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案投資合同彙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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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法治精神地不斷髮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麼正式、規範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專案投資合同,歡迎閱讀與收藏。

專案投資合同彙編15篇

專案投資合同1

甲方:廣東省旅遊局

乙方:貴州省旅遊局

黔粵兩省旅遊資源十分豐富,旅遊市場具有較強的互補性,旅遊合作潛力巨大。兩省同屬“9+2”泛珠三角經濟合作區域範圍,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和旅遊企業之間業已形成多渠道、多領域和多種形式的良好合作關係。為進一步加快兩省旅遊業發展,落實“9+2”區域合作框架協議,聯合打造泛珠三角旅遊精品,按照“自願、平等、公正、雙贏”的原則,簽訂此協議。

一、甲、乙雙方積極參與推動“9+2”泛珠三角旅遊合作。在共同落實“9+2”框架協議方面互通訊息、協調立場、經驗共享;在泛珠三角區域旅遊多邊合作方面,互相創造條件、互相支援和幫助。

二、甲乙雙方積極推動兩地旅遊資源開發,實現優勢互補、客源互濟。雙方通過多種渠道將本地區有開發潛力的旅遊資源向旅遊開發、投資商進行廣泛宣傳,支援和引導本地企業到對方考察旅遊資源,為對方企業在本地的旅遊開發及經營活動提供全面的諮詢、服務和幫助。雙方以互為目的地的形式開展旅遊宣傳促銷活動,為對方旅遊行政部門及旅遊企業在本地的促銷推介活動提供幫助。雙方聯合開發跨省精品旅遊線路,共同開拓國內外客源市場,共同打造發揮本省資源優勢的旅遊品牌。

三、甲乙雙方按照互利、雙贏的原則,為兩省旅遊業發展中的薄弱環節的改善提供幫助。乙方的喀斯特山地生態旅遊產品和民族文化、特色文化旅遊產品可以作為甲方旅遊產品體系建設的組成部分;甲方對乙方在提高接待能力和管理水平方面組織有關企業進行專項招商,按互惠互利的原則支援本地企業在乙方投資興業,謀求資源開發和市場需求的協調發展。

四、雙方確定把旅遊扶貧和旅遊就業作為本地旅遊業推進“三個文明”進步的重點,為對方在旅遊扶貧和旅遊就業方面提供培訓和經驗共享,組織本地旅遊行政部門和旅遊企業實施對口幫扶,並在生態旅遊、鄉村旅遊、農業及工業旅遊等專項旅遊產品建設、市場開發方面給予支援和幫助。

五、甲、乙雙方共同組織和指導旅遊企業開展廣泛合作,逐步消除旅遊壁壘,推進兩省無障礙旅遊合作。雙方支援對方旅遊企業在本地開展旅遊經營活動,並提供必要幫助,在政策允許範圍內享受本地旅遊企業同等待遇,共同維護旅遊企業和遊客的合法權益。雙方組織、引導本地旅遊企業與對方企業在市場開發和利益分配方面通過協商,形成合理、協調的跨省企業合作機制,鼓勵企業間形成互惠互利、形式多樣的聯合作,放寬對方企業在本地的准入標準,為對方企業的經營活動創造條件。

六、雙方積極組織本地旅遊行政管理部門、旅遊企業和媒體參加對方的大型旅遊宣傳、促銷、招商活動,雙方通過協商,在國內外聯手組織大型促銷活動。

七、雙方積極推動旅遊產業資訊化工程,謀求共建旅遊資訊平臺,實現旅遊資訊共享。

八、進一步加強雙方旅遊行政管理部門的聯絡,兩省旅遊局高層定期會晤,互通情況。在“黃金週”等旅遊高峰期相互提供交通、接待設施及景區容量監控的資訊,雙方對旅遊交通、旅遊安全和重大旅遊投訴等問題採取協調一致的合作立場,共同處理應急事件。雙方在旅遊發展規劃、市場開發計劃、旅遊政策等旅遊業發展重大決策方面及時通氣,形成互相學習、借鑑和合理互動的合作機制。 以上協議的實施由雙方提出具體實施方案後協調辦理,未盡事宜雙方商議解決。

甲方:廣東省旅遊局代表

乙方:貴州省旅遊局代表

專案投資合同2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甲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是依法成立的國有控股有限責任公司,依據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江蘇省人民政府、南京市人民政府的有關檔案精神,由開發區管委會授權,具體實施南京化學工業園區規劃範圍內的地塊規劃、管理並進行基礎設施建設,對入園企業投資專案用地進行規劃安排、提供相關服務。

乙方是__________________,在南京化學工業園園區內投資建設的_______企業,該專案擬定專案名稱為_________、主產品_______、年產量______、總投資______、註冊資金______、註冊日期________、開工日期______、投產日期_______.

為滿足該投資專案建設用地需要,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和當地政府檔案規定,就投資專案用地事宜,本著平等、自願、公平、互利的原則,經過充分、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標的

1.1乙方在甲方規劃管理範圍內的投資專案用地(以下簡稱“宗地”),位於南京化學工業園區內,地籍編號為_________,面積約________平方米(最終面積以土地管理部門實測為準),其四至範圍如本合同附圖所示。

1.2甲方確保本合同項下的宗地為國有土地。

第二條 土地用途

2.1本合同項下的土地用途為工業用地,目的為滿足乙方該投資專案的建設需要。

2.2在使用期限內,乙方使用宗地必須符合國家以及化工園區有關規劃建設、環保、安全的要求,如需改變土地用途和規劃要求,須按規定程式經有關部門批准。

2.3乙方保證按照專案可研批覆和專案概述要求,落實該專案的投資,並按照經批准的投資計劃和專案建設計劃規定的時間實際投入、開工建設、竣工投產。

第三條 宗地的交接

3.1本合同簽訂後,甲方在收到乙方首批土地款15日內,向乙方出具正式的用地紅線圖,經有資質的單位驗線,雙方確認後並在用地紅線圖上簽字蓋章即視為完成宗地的交接。

3.2乙方應當有效利用土地。辦理宗地交接後,乙方享有按照投資計劃進行專案建設的權利,同時負有按照投資計劃進行專案建設的義務。該宗地交接完成後_________月內乙方必須開工建設,如未能按期開工,甲方有權收回該宗地。專案開工建設後,乙方在________月內對該宗地的土地利用率未達到2/3,甲方有權收回未使用部分的土地。即便是乙方已獲得該宗地國有土地使用權證,不影響甲方上述權利的行使,收回土地價款不得高於本合同約定價款,同時由於乙方的原因造成宗地閒置超過規定的期限被國家無償收回時,責任由乙方自負。

3.3乙方在宗地內進行建設和生產時,應當服從甲方基礎設施統一規劃管理和實施。有關投資專案用水、用電、用汽、汙水處理、廢棄物處理、廠區內規劃等以及其他設施與園區主管線對接和引入引出工程應按園區規定辦理。

第四條 基礎設施條件

4.1專案開工前,甲方必須提供宗地場地平整、臨時道路、臨時用電、臨時用水等專案建設所需條件。

4.2專案投產時,甲方負責宗地具備道路通行、生產給水、生活給水、通訊、通電、通汽、雨排水、汙水排放等專案投產所必須的基礎設施條件。

4.3專案建設和生產過程中,有關管廊、鐵路、碼頭等公用設施的使用條件、水和蒸汽的供應價格、汙水的處理價格等,雙方另行商定。

第五條 土地價款

5.1本合同項下宗地單價為每平方米___________元人民幣,宗地總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價款總額為_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

5.2按5.1之規定,乙方應當支付甲方宗地價款人民幣。該宗地價款包括:省規費、徵地包乾費、宗地場平、必要基礎設施的提供所發生的所有成本費用。該宗地價款不包括乙方應交納的耕地佔用稅、契稅、測繪費及供地規費。除非《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和本協議另有約定或國家土地政策調整外,乙方無義務向甲方或任何第三方支付其他任何費用,如發生該等費用,由甲方予以支付。

9.6乙方接收宗地後,因遲延用地或違法、違約用地,宗地被收回或由行政管理機關依法處罰的,不影響甲方向乙方索賠的權利。

第十條 法律管轄

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並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均應認真履行本合同各項條款,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項下宗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須經雙方蓋章、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簽字後生效。

第十三條 其他

13.1本合同及附件一式陸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土地管理部門貳份。

13.2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商訂立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同意本合同未約定事項所引起的爭議或已約定事項在與國家(包括地方政府)相關規定相悖(含發生變化)時的處理,按國家法律、法規及施市相關檔案規定執行。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法定住所:法定住所:

聯絡電話:聯絡電話:

專案投資合同3

建設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代建投資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加快市中心城區的建設,甲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市中心城市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的《_____市中心城市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專案代建承攬實施意見(試行)》、《關於代建投資承攬專案有關問題的補充意見》、《對_____市中心城市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專案代建承攬實施意見(試行)〉的補充通知(二)》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依照招標檔案所約定的內容,接受了乙方的投標。本著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現就專案投資承攬事項達成以下協議。

一、專案概況

專案名稱:_______________

專案地點:_______________

專案內容:_______________

專案建設總投資額:_______________萬元(以中標金額為準)

專案建設規模:_______________

專案建設範圍:_______________

專案資金來源:自籌

二、代建投資承攬的方式及內容

1、甲方根據_____市人民政府城市規劃的要求,將_______________專案交由乙方投資承攬代建,由乙方承擔該專案的全部投資資金,按法定程式交付給甲方使用後,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方式向乙方支付投資回報。

2、代建投資承攬的內容包括本合同_______________專案的徵地、拆遷、安置、青苗補償、建安工程等全部工作。具體包括:

(1)該專案紅線範圍內的徵地、拆遷、安置、青苗補償;

(2)該專案範圍內建安工程,包括:排水設施等(具體建設內容,以中標的工程量清單為準);

