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投資協議書四篇

來源:果殼範文吧 2.68W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男女老少都可能需要用到協議書,協議書的簽訂是雙方或數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範。一起來參考協議書是怎麼寫的吧,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投資協議書4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精選投資協議書四篇
投資協議書 篇1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並經過各股東慎重研究,一致同意按照該法律規定應具備的條件,自願出資申請設立一個有限責任公司,現就具體事項制定協議如下,供各方共同信守:

一、申請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名稱為“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並有不同字號的被選名稱若干,公司名稱以公司登記機關核准的為準。

二、公司主要經營 行業。公司住所擬設在 市 區 路號樓室。

公司的經營宗旨是 ,公司的經營期限以工商部門核准的為準。三、 公司股東共個,(其中自然人 個,企業法人 個,社會團體個,事業法人 個,國家授權的部門 個。)分別為: ( ),現住,身份證號碼 。 ( )公司,住所在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號為()。 ()學會(協會、聯誼會等),住所

在 。 ()團體法人編號為 。 ()研究所(中心等),住所在 。

四、 公司註冊資本為人民幣 萬元。(注:有限責任公司的註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人民幣三萬元。法律、行政法規對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的最低限額有較高規定的,從其規定。另外,公司全體股東的首次出資額不得低於註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於法定的註冊資本最低限額,其餘部分由股東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其中,投資公司可以在五年內繳足。)各股東出資額和出資方式為:1.( )出資( )萬元,其中以貨幣(或實物 [實物出資即以民法上的物出資,包括房屋、車輛、裝置、原材料、成品或半成品等,它是一種有形資產]、智慧財產權 [注:這裡所指的智慧財產權不僅包括商標權、專利權和著作權,也包括非專利技術(如技術祕密),智慧財產權出資是指權利持有人或者所有權人將依法擁有的智慧財產權權利進行價值評估後,再依據設立公司的合同和章程到專利局或商標局或版權局或其他管理機構辦理智慧財產權權利轉移於被投資的公司的登記備案和公告手續,工商登記機關憑轉移手續確定以智慧財產權入股的股東完成股東投資義務的履行。]、土地使用權 [注:關於土地使用權出資應注意幾點:1.土地的出資是使用權的出資,而不是所有權的出資;2.用於出資的土地使用權只能是國有土地的使用權,而不能是集體土地的使用權;3.用於出資的土地使用權只能是出讓土地使用權,而不能是劃撥土地使用權;

4.用於出資的土地使用權應是未設權利負擔的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 [注:債權、股權、採礦權、探礦權等他物權均可作為出資財產]。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注: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十四條對不能出資的財產形式予以了規定:“股東不得以勞務、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譽、特許經營權或者設定擔保的財產

等作價出資。” 另外該條例第二十條第五項規定:“股東首次出資是非貨幣財產的,應當在公司設立登記時提交已辦理其財產權轉移手續的證明檔案”]。)方式出資 萬元。 2.()出資( )萬元,其中以貨幣(或者實物、智慧財產權、土地使用權等)方式出資 萬元。

3. .

(注:全體股東的貨幣出資金額不得低於公司註冊資本的百分之三十。股東繳納出資後,必須經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驗資並出具證明。公司在成立後,應當向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五、 各股東須按期足額繳納各自認繳的出資額。

六、 公司名稱預先核准登記後,應當在 天內到銀行開設公司臨時帳戶。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在公司臨時帳戶開設後 天內,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公司臨時帳戶。股東以實物出資的,須提供評估證明檔案,並依法辦理財產權的轉移手續。

股東各方均承諾《出資協議》項下的資產權屬清楚,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抵押、擔保或第三者權益,辦理產權過戶不存在法律障礙。

七、 股東不按協議繳納所認繳的出資,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承擔辦法為

八、 任何一方向第三方轉讓其部分或全部股權時,須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股東在接到轉讓股權的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覆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違反上述規定的,其轉讓無效。(注:若全體股東另行約定股權轉讓方式,可不按此條填寫。)

九、 股東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股東按實繳的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和承擔風險及損失。(注:若全體股東約定不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或者不按照出資比例承擔風險及損失的,可不按此條填寫。)

