效,但原屬於王xxxxx所有的坐落在xxxxx市xxxxx小區xxxxx幢xxxxx號房屋,已在前年即轉讓給申請人所有,有雙方買賣契約和公證書等證據為證,故現坐落在xxxxx市xxxxx小區xxxxx幢xxxxx號房屋已屬於申請人所有,貴院把該房屋仍當作王xxxxx財產予以強制執行是錯誤的`,嚴重侵犯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申請人特向貴院提出異議,要求解除對申請人所有的坐落在xxxxx市xxxxx小區xxxxx幢xxxxx號房屋的查封等強制執行措施,望依法予以准許。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請人:×××

  20××年××月××日

執行異議申請書4

申請人:樑xxxx ,男,漢族,20xx年7月1日出生,住武漢市後湖東方明珠32棟3單元xxxx 室,身份證號: xxxx.

申請人:王xxxx ,女,漢族,20xx年7月12日出生,住武漢市後湖東方明珠32棟3單元 xxxx室,身份證號:xxxx.

請求事項:申請人與楊烈綱、湯新泉、何素蘭和武漢瑞駿商務有限公司借款擔保糾紛一案,業經武昌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終結,現已進入執行程式。訟爭執行標的為位於武漢市後湖東方明珠32棟3單元1701室的房產一套,系申請人共同生活的最後一套居住房產,貴院的強制執行行為,剝奪了申請人的合法居住權利,特提出異議。

事實與理由:貴院受理楊烈綱與申請人樑黨生、王潔借款擔保糾紛執行一案並查封申請人的房產,貴院近日告知申請人貴院已經委託評估機構對該房產進行價格評估。申請人對此提出如下異議:

1、貴院所查封的房產是申請人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六條之規定:“對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賣、變賣或者抵債。”貴院對該房產進行價格評估,擬進行拍賣,明顯違反法律規定。同時,作為申人請人的王潔已懷孕5個月,預產期在20xx年5月份,如果貴院對申請人的房產進行查封、拍賣,那也是有違人道的。

2、貴院不對本案的第一被告(真正的債務人)湯新泉、何素蘭的房產進行查封、拍賣,而對作為擔保人的申請人的房產進行查封、拍賣也是不合情理的。

據此,申請人請求貴院立即停止評估、拍賣程式,以保障法律賦予申請人的合法生存的權利。

此致

武漢市武昌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xxxx

  20xx年01月20日

執行異議申請書5

申請人:____,姓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漢族,________人,務農,家住:____________。

玉山縣人民法院於____年6月25日作出了(____)玉執字第114號執行裁定書,將位於徐小燕名下的玉山縣東門花園農民安置地基陸直予以查封,損害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故對查封該處陸直地基中的兩直地基執行裁定提出異議。

申請人與徐小燕於____年9月30日就位於江西省玉山縣三清東路農民安置區第十一棟從東到西第3、4直達成了土地使用權轉讓協議書,徐小燕名下的該處兩直安置地基的使用權已轉讓給申請人,申請人於____年9月30日簽訂本協議的,當天支付了全部的'使用權轉讓款,該處安置地基使用權系屬於申請人,申請人也已在該處安置地基上建造了兩直四層的房屋。故貴院對該處地基進行查封,已嚴重損害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故申請人懇請貴院在查清事實後,切實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玉山縣人民法院

申請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執行異議申請書6

申請人:xxxxxxxx,女,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生,xxxx族,無職業,住xxxxxxxx市xxxx區xxxx路xxxx組

申請人與被執行人xxxxxxx系夫妻關係,貴院於xxxx年xxxx月xxxx日,在強制執行中將張x祥的銀行退休工資卡給予凍結,由於沒有生活費,現已造成我們二位老人無法正常生活。涉案生效的法律文書正予申請再審,對此,申請人認為,即使本案應該履行義務,該債務也是張xxxx個人之債,不應該侵害和剝奪申請人被扶養的權利和生活費用,貴院採用的這一強制執行措施,已嚴重違反法律規定,故請求立即依法解除凍結。

我國《民訴法》第二百四十三條明確規定:“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扣留、提取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收入。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費用。

第二百二十五條當事人、利害關係人認為執行行為違反法律規定的,可以向負責執行的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五條“人民法院對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所必需的生活費用,不得查封、扣押、凍結.....當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必需的生活費用依照該標準確定;”第三十一條“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凍結案外人財產的.....應當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凍結裁定.....”