(3)該專案投資費用支付承諾匹配土地上的徵地、土地報批、拆遷補償及青苗補償。

3、若乙方將本合同項下的徵地、拆遷、安置、青苗補償工作委託甲方完成,甲方可以接受,由甲方指定本專案實施單位受託完成,並由乙方與專案實施單位簽訂委託合同。該委託合同應約定在委託合同生效後____日內由受委託人完成委託事項,若受委託人不能在此期限內完成,超過合同委託期限20%以內的,屬寬限期,不補償乙方的損失;超過合同委託期限20%以上的天數,以乙方投入的拆遷補償和青苗補償總費用為基數,由受託人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的3倍計息,補償給乙方。

4、乙方也可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拆遷公司進行拆遷。

5、乙方建成後的市政公用設施的產權全部歸甲方所有。

三、專案投資價款

1、本專案代建投資承攬的合同價款金額為_____元,包括專案佔地的徵地、拆遷、安置、青苗補償;建安工程;匹配土地徵地、拆遷、安置及青苗補償、前期費用等部分。

2、本專案合同價款確定後,因材料價格、機械費和人工工資發生變化,甲方不再給予相應調整。

3、乙方在代建投資承攬過程中所產生的相關稅費按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承擔。勞保基金的扣繳按上級勞保基金有關規定和招標檔案執行。

四、合同工期

1、本專案履行期限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始,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完成,共計____天。在此時間範圍內,詳細的分期工期另行約定。(此合同工期包括國家法定的節假日在內)

2、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的工期延誤可以順延,但投資專項資金不計息;因重大規劃調整或甲方的原因引起合同工期的延誤,乙方可以提出延期申請,經甲方稽核後工期可以順延。順延工期在60天以內的,投資專項資金不計息,在60天以上的,乙方可以要求計息。具體計算辦法,以乙方投資專項資金帳上的實際餘額,按銀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計息。因乙方的原因引起合同工期的延誤,由乙方自行負責,甲方不給予順延工期。

3、延誤工期每天賠償元,最高延誤工期賠償限額為合同總造價的1%。

五、質量要求

乙方代建投資承攬的工程必須達到國家、省、市現行各項質量驗收標準的要求,確保合格,爭取優良。

六、代建承攬專案的管理

1、甲方委託_______________公司負責該專案實施過程中的管理和協調工作。

2、乙方應成立專案管理部,負責專案實施過程中的管理和協調工作。

3、本合同簽定後,若乙方需自行組織施工的,應具備相應的市政施工資質。若乙方不具備市政施工資質的,乙方應在市建設工程招標辦的監督下通過邀請招標的方式確定施工隊伍,並辦理專案報建各項手續。

七、工程量的變更

1、工程量、土石比在設計檔案及招標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單中已明確,在專案建設過程中,原則上不作專案工程量和土石比的變更(含溝槽)。但在專案建設過程中,因甲方設計圖紙的變更及其它原因引起的專案造價增加或減少達到或超過一定的比例時,由乙方書面向甲方提出變更理由並計算出變更數量後,經甲方同意,報相關部門稽核後,可以相應的變更工程量。

2、工程量的變更在本條款約定的比例範圍內的,由乙方自行負責,甲方不給予乙方增加或減少工程量。甲方只對變更造價達到總造價的5%(含)以上的工程量相應增加或減少工程款。

增加或減少的造價達不到上述比例的不予變更,增加變更若多個子專案累計才超過上述比例的,則在計算增加變更總額時,應按上述比例扣除後才計算,若是單個子專案增加,則依實際發生計算。

八、代建投資專項資金的管理和使用

1、本專案的投資專項資金共分三期交納:第一期為專案投資響應金,按照區財政局稽核的道路工程紅線範圍內徵地和青苗賠損及稅費估算費用人民幣萬元和前期費用人民幣____萬元,合計人民幣____萬元,於投標資格確認登記前轉入到招標人指定的銀行帳戶;第二期按區財政局稽核的建安工程預算的60%交納,即人民幣____萬元(萬元X60%)作為投資專項資金,在完成第一期專案投資額後____日內交納;第三期以匹配土地的報批、徵地、青苗補償及安置等所需費用按區財政審定的金額,在完成第二期專案投資額後____日內交納。此條款列入合同條文。對不履行合同的,對前期工程不予驗收。

所交投資專項資金優先滿足道路工程紅線範圍內徵地、拆遷、安置、青苗補償及稅費估算費用和前期工作費用的需要。

2、乙方將打入甲方指定帳戶的響應金轉為該專案的投資專項資金後,該專項資金實行雙控,且不計利息。乙方在代建投資承攬過程中根據專案建安工程建設的需要,可以使用該專項資金。專項資金首先保證道路紅線範圍內的徵地拆遷及青苗補償的需要,代建承攬人申請使用專項資金用於徵地拆遷和青苗補償方面的,可由代建承攬人按市財政審定的金額申請使用,若該專項資金除滿足該專案徵地拆遷和青苗補償需要外仍有剩餘,則用於建安工程建設,根據建安工程形象進度完成情況,代建承攬人可以提出使用申請,經專案實施單位和我司核實後,可按核實的已完建安工程預算造價與中標人建安工程投標報價的比例乘以專項資金剩餘部分,作為甲方同意代建承攬人使用的專項資金額度。

原則上乙方申請使用專項資金的時間間隔不得少於15天,且實際使用金額達到25萬元時,方可申請使用。

3、在專案實施過程中,專案用地上的徵地、拆遷、安置、青苗補償費用超過投標報價的部分,經市政府審批確認後,由代建投資承攬人在已繳納的專案響應金之外追加出資,計入專案成本。

4、變更工程量,按規定程式認定,但不從專案響應金中撥付進度款。

5、本合同簽訂前,乙方應將代建投資承攬專案總預算金額的3%的現金繳入市財政局指定的銀行帳戶,做為代建投資承攬專案的履約保證金。此履約保證金的使用和退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不能用於工程進度款撥付,只能竣工驗收合格後一個月內無息退還,履約保證金不計利息。

九、投資回報及支付方式

1、專案投資的回報:採用以下兩種方式:

(1)乙方參與該匹配土地掛牌競拍的,成功競拍後,以專案投資款抵繳專案配地的土地出讓金作為專案投資回報。

(2)他方參與匹配土地掛牌競拍的,成功競拍後,以專案配地的土地出讓金作為專案投資回報。

2、工程竣工驗收後,土地方可掛牌:

(1)竣工驗收合格一年內,除質保金外,則可以專案投資回報金抵扣全部土地出讓金,不足部分由乙方用其它資金補足。

(2)竣工驗收合格一年後,則可以專案投資回報金抵扣全部土地出讓金,不足部分由乙方用其它資金補足。

3、乙方以參與公開出讓土地形式回報的,應按照市政府有關檔案的規定到國土、規劃等相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4、本專案匹配土地經市國土資源部門認定位置、面積、價格和掛牌時間後,經市政府批准,市財政部門出具承諾書。乙方對於投入的專案前期費用和徵地拆遷費用(包括徵地、報批和拆遷補償、青苗補償費用等),只能選擇土地出讓形式回報(在代建投資承攬合同簽訂時選定)。選擇土地出讓形式回報的(參見上述第一條款內容),待該匹配土地出讓時,以該匹配土地的基準地價掛牌,最終按成交價結算,成交價超出起始價部分由甲方與乙方共同分配。其分配的比例為:乙方以投入該專案的前期費用和徵地、拆遷補償和青苗補償資金佔專案總造價的比例獲得超出部分資金,其餘歸甲方所有。若選擇現金回報的,則從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工程結算之日止,以乙方投入的專案前期費用和徵地、拆遷補償、青苗補償等費用總額為基數,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的兩倍計息。

十、專案的驗收

專案驗收分階段性驗收和竣工驗收。專案的階段性驗收和竣工驗收由乙方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後,甲方組織相關單位進行驗收。

十一、雙方的責任

1、甲方的責任:

(1)組建專案矛盾協調小組,協助乙方調處專案建設過程中徵地、拆遷、青苗補償和阻工等矛盾糾紛;

(2)委託監理單位,派出總監、監理工程師、現場監理等相關人員;

(3)會同相關部門核定和批准專案工程量變更,並給予簽證;

(4)監管專案建設進度、質量,核定和審查專案結算;

(5)按約定支付專案代建投資費用;

(6)接收竣工合格專案;

(8)雙方協商的其它責任。

2、乙方的責任:

(1)足額提供專案紅線範圍內和匹配土地上的徵地、批地、拆遷補償、青苗補償和前期費用等;

(2)完成專案紅線範圍內的建安工程建設任務,包括設計圖紙內的場地平整、土石方、基層、面層、排水、綠化、亮化等工程任務;

(3)按規定確定符合資質的工程建設施工隊伍,並督促施工單位嚴格執行施工規範、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規定、環境保護規定,對施工質量安全事故和施工中產生的糾紛負責;

(4)專案工程達到合同規定的質量、安全標準,按規定時間移交竣工驗收合格的專案;

(5)提出專案建設變更申請,並向甲方說明變更理由,計算變更工程數量;

(6)接受甲方委託單位的全程管理;

(7)雙方協商的其它責任。

十二、違約處理

1、甲方違約處理:

甲方違反本合同規定,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本合同價款金額的5%的違約金。給乙方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金額向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違約處理:

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致使本合同被解除、終止而無法履行的,甲方不再退還乙方繳納的履約保證金(且乙方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萬元)。給甲方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乙方還應按損失金額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十三、合同的免責條款

由於國家政策變動或其它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專案需解除或終止的。

十四、合同的組成檔案

組成合同的檔案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招標書及其附件;

4、投標書及其附件;

5、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檔案;

6、專案投資建設總預算書;

8、本合同的各項書面補充、修訂或變更及其它附件;

7、圖紙。

十五、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有下列情形的,本合同可以解除或終止:

