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岳父的道歉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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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岳父的道歉信1

爸媽,您們好!

給岳父的道歉信

昨天我給你發了一封信,上面的英文就是說強制令會影響綠卡申請的整個過程。今天我哥也跟我說了這個事情。現在我覺得和鵬翼近期內在一起不大可能,鵬翼肯定不願意。但是她去撤銷那個強制令,她和我還是分開住,不相互接觸,有何不可,等時間成熟了,覺得可以和好就合,或者還是不好再離,難道不行嗎?難道非要影響到我的綠卡申請?非要影響到孩子的未來?她難道就存心不讓我得到綠卡嗎?到不是我多麼看重這個綠卡,但是如果我被拒了,那麼我就得離開孩子和鵬翼,也許永遠也見不到他們,因為工作沒有而且必須回國,而回國就意味著我離孩子和她更是千里萬里,我根本沒法承受這種境況。現在所有的事情都沒法去做,開公司、和朋友談合作等都和綠卡息息相關。真希望鵬翼能慎重考慮一下。兩個人都應該好好考慮這個事情,畢竟這會影響到鵬翼和孩子,我根本不願意看到鵬翼受半點苦,也不想影響到小孩的未來和成長。我現在真的是誠心向佛,希望她能回一次頭。

說實在話,到現在為止,我的心都懸在他們母子身上,每時每刻。如果她說我將來本性難改,這是不對的。兩個人在一起這麼久了,難道還不瞭解對方嗎?我想了一個多月,大部分癥結我都找到了,對比以前兩個人關係好的時候,兩個人沒有別的原則問題,其實主要就是家務瑣碎之事造成的,太不應該了。部分是性格上的問題,但是根本問題不在於性格。為何以前兩人能相處好,後來相處不好。為何有時候好,有時候不好。

首先,說實在話,我兩個人的關係性格影響是一方面,重要的是雙方沒有好好溝通,平時雙方對對方不夠寬容,這些和性格並不是很關聯。除了上次告訴你們我將來會在那些方面改進外,我覺得重要的一點就是兩個人要尋求生活的快樂,而不是束縛。這個方面只要我改進一點,不需要她去改,我覺得生活就會更加快樂些。我將來不會在家裡花太多時間在工作上,這樣我就不會因為感覺時間浪費在家裡而煩惱,我沒有煩惱,很多事情就好解決。一般如果僅僅鵬翼生氣,如果我沒有任何煩惱,兩人根本就吵不起來的。

其次,在家裡和外面,兩個人還是要有點分工,否則一個人忙活太多,肯定就容易有脾氣。如果合理分工,再共同分擔一點,那麼那些家務事怎麼會影響關係呢。我以前說過,以後家裡的財務等事情鵬翼去管,我不操這個心。我努力把我工作做好,在家裡多做些體力活,以及帶孩子玩等。鵬翼可以做她願意做的或可以做的。平時不願做飯,就到外面去訂或吃,這樣不就好了嗎?這不需要誰去改性格的,當然我會努力做好控制自己的情緒,絕對不再在家裡有任何不好的情緒,要把愉快帶到家裡,讓一家人愉快。

第三,雙方在家裡對對方寬容一些,多一些關心,這樣兩個人必定會相互尊重,那麼就不可能會相互去生氣。這一點和性格也無多大關係。當然性格的差異也會影響這些,但是其實雙方都多想想對方,事情就不可能會這樣。

第四,我要像出國前一樣呵護她,在國內那樣照顧她。這樣兩個人的感情才會有進步,才會相互更加體諒,寬容對方。

爸媽,請你們相信我。我這次不再用什麼承諾,誓言。承諾和誓言是不應該用在夫妻之間。我將來會用行動去改變一切,我會從點點滴滴做好。我要用我的`生命去呵護這個家,去照顧好鵬翼和孩子。

鵬翼和孩子生病,我心如刀絞,夜不能眠。真希望我隨時能在鵬翼身邊,可是現在我卻不能。我這次受到的教訓實在是大,我將會用我的餘生去彌補以前的過錯,只求鵬翼和孩子能幸福愉快,我啥都願意做。

這次已經有了這個強制令,如果以後我有任何涉嫌語言上或行為上的不當,鵬翼都可以重啟強制令,她隨時都可以申請恢復強制令的。當然這也取決於她現在是不是還想這個家,還想孩子的未來,還想讓我去照顧他們。我們都沒法左右鵬翼的想法,她掌握著所有的主動權,我也不想去做任何申辯,只期待這個家還能充滿溫馨地過下去,並且過好。