根據上述相關規定,申請人既是利害關係人又是案外人更是其被執行人所扶養的`家屬。所凍結的工資卡額為1100元,工資收入為夫妻共同財產,如果按合理執行,申請人應享有的550元不應在執行之列,剩餘550元,還應在保留被執行人生活必須費用外,方可執行償還債務。

上述異議懇請貴院認真考慮,期望執法的同時不該違法,謝謝!

申請人:xx

  20xx年xx月xx日

執行異議申請書7

申請人:河南x置業有限公司

地 址:鄭州市金水區x號院x號樓東X單元

法定代表人: xX 職務:董事長

請求事項:

1、中止對鄭州市金水區x路西A7-2104、

A7-2105、 A7-2106、 A7-2109號四套房屋的拍賣。

2、解除對上述四套房屋的查封。

事實和理由

貴院在辦理周某某執行案時,查封了周某某僅在房管局辦理了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手續的四套房屋,並擬對上述四套房屋進行拍賣。由於申請人與周某某已解除人《商品房買賣合同》且房屋自始沒有向周某某交付,如果貴院拍賣該四套房屋將嚴重侵犯申請人作為房屋所有人的利益,申請人希望貴院執行庭立即中止拍賣行為並解除對上述四套房屋的查封。

一、上述房屋所有權自始歸申請人,不屬於周某某,法院雖有權查封,但無權拍賣

周某某於x年3月20日購買申請人開發的上述房屋四套,但房屋僅依照行政管理法的相關規定,僅辦理了《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手續,房屋並未交付,更沒有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這種合同備案只是一種行政管理手段,可以避免一房兩賣,但不具有物權變動的效力。合同備案不同與預告登記,更不同與權屬登記,預告登記僅具有準物權的效力,即物權效力待定,只有權屬登記才具有物權登記的效力。在買受人取得房屋權屬登記之前,如果買受人因《商品房買賣合同》違約導致出賣人解除合同的,則買受人的準物權效力消滅。本案中,周某某因《商品房買賣合同》違約而導致申請人解除合同,則本案四套房屋所有權一直都在申請人名下沒有變更,更不屬於周某某。因此,貴院查封的周某某僅辦理了《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房產,貴院雖有權查封,但無權拍賣。

《物權法》第九條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物權法》第十四條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自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時發生效力。《物權法》第二十條規定:當事人簽訂買賣房屋或者其他不動產物權的協議,為保障將來實現物權,按照約定可以向登記機構申請預告登記。根據上述法律規定,本案中,被查封的四套房屋並未進行物權登記,周某某尚未取得物權,《商品房買賣合同》被申請人解除後,房屋的物權仍在申請人名下,周某某自始至終未取得上述房屋的所有權。

二、周某某對申請人嚴重違約,申請人已於x年6月16日向其發出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通知,並於x年8月向金水法院提起了確認合同解除之訴

周某某在購買上述四套房屋時僅支付首付款4690775元,又向光大銀行銀行貸款465萬元後,由於資金鍊斷裂,出現“斷供”,致使光大銀行自x年2月份開始從申請人賬戶扣劃近100萬元保證金,而且該扣款行為還將繼續。由於周某某沒有償還能力,合同已經根本無法履行,根據雙方所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約定,申請人被迫於x年6月16日向其發出《解除合同通知書》,解除了與其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並x年8月22日向鄭州市金水法院提起了確認合同解除之訴。周某某也沒有在申請人發出解除通知三個月之內提出合同解除的異議,因此,上述四套房屋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解除從法律上已可以認定。目前,只是由於周某某不主動協助申請人到房地產管理局辦理《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解除手續,應房地產管理局的要求,申請人向法院起訴,以取得確定合同解除的《判決書》或《調解書》。

