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投資協議書範文合集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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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協議書,協議書的簽訂是雙方或數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範。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協議書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投資協議書5篇,歡迎大家分享。

精選投資協議書範文合集5篇
投資協議書 篇1

甲方(公司自然人):

乙方(入股人):

甲乙雙方本著誠信、友好、互助的原則,簽定本入股合同。甲乙雙方均要按以下條款執行雙方職責,履行此約:

一、入股時間:自20xx年3月20日起,至20xx年3月31日止,共計一 年。

二、入股金額:乙方出資共計人民幣2萬元,計2股。

三、入股金資產計算:按人民幣50萬元為總資產(以簽約當日核算計),共計100股(此為原始股)。甲方佔98股,乙方佔2股。

四、分紅:①每月15日為分紅日,同時召開股東會議。

②紅利按每月純利潤之金額分配。

五、退股、中途退股。

A、合同到1/3時;按當時入股金額之1/3退還,已分紅利亦按1/3計算。

B、合同到2/3時;按當時入股金額之2/3退還,已分紅利亦按2/3計算。

C、合同到期時;作為總資產計算標準,再按股數退還 、

六、純利潤:每月營利(總業績)扣除所有應支出後,再扣除行政管理費、折舊提攤費(以 1年為計算準則,作為裝修及硬體裝置更新之用), 是為當月純利潤。

七、其他:1、乙方在與甲方合同期內,不得與任何人在xxx 區域內做同類產品營利性投資。 ②乙方在合同期滿後,若未續約,則在合同期滿後,一年內,不得在當地開設同類產品經營公司。

2、合同到期日前半年,甲、乙雙方必須決定是否繼續合作事宜,惟乙方保有決定權,若乙方決定繼續合作,甲方不得拒絕。

3、每月財務,由甲方保管,乙方監管,每月核算簽字後,分紅。

八、以上合同若有修正,按甲、乙雙方同意後更正之。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 方:乙方 :

代表人:身份證號:

簽約日:年月日 簽約日:年月日

投資協議書 篇2

本框架協議旨在規定 A 對 B 投資事宜的主要合同條款,僅供談判之用。 本框架協議不構成投資人與公司之間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協議,但保密條款 ] 排他性條款和管理費用具有法律約束力。在投資人完成盡職調查並獲……

時間:

本框架協議旨在規定A對B投資事宜的主要合同條款,僅供談判之用。

本框架協議不構成投資人與公司之間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協議,但“保密條款”]“排他性條款”和“管理費用”具有法律約束力。在投資人完成盡職調查並獲得投資委員會批准,並以書面(包括電子郵件)通知公司後,本協議便對協議各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協議告方應盡最大努力根據本協議的規定達成、簽署和報批投資合同。

排他性條款

排他性條款規定目標企業B於投資者A進行交易的一個獨家鎖定期。在這個期限內,B不能跟其他投資者進行類似的交易談判。在創業投資業務中,這個鎖定期可能只有60天;而在一個併購業務中,鎖定期則可以很長。

保密條款

投資意向書中的保密條款和保密協議規定的是不同的保密內容。該條款下主要規定,在沒有各方一致同意下,任何一方都不應該向任何人披露框架協議所述的交易內容以及任何當事人的意見。對於那些其他當事人事先並不掌握,並且不為公眾所知的保密資訊,各方都要承諾,僅將這些資訊用於交易目的,並且盡力防止這些保密資訊被其他人以不合法的手段獲取。各方也要保證,僅向相關的員工和專業顧問提供保密資訊,並在提供保密資訊的同時告知他們保密義務。

先期工作

在這部分內容中,應該記載雙方交易的前提。最重要的就是賣出方是否有權利出賣目標企業的股權。如果有權利,應該說明這種權利是如何獲取的。

時間表 .

