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備】專案投資合同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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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時間的推移,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麼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專案投資合同4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必備】專案投資合同四篇
專案投資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根據 市城市規劃城區西段和 區產業調整及發展方向,乙方願在 市 區投資開發市場和房地產專案(綜合性商住小區),並於 年月 日簽訂意向書一份。現經雙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在雙方簽訂的意向書的基礎上,就乙方投資開發的專案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甲方同意將位於一帶、區政府新址對面的面積約為畝的土地使用權出讓給乙方進行綜合性商住小區開發。

甲方承諾上述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出讓年限為 年,用地性質為商住用的,商住小區建築容積率為不低於 。

第二條甲、乙雙方商定上述土地使用權的地價款和各類費用價款為每畝萬元人民幣,上述價款已包括土地使用權的出讓金、拆遷安置補償費用、城市建設綜合配套費、土地造地費、綠化費、人防費為獲取土地用地指標應支付的各項費用、土地使用權證的辦證費用、建設用地許可證的辦證費用等各種稅費。

第三條付款時間及條件

1.本協議簽訂後 內由乙方向甲方支付 萬元人民幣;

2.甲方將已完成拆遷並搞好三通一平(即通水、通路、通電和平整)的土地使用權交付給乙方使用之日起 內由乙方支付 %。

3.在乙方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辦妥後,由乙方支付 %。

4.其餘款項在本合同簽訂後二年內付清。

如整個商住小區專案乙方分期開發的,則乙方的上述款也應分期支付,每期乙方應支付的款項按每期甲方交付的土地使用權面積和本條上述款項支付的比例和時間確定。

按本協議第二條規定應由甲方支付給政府各有關部門的各類款項,甲方未及時支付影響專案進度的,乙方有權催告甲方及時支付,甲方在收到催告函三天內仍未支付的,乙方有權自行支付,乙方支付的款項有權在各期付款中由乙方自行扣除。

第四條甲方的責任

1.按時提供已完成拆遷和三通一平的土地使用權;

2.負責為乙方建設專案辦妥立項批覆;

3.負責為乙方辦理土地使用權證;

4.負責為乙方辦理建設用地許可證;

5.負責合同規定的土地的拆遷安置和三通一平工作;

6.負責按乙方的總體規劃程序落實乙方建設用地的用地指標;

7.協助乙方協調濟南市政府及相關各行政主管部門的關係。

甲方保證在本合同簽訂後 內辦妥本條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規定的為開發本合同規定的商住小區所需的政府立項批文及證件。

第五條乙方責任

1.按時支付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價款;

2.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完成專案的開發。

第六條本合同簽訂後,甲方即向乙方提供本合同第一條規定地塊的四址規劃紅線圖並提供分之一或分之一的地形圖各張。乙方承諾在本合同簽訂後四個月內做好小區開發的詳細的總體規劃方案供甲方進行報批。

第七條甲方承諾在年月底前將已完成拆遷和三通一平的土地使用權交付給乙方進行開發建設。如逾期的,每逾期一天則按合同總金額的萬分之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八條乙方同意爭取在年一季度內對本進行實質性開發建設,爭取在年內完成整個小區專案的開發建設。

第九條甲方承諾對乙方在市區的開發建設提供優惠政策,同意將乙方交納給甲方所屬稅務部門的建築稅和所得稅通過財政的渠道予以返還並以政府相關部門的有效法律檔案予以落實確定。對於不屬於甲方決定給予的優惠政策,甲方承諾予以積極配合乙方爭取。

第十條為了使乙方的專案開發建設的順利完成,甲方同意在政府部門中專門成立一個辦公室具體負責開發專案和政府各個部門的協調工作。

第十一條為了整個專案能夠得到順利的開發建設,乙方決定成立一個房地產專案公司具體負責開發建設,對於專案公司成立所需的各種批文和房地產開發資質,甲方應盡力予以幫助,使該專案能早日開工建設。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後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性。

第十三條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陸份,甲方二份,乙方四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專案投資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本著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充分協商,就乙方在甲方境內建設 專案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專案經營範圍為 ,總投資 萬元,分 期投入,首期投資不低於 萬元,年產值約 元人民幣。

二、甲方通過協議方式向乙方出讓位於中國—東盟經濟園區 工業園內的工業用地 畝,出讓價格 萬元/畝,具體位置見專案用地紅線圖和土地出讓合同書。

三、本合同簽訂後,乙方必須於 年 月 日前支付土地款的 %即 萬元人民幣;餘額 萬元人民幣分 期支付,第一期於投產後半年內支付 %即 萬元人民幣,第二期土地款即 萬元人民幣於投產後 年內付清。

