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案投資合同範文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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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合同有不同的型別,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專案投資合同5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專案投資合同範文5篇
專案投資合同 篇1

發包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開發商: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一、合作開發範圍

為進一步發展旅遊事業,促進當地經濟的發展,發揮資源優勢,增加財稅,甲方提供所轄鄉內_________平方公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區域)的山場、土地、河流、水庫與乙方合作進行綜合旅遊開發;

二、開發經營期限

旅遊合作開放經營年限為_________年(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三、旅遊開發投資規模

旅遊開發總投資為_________萬元,三年內資金投入不少於_________萬元(包括:規劃費用、廣告投入、人員培訓、旅遊促銷等);

四、旅遊收入分配

1、從開業開始,前_________年按門票收入的_________%支付甲方(鄉政府佔_________%,村委會佔_________%,),第_________年到第_________年按門票收入的_________%支付甲方(鄉政府佔_________%,村委會佔_________%);第_________年以後按門票收入的_________%支付甲方(鄉政府佔_________%,村委會佔_________%);

2、景區門票收入之外的旅遊經營收入,甲方不參與利益分配,屬投資商所有;

五、雙方義務

甲方義務:

1、負責向上級旅遊主管部門申報金川鄉旅遊開發專案有關事宜和相關手續;

2、保證乙方的經營性用地(停車場、遊步道、遊客中心、公廁等)、旅遊開發所需建設用地免費徵用木材甲方應負責支援乙方落實,除國家法律規定的規費外,鄉政府及村委會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費用。村民的青苗補償費由乙方按最優惠價格負責補償;

3、負責與村委會簽訂旅遊開發委託書(並作為本合同附件);

4、負責景區公路的建設、維修,徽派民宅的維修保護;

5、負責旅遊區內的林政管理;

6、協助處理社會治安;

7、負責協調處理好與當地村民關係;

8、負責動員村民配合旅遊開發種植所需的農作物;

9、協助乙方落實該景區旅遊規劃的具體執行;

10、保證景區內的“三通”問題,即路通、電通、水通;

乙方的義務:

1、負責景區開發的所有投入;

2、負責提供景區整體規劃,並報甲方及旅遊管理部門審批、備案;

3、有按期繳交甲方門票收入分成的義務;

4、有按開發專案和開發時間完成旅遊開發的義務;

5、負責建設景區內的旅遊步道;

6、有保護當地資源的義務;

7、有照章繳交稅費的義務;

8、有引導當地村民發展旅遊經濟的義務;

9、負責落實“四統一”標準即統一規劃、統一經營、統一管理、統一營銷;

六、違約處理

1、甲方不履行本合同規定,導致乙方無法開發、經營,除負責賠償乙方所投入的全部資金費用外,另補償乙方所投資同等金額的違約金;

2、乙方不履行合同規定,乙方所有投資的全部設施無償歸甲方所有;

七、其他事項:

1、甲方必須確保在開發範圍內,不准他人在景區公路沿線、遊步道和景點興建任何建築;

2、旅遊開發合作經營期內,甲方不得再與任何單位和個人簽訂本合同規定範圍內的合作內容;

3、在景區內如甲方新增其他行業開發專案,不得影響旅遊景區的規劃與經營開發並徵得乙方同意方可執行;

4、經營期滿,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於乙方續包,如乙方未能繼續承包,其投資經營的基礎設施(門樓、停車場、遊步道、)無償交給甲方,投資景區配套的服務設施, 乙方全權處置,收益也歸乙方所有;

5、乙方在開發中涉及有關林木問題,需事先報告甲方,經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6、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乙方經濟嚴重損失,以致無力繳納規費和門票收入,雙方可協商解決或提請仲裁機關解決。

八、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上報旅遊局一份,景區所在村委會各一份,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九、合同未盡事宜可另行協補籤協議,並於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備註: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簽字)

乙方代表:_________(簽字)

甲方名稱:_________

乙方名稱:_________

e - mail: _________

e - mail:_________

網址:www._________

網址:www.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簽定地點:_________

專案投資合同 篇2

合同編號:________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本著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充分協商,就乙方在甲方境內建設________專案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專案經營範圍為____,總投資____萬元,分期投入,首期投資不低於____萬元,年產值約____元人民幣。

二、甲方通過協議方式向乙方出讓位於中國-東盟經濟園區____工業園內的工業用地____畝,出讓價格____萬元/畝,具體位置見專案用地紅線圖和土地出讓合同書。

三、本合同簽訂後,乙方必須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土地款的____%,即____萬元人民幣;餘額____萬元人民幣分____期支付,第一期於投產後半年內支付____%,即____萬元人民幣,第二期土地款,即____萬元人民幣於投產後____年內付清。