十、 股東的權利為:

1.查閱、複製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

2.分享公司利潤;

3.公司事項的表決權;(注: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但股東另有約定並記載於公司章程的除外。)

4. 。(注:此處或可按實際情況填寫股東各自不同的權利內容。)

十一、股東的義務為:

1.按期足額繳納出資;

2.分擔公司經營風險及損失;

3.遵守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得損害公司或其他股東的合法利益;

4.。(注:此處或可按實際情況填寫股東各自不同的義務內容。)

十二、 股東的首次出資經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驗資後,由全體股東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託的代理人作為申請人,向公司登記機關報送公司登記申請書、公司章程、驗資證明等檔案。各股東對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的檔案、證件的真實性、有效性和合法性承擔責任。(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二十條規定:“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設立有限責任公司必須報經批准的,應當自批准之日起90日內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逾期申請設立登記的,申請人應當報批准機關確認原批准檔案的效力或者另行報批。”)

十三、本協議未約定的事項,參照公司章程中的規定執行。

十四、因各種原因導致申請設立公司已不能體現股東原本意願時,經全體股東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請設立公司,所耗費用由各股東按辦法承擔。

十五、本協議一式份,經全體股東簽字後生效,每位股東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投資協議書 篇2

本投資意向書不具備法律效應。且投資事件的各參與方都是建立在互惠互利的條件下,如無其他特殊情況,本投資協議將在簽署60天后過期。

一.參與各方

甲方

乙方

投資金額

陳述和保證

二. 股權投資

乙方式

增資擴股

主要合同

購買價格

乙方董事

上市 A生物醫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A或公司) 1) B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B)所管理的基金 2) 其他一致行動人 ¥30,000,000元人民幣 其中,B投資3000萬元 按照同類型增資交易的慣例, 甲方必須提供關於對甲方以及其子公司(“A”)的標準陳述、保證和承諾,包括 1. A(及其子公司)經審計的合併會計報表和賬戶管理的準確性,並符合中國會計準則; 2. A的'原有註冊資本無出資瑕疵; 3. A對其資產(包括智慧財產權)和投資具備有效所有權並對權利瑕疵做出了說明; 4. 除A各關聯公司之間,A未有對外擔保,也未有對外借款或者貸款; 5. 沒有未經披露的債務或訴訟; 6. 甲方原股東已經通過董事會和股東會決議,同意此次交易。 增資擴股 由甲方向乙方發行普通股票。 1.由乙方、甲方和甲方各股東簽署的增資擴股協議;(工商登記用) 2.由乙方與相關股東簽署的股東協議與附加協議(本投資意向書涉及的其他主要條款)。 甲方投資前的整體估值為1.0億元人民幣 乙方以3000萬人民幣認購甲方的增發股本,在增資完成後持有甲方23.08% 的股權。 本輪增資完成後,乙方有權委任一位董事(“乙方董事”)進入甲方的董事會。董事會由不超過(5 )名董事組成。 甲方實際控制人和甲方承諾,在將現有的有限公司變更為股份