四、按照甲方經濟發展的要求和乙方專案推進的可能性,本專案應於 年 月前竣工投產。

五、甲方保證建設用地符合甲方的總體規劃,並保證周邊沒有土地糾紛,有良好的社會治安環境,並積極為乙方提供專案建設的一切便利條件。

六、甲方將本專案作為對外招商引資專案看待,專案報批及建設所需要的手續由甲方指派管委會的相關部門和專人辦理,乙方負責提供所需的資料檔案及費用。

七、甲方承諾乙方享受國家規定的沿海開放城市和西部大開發的稅費優惠政策及其他與本專案相關的稅費政策。

八、甲方負責將水、電接至乙方廠區紅線圖邊。

九、甲方承諾積極協助乙方為本專案申請高新技術企業認證。

十、甲方承諾積極向乙方推薦客戶,協助拓展社會資源和公共關係。

十一、甲方承諾積極協助、配合乙方辦理土地使用權證工作。

十二、甲方在本合同簽訂後 個工作日內作出該專案用地紅線圖,乙方拿到紅線圖須交納10萬元履約保證金,待專案開工建設 日後甲方退還該履約保證金。

十三、乙方負責廠區紅線圖內排水、排汙設施的建設並達到國家環保排放標準。

十四、乙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一個月內,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工商執照及稅務登記手續。

十五、乙方必須依法經營,照章繳納各種稅費。

十六、乙方承諾在取得土地使用權期間,該土地用於建設 專案及後續發展專案,在不改變工業用地性質、符合工業產業規劃佈局的前提下可用於其他專案的開發。

十七、乙方同意通過南寧華僑投資區職業介紹所優先招收當地非技術工種合同工人。

十八、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九、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如自然災害等,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的,雙方協商解決。

二十、本合同簽訂後三個月內乙方必須開工建設,否則本合同無效。

二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二份。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 乙方:

管理委員會

代表: 代表: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甲方已充分了解乙方關於××專案的創業計劃,欲投入資金與乙方共同創業,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風險投資的專案

1.乙方已擁有××專案的設計開發思路及相關的技術資料,欲進一步完成該專案的軟體開發,產品試樣,直至設立公司批量生產、投放市場;

2.甲方已充分了解乙方的創業計劃,並認同其市場前景,擬投入風險資金與乙方共同創業。

二、風險投資的階段劃分

××專案的風險投資分兩個階段:

1.種子期:即××專案的開發設計,直至完成產品樣機,形成產品生產方案;

2.創立期:即甲、乙雙方共同設立一家生產××產品的有限責任公司,並將產品批量生產投放市場。

三、風險資金的投入

(一)種子期

1.在種子期,甲方投入_____萬元風險資金,與乙方共同完成產品的設計開發,直至完成產品的樣機;

2.在種子期,甲乙雙方決定根據乙方的設計開發思路及相關的技術資料,共同委託軟體設計師開發××專用軟體,委託設計軟體的報酬及生產樣機的費用在上述萬元風險資金中支出;

3.在種子期,甲、乙雙方均不享有工資收入,如需聘用專業人員則工資在風險資金中支出;

4.種子期的期限為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個月,如在上述期限內仍未完成樣機生產,則需甲、乙雙方協商是否延長上述期限,協商未果則本協議終止,剩餘的資金及業已形成的所有資產屬甲、乙雙方共同所有;

5.××產品的樣品如在上述期限屆滿並開發完畢,甲、乙雙方對××樣機進行評估,如達到甲、乙雙方在簽訂本協議時認可的設計要求,風險投資必須進入創立期;相反則由甲、乙雙方協商是否延長上述期限,協商未果則本協議終止,剩餘的資金及業已形成的所有資產屬甲、乙雙方共同所有。

(二)創立期

1.××樣機開發完畢並達到設計要求時,甲、乙雙方必須共同出資設立一家有限責任公司以生產、銷售××產品;

2.甲、乙雙方決定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金為××萬元,其中甲方出資××萬元,佔註冊資本金的××%;乙方出資××萬元,佔註冊資本金的××%,甲、乙雙方均以貨幣資金出資;

3.公司設立後,甲、乙雙方必須將在種子期形成的有關××產品的所有有形及無形資產包括智慧財產權無償地轉移給公司所有;