1、甲、乙雙方在合同簽訂後超過約定時間56天仍不能按期履行合同義務的。

2、乙方違反代建投資承攬合同關於建設進度的約定,乙方承攬專案建設速度緩慢,經甲方或其委託單位書面催促後乙方仍不能改正,導致不可能按期完成的。

3、在徵地、拆遷、安置和青苗補償等政策性工作中,乙方不執行市政府的統一政策標準,惡意突破政策界限,造成大規模上訪或嚴重擾亂全市建設秩序現象的。

4、乙方在執行合同過程中,自己或通過他人直接或間接行賄,有損建設單位利益或公共利益的;或夥同監理單位營私舞弊、虛假簽證的。

5、代建投資承攬專案在建設過程中出現重大質量、安全隱患,乙方拒不整改或整改後仍達不到要求或造成重大事故的。

6、乙方嚴重拖欠工程款或民工工資影響社會穩定的。

7、乙方破產或宣佈破產、或陷於重大經濟糾紛或被司法機關依法羈押而不能繼續履行合同的。

8、乙方完成全部建設工作,經竣工驗收達到約定質量等級要求並將專案依程式移交給甲方,且甲方全部付清專案費用後。

十六、其它

本合同一式拾貳份,雙方各執陸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託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專案投資合同4

甲方:

乙方:

根據市城市規劃城區西段和區產業調整及發展方向,乙方願在市區投資開發市場和房地產專案(綜合性商住小區),並於年月日簽訂意向書一份。現經雙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在雙方簽訂的意向書的基礎上,就乙方投資開發的專案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甲方同意將位於一帶、區政府新址對面的面積約為畝的土地使用權出讓給乙方進行綜合性商住小區開發。

甲方承諾上述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出讓年限為年,用地性質為商住用的,商住小區建築容積率為不低於。

第二條甲、乙雙方商定上述土地使用權的地價款和各類費用價款為每畝萬元人民幣,上述價款已包括土地使用權的出讓金、拆遷安置補償費用、城市建設綜合配套費、土地造地費、綠化費、人防費為獲取土地用地指標應支付的各項費用、土地使用權證的辦證費用、建設用地許可證的辦證費用等各種稅費。

第三條付款時間及條件

1。本協議簽訂後內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萬元人民幣;

2。甲方將已完成拆遷並搞好三通一平(即通水、通路、通電和平整)的土地使用權交付給乙方使用之日起內由乙方支付%。

3。在乙方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辦妥後,由乙方支付%。

4。其餘款項在本合同簽訂後二年內付清。

如整個商住小區專案乙方分期開發的,則乙方的上述款也應分期支付,每期乙方應支付的款項按每期甲方交付的土地使用權面積和本條上述款項支付的比例和時間確定。

按本協議第二條規定應由甲方支付給政府各有關部門的各類款項,甲方未及時支付影響專案進度的,乙方有權催告甲方及時支付,甲方在收到催告函三天內仍未支付的,乙方有權自行支付,乙方支付的款項有權在各期付款中由乙方自行扣除。

第四條甲方的責任

1。按時提供已完成拆遷和三通一平的土地使用權;

2。負責為乙方建設專案辦妥立項批覆;

3。負責為乙方辦理土地使用權證;

4。負責為乙方辦理建設用地許可證;

5。負責合同規定的土地的拆遷安置和三通一平工作;

6。負責按乙方的總體規劃程序落實乙方建設用地的用地指標;

7。協助乙方協調濟南市政府及相關各行政主管部門的關係。

甲方保證在本合同簽訂後內辦妥本條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規定的為開發本合同規定的商住小區所需的政府立項批文及證件。

第五條乙方責任

1。按時支付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價款;

2。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完成專案的開發。

第六條本合同簽訂後,甲方即向乙方提供本合同第一條規定地塊的四址規劃紅線圖並提供分之一或分之一的地形圖各張。乙方承諾在本合同簽訂後四個月內做好小區開發的詳細的總體規劃方案供甲方進行報批。

第七條甲方承諾在年月底前將已完成拆遷和三通一平的土地使用權交付給乙方進行開發建設。如逾期的,每逾期一天則按合同總金額的萬分之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八條乙方同意爭取在年一季度內對本進行實質性開發建設,爭取在年內完成整個小區專案的開發建設。

第九條甲方承諾對乙方在市區的開發建設提供優惠政策,同意將乙方交納給甲方所屬稅務部門的建築稅和所得稅通過財政的渠道予以返還並以政府相關部門的有效法律檔案予以落實確定。對於不屬於甲方決定給予的優惠政策,甲方承諾予以積極配合乙方爭取。

第十條為了使乙方的專案開發建設的順利完成,甲方同意在政府部門中專門成立一個辦公室具體負責開發專案和政府各個部門的協調工作。

第十一條為了整個專案能夠得到順利的開發建設,乙方決定成立一個房地產專案公司具體負責開發建設,對於專案公司成立所需的各種批文和房地產開發資質,甲方應盡力予以幫助,使該專案能早日開工建設。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後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性。

第十三條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籤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陸份,甲方二份,乙方四份。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專案投資合同5

申請借款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由 單位擔保,並經 批准,向 信託投資公司(以下簡稱乙方)申請借款,雙方議定以下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申請借款總額為人民幣 。借款用於 ,保證專款專用。

第二條 乙方根據甲方報送的工程用款計劃和用款借據及時審查發放貸款,以保證甲方工程需要。甲方違反政策、擅自改變計劃,挪用貸款或物資,乙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被挪用的貸款要加收百分之五十的利息或如數扣回。

第三條 借款期限定為 年 月(指從第一筆貸款之日起到最後還清全部本息)。借款利率,月息為 ‰;年息為 %(如國家利率調整:1.利率不變;2.相應調整),按 計收利息。貸款逾期不還,按國家規定的相應貸款利率加收百分之二十利息。

第四條 甲方保證按期歸還貸款。甲方如不能按期還清貸款,擔保單位必須承擔連帶還款責任。乙方有權從甲方或擔保單位存款賬戶中扣回。

第五條 甲方同意按時向乙方報送工程進度、貸款使用情況的統計報表和資料,為乙方工作提供方便。

第六條 簽定本合同後,貸款方如未能按期向借款方提供或借款方未能按規定的時間提用借款,都應視違約,並視違約天數、額度,每天按 付違約金。

第七條 本合同一式叄份,由甲乙雙方和擔保單位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單位(蓋章) 擔保單位(蓋章) 貸款單位(蓋章)

負責人: 負責人: 負責人:

財務部門(蓋章) 財務部門(蓋章) 業務負責人:

財務負責人: 財務負責人: 財務負責人: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 號: 賬 號: 賬 號:

電 話: 電 話: 電 話:

地 址: 地 址: 地 址:

專案投資合同6

甲方:住所地:法定代表人:乙方:身份證號碼:丙方:身份證號碼:

以上三方單稱時為本協議一方,合稱時為本協議各方。鑑於甲方擬對______________專案與______________專案進行投資,乙丙兩方意願與甲方共同投資,以上各方經友好協商,根據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乙丙三方投資份額、事務執行及利潤分成等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投資專案具體情況____________________專案,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專案,位於______________,前述兩個專案甲方預計投資人民幣_______萬元,具體投資額以最終結算的投資額為準。風險提示:

投資協議最重要的部分便是出資問題,因此一定要在協議中載明出資的方式,以此方式認繳的出資額是多少,確定該出資額所佔的出資比例等。其中,最為重要的是,出資實際繳付的時間確定。實踐中不乏有投資人在簽訂出資協議後,因各種原因而遲遲不予繳付出資,從而導致整個合作專案程序延緩。若未在協議中對此約定,或使遲延履行出資義務人逃脫責任。

第二條 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在兩專案預計總投資額中,甲方出資人民幣_______萬元,佔出資總額的80%;乙方出資人民幣_______萬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丙方出資人民幣_______萬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總投資超過預計_______萬元的,各方同意按出資比例同時追加出資。

第三條 三方應按照專案開展進度要求,依據甲方指令按出資比例同時履行出資義務,各方出資應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或兩專案完成前支付全部出資。一方的出資應經其他兩方確認,並將資金交給甲方財務或匯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出資後任何一方不得抽回投資。風險提示:

在盈餘分配問題上,投資人通常不會忽略,但對於投資專案給

第三人造成損失的賠償責任分擔上,投資人往往會出現疏漏。雖然各投資人對外承擔責任的範圍和內容是一致的,但對投資人內部責任分擔以及追償問題很大程度上是依據協議約定確定的。若因約定不明,會使得無過錯投資人要與過錯投資人共同承擔責任,甚至數倍於有過錯投資人。

第四條 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各方按其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投資專案債務先以共有財產償還,共有財產不足償還時,以出資額度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五條 利潤分配期限各方同意在兩專案最終清算後,被投資專案將投資利潤分配給甲方後30天內,乙丙方可要求甲方按三方出資份額分享投資利潤。

第六條 事務執行

1、共同投資人委託甲方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於管理執行投資日常事務,對外全權與

第三方簽訂投資協議等法律文書;

2、甲方以外的其他投資人有權瞭解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但不得干涉甲方對共同投資事宜的處理;

3、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4、甲方在執行事務時如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5、以下共同投資事務須由共同投資人同意即為有效。

(1)投資人轉讓共同投資專案股份;

(2)以上述股份對外出質。

第七條 投資的轉讓

1、任一方均不得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

2、各方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風險提示:

為避免發生潛在風險,合同各方將違約責任條款作出明確約定,就會使簽約人謹慎簽約,全面系統的估計自己的履約能力,防止簽約人故意違約,提高簽約人履行合同的自覺性,並在履約過程中積極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使合同風險消弭於簽約階段。

其次,合同中,許多當事人常約定因違約造成對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但確忽略對具體違約金的確定,而在後續糾紛爭議中,守約方又對損失的大小無法確切舉證,而造成無法彌補全部損失,因此在設定違約責任條款時應當多費些心思。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投資人未按期繳納或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投資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十天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出投資專案處理。

2、投資人私自以其在約定共同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出投資專案處理,由此給其他投資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按退出投資專案處理是指,將其已投入的出資額予以返還(具體內容各方協商)。