公司(公司重組)後,力爭於20xx年12月31日(上市截至

日)之前使甲方在中國境內上交所、深交所(主機板、中小板、

業績保證

估值調整

觸發事件

回購 創業板)上市。 乙方同意配合上市所必須的行為和要求,只要上述配合是合法的,並且在乙方看來,不會增加乙方的風險或改變其在甲方的經濟地位。 如果由於甲方故意不配合上市的各項工作而導致公司上市的不實現必須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如果由於乙方原因造成上市失敗,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從上市籌備開始的一切費用及由此引起的實際損失。 管理層股東和乙方共同為公司設定了20xx年度稅後利潤¥1400萬元人民幣、20xx年度稅後利潤¥1900萬元人民幣;或者20xx年和20xx年兩年經審計的稅後利潤累計不低於¥3300萬元人民幣的經營目標。 公司有義務盡力實現和完成最佳的經營業績,管理層股東有義務盡職管理公司,確保公司實現其經營目標。 當甲方未來兩年承諾業績未實現時,乙方有權選擇: 1) 按照實際完成的淨利潤重新計算企業估值,但估值不得低於乙方投資前公司淨資產的總值;調整後各方股東所佔股權比例保持不變,但原股東須在20xx年度審計結束後三個月內退還乙方相應多付的投資款,乙方按照各自相應的投資比例獲得此部分退款。 計算依據如下:以20xx、20xx年兩年累計經審計的稅後利潤之和為基礎,按照4倍市盈率(攤薄後估值)重新調整本輪估值;或 2) 調整股權比例,但調整上限為30%。剩餘不足按照現金返還(最高比例不得超過本輪投資額與增資完成後經審計淨資產總額的佔比)。 觸發事件包括: 1. 20xx年經審計稅後淨利潤少於人民幣1000萬元(20xx年經營目標—1400萬元人民幣×70%);或 2. 投資後銷售額年增長低於30%,或者淨利潤年增長低於30%;或 3. 至上市截至日,由於甲方故意不配合導致沒有完成上市 但是,如果觸發事件是由於地震、颱風、水災、戰爭、政府行為、或者足以影響到國內普通人群的日常出遊意願的重大疫情(比如非典、甲型HINI流感的大爆發並持續較長時間等)、及其他各方不可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各方同意,此時視為未發生觸發事件。 當觸發事件發生時,乙方有權要求管理層股東回購股份。回購

時限為六個月,超過則視為乙方自動放棄該權利。

回購價格按以下兩者最大者確定:

1)乙方按年複合投資回報率(10)%計算的投資本金和收益之

和,剔除已支付給乙方稅後股利;或

2)回購時乙方股份對應的經審計的淨資產。

管理層股東股權提前質押

超額現金分紅權

員工股權激勵計劃

強制賣股權

三、權利及義務

資訊獲取權 公司或公司股東承諾在收到“股份回購”的書面通知當日起四個月內需付清全部金額(前兩個月付清50%,後兩個月分別付清30% 和20%)。 為了確保履行上述最低業績保障承諾,管理層股東同意預先將6.92%的股權質押給乙方(手續自股權由實質控制人過戶到乙方名下即告完成),質押手續自本次增資完成後30個工作日內完成。 如果公司20xx 年度經審計的稅後淨利潤低於1000萬元(即觸發事件1),乙方有權選擇:1)要求管理層立即回購;或2)立即將質押股權一次性調整,即B受讓6.92%的股權,佔股30%。 如果公司20xx 和20xx 年度兩年累計經審計的稅後利潤之和高 於預定目標,則乙方於審計結束後的一個月內將上述質押股權無條件回撥給實際控制人。 如果20xx、20xx年兩年累計經審計的稅後利潤之和高於預定目標,完成的淨利潤超額部分所對應的投資人份額將作為投資人對於公司管理層的現金獎勵。 管理層有權利決定現金分紅權的兌現與否。 乙方同意且經董事會批准,甲方可以行使股權激勵計劃,但該股權激勵計劃應符合以下原則: 1. 上市前股權激勵計劃累計總額增發股份不超過總股本的15%。 2. 該股權激勵計劃應在專業機構(券商或律師)指導下完成,不得對甲方上市有實質性影響。 當出現下列重大事項時,乙方有權利要求公司現有管理層股東提前回購投資人所持有的全部股份: 1)公司累計新增虧損達到乙方介入時公司淨資產的30%; 2)公司現有股東出現重大個人誠信問題,尤其是公司出現乙方不知情的帳外現金銷售收支時。 乙方將有權要求出售公司任何種類的權益股份給有興趣的買方,包括任何戰略投資者;在不止一個有興趣的買方的情況下,這些股份將按照令投資者滿意的條款和條件出售給出價最高的買方。 交易完成後,乙方將通過乙方董事按期獲得或要求提供所有信

息和資料,資訊包括:

1. 每半年結束後的60天內,半年期合併財務報告

2. 每年結束後90天內,年度合併財務報告

3. 每會計年度結束後的120天內,年度審計報告

4. 每年二月份的最後一個日曆日以前,關於下一年度的

發展計劃(包括運營預算和資本開銷計劃)

