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合同3篇

來源:果殼範文吧 1.62W

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社會中,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可以有效的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有效的避免或解決利益糾紛。還在為寫合同苦惱嗎?其實寫合同並沒有想象中那麼難,下面是關於婚姻合同3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婚姻合同3篇

婚姻合同 篇1

嫁方(以下簡稱甲方):

娶方(以下簡稱乙方):

一、專案構成:

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原則達成結婚協議。

二、構成條件:

A、甲方看乙方中意,乙方看甲方順眼。經雙方協商即可一對一形式結婚。

B、甲乙雙方結婚儀式由雙方協商制定。並將確定方案及日程時間,以書面形式通知親朋好友。(23:00以後程序可略去,由甲、乙雙方自行研究解決)

三、付款條件:

A、甲乙雙方自簽定合同之日起,乙方將每月之收入(即工薪)總額的90%一次性交付甲方,餘款作為乙方當月消費,在第二月交付款前將當月消費發票交付甲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情,乙方可享有人民幣零點伍元(0.5元)以下的免審權,但僅限以轉帳支票方式支取)

B、如乙方在起薪日後由於某種原因未能及時付款,需及時向甲方反映,並徵詢其同意。否則按違約處理,並根據延遲天數交付滯約金。

四、質量要求:

甲乙雙方婚姻關係簽定《結婚證》即日起效。雙方可在簽字前進行相互質檢。《結婚證》一經簽定後發現質量問題概不退換。

五、權益分配: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結合,並分別享有如下權益。

A、乙方享有日常政務的決定權,甲方擁有終審權。

B、乙方享有日常家務的規劃權,甲方擁有監督權。

C、乙方享有日常飲食的策劃權,甲方擁有品嚐權。

D、甲方享有對服飾,化妝品的購買權,乙方有付帳的義務。

六、糾紛解決;

如果雙方出現糾紛,原因大多是乙方權益受平衡的攻擊,那麼請乙方記住以下三點即可得到解決:

A、這不是一個不平等條約。

B、這真不是一個不平等條約。

C、這的確不是一個不平等條約。

七、其他:

本合同雙方簽字之日起效,有效期世世,並在雙方履行合同後昇華。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婚姻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方和乙方於**年 月 日確定了夫妻關係,為了是夫妻關係在以後的'活當中更加和諧與穩定,特簽訂此合同,合同有效期到3000年截止。如果以後兩個人違反合同規定將依照法律手段裁定。

1、關於家務:如果其中一方做飯那麼另外一方負責收拾碗筷和廚房衛,如果一方洗衣服那麼另外一方收衣服,如果一方收拾屋子那麼另外一方必須幫忙,不得抱怨!

2、關於吵架:在以後的活當中,肯定會遇見很多挫折和困難,一旦遇到困難和挫折,雙方不得互相抱怨,如果甲方抱怨也是正常的,因為甲方高雪詠是女孩子,乙方趙悅利作為男人應該時時刻刻懂得忍讓與呵護,不得和甲方高雪詠較真,不得小心眼。雙方吵架的時候不得辱罵彼此父母,不得彼此揭短,不得說離婚,不得侮辱彼此的人格,如有違反,罰洗衣做飯一個月,如果不服從者找警察!

3、關於錢:雙方作為名符其實的夫妻應當遵從男人是摟錢的耙子,女人是裝錢的匣子這一基本原則,乙方趙悅利和甲方高雪詠都負責賺錢但是錢歸女方高雪詠管。彼此花錢超過500必須和彼此商量溝通,否則自己想辦法將虧空補上,如果不補將由其父母補上!

4、關於夫妻忠誠度:雙方可以有應酬,但是必須讓彼此清楚彼此的行動,一切以家為重,乙方在外應酬必須少喝酒,甲方在外不能喝酒,當然陪領導除外。甲方不得和男同事不清不楚,乙方不得和女同事不清不楚,否則滾出家,自自滅。

5、關於房產,財產:如果婚後乙方趙悅利對甲方高雪詠不忠誠,那麼請淨身出戶。房子產權和家裡所有財產歸甲方高雪詠所有;如果甲方高雪詠對乙方趙悅利不忠誠,那麼也淨身出戶,所有歸乙方所有。如果將來二人和平分手,那麼房子產權一人一半,財產一人一半。孩子願意跟誰跟誰,不得逼迫!

