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人員管理制度15篇(薦)

來源:果殼範文吧 1.12W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想學習擬定製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銷售人員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銷售人員管理制度15篇(薦)

銷售人員管理制度1

為了使人員管理制度化,規範化。更能有效的約束員工的行為規範,充分的調動人員的主觀能動性,提升人員的自身的素質。達到人人都能按章辦事,按制度行事。對員工的所作所為有章可循。特制定此制度。

一、所有人員必須在制定的規章制度的框架內做事,不可超越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管理規定,不論是當地員工還是中方員工,都必須要遵守。否則按照制度對違紀人員進行相應的處罰。

二、員工應嚴格服從管理人員的工作安排,並能夠按照規定時間內安全高效的完成下達的任務。如果拖延時間或不能夠在時間內完成任務,算誤工。在工作期間嚴格正規操作,杜絕違章、嚴守勞動紀律。凡在此期間違章、違勞動紀律、出現質量問題、工作延誤問題,將受到紀律處分或經濟處罰。扣除相應比例的考核工資或工時。

三、在工作職責內所有員工必須要盡職盡責,不能夠產生依賴、等、靠的思想,對於在自己職責範圍內的工作不能夠盡心盡力,或玩忽職守造成工作被動或生產任務延誤。當事人必要承擔全部責任,在內部寫出檢查並直接影響當月的考核工資或工作小時。

四、技術管理幹部必須要起到技術帶頭作用,在技術上積極主動的解決問題,必須要深入現場解決現場出現的技術難題,帶領維修人員進行技術攻關。同時要對現場維修情況必須要做到心中有數,對車輛技術狀況要了如指掌,如果現場出現問題無人問津或車輛進場不能夠及時出場,技術員負主要責任,算為失職行為。扣除當月考核工資的20%。

五、管理幹部必須要對每天的工作作出計劃,進行工作安排,對工作進行全面的監督檢查,因工作無計劃、無安排,無監督,造成部門工作混亂、滯後,管理幹部要主要責任,算管理幹部不負責任,要對管理幹部進行警告,連續出現同類問題,要對管理幹部進行處分或經濟處罰。視情節扣除當月考核工資的10-80%。

六、維修人員要嚴格執行管理人員下達的各項指令,要無條件、不折不扣的執行,不得延誤,如果因無故延誤工作或不接受工作而造成工作不能按時完成影響到生產,則有當事人負全部責任,算違令和不服從安排。要在部門內做出檢查或接受處罰。

七、現場管理負責人必須對全班人員進行嚴格管理,嚴格執行考勤制度。班組人員的安全、表現、效率、勞動紀律全面負責監督。班組的工作進度,維修質量,工作的安排,必須要督促,檢查。如發生安排工作不合理影響工作進度,或班組人員拖延時間,視而不見導致工作進度嚴重滯後,則有現場管理負責人負主要責任。扣除當月考核工資的30%。考勤必須要真實,如發現弄虛作假要嚴肅處理,如出現遺漏而造員工資損失,損失金額由現場管理負責人承擔損失。班組人員的.勞動紀律有班組負責人負責檢查、監督。要做好班組人員倒休交接班制度,工作期間的人員的請銷假制度,並嚴格照規定執行。

八、被推選的當地班組管理人員,必須在遵守《班組長崗位職責》前提下履行自己的權利和義務。

1、嚴格執行現場管理負責人的各項指令,負責對本班組的工作安排,人員管理。要對本班組的工作進度、維修質量、現場安全、勞動紀律進行監督檢查。

2、班組長首先要起到帶頭模範作用,帶領班組人員優質高效的完成任務。如不能夠積極主動的帶動本班組人員按時完成規定的任務,出現消極怠工的現象,班組長負主要責任,要對班組長提出警告,並對其記錄簽字,直接影響班組長的當月工時。連續出現兩次此類現象,直接扣除班組長本月班組長津貼。

3、如牽頭挑起班組人員無理取鬧或提出不合理的要求,造成生產停頓,直接撤銷班組長職務,扣除當月班組長津貼,並做出深刻檢查,嚴重者直接解除勞動合同。

4、如出現本組內部維修質量,班組長負班組管理責任,輕者未造成損失的對班組長提出批評,並要求寫出質量保證書。對於造成損失的損失在50美元以內的扣除單月班組長津貼;損失在50美元以上200美元以內的,扣除單月班組長津貼並崗位工資降一級。

5、如損失更直接撤銷班組長職務,扣除單月工資的20%,扣除津貼。情況嚴重者解除勞動合同。

6、現場人員的安全或存在安全隱患未及時整改或糾正,班組長負有安全管理責任,初次提出批評,限期整改。連續出現2次直接扣除班長津貼,嚴重者撤銷班長職務或解除勞動合同。

銷售人員管理制度2

獎懲架構

(一)獎勵:

1.小功

2.大功

(二)懲罰:

1.小過

2.大過

3.解職

4.解僱

(三)1.全年度累計三小功=一大功

2.全年度累計三小過=一大過

3.功過相抵:

例:一小功抵一小過

一大功抵一大過

4.全年度累計三大過者解僱

5.a.記小功一次加當月考核3分

b.記大功一次加當月考核9分

c.記小過一次扣當月考核3分

d.記大過一次扣當月考核9分

獎勵辦法

(一)1.提供公司“行銷新構想”,而為公司採用,即記小功一次。

2.該“行銷新構想”一年內使公司獲利50萬元以上者,再記大功一次,年終表揚。

(二)1.業務員主動反映可開發的“新產品”而為公司採用,即記小功一次。

2.該“新產品”一年內使公司獲利50萬元以上者,再記大功一次。年終表揚。

(三)提供競爭廠牌動態,被公司採用為政策者,記小功一次。

(四)客戶信用調查屬實,事先防範得宜,使公司避免蒙受損失者(即:呆帳),記小功一次。

(五)開拓“新地區”、“新產品”、或“新客戶”,成效卓著者,記小功一次。

(六)1.達成上半年業績目標者,記小功一次。

2.達成全年度業績目標者,記小功一次。

3.超越年度目標20%(含)以上者,記小功一次。

(七)凡公司列為“滯銷品”,業務員於規定期限內出清者,記小功一次。

(八)其他表現優異者,得視貢獻程度予以獎勵。

懲罰辦法

(一)挪用公款者,一律解僱。本公司並循法律途徑向保證人追蹤。

(二)與客主串通勾結者,一經查證屬實,一律解僱。

(三)做私生意者,一經查證屬實,一律解僱。直屬主管若有呈報,免受連帶懲罰。若未呈報,不論是否知情,記小過二次。

(四)凡利用公務外出時,無故不執行任務者(含:上班時間不許喝酒),一經查證屬實,以曠職理處(按日不發給薪資),並記大過一次。若是幹部協同部屬者,該幹部解職。

(五)挑撥公司與員工的.感情,或洩漏職務機密者,一經查證屬實,記大過一次,情節嚴重者解僱。

(六)涉足職業賭場或與客戶賭博者,記大過一次。

(七)1.上半年銷售未達銷售目標的70%者,記小過一次。

2.全年度銷售未達銷售目標的80%者,記小過一次。

(八)未按規定建立客戶資料經上司查獲者,記小過一次。

(九)不服從上司指揮者:

1.言語頂撞上司者,記小過一次。

2.不遵照上司使命行事者,記大過一次。

(十)私自使用營業車輛者,記小過一次。

(十一)公司規定填寫的報表,未繳交者每次記小過一次。

銷售人員管理制度3

第一章一般規定

第一條

對本公司銷售人員的管理,除按照人事管理規程辦理外,悉依本規定條款進行管理。

第二條

原則上,銷售人員每日按時上班後,由公司出發從事銷售工作,公事結束後回到公司,處理當日業務,但長期出差或深夜回到者除外。

第三條

銷售人員凡因工作關係誤餐時,依照公司有關規定發給誤餐費x元。

第四條

部門主管按月視實際業務量核定銷售人員的業務費用,其金額不得超出下列界限:經理xx元,副經理xx元,一般人員xx元。

第五條

銷售人員業務所必需的費用,以實報實銷為原則,但事先須提交費用預算,經批准後方可實施。

第六條

銷售人員對特殊客戶實行優惠銷售時,須填寫“優惠銷售申請表”,並呈報主管批准。

第二章銷售人員職責

第七條在銷售過程中,銷售人員須遵守下列規定:

(一)注意儀態儀表,態度謙恭,以禮待人,熱情周到;

(二)嚴守公司經營政策、產品售價折扣、銷售優惠辦法與獎勵規定等商業祕密;

