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作文4篇(合集)

來源:果殼範文吧 2.22W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裡,大家最不陌生的就是作文了吧,藉助作文人們可以實現文化交流的目的。相信很多朋友都對寫作文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法制作文5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法制作文4篇(合集)

法制作文 篇1

法律好比一艘大海上的船,在船上活動的空間是自由的。可一旦跨出了這艘船的底線,就會掉入海里——接受法律的懲罰!

而犯罪呢?他是一棵長滿刺的玫瑰,美麗誘人,但是會讓我們流血流淚。

那是一個悶熱無比的夏天,當時我還只有九歲,上三年級,可那天發生的那件事情,現在回想起來都還心有餘悸,想忘記都很難。

早上7:20分,媽媽像往常一樣開車帶我去王昕老師家學習鋼筆字。空氣中沒有一絲風,媽媽就把車窗搖下半截,順手把包放到了副駕駛上,我像往常一樣坐在車後排。

車子徐徐地開到二號街拐彎處,這時前面有三名男子,大約有三十歲左右,正面向我們走來,。媽媽使勁的按喇叭,可是他們沒有一點兒避開的意思。眼看就要撞上了,突然中間的一名男子蹲了下來,媽媽急忙踩剎車停了下來,以為碰到了。誰知一看,原來假裝在繫鞋帶。而另一名男子來到了媽媽的窗戶邊,對著媽媽指了指自己的腿,媽媽以為撞到了那個人的腿,於是把窗玻璃拉到了底線,對著那人說:“不好意思,有撞到了嗎?”而那個人卻一言不發的,只是又指了指自己的腿。媽媽突然覺得眼前有個黑影一閃,就警覺的把目光瞄到了副駕駛上。啊!糟糕,包不見了!再抬頭一看,卻被眼前的`一慕驚呆了:剛剛三名男子不知何時不見了蹤影。而此時還懵懂無知的我也被眼前的一幕驚得目瞪口呆,半天才恍過神來跳下車,一邊往街後面跑去尋找,一邊大喊:“有賊啊,有人搶包啦!”而此時媽媽也下了車,立即引來了很多好心人:“哪裡有賊,哪裡有賊?”媽媽把剛才發生的事情大概講了一遍,那幾個好心人迅速往街後面去尋找可疑人物。可那幾個壞蛋早已跑得無影無蹤,而那時九歲的我只能讓壞蛋逃離我的視線,而我卻無能為力!

與法律做朋友,與犯罪做戰鬥吧!那些不法分子無視法律的存在,與法律抗衡的結果只有一個,就是自毀前程!為自己犯下的種種罪行終究會受到法律的懲罰的!

21世紀是一個法治社會,青少年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希望,是社會主義現代化事業的建設者和接班人。所以加強對青少年教育是一門必修課。

法律是正義之火!法律是和諧之基,有了法律社會才能發展進步;法律是文明之花,有了法律公民才能提高素養;法律是實踐之果,有了法律國家才能長治久安。因此,我們要做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好少年!

法制作文 篇2

法律時時刻刻伴隨在我們的身邊,法律保護著我們,同時我們也被法律約束著。

在此,問一句什麼是法,法的作用又是什麼,怎樣才能做到成為一個遵紀守法的人!

法律不單單只是人人都要墨守陳規的一個個規矩,更不是一條條限制人身自由的條例,它的存在同樣是為了讓我們提高自身的道德品質和行為思想或是列舉出處事中我們不應有的錯誤應對方法。林肯就這樣說過“法律是顯露的道德,道德是隱藏的法律。”不要因為一件違背自己道德的事在法網包圍之外就肆意為之;不要因為一件違背自己道德的事被見者視而不見就認為此事被所有人的道德所接納。法,是所有良好道德與行為的囊括,是幫世人解決矛盾的橋樑,而不是能被人輕易跨過它的界限的裝飾品或是“打擾”到我們正常生活的干擾者。這是一名守法者應有的覺悟。