四、按照甲方經濟發展的要求和乙方專案推進的可能性,本專案應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竣工投產。

五、甲方保證建設用地符合甲方的總體規劃,並保證周邊沒有土地糾紛,有良好的社會治安環境,並積極為乙方提供專案建設的一切便利條件。

六、甲方將本專案作為對外招商引資專案看待,專案報批及建設所需要的手續由甲方指派管委會的相關部門和專人辦理,乙方負責提供所需的資料檔案及費用。

七、甲方承諾乙方享受國家規定的沿海開放城市和西部大開發的稅費優惠政策及其他與本專案相關的稅費政策。

八、甲方負責將水、電接至乙方廠區紅線圖邊。

九、甲方承諾積極協助乙方為本專案申請高新技術企業認證。

十、甲方承諾積極向乙方推薦客戶,協助拓展社會資源和公共關係。

十一、甲方承諾積極協助、配合乙方辦理土地使用權證工作。

十二、甲方在本合同簽訂後____個工作日內作出該專案用地紅線圖,乙方拿到紅線圖須交納10萬元履約保證金,待專案開工建設____日後甲方退還該履約保證金。

十三、乙方負責廠區紅線圖內排水、排汙設施的建設並達到國家環保排放標準。

十四、乙方應於本合同簽訂1個月內,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工商執照及稅務登記手續。

十五、乙方必須依法經營,照章繳納各種稅費。

十六、乙方承諾在取得土地使用權期間,該土地用於建設____專案及後續發展專案,在不改變工業用地性質、符合工業產業規劃佈局的前提下可用於其他專案的開發。

十七、乙方同意通過xxxx投資區職業介紹所優先招收當地非技術工種合同工人。

十八、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九、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如自然災害等,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的,雙方協商解決。

二十、本合同簽訂後3個月內乙方必須開工建設,否則本合同無效。

二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二份。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糾紛案件的'諮詢和委託,聯絡方式:

專案投資合同 篇3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甲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是依法成立的國有控股有限責任公司,依據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江蘇省人民政府、南京市人民政府的有關檔案精神,由開發區管委會授權,具體實施南京化學工業園區規劃範圍內的地塊規劃、管理並進行基礎設施建設,對入園企業投資專案用地進行規劃安排、提供相關服務。

乙方是__________________,在南京化學工業園園區內投資建設的_______企業,該專案擬定專案名稱為_________、主產品_______、年產量______、總投資______、註冊資金______、註冊日期________、開工日期______、投產日期_______.

為滿足該投資專案建設用地需要,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和當地政府檔案規定,就投資專案用地事宜,本著平等、自願、公平、互利的原則,經過充分、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標的

1.1乙方在甲方規劃管理範圍內的投資專案用地(以下簡稱“宗地”),位於南京化學工業園區內,地籍編號為_________,面積約________平方米(最終面積以土地管理部門實測為準),其四至範圍如本合同附圖所示。

1.2甲方確保本合同項下的宗地為國有土地。

第二條 土地用途

2.1本合同項下的土地用途為工業用地,目的為滿足乙方該投資專案的建設需要。

2.2在使用期限內,乙方使用宗地必須符合國家以及化工園區有關規劃建設、環保、安全的要求,如需改變土地用途和規劃要求,須按規定程式經有關部門批准。

2.3乙方保證按照專案可研批覆和專案概述要求,落實該專案的投資,並按照經批准的投資計劃和專案建設計劃規定的時間實際投入、開工建設、竣工投產。

第三條 宗地的交接

3.1本合同簽訂後,甲方在收到乙方首批土地款15日內,向乙方出具正式的用地紅線圖,經有資質的單位驗線,雙方確認後並在用地紅線圖上簽字蓋章即視為完成宗地的交接。

3.2乙方應當有效利用土地。辦理宗地交接後,乙方享有按照投資計劃進行專案建設的權利,同時負有按照投資計劃進行專案建設的義務。該宗地交接完成後_________月內乙方必須開工建設,如未能按期開工,甲方有權收回該宗地。專案開工建設後,乙方在________月內對該宗地的土地利用率未達到2/3,甲方有權收回未使用部分的土地。即便是乙方已獲得該宗地國有土地使用權證,不影響甲方上述權利的行使,收回土地價款不得高於本合同約定價款,同時由於乙方的原因造成宗地閒置超過規定的期限被國家無償收回時,責任由乙方自負。

3.3乙方在宗地內進行建設和生產時,應當服從甲方基礎設施統一規劃管理和實施。有關投資專案用水、用電、用汽、汙水處理、廢棄物處理、廠區內規劃等以及其他設施與園區主管線對接和引入引出工程應按園區規定辦理。

