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物運輸合同(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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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物運輸合同(15篇)

貨物運輸合同1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貨物運輸合同的簽訂

第三章 貨物運輸合同的履行

第四章 貨物運輸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第五章 違反貨物運輸合同的責任和處理

第六章 附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1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細則,

鐵路貨物運輸合同。

第2條 本細則所指鐵路貨物運輸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鐵道部公佈的營業鐵路貨物運輸。

本細則適用於鐵路運輸部門與企業、農村經濟組織、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法人之間簽訂的貨物運輸合同。

個體經營戶、個人與鐵路運輸部門簽訂的貨物運輸合同,應參照本細則執行。

軍事運輸、國際聯運,鐵路與水路、公路、航空、管道之間的貨物聯運,另行規定。

第3條 託運人利用鐵路運輸貨物,應與承運人簽訂貨物運輸合同。

鐵路貨物運輸合同,應按照優先運輸國家指令性計劃產品,兼顧指導性計劃產品和其他物資的原則,根據國家下達的產品調撥計劃、鐵路運輸計劃和鐵路運輸能力簽訂。在簽訂國家指令產品運輸合同中,如不能達成一致意見,可逐級報請雙方上級主管綜合部門處理。其他貨物運輸,由託運人與承運人協商簽訂貨物運輸合同。

第二章 貨物運輸合同的簽訂

第4條 大宗物資的運輸,有條件的可按年度、半年度或季度簽訂貨物運輸合同,也可以簽訂更長期限的運輸合同;其他整車貨物運輸,應按月簽訂運輸合同。按月度簽訂的運輸合同,可以用月度要車計劃表代替。

零擔貨物和集裝箱貨物運輸,以貨物運單作為運輸合同。

第5條 按年度、半年度、季度或月度簽訂的貨物運輸合同,經雙方在合同上籤認後,合同即告成立。託運人在交運貨物時,還應向承運人按批提出貨物運單,作為運輸合同的組成部分。

零擔貨物和集裝箱貨物的運輸合同,以承運人在託運人提出的貨物運單上加蓋車站日期戳後,合同即告成立。

第6條 按年度、半年度、季度或月度簽訂的貨物運輸合同,應載明下列基本內容:

一、託運人和收貨人名稱;

二、發站和到站;

三、貨物名稱;

四、貨物重量;

五、車種和車數;

六、違約責任;

七、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7條 貨物運單應載明下列內容:

一、託運人、收貨人名稱及其詳細地址;

二、發站、到站及到站的主管鐵路局;

三、貨物名稱;

四、貨物包裝、標誌;

五、件數和重量(包括貨物包裝重量);

六、承運日期;

七、運到期限;

八、運輸費用;

九、貨車型別和車號;

十、施封貨車和集裝箱的施封號碼;

十一、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第三章 貨物運輸合同的履行

第8條 託運人應當承擔下列義務:

一、按照貨物運輸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向承運人交付託運的貨物;

二、需要包裝的貨物,應當按照國家包裝標準或部包裝標準(專業包裝標準)進行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要根據貨物性質,在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下進行包裝,並按國家規定標明包裝儲運指示標誌,笨重貨物還應在每件貨物包裝上標明貨物重量;

三、按規定需要憑證運輸的貨物,應出示有關證件;

四、對整車貨物,提供裝載貨物所需的貨車裝備物品和貨物加固材料;

五、託運人組織裝車的貨物,裝車前應對車廂完整和清潔狀態進行檢查,並按規定的裝載技術要求進行裝載,在規定的裝車時間內將貨物裝載完畢或在規定的停留時間內,將貨車送至交接地點;

六、在運輸中需要特殊照料的貨物,須派人押運;

七、向承運人交付規定的運輸費用;

八、將領取貨物憑證及時交給收貨人並通知其向到站領取貨物;

九、貨物按保價運輸辦理時,須提出貨物宣告價格清單,支付貨物保價費;

十、國家規定必須保險的貨物,託運人應在託運時投保貨物運輸險,對於每件價值在七百元以上的貨物或每噸價值在五百元以上的非成件貨物,實行保險與負責運輸相結合的補償制度,託運人可在託運時投保貨物運輸險,具體辦法另行規定。

第9條 承運人應當承擔以下義務:

一、按照貨物運輸合同約定的時間、數量、車種,撥調狀態良好、清掃乾淨的貨車;

二、在車站公共裝卸場所裝卸的貨物,除特定者外,負責組織裝卸;

三、將承運的貨物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和到站,完整、無損地交給收貨人;

四、對託運人或收貨人組織裝車或卸車的貨物,將貨車調到裝、卸地點或商定的交接地點;

五、由承運人組織卸車的貨物,向收貨人發出到貨催領通知;

六、發現多收運輸費用,及時退還託運人或收貨人。

第10條 收貨人應當承擔下列義務:

一、繳清託運人在發站未交或少交以及運送期間發生的運輸費用和託運人責任發生的墊款;

二、及時領取貨物,並在規定的免費暫存期限內,將貨物搬出車站;

三、收貨人組織卸車的貨物,應當在規定的卸車時間內將貨物卸完或在規定的停留時間內將貨車送至交接地點;

四、由收貨人組織卸車的貨物,卸車完畢後,應將貨車清掃乾淨並關好門窗、端側板(特種車為蓋、閥),規定需要洗刷消毒的應進行洗刷消毒,

第11條 託運人託運個人搬家貨物、行李每十千克價值三十元以上者,可宣告價格,要求保價運輸。承運人按保價運輸辦理時,按規定核收貨物保價費。

第12條 託運人向承運人託運貨物和承運人向收貨人交付貨物的時候,都應進行交接驗收。如果發現貨物(託運人組織裝車的為封印、貨物裝載狀態、篷布苫蓋狀態或規定標記)有異狀或與貨物運單記載不符,在承運時,應由託運人改善後接收;在交付時,收貨人應即向承運人提出異議。收貨人在驗收貨物的時候,沒有提出異議,即認為運輸合同履行完畢。

由承運人組織裝車並在專用線、專用鐵道內裝車的貨物,按承運人同收貨人商定的辦法,辦理交接驗收。

第13條 承運人在查詢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領取貨物時,除不宜於長期保管的貨物外,從發出催領通知次日起三十日內或從收貨人拒絕領取貨物時起三日內通知託運人。託運人自接到通知次日起,五日內提出處理辦法答覆承運人。超過期限,運輸合同仍無法履行時,承運人有權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收貨人拒絕領取貨物的時候,應當出具書面說明。

第14條 因自然災害,貨物運輸發生阻礙,承運人應當採取繞路運輸或卸下再裝措施。因貨物性質特殊,繞路運輸或卸下再裝會造成貨物損失時,承運人應聯絡託運人或收貨人在要求的時間內提出處理辦法。超過期限未答覆時,承運人可比照本細則第十三條規定處理。

第四章 貨物運輸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第15條 貨物運輸合同必須經雙方同意,並在規定的變更範圍內辦理變更。

第16條 託運人或收貨人由於特殊原因,經承運人同意,對承運後的貨物可以按批在貨物所在的途中站或到站辦理變更到站、變更收貨人,但屬於下列情況,不得辦理變更:

一、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物資流向或運輸限制;

二、變更後的貨物運輸期限,大於貨物容許運送期限;

三、變更一批貨物中的一部分;

四、第二次變更到站。

第17條 貨物運輸合同在貨物傳送前,經雙方同意,可以解除。

第五章 違反貨物運輸合同的責任和處理

第18條 承運人的責任

一、由於下列原因之一,未按貨物運輸合同履行、按車向託運人償付違約金五十元:

(一)未按旬間日曆裝車計劃及商定的車種、車型配夠車輛,但當月補足或改變車種、車型經託運人同意裝運者除外;

(二)對託運人自裝的貨車,未按約定的時間送到裝車地點,致使不能在當月裝完;

(三)撥調車輛的完整和清掃狀態,不適合所運貨物的要求;

(四)由於承運人的責任停止裝車或使託運人無法按計劃將貨物搬入車站裝車地點。

二、從承運貨物起,至貨物交付收貨人或依照有關規定處理完畢時止,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按下列規定賠償:

(一)已投保貨物運輸險的貨物,由承運人和保險公司按規定賠償;

(二)保價運輸的貨物,由承運人按宣告價格賠償,但貨物實際損失低於宣告價格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三)除上述一、二兩項外,均由承運人按貨物的實際損失賠償。賠償的價格如何計算,由鐵道部、國家物價局、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另行規定。

三、由於下列原因之一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承運人不負賠償責任:

(一)不可抗力;

(二)貨物本身性質引起的碎裂、生鏽、減量、變質或自燃等;

(三)國家主管部門規定的貨物合理損耗;