(三)不得理解客戶禮品和招待;

(四)執行公務過程中,不能飲酒;

(五)不能誘勸客戶透支或以不正當渠道支付貨款;

(六)工作時光不得辦理私事,不能私用公司交通工具。

第八條

除一般銷售工作外,銷售人員的工作範圍包括:

(一)向客戶講明產品使用用途、設計使用注意事項;

(二)向客戶說明產品效能、規格的特徵;

(三)處理有關產品質量問題;

(四)會同經銷商蒐集下列資訊,經整理後呈報上級主管:

1、客戶對產品質量的反映;

2、客戶對價格的反映;

3、使用者用量及市場需求量;

4、對其他品牌的反映和銷量;

5、同行競爭對手的動態信用;

6、新產品調查。

(五)定期調查經銷商的庫存、貨款回收及其他經營狀況;

(六)督促客戶訂貨的進展;

(七)提出改善質量、營銷方法和價格等方面的推薦;

(八)退貨處理;

(九)整理經銷商和客戶的銷售資料。

第三章工作計劃

第九條

公司營銷或企劃部門應備有“客戶管理卡”和“新老客戶狀況調查表”,供銷售人員做客戶管理之用。

第十條

銷售人員應將必須時期內(每週或每月)的'工作安排以“工作計劃表”的形式提交主管核准,同時還需提交“一週銷售計劃表”“銷售計劃表”和“月銷售計劃表”,呈報上級主管。

第十一條

銷售人員應將固定客戶的狀況填入“客戶管理卡”和“客戶名冊”,以便更全面地瞭解客戶。

第十二條

對於有期望有客戶,應填寫“期望客戶訪問卡”,以作為開拓新客戶的依據。

第十三條

銷售人員對所擁有的客戶,應按每月銷售狀況自行劃分為若干等級,或依營業部統一標準設定客戶的銷售等級。

第十四條

銷售人員應填具“客戶目錄表”、“客戶等級分類表”、“客戶路序分類表”和“客戶路序狀況明細卡”,以保障推銷工作的順利進行。

第十五條

各營業部門應填報“年度客戶統計分析表”,以供銷售人員參考。

第四章客戶訪問

第十六條

銷售人員原則上每週至少訪問客戶一次,其訪問次數的多少,根據客戶等級確定。

第十七條

銷售人員每日出發時,須攜帶當日預定訪問的客戶卡,以免遺漏差錯。

第十八條

銷售人員每日出發時,須攜帶樣品、產品說明書、名片、產品名錄等。

第十九條

銷售人員在巡迴訪問經銷商時,應檢查其庫存狀況,若庫存不足,應查明原因,及時予以補救處理。

第二十條

銷售人員對指定經銷商,應予以援助指導,幫忙其解決困難。

第二十一條

銷售人員有職責協助解決各經銷商之間的摩擦和糾紛,以促使經銷商精誠合作。如銷售人員無法解決,應請公司主管出面解決。

第二十二條

若遇客戶退貨,銷售人員須將有關票收回,否則須填具“銷售退貨證明單”。

第五章收款

第二十三條

財會部門應將銷售人員每日所售貨物記入分戶賬目,並填制“應收賬款日記表”送各分部,填報“應收賬款催收單”,送各分部主管及相關負責人,以加強貨款回收管理。

第二十四條

財會部門向銷售人員交付催款單時,應附收款單據,為避免混淆,還應填制“各類連號傳票收發記錄備忘表”,轉送營業部門主要催款人。

第二十五條

各分部接到應收賬款單據後,即按賬戶分發給經辦銷售人員,但須填制“傳票簽收簿”。

第二十六條

外勤營銷售員收到“應收款催收單”及有關單據後,應裝入專用“收款袋”中,以免丟失。

第二十七條

銷售人員須將每日收款狀況,填入“收款日報表”和“日差日報表”,並呈報財會部門。

第二十八條

銷售人員應定期(周和旬)填報“未收款項報告表”,交財會部門核對。

第六章業務報告

第二十九條

銷售人員須將每日業務填入“工作日報表”,逐日呈報單位主管。日報資料須簡明扼要。

第三十條

對於新開拓客戶,應填制“新開拓客戶報表”,以呈報主管部門設立客戶管理卡。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一條

銷售人員外出執行公務時,所需交通工具由公司代辦申請,但須填具有關申請和使用保證書。

第三十二條

銷售人員用車耗油費用憑發票報銷,同時應填報“行車記錄表”。

銷售人員管理制度4

為規範客戶拜訪作業,以提升工作業績及效率,特制定本辦法

一、拜訪目的

(1)市場調查,研究市場。

(2)瞭解競爭對手。

(3)客戶保養:

A、強化感情聯絡,建立核心客戶;

B、推動業務量;

C、結清貨款。

(4)開發新客戶。

(5)新產品推廣。

(6)提高本公司產品的覆蓋率。

二、拜訪物件

(1)業務往來之客戶。

(2)目標客戶。

(3)潛在客戶。

(4)同行業。

三、拜訪作業

1、拜訪計劃:銷售人員每月底提出拜訪計劃書,呈部門經理稽核。

2、客戶拜訪的準備

(1)每月底應提出下月客戶拜訪計劃書。

(2)拜訪前應事先與拜訪單位取得聯絡。

(3)確定拜訪物件。

(4)拜訪時應攜帶物品的申請及準備。

(5)拜訪時相關費用的申請。

3、拜訪注意事項

(1)服裝儀容、言行舉止要體現本公司一流的形象、

(2)儘可能地建立一定程度的私誼,成為核心客戶。

(3)拜訪過程可以是需要贈送物品及進行一些應酬活動(提前申請)。

(4)拜訪是發生的公出,出差行為依相關規定管理。

4、拜訪後續作業

(1)拜訪應於倆天內提出客戶拜訪報告,呈主管稽核。

(2)拜訪過程中答應的事項或後續處理的工作應及時進行跟蹤處理。

(3)拜訪後續作業之結果列入員工考核專案,具體依相關規定。

四、銷售拜訪作業計劃查核細則

1、制定目的

(1)本細則依據公司《銷售人員管理辦法》之規定製定。

(2)促使本公司銷售人員確實執行拜訪作業計劃,達成銷售目標。

2、適用範圍:本公司銷售人員拜訪作業計劃之核查,依本細則管理。

3、權責單位

(1)銷售部負責本辦法的制定、修改、廢止之起草工作。

(2)總經理負責本辦法制定、修改、廢止之核準。

4、查核規定之計劃程式

(1)銷售計劃:銷售人員每年應依據公司《年度銷售計劃表》,擬定個人之《年度銷售計劃表》,並填制《月銷售計劃表》,呈主管核定後,按計劃執行。

(2)作業計劃:銷售人員依據《月銷售計劃表》,每月填制《拜訪計劃表》;應於每月月底前,將次月計劃拜訪的客戶及其預定停留時數,填制於《拜訪計劃表》之“客戶”及“計劃”欄內,呈主管稽核;經主管稽核後,銷售人員應依據計劃實施,主管則應確實督導查核。

5、查核要項之銷售人員

(1)銷售人員應依據《拜訪計劃表》所訂的內容,按時前往拜訪客戶,並根據結果填制《客戶拜訪調查表》。

(2)如因工作因素而變更行程,除應向主管報備外,並須將實際變更的內容及停留時數記錄於《拜訪計劃表》內。

6、查核要項之部門主管

(1)稽核《銷售拜訪調查報告表》時,應與《拜訪計劃表》對照,瞭解銷售人員是否依計劃執行。

(2)每週應依據銷售人員的《拜訪計劃表》與《銷售拜訪調查報告表》,以抽查方式用電話向客戶查詢,確認銷售人員是否依計劃執行或不定期親自拜訪客戶,以查明銷售人員是否依計劃執行。

五、注意事項

1、銷售部主管應使銷售人員確實瞭解填制《拜訪計劃表》並按表執行之目的,以使銷售工作推展更順暢。

2、銷售部主管查核銷售人員的'拜訪計劃作業實施時,應注意技巧,尤其是向客戶查詢時,須避免造成以後銷售人員工作之困擾與尷尬。拜訪計劃作業實施的查核結果,應作為銷售人員年度考核的重要引數。