第九條 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各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

3、本協議一式___份,甲乙丙各執___份,___份交甲方公司留存,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法定代表人:簽訂地點:簽訂時間:

乙方(簽字蓋章):簽訂地點:簽訂時間:

丙方(簽字蓋章):簽訂地點:簽訂時間:

專案投資合同7

根據xx縣委辦公室xx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開展全縣行政事業單位“五活”工作的通知》(X辦〔20xx 82號)檔案要求,縣水務局立即安排部署,落實專人負責,對我局有關縣政府投資專案合同進行認真摸排活理,現將自查情

況報告如下:

一、專案概況

20xx年至20xx年,縣財政投資水利專案共21項,現已全部建設完成,簽訂合同共17份。根據已簽訂合同要求,縣政府投入資金總額應為4567.419萬元,現已撥付1903.0474萬元,縣財政尚欠款金額為2664.3716萬元。現已竣工專案分為兩類:已竣工未審計工程和已竣工驗收審計(未完成結算的)工程。

具體專案工程款結算情況如下:

(一)已竣工未審計專案工程款結算情況

xx縣水務局承擔政府投資專案已竣工未審計工程共13項,其中各工程完成情況分為三類:已竣工在審工程、已竣工未驗收未審計工程、已竣工已驗收未審計工程。各專案具體分類情況如下:

(1)xx縣20xx年宵町劉村治理片水利工程,簽訂合同金額為332.0534萬元,竣工決算金額為355.8267萬元,縣財政欠款金額為355.8267萬元。68.242萬元,竣工xx縣水利中心站建設工程,簽訂合同金額為68.242萬元,竣工決算金額為68.242萬元,縣財政欠款金額為68.242萬元

xx縣鳳凰溝溢流壩工程,簽訂合同金額為82.7774萬元,縣財政預撥付金額為90.2859萬元,縣財政已撥付金額為66.2219萬元,欠款金額為24.064萬元。

xx縣20xx年病危橋修復新打機井工程,簽訂合同金額為440.9839萬元,縣財政預撥付金額為449.015萬元,縣財政欠款金額為449.015萬元。已竣工未驗收未審計工程。

xx縣S307線路邊溝整修工程現已竣工,簽訂合同金額為52.3351萬元,縣財政預撥付金額為52.3351萬元,縣財政已撥付40萬元,縣財政欠款金額為12.3351萬元。

xx縣花溝鎮、陳大鎮機井工程,簽訂合同金額為149.6萬元,縣財政預撥付金額為149.6萬元,縣財政欠款金額為149.6萬元。

xx縣20xx年龍山西陽及曹市鎮綜合治理工程,簽訂合同金額為619.1856萬元,縣財政預撥付金額為619.1856萬元,縣財政欠款金額為619.1856萬元。

xx縣20xx年“7工淮杯”獎補專案宵町鎮、石弓鎮綜合治理工程,簽訂合同金額為192.3828萬元,縣財政預撥付金額為192. 3828萬元,縣財政已撥款xxx.6680萬元,縣財政欠款金額為57.7148萬元。

xx縣20xx年美好鄉村建設水利專項治理工程簽訂合同金額為97.20xx萬元,縣財政預撥付金額為97.20xx萬元,縣財政已撥款68.0457萬元,縣財政欠款金額為29.1624萬元

xx縣20xx年病危橋修復及新打機井工程,簽訂合同金額為362.5789萬元,縣財政預撥付金額為362.5789萬元,縣財政欠款金額為362.5789萬元。

3.已竣工已驗收未審計工程。

xx縣xx鎮王營村橋樑工程現已竣工,簽訂合同金額為36.2479萬元,縣財政預撥付金額為36.2479萬元,縣財政欠款金額為36.2479萬元。

xx縣xx鎮王營村抗旱打井工程已竣工,簽訂合同金額為30.5505萬元,縣財政預撥付金額為30.5505萬元,縣財政已撥付金額為24.4404萬元,現縣財政欠款金額為6.1101萬元。

xx縣100萬隻羊產業專案龍山養殖場橋樑工程已竣工,簽訂合同金額為27.9971萬元,縣財政預撥付29.5萬元,現已撥付22.3977萬元,縣財政欠款金額為7.1023萬元。

(二)已竣工驗收審計(未完成結算的)專案工程款結算情況

xx縣水務局承擔的政府投資專案已竣工驗收審計未完成結算的專案工程共3項。具體資金結算情況如下:

縣20xx年病險橋樑修復及新打機井工程,xx縣水利工程處負責,工程竣工時間為20xx年7月30日,簽訂合同金額為552.7738萬元,縣財政預撥付金額為552.7738萬元,縣財政已撥付金額為276.3870萬元,現欠款金額為276.3868萬元。

2. xx縣20xx年禾景農業示範園灌溉系統配套工程現已竣工,簽訂合同金額為45.8萬元,縣財政預撥付金額為45.8萬元,縣財政欠款金額為45.8萬元。

xx縣武家河道源橋工程,合肥公路橋樑工程有限責任公司承包,完工時間為20xx年6月30日。簽訂合同金額為xxx5.1855萬元(其中市級投資1045.10萬元),縣財政已撥付金額為xxx.086萬元,縣財政欠款金額為xxxx萬元。

xx縣武家河道源橋老子生態園綠化工程,為xxxx1恆路橋工程有限公司承包,完工時間為20xx年12月18日。簽訂合同金額為xxxx.5xxx萬元,縣財政已撥付金額為xxx.5xxx萬元,縣財政欠款金額為15萬元。

二、自查結論

20xx年至20xx年,我局對縣政府投資專案建設的的各個環節是嚴格按照相關類別專案專項管理辦法的規定執行的:

一是對工程專項資金實行統一管理。專戶儲存、專款專用、專賬核算,根據工程進度,對縣級以上財政資金實行財政報賬制度。

二是主動接受審計、監察部門監督檢查,防止滯留、挪用現象,確保專案建設資金規範、安全、有效執行。

三是在工程經費撥付上,嚴格履行合同,及時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每筆資金先監理工程師稽核,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後經建設單位工程技術負責人、財務負責人、分管負責人、主要負責人簽字,再經財政局分管負責人簽字財政局農業股支付。

20xx年以來,我縣水利專項資金能按上級計劃安排使用,均無截留、挪用、移用、貪汙侵佔等違紀違法行為。

我局在充分認識到資金的重要性和特殊性的基礎上,以高度的責任感、使命感和工作熱情,使資金的安排使用發揮出最大效益,實現工程專案建設的最終目標。

以上是我縣水務局對20xx年以來承擔的政府投資專案合同活理的所有情況

專案投資合同8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規定,中國浙江省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與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就經營______________,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則,經甲、乙雙方認真友好洽商。於二00_年_月_日,在_____________達成如下意向:

一、專案名稱:

二、經營範圍:

三、生產規模:

四、總投資與註冊資本:該專案總投資____萬美元(折人民幣___萬元,匯率按1:8.3,下同)。其中,固定資產____萬美元,流動資金____萬美元。

專案註冊資本____萬美元(折人民幣____萬元)。其中,甲方出資____萬美元(折人民幣____萬元),佔註冊資本的__%,以________出資;乙方出資____萬美元(折人民幣____萬元),佔註冊資本的__%,以________出資。專案投資合作意向書模板

五、產品銷售:合營公司生產的產品__%。由__方負責外銷。

六、技術、裝置:

七、利潤分配:甲、乙雙方按註冊資本中的出資比例分配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八、合營期限:甲、乙雙方的合營期限為__年。

  甲方:

  代表簽字:

  乙方:

  代表簽字:

專案投資合同9

專案合作協議由:專案出資人(以下簡稱甲方)和專案技術負責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 ,身份證號: ,籍貫

乙: ,身份證號: ,籍貫

甲乙雙方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願合作經營塑膠和金屬油漆專案,總投資為20萬元,甲方以人民幣方式出資15萬元, 乙方以人民幣出資5萬元及技術和客戶資源。

第二條 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在合夥期間合夥人出資的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分割。合夥終至後,

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三條 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三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 雙方共同經營,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夥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全體合夥人。

第五條 企業固定資產和盈餘按照取得的銷售淨利潤的甲方60%、乙方40%的比例分配。

第六條 企業債務按照甲方60%、乙方40%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七條 每年專案產品總銷售利潤的百分之十進行固定投入。銷售利潤分紅,一年結算

第八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 本協議一式貳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 自協議簽訂之日起,乙方需要負責技術和市場開發及售後跟進,甲方負責管理及日常事務。

第十一條 本協議有效期暫定三年,自雙方代表(乙方為本人)簽字之日起計算,即從__ __年__月__ 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十二條 爭議處理

1、對於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應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

2、如果雙方通過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則提交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本協議到期後,雙方均未提出終止協議要求的,視作均同意繼續合作,本協議繼續有效,如果

不再繼續合作的,退出方應提前三個月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書面文字,並將己方的有關本合同專案的資料及客戶資源都應交給另一方。

第十四條 違約處理

如果一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並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害。 第十五條 協議解除

1 一方合夥人有違反本合協議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2、合作協議期滿

3、雙方同意終止協優議的

4、一方合夥人出現法律上問題及做對企業有損害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第十六條 未盡事宜,雙方可再協商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同等本協議有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地址: 地址: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年__月__日

專案投資合同10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為充分利用土地資源,加快_____區經濟發展,甲方將部分土地出讓給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等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專案投資意向合同書。

第一部分專案基本情況

第一條本合同用地主要用於建設“__________”生產專案。專案投資總額為人民幣_____億元。

第二條甲方擬向乙方出讓本合同項下用地(下稱“專案用地”),用於建設上述專案。

第三條本合同各方的基本情況

甲方作為本協議的一方,甲方承諾並保證具有履行本協議各部分項下權利和義務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其自有的職責範圍或經上級授權足以履行本協議。