另外,這次回國我買了一些佛教方面的書,我已經開始學習佛教的一些經文,想將自己的思想和性情能再有所改善,我要讓自己具有更加慈悲和寬容的心靈,去愛世上所有的一切,去做一切利於他人的事情,包括對鵬翼和孩子。我要全方位地對自己有所改變,只求鵬翼能有所理解,能回一次頭。

我這些天把我想的都寫下來了,做了一個部落格,你們可以上去看看,可以轉告鵬翼我的想法,或者讓她去讀讀我的想法。沒有她和孩子,我是不可能在這個世上苟且活著的,即使佛也無法消除我這樣的深愛所至。我甘願為他們母子作任何事情,改正過去,建立好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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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x月x日

給岳父的道歉信2

岳父母:

你們好!

在紙上這是第一次,也是最後一次這樣稱呼你們,當我做出這樣的決定的時候,已是由來已久的事情,當然也是一種無奈的選擇,因為我不想再這樣長期受折磨,當然我也能為我的選擇負責任。事到如今,我不得不把事情的真相向二老稟告,事情是這樣的:

我們相識是在一次酒桌上,也許孽緣即從此開始,她為了能夠得到自己想得到的人,可以起很大的早,可以向父母說謊話而遠從黑到遼。長達18個小時,可以受凍,總之可以忍受那麼多的苦,當我想起這些時,不僅眼睛又溼潤了,一個女孩子,能為自己所愛的人付出這麼多,對於一個沒有任何資本的我來說,著實感到很欣慰,於是決定與之交往,而且在給二老的第一封信中,我說了謊,本來是她追的我,我卻反著說我先追的她,給足了她面子。

正如古書所言:打江山容易守江山難,當我與之真正開始交往後才發現,我的選擇是錯誤的,為了她,原本不會說謊的我,學會了說謊。自從我們相識到結婚直到現在,僅一年多時間,(到九月份兩年),至少有一年零三個月在不高興中度過。當初之所以選擇她,也是出於一種同情心,因為我知道她自幼不在父母身邊。最使人費解的是為什麼當初那麼努力,一旦得到卻不去珍惜,當然可以肯定的說:她不是看中我的財,更不是看中我的外表,也許她眼力真的不錯,我有發展,我會給她賺很多錢(相對而言),自從我們相識以來,她上的班有限:在金鼎做過一段時間,(在夜總會,每天我去接她,甚至到子夜),做過一個多月的銷酒工作,掙了一千多元錢,再無其它收入。做安利掙了幾百元,安利已做近五個月,效果如何她自己最清楚,我知道她將來也許真的會成功,但我既然做出了這樣的選擇,我不會後悔。

我相信她不是愛我的,因為她甚至連最基本的我的生日都說不準,哪怕是現在,陰曆三月初五,不信二老可以問一問她,她的生日:陰曆4月14日,陽曆5月27日,我不會忘記的,記住又有什麼用呢?不過是徒增自己的煩惱而已。

今天的事情是這樣的:晚上我回去的時候,她很高興的,但說到子涵的新部門時,(夫妻做,且男對女很好),她就有些不高興,我哄她,但毫無作用,後來又說要到地上睡。攔住她,不鬆手。後來說下地關燈,告訴她關完燈就回來,答應很好的,又坐到椅子上,我躺在床上,因白天過度勞累,睡著了,這樣她又不高興了,又要上大連,又要給家裡打電話,於是只好繼續勸說,仍不聽,抱起到床上,又下來,這樣反覆折騰了十幾分鍾……後來又實行了老套路:擰人、打人,等等招數……看來今晚又睡不好了,不,是睡不上了(這樣的劇幕大約三天,多則五日上演一次……)。

我也是人,白天要上班,七月十五前每週休一天,哪天休息哪天肯定會上演,為避免此事,我謊稱單位忙而不休,難道我不累嗎?我不想休嗎?我也是人,但兩相對比而言,寧願選擇上班,因為七月份前我從來都是採取“忍”的策略,也許這又是我的錯,在正式領到結婚證前,她就不只一次說要分手,結婚後又不只一次說要離婚……這樣的生活我不知是否值得過,無論高興與否,都要過一天,長痛不如短痛,既然她是那麼的想要分開,那我又有什麼權利剝奪她這個權利呢?

已是凌晨1點35分,現在我是在辦公室,一個人很靜,一點睡意都沒有,感謝蒼天,我終於解脫了,最後願她找到一個任她打,任她罵,任她擺佈,家務不讓她幹,掙錢給她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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