(四)託運人、收貨人或所派押運人的過錯。

四、由於承運人的過錯將貨物誤運到站或誤交收貨人,應免費運至合同規定的到站,並交給收貨人。

五、未按規定的運到期限,將貨物運至到站,向收貨人償付該批貨物所收運費5%至20%的違約金。

六、如果託運人或收貨人證明損失的發生確屬承運人的故意行為,則承運人除按規定賠償實際損失外,由合同管理機關處其造成損失部分10%至50%的罰款。

第19條 託運人的責任

一、由於下列原因之一,未按貨物運輸合同履行,按車向承運人償付違約金五十元:

(一)未按規定期限提出旬間日曆裝車計劃,致使承運人未撥貨車(當月補足者除外),或未按旬間日曆裝車計劃的安排,提出日要車計劃;

(二)收貨人組織卸車的,由於收貨人的責任卸車遲延,線路被佔用,影響向裝車地點配送空車或對指定使用本單位自卸的空車裝貨,而未完成裝車計劃;

(三)承運前取消運輸;

(四)臨時計劃外運輸致使承運人違約造成其他運輸合同落空者。

二、由於下列原因之一招致運輸工具或裝置或第三者的貨物損壞,按實際損失賠償:

(一)匿報或錯報貨物品名或貨物重量的;

(二)貨物包裝有缺陷,無法從外部發現,或未按國家規定在貨物包裝上標明包裝儲運指示標誌的;

(三)託運人組織裝車的,加固材料不符合規定條件或違反裝載規定,在交接時無法發現的;

(四)由於押運人過錯的。

第20條 由於託運人原因招致運輸工具、裝置或第三者的貨物損失,由收貨人按實際損失賠償。

第21條 貨物運輸合同遇有下列情況,承運人或託運人免除責任:

一、因不可抗力或鐵路發生重大事故影響排空送車,企業發生重大事故以及停電影響裝車,超過二十四小時時;

二、根據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主管行政機關的書面要求停止裝車時;

三、由於組織輕重配裝或已完成貨物噸數而未完成車數時;

四、由於海運港口、國境口岸站車輛積壓堵塞,不能按計劃接車而少裝時。

第22條 承運人同託運人或收貨人相互間要求賠償或退補費用的時效期限為一百八十日(要求鐵路支付運到期限違約金為六十日)。

託運人或收貨人向承運人要求賠償或退還運輸費用的時效期限,由下列日期算起:

一、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為車站交給貨運記錄的次日;

二、貨物全部滅失未編有貨運記錄,為運到期限滿期的第十六日,但鮮活貨物為運到期限滿期的次日。

三、要求支付貨物運到期限違約金,為交付貨物的次日;

四、多收運輸費用,為核收該項費用的次日。

承運人向託運人或收貨人要求賠償或補收運輸費用的時效期限,由發生該項損失或少收運輸費用的次日起算。

第23條 承運人與託運人或收貨人相互間提出的賠償要求,應自收到書面賠償要求的次日起三十日內(跨及兩個鐵路局以上運輸的貨物為六十日內)進行處理,答覆賠償要求人。

索賠的一方收到對方的答覆後,如有不同意見,應在接到答覆的次日起六十日內提出。

第24條 對貨物運輸合同的糾紛,承運人和託運人或收貨人協商解決,協商不一致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管理機關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章 附 則

第25條 本細則由鐵道部負責解釋。

貨物運輸合同2

甲方(委託方):

乙方(承運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其它相關法規,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合作範圍

1、甲方委託乙方承運由甲方指定的起運點至目的地的貨物運輸。

2、具體貨物的託運內容,以出貨時甲方發出的《派車單》為準。

3、甲方將合同區域的貨物全部委託給乙方運輸,不論貨物多少統一以合同價為準。

第二條服務要求

1、乙方負責提供充足的車輛資源用於甲方貨物的運輸,運輸車輛的車況和車型應符合甲方貨物的安全要求。

2.1承運司機與車輛:

(1)乙方需確保承運車輛、司機的身份證、駕駛證、司機上崗證、行駛證、營運證、車輛購置附加費、養路費、保險卡真實有效;

(2)如因上述證件不齊全或偽造,由此帶來的相關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2.2業務操作指令的安排:

(1)甲方提前用傳真方式向乙方發出《派車單》,乙方應在收到《派車單》後一小時內蓋章確認,並確定司機姓名、手機號碼、車牌號碼一併回傳給甲方。

(2)乙方接到甲方託運通知及《派車單》一小時後,如不能派車裝貨,甲方有權自行調派車輛,如甲方自行調派車輛的成本高於與乙方的合同價格,此高出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2.3裝貨的要求:

(1)乙方必須保證在於確認《派車單》當日履行運輸責任,並在合同約定的運輸時效內將貨物安全送達目的地。

(2)乙方司機在裝車時應負責對所裝貨物的品種、數量、包裝,認真清點、把關。對於殘缺或包裝損壞的貨物必須在裝車時向倉庫提出更換。對於機未履行以上約定致發生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3)裝車完畢,乙方人員必須當場與甲方工作人員或倉庫辦理貨物移交手續,並承擔貨物的安全保管及承運責任、在運輸過程中造成損失的完全賠償責任。

2.4運輸:

(1)乙方在運輸途中,不許中途換車,確因特殊原因(車輛故障或交通事故)需換車,必須經甲方書面(或傳真)同意。否則由此造成甲方貨物損失或延誤送達時間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2)乙方必須確保做好防火、防盜、防雨、防潮等工作,貨物從裝車後直到貨物交付甲方指定收貨人簽收之前發生的損毀、被盜、丟失、淋溼、殘損、交貨不清、短缺等以及由此導致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賠償,按貨物價格1.3倍予以賠償(賠款在運費中扣除)。

(3)乙方在運輸途中發生意外事故時,必須及時電話通知甲方,如出現貨物損壞時,必須及時按甲方的相關指令要求報當地公安交通部門及保險公司,並保護好現場及貨物,及積極配合甲方辦理有關理賠手續,並承擔保險公司賠償後的剩餘損失部分,如因乙方不及時報案、報保險公司和通知甲方,致甲方無法向保險公司索賠,乙方負全部責任。

(4)如乙方運輸途中發生意外事故,需甲方人員出面協調處理事故時,其差旅費用(包括甲方委派人員食宿費、通訊費、交通費、處理事故應交費用和應酬費等),憑發票或收據由乙方負責承擔.

2.5卸貨:

(1)將貨物準時送達甲方指定之收貨人,否則每延誤24小時按人民幣500元罰款。該罰款在乙方運費中扣除。

(2)乙方必須嚴格按照《送貨單》地址送貨,乙方未取得甲方書面許可擅自改換送貨地點的,罰款人民幣20萬元。

(3)乙方需確保收貨單位和經手收貨人的身份真實無誤;核實收貨人後,協助卸貨,並在場監督,由於運輸途中出現的貨損、貨差等情況當場確認清楚,並予當場賠付。

(3)卸貨完畢,必須由收貨人在收貨單上加蓋公章及收貨人簽名,如因特珠情況無法蓋到公章,則需收貨人簽字的同時並簽上身份證號碼。

2.6簽收單的返還:

(1)每月1-15日的簽收單必須在當月20日之前送交甲方指定工作人員;每月15-30日的回單在次月的5日之前送交甲方指定工作人員,由甲方登記簽收。乙方未按規定時間完整提報相關檔案的,當月不予結算,延遲至下一個帳期進行結算。

(2)若乙方無法如期將運輸簽收單交付甲方,並按每批次100元/天罰款。

(3)凡出現簽收單單據丟失或塗改或損毀,乙方負責影印件的補籤,並確保能正常與客戶辦理結算。否則,不予結算當次運費,並罰款500元/單。

2.7資訊反饋:

(1)任何異常情況出現時,乙方必須於1小時之內,以各種有效途徑反饋到甲方;

(2)乙方需確保司機的通訊暢通,如甲方客服人員在跟單查詢時每出現一次手機關機或無法聯絡到司機,則罰款100元/次(特殊情況需書面解釋)。

(3)次日早上8:00前,乙方必須將運輸情況真實地反饋給甲方。

第三條運輸價格

1、運輸價格:按雙方確定的附件《價格表》執行,附件中未列明地區的運價,以雙方操作前書面確認的價格執行。

2、價格時效:價目表所述價格的時效與本合同一致,在合同期內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運輸。(如遇市場行情大的變化,應不少於7天提前和甲方協商解決,協商期間內按合同約定價格執行)

第四條費用結算

1、乙方需於每月的5日前,將上月相關單據(簽收單,回執、各項票據、結算書),交予甲方,甲方於10日核心對無誤後予以確認,乙方按照確認無誤的運輸費開具統一的《內陸河運輸統一發票》。

2、甲方在收到乙方正式運輸發票並稽核無誤後安排請款,每月25-30日為付款日(逢節假日順延)。

3、付款方式:支票、銀行電匯。

第五條履約風險保證金

1、為確保本合同的嚴格履行,在本合同簽定之時,乙方同意向甲方繳納履約風險保證金人民幣壹拾萬元整。

2、該風險保證金在合同終止,雙方結帳時予以統一清算,並於15個工作日之內予以結清;

