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不能治理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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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將中國企業的發展總結為“人治、法治、文化治”,來說明由幼稚到成熟的發展過程。這種提法非常錯誤,因為企業文化無法“治”,否則就是一種制度,仍然是法治。

文化不能治理企業

什麼是企業文化?按照國際廣泛認可的一種說法,企業文化是個體在某個特定企業環境中的行為方式。企業文化是為企業的生存和發展服務的,因此企業運作的特徵也表現在企業文化上。

企業文化的存在有充足的理由:

*企業本身的需要

企業文化是企業概念中必不可少的要素之一。尤其對現階段處於由人治向法治轉換過程當中的國內公司,健康的企業文化將能削弱甚至取代個人影響力在企業中的過分存在,為企業的平穩發展創造條件。

管理制度實施的需要

沒有完美的管理制度。制度中存在的各種漏洞導致的後果的大小完全取決於員工對企業的忠誠度。

*人才競爭的需要

對共同價值的認同,會使員工產生穩定的歸屬感,從而吸引、留住人才。

*市場競爭的需要

良好、健康的企業文化能夠提高效率,減少費用支出,提升品牌含金量,增加產品的價值,從而增強企業競爭力。因為市場中影響競爭產品定價的因素除通用的生產成本等有形價值外,還包括品牌價值,而品牌價值的影響因素即包括受企業文化影響的公司、員工形象。

企業文化的核心是價值觀,表現為行為,即企業的凝聚力、員工對企業的忠誠度、責任感、自豪感、精神面貌和職業化行為規範,因此文化的改變會帶來行為方式的改變。

企業文化具備開放性、階段性、發展性的特點。在運作中不能準確把握企業文化的這些特點,將對企業的經營活動產生非常嚴重的後果。

誤區一:只要一個公司內的大多數人認可一種價值觀,它就是企業的文化

取得大多數人的認可只是建立企業文化的第一步。企業文化建立的目的'歸根到底是為企業服務的,因此企業文化還必須化成行為準則,並被所有人遵守;就是說,員工是否認可與是否遵守價值觀不一定是一致的,而必須從企業內員工身上體現出價值觀,才能說這種價值觀是企業的文化。

正是對此點的錯誤認識導致很多企業儘管寫出了一大堆的東西,也有人贊同,但從員工的行為卻反映出不同的價值觀,使寫出的東西成為擺設。

誤區二:以文化“治”企業

作用於企業的無形的手有兩隻———制度和文化。談到“治”,只能寄希望於制度,企業制度是約束機制,保證正常的經營秩序;而企業文化存在的價值是激勵,從而促進企業的發展。

當寄希望於靠企業文化來“治”企業時,要麼它實際是一種管理制度,要麼企業文化被化成制度;這時它將變成僵化的東西,失去了文化本身的活性和生命力。就像一個在森林中的人,本應該靠獵狗尋找道路,靠砍刀開闢出道路;但非要掄著狗來開闢道路的時候,離死也差不多了。

誤區三:一勞永逸的企業文化

任何試圖追求完美企業文化的做法都是在否定企業的發展、個性的發展和文化的發展,導致管理氣氛的壓抑、思想僵化、教條主義。對企業文化不應該試圖約束,而應採取引導的方式。企業文化說到底是人性的發揮,人性無法管理而只能引導。

誤區四:企業文化成為小團體封閉利益的掩體和藉口

必須保持開放的心態和企業文化氛圍,否則便造成對外界的拒絕,從而導致封閉和更小利益團體的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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