銷售人員管理制度11

一、公司銷售人員薪金管理制度以公正誠信、多勞多得為原則。

二、新聘的銷售人員必須參加公司安排的不低於5日至10日的業務培訓,經考試合格方能上崗。培訓期間薪金減半,公司提供免費工作午餐。

三、銷售人員試用期為1個月,公司將對其素質進行綜合檢驗,並保留解聘該銷售人員的權利。

四、試用期間,銷售人員薪金為500元/月,公司提供免費工作午餐。

五、試用期過後,銷售人員薪金制度為底薪加佣金制。

1、公司根據實際情況每月對銷售人員下達銷售任務,分不同檔次採取薪金制度。

2、銷售任務以開盤後當月新認購併簽約的數量為計量標準。

3、未完成任務(如2套)則當月底薪600元,按其當月銷售額的1.5/千計提佣金。

4、完成任務(如2套)則當月底薪1000元,按其當月銷售額的2/千計提佣金。

5、客戶交付20%首付款後提取20%佣金,在符合手續報送銀行後,銷售人員即可於當月底計提該套房佣金的75%,剩餘5%佣金待辦理完按揭手續後提取。

7、如銷售人員連續2個月未完成公司的銷售任務,則公司有權解聘該銷售員,其工作由副總監指定的銷售人員接替。

8、嚴禁銷售人員為獲取更高比例的佣金而私下轉讓業績。因其影響公司對銷售人員的綜合評定並侵害了公司利益。::一經發現,將對當事人及其副總監給予嚴厲查處直至解聘。

10、如果客戶退房且銷售員已提該套房佣金,則應於當月底扣除此筆已發佣金。

11、由公司介紹的客戶經副總監指定銷售人員負責,該套房計入銷售人員業績,但不計提佣金。

12、每月公司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從銷售人員薪資中代扣應繳的個人收入所得稅款。

13、公司每月給予銷售冠軍500元的個人獎勵。

10、公司鼓勵銷售人員提出建設性的意見和建議,並對其中佼佼者予以獎勵。

11、考核週期從當月1日至次月1日。

12、每月10日前發上月薪金。

銷售人員管理制度5

壹、考勤方法

工作時間:早8:40--晚7:00,午間輪番休息。

銷售人員每天上、下班必需簽到,不得遲到、早退、無故缺勤和離崗,違者按規定懲罰。

病假、事假的請假手續

a病假:

銷售人員因病須要休息、須有正規醫院證明。

病假一天以內由部門主管審批,三天以上者由公司主管審批。

病假手續必需當天申請。

病假每天扣人民幣30元。

b事假:

事假手續必需至少提前一天書面申請。

事假二天以內(含二天)由部門主管審批,二天以上須由公司主管審批。

事假不足半天者按半天計。

事假每天扣人民幣40元。

懲罰方法:

遲到或早退處分

遲到(早退)第一次扣2元/分鐘。

遲到(早退)其次次扣4元/分鐘。

遲到(早退)第三次扣8元/分鐘。

以此類推,情節嚴峻者,公司有權解僱。

曠工處分:以下狀況之一者,按曠工論處。

銷售人員在當值時間內無正值理由離開崗位者。

銷售人員不自覺簽到者。

代人簽到者和要求別人簽到者(以上狀況任一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不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而將來上班者。

假期已滿未按時返回公司且未有正值理由者。

曠工按100元/天扣罰,另:曠工連續二天及每月累計三天以上(含三天)者,公司有權解僱。

貳、紀律管理制度

售樓人員儀表著裝:要求全體售樓人員著制服上崗,制服要保持乾淨、平整。頭髮清潔整齊,鞋襪乾淨。女士化淡妝,男士打領帶。佩帶工作卡。

售樓人員當值時間不準在售樓處吃東西。

售樓人員不得佔用公司電話打聲訊臺,一經發覺者按雙倍話費扣罰。

售樓人員不得佔用公司電話“煲電話粥”。

售樓人員當值時間不得隨意串崗、吹牛談天,打牌下棋、吵架、抽菸。

自覺維護售樓處環境衛生,售樓員上下班時須依據值日支配對售樓處進行清潔、整理工作。

下班前,組長需檢查當天的客戶記錄並妥當保管,填寫成交記錄、工作交接本,向發展商或主管經理彙報當天接待和成交狀況。

售樓人員不得帶心情上班,不得與顧客發生口角、以至爭吵。

售樓人員不得做任何有損於公司形象和公司利益的事。

售樓人員須嚴格遵守公司各項制度和紀律,嚴守公司經營隱私。

如發覺銷售人員違反上述(第3條除外)任一規定者,每人每次扣人民幣20元並警告一次,被警告三次者,公司有權解僱。

以上規定由銷售主管/副經理負責監督執行,若主管、副經理失職,公司有權削減直至扣除當月經理提成。

叄、客戶接待制度

接待客戶,首先應起身站立,致問候語“您好”,遞名片,然後引導客戶至沙盤前講解沙盤及戶型特性;等客戶落座後,應主動倒水,自己再坐下,禮貌詢問客戶要求。

前臺銷售人員在接待客戶時,應保持雙手垂放,送客戶時,應代為開門,運用禮貌用語向客戶道別。

與客戶辦理簽約和催款時,應留意客戶的隱私性。

售樓人員接待客戶實行輪番制,不得挑檢客戶。每天第一個簽到的售樓員接待第一個客戶,以此類推。

售樓員接待每一個客戶都要具體登記,記錄內容包括日期、客戶姓名、工作單位,住址、聯絡方式、購樓意向、接待人員、客戶看樓或詢問源自何種資訊等。

每個售樓人員都有義務做電話詢問,但不作客戶登記,客戶來訪時指名找某售樓員,則此客戶由此售樓員接待,否則,以現場接待人員登記為準。

對經人介紹來訪的客戶,以客戶意向進行接待,有疑難問題向主管或副經理彙報。

假如接待過程中發覺接待的是他人的客戶,應主動交回給原售樓員,或經原售樓員同意方可接著接待,否則視為搶客戶。假如原售樓員不在現場並且無法聯絡,當時接待客戶的售樓員可分得肯定比例提成。(詳細見提成制度)

自己跟蹤自己的`客戶,假如客戶是一家(批)人,原則上以第一次登記為準。

無意中接待了他人已作登記的客戶,可由售樓員之間自行協調解決,也可按公司提成制度解決。

售樓員無權為客戶私自放盤或轉名,無權乾脆為客戶打折或申請其他事宜,否則,一切費用自負。假如客戶有某種需求,可向主管或副經理提出申請,主管或副經理無法解決,需向經理提出申請,批准後方可執行。

杜絕在售樓處爭搶客戶,一旦發覺,嚴加處理。

《客戶登記本》是發放售樓員提成的第一證據,由現場經理妥當保管,不得塗改和銷燬。

肆、業務水平要求及考核

售樓人員要按時、定期參與公司業務培訓。

售樓人員工作看法:熱忱、禮貌、莊重、懇切、耐性。

售樓人員業務水平:1)要求流暢表達售樓書內容及購樓須知、付款方式、價格表、裝修標準、自身配套、周邊配套、大小巴士等狀況。2)要求瞭解周邊配套設施收費狀況(如學校、康樂設施)、所佔面積。3)要求瞭解周邊規劃狀況,規劃或在建專案名稱、動工時間、完工時間、用途。4)要求熟識周邊已入夥和將入夥樓盤狀況。

接聽電話:仔細接聽客戶電話,聲音熱忱、愉悅,剛好回答客戶提出的任何問題。

跟蹤服務:售樓員要剛好跟蹤客戶,有疑難問題剛好向經理反應。

公司領導通過現場視察、電話詢問、客戶反饋,發展商看法、業務例會和筆試等方法考核售樓人員的業務水平,不合格者公司有權指責和解僱。

銷售人員管理制度6

房產經紀公司銷售人員工服管理制度

第一條銷售人員工服及工牌由公司統一設計、製作,所屬權歸公司全部。

其次條銷售人員工作時間必需著工服,並保持工服的整齊。

第三條凡統一制裝而在工作時間內未穿著工服或未佩帶工牌,每人次懲罰20元,部門月度考核扣0.5分/人次。

第四條銷售人員在領用工服時需交工服折舊費500元/套。

第五條銷售人員離職時或須要換新工服時需將已領工服乾洗清潔並交回公司行政人事部,經行政人事部檢查無破損、汙跡後方可全額退還工服折舊費。

第六條銷售人員在職期間,因個人緣由使工服受到破損,視情節賜予懲罰。

第七條銷售人員在職期間,如將工服或工牌丟失,工服或工牌重新制作,其全部費用由丟失者自負。房產經紀離職銷售人員佣金管理方法

房產經紀公司離職銷售人員佣金管理方法

依據房地產行業受市場影響、銷售人員流淌性較大的特點,結合××房地產經紀公司的實際狀況,為了保障銷售人員和公司的利益,本著客觀、公正、求實的原則,對離職銷售人員的佣金計提,特制定本管理方法。