3、履約風險押金不計利息。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方對於乙方提供的服務未達到本合同服務標準的,甲方有權根據情況對乙方採取減少運輸數量、暫停乙方運輸資格、立即終止合同等處罰。

2、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如違反本合同有關規定,對方均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對於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均由違約方負責賠償。

3、因乙方責任(不可抗力因素除外)造成貨物逾期到達,產生收貨單位拒收貨物或退貨,所有產生的費用及其它經濟損失,均由乙方負責承擔。

3、乙方不得在任何情況下未經甲方同意對承運之貨物行使留置權,否則,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由乙方全部承擔。

第七條、特別約定條款

雙方合作過程中,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甲方貨物,如出現此種情況乙方將承擔該貨物價值2倍的責任賠償。

第八條合同的時效及爭議解決

1、本合同有效期自20xx年日至月

2、本合同一式二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雙方各執一份,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後,簽定補充協議書,確認之後作為本合同的必要補充,

與本合同具同等效力。合同履行期間,如因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均應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提請深圳市人民法院予以裁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貨物運輸合同3

根據經濟合同法____省海上運輸管理規定的要求,(簡稱甲方)向省交通廳海運局(簡稱乙方),計劃託運貨物,乙方同意承運,特簽定本合同,共同遵守,互相制約,具體條款經雙方協商如下:

一、運輸方法:

乙方調派 噸位船舶一艘(船舶吊貨裝置),應甲方要求由

港運至

港,按現行包船運輸規定辦理。

二、貨物集中:

甲方應安乙方指定時間,將

貨物於

天內集中於

港,貨物集齊後,乙方應在五天內派船裝運。

三、裝船時間:

甲方聯絡到達港同意安排卸貨後,經乙方實並準備接收集貨(開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裝船作業時間,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碼頭時起於

小時內裝完貨物。

四、運到期限:

船舶自裝貨完畢辦好手續時起於 小時內將貨物運到目的港。否則按貨規第三條規定承擔滯延費用。

五、啟航聯絡:

乙方在船舶裝貨完畢啟航後,即發報通知甲方做好卸貨準備,如需領航時亦通知甲方按時派引航員領航,費用由

方負擔。

六、卸船時間:

甲方保證乙方船舶抵達

港錨地,自下錨時起於

小時內將貨卸完。否則甲方按超過時間向乙方交付滯延金每噸時0.075元,在裝卸貨過程中,因天氣影響裝卸作業的時間,經甲方與乙方船舶簽證,可按實際影響時間扣除。

七、運輸質量:

乙方裝船時,甲方應派員監裝,指導工人按章操作,裝完船封好艙,甲方可派押運員(一人)隨船押運。乙方保證原裝原運,除因船舶安全條件所發生的損失外,對於運送

貨物的數量和質量均由甲方自行負責。

八、運輸費用:e86.c

按省水運貨物一級運價率以船舶載重噸位計貨物運費

元,空駛費按運費的50%計( ),全船運費為

元,一次計收。

港口裝船費用,按省港口收費規則有關費率計收,卸船等費用,由甲方直接與到達港辦理。

九、費用結算: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後,甲方應先付給乙方預付運輸費用

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後,以運輸費用憑據與甲方一次結算,多退少補。

十、附則:

本合同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

份。並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備案。如有未盡事宜,得按省交通廳海上運輸管理規定和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協商辦理。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合同管理機關

代表人:

代表人: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貨物運輸合同4

甲方(託運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運人):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根據合同法有關規定,訂立貨物運輸合同,條款如下:

一、合同期限

合同期為一年,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為止。

二、運輸方式

上述合同期內,甲方委託乙方運輸貨物,運輸方式為汽車公路運輸,具體貨物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價值、運費、到貨地點、收貨人、運輸期限等事項,由甲、乙雙方另籤運單確定,所籤運單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的義務

1、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對貨物進行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的原則進行包裝,甲方貨物包裝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應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絕起運。

2、按照雙方約定的標準和時間向乙方支付運費。

四、乙方的義務

1、按照運單的要求,在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甲方指定的地點,交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

2、承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如出現此類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

五、運輸費用及結算方式

1、運費按乙方實際承運貨物的里程及重量計算,具體標準按照運單約定執行。

2、乙方在將貨物交給收貨人時,應向其索要收貨憑證,作為完成運輸義務的證明,持收貨憑證與甲方結算。

3、甲方對乙方所提交的收貨憑證進行稽核,在確認該憑證真實有效且貨物按期運達無缺失損壞問題後10日內付清當次運費。

六、違約責任

甲方交付乙方承運的貨物均系供應客戶的重大生產資料,乙方對此應予以高度重視,確保貨物按期運達。非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逾期運達的,如客戶追究甲方責任,乙方應全額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因發生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無法按期運達目的地時,乙方應將情況及時通知甲方並取得相關證明,以便甲方與客戶協調。

七、糾紛處理方式

運輸過程中如發生貨物滅失、短少、損壞、變質、汙染等問題,乙方應按照以下標準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1、貨物滅失或無法正常使用的,按運單記載貨物價格全額賠償,如運單未記載價格的,按甲方同類產品出廠價格賠償。

2、貨物修理後可以正常使用且客戶無異議的,賠償修理費(包括換件費用、人工費及修理人員的往返差旅費等)。

出現合同第七點情況導致貨物逾期運達的,乙方除按該條規定承擔責任外,還應當同時執行本合同第六點的規定。

八、其他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規定辦理,發生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貨物運輸合同5

合同編號:________

委託方(甲方):________

受託方(乙方):________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和相互合作與支援的宗旨,就甲方委託乙方為貨物運輸代理等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最少在貨物抵達前________(船到港前三天。航班到港前24小時)通知乙方貨物到達情況和提供有關檔案,有關檔案包括:海洋提單。空運提單。貨物資料。報關和報檢報驗檔案等,以便乙方安排換單和提前稽核有關檔案。

2、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申報的進口貨物,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商品檢驗檢疫及相關部門對於國家進口貨物的有關規定,如實申報。

3、甲方根據乙方要求,負責提供下列全部或部分單據和檔案:報關委託書。報檢委託書;手冊;正本提單。發票。箱單。合同;報關所需要進口許可證如系危險品,應提供相關檔案;其他與進出口貨運有關的單據和檔案。

4、由於甲方或下列原因導致貨物申報時間的延遲,而造成未能及時清關或貨物疏港等,由甲方承擔所產生的風險。責任及費用,而乙方不予承擔:

(1)因買賣雙方原因導致提單不能在公司正常換取(如海運費用未結清等);

(2)由於甲方未能及時提供進口報關所需的全部資料;

(3)因甲方所提供的報關資料失實,而導致的延遲;

(4)在清關過程中由於海關等相關部門要求,需要補充或修改有關單證及相關說明資料,而甲方未能及時提供;

(5)遇到法定節假日或有關部門不能正常辦公;

(6)因港口要求和規定而必須輸港的貨物;

(7)其他甲方及不可抗拒原因。

5、由於非乙方原因造成滯箱費。汙箱費。修箱費等費用和責任,由甲方承擔,乙方儘量協助甲方協商解決。

第二條 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應及時。合理安排甲方所委託進口貨物的換單。申報。運輸等事宜。

2、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有關報關進度。預計送貨時間,以便甲方合理安排倉庫裝卸。

3、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解決在報關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和狀況,包括檔案的提供。解釋。說明等工作。

4、乙方應以最快的速度完成清關工作,並按甲方的指示將貨物送到指定地點。

第三條 費用結算

1、按照海關的有關規定,甲方應自行向海關繳付貨物進口關稅及增值稅,特殊情況可以委託乙方代繳,但乙方不予以墊付。

2、甲方應自行交付到付運費(海運費和thc。空運費),特殊情況可以委託乙方代付,但乙方不予以墊付。若由於甲方不能提供進出口貨物單據或用以繳納進口關稅及增值稅的限額支票而產生的相關費用,如滯報金。滯箱費。港口費。滯納金。轉棧費等經甲方確認後由甲方承擔。

3、如因各種原因乙方無法收到甲方應付之費用,則乙方有權暫扣甲方委託乙方所管理的貨物或屬於甲方的業務檔案,所造成的風險。責任及費用,乙方不予承擔。

4、非甲方原因產生的特殊費用和責任,甲方不予以承擔。

5、附《進口貨物運輸費用報價》。

第四條 結算方式

乙方應於每月________日前將本月賬目清單(如實報實銷則提供發票)送交甲方,甲接到賬目清單核對無誤後通知乙方開具正式發票,發票開具後________日內付款。

第五條 貨物滅損

甲方未辦理貨物申明價值的,由於承運人或乙方的原因造成貨物滅損的,按貨物實際損失賠償,但賠償額最高按滅損貨物毛重每公斤人民幣________元(國內航線)/國際________美元(us$) (國際航線)計算。