在框架協議中,應該規定整個交易的時間表。通常,時間表主要包括三個主要的階段。第一個階段是A向B注入資金的階段;第二個階段是A與B共同合作,推進B價值提升;第三個階段是在A退出後,A與B也要共同努力建立長期友好的戰略合作關係,促進B的進一步發展。其中第三個階段的內容主要是為日後進一步合作鋪路,比較虛幻。但前兩個階段對於A、B雙方很重要。

投資條款

這一類條款主要規定投資總額、價格等內容,通常要包括以下條款。

1、投資金額。

該條款規定投資者投資的總金額,購買股數,以及這部分股份佔稀釋後總股數的比例。此外,這一條款中應該指明獲得股份的形式。因為投資者並不一定能夠總是以購買普通股的方式注資,投資者可以選擇的工具也可以是優先股、可轉債或者僅僅是貸款。即使是普通股,也可能是有限制條件的普通股,這些情況都應該作出說明。由於普通股擁有的權利最廣泛,所以,

在這接下來的部分中,我們主要以普通股投資為例,來設立這個框架協議。

2、購買價。 .

在這條款中,應指出投資者每股股票的購買價格,並且分別指出投資前後B的股票價格。

3、價值調整條款。

這一條款將規定:如果在規定期限內,B能能夠達到一定的經營業績,那麼A將獎勵B的初始所有者一定比例的股權;如果B不能達到,那麼B將以一個象徵性的價格或者無償地向A轉移一定比例的股權。

4、交割條件

這一條款規定雙方交割的條件。投資者應該根據A和B都能接受的投資協議進行,除了由B做出的適當和通用的陳述、保證和承諾以外,還可能包括其他的內容。

5、交割日期。 .

交割日期是A通過必要的工商登記,正式成了B股東的日期。

投資者權利條款

為了保護自己的利益,投資者通常會在協議裡為自已獲取一定的權利。

1、增資權

這一條款主要賦予了投資者A這樣一個權利;在未來規定的時間內,投資者A有權利向企業B以一個約定的價格再購買一定數量的股份。這是一個權利,所以,A有權執行也有權不執行。

2、股息分配權 .

這一條款是為了避免B過度分配利潤而對A的投資價值產生不利的影響。通常規定,如果可分配利潤沒有達到投資者投資總額一定的比例,B在未經過A書面批准的情況下,不得進行利潤分配。

3、清算權

這一條款旨在當B發生破產清算時,保護A的投資利益。通常,在破產清算時,A將獲得一個優先於其他股權持有人的優先分配額。這一金額可以設定為A投資總額的一定比例。當投資者A獲得優先分配額以後,剩餘的部分將按照股權比例分配給包括A在內的全部持股人。

4、贖回權 .

該權利旨在解決投資者在投資若干年後無法退出的問題。這一條規定,當交割完成的一定年限後,投資者A隨時有權將其持有股份按照一定的價格賣給B。通常,這個價格是下列兩種情況下價值較高的那個:第一種情況,最近B的財務報表中所反映的A持有股份所擁有的淨資產;第二種情況,A對B投資總額加上A對B增資額加上上述投資到贖回日期間以每年一定的利息率(通常為15%~20%)計算的利息總額。 .

如果B無力支付贖回股份的金額,那麼B有義務儘快支付這一金額。如果B的現金不足以支付,那麼,A持有的股權將自動轉化為一年到期的商業票據(利息可以規定)。 . 而且在B完成贖回前,A仍有權利保持其在B董事會中的董事。 .

5、反稀釋條款

這一條款將保護投資者A不會因為B增發股票時估值低於A對B投資時的估值而造成損失。通常會在這一條款中規定:當B增發時,對公司的估值低於A對應的公司估值,A有權從企業B或者B的初始所有者手中無償或以象徵性價格獲得一定比例的額外股權。 .

6、新股優先認購權

這一條款將保證投資者不會因為企業發行新股而導致投資者控股比例的下降。在這一條款中通常會規定,投資者有權在新股發行時優先認購,且價格、條件與其他投資者相同。 .

7、最優惠條款 .

這一條款用於保證投資者A在於B的合作中居於有利的地位。在這一條款中通常規定,如果B在未來融資或者在既有融資中有比與A的交易更為優惠的條款,則A有權利享受同等的優惠條件。 .

8、首先拒絕權和共同出售權 .

在這一條款中賦予投資者A這樣的權利;如果其他的股權投資者計劃向第三方轉讓股權,那麼,投資者A有如下權利;投資者A有權禁止這種交易的發生;投資者A有權以同樣的條件向第三方出售股權。 .

但是,條款中應該規定投資者A的股權轉移並不在此限制之內。而且投資者A不必負擔在股權轉讓中把股權優先轉讓給其他普通投資者的義務。

9、上市註冊權 .