一、銷售代表離職:

(一)銷售代表佣金計提的依據是所負責客戶已經支付的房款,按相應的比例(依據指標完成率發放的不同而定)計提,並按計提總額的100%發放。

(二)離職銷售代表的後續工作由銷售部經理依據相應規定支配交接給指定銷售代表。

(三)離職銷售代表的佣金計提,依據其提出離職申請時客戶已交納(到帳)的款項,分為以下幾種處理方法:

1、假如客戶只交納保留金、定金,離職銷售代表不提取佣金。該客戶的後續款項由指定銷售代表負責辦理。佣金提取按第(一)條款的規定計提併發放給指定銷售代表。

2、假如客戶已經交納部分房款,該部分佣金按本方法第(一)條款的規定計提併發放給離職銷售代表。該客戶的後續款項由指定銷售代表負責辦理。佣金提取按第一條款的規定計提併發放給指定銷售代表。

3、假如客戶貸款已經到帳或者貸款所需資料和程式均已辦完,只待放款,按本法第(一)條款的規定計提併發放給離職銷售代表,但入住後應發放的20%部分,將不再發放,該客戶的後續工作由指定銷售代表負責辦理,入住手續辦理完畢後次月底按每單200元計提併發放給指定銷售代表。

(四)離職人員的佣金在辦理完畢相關手續一月後發放,以防中途有退房的狀況發生。

二、銷售主管、銷售經理離職:

銷售主管、銷售經理佣金計提的依據是所負責小組或部門當月的回款淨額,按相應的比例(依據累計指標完成率的不同而定)計提,並按計提總額的100%發放,假如銷售主管、銷售經理中途離職,佣金一個月後發放。食品公司銷售人員管理方法

食品股份公司銷售人員管理方法

1.總則

1.1.制定目的

為加強本公司銷售管理,達成銷售目標,提升經營績效,將銷售人員之業務活動予以制度化,特制定本規章。

a)適用範圍

凡本公司銷售人員之管理,除另有規定外,均依照本方法所規範的體制管理之。

b)權責單位

(1)營銷總公司負責本方法制定、修改、廢止之起草工作。

(2)副董事長負責本方法制定、修改、廢止之核準工作。

2.一般規定

2.1.出勤管理

銷售人員應依照本公司《員工管理方法》之規定,辦理各項出勤考核。但基於工作之須要,其出勤打卡按下列規定辦理:

2.1.1.在總部的銷售部人員上下班應按規定打卡。

2.1.2.在總部以外的銷售部人員應按規定的出勤時間上下班。

2.2工作職責

銷售人員除應遵守本公司各項管理方法之規定外,應善盡下列之工作職責:

2.2.1部門主管

(1)負責推動完成所轄區域之銷售目標。

(2)執行公司所交付之各種事項。

(3)督導、指揮銷售人員執行任務。

(4)限制存貨及應收帳款。

(5)限制銷售單位之經費預算。

(6)隨時稽核各銷售單位之各項報表、單據、財務。

(7)按時呈報下列表單:

a、銷貨報告。

b、收款報告。

c、銷售日報。

d、考勤日報。

(8)定期探望轄區內的客戶,藉以提升服務品質,並考察其銷售及信用狀況。

2.2.2銷售人員

(1)基本領項

a、應以謙恭和氣的看法和客戶接觸,並留意服裝儀容之整齊。

b、對於本公司各項銷售安排、行銷策略、產品開發等應嚴守商業隱私,不得洩漏予他人。

c、不得無故接受客戶之款待。

d、不得於工作時間內凶酒。

e、不得有挪用所收貨款之行為。

(2)銷售事項

a、產品運用之說明,設計及生產之指導。

b、公司生產及產品效能、規格、價格之說明。

c、客戶埋怨之處理。

d、定期探望客戶並匯合下列資料:

a、產品品質之反應。

b、價格之反應。

c、消費者運用量及市場之需求。

d、競爭品之反應、評價及銷售狀況。

e、有關同業動態及信用。

f、新產品之調查。

e、定期瞭解經銷商庫存。

f、收取貨款及折讓處理。

g、客戶訂貨交運之督促。

h、退貨之處理。

i、整理各項銷售資料。

(3)貨款處理

a、收到客戶貨款應當日繳回。

b、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貨款。

c、不得以其他支票抵繳收回之現金。

d、不得以不同客戶的支票抵繳貨款。

e、應以公司所核定之信用額度管制客戶之出貨,削減壞帳損失。

f、貨品變質可以交換,但不得退貨或以退貨來抵繳貨款。

g、不得向倉庫借支貨品。

h、每日所接之定單應於次日中午前開出銷貨申請單。

2.3.移交規定

銷售人員離職或調職時,除依照《離職工作移交方法》辦理外,並得依下列規定辦理。

2.3.1銷售單位主管

(1)移交事項

a、財產清冊。

b、公文件案。

c、銷售帳務。

d、貨品及贈品盤點。

e、客戶送貨單簽收聯清點。

f、已收未繳貨款結餘。

g、領用、借用之公物。

h、其他。

(2)留意事項

a、銷售單位主管移交,應呈報由移交人、交接人、監交人共同簽章之《移交報告》。

b、交接報告之附件,如財產應由移交人、交接人、監交人共同簽章。

c、銷售單位主管移交由總經理室主管監交。

2.3.2.銷售人員

(1)移交事項

a、負責的客戶名單。

b、應收帳款單據。

c、領用之公物。

d、其他。

(2)留意事項

a、應收帳款單據由交接雙方會同客戶核認無誤後簽章。

b、應收帳款單據核認無誤簽章後,交接人即應負起後續收款之責任。

c、交接報告書由移交人、交接人、監交人共同簽章後呈報總經理室(監交人由銷售主管擔當)。

3.工作規定

3.1.工作安排

3.1.1.銷售安排

銷售人員每年應依據本公司《年度銷售安排表》,制定個人之《年度銷售安排表》,並填制《月銷售安排表》,呈主管核定後,按安排執行。

3.1.2.作業安排

銷售人員應依據《月銷售安排表》,填制《探望安排表》,呈主管核准後實施。

3.2.客戶管理

(1)銷售人員應填制《客戶資料管制卡》,以利客戶信用額度之核定及加強服務品質。

(2)銷售人員應依據客戶之銷售業績,填制《銷售實績統計表》,作為制定銷售安排及客戶探望安排之參考。

3.3.工作報表

3.3.1.銷售工作日報表

(1)銷售人員依據作業安排執行銷售工作,並將每日工作之內容,填制於《銷售工作日報表》。

(2)《銷售工作日報表》應於次日外出工作前,呈主管核閱。

3.3.2.月收款實績表

(3)銷售人員每月初應填制上月份之《月收款實績表》,呈主管核示,作為績效評核,帳款收取稽核與對策之依據。

3.4.售價規定

(1)銷售人員銷貨售價一律以本公司規定的售價為準,不得隨意變更售價。

(2)如有贈品亦須依照本公司之規定辦理。

3.5.銷售管理

(1)各銷售單位應將所轄區域作適當劃分,並指定專屬銷售人員負責客戶開發、銷貨推廣、收取貨款等工作。

(2)銷售單位主管應與各銷售人員共同負起客戶信用考核之責任。

(3)貨品售出一律不得退貨,更不準以退貨抵繳貨款;但變質貨品可依照公司有關規定辦理退貨。

3.6.收款管理

(1)有銷售人員收款,必需於收款當日繳回公司財務。

(2)銷售人員應於規定收款日期,向客戶收取貨款。

(3)所收貨款如為支票,應剛好交財務辦理銀行託收。銷售人員績效獎金管理方法

銷售人員績效獎金管理方法

第一條為激勵銷售人員發揮工作潛能,主動拓展市場,促進公司產品的營銷,維護公司的正常發展,特制訂本方法。

其次條本方法的實施物件為公司銷售業務代表以及銷售業務的主管人員(主任級及其以上人員)。

第三條嘉獎計算的標準時間為每月月初至月末。

第四條銷售業務代表嘉獎方法。依據銷售達成率、收款達成率、客戶交易率三項指標綜合評定。

1.計算公式。

①銷售達成率=(銷售金額-退貨金額)/銷售目標金額× 100%

說明事項:等式右方最高按150%計算(之所以限定為最高上限,是因為目標制訂

過低或某些突發事務出現,而非銷售人員個人努力的.結果)。

②收款達成率=貨款回收率× 60%+天期率×40%=實際收款額×上月應收款餘額+本月實際銷售額×60%+90/∑[實際收款額×(貨款到期日收款基準日月)]/∑實際收款額×40% 。