三、金水法院雖然預查封《商品房買賣合同》登記備案狀態下的上述四套房屋,但該房屋並不具備拍賣處分條件,貴院應中止拍賣程式,並解除對上述房屋的預查封措施

1、預查封與查封

最高人民法院、國土資源部、建設部聯合釋出的法發[x]5號檔案,即《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和國土資源房地產管理部門協助執行若干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創設了“預查封”司法限制制度。它是指對尚未在登記機關進行物權登記但又履行了一定的批准或者備案等預登記手續、被執行人享有未公示或者物權期待權的房地產所採取的控制性措施,即由人民法院制發預查封裁定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由國土資源、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預查封登記手續;待該房地產權屬登記完結時轉為正式查封。之所以創立預查封這樣一項制度,是因為被執行人對未經登記的物權或者預期物權享有的僅僅是一種受限或者期待利益,是否能夠成為完全的或者真正的權利主體,尚處於不確定的狀態。所以,參照房地產買售過程中的預告登記制度,經與國土資源、房地產管理部門協商,創立了該項制度。《通知》第十八條規定:預查封的效力等同於正式查封。即“預查封和查封在限制標的物轉讓的效力上應當是相同的”。在人民法院預查封期間,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處分預查封的財產,有關部門也不得辦理轉讓、抵押手續。

2、本案因周某某的嚴重違約行為,申請人已通知解除了同周某某所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周某某已不可能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法院對上述四套房屋的“預查封”也不可能轉為“查封”

《通知》第十六條:房屋權屬在預查封期間登記在被執行人名下的,預查封登記自動轉為查封登記,預查封轉為正式查封后,查封期限從預查封之日起開始計算。即在預查封期間,一旦房地產權屬登記在被執行人名下,則預查封就自動轉為查封。由於周某某的嚴重違約行為,申請人已於x年6月16日通過郵政局的特快專遞通知周某某解除了同她所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並於x年7月向法院提起確認合同解除之訴。申請人已不可能將上述四套房屋的權屬登記到周某某名下,不可能為周某某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法院對上述四套房屋的“預查封”也不可能轉為“查封”。

3、上述四套房屋所有權現在不屬於周某某,以後也不會屬於周某某,在以周某某為被執行人的案件中,該房屋不具備拍賣條件,法院應當中止拍賣程式,並解除對該房屋的查封

金水法院執行局在不知曉申請人同周某某解除四套房屋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情況下,因以周某某為被執行人的其他案件,預查封了周某某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上述四套房屋,防止周某某向其他人轉移合同權利,這並沒有錯誤,申請人不持異議。但法院執行局擬對這種預查封的房屋進行拍賣,該拍賣行為沒有法律依據,是違反《物權法》等相關法律規定的。如果法院在房屋預查封狀態下,拍賣仍屬於申請人所有的房屋,這種做法,將成為全國首例,應是違反法律規定。

4、法院依法可以通知申請人就《商品房買賣合同》解除後應退還給周某某的款項協助法院執行

目前申請人已同周某某解除了《商品房買賣合同》,周某某對上述四套房屋已沒有交付請求權和所有權轉讓請求權,周某某隻有對四套房屋《商品房買賣合同》後,針對已付購房款在申請人扣除相關款項後所剩餘款項享有請求權。

作為執行局只能依據申請人與周某某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而形成的周某某對申請人的債權,讓申請人協助執行應退還給周某某購房款,而不是執行屬於申請人所有的房屋。對於周某某所欠銀行貸款,應從周某某房款中退還銀行。由於申請人為周某某銀行貸款提供了連帶責任保證擔保,申請人已通知光大銀行解除《個人貸款合同》。餘下房款申請人在扣除周某某依法應對申請人承擔的損失(如申請人代周某某支付的銀行貸款、違約金等)後,可根據法院向我們送達的《協助執行通知書》,將應退給周某某的款項交予金水法院執行局指定賬戶。

對周某某的執行案件,法院可以通過這種合法的方式來要求申請人對周某某剩餘房款協助法院執行,而不是通過違法拍賣尚屬於申請人的房屋(僅有合同備案)來完成對周某某其他案件的執行。

本案中,申請人同意按法律規定的程式,對周某某的購房款在扣除銀行還款、申請人被扣的保證金及周某某違約金後,協助法院執行庭將剩餘全部款項交予金水法院,合法了結此案,維護周某某其他債權人的利益。

綜上,依據《民事訴訟法》及其他相關法律的規定,申請人作為案外人特向貴院提出明確的執行異議,請貴院立即終止此拍賣行為,解除對四套房屋的查封。

基於上述事實和理由,特向貴院提出異議申請。

此致

  鄭州市金水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xx集團·河南x置業有限公司

  x年 x月x 日

執行異議申請書8

申請人:何_,女,__年__月__日生,住所:_____,現無業。

請求事項:請求不予強制執行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20__)深___字__號裁定。事實和理由:

柴_訴王_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經深圳市羅湖區人民法院與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兩審終審判決,於20__年4月__日送達生效。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執行申請人所有的位於______的房產,剝奪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一、柴_與王_之間的借貸關係,申請人並不知情。

1、柴_訴稱王_於__年__月__日向其借得人民幣50萬元。申請人對此從不知情,王_亦未曾將該50萬元的任何部分用於申請人與王_的家庭共同生活。

在申請人與王_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雙方均有固定工作、生活穩定,家庭成員身體健康,家庭生活不存在重大支出,也從未進行過任何大額投資行為,根本無需向柴_舉借如此鉅額債務。王_向柴_舉借債務並未告知申請人,亦從未將任何該款項用於家庭共同生活。

2、柴_僅僅憑藉一張存在重大瑕疵的欠條用來證明王_向其舉借50萬元債務,該事實認定亦存在模糊不清之處。

第一、柴_出借50萬鉅額款項,卻不知王_用於何處?以何種方式償還?柴_提供的用來證明王_欠其50萬的欠條,不僅金額單位無法認清,而且也沒有寫明還款期限、還款方式等必要條件,這與日常情理不符。

第二、柴_與王_之間一直存在曖昧關係,該欠條是柴志傑用以脅迫王_維持與其之間不正當關係的保證。所謂借錢一事,純屬子虛烏有。

第三、即便是王_主動給柴志傑出具了50萬的欠條,也應當視為王_對柴_的贈與行為,而該贈與行為在未實際交付之前,並未生效。

二、申請人與王_已與__年__月__日通過民政部門登記離婚,本案執行房產已合法分割屬申請人所有。法院“未審先判”,裁定執行申請人名下的該房產,剝奪了申請人依法應當享有的.訴訟權利。

1、柴_與王_之間的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的審理歷時1年__個月,而在此期間,柴_既未向申請人提起過任何訴訟,法院亦未將申請人作為共同被告或第三人讓申請人蔘加該案的審理。

2、申請人與王_已於__年__月__日通過民政部門登記離婚,本案執行房產已合法分割屬申請人所有。法院裁定強制執行申請人所有的房產,對於申請人來說,是“未審先判”,剝奪了申請人依法享有的訴訟權利。

綜上,申請人對本案執行提出異議,請求法院查明事實,維護申請人合法權益,不予強制執行。

  申請人: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執行異議申請書9

異議人:方××,女,漢族,1963年×月×日生,住廣州市南沙區××路××大街××號,身份證號碼:440126××××××××2449,聯絡電話:/;

在申請執行人樑××與被執行人廣州南沙經濟開發區××實業發展公司,就(20xx)穗南法民一初字第141號民事判決書的強制執行過程中,貴法院誤將案外異議人的財產,即:位於廣州市南沙區南沙街××大道×號×號房產,當作被執行人的.財產予以執行。異議人依法提出本執行異議。

請求事項:

立即中止執行,並返還異議人的財產位於廣州市南沙區南沙街××大道××號××號房產。

事實與理由

異議人方××與被執行人廣州南沙經濟開發區××實業發展公司雙方於20xx年4月12日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約定被執行人將其位於廣州市南沙區××大道×××號×××房的房屋出售給異議人,異議人向其支付房款¥150,000元,20xx年5月8日,異議人已向被執行人付清全部房款。被執行人也已將上述房屋的鑰匙交給異議人,將該套房屋正式交付異議人使用。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十七條被執行人將其所有的需要辦理過戶登記的財產出賣給第三人,第三人已經支付部分或者全部價款並實際佔有該財產,但尚未辦理產權過戶登記手續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凍結;第三人已經支付全部價款並實際佔有,但未辦理過戶登記手續的,如果第三人對此沒有過錯,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凍結。

綜上所述,異議人是案外人,貴院將異議人的財產予以執行,明顯錯誤。特依《民事訴訟法》第202條的規定,提出異議,請立即中止對上述財產的執行,並執行迴轉,切實維護異議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廣州市南沙區人民法院

執行異議申請書10

申請人: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請求事項:解除對__________________商品房的查封。

事實與理由:

貴院因_______與______借款糾紛一案,查封了____________號商品房(以下簡稱商品房)申請人現對該查封行為提出異議,理由有以下三點:

第一,商品房的所有權歸屬於申請人。申請人與______在______市___________中心簽訂了編號為____________《商品房買賣合同》(以下簡稱合同),把商品房賣給____________.合同約定,____________應於合同簽訂當日支付首付款____________元,剩餘房款____________元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辦理銀行按揭;應____________要求,申請人同意____________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實付部分首付款36,362元,首付款餘款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承諾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付清;但____________在約定的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期時,未能支付首付款餘款____________元,且未辦理銀行按揭,此後____________下落不明至今。雖然該房屋已經備案,但沒有辦理產權登記。《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明確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據此可以得出,該房屋的所有權沒有發生轉移,仍然屬於申請人,是申請人的合法財產。

第二,申請人依據合同中約定的仲裁條款,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合肥仲裁委員會依法缺席審理了此案,並以____________號裁決書裁定解除合同。

第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的規定》第二百二十條明確規定:“被執行人購買需要辦理過戶的第三人的財產,已經支付部分或者全部價款並實際佔有該財產,雖未辦理產權過戶登記手續,但申請執行人已向第三人支付剩餘價款或者第三人同意剩餘價款從該財產變價款中優先支付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凍結。”在____________與____________借款糾紛一案中,____________作為申請執行人,並未向____________支付剩餘價款;____________也不同意從該財產變價款中優先支付。因此,貴院不能對____________的商品房進行查封。

基於以上兩點理由,申請人認為,貴院對商品房的'查封行為是錯誤的,損害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申請人特提出異議,請求貴院解除對商品房的查封。

此致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請人: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執行異議申請書11

申請人:xxx,住所地安徽省x市xx 法定代表人:x,xxx_請求事項:解除對xxxxxxxxx_商品房的查封。

事實與理由:

貴院因x_與xx借款糾紛一案,查封了xxxxxx_號商品房(以下簡稱商品房)申請人現對該查封行為提出異議,理由有以下三點:

第一,商品房的所有權歸屬於申請人。申請人與xx_在x市開xx_中心簽訂了編號為xx《商品房買賣合同》(以下簡稱合同),把商品房賣給xx.合同約定,xx應於合同簽訂當日支付首付款105,453元,剩餘房款240,000元於xx年1月31日前辦理銀行按揭;應x_要求,申請人同意xx在xx年1月31日實付部分首付款36,362元,首付款餘款69,091元xx_承諾在xx年12月28日前付清;但xx_在約定的xx年12月28日到期時,未能支付首付款餘款69,091元,且未辦理銀行按揭,此後xx_下落不明至今。雖然該房屋已經備案,但沒有辦理產權登記。《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九條明確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據此可以得出,該房屋的所有權沒有發生轉移,仍然屬於申請人,是申請人的合法財產。

第二,申請人依據合同中約定的仲裁條款,於xx年1月4日向x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x仲裁委員會依法缺席審理了此案,並以xxxxxxx號裁決書裁定解除合同。

第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的規定》第十九條明確規定:“被執行人購買需要辦理過戶的第三人的.財產,已經支付部分或者全部價款並實際佔有該財產,雖未辦理產權過戶登記手續,但申請執行人已向第三人支付剩餘價款或者第三人同意剩餘價款從該財產變價款中優先支付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凍結。”在xx_與xx_借款糾紛一案中,xx_作為申請執行人,並未向xx_支付剩餘價款;xx_也不同意從該財產變價款中優先支付。因此,貴院不能對xx_的商品房進行查封。

基於以上兩點理由,申請人認為,貴院對商品房的查封行為是錯誤的,損害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申請人特提出異議,請求貴院解除對商品房的查封。

此致

xxxxxx人民法院

  申請人:xxxxxxx_

  x年x 月 x日

執行異議申請書12

申請人:吳某,女,19____年3月5日生,漢族,無職業,住____市____區____路____組

申請人與被執行人張____系夫妻關係,貴院於08年7月4日,在強制執行中將張某的銀行退休工資卡給予凍結,由於沒有生活費,現已造成我們二位老人無法正常生活。涉案生效的法律文書正予申請再審,對此,申請人認為,即使本案應該履行義務,該債務也是張____個人之債,不應該侵害和剝奪申請人被扶養的權利和生活費用,貴院採用的這一強制執行措施,已嚴重違反法律規定,故請求立即依法解除凍結。