4.在公司設立中,乙方出資的××萬元由甲方提供無息貸款,乙方必須在公司設立後××個完整會計年度內歸還給乙方,其中每年各償還××,償還期限為每個完整會計年度結束公司分紅後的一個月內。乙方分得的公司紅利必須優先償還上述借款,甲方有權從乙方分得的公司紅利中代扣,如當年乙方分得的紅利不足以償還上述借款,乙方必須於分紅之日起××日內籌資償還,否則乙方必須將當年度欠款部分對應的公司股權轉讓給甲方,(上述對應是指公司設立時該部分欠款所佔的公司股權),但甲方僅限於受讓公司股權,不得要求乙方以其它貨幣或實物資產償還借款。

四、其它風險投資的引入與限制

1.無論是種子期還是公司設立後,其它風險投資的引入均需甲、乙雙方一致同意;

2.其它形式投資引入時,需對公司的資產進行評估,以評估的資產價值為基準折算股權比例;

3.公司設立後如需增加投資,甲、乙雙方有權按設立時的股權比例追加投資。

五、違約責任

1.在種子期,甲方未投入或未足額投入風險資金,則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支付未投入部分資金××倍的違約金給乙方,××專案已具有的有形、無形資產均歸乙方單獨享有;

2.在種子期,乙方未經甲方同意將××專案交給其他風險投資者,則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支付已投入資金額2倍的違約金給甲方,××專案已具有的有形及無形資產均歸甲方單獨享有;

3.××樣機試製完畢達到設計要求時,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未按本協議約定設立公司,則違約方需向守約方支付20萬元違約金。

六、其它

1.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成可向法院訴訟解決;

2.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_

_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服務單位: (“甲方” )

法定代表人: 職 務:

地 址:

電 話: 傳 真:

客 戶: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 址:

電話(手機): fax/e-mail:

鑑於乙方與甲方合作中國大陸a、股股票投資的服務,且甲方已向乙方表明其擁有提供該項服務所要求的專業技術人員和技術資源,並同意提供服務,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證券、期貨投資諮詢管理暫行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協商,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提供中國大陸a股股票投資合作服務所涉事宜,簽訂本協議。

1.定義

除非合同中另有說明,本合同的下列術語具有以下含義:

a)“適用法律”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內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法規及其它規範性檔案;

b)“合同”指本協議當事人於200 年 月 日以 方式簽訂的《投資合作服務協議書》;

c)“服務”指甲方根據本協議條款為完成協議所涉之專案而進行的工作;

d)“a、股股票”指在中國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兩地掛牌交易的中國上市公司的流通股票。

2. 服務種類:甲方獨立操做。

2.1 乙方出資 萬元人民幣委託甲方在北京(資金小於五千萬)就中國大陸a股股票投資提供投資價值分析及操作;

2.2 甲方接受乙方委託,向乙方提供中國大陸a股股票投資價值分析及操作。

3.利潤分配、交付時間及方式

就本協議約定的服務,甲方確保乙方的年收益30%(記:投資一萬元還一萬三千元。如出現虧損全部又甲方承擔)。期滿後十日內以銀行轉帳形式向乙方退還本金加30%的收益,其餘的收益全部屬於甲方所有。

4. 責任及義務

4.1 甲方的義務

a)甲方應盡一切努力,高效和經濟地按專業機構公認的標準和慣例履行服務和義務。

b)甲方服務時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c)甲方在履行本協議的過程中不應為私利而挪用資金。

d)甲方應對服務工作量、完整性負責。

e)沒有乙方的授權,甲方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轉移基於本協議所應承擔的義務;

4.2 乙方的責任及義務

a)依據本協議的約定按時,按量向甲方支付利潤。

b)對於甲方完成本協議約定的所履行的服務,提供必要的協助。

c)乙方保證甲方在協議有效期內或協議期滿後,均不承擔乙方或代理人因錯誤行為、過失或違約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責任。

5. 保密約定

5.1甲方保證並承諾,對於在本協議簽訂過程中及執行中,向乙方提供本協議所及之服務的過程中知悉的乙方財務狀況、商業祕密及其它情況,負有嚴格保密的義務。

5.2 乙方保證並承諾,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甲方依據本協議所提供的中國大陸a、股股票投資研究分析或操作之內容向任何第三方洩漏或者透露。

6. 特別約定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並確認,甲方僅依據本協議約定的服務種類向乙方提供投資研究分析和操作。

7. 協議的變更、終止及解除

7.1 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下列情形,本協議自動終止:

a)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協議無法繼續履行的;

b)本協議期限屆滿。

7.2 乙方在本協議簽訂後兩個交易日內,將資金足額打入甲方指定的操作帳號。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解除本協議及退還相關資金。

7.3 甲方若發現乙方私自將甲方所提供的證券投資研究意見和操作之內容,向其它人洩漏或透露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協議,並由乙方承擔因此所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8、協議的生效及其它