第六條 檢驗

運輸過程中,允許託運單上甲方記載的貨物件數。重量。體積與實際託運的貨物存在略微差異。貨物準確的件數。重量。體積以乙方接收貨物時乙方的檢驗為準。如果甲方對乙方的檢驗結果存在異議,可書面向乙方申請雙方聯合檢驗。如果聯合檢驗的結果與乙方的檢驗結果有較大差異,檢驗費用由乙方承擔,否則檢驗費用由甲方承擔。如果貨物準確的件數。重量。體積與甲方在航空託運單上記載的有較大差異,乙方有權選擇拒絕承接該票貨物的運輸代理,由此導致的乙方的損失,甲方應負責賠償。

第七條 擔保

為了順利執行本協議,按時結清賬目,乙方應以人民幣________元或每張貨運單________元提供保證金或等值的房地產抵押等甲方認為滿意的擔保。

第八條 轉讓

本協議所規定的乙方的權利和其他職責,未經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其全部或部分轉讓,或者授權給任何第三方。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未依本協議向甲方支付費用,或支付費用不完整的,乙方必須從支付期滿________日起,按應付款向甲方每日支付________元違約金。

2、乙方無正當理由________天不履行某一個月的全部費用或所欠費用超過全部應付費用的時,甲方可以解除協議並按上款要求違約金。

3、甲乙雙方違反本協議造成對方損失的,按違約時的實際損失賠償對方。

第十條 抵消

依據法律或本協議約定乙方應支付甲方的違約金或其他款項將被視為甲方的可向乙方主張的債權,對該債權的實現雙方同意甲方可以主張從甲方應支付乙方的本協議下的款項或其他甲方應支付乙方的款項中直接扣除直至抵消完畢,不足的部分乙方當然同意予以補足。甲方沒有從應支付乙方的款項中扣除的並不應該視為甲方對主張該違約金或款項的放棄。

第十一條 解除

1、甲方未及時。全面。正確履行合同約定之義務的,乙方將書面催告甲方予以正確履行,甲方在乙方催告後________日內仍不能整改到位的,乙方將有權解除合同。但該合同解除的權

利乙方在________日內未向甲方主張的,則該權利消滅。

2、若合同一方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或因其他原因進入破產程式,則另一方取得在書面通知對方後即解除合同的權利。甲方因進入經營困難的境地,使履行合同成為一種不可能或一種沉重的負擔,則乙方應許可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3、為對等之目的,乙方未及時。全面。正確履行合同約定之義務的,甲方將書面催告乙方予以正確履行,乙方在甲方催告後________日內仍不能整改到位的,甲方將有權解除合同。

4、合同解除後甲方提供給乙方的相關單據和檔案乙方應當及時返還甲方,不得未經甲方同意擅自留存。複製。

5、儘管有上述之約定,在合同解除後若乙方尚有甲方的業務正在進行的,乙方仍應當妥善予以完成,由此發生的費用甲方當然將按照本協議的收費標準向乙方支付相關費用。若因乙方違反本款的約定導致甲方受有損失的,則乙方應當負責賠償。

第十二條 宣告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三條 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五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檔案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六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字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八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份,送留存一份。甲方(蓋章):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

貨物運輸合同6

甲方(託運方)

乙方(承運方)

根據國家有關的法律及規定,本著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承運貨物的事宜,依法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服務內容

11貨物的起運地點:北京,承運線路:雲南香格里拉,具體範圍見附件一,到達地點以甲方提供的送貨單據上所指定地點為準(甲方另行通知除外)

12乙方提供的運輸方式:___陸運__,運輸工具:__汽車__。

13託運貨物的名稱規格數量及服務要求等內容以甲方提供的“送貨單據”為準,送貨單據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送貨單據的格式內容以甲方提供的為準。

第二條:甲方責任及義務

21甲方承諾保證所託運貨物是屬於國家許可運輸的貨物。

22甲方承諾向乙方提供準確的貨物品類數量體積重量以及送貨地點電話聯絡人等資料。

23甲方承諾貨物按照國家有關部門或行業規定的標準進行包裝,沒有統一規定的包裝標準的應遵循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

24甲方承諾在服務過程中向乙方提供的資料是真實的。

25甲方承諾免費對乙方有關人員進行必要的運作指導和培訓。

第三條:乙方責任及義務

31乙方承諾在服務過程中其及其承運車輛駕駛員向甲方提供的資料是真實的,並辦理承運車輛及貨物的保險。

32乙方承諾在提貨時向甲方提供其委派人的授權委託書,服務過程中仔細檢查和清點所承運貨物的數量型號是否與送貨單據相符,並與甲方進行確認和交接。

33乙方承諾將承運的貨物準時準確安全完整地送達甲方指定地點,並在約定時間(見附件一)內將貨物的簽收回單返還給甲方。

34乙方在服務過程中每日將貨物的在途資訊報給甲方,並隨時接受甲方的問詢,發生異常情況必須在一小時內報告甲方,並按照甲方人員的要求進行處理。

35乙方承諾其及其承運司機不以任何理由留置甲方所委託承運的貨物。

36乙方承諾不向甲方員工贈送財物,不向甲方的客戶收取費用。

37乙方承諾在合同有效期內,不直接與甲方的客戶進行業務合作。

第四條:運輸工具及裝載

41乙方所安排的承運車輛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

42乙方所安排的承運車輛必須證件齊全車況良好車廂清潔配有防火防雨防盜等安全設施。

第五條:價格及結算方式

51費用的結算價格為:附件一

52結算方法為:預付50%的運費,貨物到達目的地後卸車前結清剩餘50%的運費。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甲方違反21和24條款或乙方違反31條款,守約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承擔由此所產生的相關損失。

62乙方違反52條款,違約方從逾期之日起對於未按時支付的款項將支付給守約方每日萬分之二的違約金。

第七條:貨物所有權及運輸風險

71在服務過程中貨物的所有權歸甲方及甲方的客戶所擁有,乙方不具有貨物的所有權。

72乙方自與甲方交接貨物起,至將貨物交付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簽收止,由乙方承擔貨物的風險。

第八條:不可抗力事件

81不可抗力事件為:地震颱風山洪暴發戰爭。

82因不可抗力影響履行合同時,一方應在24小時內通知另一方,並提供證據和有效證明檔案與對方協商處理。並積極採取措施減免對方的損失。如因未及時通知對方或不積極採取措施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責任乙方承擔。

第九條:保密性

91本合同的全部內容屬商業機密,雙方予以保密。

92未經對方許可,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其他方洩漏合同內容,如發生洩密事件,保密方可單方面終止合同並追究洩密方的法律責任。

第十條:文字及時效

10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2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變更與終止

111合同如有變更或者補充,經協商一致後以補充協議形式確定,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12合同有效期內,非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本合同約定解約事件或雙方協商同意,雙方不得終止合同。

第十二條:糾紛及其訴訟

121如合同在履行中產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應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其它

附件一:運輸結算價格表

甲方: 乙方(蓋章)

地址: 地址:

代表人(簽名) 代表人(簽名)

簽署日期: 簽署日期:

聯絡人: 聯絡人: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附件一:運輸結算表

附件11

起運地

目的地

里程

車型

運費(rmb/_______元)

運輸時間

北京

香格里拉

3507

135m

30000

5至6天

備註:

1、以上價格為合同期的合作價格。

2、全部貨物為門對門服務,在途時間以發車時間起計算。

3、合同期內出現送貨城鎮未列入結算價格表內的,按其所屬行政區域(地級市)的價格計費。

4、里程以人民交通出版社出版的《中國高速公路及城鄉公路網地圖集詳查版》為準(書號:isbn7114—053398),地圖集中未註明的以甲方資源採購管理部認定的里程為準。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簽署日期: 簽署日期:

備註:此表由雙方協商一致後達成約定,作為合同的附件,並經雙方蓋章後生效。

貨物運輸合同7

甲方:xxx公司

乙方:xxx公司

根據我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因物流業務需要,委託乙方昆明大千運輸有限公司負責貨物香菸的運輸送達。乙方根據甲方的要求將貨物安全、保質、及時、高效的送達的目的地給收貨單位,乙方承諾所從事的運輸經營業務具備相關的合法經營及運輸資質。

二、甲方雙方約定本合同有限期為五年2014年10月至2019年10月止以簽字蓋章知日起全同生效,合同期滿前3個月,乙方應當以書面方式向甲方提出是否續簽訂運輸合同,經甲方書面同意後,甲方雙方應當從新簽訂運輸合同。

三、甲乙雙方約定,乙方的運輸方式為公路運輸,運輸費用按照乙方實際承運的貨物的重量計算,甲方每個月6號出單(遇法定節假日順延)運輸費用按月結算。甲方根據乙方當月實際完成的運輸單數給予結80%的運輸費用,剩餘的20%的運輸費用甲方暫扣二個月,作為風險保證金,待二個月期滿後,已完成並結算的運輸單無貨損、財損及其它糾紛,甲方支付任何其保險費用(包括不限於乙方轉運、卸貨、配送、人工費等費用)。