乙方作為本協議的另一方,乙方承諾並保證具有履行本協議項下權利和義務的能力。

第二部分專案用地的出讓

第一條專案用地出讓範圍

專案用地位於_______________,地塊紅線面積約為_____畝(以實際測量為準),具體四至及範圍見附圖。

第二條專案用地出讓價款及出讓方式

(1)本專案用地分兩部分採取“招、拍、掛”牌方式出讓,招、拍、掛”牌起始價為:人民幣_____萬元/畝。

(2)乙方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支付____萬元,作為乙方啟動專案用地“招、拍、掛”程式的定金;

(3)甲方收到乙方上述訂金後___個月內,即啟動專案用地的“招、拍、掛”牌程式。乙方根據專案用地“招、拍、掛”程式的要求向甲方支付保證金(前述乙方已支付的定金轉為保證金,保證金可抵作乙方的土地出讓價款)。

(4)乙方成功摘牌並取得各部分專案用地成交確認書之日起三日內,再向甲方支付成交土地總價款的40%;剩餘成交土地款乙方須自取得專案用地的國有土地使用證之日起3日內向甲方一次性付清。

第三條土地用地性質和出讓土地使用年限:專案用地在交付時為符合建設用地規劃的工業用地。工業用地的使用年限為五十年,使用期以《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核准的日期起計算。

第三部分雙方權利義務

第一條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負責本出讓土地的“三通一平”及其費用,即負責通水、通電(公共線路供電)、通路到地塊紅線,地塊平整按現狀;

(2)在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內為乙方辦理好專案用地的出讓手續和國有土地使用證;

(3)協助乙方參與國有建設用地“招、拍、掛”,辦理專案報批、環評、土地報批辦證、開工投產等有關手續,確保上述手續順利辦妥。

第二條乙方權利義務

(1)積極準備專案資料和資金參與專案地塊的國有建設用地“招、拍、掛”;

(2)建設用地的規劃建設必須符合《_____工業專案准入辦法(試行)》,並執行當地工業園總體規劃;

(3)本專案須在專案用地簽訂完成正式出讓合同後三個月內報建,五個月內開工建設,一年內建成投產;

(4)按有關部門要求,及時向甲方提交辦理國有土地使用證所需的有效證照、資料。

第四部分附則

第一條本協議未盡事宜,甲方和乙方以補充合同的形式完善。

第二條甲、乙雙方在本合同中的授權委託人除任何一方以書面的形式作出變更外,均作為雙方的有權代理人,有權簽發相關的檔案。

第三條甲、乙雙確認以下為各方的有效送達地址:

甲方的有效地址: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

乙方的有效地址: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

在本合同履行的過程中,對上述對方地址的送達構成有效的送達。任何一方變更上述地址,應以書面的形式告知對方。

第四條甲、乙雙方應切實、全面履行本合同。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協商解決。

第五條因本合同發生的任何爭議,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各份合同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市

簽約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專案投資合同11

本合同鄭重宣告:受託人管理信託財產應恪盡職守,履行誠實、信用、謹慎、有效管理的義務。依據本信託合同規定管理信託資金所產生的風險,由信託財產承擔,即由委託人交付的資金以及由受託人對該資金運用後形成的財產承擔;受託人違背信託合同、處理信託事務不當使信託資金受到損失,由受託人賠償。

本合同的雙方為:

1、委託人:

法人代表:

身份證號碼:

地址:

郵政編碼:

聯絡電話:

傳真:

2、受託人:________國際信託投資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地址:

聯絡電話:

為投資於北京________房地產有限責任公司北京________國際公寓專案,上述合同雙方遵循平等、自願、互利和誠實信用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以下簡稱《信託法》)、《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信託投資公司資金信託管理暫行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規定和規章,在充分友好協商基礎上,就設立信託事宜達成一致,委託人願意委託受託人,受託人願意接受委託人委託辦理本合同項下的信託業務,雙方為此特訂立本合同,以資信守。

第一條 定義和解釋

在本合同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釋或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詞語具有如下含義:

1、 本合同:指《________國際公寓專案股權投資信託合同》及對該合同的任何修訂和補充。

2、 資金信託:指委託人基於對受託人的信任,將自己合法擁有的資金委託給受託人,由受託人按委託人的意願、以受託人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管理、運用和處分的行為。 3.專案公司:指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平谷分局登記註冊的北京________房地產有限責任公司。

4、 指定管理資金信託:指委託人設立信託時,在信託檔案中就信託資金的運用方式、運用專案、運用期限等明確指定,由受託人根據信託檔案管理、運用、處分信託資金的資金信託業務。

5、 信託資金:指委託人設立本信託時交付給受託人的資金。

6、 信託計劃:指受託人對信託資金集合管理、運用、處分的安排。

7、 信託收益:指受託人根據信託檔案的規定,計算並分配給受益人的現金。

8、 總信託收益:指受託人根據信託檔案的規定,集合管理、運用、處分信託財產時產生的收益,減去信託財產應承擔費用後的餘額 。

9、 信託計劃資金:指信託計劃項下,信託資金的總和。

10、信託檔案:指①本合同、②信託計劃、③信託財產管理、運用風險申明書。

11、股權轉讓:指信託期滿________國信將以信託資金形成的股權轉讓給北京中建嵐森建設投資有限公司。

第二條 信託目的

委託人基於對受託人的信任,自願將其合法所有的本合同第七條所列信託資金委託給受託人。受託人根據《________國際公寓專案股權投資信託計劃》(以下簡稱________信託計劃)及本合同的約定,為受益人的利益管理和運用信託財產,主要投資於專案公司的股權,通過________國際公寓專案的開發、經營獲取收益。

第三條 信託類別

本信託為指定管理資金信託。委託人在本合同、________信託計劃,以及“風險申明書”等信託檔案中就信託財產的運用方式、運用專案、運用期限等進行明確指定,由受託人根據信託檔案管理、運用和處分信託財產。

委託人同意加入信託計劃。

第四條受託人確認

1、受託人系經中國人民銀行____年____月____日批准重新登記的信託機構,持有中國人民銀行核發的《信託機構法人許可證》,號碼為___________。

2、受託人具有訂立本合同的合法資格,具備從事和參與本合同項下信託財產設立、管理及其相關活動的民事行為能力。

3、受託人承諾上述事實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如有虛假或不當,由此產生或可能產生的全部後果和責任,概由受託人自行承擔。

第五條 委託人確認

1、委託人自願將自己合法擁有的資金用於設立本合同項下的信託財產,委託人保證其所交付的信託資金來源合法,是該資金的合法所有人。

2、委託人具有訂立本合同的合法資格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且自願委託受託人設立、管理和運用本合同項下的信託財產。

3、在本合同項下信託有效期間,如果發生受託人終止情形,委託人將另行選任新的受託人,委託人不指定或無能力指定的,將按《信託法》的有關規定選任。

4、委託人保證已就信託資金設立信託的相關事項向債權人履行了告知義務,並保證設立信託未損害其債權人利益。

5、委託人保證不以加入信託計劃的形式達到非法目的或謀取非法收益。

6、委託人承諾上述事實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如有虛假或不當,由此產生或可能產生的全部後果和責任,概由委託人自行承擔。

第六條 受益人確認

1、受益人系本合同項下信託的受益人權人,本合同項下信託的受益人由委託人指定,受益人與委託人可以是同一人,也可以不是同一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委託人未指定受益人的,則委託人為本信託的唯一受益人。

2、委託人指定受益人為:

名稱:

法人代表:

身份證號碼:

地址:

郵政編碼:

聯絡電話:

傳真:

第七條 信託財產

1、本合同項下信託財產係指委託人在本合同時的規定期限內,按約定方式向受託人交付的用於設立本合同項下信託的信託資金,以及該信託資金在信託設立後,在受託人管理和處分過程中所衍生的全部資產及收益。

2、信託財產與受託人的固有財產相區別而獨立存在,如果受託人依法解散、或被依法撤銷、或被宣告破產而終止,本合同項下信託財產不屬於其可用於清算的財產。

3、對信託財產的管理,受託人保證遵循分開管理、獨立核算的原則,確保信託財產的管理運作記錄清晰、全面、準確。

4、加入信託計劃時,委託人交付給受託人的信託資金是人民幣資金,信託資金總額計人民幣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萬元整),委託人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將上述信託資金付至受託人如下帳戶:

戶名:________國際信託投資有限公司 開戶行: 帳號:

5、本合同項下信託自本合同訂立之日起成立。信託計劃成立後,上述財產為信託財產。

6、委託人交付的資金自交付日至________信託計劃成立日期間的利息,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計算,在第一次分配信託收益時支付給受益人。

7、信託財產的構成 信託財產包括但不限於下列一項或數項:

(1)受託人因接受信託取得的信託資金;

(2)因信託財產的管理、運用或處分而形成的財產;

(3)因前述一項或數項財產滅失、毀損或其它事由形成或取得的財產;

(4)除上述各項外的其他雜項收入。

第八條 信託費用

1、 除非委託人另行支付,受託人因處理信託事務發生的下述費用應由信託財產承擔:

(1) 受託人報酬;

(2) 檔案或帳冊的製作及印刷費用;

(3) 信託財產管理、運用或處分過程中發生的稅費;

(4) 資訊披露費用;

(5)律師費、審計費等中介費用;

(6) 信託終止時的清算費用;

(7) 按照有關規定應以信託財產承擔的其他稅費和費用;

(8) 信託發行費用。

2、信託財產應承擔的費用按如下方式計算:

信託財產應承擔的費用 = (信託資金 ÷________信託計劃資金 )×信託計劃財產應承擔的全部費用。

3、受託人因違反本合同所導致的費用支出,以及處理與本信託無關的事項發生的費用不列入應由信託財產承擔的費用。

4、費用計提

(1) 受託人報酬由受託人按本條第5款的規定提取;

(2) 除受託人報酬外的其他應由信託財產承擔的費用從信託財產中支付,列入當期費用。受託人以固有財產先行墊付的,受託人有權從信託財產中優先受償;