8.1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拾貳個月至 年 月 日止。

8.2 本協議一式叄份,公證方,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甲方: 乙方:

籤 署: 籤 署: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專案投資合同 篇3

一、EPC總承包模式的特點

EPC總承包是工程總承包的一種方式,是指承包商受業主委託,按照合同約定對工程建設專案的設計、採購、施工實行全過程承包[1]。其顯而易見的優點是能有效克服設計、採購、施工相互制約和相互脫節的矛盾,有利於設計、採購、施工各階段工作的合理銜接;有效地實現建設專案的進度、成本和質量控制符合建設工程承包合同約定,確保獲得較好的投資效益;建設工程質量責任主體明確,有利於追究工程質量責任和確定工程質量責任的承擔人。被越來越多的運用在專案的建設管理中。

承擔EPC專案的承包商承擔的工作範圍大了,要選用能承擔合同規定的設計、採購、施工等一系列任務的承包商,以保證建設專案的順利實施。而EPC總承包合同是確定業主和承包商權利與義務的依據,是建設專案實施過程中的指導性檔案,是專案管理的核心。EPC總承包合同約定的承包內容涵蓋設計、裝置採購、施工、物資供應、裝置安裝、保修等多個環節。採用何種方式直接影響專案的執行效率和質量。

二、合同介紹

我國《合同法》規定:“建設工程合同是承包人進行工程建設,發包人支付價款的合同。建設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設計、施工合同” [2]。 建設工程合同還包括工程監理合同、工程材料裝置採購合同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其他合同。工程合同種類很多,可以從不同的角度進行分類。 按計價方式的.不同,一般工程合同可以劃分為總價合同、單價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等。

1、總價合同

建設專案的總價合同,就是按商定的總價在承包工程,其含義是承包商同意按簽訂合同時確定的總價,負責按期、保質、保量完成合同規定的全部內容承包工程建設[3]。總價合同具有價格固定、工期不變的特點,業主喜歡採用。實施管理比較簡單,工程師不必隨時量方算價,可以集中精力抓進度和質量。對於承包商也如此,可以專心抓工程建設,減少期中付款的量方算價工作,同時也減少為支付產生的許多矛盾。其缺點是風險偏於承包商,對業主有利。

總價合同又可細分為以分為固定總價合同、調價總價合同、固定工程量的總價合同等,每一種都有自己的特點和相關條件,在合同條款中有明確規定。

2、單價合同

單價合同,通常指固定單價合同,也稱工程量清單合同。單價合同是以工程量清單為基礎,清單中按分部、分項列出工程專案的各種工作的名稱、單位和工程量,工程量清單一般由設計(或諮詢)單位及業主工程管理部門編制,是標書檔案中的重要檔案。承包商在籤承包協議時,中標後的工程量清單表(簡稱 BOQ 表)是重要的合同檔案,表中的工程量是估算的僅供投標競價時共同的計算基礎,而實際結算時以實際完成的工程量計價結算。表中承包商填報的每項單價,通常情況是固定的。期中付款和最終結算時,都是以不變單價計算。看見單價的風險是由承包商負擔,而數量的風險則由業主負擔[4]。

單價合同也可細分為估計工程量單價合同、純單價合同、單價與包乾混合式合同等。當工程的內容、設計指標不十分確定,或工程量可能出入較大時,宜採用單價合同。

三、政府投資專案的EPC合同分析

1、總價合同適用分析

通常採用的總價合同是固定總價合同,即合同總價一次包死,不隨環境和工程量變化而變化。在這種合同關係中,除業主增減工程量和提出設計變更外,對合同價不再進行調整。根據我國工程造價限額體系:估算 > 概算 > 施工圖預算,E P C承包價格不能突破承包範圍相應的概算[5]。招標時,一般在批覆專案建議書匡算總投資的基礎上確定一個降價百分比,進而計算出合同固定總價。此類合同發包方管理簡單、結算方便,但承包商承擔了較多的風險。適用於工程要求明確,工期較短,施工難度較小,施工自然條件變化不大的專案,在建設過程中不易受物價波動等因素影響的專案。

2、單價合同適用分析

通常採用的單價合同是工程清單合同。在實際實施中,招標時,一般在批覆專案建議書匡算總投資的基礎上確定一個下浮率,進而計算出合同暫定總價,在合同暫定總價的框架下細化工程任務,深化設計方案,編制工程量清單,計算施工圖預算。經合同雙方認可,審計單位審定的施工圖預算是合同的檔案的組成部分,是合同執行和工程結算的依據。此類合同,業主承擔了工程量變化的風險,承包方承擔了工程價格變化的風險,風險分配較之總價合同更為均衡,但出現工程量清單與實際工作內容不一致時,業主和承包商間易產生分歧。適用於工期長、技術複雜、實施過程中可能發生較多不可預見因素的工程。