說明事項:

a.貨款回收率低於40%(即等式右方的前項低於24%)時,不計獎金。

b.現金扣5%的客戶,等式右方的後項貨款到期日應加75天。

c.收款基準日為次月10日。

d.後項的分子數90天是指公司所允許的最長票期(從送貨後的次月一日算起)。

③客戶交易率=∑每日交易客戶數/250×50%+當月交易客戶數/總客戶數×a

說明事項:

a.等式右方的前項最高按30%計算,即∑最高為150。(250是指每月工作25天,每位銷售人員最至少每天應探望10位客戶。因前項的50%加後項的a的百分數超過100%,所以限定30%為最高限。)

b.當月交易客戶數對客戶不行重複計算。

c.總客戶數在100戶以上者,a定為90%;

總客戶數為90~99戶者,a定為80%;

總客戶數為80~89戶者,a定為70%;

總客戶數為70~79戶者,a定為60%;

總客戶數為60~69戶者,a定為50%;

總客戶數為59戶以下者,a定為0。

(總客戶數是銷售人員負責區域內的有往來的客戶總數)

2.嘉獎金額標準。

第五條銷售業務主管人員嘉獎方法。

1.計算公式:

產品銷售達成率=銷貨量-退貨量a部甲產品銷售目標量×40%+銷貨量-退貨量a部乙產品銷售目標量×25%+銷貨量-退貨量a部丙產品銷售目標量×10%+銷售額-退貨金額b部產品銷售目標金額×20%+銷售額-退貨金額c部產品銷售目標金額×5%

2.嘉獎金額(如下表)。

產品銷售達成率(%)獎金(元)

121~150500×達成率/120

100~120 5000

90~99 3500

80~89 20xx 79 0

第六條獎金的核算單位。

由領取獎金的單位負責計算獎金金額,並於次月15日以前提呈,在工資發放日同時發給。稽核科應按時進行抽查工作,以稽查各單位獎金核計的正確性。

第七條獎金領取的限制條件。

1.若有舞弊隱瞞及不正值的虛偽銷售、收款及虛設客戶冒領獎金的事情,一經查覺,除收回獎金外,還要停止該員工及該單位主管人員半年內獲得獎金的資格,同時按人事管理規定另行處置。

2.當月該銷售業務代表若發生倒賬事務,除該員及其所屬主管人員不得領取該月獎金外,還要依照倒賬賠款方法處理。

第八條國外銷售部的嘉獎方法另行探討。

第九條本方法自×月×日起實施。並依據實際狀況加以修改。

公司銷售人員工資管理方法

公司銷售人員工資管理方法

第一章一般規定

第一條公司銷售人員,包括營銷總部、營銷中心.銷售中心、辦事處全部員工的工資待遇,除有特別規定外,均應依照本方法辦理。

其次條本方法由人力資源部制訂,並呈報總經理核准實施,如有未盡事宜,由主管銷售的副總及各銷售部門經理提出,與人力資源部共同協商後修正再公佈實施。

第三條本方法於每年年底依據公司的經營狀況重新修訂一次。

其次章工資制度

第四條營銷總部、營銷中心、銷售中心、辦事處負責人的工資收入實行年薪制。

(見第三章年薪制)

第五條一般銷售人員的工資收入實行月薪(基礎工資)加績效獎金制。 (見

第四章基礎工資和第五章績效獎金)

第三章年薪制

第六條營銷總部、營銷中心、銷售中心、辦事處負責人的年薪標準由公司經理睬確定。共分為四個等級標準,如下表:

等級年薪標準(萬元)

營銷總部營銷中心營銷中心辦事處

第七條年薪由基薪和風險收入兩個部分構成,其中:基薪佔年薪的60%,按月度發放;風險收入佔年薪的40%,按年度發放。

第八條基薪月度發放標準按下列公式計算:基本月薪=(年薪×60%)÷12;基本月薪一經確定,年度內不再變動。

第九條風險收入按年度公司銷售指標完成狀況和個人負責區域銷售指標完成狀況考核浮動發放。如下表:

銷售目標達成度與風險收入發放比例

銷售目標

達成度60%65%70%75%80%85%90%100%

風險收入

發放比例60%65%70%75%80%85%90%100%

第十條風險收入年度發放標準按下列公式計算:風險收入=年薪×40%×風險收入發放比例。

第十一條各銷售部門負責人按規定領取應得年薪外,不再另外享受一般銷售人員的基礎工資和績效獎金。

第四章基礎工資

第十二條一般銷售人員的月工資為基礎工資,基礎工資分為四個等級標準,如下表:

等級一二三四

金額(元)

各等級內級差相同。

第十三條公司依據各銷售員的營業實力、工作實績、勞動看法等要素,確定不同的基礎工資標準。

第十四條新進銷售人員依據本人的技能、銷售經驗、銷售年限確定基礎工資標準。試用期兩個月,試用期工資按基礎工資的70%發放。

第五章績效獎金

第十五條績效獎金依據各銷售員的綜合業績,每季度發放一次。考核等級與獎金標準如下表:

考核等級考核分數獎金(元)

a等86分以下

b等76-85分

c等60-75分

d等55-60分

銷售人員管理制度7

一、公司銷售人員薪金管理制度以公正誠信、多勞多得為原則。

二、新聘的銷售人員必需參與公司支配的不低於5日至10日的業務培訓,經考試合格方能上崗。培訓期間薪金減半,公司供應免費工作午餐。

三、銷售人員試用期為1個月,公司將對其素養進行綜合檢驗,並保留解聘該銷售人員的權利。

四、試用期間,銷售人員薪金為500元/月,公司供應免費工作午餐。

五、試用期過後,銷售人員薪金制度為底薪加佣金制。

1、公司依據實際狀況每月對銷售人員下達銷售任務,分不同檔次實行薪金制度。

2、銷售任務以開盤後當月新認購併簽約的數量為計量標準。

3、未完成任務(如2套)則當月底薪600元,按其當月銷售額的'1.5/千計提佣金。

4、完成任務(如2套)則當月底薪1000元,按其當月銷售額的2/千計提佣金。

5、客戶交付20%首付款後提取20%佣金,在符合手續報送銀行後,銷售人員即可於當月底計提該套房佣金的75%,剩餘5%佣金待辦理完按揭手續後提取。

7、如銷售人員連續2個月未完成公司的銷售任務,則公司有權解聘該銷售員,其工作由副總監指定的銷售人員接替。

8、嚴禁銷售人員為獲得更高比例的佣金而私下轉讓業績。因其影響公司對銷售人員的綜合評定並侵害了公司利益。一經發覺,將對當事人及其副總監賜予嚴厲查處直至解聘。

10、假如客戶退房且銷售員已提該套房佣金,則應於當月底扣除此筆已發佣金。

11、由公司介紹的客戶經副總監指定銷售人員負責,該套房計入銷售人員業績,但不計提佣金。

12、每月公司根據國家相關規定從銷售人員薪資中代扣應繳的個人收入所得稅款。

13、公司每月賜予銷售冠軍500元的個人嘉獎。

10、公司激勵銷售人員提出建設性的看法和建議,並對其中佼佼者予以嘉獎。

11、考核週期從當月1日至次月1日。

12、每月10日前發上月薪金。

銷售人員管理制度8

1.管理目的

專案實施完成後,完善外包人員的規範化作業.保證系統正常生產.

2.運維人員要求

乙方在完成專案終驗後,直接轉到專案維護, 乙方指定的工程師由甲方直接管理.乙方運維人員必須遵守甲方的考勤制度、外形象制度,該崗位工作人員無論是本公司職員或外包商職員,一律以我公司員工對外。

2.1 運維人員資源要求.

乙方必須給運維人員配備電腦及上網環境及居住環境(要求到達現場,不超過5分鐘路程). 必需配備可移動熱線電話,24小時保持開機,處於能接通狀態.

2.2 人員技術要求.

按附件五中人員的要求,該名運維人員必須參與過該專案的實施,有從業經驗一年以上.

2.3 運維人員考勤要求

要求早8:30到現場,晚5:30離開.得到終端使用者同意,可以享受國家法定假日.

2.4 運維人員的.考核

每一個季度,甲方會針對運維人員的巡檢情況,故障解決能力,專案的穩定性等綜合情況打分,納入到考核,按考核分值付款.