我國《民訴法》第二百四十三條明確規定:“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扣留、提取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收入。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費用。

第二百二十五條當事人、利害關係人認為執行行為違反法律規定的,可以向負責執行的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五條“人民法院對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所必需的生活費用,不得查封、扣押、凍結。.。.。當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必需的生活費用依照該標準確定;”第三十一條“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凍結案外人財產的。.。.。應當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凍結裁定。.。.。”

根據上述相關規定,申請人既是利害關係人又是案外人更是其被執行人所扶養的家屬。所凍結的工資卡額為1100元,工資收入為夫妻共同財產,如果按合理執行,申請人應享有的550元不應在執行之列,剩餘550元,還應在保留被執行人生活必須費用外,方可執行償還債務。

上述異議懇請貴院認真考慮,期望執法的同時不該違法,謝謝!

此致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執行異議申請書13

申請人:楊(xx市通裝置有限公司董事長、股東)、女、x年生、漢族,住xx市路文棟xx室。

項(xx市通裝置有限公司股東)、男、x年生、漢族,住址同上。電話:。

委託代理人:律師事務所事師

被申請人:國信通訊有限責任公司

申請事項

1、對追加楊、項(案外人)為申請執行人國信通訊有限責任公司與被執行人xx市通裝置有限公司欠款糾紛仲裁裁決申請執行一案的被執行人有異議;

2、對執行楊、項(案外人)的財產——-查封楊、項(案外人)的房產有異議。

事實與理由

x年12月29日,被申請人國信通訊有限責任公司申請於xx市中級人民法院,要求:1、追加楊、項為國信通訊有限責任公司申請執行xx市通訊裝置有限責任公司一案[()合執申字第66號]的被申請人的請求。2、申請人楊、項由於虛假出資445000元,兩被申請人在虛假出資的範圍內對欠申請人的債務承擔責任的請求。

xx市中級人民法院(聽證審查審判長葉紅偉、審判員、[]合執申裁字笫02號)裁定如下:一、追加楊、項為本案的被執行人;二、仲裁委員會()合仲字第092號裁決書確認的債務未能履行部分由楊、項在其出資不實44。5萬元的範圍內共同承擔清償責任。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本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通過本院向xx省高階人民法院申請複議。

申請人楊、項(案外人)複議於xx省高階人民法院。xx省高階人民法院裁定如下:撤銷xx市中級人民法院()合執申裁字笫02號民事裁定。

x年7月10日,xx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長張勇、審判員陳忠、何進既未開庭聽證又未給予申請人楊、項行使辯論權利就執行裁定[]合執申字第66-3號)裁定如下:一、追加楊、項為本案的被執行人;二、仲裁委員會()合仲字第092號裁決書確認的債務未能履行部分由楊、項在其出資不實44。5萬元的範圍內共同承擔清償責任。楊、嚮應在本裁定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向申請執行人國信通訊有限責任公司履行以上清償義務。逾期不履行上述義務,本院將依法強制執行。本裁定送達後即發生法律效力。

x年8月13日,xx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員張勇)又向xx市通訊裝置有限責任公司、楊、項下達了()合執申字66號查封楊、項(案外人)房產的民事裁定書。[]合執申字第66-3號執行裁定書與()合執申字66號民事裁定書系執行員張勇於x年8月13日丟在滁州市三環工貿有限公司財務室!

執行異議申請人認為:

一、xx市中級人民法院上述行為程式錯誤

1、xx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長張勇、審判員陳忠、何進既未開庭聽證又未給予申請人楊、項行使辯論權利就執行裁定[]合執申字第66-3號裁定)剝奪了申請人楊、項(案外人)行使辯論權利。

2、[]合執申字第66-3號裁定以裁代判非法剝奪了申請人楊、項(案外人)的各項訴權!

3、[]合執申字第66-3號裁定追加楊、項(案外人)為本案被執行人時未給予其異議期程式違法。

4、[]合執申字第66-3號執行裁定書與()合執申字66號民事裁定書送達程式違法。滁州市三環工貿有限公司既不是被申請執行人,又不是利害關係人,根本不適用"所謂的"留置送達——-執行員張勇於x年8月13日丟在滁州市三環工貿有限公司財務室!