俗話說:國有國法,家有家規。在校中我們何嘗沒有校規、班規!而在這些條例中,我想大家應有的反應應當是覺得沒有一件是會讓人覺得做起來很困難的,因為這其中的規則都是我們——作為一名中學生應該做到的或所能養成的習慣,或是說是應有的.品德、行為而已。然而有意違法、違規者,在我的眼中,就是已經拋自身於不顧,放棄一個做人該有的道德理念。法律,它是一個我們行為的標準,就像是一個生活之中的楷模,儘管或許我們不能做到盡善盡美,但我們始終都要學習這位“楷模”所帶給我們的道德修養。因為“法者,乃天下之程式也。萬事之儀表也”執法無論是寬還是嚴,最重要的是要自身的清正嚴明。

如今在校園或是放眼社會,行不端者不在少數,其道德的深淺便在其一言一行中表露無遺——衣冠不整、動作散漫、神情輕浮……這所有的一切都表現出一個人的思想的低下,更對於中學生而言,是否對自己的髮色與行為做出過反思,自身所做的一切是否已漸漸劃過自身道德(法律)的邊線……而這便定為拋自身於不顧,放棄一個做人該有的道德理念的行為,無疑眾人會以蔑視相加,鞭撻相

以對。而遵法者不單是不違法,更是要擁有自身的良好道德,讓他人生活的更好,讓自己無愧於心,鞭策自己不與不正之風相聯絡,這種感受是一名真正的守法者應有的感覺。

此乃守法者也。瞭解何為法,怎樣遵法,做一個名副其實的守法達人!

法制作文 篇3

12月4日是全國法制宣傳日,對於我們國小生來說,學習法律知識是非常重要的。學習法律知識既能保護自己,又能養成好的道德品質和行為習慣。

今天在收聽學校紅領巾廣播的.節目時,我再一次認識到做一名國小生不但要遵守知法守法,還要學會保護自己。

記得有一次,我從《今日說法》節目中看到,在某個小村莊裡,有兩個七八歲小女孩在路邊玩耍,正好被一個喝醉的老頭看到了。那個老頭用糖果把她們哄騙到他家,然後就傷害她們,因怕小孩出去亂說,最後老頭殘忍地把兩個小姑娘殺害了……儘管最後老頭接受法律的制裁,被判死刑。但是兩個可愛的小女孩再也回不來了原本剛剛開放的兩朵小花,就這樣凋謝了!兩個家庭也不知何時從悲痛中走出來!看了這件事,我心裡既害怕又震驚,心想:我們一定要從國小習並掌握保護自己的方法,並且告訴身邊的同學,一起來學法知法,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保護家人和朋友。

這段時間,我們學校開展了“宣傳法制,珍愛生命”的主題教育活動,通過參加這次活動,我瞭解了許多法律知識,深刻地認識到學會保護自己,就一定要做到:不要和陌生人說話;有陌生人搭訕,一定隨機應變,儘早離開;不能隨便接受陌生人任何東西。學會保護自己,學好法制知識,從現在做起,從自身做起。

法制作文 篇4

今天,我翻開一張報紙,不經意間一則文章吸引住了我:一位老大爺在菜市場買了幾隻雞,買來時很重,之後卻越養越瘦了。這是怎麼回事呢?難道這些雞生了什麼病。我按捺不住心中的好奇繼續往下看,原來這個賣雞的人給這些雞用針筒灌下了許多水,難怪這些雞買來時很重,才養幾天就變輕了。

這時,我也想起了一次去買桔子的經歷,那是一個秋天,我和媽媽到菜場買菜。路邊攤販黃橙橙的桔子,紅彤彤的蘋果,不禁吸引住了我們,經過精挑細選,我們挑了滿滿一袋子的桔子。“一共4斤”,我們還沒反應過來,這個小販早已以迅雷不及掩耳稱好了,但這個作弊的小動作沒逃出人的.“火眼睛睛”,只見這個小販一手拎著稱上面的線,一手握著稱杆,忽然手一鬆,稱竿向上微翹了一點,這個結果就出來了,整個過程不超過2秒鐘。

我們回到家,媽媽拎了拎這袋桔子,“咦,怎麼感覺那麼輕”,“我去拿稱”,我連忙回答,果不其然,一稱下來,這袋桔子輕了不少。

這時,我不禁沉思:這些黑心的小販真是太氣人了,他們為了一已之私,為了多賺些黑心錢,用了各種各樣的手段,這種人實在太可恨,所以我們應用法律來保護自己,使這些不正之風得到好的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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