第四條 基礎設施條件

4.1專案開工前,甲方必須提供宗地場地平整、臨時道路、臨時用電、臨時用水等專案建設所需條件。

4.2專案投產時,甲方負責宗地具備道路通行、生產給水、生活給水、通訊、通電、通汽、雨排水、汙水排放等專案投產所必須的基礎設施條件。

4.3專案建設和生產過程中,有關管廊、鐵路、碼頭等公用設施的使用條件、水和蒸汽的供應價格、汙水的處理價格等,雙方另行商定。

第五條 土地價款

5.1本合同項下宗地單價為每平方米___________元人民幣,宗地總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價款總額為_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

5.2按5.1之規定,乙方應當支付甲方宗地價款人民幣。該宗地價款包括:省規費、徵地包乾費、宗地場平、必要基礎設施的提供所發生的所有成本費用。該宗地價款不包括乙方應交納的耕地佔用稅、契稅、測繪費及供地規費。除非《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和本協議另有約定或國家土地政策調整外,乙方無義務向甲方或任何第三方支付其他任何費用,如發生該等費用,由甲方予以支付。

9.6乙方接收宗地後,因遲延用地或違法、違約用地,宗地被收回或由行政管理機關依法處罰的,不影響甲方向乙方索賠的權利。

第十條 法律管轄

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並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均應認真履行本合同各項條款,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項下宗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須經雙方蓋章、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簽字後生效。

第十三條 其他

13.1本合同及附件一式陸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土地管理部門貳份。

13.2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商訂立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同意本合同未約定事項所引起的爭議或已約定事項在與國家(包括地方政府)相關規定相悖(含發生變化)時的處理,按國家法律、法規及施市相關檔案規定執行。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法定住所:法定住所:

聯絡電話:聯絡電話:

專案投資合同 篇4

甲方:瑞金市商務局 江西瑞金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經 年 月 日專案評審會議討論,同意乙方在瑞金投資 工業專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專案基本情況

1、專案規模:

2、專案投資總額: 萬元,其中固定資產投資額(指土地、裝置、廠房等) 萬元,流動資金 萬元。

3、專案註冊資本: 萬元。

4、專案經營範圍: 。

5、專案竣工投產後達到年銷售收入 萬元以上,年繳納生產性稅收 萬元以上。

第二條 專案用地

1、用地面積 畝,詳見專案宗地紅線圖(附件一)。四處界址及宗地面積以本合同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為準。

2、土地用途及年限:專案宗地為工業用地,使用年限為50年。未經批准,乙方不得改變土地用途。

3、土地取得方式。專案用地採取掛牌出讓,以6.4萬元/畝為掛牌起始價,乙方合法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與瑞金市國土局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乙方全面履行《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義務,及時付清土地出讓金及相關稅費,可按程式申請辦理《國有土地使用證》。

4、土地由甲方根據地形和道路平整,公用道路通到專案用地紅線附近。

第三條 專案建設

1、建設要求:專案宗地容積率1.2以上,建設密度35%-40% ,綠化率小於20%。

2、建設週期:乙方在甲方規劃部門出具用地紅線圖(以書面通知為準)之日起30日內向甲方規劃部門提交專案廠區規劃方案,方案審批通過後40日內提交專案建築施工圖及消防、環保審批等工程報批手續;在江西瑞金經濟開發區管委會提供專案用地(三通一平、具備施工條件、以書面通知書為準)之日起60日內開工建設(以主體廠房挖基礎為標準), 個月內全部工程竣工, 個月內投產。

3、履約保證金:乙方在專案宗地交付使用7日之內,向江西瑞金經濟開發區管委會一次性繳交履約保證金(含建設週期、建築面積、民工工資保證金,按3000元/畝計算) 萬元,匯入江西瑞金經濟開發區管委會財政專戶管理,並由江西瑞金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出具正式票據。如乙方在本合同約定的建設週期內完成固定資產投資,且未欠繳民工工資的,甲方應7日內將履約保證金全額退還給乙方(不計利息)。

第四條 投資強度

1、投資強度不低於150萬元/畝。固定資產投資額的確認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要求確定。裝置投資以原始稅務發票(或有資質的機構出具的評估報告)為依據,建築工程投資以瑞金市建築安裝營業稅等稅務發票為準,土地出讓價款以實際支付購地款計算。

2、乙方在江西瑞金經濟開發區管委會提供專案用地 個月內全面完成專案固定資產投資並投產。

第五條 稅收

乙方在專案正式投產後每年繳納的生產性稅收應達5萬元/畝以上。

第六條 優惠政策

乙方享受《瑞金市促進產業發展優惠辦法》(瑞府發〔20xx〕7號)檔案規定的優惠政策。

第七條 不可抗力

1、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本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可以免除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2、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24小時內將事件的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且在事件發生後7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書面材料。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經濟損失。