四、乙方根據甲方供貨單位的《貨物明細單據》、《貨物提單》,核實兩張單據跟實際運貨物無誤後,將運貨物按照託運單位和甲方的要求運送給收貨單位。乙方應當保證收貨單位如實地在相關單據上簽收,乙方在結算運輸費用時應當出具收貨單位已簽收的相關單據到甲方處進行結算運費。乙方在運送過程中如發出其中單據跟實物不符或其它可能影響貨物運輸時間的情況應立即通知甲方,否則乙方除承擔相關損失並承擔違約責任。

五、貨物起運點:昆明市區範圍內(根據貨物存放地點確定貨物起運點,或者由甲方指定);貨物到達地:由甲方確定具體貨物到達地點及實際的收貨單位。

六、乙方承諾在接到甲方的通知貨物單據,到甲方指定的地點提貨,收貨後及時、安全的安排運送貨物。除甲方特別要求貨物運送期限外,乙方應當在正常、合理的期限內如實發行貨物義務。如逾期未將貨物及時送達目的地,視為乙方違約,因此給甲方和單位造成的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另行委託運輸工具)人員所支付的運費差額、甲方因違約給貨主的賠償,實現債權的律師費、訴訟費等,由乙方承擔。

七、合同期內在貨物運輸過程中,運送貨物的人員、車輛由甲方負責經營管理,乙方派出的運輸和人員的行為視為乙方的行為,如發事故或因乙方車輛和人員給甲方或者第三人造成的相關物損、財損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八、乙方在貨物運輸過程中出現貨物毀損、丟失、調換等。乙方承諾甲方有權根據該批貨物發貨時甲方提供給乙方的承運貨物價值證明檔案向乙方提出全額賠償,並承擔因此引起的一切人及違約金,並有權解除合同。

九、甲方的責任

1、要求乙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到目的地。貨物託運後,甲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單位,或需取消運輸時,有權向乙方提出變更或取消貨運的要求,但必須及時通知乙方,並有權調整相關費用,但在目的地及其所轄區內再增加任何費用。

2、因甲方原因而導致無法抵達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貨單位時,乙方必須妥善保管好貨物,並以書面方式通知甲方,否則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3、乙方保證按合同約定在乙方提交相關結算單據後,在結算日及時支付相應運費給乙方。乙方不得以甲方未支付運費或者是相應費用為由對運輸貨物進行留置,必須將所運貨物交付給甲方指定的單位和指定的地方。

乙方的責任

1、乙方收到甲方的通知或《發貨單》後,應根據通知或《發貨單》的聯絡方式及要求到供貨單位或甲方指定的地點提貨,提貨時結合《發貨單》上的名稱、數量、規格清點貨物,如發現數量、名稱、規格與實際不符同,應及時通知甲方。

2、乙方作為甲方運輸協議單位,對甲方的貨物有優先承運權;不得推脫運輸。

3、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向甲方或託運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託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否則應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賠償責任。

4、司機或送貨員貨物送達目的地後,若客戶對貨物有任何意見,司機或送貨員絕對不可以司客戶發生爭執,應立即與乙方負責人聯絡,並將事件及時報告給甲方。

5、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發貨單》運輸時間執行,若因特殊情況,貨物沒有按預訂的時間到達時,乙方應及時與甲方取得聯絡,並說明原因,若甲方調查發現有不屬實的,有權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及相應賠償責任。

6、乙方貨物裝運過程中應嚴格按照貨物及時保管。

十、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的違約金為貨物值的30%,由違約方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1、每次發貨前,甲方提供《發貨單》,作為乙方去甲方供貨單位,託運單位提供依據,由於乙方未按提單要求清點貨物的數量、規格型號及產地提供導致運輸出現錯誤,其賠償責任由乙方承擔。

2、因甲方提供資料不齊全而導致乙方無法送達或者延誤送達,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如果發現甲方所提供的收貨單位聯絡電話、地址在誤,應當必須及時甲方聯絡導求解決辦法,否則損失由乙方負責。

3、乙方如發錯運到達地點或收貨單位的,乙方必須將情況如實告知甲方運到指定地點交付給收貨單位,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4、由於乙方的過失造成的過期到達,超過甲方或收貨單位所要求的時間(且沒有取得甲方的認可),乙方需承擔由此起的一切責任和損失,但由於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交貨延誤,如(地震、紅水、漓石流、橋樑、道路斷裂、火災、盜竊、)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派專人並採取措施防止事件或損失的擴大,經雙方協商後延當放寬到貨時間。

5、乙方如在一個月內有三次推託甲方的運輸業務,甲方視為乙方單方終止本合同,乙方不得有異議並承擔違約責任。

十一、變更與終止

1、合同如有變更或者補充,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以補協議形式約定。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終止後,合同雙方仍承擔合同終止前本合同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貨物運輸合同8

按照運輸工具的不同,貨物運輸合同可分為鐵路貨物運輸合同、公路貨物運輸合同、水路貨物運輸合同、航空貨物運輸合同、管道貨物運輸合同和多式聯運貨物運輸合同。

一、鐵路貨物運輸合同

鐵路貨物運輸合同是鐵路承運人將貨物從起運地點通過鐵路運輸到約定地點,託運人或者收貨人支付運輸費用的合同。託運人利用鐵路運輸貨物,應與鐵路承運人簽訂貨物運輸合同。

鐵路貨物運輸合同中的承運人是鐵路運輸企業。鐵路運輸企業主要是指國家鐵路運輸企業和地方鐵路運輸企業。國家鐵路運輸企業是指鐵路局和鐵路分局。鐵路站段不是鐵路運輸企業,而是鐵路運輸企業的基層組織,它只能以鐵路局或者鐵路分局的名義進行運輸生產活動。

鐵路貨物運輸合同中的託運人就是把貨物交付鐵路運輸的人。它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社會組織。

鐵路貨物運輸合同中的收貨人是指在到站領取託運貨物’的人。收貨人也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社會組織。收貨人雖然不參加訂立鐵路貨物運輸合同,但他們與所訂立的合同密切相關,也享受合同中的某些經濟權利,也要承擔由合同帶來的某些經濟義務。

根據貨物運輸組織方式的不同,鐵路貨物運輸合同可分為整車貨物運輸合同、零擔貨物運輸合同和集裝箱貨物運輸合同三種。

鐵路貨物運輸合同除具有一般貨物運輸合同的特點外,還具有計劃性很強的特點,鐵路貨物運輸合同受國家計劃的制約,大宗貨物運輸受年度、季度和月度運輸計劃的制約,其他貨物運輸受運力和其他條件的限制,也要有計劃地進行安排。

二、公路貨物運輸合同

所謂公路貨物運輸合同,是指明確公路貨物運輸的承運人與託運人之間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根據這個協議,承運人應將承運的貨物經公路從一地運至另一地,託運人應按規定支付相應的運費。

在公路貨物運輸合同中,承運貨物的一方為承運人,是指從事公路貨物運輸並與託運人訂立貨物運輸合同的經營者。它可以是公路運輸企業,也可以是從事公路貨物運輸的其他單位和運輸個體戶。承運人有時可分為締約承運人和實際承運人。所謂締約承運人是指參與簽訂運輸合同的承運人;實際承運人是指接受締約承運人委託從事運輸的人。託運人是指託運貨物的一方或指與承運人簽訂公路貨物運輸合同的一方當事人,它可以是承運人以外的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除了承、託運雙方外,公路貨物運輸合同一般還涉及收貨人。收貨人是指公路貨物運輸合同中託運人指定提取貨物的單位和個人,即在目的地接收貨物的人。因此在一個完整的貨物運輸合同中,往往要涉及承運人、託運人和收貨人三方當事人。但在實踐中,在不少情況下,託運人和收貨人是同一個人。

三、水路貨物運輸合同

水路貨物運輸合同,是指承運人收取運費,負責將託運人託運的貨物經水路由一港(站、點)運至另一港(站、點)的合同。水路運輸的承運人必須是經營水路貨物運輸業務,並持有營

業執照的我國遠洋運輸企業、沿海水運企業、內河水運企業和個體水運專業戶,託運人可以是法人、其他組織、公民等。水路貨物運輸合同具有以下基本特徵:

(1)貨物重量和體積的計算有其自己的特殊方式。整批貨物的重量由託運人確定,承運人也可以進行抽查。散裝貨物重量,承運人可以通過船舶水尺計算。貨物按體積計量收取運費的,託運人應提出重量和體積。

(2)合同履行期限受自然條件(氣候、水情等)的影響。合同履行期限通常包括起運港發運時間、每一換裝港時間和運輸時間。由於自然條件因素所造成的誤時,不計算在運期之內。

四、航空貨物運輸合同

航空貨物運輸合同,是指航空承運人使用航空器,將託運人託運的貨物運到指定地點並交付給收貨人,託運人支付貨物運輸費用的合同。航空貨物運輸的承運人是指使用民用航空器實施貨物運送的人,主要是公共航空運輸企業及其代理人。公共航空運輸企業,是指以營利為目的,使用民用航空器運送旅客、行李、郵件或貨物的企業法人。託運人是指要求使用民用航空器運送具備託運條件的貨物的人,包括法人、其他經濟組織、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和公民個人;收貨人是指貨物通過民用航空器被運送到指定地點後,提取貨物的人。收貨人可以是託運人,也可以是託運人以外的第三人。

