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作文3篇(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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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日的學習、工作和生活裡,大家總免不了要接觸或使用作文吧,寫作文可以鍛鍊我們的獨處習慣,讓自己的心靜下來,思考自己未來的方向。相信很多朋友都對寫作文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法制作文3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法制作文3篇(熱)

法制作文 篇1

一堂法制課昭武國小四年級張露我們學校這一段時間經常給我們開展法制教育活動,這天下午我們全校師生在學校操場上聽取了“中國小生法制報告會”,聽了兩位警察叔叔的精彩講解。第一位交警叔叔給我們講解了許多交通規則,還講了一個小故事:“一個11歲的男孩子,坐公共汽車,一上車就東摸西摸,在過橋後,汽車轉彎時,男孩被甩出車門,送進醫院,可能有生命危險。”此時此刻,使我想起,有多少個幸福美滿的家庭毀於交通事故,有多少條無辜的.生命被交通事故剝奪。那麼作為國小生我們就應怎樣做呢?我認為第一,我們要認真學習交通安全知識;第二,我們要懂交通規則;第三,我們要遵守交通安全規則。我們每個學生都務必就應懂得怎樣遵守交通規則,在日常生活中,過馬路時,就應先看看兩邊有沒有車,如果有車,就先等會兒,等沒有車的時候,再過去。有斑馬線時,我們務必走斑馬線。個性是我們有很多同學騎自行車上學,更要注意安全。第二位民警叔叔說:“此刻未成年人的犯罪年齡越來越小,甚至有的孩子十二、十三歲就走上了犯罪的道路。”聽到這兒,我驚呆了,原先我們身邊隨時隨地就有可能會發生犯罪行為,那我們如何才能保證免受侵害呢?在一些突然發生的事故、突發的犯罪中,父母、老師又都不在身邊,周

圍也沒人的狀況下,我們就只能學會保護自己了。在學校裡,常有同學被大同學敲詐勒索,因為怕被報復而不敢跟家長、老師說,一次次地讓敲詐者得逞,甚至為了交出錢而去偷。這樣做是十分錯誤的,無形中助長了敲詐者的囂張氣焰。我們務必同犯罪分子作鬥爭,當然除了勇敢之外,還需要智慧,講策略。我這天的感受就是:屬於你的生命只有一次,讓我們學會珍惜,學會自我保護,不要拿自己的生命開玩笑,這但是我的肺腑之言啊!

法制作文 篇2

星期一下午第二節課,同學們端著椅子來到操場上聽夏科長的法制講座。

在我們的一生中會面臨很多選擇,當你正在為他而不知道怎麼辦時,你會怎麼做?在現實生活中,有許多人因為不能判斷是非而選錯了路。

首先,夏科長給我們講了舉行“法制講座”的原因是最近幾年未成年兒童犯法的人數正在不斷增多,導致這些人犯法的原因是他們還不知道那些事是犯法的,其他人看見了也不制止他們。

接著,夏科長開始講述一些案例,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案例是這樣的:有一個人因為摔了一跤,腦子出了點毛病,到了十六歲便不去上學,也不出門,整天呆在家裡看電視。有一次,他從電視上看見了消防車滅火,他非常喜歡消防車,但是電視裡又不經常放,他就想要親眼看見消防車。這個念頭越來越強烈。有一天,他終於忍不住了,就走出家門,那時候每戶人家門前都堆著很多幹草,他就點燃了那些乾草,但是村裡的人自己把火撲滅了,他沒能看見消防車。第二次,他把火放的更大了,還燒爆炸了一臺洗衣機,他如願以償地看見了消防車。警察來抓了他,其中的一位就問他:“你為什麼不跟父母說你想看消防車呢?或許他們會帶你去消防大隊看的。”他說:“我平時從來不和父母溝通,所以不會跟他們說。”聽完了這個案例,我想:我們一定要多和父母交流、溝通,有什麼事不能埋藏在心裡,要跟父母說,或許父母能夠幫助你解決。

最後,夏警長又講了未成年人要做到的十點要求和三要、三不要,便結束了“法制講座”。聽完了這次法制講座,我思緒萬千,俗話說的好:小時偷針,大時偷金。我們不能從小就養成小偷小摸的'習慣,那樣長大了便改不了了,遇到什麼事情要跟父母商量,不能用偷搶等犯法的事情解決。看到有人做犯法的事情要及時制止並告訴他們那樣做的後果,做事不能由著自己的性子來。不能進入非法經營的場所,多宣傳法律知識,使我們的社會更和諧。

法制作文 篇3

俗話說:沒有規矩,不成方圓。法律,大家應該都不陌生。因為我們生活中有許多事情都和法律有關。可以說,我們生活在一個法制社會,因為法律、法規的約束,才得以讓我們生活的井然有序,如此安定。

比如說交通法規與我們的.日常活動息息相關,也時刻關係到我們的生命安全。記得有一天,爸爸帶我出去玩,快到一個十字路口時,只見那裡圍了許多人,旁邊停著好多輛電動車,原來是在查非機動車違章。我們的車剛到十字路口,就被一位志願者攔住了,爸爸驚奇地問:“怎麼了?”那名志願者指了指我說:“電動車不許帶人。”爸爸感到莫名其妙,說道:“你是不是搞錯了,非機動車可以帶一名12週歲以下的小孩,你不知道嗎?”志願者一愣,這時交警過來了,交警對志願者說:“12週歲以下的小孩是可以帶的。”志願者一臉的不好意思連著說:“對不起對不起。”爸爸笑著說:“沒事,都怪現在的小孩長得又高又大,你們也是為我們好。”我這才知道原來非機動車只可以帶一名12週歲以下的小孩,等我滿了12歲就只能坐公交車了。後來上網一查,才知道騎車帶人的危險,應為自行車的載重量有限,制動效能差,帶人後方向不易掌握,在遇到緊急情況容易發生危險。我還知道了12歲以上就允許自己騎車了,看來我要提前學騎車了。

社會是一個大家庭,法律是一個國家的根本。我們人人都要進行法制教育,讓我們每位國小生都從自身做起,嚴於律已,遵紀守法,認真學習法律知識,做一個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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