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物運輸合同範文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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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麼相關的合同到底怎麼寫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貨物運輸合同5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貨物運輸合同範文五篇

貨物運輸合同 篇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本細則適用於航空運輸承運人與企業、農村經濟組織、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法人之間簽訂的國內航空貨物運輸合同。個體經營戶、個人與航空運輸承運人簽訂的國內航空運輸合同,應參照本細則執行。軍事運輸,航空與鐵路、水路、公路之間的貨物聯運,另行規定。

第二章貨物運輸合同的簽訂和履行

第三條託運人託運貨物應向承運人填交貨物託運單,並根據國家主管部門規定隨附必要的有效證明檔案。託運人應對託運單填寫內容的真實性和正確性負責。託運人填交的貨物託運單經承運人接受,並由承運人填發貨運單後,航空貨物運輸合同即告成立。

第四條託運人要求包用飛機運輸貨物,應填交包機申請書,經承運人同意接受並簽訂包機運輸協議書後,航空包機貨物運輸合同即告成立。簽訂協議書的當事人,均應遵守民航主管機關有關包機運輸的規定。

第五條託運人對託運的貨物,應當按照國家主管部門規定的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當根據保證運輸安全的原則,按貨物的性質和承載飛機等條件包裝。凡不符合上述包裝要求的,承運人有權拒絕承運。

第六條託運人必須在託運的貨件上標明發站、到站和託運人、收貨人的單位、姓名和地址,按照國家規定標明包裝儲運指示標誌。

第七條國家規定必須保險的貨物,託運人應在託運時投保貨物運輸險。對於每千克價值在十元以上的貨物,實行保險與負責運輸相結合的補償制度,託運人可在託運時投保貨物運輸險,具體辦法另行規定。

第八條承運人承運貨物時,應對託運人填交的託運單進行查核,並有權在必要時會同託運人開箱進行安全檢查。

第九條在運輸過程中必須有專人照料、監護的貨物,應由託運人指派押運員押運。押運員對貨物的安全負責,並遵守民航主管機關的有關規定,承運人應協助押運員完成押運任務。

第十條託運貨物內不得夾帶國家禁止運輸、限制運輸物品和危險物品。如發現託運人謊報品名,夾帶上述物品,應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十一條託運人託運貨物,應按照民航主管機關規定的費率繳付運費和其他費用。除託運人和承運人另有協議外,運費及其他費用一律於承運人開具貨運單時一次付清。

第十二條承運人應按照貨運單上填明的地點,按約定的期限將貨物運達到貨地點。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應無償運至貨運單上規定的到貨地點,如逾期運到,應承擔逾期運到的責任。

第十三條承運人應於貨物運達到貨地點後二十四小時內向收貨人發出到貨通知。收貨人應及時憑提貨證明到指定地點提取貨物。貨物從發出到貨通知的次日起,免費保管三日。收貨人逾期提取,應按運輸規則繳付保管費。

第十四條貨物從發出提貨通知的次日起,經過三十日無人提取時,承運人應及時與託運人聯絡徵求處理意見;再經過三十日,仍無人提取或託運人未提出處理意見,承運人有權將該貨物作為無法交付貨物,按運輸規則處理。對易腐或不易保管的貨物,承運人可視情況及時處理。

第十五條承運人應按貨運單交付貨物。交付時,如發現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時,應會同收貨人查明情況,並填寫貨運事故記錄。收貨人在提取貨物時,對貨物狀態或重量無異議,並在貨運單上簽收,承運人即解除運輸責任。

第三章貨物運輸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第十六條貨物承運後,託運人可以按照有關規定要求變更到站、變更收貨人或運回原發站,承運人應及時處理。但如託運人的變更要求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運輸規定,承運人應予以拒絕。

第十七條由於承運人執行國家交給的特殊任務或氣象等原因,航空貨物運輸受到影響,需要變更運輸時,承運人應及時與託運人或收貨人商定處理辦法。

第十八條貨物發運前,經合同當事人雙方協商同意,或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可以解除運輸合同,但應及時通知對方。承運人提出解除合同的,應退還已收的運輸費用;託運人提出解除合同的,應付給承運人已發生的費用。

貨物運輸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海上運輸管理規定的要求,甲方向乙方計劃託運 貨物,乙方同意承運,特簽定本合同,共同遵守,互相制約,具體條款經雙方協商如下:

  一、運輸方法:

乙方調派_____噸位船舶_____艘(船舶吊裝裝置),應甲方要求由__________港運至__________港,按現行包船運輸規定辦理。

  二、貨物集中:

甲方應按乙方指定時間,將__________貨物於_____天內集中於__________港,貨物集齊後,乙方應在 天內派船裝運。

  三、裝船時間:

甲方聯絡到達港同意安排卸裝後,經乙方落實並準備接收貨物。裝船作業時間,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碼頭時起於 小時內裝完貨物。

  四、運到期限:

船舶自裝貨完畢辦好手續時起於_____天內乙方負責將貨物運到目的港。否則按有關規定乙方需承擔__________元/天滯延費用。

  五、啟航聯絡:

乙方在船舶裝貨完畢啟航後,即通知甲方做好卸貨準備。如需領航時乙方可通知甲方按時派引航員領航,費用由 方負擔。

  六、卸船時間:

甲方保證乙方船舶抵達 港錨地,自下錨時起於 小時內將貨卸完。否則甲方按超過時間向乙方交付滯延金__________元/天,在裝卸貨過程中,因天氣影響裝卸作業的時間,經甲方與乙方船舶簽證,可按實際影響時間扣除。

  七、運輸質量:

乙方裝船時,甲方應派員監裝,指導工作照章操作,裝完船封好艙,甲方可派押運員(費用自理)隨船押運。乙方保證原裝原運,除因船舶安全條件所發生的損失外,對於運送貨物的數量和質量均由甲方自行負責。

  八、運輸費用:

按國家規定水運貨物一級運價率以船舶載重噸位計貨物運費__________元,空駛費按運費的_____%計__________元,全船運費為__________元, 一次計收。

  九、費用結算: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甲方應先付給乙方預付運輸費用__________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後,以運輸費用憑據與甲方一次結算,多退少補。

  十、附則:

本合同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份。並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備案,如有未盡事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的有關規定處理。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貨物運輸合同 篇3

甲方(託運人):

乙方(承運人):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根據合同法有關規定,訂立貨物運輸合同,條款如下:

一、合同期為一年,從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為止。

二、上述合同期內,甲方委託乙方運輸貨物,運輸方式為汽車公路運輸,具體貨物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價值、運費、到貨地點、收貨人、運輸期限等事項,由甲、乙雙方另籤運單確定,所籤運單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的義務: 1. 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對貨物進行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的原則進行包裝,甲方貨物包裝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應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絕起運。 2. 按照雙方約定的標準和時間向乙方支付運費。

四、乙方的義務: 1. 按照運單的要求,在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甲方指定的地點,交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 2. 承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如出現此類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

五。運輸費用及結算方式: 1. 運費按乙方實際承運貨物的里程及重量計算,具體標準按照運單約定執行。 2. 乙方在將貨物交給收貨人時,應向其索要收貨憑證,作為完成運輸義務的證明,持收貨憑證與甲方結算。 3. 甲方對乙方所提交的收貨憑證進行稽核,在確認該憑證真實有效且貨物按期運達無缺失損壞問題後10日內付清當次運費。

六、甲方交付乙方承運的貨物均系供應客戶的重大生產資料,乙方對此應予以高度重視,確保貨物按期運達。非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逾期運達的,如客戶追究甲方責任,乙方應全額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因發生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無法按期運達目的地時,乙方應將情況及時通知甲方並取得相關證明,以便甲方與客戶協調。

七、運輸過程中如發生貨物滅失、短少、損壞、變質、汙染等問題,乙方應按照以下標準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1. 貨物滅失或無法正常使用的,按運單記載貨物價格全額賠償,如運單未記載價格的,按甲方同類產品出廠價格賠償。 2. 貨物修理後可以正常使用且客戶無異議的,賠償修理費(包括換件費用、人工費及修理人員的往返差旅費等)。

八、出現合同第七條情況導致貨物逾期運達的`,乙方除按該條規定承擔責任外,還應當同時執行本合同第六條的規定。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規定辦理,發生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貨物運輸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本著自願平等及互利原則,就甲方向乙方出賣本合同約定的貨物事宜,達成如下一致。

一、產品名稱、型號、數量、金額。

二、交貨方式

1、交貨時間:簽定合同的一日內,以乙方向甲方發出書面發貨申請之日起 日分批發貨。

2、交貨地點:甲方自行組織車輛將貨物送達乙方所在地點 ,貨物運費由 自行承擔。

三、驗收

1、驗收時間:乙方應當自甲方將貨物送達上述地點起天內驗收,逾期視為乙方已驗收。

2、驗收及標準:

3、驗收如發生爭議,由檢驗機構按檢驗標準和方法,對甲方的貨物檢驗。

四、提出異議的時間和方法

1、乙方在驗收中如發現貨物品種、型號、規格、質量不合規定或約定,應在妥善保管貨物的同時,自收到貨物後日內向甲方提出書面異議;逾期未提出異議視為貨物合乎規定。

2、乙方安裝因符合 管道工程技術規範,因安裝、保管不善造成產品質量下降,不得提出異議。

五、損失風險

貨物在送達交貨地點前的損失風險由甲方承擔,運輸途中貨物的正常磨損,不計在產品質量範圍內。其後的損失風險由乙方承擔。

3、付款方式:乙方已向甲方支付 萬元,剩下在 年月號前付 元,其餘剩下貨款在發完貨的 個工作日內全部付清。

六、爭議處理:因本合同執行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需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前訴訟。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保留一份。

甲 方 乙 方

單位名稱(章): 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 話:電 話: 傳 真:傳 真:

簽訂日期: 年月日

貨物運輸合同 篇5

一、委託人應當向承運人準確表明收貨人的名稱或者住址或者收貨人,以及所交付運輸的貨物的名稱、性質、重量、數量、送達地點等有關貨物運輸的相關情況。

二、委託人交運的貨物如果要辦理審批、檢驗等手續的,委託人有義務提交有關審批、檢驗等手續。

三、委託人託運的是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放射性等危險物品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危險物品運輸的規定進行包標、並作出標誌、標籤,並向承運人提交名稱、性質及防範措施的書面材料。

四、承運人對委託人委託託運的貨物,承擔毀損、滅失的責任。

貨物運輸合同的主體是託運人和承運人。託運人是將貨物委託承運人運輸的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託運人可以是貨物的所有人,也可以不是。承運人是運送貨物的人,多為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其他組織。貨物運輸合同涉及收貨人,收貨人是接收貨物的人。收貨人與託運人可以是同一人,但多為第三人。當第三人為收貨人時,收貨人就是貨物運輸合同的關係人,此時貨物運輸合同就是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貨物運輸合同中的運輸物包括各種動產,不限於商品。不動產和無形財產不為貨物運輸合同中的貨物。

合同當事人

託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承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第一條貨物名稱、規格、數量、價款

第二條包裝要求

託運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定的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

第三條貨物起運地點貨物到達地點

第四條貨物承運日期貨物運到期限

第五條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

第六條貨物裝卸責任和方法

第七條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

第八條運輸費用、結算方式

各方的權利義務

託運方的權利義務

1.託運方的權利:要求承運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託運後,託運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託運時,有權向承運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方,並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方所需費用。

2.託運方的義務:按約定向承運方交付運雜費。否則,承運方有權停止運輸,並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託運方對託運的貨物,應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包裝,遵守有關危險品運輸的規定,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託運貨物。

承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承運方的權利:向託運方、收貨方收取運雜費用。如果收貨方不交或不按時交納規定的各種運雜費用,承運方對其貨物有扣壓權。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提取貨物,承運方應及時與託運方聯絡,在規定期限內負責保管並有權收取保管費用,對於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方有權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2.承運方的義務: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託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為的變質,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在貨物到達以後,按規定的期限,負責保管。

三、收貨人的權利義務

1.收貨人的權利:在貨物運到指定地點後有以憑證領取貨物的權利。必要時,收貨人有權向到站,或中途貨物所在站提出變更到站或變更收貨人的要求,簽訂變更協議。

2.收貨人的義務:在接到提貨通知後,按時提取貨物,繳清應付費用。超過規定提貨時,應向承運人交付保管費。

違約責任

託運方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託運的貨物,託運方應按其價值的____%償付給承運方違約金。

2.由於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招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燭等事故,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他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裝置被汙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在託運方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線、專用線自裝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發現貨物損壞、缺少,在車輛施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託運方應賠償收貨人的損失。

5.罐車發運貨物,因未隨車附帶規格質量證明或化驗報告,造成收貨方無法卸貨時,託運方應償付承運方卸車等存費及違約金。

承運方責任

1.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發運的,承運方應償付甲方違約金____元。

2、承運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達到、承運方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託運方。

4.聯運的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應由承運方承擔賠償責任的,由終點階段的承運方向負有責任的其他承運方追償。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於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①不可抗力;

②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③貨物的合理損耗;

④託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合同落款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送_______________等單位各留一份。託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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