6、關於彼此父母:不管彼此父母將來如何,必須盡到贍養雙方父母的義務,不得不孝順,否則將訴諸法律!

7、關於彼此兩個家庭:要彼此適應兩個家庭的活節奏。不得對彼此家庭有任何抱怨或者不滿之處,因為在這個社會存都很不容易,要彼此理解和寬容,因為寬容別人也是寬容自己!

8、就先這些吧,剛剛想到這些,以後如果有再補充!特此合同,請雙方尊重彼此,白頭偕老!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婚姻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經雙方協商自願訂下如下協議:

1、甲乙雙方婚後財產(如家庭內部一切用具、用品等)均屬雙方共同擁有。婚前購買的資產或有一方姓名的資產均不屬雙方共同財產。

2、甲乙雙方共同承擔婚後家庭建設費用。

3、雙方婚後應相敬如賓、互相尊重、互相關心體貼、坦誠相對,且尊重和愛護對方父母及親人。雙方任何一方不得向對方隱瞞任何相關家庭利益的重大事項(家庭內部有重大決策之行為由雙方協商而定)。

4、在婚後的日常生活中,雙方應共同承擔家務,各展所長為家庭作貢獻。

5、結婚滿一年後,如甲乙雙方相處不和,一方要求離婚,另一方則不能拒絕。

6、如雙方育有子女的,甲乙雙方每月應抽3天時間,共同在家陪子女或帶子女到外面遊玩(特殊情況的,需徵得對方或孩子的同意)。7、甲乙雙方應互相尊重對方親友,如有一方的家族親友有宴席或聚會,另一方必須參加。特殊情況不能參加時,應先徵得對方同意,否則不能拒絕參加。

8、婚姻存續期間,除向家族親人公佈兩人的婚姻關係外,甲方可不用向外人介紹兩人的婚姻關係。

9、婚姻存續期間,甲乙雙方應相互尊重對方的私隱權,不能隨意檢視、撕毀、刪除對方的信件、手機資訊及各類聊天資訊等。

10、婚姻存續期間,甲方可繼續維持婚前的生活方式,乙方不能干預。但甲方亦要尊重乙方,不能帶有曖昧關係的女朋友回家。

11、婚姻存續期間,乙方不得與對方以外的任何異性建立曖昧或戀愛或同居的關係。

12、婚姻存續期間,甲乙雙方不得在家庭內部使用顯形暴力(對方身體受到傷害)及隱形暴力(言語傷害、精神折磨)。

13、雙方如有一方違反上述任一款,違反次數累計達到一定數量導致雙方夫妻感情破裂的,無過錯方有權提出離婚,離婚時,上述過錯方被視為自動放棄共有財產分割權,且一次性賠償無過錯方精神損失費人民幣 圓整(自簽訂之日起,每年增加 元)。

14、離婚時如雙方育有子女,子女撫養權歸乙方,甲方則擁有正常的子女監護權。甲方及其親人不能以任何理由及手段爭奪子女的撫養權,除乙方自願放棄。

15、如雙方育有子女,在離婚後,甲方每月支付子女撫養費 元以上直至子女 週歲,另外如子女有學業,則每年另加金額為子女年學業所需的 %的人民幣,並直至子女學業完成。

16、婚姻存續期不超 年(含 年)離婚的,除雙方共同擁有的資產可分割外,乙方不能向甲方索取贍養費(除子女扶養費)及甲方名下的財產。

17、婚姻存續期 年至 年離婚的,除雙方共同擁有的資產可分割外,甲方還需每月支付乙方贍養費 元以上,直至乙方改嫁。

18、婚姻存續期 年以上,離婚時乙方可以分得甲方一半財產。(例行此條款,不用例行第17條款)

19、無論婚前或婚後,任何一方負有的債權、債務,均與另一方無關,另一方不予承擔其債權、債務。

20、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議。

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蓋章)

年月 日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