五、管道貨物運輸合同

管道貨物運輸合同是指從事管道運輸業務的承運人和託運人簽訂的明確運送貨物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在管道貨物運輸合同中,承運人具有單一性,並且管道運輸合同的貨物種類也比較少,主要限於氣體和液體類貨物,如石油、天然氣等。

六、貨物多式聯運合同

貨物多式聯運合同是指多式聯運的承運人以兩種以上不同的運輸方式,負責將貨物從接管地運至目的地交付收貨人,並收取全程運費的合同。貨物多式聯運合同具有的特點是:

1、承運方由兩個以上採用不同運輸方式的承運人共同構成,合同對這些承運人均有法律約束力;

2、支付運費的總括性。託運人將全程不同運輸階段的費用一次性支付;

3、對於多式聯運運輸過程中發生的貨物滅失或毀損,承運人負擔連帶責任。當沒有過失的承運人履行賠償義務之後,有權向造成損害的承運人進行追償。如果數個承運人之間無法分清過失,則按各自所得的總運費的比例分擔。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本細則所稱水路運輸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沿海、江河、湖泊以及其他通航水域中一切營業性的貨物運輸。

本細則適用於水路運輸企業與其他企業、農村經濟組織、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法人之間簽訂的水路貨物運輸合同。

持有營業執照的個體(聯戶)船民與企業、農村經濟組織、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法人之間,以及水路運輸企業與個體經營戶、個人之間簽訂的水路貨物運輸合同,應參照本細則執行。

軍事運輸,水路與鐵路、公路、航空、管道之間的貨物聯運,另行規定。

第三條水路貨物運輸合同,應貫徹優先運輸國家指令性計劃產品和急需物資,適當兼顧指導性計劃產品和其他物資的原則,根據國家下達的產品調撥或購銷計劃和船舶運輸、港口通過能力簽訂。

對指令性計劃產品的運輸,在簽訂合同中如不能達成一致意見,可報請雙方上級主管綜合部門處理;其他物資運輸,由託運人與承運人協商簽訂貨物運輸合同。

第二章貨物運輸合同的簽訂

第四條水路貨物運輸合同,除短途駁運、擺渡零星貨物,雙方當事人可以即時清結者外,應當採用書面的形式。大宗物資運輸,可按月簽訂貨物運輸合同。對其他按規定必須提送月度託運計劃的貨物,經託運人和承運人協商同意,可以按月簽訂貨物運輸合同或以貨物運單作為運輸合同。零星貨物運輸和計劃外的整批貨物運輸,以貨物運單作為運輸合同。

第五條按月度簽訂的貨物運輸合同,經雙方在合同上籤認後,合同即告成立。如承、託運雙方當事人無需商定特約事項的,可以用月度託運計劃表代替運輸合同,經雙方在計劃表上籤認後,合同即告成立。在實際辦理貨物承託運手續時,託運人還應向承運人按批提出貨物運單,作為運輸合同的組成部分。

以貨物運單作為運輸合同的,經承、託運雙方商定貨物的集中時間、地點,由雙方認真驗收、交接,並經承運人在託運人提出的貨物運單上加蓋承運日期戳後,合同即告成立。貨物運單的格式,江海乾線和跨省運輸的由交通部統一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內運輸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交通主管部門統一規定。

第六條按月度簽訂的貨物運輸合同,應具備下列基本內容:

一、貨物名稱;

二、託運人和收貨人名稱;

三、起運港和到達港,海江河聯運貨物應載明換裝港;

四、貨物重量,按體積計費的貨物應載明體積;

五、違約責任;

六、特約條款。

第七條貨物運單應具備下列內容:

一、貨物名稱;

二、重量、件數,按體積計費的貨物應載明體積;

三、包裝;

四、運輸標誌;

五、起運港和到達港,海江河聯運貨物應載明換裝港;

六、託運人、收貨人名稱及其詳細地址;

七、運費、港口費和有關的其他費用及其結算方式;

八、承運日期;

九、運到期限(規定期限或商定期限);

十、貨物價值;

十一、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分頁閱讀第1頁:第一章總則第2頁:第三章貨物運輸合同的履行第3頁:第四章貨物運輸合同的變更和解除第4頁:第五章違反貨物運輸合同的責任

甲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工商執照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工商執照號:_________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和相互合作與支援的宗旨,就甲方委託乙方為進口貨物運輸代理等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最少在貨物抵達前(船到港前三天、航班到港前24小時)通知乙方貨物到達情況和提供有關檔案,包括:海洋提單、空運提單、貨物資料、報關和報檢報驗檔案等,以便乙方安排換單和提前稽核有關檔案。

2.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申報的進口貨物,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商品檢驗檢驗以及相關部門對於國家進口貨物的有關規定,如實申報。

3.由於甲方或下列原因導致貨物申報時間的延遲,而造成未能及時清關或貨物疏港等,由甲方承擔所產生的風險、責任及費用,而乙方不予承擔:

(1)因買賣雙方原因導致提單不能在船公司正常換取(如未電放、海運費用未結清等);

(2)由於甲方未能及時提供進口報關所需的全部資料;

(3)因甲方所提供的報關資料失實,而導致的延遲;

(4)在清關過程中由於海關等相關部門要求,需要補充或修改有關單證及相關說明資料,而甲方未能及時提供;

(5)遇到法定節假日或有關部門不能正常辦公;

(6)因港口要求和規定而必須輸港的貨物;

(7)其它甲方及不可抗拒原因。

4.由於非乙方原因造成滯箱費、汙箱費、修箱費等費用和責任,由甲方承擔,乙方儘量協助甲方協商解決。

第二條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應及時、合理安排甲方所委託進口貨物的的換單、申報、運輸等事宜。

2.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有關報關進度、預計送貨時間,以便甲方合理安排倉庫裝卸。

3.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解決在報關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和狀況,包括檔案的提供、解釋、說明等工作。

4.乙方應以最快的速度完成清關工作,並按甲方的指示將貨物送到指定地點。

第三條費用結算

1.按照海關的有關規定,甲方應自行向海關繳付貨物進口關稅及增值稅,特殊情況可以委託乙方代繳,但乙方不予以墊付。

2.甲方應自行交付到付運費(海運費和thc、空運費),特殊情況可以委託乙方代付,但乙方不予以墊付。

3.非乙方原因產生的特殊費用和責任,乙方不予以承擔。

4.乙方在貨物完成清關、運輸後7天內傳單票應收費用明細給甲方,甲方應及時確認並回傳。

5.結算方式:經甲乙雙方協定,甲方應在送貨後_________天內將所有費用支付給乙方,有關稅單、報關單等檔案按以下_________方式辦理:a.先付款,後退單;b.後付款,先退單。

6.如因各種原因乙方無法收到甲方應付之費用,則乙方有權暫扣甲方委託乙方所管理的貨物或屬於甲方的業務檔案,所造成的風險、責任及費用,乙方不予承擔。

7.附《進口貨物運輸費用報價》

第四條其它

1.本協議項下所產生的任何糾紛或爭議,雙方應本著友好協商、互惠互利的原則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管轄地海事法院審理。

2.甲乙雙方銀行賬戶、所在地址、電話及電子郵箱發生變更,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3.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期滿前一個月內雙方不提出異議,視為合同自動順延。即使本協議終止後,雙方均不能免除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的經營活動中所產生的經濟與法律責任。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貨物運輸合同9

甲方(託運方)____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人手機:_______________

聯絡人電話(傳真):_______

乙方(承運方)____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人手機:_______________

聯絡人電話(傳真):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合同法》及國家有關運輸規定,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就甲方貨物委託乙方承運有關事宜。經過友好、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代理事項

1。甲方委託乙方為貨運代理人,進行單次貨物運輸代理。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同意作為甲方代理人,辦理有關代理事項。

2。甲方應根據本協議內容,向乙方簽發委託書,以便乙方完成代理事項。甲方委託乙方辦理事項詳見《貨物運輸代理授權委託書》。

第二條 甲方義務

1。應於提出的發運日期(或運到日期)前_________日向乙方提供有關運輸的資料與要求(包括髮運地點、到貨地點、貨物品名、數量、性質、是否辦理保價(險)、收貨人全稱、聯絡電話、傳真等真實資料),並蓋章確認。

2。於每批貨物發運前_________日,將需要運輸的貨物完整地交付給乙方,並與乙方共同辦理交接驗收。

3。已包裝或因其他原因不易清點的貨物內容和數量,由甲方自行負責。

4。已交付給乙方的資料或貨物確需變更時應提前_________日書面通知乙方。

5。應在本協議約定的時間內將運輸代理服務費(或包乾費)支付給乙方。

第三條 乙方義務

1。根據甲方的要求與提供的資料,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及時完成代理事項。

2。及時向甲方報告運輸代理事務的進展情況,代理行為完成後,應將有關單據證明交付甲方。

3。對甲方提供的各種資料、檔案應予以保密。

第四條 代理費用及結算方法

七、結算方式:發貨後付款(現付)□ 貨到後付款(提付)□

憑簽收回單付款□(憑簽收回單付款每 天結算一次)