(3) 受託人按照信託資金數額的3%計提信託費用。

5、 受託人報酬的提取

受託人自信託計劃成立之日起,於收到專案公司信託費用後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提取信託報酬。

6、本條所稱信託收益率按照本合同第十一條計算。

第九條 信託存續期

1、本合同項下信託的存續期為一年,自________信託計劃成立之日起計算。

2、本合同有效期內,除非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項下信託存續期不得隨意變更。

第十條 信託財產的管理和運用

1、本信託項下的信託財產,由受託人按________信託計劃的規定進行集合運用。委託人簽署本合同,即表示同意加入________信託計劃。

2、受託人確認信託財產的管理將恪盡職守,履行誠實、信用、謹慎和有效管理的義務,力爭實現信託財產的安全性和效益性。

3、受託人對本信託項下的信託財產單獨記帳,分別核算,與受託人的固有財產分別管理。

4、本信託項下的信託財產可按公平市場價格與受託人的固有財產、受託人管理的其他信託財產以及關係人的財產進行交易。

5、受託人不得將信託財產為自己或他人債務提供擔保;不得將資金信託中的資金投資於自己或關係人發行的有價證券;不得將資金信託中的資金貸給自己或關係人。

第十一條信託收益

1、信託收益及其計算

信託收益指包括股權溢價轉讓收益、銀行存款利息在內的所有收入總和,扣除按本合同第八條所列的費用後的餘額部分。

本信託項下的信託收益按信託資金佔________信託計劃資金比例計算,計算公式為:

信託收益=總信託收益×(信託資金 ÷________信託計劃資金 )×100% 信託收益率 =總信託收益 ÷ ________信託計劃資金 × 100%。

2、信託收益的分配

信託收益按如下方法進行分配:

(1) 受益人按信託資金佔________信託計劃資金的比例享有信託收益;

(2) 信託收益以現金形式分配。信託計劃期滿的____個工作日(即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規定的金融機構正常營業日,簡稱工作日)內。

(3)信託收益由受託人劃至本合同約定的受益人獲取信託收益的銀行帳戶(簡稱信託利益劃付帳戶)。

第十二條處理信託事務所發生的費用

1、受託人應就因處理信託事務所發生的費用單列帳戶。信託財產經營產生的收益,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應繳納的稅費由受託人從信託財產中支付;

2、所有因處理信託事務所發生的費用,詳見本合同第八條;

3、前述費用,如發生受託人墊付的,受託人可在墊付行為發生後的7個工作日內,直接從信託財產帳戶中扣收。

第十三條 風險揭示和風險承擔

1、受託人在管理、運用或處分信託財產過程中,可能會面臨各種風險,包括貸款風險、利率風險、管理風險、不可抗力風險等。

2、受託人根據本合同及________信託計劃的規定管理、運用或處分信託財產導致信託財產受到損失的,其損失部分由信託財產承擔。

3、受託人違反本合同及________信託計劃的規定管理、運用和處分信託財產,導致信託財產受到損失的,其損失部分由受託人負責賠償,不足賠償的,由信託財產承擔。

4、受託人確認,在信託存續期間受託人負有采取合理措施規避信託財產出現重大政策風險和市場風險的義務,但受託人不負有預見並隨時告知委託人或受益人類似風險的義務。 5、受託人如有因違反信託目的或者違背受託人管理職責、管理信託事務不當致使信託財產受到損失的,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6、在信託存續期間,如遇重大政策調整致使信託財產不能獲得或實現預期收益時,甲乙雙方應採取友好協商原則,積極有效尋求改進措施,儘量減少因風險帶給信託財產的損失。

第十四條委託人其他權利與義務

1、委託人的權利

除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本合同的其他條款約定享有權利外,委託人還享有下列權利:

(1)有權瞭解其信託財產的管理、運用、處分及收支狀況,並有權要求受託人做出說明;

(2)按照《信託法》規定,信託一旦成立,信託財產的所有權和收益權具有獨立性,可以對抗第三人。信託財產亦不屬於受託人的自有財產,發生受託人依法終止清算情形時,信託財產不屬於受託人清算財產;

(3)委託人有權瞭解信託資金的基本運作情況,並有權要求受託人做出相應的說明,但委託人行使上述權利以不影響受託人正常管理和運作信託財產為限。委託人不得向任何第三人透露信託財產的管理和處分情況;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2、委託人的義務

除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本合同約定的其他條款承擔義務外,委託人還應履行下列義務:

(1) 按照本合同的規定交付信託資金;

(2) 保證所交付的資金來源合法,且為其合法可支配財產;

(3) 保證已就設立信託事項向合法債權人履行了告知義務,並保證設立信託未損害其債權人利益;

(4) 信託財產一經設立不得轉移。在信託存續期間,非經法定程式,委託人基於本合同對受託人的委託是不可撤銷或解除的,委託人不得提前劃轉信託帳戶的資金,不得辦理轉託管,不得轉移信託財產;

(5) 委託人不得要求受託人通過非法方式或手段管理信託財產並獲取利益,不得通過信託方式達到非法目的;

(6)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五條 受託人的權利與義務

1、受託人的權利

除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本合同約定的其他條款享有權利外,受託人還享有下列權利:

(1)受託人享有依據約定的方式收取報酬的權利,受託人可以從信託財產中直接扣收委託人到期未支付的信託報酬;

(2)根據本合同及________信託計劃的規定管理、運用和處分信託財產;

(3)將信託事務委託他人代為處理;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2、受託人的義務

除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本合同約定的其他條款承擔義務外,受託人還應履行下列義務:

(1)根據本合同及信託計劃的規定,以受益人的最大利益為目標處理信託事務,恪盡職守,履行誠實、信用、謹慎、有效管理的義務;

(2)受託人因違反信託目的、違背管理職責致使信託財產受到損失時。

專案投資合同12

本協議由以下雙方於200x年x月xx日於中國武漢簽署。

甲方: 天下迪(上海)投資有限公司

乙方: xxxx集團公司

鑑於甲方擁有良好的資本運作能力和強勁的市場開拓能力,乙方擁有豐富的社會資源和成熟的專案管理經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等價有償、共同發展”的原則,就甲、乙雙方合作投資開發武漢博震xx集團有限公司專案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投資開發主體

1、甲、乙雙方同意,以雙方註冊成立的武漢博震xx房地產開發公司(以下簡稱博震xx)為xx集團總部及國際顯示器廣場專案的開發投資主體。

2、甲、乙雙方通過對博震xx公司的控股,獲得震xx集團總部及國際顯示器廣場專案的開發建設權,通過博震xx公司向甲、乙雙方分配股東收益的形式,實現甲、乙雙方預期的投資收益。

3、甲、乙雙方同意,在本協議簽署的同時簽署公司章程,並由乙方開始辦理博震xx公司組建手續。

二、出資比例及支付

1、公司博震xx註冊資本為人民幣壹億元人民幣。甲、乙雙方在博震xx公司出資比例為:甲方出資人民幣5000萬元,佔註冊資本的50%;乙方出資人民幣5000萬元,佔註冊資本的50%。

2、博震xx公司註冊成立時,甲、乙雙方必須按以下約定向博震xx公司的帳戶支付資金。甲方應200x年x月x日前將人民幣5000萬元支付至博震xx公司帳戶;乙方應XX年x月x日前將人民幣5000萬元支付至博震xx公司帳戶。

3、以上各方如不能按上述約定時間足額注入資金,則視為該違約方對於其在博震xx公司中的相應比例的股權自動予以放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或股東之外的他方辦理股權轉讓的手續。

4、甲、乙雙方須按照各自在博震xx公司中的出資比例承擔xx集團總部及國際顯示器廣場專案的投資總額。經甲乙雙方股東同意,博震xx公司也可以自行籌措xx集團總部及國際顯示器廣場專案建設所需資金。

三、公司經營範圍

房地產及房地產專案相關的房地產開發投資、銷售策劃;自有房屋的物業管理、房地產資訊諮詢(中介服務除外)。

四、管理機構設定

1、博震xx公司董事會由五人組成,其中甲方推薦x名董事,乙方推薦x名董事。在董事會中,由甲方董事出任董事長,乙方董事出任副董事長。在專案公司中,乙方推薦總經理人選,甲方推薦副總經理人選;乙方推薦財務總監人選,甲方推薦出納人選,上述人選由董事會聘任。

2、博震xx公司工程管理人員原則上從甲、乙雙方指定的人員中選派。雙方派往博震xx公司中的工作人員,必須按照公司章程進行管理。對不能勝任和違紀人員,專案公司有權辭退。

3、博震xx公司的利潤分配,按會計年度結算。博震xx公司因經營武漢博震xx集團有限公司專案收取的全部投資收益,按照甲、乙雙方註冊資本出資比例依法分配。

4、甲、乙雙方承諾,博震xx公司投資收益如用於股權分配以外的用途,需經董事會決定後,報甲、乙雙方確認後執行。

5、凡涉及博震xx公司的具體事項,均以博震xx公司章程的約定為準。

五、雙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照本協議的約定對武漢博震xx集團有限公司專案進行投資,並按股份比例取得相應的投資收益,承擔投資風險。為武漢博震xx集團有限公司專案開發提供人民幣xxxx萬元的啟動資金(含投標保證金和註冊資金);(2)與乙方共同制定公司博震xx利益分配的方案,交由董事會和股東大會通過;

(3)遵守本協議其他條款約定的甲方義務。

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本協議的約定對武漢博震xx集團有限公司專案進行投資,並按股份比例取得相應的投資收益,承擔投資風險。為武漢博震xx集團有限公司專案提供人民幣xxxx萬元的專案開發啟動資金(含註冊資金);

(2)負責武漢博震xx集團有限公司專案經營開發前期各項手續的辦理、工程施工管理、市場營銷策劃,精心組織、科學操作,爭取武漢博震xx集團有限公司專案利益的最大化;