3.專案運維雙方介面

甲方管理介面人:

許勝凱 (甲方一卡通小組組長), 電話: 13574871203,郵箱:

甲方客服專員 :

4. 客戶關係處理要求

1. 直接客戶關係維護 保持良好的工作形象和積極的工作態度,配合直接客戶的業務推廣,讓直接客戶零投訴。

2. 終端客戶關係維護 保持良好的工作形象和積極的工作態度,做好維護巡檢及故障及時處理,讓終端客戶零投訴。

3. 潛在客戶關係維護 保持良好的工作形象和積極的工作態度,合理詳細的解說一卡通相關業務,讓潛在客戶有良好的印象。

5.工作內容

主動巡檢要求:

1. 乙方運維工程師每天20:00前提交專案日報到甲方管理介面人郵箱,抄送給甲方客戶專員.

2. 乙方運維工程師每週五20:00前提交專案週報到甲方管理介面人郵箱,抄送給甲方客戶專員.

3.乙方運維工程師每季度最後一天20:00前提交專案季度總結報告到甲方管理介面人郵箱,抄送給甲方客戶專員.

4. 主動巡檢內容及表格,詳見本規範附件。

故障處理:

維護工程師接到故障任務,要求在10分鐘內響應,並處理故障(電話或現場),按終端使用者的要求時間內解決故障,並提交case報告。

4. 客戶回

1. 甲方客戶專員,每月電話回移動及終端使用者,並統計回結果,作為考核的一部分。

2. 甲方每季度的回結果,傳送到乙方運維工程師及乙方高層管理人員。

銷售人員管理制度9

  目的

1.1 為規範和完善運維部安全工作管理,保證員工人身安全和裝置的穩定執行,建立健全安全生產長效機制,全面瞭解及評估員工工作績效,發現優秀人才和提高部門工作效率,特制訂本管理辦法。

原則

2.1 公開原則:考核過程公開化、制度化。

2.2 客觀性原則:用事實標準說話,避免帶入個人主觀因素。

2.3 饋原則:在考核結束後,考核結果必須饋給被考核人,同時聽取被考核人對考核結果的意見,並將考核結果於當月月底前提交於綜合管理部。

績效考核物件

3.1 績效考核的方式分為公司級和部門級兩類,績效考核物件為部門、班組及個人。

適用範圍

4.1 本考核適用於公司運維部全體員工。

考核小組

5.1 組長:運維部經理

5.2 組員:值長、裝置員(兼職安全員)

考核依據

6.1 國家電網電力安全工作規程,各級排程規程規範及變電站標準化管理條例。

6.2 依據中節能(內蒙古)風力發電有限公司年度安全生產考核目標責任書

績效考核的週期

7.1 月度考核:指月度部門目標指標、定期工作、月度基本任務、督辦的.事

項和協作配合等部門職責的履行或常規工作完成情況。

7.2 年度考核:部門月度考核的彙總和部門年度目標責任書的完成情況。

7.3 不定期抽查考核:考核小組對部門的分管變電站安全、技術培訓和生產執行不定期的抽查。

考核標準

考核標準以以運維部月末績效考核指標情況為基準。

銷售人員管理制度10

一、制定目的:

為了加強本公司的銷售管理,擴大產品銷售,提高銷售人員的用心性,完成銷售目標,提高經營績效,更好的收回賬款,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凡屬本公司銷售、及其他部門人員均照本辦法所規範的制度執行。

三、銷售人員工作職責:

銷售人員除應遵守本公司各項行政及財務管理外,應盡力完成下列各項工作職責:

1)負責完成公司所制定的年度銷售目標。

2)對外務必樹立公司形象,維護公司利益,代表公司與客戶進行商務洽談,並

完善公司與各客戶間的銷售合同,銷售合同務必經公司領導簽字蓋章後方可生效。

3)對於本公司的銷售計劃、策略、客戶關係等應嚴守商業祕密,不得洩露;如

有發生第一次給予警告,再次發生,直接辭退。

4)嚴禁以不正當手段獲得銷售業務,嚴禁哄抬物價、擾亂市場,嚴禁以任何形

式毀壞公司形象,如發現以上狀況屬實,一律辭退。

5)貨款處理:

①收到貨款應當日交到公司財務。

②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公司貨款,如有直接辭退並交出所挪用貨款。

6)務必全面瞭解本公司的產品特性及生產狀況,並隨時與財務部門核對各客戶

的應收款,持續賬面正確、清晰,便於及時催收尾款。

7)定期拜訪客戶,瞭解客戶新的動態及發展方向,並建立往來客戶良好的人際

關係。收集市場需求量的變化、同行業價格變化的資料,客戶對我公司的評價,包括產品質量、服務等的資料。用心發展新客戶。

8)及時瞭解客戶專案的進度,每日生產、銷售量及時上報至統計人員。

9)執行公司所交付的相關事宜。

三、統計人員職責:

1)及時、準確的統計過磅員上報的每日過磅單據。

2)設立單獨的合同臺賬,包括:1)合同名稱2)瀝青混合料型號、單價3)付款方式4)合同簽訂人資訊。

3)對每個合同所用瀝青混合料型號、數量、做好臺賬。

4)針對每個合同的付款方式和工程進度,及時通知該合同的負責人進行賬款的催要。

5)次月5日前上交單月工地各統計報表。

銷售人員考核辦法及獎勵辦法

一、制定目的:為激勵銷售人員的工作用心性,鼓勵先進,從而提高公司的'整體績效,特制定本辦法。

二、適用範圍:凡屬本公司銷售、及其他部門人員均照本辦法所規範的制度執行。

三、銷售人員的考核、獎勵及處罰:

1、考核方法及獎勵方法:

①獎勵金額為單個專案瀝青混合料銷售數量(噸)×元;

②專案按照合同進行付款,每一次付款到期後不超過一個月收回合同應付款項的,給付獎勵金額為節點銷售瀝青混合料數量(噸)×元×50%。

③最後一次付款到期後不超過三個月收回合同應付款項的,給付獎勵金額為銷售瀝青混合料總量×元×50%。

④最後一次付款到期後不超六個月收回合同應付款項的,給付獎勵金額為銷售瀝青混合料總量×元×30%。

⑤最後一次付款到期後超過六個月收回合同應付款項的,不再給付剩餘20%的獎勵金額。

⑥最後一次付款到期後超過六個月沒有收回合同應付款項的,酌情處罰。

銷售人員管理制度11

1.目的

為落實本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特種作業人員的管理,規範特種作業人員和特種裝置作業人員安全作業,保障安全生產,特制定本規定。

2.適用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我廠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裝置作業人員和在我廠範圍從事特種作業的外來人員。

3.定義

3.1特種裝置: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險性較的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下同)、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型遊樂設施和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前款特種裝置的目錄由國務院負責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以下簡稱國務院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制訂,報國務院批准後執行。

3.2特種作業:是指容易發生事故,對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裝置、設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危害的作業。特種作業的範圍由特種作業目錄規定。本規定所稱特種作業人員,是指直接從事特種作業的從業人員。

3.3特種作業及人員範圍主要包括:

(一)電工作業。含發電、送電、變電、配電工,電氣裝置安裝、執行、檢修(維修)、試驗工;

(二)金屬焊接、切割作業。含焊接工、切割工;

(三)起重機械(含電梯)作業。含起重機械(含電梯)司機、司索工、訊號指揮工、安裝與維修工;

(四)企業內機動車輛駕駛。含在企業內及碼頭、貨場等生產作業區域和施工現場行駛的各類機動車輛的駕駛人員;

(五)登高架設作業。含2米以上登高架設、拆除、維修工,高層建(構)築物表面清洗工;

(六)鍋爐作業(含水質化驗)。含承壓鍋爐的操作工,鍋爐水質化驗工;

(七)壓力容器作業。含壓力容器罐裝工、檢驗工、運輸押運工,型空氣壓縮機操作工;

(八)製冷作業。含製冷裝置安裝工、操作工、維修工;

(九)爆破作業。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

(十)危險物品作業。含危險化學品、民用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運輸押運工、儲存保管員;

(十一)礦山通風作業(含瓦斯檢驗);

(十二)礦山排水作業(含尾礦壩作業);

(十三)經國務院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批准的其它的作業。

4.職權職責

4.1總務部安全課負責對全廠特種作業人員的崗位核定,建立健全的特種作業人員管理檔案,匯計全廠特種作業人員(參考附表),並對全廠特種作業人員的生產作業活動進行安全監督和指導。