這一條款將避免投資者A在企業B上市後因為法律規定不能轉讓股票而導致的損失。 . 在這一條款中,通常會規定,如果投資者A在一定期限內(比如IPO4年後或交割日8年後)不能轉讓股票,則企業B的其他股東應該在投資者A的要求下儘量少出售或者不出售其持有的股份。 .

如果B需要重組而需要A放棄某些權利,那麼,當B重組結束後一定時間內,公司仍然沒有實現IPO,投資者A就有權利恢復所失去的權利和利益。 .

10、鎖定

這一條款規定,企業B的原始投資者或持股管理人員在未經投資者A的書面同意前,不得向第三方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即使持股管理人員已經不被公司所僱用,他仍需要履行這一條款義務。 .

11、出售權 .

這一條款將賦予投資者A在企業B未能在規定時間內上市的情況下將企業B出售的權利。在這種情況下,其他投資者無權提出異議。

12、資訊權

只要投資者A持有企業B的股份,企業B應該向A提供A所認可的形式的'資訊。這包括每月的財務報告、預算報告、所有提供給股東的檔案或資訊的副本以及向其他人員、公眾或者監管機構提供的資訊資料。

13、董事會席位與保護性條款

在這一條款中,應該規定投資者A可以向企業B的董事會安插一定數量的董事。而保護性條款則規定了B的交易需要得到相當比例的股權的支援,否則就無權進行交易。

14、權利的放棄

在這一條款中規定了在什麼情況下,投資者A將放棄上述權利。通常會規定,如果企業B能夠上市,且股價在一定水平之上,投資者A將放棄上述權利。

但通常,即使在這種情況下,投資者所擁有的資訊權和上市註冊權也不會喪失。 事務性條款

事務性條款規定了一些對企業B行為的許可與限制事項。

1、所得款項用途

這一條款將規定企業B可以在什麼範圍內動用資金。通常投資資只能用於經過投資者A許可的業務擴張、研發投入或者作為流動資金。

2、員工與董事會期權

這一條旨在規定企業B如何使用期權的獎勵。通常投資者A允許企業B預留一定比例的股票作為未來對員工和董事的獎勵。投資者A在這一條款中對B的限制主要是投資者要避免B通過期權獎勵的方式低價轉移企業的資產,或者分散A在B董事會中董事的影響力。所以,根據最優惠條款和反稀釋條款,B發放的股權的執行價格不得低於給A的價格,同時,當這些期權被髮放時,A在B中的董事也要獲得相當的比例,以在執行後保持其在董事會中的地位。

3、管理費條款

管理費條款是規定在交易中發生的費用由誰來支付的問題。按照慣例,企業將支付盡職調查的費用、為完成所有檔案而產生的聘請律師、會計師、評估師、翻譯等專業人士而產生的費用。而投資者通常負擔投資決策中發生的費用,比如支付給顧問和專家的費用、諮詢費、代理費以及佣金等。

4、主管人員承諾與非競爭承諾

這一條款旨在避免主管人員B離開企業,甚至在離開企業後建立類似企業與企業B形成激烈的競爭。如果牛根生在伊利的時候做出過這樣的承諾,那就可能沒有後來的蒙牛,伊利日子肯定要比現在好過得多。

5、員工智慧財產權協議

這一條旨在解決投資者A投資前企業B中智慧財產權的歸屬的問題。通常將會規定,B應該在A注入資金前就和每個管理人員、研發人員簽訂為A所接受的保密和發明轉讓協議。

6、關鍵僱員保險

在很多企業中,關鍵僱員對企業的發展有重要的影響。所以,可以利用人壽保險來減輕關鍵僱員因為意外無法繼續為企業提供服務而造成的影響。通常會給那些關鍵僱員購買一定

數量的保險。在這個條款中就要規定有哪些人是關鍵僱員,而且每個人應該投保多少數量的保險。

7、尋找管理人

由於投資人A可能在未來為企業B引進新的管理人,所以需要在這一條款中賦予A為企業尋找管理人的權利。雖然不會在條款中寫明,但新管理人的薪酬通常可以作為投資金額中的一項開支。