如果乙方需要與甲方高管層當面會晤以瞭解公司運營情

需得到股東會和乙方同意

的事項

需得到董事會批准和乙方

董事同意的事項

實質控制人承諾

共同出售權

清算 況,應當書面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乙方書面通知後的30天內,應當安排高管層與乙方會面,並就乙方所關心的問題提供回答。 基於報告和分析目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提供關於其經營、財務和市場情況的其它資訊和資料,公司應儘可能提供,除非提供此類資訊或資料會導致A或其子公司作為當事方違反某種協議或合約。 1. 在本輪增資後,股東會會議在作出公司經營範圍的重大變更決議時,必須經代表全體股東二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且經乙方同意通過。 2. 在本輪增資後,股東會會議在作出以下決議時,必須經代表全體股東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且經乙方同意通過: a. 公司章程的變更;(由律師提出明確內容!) b. A或其子公司增資、減資或股本結構的變更超過15%時;或 c. A的解散。 在甲方上市前,以下主要事項應獲得董事會批准,而且必須獲得乙方董事投贊成票的事項有: 1. 委任和更換審計機構; 2. 公司向第三方提供超過人民幣200萬元的借款; 3. 公司及管理層股東中任何成員對外承擔超過人民幣200萬元的擔保或債務; 4. 6個月內累計超過人民幣200萬元的關聯交易,但不包括A各子公司之間的關聯交易; 5. 公司薪酬管理原則制度。 實質控制人承諾乙方,除經批准外,將不會在上市前轉讓或者質押其在公司擁有的股權。除公司進行下一輪私募股權融資導致實質控制人被動喪失第一大股東地位以外,實質控制人不主動謀求變更其公司第一大股東與實際控制人的地位。 乙方享有以下共同出售股權的權利: 如果除實質控制人以外任何原股東擬轉讓其持有的公司股權,其他股東可以先行行使優先購買權; 在各方均放棄優先購買權的前提下,乙方有權選擇按照現有的持股比例分享出售機會、劃分可出售股權的比例後一併轉讓所持有的公司全部或部分的股權。 公司進行清算時,乙方有權優先於其他股東以現金方式獲得其

全部投資本金。在乙方獲得現金或者流動證券形式的投資本金

後,公司所有的股東按照各自的持股比例參與剩餘財產的分

配。

關聯交易 規範性要求

四、一般性條款 競業限制 保密性 費用和開銷 合同的約束力

法律管轄 實際控制人與甲方任何一家公司的所有交易(但不包括實質控制人與公司簽署的勞動合同)、實際控制人的關聯方與A任何一家公司的所有交易,應當要遵循正常商業原則,且均須在交易以前向公司董事會披露,特別是告知乙方委派的董事,並履行公司內部必要的批准程式。 乙方有權要求實質控制人配合,促使甲方符合中國企業境內或境外上市的各項規範性要求,包括公司章程、法律規範、財務規範、稅務規範、內控規範及社保、環保等各類事項。 實際控制人與甲方承諾,將與公司的主要管理人員及技術人員簽訂競業禁止協議,約定公司的主要管理人員及技術人員在公司任職期間不得以任何方式從事與公司業務相競爭的業務(包括但不限於自己從事或幫助他人從事的方式);公司的主要管理人員及技術人員因任何原因離開公司的,自其離開公司之日起兩年內,不得在與公司有業務競爭關係的其他企業內任職或自營、幫助他人從事與公司業務相競爭的業務。 各方同意:該討論或任何相關資訊均不會透露給第三方、公司員工(高管除外),除非各方為了估值和交易的實施,而將資訊透露給關聯方、律師、會計師或其他專業顧問機構的情況。 在相關各方適用法律的約束下,未經所有當事方的通知和同意,不得釋出任何公告。 各方應各自承擔自身的法律費用和開銷。 涉及本次投資相關的法律意見書的各項費用,投資成功後由甲方承擔(費用不得超過20萬元人民幣)。 涉及到乙方因本投資業務產生的其他第三方調查費用,投資完成後可以由甲方承擔。 本投資條款對各方不構成法律約束力,保密性條款和費用條款除外。 本投資條款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投資協議書 篇3