4.2使用特種作業人員的車間、部門應建立健全特種作業人員管理檔案,匯計全廠特種作業人員(參考附表),各部門不得隨意變動特種作業人員的崗位。如遇作業者本人不適合該工作崗位或本單位因生產實際需要變動,必須事先報告安全課評定並同意,方可變動。

4.3總務部教育課及各部門教育課負責特種作業人員日常的教育培訓管理。

4.4特種作業人員使用部門必須從源頭控制,在招聘入職時必須與人事總務部人事課配合審查特種作業人員資格證,必要時安全衛生推進課進行協助。凡是特種作業的工作崗位,無特種作業資格證者不得招聘入職。

5.管理內容

5.1特種作業人員在立上崗作業前,必須按照國家關於《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辦法》、《特種裝置作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及其他有關規定進行與本工種相適應的、專門的安全技術理論學習和實際操作訓練。經有資質的專業培訓機構培訓與考核合格後,持有相關行政管理機構核發的有效操作證件方能上崗作業。

5.2特種作業人員應熟知本崗位及工種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嚴格按照相關規程進行操作。

5.3特種作業人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年滿18週歲,且不超過國家法定退休年齡;

(二)經社群或者縣級以上醫療機構體檢健康合格,並無妨礙從事相應特種作業的器質性心臟病、癲癇病、美尼爾氏症、眩暈症、癔病、震顫麻痺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三)具有國中或以上文化程度;

(四)熱愛本職工作,工作認真負責,具備必要的安全技術知識與技能,遵紀守法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五)相應特種作業規定的其他條件。危險化學品特種作業人員除符合前款第(一)項、第(二)項、第(四)項和第(五)項規定的條件外,應當

具備高中或者相當於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5.4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並考核合格,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作業操作證》(以下簡稱特種作業操作證)後方可上崗作業,禁止無證上崗。

5.5特種作業人員作業前須對裝置及周圍環境進行檢查,清除周圍影響安全作業的物品,嚴禁裝置沒有停穩進行檢查、修理、焊接切割、加油、清掃等違章行為。焊工作業(含明火作業)時必須對周圍的'裝置、設施、物品進行安全保護或隔離,嚴格遵守廠內用電、動火審批程式,具體要求按照《fhp動火作業安全管理規定》、《fhp臨時用電安全守則》實施。

5.6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正確使用個人防護用品、用具,嚴禁使用有缺陷的防護用品、用具。

5.7安裝、檢修、維修等作業時必須嚴格遵守相關安全作業技術規程,作業結束後必須清理現場殘留物,關閉電源,防止遺留事故隱患,因作業疏忽或違章操作而造成的安全事故的,視情節按照有關規章制度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或移交機關處理。

5.8特種作業人員在作業現場作業期間,必須有人進行現場監護,禁止單作業。監護人發現或作業者自己發覺視力障礙,應遲緩,體力不支,血壓上升,身體不適等有危及安全作業的情況時,應立即停止作業,任何人不得強行命令或指揮其進行作業,發生危險時,現場作業人員和監護人員必須組織搶救人員生命和公司財產,減少損失,避免事故擴。

5.9特種作業人員在工具缺陷、作業環境不良的生產作業環境,且無可靠防護用品和無可靠防範措施情況下,有權拒絕作業。

5.10各車間、部門應加強規範化管理,對特種作業人員生產作業過程中出現的違章行為,及時進行糾正和教育。

5.11公司各級安全監督管理人員、員工或管理均有權利對違章從事特種作業的行為進行制止和報告。

5.12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發證和複審

5.12.1各車間、部門需要增加使用特種作業人員的,報安全衛生推進課核准後,書面報告經分管領導批准後,由人事總務部安全衛生推進課或教育課組織安排培訓和考核工作。

5.12.2特種作業人員在培訓期間,各車間、部門必須安排其參加脫產培訓,受培訓人員必須按時參加學習,參加考核。

5.12.3特種作業人員證件到期複審和新增特種作業人員的初審,由各部門向安全衛生推進課提供需要複審、初審的人員名單,人事總務部安全衛生推進課或教育課負責組織進行安技培訓。培訓和考核結束後,將有關培訓資料和證件交到安全衛生推進課或教育,證件發放由兩個課負責安排。

5.12.4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件到期需要繼續複審的,應當至少提前1個月將複審人員名單提供給安全衛生推進課。

5.12.5各部門需要增加使用特種作業人員時,在招聘入職時由公司人事部門和部門各級擔當管理進行證件的稽核,不符合特種作業人員資格要求的一律不得招聘使用,各部門招聘的特種作業人員最終由安全衛生推進課核准後,納入到公司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名冊進行有效管理。

5.12.6參加外部培訓的特種作業人員需到培訓機構指定地點進行體格檢查,體檢合格的方可參加培訓。參加公司內部培訓的特種作業人員經理論和實際操作考核合格,由人事總務部教育課發給相關資格證後方可立作業。考核不合格者,可進行一次補考;補考仍不合格者,須重新進行培訓。

5.12.7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的特種作業人員,由政府主管部門統一安排,每兩年進行一次複審。凡是複審不合格者,可在兩個月內進行一次複審。仍不合格者,收繳《特種作業操作證》。

5.12.8特種作業人員工作崗位須保持相對穩定,公司內調動仍從事本工種作業,原發操作證繼續有效,由調出部門通知接收部門備案。公司內調動不再從事本工種作業人員,由調出部門收回《特種作業操作證》並送交主管部門備案。

5.12.9特種作業人員從集團其他分公司調入本公司的,應在調入的當月納入到本公司特種作業人員的管理範圍。

5.12.10特種作業人員自行承擔培訓費用考取的特種作業資格證可由自己儲存原件,但必須向公司和所在部門提交有效的影印件。由公司承擔培訓費用考取的特種作業資格證由總務部安全課或教育課負責儲存原件,但必須向作業者提交有效的影印件。特種作業人員退休,應交回特種作業資格證給到公司的安全部門存檔。

5.12.11外來人員在我廠範圍內從事特種作業的,必須提交詳細的工程作業方案和有效的特種作業資格證的影印件供本公司各級安全人員、管理進行參考確認。外來公司因工作需要,攜帶到我廠的特種裝置必須保持良好的使用狀態,無牌無照、損壞淘汰、存在安全隱患的特種裝置禁止帶入本公司範圍內使用。

5.12.12外來人員在我廠範圍內從事特種作業必須遵守本公司的各項安全衛生管理制度。總務部安全課及各工程所在的部門應將公司的各項安全管理規定,通過合適的方式傳達到外來作業的單位和人員,明確安全責任和相關安全注意事項,確保安全作業。

5.12.13對特種作業人員生產作業過程中出現的任何違章行為,本公司任何人員應該及時進行糾正和教育,必要的情況下由公司對當事人或外來單位進行處罰。

銷售人員管理制度12

一、店面員工管理規定

1、衣著整齊乾淨,女性不濃妝豔抹,男性不留長髮,男女均不得染彩色頭髮;

2、當班員工負責打掃和維護門店衛生,收銀臺不得放置非公物件;

3、早班員工逐一檢查貨架,確保整齊,安全,將散放的商品歸回原位;

4、微笑服務,顧客一進店即向其問好“歡迎光臨”,顧客出店“歡迎下次光臨”;

5、當班人員按要求做好交接班記錄(貨款、報表)。上晚班的員工負責統計並記錄當日顧客到訪情況(統一製表),每週進行一次盤點;

6、當班人員所收的貨款及時上交店長,店長於每日14點扎帳並將所收貨款存入公司賬戶。店長休假則由客服經理操作此流程。

7、員工在賣場內不允許出現惡性競爭,一經發現將給予警告,累犯考慮開除,因服務態度惡劣引起顧客投訴的由當事人承擔責任,如若累犯考慮開除;

8、員工在賣場內不得靠貨架站立,非特殊情況不得使用公話撥打私人電話;

9、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各項集體活動;

10、新進的員工進入賣場試崗七天,試用期滿合格由客服經理安排上班;

二、商品管理規定

1、一般商品展示

(1)展示面統一,時刻保持豐滿且整齊;

(2)重和易碎商品應儘量放置在下層;

(3)錯置商品及時調整;

(4)貨架頭的標準:

1)貨架頭60%佈置新移庫商品,40%佈置大量暢銷商品;

2)同類商品放在相鄰貨架頭;

2、店內商品補充

(1)一種商品門店已售完,則安排其它商品上架,貨架上不能留有明顯空白;