二、xx市中級人民法院上述行為實體錯誤

1、被申請人國信通訊有限責任公司在xx市中級人民法院(聽證審查審判長葉紅偉、審判員、[]合執申裁字笫02號)聽證程式中,向合議庭提交了xx市通訊裝置有限責任公司驗資報告:關於實物出資部分,已經驗證資本並把手機轉讓與xx市通訊裝置有限責任公司!

2、被申請人國信通訊有限責任公司無任何證據證實:A、xx市通訊裝置有限責任公司(被執行人)被撤銷、登出、歇業後,楊、項(案外人)無償接受被執行人財產導致被執行人無履行能力;B、楊、項(案外人)對xx市通訊裝置有限責任公司出資不到位(事實上是全部出資到位且經過中安會計師事所驗資)。

3、被申請人國信通訊有限責任公司無任何證據證實:被執行人(xx市通訊裝置有限責任公司)不能清償債務,但對本案以外的第三人(楊、項)享有到期債權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申請執行人或被執行人的`申請,向第三人發出履行到期債務的通知。

三、xx市中級人民法院上述行為適用法律錯誤

應適用以下法律: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二條當事人、利害關係人認為執行行為違反法律規定的,可以向負責執行的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當事人、利害關係人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十五日內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銷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當事人、利害關係人對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達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複議。

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執行程式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13號第五條、第十六條執行過程中,當事人、利害關係人認為執行法院的執行為違反法律規定的,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二條的規定提出異議。執行法院審查處理執行異議,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裁定。案外人異議審查期間,人民法院不得對執行標的進行處分。

3、執行中,具有企業法人資格的被執行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根據債權人或債務人申請,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宣告被執行人破產——-中止執行!

請求人民法院查明事實,依法予以公斷。

此致

xx省xx市中級人民法院

申請人:xx

代理人:xx律師電話:xx

X年X月XX日

附:1、本執行異議副本x份;

2、證據材料x份。

執行異議申請書14

異議人:______,女,漢族,1963年___月___日生,住廣州市南沙區__路__大街__號,身份證號: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

在申請執行人樑__與被執行人廣州南沙經濟開發區__實業發展公司,就(20__)穗南法民一初字第141號民事判決書的強制執行過程中,貴法院誤將案外異議人的財產,即:____位於廣州市南沙區南沙街__大道___號___號房產,當作被執行人的財產予以執行。異議人依法提出本執行異議。

請求事項:____

立即中止執行,並返還異議人的財產位於廣州市南沙區南沙街__大道__號__號房產。

事實與理由

異議人方__與被執行人廣州南沙經濟開發區__實業發展公司雙方於20__年4月12日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約定被執行人將其位於廣州市南沙區__大道_____號_____房的`房屋出售給異議人,異議人向其支付房款¥150,000元,20__年5月8日,異議人已向被執行人付清全部房款。被執行人也已將上述房屋的鑰匙交給異議人,將該套房屋正式交付異議人使用。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十七條被執行人將其所有的需要辦理過戶登記的財產出賣給第三人,第三人已經支付部分或者全部價款並實際佔有該財產,但尚未辦理產權過戶登記手續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凍結;第三人已經支付全部價款並實際佔有,但未辦理過戶登記手續的,如果第三人對此沒有過錯,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凍結。

綜上所述,異議人是案外人,貴院將異議人的財產予以執行,明顯錯誤。特依《民事訴訟法》第202條的規定,提出異議,請立即中止對上述財產的執行,並執行迴轉,切實

維護異議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____區人民法院

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執行異議申請書15

異議人:

法定代表人:

異議人收到貴院(20xx)臨蘭執字第XX號執行裁定書和XX號協助執行通知書,異議人對此通知書提出異議。

異議請求:

依法撤銷XX號協助執行通知書。

事實與理由:

貴院要求我公司協助凍結被執行人劉工資款45萬元,我公司無法執行。經查被執行人劉早已從我處離職,現並非我公司員工,我公司已不再向其支付工資,雙方也無其他到期債權,因此我公司無法凍結被執行人工資款,協助執行通知書錯誤。請求依法撤銷XX號協助執行通知書。

此致XX區人民法院

異議人:XX公司

  二〇xx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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