  四、結語

合同和單價合同各有其優點和適用範圍,在實際工程建設中,應根據具體的工程條件、工期要求、承包方的特點進行綜合分析,選擇適當的合同方式,從而實現專案的順利實施。

專案投資合同 篇4

甲方:廣東省旅遊局

乙方:貴州省旅遊局

黔粵兩省旅遊資源十分豐富,旅遊市場具有較強的互補性,旅遊合作潛力巨大。兩省同屬“9+2”泛珠三角經濟合作區域範圍,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和旅遊企業之間業已形成多渠道、多領域和多種形式的良好合作關係。為進一步加快兩省旅遊業發展,落實“9+2”區域合作框架協議,聯合打造泛珠三角旅遊精品,按照“自願、平等、公正、雙贏”的原則,簽訂此協議。

一、甲、乙雙方積極參與推動“9+2”泛珠三角旅遊合作。在共同落實“9+2”框架協議方面互通訊息、協調立場、經驗共享;在泛珠三角區域旅遊多邊合作方面,互相創造條件、互相支援和幫助。

二、甲乙雙方積極推動兩地旅遊資源開發,實現優勢互補、客源互濟。雙方通過多種渠道將本地區有開發潛力的旅遊資源向旅遊開發、投資商進行廣泛宣傳,支援和引導本地企業到對方考察旅遊資源,為對方企業在本地的旅遊開發及經營活動提供全面的諮詢、服務和幫助。雙方以互為目的地的形式開展旅遊宣傳促銷活動,為對方旅遊行政部門及旅遊企業在本地的促銷推介活動提供幫助。雙方聯合開發跨省精品旅遊線路,共同開拓國內外客源市場,共同打造發揮本省資源優勢的旅遊品牌。

三、甲乙雙方按照互利、雙贏的原則,為兩省旅遊業發展中的薄弱環節的改善提供幫助。乙方的喀斯特山地生態旅遊產品和民族文化、特色文化旅遊產品可以作為甲方旅遊產品體系建設的組成部分;甲方對乙方在提高接待能力和管理水平方面組織有關企業進行專項招商,按互惠互利的原則支援本地企業在乙方投資興業,謀求資源開發和市場需求的協調發展。

四、雙方確定把旅遊扶貧和旅遊就業作為本地旅遊業推進“三個文明”進步的重點,為對方在旅遊扶貧和旅遊就業方面提供培訓和經驗共享,組織本地旅遊行政部門和旅遊企業實施對口幫扶,並在生態旅遊、鄉村旅遊、農業及工業旅遊等專項旅遊產品建設、市場開發方面給予支援和幫助。

五、甲、乙雙方共同組織和指導旅遊企業開展廣泛合作,逐步消除旅遊壁壘,推進兩省無障礙旅遊合作。雙方支援對方旅遊企業在本地開展旅遊經營活動,並提供必要幫助,在政策允許範圍內享受本地旅遊企業同等待遇,共同維護旅遊企業和遊客的合法權益。雙方組織、引導本地旅遊企業與對方企業在市場開發和利益分配方面通過協商,形成合理、協調的跨省企業合作機制,鼓勵企業間形成互惠互利、形式多樣的聯合作,放寬對方企業在本地的准入標準,為對方企業的經營活動創造條件。

六、雙方積極組織本地旅遊行政管理部門、旅遊企業和媒體參加對方的大型旅遊宣傳、促銷、招商活動,雙方通過協商,在國內外聯手組織大型促銷活動。

七、雙方積極推動旅遊產業資訊化工程,謀求共建旅遊資訊平臺,實現旅遊資訊共享。

八、進一步加強雙方旅遊行政管理部門的聯絡,兩省旅遊局高層定期會晤,互通情況。在“黃金週”等旅遊高峰期相互提供交通、接待設施及景區容量監控的資訊,雙方對旅遊交通、旅遊安全和重大旅遊投訴等問題採取協調一致的合作立場,共同處理應急事件。雙方在旅遊發展規劃、市場開發計劃、旅遊政策等旅遊業發展重大決策方面及時通氣,形成互相學習、借鑑和合理互動的合作機制。 以上協議的實施由雙方提出具體實施方案後協調辦理,未盡事宜雙方商議解決。

甲方:廣東省旅遊局代表

乙方:貴州省旅遊局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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