(2)做好門店商品進銷存管理,及時補充庫存;

3、店面整理

(1)保證店面乾淨、整潔及清晰的面貌;

(2)扔掉空箱,先進先出原則;

(3)嚴格執行商品到貨操作流程(驗收,盤點,陳列,商品安全)

9、退貨

(1)商品滯銷或過季,儘快退貨;

(2)退貨程式:1)店面人員將有關商品撤出;2)退貨商品送至成都倉庫。

三、考勤制度

1、遲到、早退

遲開或早關門店導致的物管罰款由當事人自行承擔。

2、曠工

曠工4小時以內負鼓勵50元,一天曠工滿4小時,扣發當天的.應發薪資。多次曠工開除。

3、調班

調班需經客服經理同意,擅自調班一次扣10元,第二次扣20元。

4、病假

病假超過一天的,須提供病歷證明,因突發急病不能上班的,可用電話告知客服經理或店長。

5、事假

員工因私事請事假超過1天,須向客服經理提出書面申請(格式和情況說明一致)。

6、加班

加班工資標準:法定假日加班為基本工資的3倍。

銷售人員管理制度1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適用範圍

本管理辦法適用於中國建築標準設計研究所發行室(以下簡稱發行室)。

第二條 目的

為規範銷售員的市場行為,提高銷售員的工作效率,充分調動銷售員的市場開拓能力和市場發展潛力,創造良好的市場業績,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三條 原則

堅持業務管理的計劃、組織、控制、考核相結合的管理原則。

第二章組織管理

第四條 制定程式

管理制度制定由營銷主管負責制定,上報主任進行審批,審批後經過主任辦公會審議通過後,下發有關部門執行。

第五條 執行

營銷主管負責組織執行。

第六條 實施監督

主任負責管理制度執行過程中的監督和考核。

第七條 實施效果考核

發行室高層領導,主任辦公會負責對管理制度執行效果進行評審。

第三章制定方法

第八條 類比法

主要通過對相似行業、同行業競爭對手現行的銷售人員成功管理經驗,結合發行室目前經營現狀而制定的'。

第九條 經驗對比法

主要根據發行室過去3-5年內的銷售人員管理制度執行情況和未來發展規劃要求以及客戶對相關資訊等綜合因素而制定的。

第十條 綜合法

在類比法與經驗對比法分析的基礎上,綜合其他因素而制定的。

第四章制度管理內容

第十一條 銷售員管理

(一)產品銷售員管理;

(二)網路銷售員管理。

第十二條 銷售員激勵機制

第十三條 銷售員的業績評估

第五章產品銷售員管理

第十四條 銷售員職責

(一)產品銷售員主要職責

1. 根據年度營銷目標,制定本地區的營銷目標、營銷計劃和營銷預算,並負責實施;

2. 執行營銷政策,維護重要客戶,並與客戶保持良好關係;

3. 助客戶發展銷售網路和銷售隊伍建設;

4. 負責應收賬款回收,協助財務部門完成結算工作;

5. 協助市場推廣人員作好市場促銷工作;

6. 建立客戶檔案,作好銷售渠道的資訊收集、整理、分析工。

(二)營銷主管主要職責

1.負責領導制定營銷計劃(銷售計劃和市場推廣計劃)、營銷目標,並監督實施;

2.負責領導制定技術服務計劃,並監督實施;

3.負責組織制定營銷政策,並監督實施;

4.負責監督實施市場推廣、技術服務方案;

5.負責組織制定和監督實施營銷預算方案;

6.負責銷售隊伍建設、培訓和考核。

銷售人員管理制度14

第1章總則

第1條考核目的

本公司實施對物業人員的績效考核旨在實現以下目的。

1.通過績效考核提高總體物業服務質量的水平。

2.通過績效考核對公司物業服務活動進行有效控制,提高管理水平。

3.通過對員工績效進行客觀評價可以有效調動員工工作積極性,培養和樹立正確的公司價值觀。

第2條考核物件

本公司物業人員考核物件共分為以下三類。

1.公司高層管理人員(包括總經理、副總經理、各總監等)。

2.公司中層管理人員(包括各職能部門經理、物業管理人員等)。

3.公司基層工作人員(包括各職能部門工作人員、工程維修人員、物業服務人員等)。

第3條考核時間

1.公司高層管理人員每年度考核一次,具體時間為第二年度的第一個月考核上一年度的工作。

2.公司中層管理人員每半年考核一次,具體時間為第三季度的第一個月的.上半月考核上半年的工作,第二年度的第一個月的上半月考核上一年度下半年的工作。

3.公司基層工作人員每月度考核一次,具體時間為第二月度的上半月考核上一月度的工作。

第2章績效考核的組織管理

第4條考核管理員會職責

由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各總監、人力資源部經理組成考核管理員會,領導公司績效考核工作,具體承擔以下職責。

1.最終考核結果的審批。

2.中層管理人員績效等級的評定。

3.員工考核申訴的最終處理。

第5條人力資源部作為考核工作的具體執行機構,主要承擔以下職責。

1.對各項考核工作進行指導和培訓。

2.對考核過程進行監督。

3.匯計考核評分結果。

4.協調處理各級員工對績效考核的投訴申請事宜。

5.定期對績效考核情況進行通報。

6.對績效考核過程中的不規範行為進行糾正。

第6條各部門負責人職責

1.負責本部門績效考核工作的組織及監督管理。

2.負責處理本部門關於績效考核的申訴事宜。

3.負責對本部門績效考核過程中的不規範行為進行糾正。

4.負責對所屬員工進行績效評價。

5.負責所屬員工績效考核結果的饋,並與員工溝通,制訂績效改進計劃。

銷售人員管理制度15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建立健全有效的公司高層管理人員的激勵和約束機制,提高公司資產運營效益,促進公司生產經營發展和經濟效益增長,實現公司資產的保值增值,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適應範圍

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及副總經理。

第三條 高層管理者年薪制是高層管理者經營責任,經營難度,經營風險和經營業務,按年度確定和發放高層管理者工資收入的分配製度。

第四條 高層管理人員年薪制的基本原則。

(一)堅持按勞分配和按生產要素分配相結合,高層管理人員年薪收入與其經營責任,經營風險和經營業績緊密掛鉤。

(二)高層管理者收入與本企業職工工資收適當分離,建立利益制衡機制。

(三)正圈理高層管理者基本年薪與風險收入,近期收入中長期收益的關係。

(四)高層管理者年薪收入水平的確定應適應社會發展的總水平。

(五)高層管理者年薪收入應審計,考核,後兌現。

第二章 年薪的構成及確定

第五條 高層管理者年薪是由基本年薪和業績收入構成。

第六條 高層管理者基本年薪主要根據公司經營規模,經營難度,行業特點等因素,並考慮本地區和本公司職工平均工資收入水平合理確定。

基本年薪

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

第七條 高層管理者業績收入根據其經營實績確定贏利企業,虧損企業的考核指標計算方法有所區別。

對贏利企業,高層管理者業績收入的主要考核指標為淨資產增值率,淨資產收益率。完成規定的考核指標的,可以按以下規定執行:淨資產增值率每增加1個百分點,按基本年薪的10%左右計提業績收入;淨資產收益率每增加1個百分點,按基本年薪的15%左右計提業績收入;社會貢獻率每增加1個百分點,按基本年薪的'5%左右計提業績收入;未完成規定考核指標的,應同比例計算負業績收入。

對虧損企業,高層管理者業績收入主要按減虧增盈指標考核,減少虧損的,可按減虧額的1-2%計提業績收入,增加虧損的,應同比例計算負業績收入。

名項考核指標基數一般以上年實際完成數為基數,並參考行業和區域內企業經濟效益水平、行業特點,公司所處生產發展同期等因素合理確定,考核基數一年一定。

第八條 對董事長主要考核資產保值增長情況,對總經理和副總經理主要考核資產收益情況。

第九條 建立高層管理者任期風險保證金制度,任期風險保證金,由高層管理者個人出資和從高層管理者業績收入中提取,第一年主要由個人出資,以後每年從業績收入提取50-60%的數額存入高層管理者任期專用帳戶。

風險保證金由公司監事會和董事會負責管理,風險保證金用於抵補高層管理者以後年度可能出現的負業績收入。經營者調動,解聘或退休時,經離任審計後結算,風險保證金餘額連同利息一併退返。

第三章 年薪的考核和兌現

第十條 公司當年各項指標任務的完成情況,由股東會在年底時進行嚴格考核,高層管理者的年薪收入應在三個月內確定並兌現。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