第九條 爭議解決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附則

1、與本合同有關的瑞金市政府檔案(附一),《專案宗地紅線圖(影印件)》(附二),《開發區規範管理約定書》(附三),《專案固定資產投資情況一覽表》(附四),《扶持專案發展協議書》(附五),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八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市政府辦、市財政局、市國土局、市工信局、市城建局、引進單位各一份。

甲 方:瑞金市商務局 江西瑞金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帳戶名:瑞金市國庫集中收付核算中心 身份證號碼:

開戶銀行:xxxxxxxxxxx 聯絡電話:

帳 號:xxxxxxxx 傳 真:

聯絡電話:

傳 真:

專案引進單位:

簽約時間: 簽約時間:

專案投資合同 篇5

甲方:廣東省旅遊局

乙方:貴州省旅遊局

黔粵兩省旅遊資源十分豐富,旅遊市場具有較強的互補性,旅遊合作潛力巨大。兩省同屬“9+2”泛珠三角經濟合作區域範圍,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和旅遊企業之間業已形成多渠道、多領域和多種形式的良好合作關係。為進一步加快兩省旅遊業發展,落實“9+2”區域合作框架協議,聯合打造泛珠三角旅遊精品,按照“自願、平等、公正、雙贏”的原則,簽訂此協議。

一、甲、乙雙方積極參與推動“9+2”泛珠三角旅遊合作。在共同落實“9+2”框架協議方面互通訊息、協調立場、經驗共享;在泛珠三角區域旅遊多邊合作方面,互相創造條件、互相支援和幫助。

二、甲乙雙方積極推動兩地旅遊資源開發,實現優勢互補、客源互濟。雙方通過多種渠道將本地區有開發潛力的旅遊資源向旅遊開發、投資商進行廣泛宣傳,支援和引導本地企業到對方考察旅遊資源,為對方企業在本地的旅遊開發及經營活動提供全面的諮詢、服務和幫助。雙方以互為目的地的形式開展旅遊宣傳促銷活動,為對方旅遊行政部門及旅遊企業在本地的促銷推介活動提供幫助。雙方聯合開發跨省精品旅遊線路,共同開拓國內外客源市場,共同打造發揮本省資源優勢的旅遊品牌。

三、甲乙雙方按照互利、雙贏的原則,為兩省旅遊業發展中的薄弱環節的改善提供幫助。乙方的喀斯特山地生態旅遊產品和民族文化、特色文化旅遊產品可以作為甲方旅遊產品體系建設的組成部分;甲方對乙方在提高接待能力和管理水平方面組織有關企業進行專項招商,按互惠互利的原則支援本地企業在乙方投資興業,謀求資源開發和市場需求的協調發展。

四、雙方確定把旅遊扶貧和旅遊就業作為本地旅遊業推進“三個文明”進步的重點,為對方在旅遊扶貧和旅遊就業方面提供培訓和經驗共享,組織本地旅遊行政部門和旅遊企業實施對口幫扶,並在生態旅遊、鄉村旅遊、農業及工業旅遊等專項旅遊產品建設、市場開發方面給予支援和幫助。

五、甲、乙雙方共同組織和指導旅遊企業開展廣泛合作,逐步消除旅遊壁壘,推進兩省無障礙旅遊合作。雙方支援對方旅遊企業在本地開展旅遊經營活動,並提供必要幫助,在政策允許範圍內享受本地旅遊企業同等待遇,共同維護旅遊企業和遊客的合法權益。雙方組織、引導本地旅遊企業與對方企業在市場開發和利益分配方面通過協商,形成合理、協調的跨省企業合作機制,鼓勵企業間形成互惠互利、形式多樣的聯合作,放寬對方企業在本地的准入標準,為對方企業的經營活動創造條件。

六、雙方積極組織本地旅遊行政管理部門、旅遊企業和媒體參加對方的大型旅遊宣傳、促銷、招商活動,雙方通過協商,在國內外聯手組織大型促銷活動。

七、雙方積極推動旅遊產業資訊化工程,謀求共建旅遊資訊平臺,實現旅遊資訊共享。

八、進一步加強雙方旅遊行政管理部門的聯絡,兩省旅遊局高層定期會晤,互通情況。在“黃金週”等旅遊高峰期相互提供交通、接待設施及景區容量監控的資訊,雙方對旅遊交通、旅遊安全和重大旅遊投訴等問題採取協調一致的合作立場,共同處理應急事件。雙方在旅遊發展規劃、市場開發計劃、旅遊政策等旅遊業發展重大決策方面及時通氣,形成互相學習、借鑑和合理互動的合作機制。 以上協議的實施由雙方提出具體實施方案後協調辦理,未盡事宜雙方商議解決。

甲方:廣東省旅遊局代表

乙方:貴州省旅遊局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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