(3)在甲方的協助下整理向金融機構申請信貸資金的申報材料,辦理向金融機構申請開發建設武漢博震xx集團有限公司專案所需的信貸資金的各項手續;

(4)與甲方共同制定博震xx公司利益分配的方案,交由董事會和股東大會通過;

(5)嚴格遵守本協議其他條款約定的乙方義務。

第六條 合作條件和前提

(1)乙方負責該專案土地招拍掛條件設定相關工作,爭取以 萬元/畝取得相應土地使用權;

(2)乙方藉助其房地產開發經驗,在合作建設期內,取得相應的稅收優惠;

(3)土地招拍掛定金和摘牌後第一筆土地款由甲方出資80%,乙方出資20%,但乙方應不遲於3個月內(代墊之日起)將由甲方墊付的土地款歸還甲方。

第七條 終止協議的約定

1、甲、乙雙方確認,本協議是以第六條約定的內容為合作前提和基礎,如果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第四條約定時,則另一方有權選擇終止本協議的履行。

2、由於一方原因造成另一方終止執行協議,違約方按本協議履行賠償責任。

3、由雙方確認的因素造成博震xx公司無法履行責任,仍可能構成終止本協議的理由。

第七條 不可抗力因素

1、“不可抗力”是指本協議各方所不能控制且不可預見,或者雖可以預見,但不可避免的妨礙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協議的一切事件。此種事件只包括地震、塌方、陷落、洪水、颱風等自然災害以及火災、爆炸、事故、戰爭、xx、起義、兵變、社會動亂或動盪、破壞活動或任何其他類似的或不同的偶發事件。

2、如發生不可抗力,導致任何一方無法履行協議時,在不可抗力持續期間應終止協議,履約期限按上述中止時間自動延長,不承擔違約責任。

3、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書面通知對方,並提供遭受不可抗力及其影響,並出具公證部門的證據。遭受此種不可抗力的一方還應採取一切必要措施終止或減輕此種不可抗力造成的影響。

4、如果不可抗力發生或影響的時間連續超過三個月以上,並且妨礙任何一方履行本協議時,任何一方有權要求終止本協議項下有關各方的義務。當本協議因此被終止時,各方應公平合理地處理相互間的債權、債務關係。

第八條 爭議解決

任何因本協議引起的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如不能協商解決,則爭議任何一方均可將爭議事項,提交xx仲裁委員會仲裁,並按xx仲裁委員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在仲裁期間,除提交仲裁事項所涉及的合同義務外,甲乙雙方繼續履行其按照本協議之約定,承擔其他的合同義務。

第九條 其他

1、沒有或延遲使本協議項下的權利,不構成對這種權利或補救措施的放棄,也不構成對任何其他權利的放棄。行使本協議項下的任何權利的任何一項或其一部分不得限制進一步行使這種權利,或行使任何其他權利或採取任何其他補救措施。2、本協議的任何修改、補充、變更,須經專案公司投資雙方協商一致後,採用書面形式確認,經雙方授權代表簽署後生效。

3、除本協議另有明確規定外,本協議規定的各種權利及補救措施與法律規定的任何其他權利或補救措施相互之間是相容的,而不是互相排斥的。

4、本協議簽署之後,根據本協議規定形成、簽署、附加的一切協議、檔案、授權、報告、清單、認可、承諾和放棄都構成對本協議的附加,並與本協議形成一個不可分割的整體。

5、本協議正本一式四份,副本一式四份,由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協議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立即生效。

甲方:天下迪(上海)投資有限公司

(蓋章)

地址:

法人代表:

(簽字)

電話:

傳真:

簽約日期:

乙方:xxxx集團公司

(蓋章)

地址:

電話:

傳真:

簽約代表:

(簽字)

簽約日期:

專案投資合同13

一、EPC總承包模式的特點

EPC總承包是工程總承包的一種方式,是指承包商受業主委託,按照合同約定對工程建設專案的設計、採購、施工實行全過程承包[1]。其顯而易見的優點是能有效克服設計、採購、施工相互制約和相互脫節的矛盾,有利於設計、採購、施工各階段工作的合理銜接;有效地實現建設專案的`進度、成本和質量控制符合建設工程承包合同約定,確保獲得較好的投資效益;建設工程質量責任主體明確,有利於追究工程質量責任和確定工程質量責任的承擔人。被越來越多的運用在專案的建設管理中。

承擔EPC專案的承包商承擔的工作範圍大了,要選用能承擔合同規定的設計、採購、施工等一系列任務的承包商,以保證建設專案的順利實施。而EPC總承包合同是確定業主和承包商權利與義務的依據,是建設專案實施過程中的指導性檔案,是專案管理的核心。EPC總承包合同約定的承包內容涵蓋設計、裝置採購、施工、物資供應、裝置安裝、保修等多個環節。採用何種方式直接影響專案的執行效率和質量。

二、合同介紹

我國《合同法》規定:“建設工程合同是承包人進行工程建設,發包人支付價款的合同。建設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設計、施工合同” [2]。 建設工程合同還包括工程監理合同、工程材料裝置採購合同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其他合同。工程合同種類很多,可以從不同的角度進行分類。 按計價方式的不同,一般工程合同可以劃分為總價合同、單價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等。

1、總價合同

建設專案的總價合同,就是按商定的總價在承包工程,其含義是承包商同意按簽訂合同時確定的總價,負責按期、保質、保量完成合同規定的全部內容承包工程建設[3]。總價合同具有價格固定、工期不變的特點,業主喜歡採用。實施管理比較簡單,工程師不必隨時量方算價,可以集中精力抓進度和質量。對於承包商也如此,可以專心抓工程建設,減少期中付款的量方算價工作,同時也減少為支付產生的許多矛盾。其缺點是風險偏於承包商,對業主有利。

總價合同又可細分為以分為固定總價合同、調價總價合同、固定工程量的總價合同等,每一種都有自己的特點和相關條件,在合同條款中有明確規定。

2、單價合同

單價合同,通常指固定單價合同,也稱工程量清單合同。單價合同是以工程量清單為基礎,清單中按分部、分項列出工程專案的各種工作的名稱、單位和工程量,工程量清單一般由設計(或諮詢)單位及業主工程管理部門編制,是標書檔案中的重要檔案。承包商在籤承包協議時,中標後的工程量清單表(簡稱 BOQ 表)是重要的合同檔案,表中的工程量是估算的僅供投標競價時共同的計算基礎,而實際結算時以實際完成的工程量計價結算。表中承包商填報的每項單價,通常情況是固定的。期中付款和最終結算時,都是以不變單價計算。看見單價的風險是由承包商負擔,而數量的風險則由業主負擔[4]。

單價合同也可細分為估計工程量單價合同、純單價合同、單價與包乾混合式合同等。當工程的內容、設計指標不十分確定,或工程量可能出入較大時,宜採用單價合同。

三、政府投資專案的EPC合同分析

1、總價合同適用分析

通常採用的總價合同是固定總價合同,即合同總價一次包死,不隨環境和工程量變化而變化。在這種合同關係中,除業主增減工程量和提出設計變更外,對合同價不再進行調整。根據我國工程造價限額體系:估算 > 概算 > 施工圖預算,E P C承包價格不能突破承包範圍相應的概算[5]。招標時,一般在批覆專案建議書匡算總投資的基礎上確定一個降價百分比,進而計算出合同固定總價。此類合同發包方管理簡單、結算方便,但承包商承擔了較多的風險。適用於工程要求明確,工期較短,施工難度較小,施工自然條件變化不大的專案,在建設過程中不易受物價波動等因素影響的專案。

2、單價合同適用分析

通常採用的單價合同是工程清單合同。在實際實施中,招標時,一般在批覆專案建議書匡算總投資的基礎上確定一個下浮率,進而計算出合同暫定總價,在合同暫定總價的框架下細化工程任務,深化設計方案,編制工程量清單,計算施工圖預算。經合同雙方認可,審計單位審定的施工圖預算是合同的檔案的組成部分,是合同執行和工程結算的依據。此類合同,業主承擔了工程量變化的風險,承包方承擔了工程價格變化的風險,風險分配較之總價合同更為均衡,但出現工程量清單與實際工作內容不一致時,業主和承包商間易產生分歧。適用於工期長、技術複雜、實施過程中可能發生較多不可預見因素的工程。

四、結語

合同和單價合同各有其優點和適用範圍,在實際工程建設中,應根據具體的工程條件、工期要求、承包方的特點進行綜合分析,選擇適當的合同方式,從而實現專案的順利實施。

專案投資合同14

當前我國政府投資領域存在部分的違規行為和經濟犯罪行為,特別是工程建設領域。這與我國沒有強化政府投資專案建設工程合同的政府監管有很大的關係。這就需要我們在今後的工作中加強對政府投資專案建設工程合同的管理.