8、股權結構

在這一條款中,將明確企業B的股權結構。

9、存留利潤

這一條款將規定投資者A有權分享全部的存留利潤。

其他條款

除了上述條款以外,還有一些小的條款也需要寫在框架協議中。這些條款有適用法律、爭端解決機制等等。

注:簽訂了投資意向書之後就要展開盡職調查,形成盡職調查報告。當投資人的審批完成以後,就會簽署正式的投資合同書。正式的投資合同書通常是在投資意向書的基礎上通過討價還價形成的,具體的形式與投資意向書差不多,但所有條款都將具有合同的法律效力。

投資協議書 篇3

一、協議單位

甲方:內蒙古興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二、簽訂協議目的:

為了進一步加強承包單位在我集團公司所屬企業(礦山)承包工程專案施工安全意識,發揮現場監督監察作用,提高共同的風險意識和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為安全生產奠定基礎,促進施工單位和集團公司所屬企業(礦山)共保施工安全,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簽訂此項協議。

三、協議內容

(一)、雙方共同遵守的條款

1、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有關安全生產與環保法律、法規、標準、規章及興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的相關規定。

2、雙方都要共同遵守安全風險抵押金的管理規定,必須專款專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此款項。

(二)、甲方執行條款

1、甲方必須按照《20xx年風險抵押金管理規定》及興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安全檢查標準》《安全生產獎罰條列》上的內容對乙方考核。

2、對施工現場發生改變或存在安全隱患時有權制止乙方各種生產施工活動,並有權責令整改。

(三)、乙方執行的條款

1、必須按內蒙古興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的安全生產合同要求,按規定數額交納和存留安全安生產保證金,

2、必須服從甲方和用工單位的管理、指揮、檢查、監督,執行安全法規、規程和本公司各項安全制度。

3、必須服從興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安全檢查標準》《安全生產獎罰條例》考核標準。

四、違約與處罰規定

1、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違章行為及安全事故均按照甲方《安全檢查標準》和《安全生產獎罰條例》進行處罰

2、如甲乙雙方任意一方違約安全生產抵押金協議書上的規定將以抵押金數額為準雙倍償還對方,

五、其他事項:

1、本協議書在執行過程中如需進一筆完善,經甲乙雙方協商後可進行改動。

2、本協議書在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執,雙方協商解決,如遇其無法解決事項可上報相關部門仲裁。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時生效。

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4、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投資協議書 篇4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協商、誠實守信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雙方就甲方委託乙方進行投資管理事宜,達成一致意見如下:

一、定義

1、本合同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內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法規及其他規範性檔案;

2、合同指本協議當事人於 年 月 日簽定的《投資管理協議書》;

3、投資產品即貴金屬及外匯貨幣差價;

4、服務種類(投資建議+分析師親自操盤);

二、投資管理基數

1,甲方委託乙方就貴金屬及外匯貨幣差價產品的投資管理;

2,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向甲方提供貴金屬及外匯貨幣差價產品的投資價值分析及建議;

三、投資管理的服務費及風險控制

1、甲方委託乙方進行投資的本金為( )大寫: ;

2、雙方同意,甲方承受賬戶總額的 風險損失,超出 的乙方賠償超出部分。賬戶盈利 以內的乙方不收取任何費用,盈利超過 的甲方需向乙方支付盈利的 作為服務費用;

4、雙方同意,投資管理每 月進行一次結算,本協議下甲方向乙方進行的服務費支付或乙方向甲方進行的風險補償的任何支付應當以現金方式向對方財務人員交納或直接支付致對方帳戶內;

四、提前終止

1、甲方提前終止本協議的,應當向乙方支付當前的投資管理費用;

3、甲方的投資賬戶出現 以上虧損未到約定結算日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乙方不需承擔虧損補償;

3、雙方同意,由於不可抗力之原因或因為國家及地方法律、法規、政策、司法解釋等規定性檔案的出臺或變更導致本協議實際無法履行,本協議自動提前終止;

4、雙方同意,本協議一旦簽署,如果甲方因故提前終止協議,經雙方協商一致提前終止的甲方不需承擔違約;

五、特別宣告

1、乙方承諾秉承合進、謹慎、專業的原則,利用自身的優勢和經驗,儘自己最大努力為甲方服務,併力爭幫助甲方使投資管理收益最大化;