姓 名________,性 別________,年 齡_______, 住 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合夥人按上列專案順序填寫) 第一條 合夥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夥名稱 、主要經營地: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合夥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共__年。

第五條 出資金額、 方式、期限。

(一)合夥人___(姓名)以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

(其他合夥人同上順序列出)(二)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齊。

(三)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 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餘分配:以______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_____________為 依據,按比例承擔。

(特別提示: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可以約定按各合夥人各自投資或者平均分配。未約定分擔比例的,由各 合夥人按投資分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 10 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 第七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 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 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 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 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 自願退夥。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 夥,但應當提前 30 日通知其他合夥人。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 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 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③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

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 30 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 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 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八條 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全體合夥人共同執行合夥企業事務。

(適用於規模小的合夥企業。)(二)合夥協議約定或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為: 1.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 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 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 、購進常用貨物; 4. 支付合夥債務; 5. 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 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 表決權; 2. 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 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 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 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 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 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 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 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夥期限屆滿; 2. 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 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 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銷; 6.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 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 15 日內指定______合 夥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 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 指定清算人。

3. 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 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 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 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 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 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 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_年 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 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 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 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夥人違反第九條規定,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 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入夥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合夥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略)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甲(姓名),男,×年×月×日出生,住址: 合夥人:乙(姓名),內容同上 合夥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專案名稱),總投資為×萬元,甲出資×萬元,乙出資×萬元, 各佔投資總額的×%、×%。

第二條 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 第四條 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三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 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 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 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 第八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本協議一式×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簽字) 合夥人:×××(簽字) 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協議書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各發起人友好協 商,決定設立“χχ 股份有限公司”,特簽訂本協議書。

第二條 本公司採取募集設立方式,各股東以其所認購股份為限 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公司具有獨立法人資 格。

第三條 公司為永久性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發起人 第四條 公司發起人分別為: 第三章 宗旨、經營範圍 第五條 公司的宗旨是 第六條 公司的經營範圍是 第四章 股權結構 第七條 公司採取募集設立方式,募集的物件為法人、社會公眾。

第八條 公司發起人認購的股份佔股份總額的 %,其餘股份向社會公開募集。

第九條 公司股東以登記註冊時的認股人為準。

第十條 公司全部資本為人民幣 萬元。

第十一條 公司的全部資本分為等額股份。公司股份以股票形式出現,股票是公司簽發的有價證券。

第十二條 公司股票採用記名方式,股東所持有的股票即為其所認購 股份的書面憑證。

第五章 籌備委員會 第十三條 根據發起人提議,成立公司籌備委員會,籌備委員會由各發起人推舉的人員組成,負責公司籌建 期間的一切活動。

第十四條 籌備委員會的職責 1、 負責組織起草並聯系各發起人簽署有關經濟檔案。

2、 就公司設立等一應事宜負責向政府部門申報,請求批准。

3、 負責開展募股工作,並保證股金之安全性。

4、 全部股金認繳完畢後 30 天內組織召開和主持公司創立會及第一屆股東大會。

5、 負責聯絡股東,聽取股東關於董事會和經營管理機構人員構成及人選意見,並負責向公司第一屆股東 大會提議,以公正合理地選出公司有關機構人員。

第十五條 籌備委員會下設辦公室,實行日常工作制。

第十六條 籌備委員會成員不計薪酬,待公司設立成功後酌情核發若干補貼。所發生的合理開支由公司創立 大會通過後由公司實報實銷。發起人的報酬由各發起人協商,報公司創立大會及第一屆股東大會通過。

第十七條 籌備委員會自合同書籤定之日起正式成立。待公司創立大會及第一屆股東大會召開,選舉產生董 事後,籌備委員會即自行解散。

第六章 附則 第十八條 各股東應將認購的股款匯入公司籌備委員會指定的銀行帳戶。繳款時間以匯出日期為準。

第十九條 本協議書一式 份,於 年 月 日在 市簽訂,並自籤畢後生效。

代表人: (簽字) 年 月 日

投資協議書 篇4

現有__________人,根據《中華XX共和國公司法》和中國的其它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XX共和國________省________市共同投資成立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特訂立本合同。