4。費用結算後,乙方將有關票據、單證完整、及時交付甲方。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在協議期內甲方給乙方的檔案資料、貨物有誤或需要包裝的貨物因包裝缺陷產生破損,或未將貨物送到指定地點,而由此使乙方在代理行為中產生的經濟損失,甲方應承擔責任。

2。乙方未按協議要求運輸也承擔責任。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擴大、變更代理許可權,而由此造成甲方的經濟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乙方原因使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的,屬法律、法規規定以外的乙方應承擔責任。

4。由於不可抗力或_________時,雙方協商可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5、甲方委託乙方代收的貨款,乙方保證在收到貨款後,一星期內交付給甲方發生的銀行匯款手續費,由甲方承單

第六條 爭議的解決

1、甲方委託乙方代收的貨款,乙方保證在收到貨款後,一星期內交付給甲方發生的銀行匯款手續費,由甲方承擔。

2、甲方委託乙方運輸的貨物不得夾帶、匿藏危險物品和禁運物品。因夾帶、匿藏危險和禁運物品被查處,由甲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3、甲方委託乙方運輸的貨物,包裝必須符合安全運輸要求,對包裝不符合安全運輸要求的貨物,乙方有權拒絕承運。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對不符合包裝要求的貨物重新包裝,費用由甲方承擔。

4、乙方自接收甲方貨物後,應在約定的時限內,將貨物送達到甲方指定的送達地。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因發生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和特殊情況(交通事故、道路封鎖)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雙方協商處理。

5、雙方因協議發生爭議並協商不成時,可用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以“√”選擇):

(1)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_________法院訴訟。

第七條 其他事項

1。本協議經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後生效。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簽訂備忘錄。經雙力籤的本協議附件,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2。協議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如確有特殊原因不能繼續履行或需變更時,需經雙方同意,協商解決。

3。本協議有效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名稱(蓋章):_________ 乙方名稱(蓋章):_________

甲方地址:_________ 乙方地址:_________

外幣賬號:_________ 外幣賬號:_________

人民幣賬號:_________ 人民幣賬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貨物運輸合同10

一、委託人應當向承運人準確表明收貨人的名稱或者住址或者收貨人,以及所交付運輸的貨物的名稱、性質、重量、數量、送達地點等有關貨物運輸的相關情況。

二、委託人交運的貨物如果要辦理審批、檢驗等手續的,委託人有義務提交有關審批、檢驗等手續。

三、委託人託運的是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放射性等危險物品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危險物品運輸的規定進行包標、並作出標誌、標籤,並向承運人提交名稱、性質及防範措施的書面材料。

四、承運人對委託人委託託運的貨物,承擔毀損、滅失的責任。

貨物運輸合同的主體是託運人和承運人。託運人是將貨物委託承運人運輸的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託運人可以是貨物的所有人,也可以不是。承運人是運送貨物的人,多為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其他組織。貨物運輸合同涉及收貨人,收貨人是接收貨物的人。收貨人與託運人可以是同一人,但多為第三人。當第三人為收貨人時,收貨人就是貨物運輸合同的關係人,此時貨物運輸合同就是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貨物運輸合同中的運輸物包括各種動產,不限於商品。不動產和無形財產不為貨物運輸合同中的貨物。

合同當事人

託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承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第一條貨物名稱、規格、數量、價款

第二條包裝要求

託運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定的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

第三條貨物起運地點貨物到達地點

第四條貨物承運日期貨物運到期限

第五條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

第六條貨物裝卸責任和方法

第七條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

第八條運輸費用、結算方式

各方的權利義務

託運方的權利義務

1.託運方的權利:要求承運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託運後,託運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託運時,有權向承運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方,並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方所需費用。

2.託運方的義務:按約定向承運方交付運雜費。否則,承運方有權停止運輸,並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託運方對託運的貨物,應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包裝,遵守有關危險品運輸的規定,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託運貨物。

承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承運方的權利:向託運方、收貨方收取運雜費用。如果收貨方不交或不按時交納規定的各種運雜費用,承運方對其貨物有扣壓權。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提取貨物,承運方應及時與託運方聯絡,在規定期限內負責保管並有權收取保管費用,對於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方有權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2.承運方的義務: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託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為的變質,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在貨物到達以後,按規定的期限,負責保管。

三、收貨人的權利義務

1.收貨人的權利:在貨物運到指定地點後有以憑證領取貨物的權利。必要時,收貨人有權向到站,或中途貨物所在站提出變更到站或變更收貨人的要求,簽訂變更協議。

2.收貨人的義務:在接到提貨通知後,按時提取貨物,繳清應付費用。超過規定提貨時,應向承運人交付保管費。

違約責任

託運方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託運的貨物,託運方應按其價值的____%償付給承運方違約金。

2.由於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招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燭等事故,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他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裝置被汙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在託運方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線、專用線自裝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發現貨物損壞、缺少,在車輛施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託運方應賠償收貨人的損失。

5.罐車發運貨物,因未隨車附帶規格質量證明或化驗報告,造成收貨方無法卸貨時,託運方應償付承運方卸車等存費及違約金。

承運方責任

1.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發運的,承運方應償付甲方違約金____元。

2、承運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達到、承運方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託運方。

4.聯運的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應由承運方承擔賠償責任的,由終點階段的承運方向負有責任的其他承運方追償。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於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①不可抗力;

②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③貨物的合理損耗;

④託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合同落款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送_______________等單位各留一份。託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

貨物運輸合同11

甲方:

乙方:

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公路運輸有關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運輸貨物事宜,雙方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

一、標的物:啤酒瓶、玻璃瓶系列產品

二、發運地點:貴州燃二玻璃瓶有限公司倉庫至貨物達到地

三、貨物到達地及運費標準:

1、以上運費標準隨0#柴油的漲跌上下浮動,0#柴油目前價格7.39元/升,上漲或下跌幅度在5%以內的,運費標準不變;若浮動幅度在.5%-10%,實際調整價格雙方根據情況另行協商確定。

2、其他因素引起的運價變動雙方另行協商確定,並通過書面的調價協商函給以確認。

四、雙方責任:

甲方責任:

1、甲方確認客戶的月供計劃後告知乙方安排所需車輛。

2、安排至少提前一天通知乙方次日的發運計劃。

3、負責協調裝卸工安排裝車。

4、負責現場指導裝車和聯合點數工作.

5、提供有關發運單據。

6、裝車過程中嚴重破損的產品更換包裝、補足數量後裝車。

乙方責任:

1、及時按甲方計劃派車,若因車輛未及時到位的按200元/車次處罰。

2、確保車輛衛生,結構、設施符合裝運啤酒瓶、玻璃瓶的條件。

3、司機在裝車過程中必須做好監督裝載工作。

4、確保運輸質量,做好所送貨客戶對送貨單(運費結算聯)的蓋章簽收工作。

5、嚴格按照送貨單據上註明的客戶及送貨地址及時送達貨物,若因駕駛員結伴同行或其他原因引起的經濟損失及其他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6、配合客戶做好卸車工作,派人到卸貨方及時協調卸貨,並對運輸破損進行現場監督確認。

7、乙方如將貨物運錯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應無償運至甲方指定的到貨地點或收貨人,如果貨物逾期到達,乙方應賠償因此給甲方帶來的損失。

8、有關本業務獲知的甲方客戶的資訊和業務的祕密,在事先未得到甲方許可的情況下,不得向第三者公開或洩密,本條的不公開義務在本合同終止後仍繼續有效。

乙方若違反規定時,應向甲方賠償因其違約行為給甲方造成的經濟上的一切損失。

9、乙方在運輸過程中要遵守國家有關部門頒佈的道路運輸法律、法規,如因違反法律、法規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10、貨物發運後乙方必須做好卸貨跟蹤工作,若非甲方原因造成的卸貨延時及臺班費乙方自行承擔。若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卸貨延時超過4天以上的部分臺班費甲方自行承擔。

五、風險責任:

1、乙方自本合同簽定之日起向甲方交納150000.00元保證金,乙方在合同執行期間不出現違反合同約定條款的行為,則本合同到期後將押金餘額歸還乙方。

2、一旦標的物裝車完畢,風險責任就此轉移由乙方獨立承擔;運輸途中發生的一切標的物的損毀,概由乙方承擔。

3、乙方如開具虛假的運輸發票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的,乙方需根據甲方損失的金額賠償甲方。

4、若末按送貨單據指定地址送達貨物,由乙方負責賠償一切損失。

六、索賠:

1、運輸途中發生的一切損毀,由乙方按照甲方銷售價格賠償給客戶,否則,按照甲方銷售價格從運費中扣除補償給客戶。

2、運輸車輛駕駛員必須嚴格監督上卸貨過程,嚴格控制裝卸破損,如裝卸運輸破損1.8%以下的由甲方承擔,l.8-2.8%以內的部分甲乙雙方各承擔50%,超過2.8以上的部分全部由乙方承擔。