2、甲方在簽定協議自投資運作後必須遵守操作保密守則,不得向第三者透露服務內容,無特殊情況不得擅自操作和動用賬戶資金,如違反乙方有權終止或不承擔後果並保有追訴權;

3、甲方注意並瞭解,資產投資管理存在風險;

六、爭議解決

雙方同意,由於本協議引起的任何爭議,雙方就友好協商解決,雙方未能協商達成一致的,任何一方有權向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

七、其它

1、雙方確認,除本協議中的空格部分應作相應填寫之外,其餘在本協議任何部分進行的手寫文字或條款,如無公司蓋章均不視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作無效處理;

2、本協議自雙方簽署後且乙方確認甲方投資管理資金到帳之日起生效,從200 年 月 日起至200 年 月 日止,有效期 個月;

3、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影印及傳真件效力相同。

甲 方: 乙 方: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聯絡地址: 聯絡地址:

署時間: 簽署時間:

投資協議書 篇5

XXX鎮人民政府 (以下簡稱甲方) XXX(投資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為廣泛吸引外來投資,加快農村城市化程序,實現經濟的跨越式發展,按照工業向園區集中、農民向場鎮集中、種田向業主集中的要求,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雙流縣吸引外來投資的有關政策規定,經過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在平等互利、誠實信用、共謀發展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真誠歡迎乙方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XX工業園區總體規劃及產業規劃、也符合國家環保要求的XXX專案在XX工業園區內選址,投資興辦工商稅務登記在雙流縣內的獨立核算生產性企業。

二、專案內容:

乙方專案投資 萬元,其中,固定資產投資 萬元(含土地、廠房、裝置等)。專案建成投產後,預計年產值 萬元,年納稅總額 萬元。專案建設週期為供地後 天。

三、用地規模:

根據乙方投資和建設規模的要求,甲方同意乙方在符合規劃的區域內(位於XX工業園區內X村X社)選址。專案用地 畝,其中代徵地 畝,淨用地 畝。面積以實際勘界測量為準。

四、土地價格:

乙方建設專案用地土地成本價為 萬元/畝。優惠包乾價格為:淨用地 萬元/畝(不含土地出讓金),代徵地為 萬元/畝,土地款總額共計 萬元。土地成本價和優惠包乾價之差,用專案建成投產後,五年內從專案產生稅收地方留成中,依據有關優惠政策進行抵扣,抵扣不足部分,由乙方補交。

五、付款方式:

乙方應在簽定投資協議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甲方指定的帳戶支付土地款總額的 %,作預付款和協議定金,協議生效。若超過30日未向甲方支付協議定金,此協議自行作廢。

甲方付齊農民土地補償以及徵地拆遷等費用共計 元之後,甲方積極做好專案進場的相關工作, 個月內提供乙方能進場施工的土地。

乙方自獲得甲方提供的能進場施工的土地後, 月內必須進場動工建設,超過 個月不動工,甲方有權收回土地。

乙方應積極配合國土資源局做好徵地報批資料,資料上報時,按規定繳納補足費用到甲方指定帳戶,待省人民政府下達徵地批覆後辦給國有土地使用證,其徵地餘下費用一次性付清。

六、甲方義務:

1、雙方簽訂《投資協議》後,甲方應將供水、排水、電氣、通訊設施、道路、光纖等配套設施至乙方所徵土地紅線外;

2、乙方基建專案的報建費14元/M2包乾、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按現行政策85元/M2減半執行,其中市政設施、自來水、天然氣分別按17元/M2、12.75元/M2、和12.75元/M2分離徵收;

3、甲方指派專人聯絡乙方,協助辦理工商稅務登記、立項、報建、環評等手續,協助各項優惠政策的落實等。

七、乙方義務:

1、乙方應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錄用開發區內或雙流縣內人員就業;

2、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專案建設應優先選擇雙流縣內建築施工企業承擔工程建設;

3、乙方專案必須符合XX工業園區的環保要求,三廢必須達標排放。

八、雙方應嚴格履行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補充。如果發生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未果,訴請有管轄權的法院裁決。

九、本協議一式捌份,甲乙雙方各執肆份,雙方簽字蓋章並在乙方支付定金後協議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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