一、本合同的投資各方為:

1、甲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

2、乙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

3、丙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

二、公司的成立

1、按照公司法和其它有關法律和法規,合同各方同意在________市________區建立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主要經營________,________。

2、公司名稱:

3、法定地址:

4、通訊地址:

5、公司的法律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投資各方的責任以其投入資金比例為限,各方的責任以各自對註冊資本的出資為限。公司的利潤按各方對註冊資本出資的比例由各方分享。

三、註冊資本公司的註冊資本為___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風險提示:

投資協議最重要的部分便是出資問題,因此一定要在協議中載明出資的方式,以此方式認繳的出資額是多少,確定該出資額所佔的出資比例等。其中,最為重要的是,出資實際繳付的時間確定。實踐中不乏有投資人在簽訂出資協議後,因各種原因而遲遲不予繳付出資,從而導致整個合作專案程序延緩。若未在協議中對此約定,或使遲延履行出資義務人逃脫責任。

四、投資各方的出資方式和出資額投資各方出資最低限為________元人民幣。投資各方在本合同簽字生效________天內以現金或現金支票方式打入全部出資金額。其中:

1、甲方出資_________元人民幣,資金股佔________%;佔XX份的________%。

2、乙方出資_________元人民幣,資金股佔________%;佔XX份的________%。

3、丙方出資_________元人民幣,資金股佔________%;佔XX份的________%。備註:如後期業務發展需要再注資,則按實際佔股比例出資。

五、合資各方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1、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取得全部共同投資人同意。

2、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3、公司解散過程中最先解決資金股的退股問題,如低於起始資金時公司應全額退還入股金。如高於起始資金。則按照股份比例套算。

4、投資人離職及要求退股的,必須提交離職申請和退股申請書,經公司股東會批准後方可離職和退股。在離職期間,公司將分_________次退還股份,在________年內退還所有股份,退股的時間為每年的____月____日。風險提示:

在盈餘分配問題上,投資人通常不會忽略,但對於投資專案給第三人造成損失的賠償責任分擔上,投資人往往會出現疏漏。雖然各投資人對外承擔責任的範圍和內容是一致的,但對投資人內部責任分擔以及追償問題很大程度上是依據協議約定確定的。若因約定不明,會使得無過錯投資人要與過錯投資人共同承擔責任,甚至數倍於有過錯投資人。

5、公司每年分配利潤的_________%。

六、合同的修改、變更、終止以及違約風險提示:

為避免發生潛在風險,合同各方將違約責任條款作出明確約定,就會使簽約人謹慎簽約,全面系統的估計自己的履約能力,防止簽約人故意違約,提高簽約人履行合同的自覺性,並在履約過程中積極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使合同風險消弭於簽約階段。

其次,合同中,許多當事人常約定因違約造成對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但確忽略對具體違約金的確定,而在後續糾紛爭議中,守約方又對損失的大小無法確切舉證,而造成無法彌補全部損失,因此在設定違約責任條款時應當多費些心思。

1、本合同一經簽訂,投資各方不得中途撤股、撤資。

2、對合同所作的任何修改、變更,須取得合同各方的同意,並經合同各方在書面協議上簽字方能生效。

3、股東在合同期內如違背以下內容,則公司有權解除其在公司的一切職務及終止協議並有權沒收其所有股金及紅利款。

(1)不得做貿易、貪汙客戶提成、做兼職。

(2)公司的相關機密不得洩露。

七、爭議的解決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各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合同履行地的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進行訴訟解決。

八、合同生效及其它

1、制定章程、組成股東大會及董事會,投資各方承諾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法定代表人的擔任、利潤分配等均按照《公司法》等國家相關規定製定。

2、本合同投資各方各_________份,共_________份。自投資各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甲方:合同簽訂地: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合同簽訂地: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丙方:合同簽訂地: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