七、結算方式:

運費採取月結,乙方在結算運費時需提供送貨單的運費結算聯和運輸發票,送貨單必須有客戶方面的簽字及蓋章。同時必須有乙方司機簽字。付款方式為電洩。

八、其他規定:

發生不可抗力因素及其他不應歸責與乙方的事由,致使標的物損失時。乙方應 儘快將甲方的損失減少至最少,如有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可協調解決。當協商不能解決時,雙方可通過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九、合同的解除:

1、甲方及乙方的任何一方,在對方發生下列事由之一時,可以書面通知,請求對方立即履行所付全部債務,並且可以解除本合同。(1)、營業執照被吊銷時:(2)、受到第三者的強制執行或受到與此相當的政府機關的行政行為的執行時;(3)、對方的社會信譽受到損害時;(4)、申請破產、申請解散、被批准解散時。(5)無實際正常履行合同能力時。(6)聯絡三次以上出現違反本合同任意一條合同條款時。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貨物運輸合同12

甲方:託運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承運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水路貨物運輸細則》的規定,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委託乙方承運 貨物 噸。

二、裝貨地點: ,卸貨地點: 。

三、每噸運價為 。

四、乙方船舶在規定 天內到達指定裝貨碼頭。

五、裝卸貨物時間按國家規定為二十四小時,但考慮實際情況,經雙方協商裝卸貨物時間(其中:裝貨 天,卸貨 天,最多不超過 天,如超過時間由甲方另行承擔延擱費(雨天、機械故障、停電除外),每天每噸 。

六、甲方要保證航道水深、裝卸碼頭無故障,橋樑高度及其它故障設施,由於航道、橋樑障礙等,所運貨物不能運到指定地點時,由甲方負責處理。

七、如因運輸人為造成產品質量潮溼、黴變等由乙方負責。

八、交貨方式:裝貨碼頭定噸位,損耗 %。

九、運費結算方式:卸完後 ; 卸一半。

十、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1、向託運方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其它: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見證人一份,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貨物運輸合同13

甲方(託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根據合同法有關規定,訂立貨物運輸合同,條款如下:

一、貨物運輸期限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到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為止。

二、甲方委託乙方運輸,運輸方式為________運輸,該批貨物總重量________噸。

發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須按照貨物買賣合同約定的標準對貨物進行包裝。

四、乙方須按照運單的要求,在約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甲方指定的地點,交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

五、甲方付乙方的運輸費用為:到交貨點每噸(車)運費為________元本批合計費用為大寫:________元(¥元),乙方將貨物交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及開具全額運輸費用發票之日起________日內甲方支付全部運輸費用。

六、乙方在將貨物交給收貨人時,同時應協助收貨人親筆簽收貨物以作為完成運輸義務的證明。如乙方聯絡不上收貨人時,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有責任協助乙方及時通知收貨人提貨。

七、甲方交付乙方承運的貨物乙方對此應予以高度重視,避免暴晒、雨淋,確保包裝及內

容物均完好按期運達指定地點。運輸過程中如發生貨物丟失、短少、損壞、汙染等問題,乙方應確認數量並按照甲方賣出時價格全額賠償。

八、因發生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無法按期運達目的地時,乙方應將情況及時通知

甲方並取得相關證明,以便甲方與客戶協調;非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無法按時到達,乙方須在最短時間內運至甲方指定的收貨地點並交給收貨人,且賠償逾期承運給甲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住所地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協議一式________份,雙方各持________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貨物運輸合同14

簽訂地:_____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託運方):_____

址址:_____

甲方(委託人):_____

電話:_____

傳真號碼:_____

乙方(承運方):_____

身份證號:_____

手機:_____

住址:_____

行車證號:_____

車型:_____

車號:_____

擔保方:_____

單位:_____

電話:_____

收貨人:_____

電話:_____

地址:_____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關於運輸的規定,經過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運輸貨物名稱、規格、數量、價款

第二條貨物起運地點:第三條貨物到達地點:第四條貨物起運日期:年月日。貨物止運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

第五條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等:

1、貨物由乙方負責承運。

2、乙方提供的承運車輛必須車況良好,車輛手續齊全,駕駛員證件合法有效。否則由此產生的全部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3、如擔保方提供車輛,則擔保方對乙方所提供的車輛、證件(行車證、駕駛證、身份證、保險等)必須嚴格審查,否則由此產生的全部經濟損失由實際承運人承擔,而擔保方承擔連帶責任。

第六條貨物裝車責任和方法:貨物的裝車由甲方負責,乙方配合,並按甲方提供的裝箱清單驗貨,對整機的完整性檢查並簽字接收。

第七條貨物卸車及驗收辦法:貨物運達目的地由收貨人(或甲方指定人員)按隨車裝車清單驗收簽字或蓋章後方可結帳。

第八條運輸費用、結算方式:

運費匯入承運人姓名:_____

匯入人卡號:_____

開戶行:_____

1、運費由甲、乙(無擔保方時)雙方或甲方與擔保方商定。含稅運費小寫:_____。

2、承運期間沿途除含稅運費以外的所有費用,(如:燃料費、食宿費、過橋、輪渡、過路費等)均由承運方本人承擔。

3、承運期間因乙方手續不全、違章等罰款均由承運方本人承擔。

4、貨物在運輸過程中甲方不支付任何預付款項。

5、貨物運達目的地,經收貨人驗收並在收貨單據上簽字或蓋章後通知甲方。乙方(無擔保方時)或擔保方憑運輸發票及驗收單據傳真件到甲方辦理運費結算手續。甲方在確認無誤後一次性結清運費。

6、乙方運輸合同(驗收後),當收貨人簽字驗收完畢後,所執運輸合同只作為運輸費用結算憑證。

第九條貨物的保險:若甲方在貨物運輸前辦理了保險手續,則乙方在承運過程中若貨物發生意外情況,乙方(承運人)應立即通知當地保險公司,並通知甲方和擔保方配合處理好相關事宜。

第十條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地點交貨的,乙方與擔保方按每遲延一天向甲方支付人民幣1000元(壹仟元整)。

2、乙方將貨物運輸至非合同約定地點的,應無償運至合同約定的到貨地點,且如遲延仍應按本條第1款承擔違約金。

3、乙方將貨物運達到貨地點,由於客觀原因造成無法在指定地點卸貨的,乙方應在合同指定地點壹拾公里範圍內免費送貨。

4、貨物的隨機配件及隨車配件是貨物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承運方不得拒絕裝載。

5、運輸過程中貨物丟失、短少、損壞等,乙方與擔保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費等)向甲方照價賠償,並承擔由於乙方原因致使甲方延誤交貨給使用者所造成的所有損失。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三份,合同各方各執一份,各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如有糾紛,由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管轄。

甲方代表(託運方):

乙方(承運方):

擔保方:

運輸合同附表1合同號:Y---15---702

一.整機隨機附表

運輸合同附表2合同號:Y---15--702

(三)技術檔案明細表

說明:清點貨物與上表所有內容相符,整機完好無損,承運人自簽字認可後,出現任何風險導致損失的,都將由承運方或使用者本人承擔全部責任!

發貨人:(簽名蓋章)

承運人(簽名蓋章)

接貨人(簽名蓋章)

貨物運輸合同15

甲方(即託運方):____________

乙方(即承運方):____________

根據甲方與乙方的共同協商,在遵循《合同法》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水泥貨物交給乙方承運事項制定如下條款:

一、標的物名稱、數量、運價:

二、甲方將貨物交給乙方承運時,須提供貨物運輸途中所需要的所有合法手續,以及規範、安全的貨物包裝,並不得將國家違禁物品(含各種易燃易爆物品)夾帶貨品中,否則由此造成所有損失由甲方承擔;

三、甲方將貨物交給乙方承運時,須按貨物實際價值白行購買保險,或由乙方代為辦理購買保險,否則由此產生貨損、貨丟,乙方不承擔全部責任;

四、如果貨物在運輸過程中出現包裝損壞、貨品損失等情況必須經收貨人、送貨司機(或者到達貨站經手人)共同簽字出具書面證明,必要時由收貨人扣押送貨車輛或扣除到貨應收運費等;如未有簽字證明,則乙方可拒絕賠償;

五、如果出現貨物安全及時到達甲方指定地點而未能收取運費等應收費用,乙方可視情形扣押貨物並達到一個月期限後自行處理;

六、貨物從承運之日起有效查詢日期和索賠期在四十五日內,過期乙方可不承擔任何責任;

七、貨物承運價格以及到貨時間可由甲方與乙方根據實際情況加以協商確定,具體教量、金額、送貨事宜等以每次乙方提貨後所籤的由乙方提供的《貨物託運單》為準,並以此作為查詢、索賠、結算等實際操作的依據;

八、補充條款:

九、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

十、如有出現合同糾紛,在協商解決的基礎上按《合同法》處理;

十一、本合同白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日______年__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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