1、我國政府投資專案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不足

在政府投資專案建設工程領域中,一些專案建設管理者合同意識淡薄,有的是工程完工後才簽訂合同,致使專案建設管理中缺乏建設管理的準則,事後合同成一紙空文,無實際執行力,承包內容失實;有的專案業主混淆政府投資與企業投資的實質性區別,規避招標,隨意肢解發包工程,以低價中標高價結算,使國家蒙受損失。考慮到專案合同不可能是完全合同,因此合同執行中的糾紛或索賠行為不可避免,尤其是雙方都嚴格履約、利益高度“對立”的時候。所以從合同執行中的糾紛或索賠情況可以粗略瞭解合同雙方嚴格履約的情況。

在我國在沒有強化政府投資專案合同的政府管理的情況下,業主與簽約者在利益上沒有真正達到“對立”的程度,缺乏利益方面相互制衡的積極性,並有可能存在雙方或多方串謀的集體x敗行為。我國政府投資專案的合同管理中存在著以下幾點不足:

(1)政府的合同意識不強。我國還未把政府投資專案看成商品,更沒有看成是“合同商品”,政府沒有專門的政府投資專案合同文字。因此當納稅人的利益受到侵害時,缺乏採取有力措施的依據。

(2) 專案管理者合同管理意識差。在專案前期的招標、合同簽訂階段,我們往往會看重招標內容、投標報價、合同履約,並將相關的要求體現在合同中,但作為整個專案的建設,往往存在多部門協調管理的現像,在專案的具體推進建設管理中,現場管理者往往缺少認識合同交底的必要性,一落實專案的施工方,便急於早開工,導致有合同不執行、有條款不落實,整份合同形同虛設,助長施工單位“有法不依”的不良風氣。

(3) 合同變更沒有受到嚴格的監控。我國政府投資專案合同(工程)的變更,主要由業主單位自行管理,因此部分業主常常採取各種手段,比如在立項審批時有意減小工程規模和降低建設標準,在專案實施中再加以提高,形成釣魚工程或三超工程;或者是業主方人員與承包商和監理單位串通,為了謀取私利而進行合同(工程)變更。

(4) 缺乏有效的爭議處理辦法,對違規責任人處罰不嚴。我國政府投資專案合

專案投資合同15

一、引言

在建設工程實施過程的合同管理中,常常伴隨工程結算價款得不到雙方認同、結算糾紛時常發生的問題,給合同雙方帶來了很大困擾。在簽訂合同時忽略了合同型別的選擇以及簽署各方對合同權利與義務的相關約定是造成工程價款結算糾紛的主要原因。因此,只有加強合同從簽訂到執行各個環節的管理力度,處理好工程建設實施中合同雙方的風險分擔,才能最大限度地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為了達到更好地控制工程成本和更有效地控制專案風險的目的,合同型別的選擇就顯得至關重要。最常見的合同型別一般有3種:總價合同、單價合同和人工時計費合同。

單價合同是承包人在投標時,按照招投標檔案就分部分項工程列出的工程量表來確定各分部分項工程費用的合同型別。傳統的單價合同中單價是固定不變的,工程量是根據施工圖紙等資料預先估算出來的,工程結算是以實際完成的工程量為依據並根據合同註明的支付比例來進行的。

我國於20xx年7月1日釋出實施的 《工程量清單計價規範》,實現了工程造價領域由“定額計價法”向“清單計價法”的重大轉變。單價合同計價方式被工程量清單模式所採用,因此在目前的工程招標中多使用單價合同。在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下,合同執行中被普遍接受並認為比較合理的風險劃分原則為物價變化風險由承包人承擔,工作內容和工程量變化的風險由發包人承擔。這類合同的最大特點是發包人按承包人實際完成的工程量來支付工程款,發包人對工程量變化負責,承包人對價格變化負責,合同雙方可以將風險控制在所能承受的範圍之內,且實行風險的有效分擔。此外,這類合同的適用範圍較寬,既能幫助發包人規避物價變化的風險,又能鼓勵承包人通過提高工作效率和減少物料損耗等手段來節約成本,達到提高利潤的目的。

二、單價合同的分類及風險分擔(一)單價合同的分類單價合同通常被分為固定單價合同和變動單價合同。

固定單價合同是經常被選用的合同形式之一,採用綜合單價的計價方式,其中包含了完成一個規定計量單位的分部分項工程專案所需要的人工費、材料費、施工機械使用費、企業管理費和其他相關各項費用,以及稅金、風險、利潤等。固定單價合同的工程量結算按照雙方確認的每月 (或每階段) 實際完成情況為依據結算工程進度款,在工程全部完成時以竣工圖確認的工程量為依據來結算工程總價款。無論任何影響價格的因素建設專案單價合同下的投資控制風險分擔研究馬霏霏55城市管理]發生,單價都是固定不變的,為了減小工程承包人的風險,該類合同一般適用於工程量變化幅度小、工期短的專案。

變動單價合同應在工程招標檔案中明確表明,合同雙方應按照合同的約定條款,先約定預估的工程量,並在合同中籤訂單價。同時,還應約定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實際的工程量發生較大變化時可以對單價進行調整的具體辦法。該類合同一般適用於工程在招標或簽約時還存在某些不確定因素的情況,雖然在合同中進行了暫時約定,但進行工程結算時還可再按照合同約定的條款進行調整,並按照雙方確定的實際單價結算。因此,承包人的風險就顯得相對較小。

(二)單價合同的風險分擔在不同合同計價方式下,發包人與承包人之間的風險分配不一。在工程合同的簽訂中,選擇何種合同方式,既由工程實際情況確定,又由合同雙方所要承擔的風險確定。對於單價合同,發包人要對所提供資料的準確性、正確性和充分性予以明確,並承擔由此產生的風險。因此,發包人應特別重視專案前期的各項準備工作,做好工程涉及領域的資料收集與整理,加強勘察設計階段的管理。一旦發生工程量變化情況,發包人可能發生的風險分為兩種:一種是若發包人提供工程量清單,結算時根據承包人實際完成工程量及合同預先約定的單價計算,這樣工程量變化的風險將由發包人承擔;另一種是由承包人根據發包人所提供的建築工程專案的施工圖紙、勘探報告和前期所收集的工程相關資料等自行計算並編制工程量清單,這樣發包人通常(除非法律政策或不可抗力條件下) 不承擔工程量變化的風險,相應風險即分攤在承包人身上,發包人僅對提供資料的準確性負責。

綜合上述情況,發包人為避免自身風險,應儘可能確保所提供資料的準確性,從而在計算過程中將工程量變化的風險轉移給承包人,或依照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由雙方共同承擔工程量變化的風險。此外,在工程投標中,投標者在同一工程量清單基礎上通常採用不平衡報價法,承包人之間的投標競爭基本是單價的競爭,因此單價的風險主要是由承包人承擔,發包人所要承擔的風險就是其所提供資料的準確性而導致的單價調整的風險。

三、單價合同在應用中出現的問題及應對措施(一)單價合同在實際應用中出現的問題1.由於固定單價合同中決定實際工程總價的因素是單位工程量的固定價格和實際完成的工程量。

很多建設單位往往誤認為其單價在整個過程中絕對不變,即便各項費用價格超出承包人所能承受的範圍也不作調整。一旦發生價格上漲過快,承包人將無力支付質量較好的材料和施工裝備,便會導致工程質量嚴重受損甚至工程無法繼續下去而拖延工期等。事實上,在單價合同中,即使沒有出現不可預見的環境和工程變更,如果發包人提交的工程圖紙與已標價的工程量清單之間存在明顯差異,這種差異也將直接導致承包方在編制清單專案時易發生數量錯誤和專案遺漏,這樣的錯誤所帶來的工程損害則應由發包方承擔,對於此類漏項和資料錯誤,承包人應在合同簽訂前予以指出並與發包方確定調整這些清單專案單價的方法和細則。

2.以往在工程實施中,建設人員由於缺乏造價兼合同管理相關知識,對合同中單價的確定問題存在著很大的隨意性。首先,很多承包人錯誤地認為在招投標中可以先低價中標,然後通過變更工程的方式來達到重新議價的目的,這樣就可以彌補低價中標所形成的單方經濟損失,因此就會出現在工程施工過程中想盡一切辦法制造或慫恿發包人對工程區域性進行變更的情況。這已成為承包人不正當牟取利益的重要手段之一,其帶來的危害不但會造成建設專案的投資失控,也對我國建築市場的發展產生不利影響。其次,合同雙方在發生真實變更需要重新議價的情況時,行業內通行的做法是參考預算單價進行協商,但預算單價和工程結算單價之間出現的差異往往被忽視。因此,採用合同和造價管理相結合的方式合理地確定新單價就未被運用到變更工程專案的實踐中。

(二)相關問題的應對措施針對前文所述的問題,國內學者提出了相應的措施,具有代表性的有:蘇田斌針對工程變更單價的調整討論了變更單價可以採用清單單價和協商單價 (即重新議價) 兩種方法,應選用哪種方法關鍵在於區分清單工程和新增工程,清單工程即便改變了某個部位的性質也要遵照報價單,對於變更工程書新增專案,承包人有一定的討價還價的餘地,故56[城市管理]採用議價方式為宜。穆雲紅提出了用“折扣預期利潤法”分析承包商預期利潤,並採用分期將利潤分攤到工程實際價款中的方法成功地處理了有關工程單價調整的問題。

四、關於單價合同的兩種新概念(一)單價合同是固定價格合同與成本補償合同的混合體馬佔勝在其研究中提出了單價合同也是固定價格合同與成本補償合同的混合體的觀點,該觀點認為單價合同與固定總價合同類似,買賣雙方可預先訂立單價費率,即在合同訂立時並不能確定實際單價,但一旦發生價格上漲或工程變更便可按照成本補償合同的方式為承包人追加補償利潤。

(二)單價合同下的“囚徒困境”李躍水認為單價合同設計下的專案組織實際上是一個競爭性的組織,不是一個為專案整體目標實現而協調工作的合作性組織。由於單價合同缺乏適當的激勵,導致承包人只會努力減少自身成本,而不會有動力去為發包人節約投資,不會提出合理化的改進建議來要求優化精簡專案的範圍和內容,甚至會滋生承包人的機會主義行為。而發包人為了防止承包商的機會主義行為,可能會過分壓低合同價格並加強過程督查,無形中提高了交易成本,從而陷入經濟學中由個體理性導致集體不理性的“囚徒困境”式的不利局面。

五、基於風險分擔的投資控制模型的構建工程專案合同中的風險分擔屬於合同雙方應對價格風險的策略之一。 《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範》 規定:“實行工程量清單計價的工程,宜採用單價合同。”在目前的工程實際中,大多數建設主體均偏向接受此項規定。然而,現階段合同的可操作性不強,出現特殊情況後,由於風險分擔問題,承包人和發包人出現了很多工程造價糾紛,因此在研究單價合同下投資控制風險分擔是很有必要的。

筆者在前文理論研究的基礎上,對基於風險分擔的建設工程單價合同的優缺點進行了對比分析,得到表1所示結果。

六、總結筆者分析了單價合同的適用範圍以及目前所產生的兩種新的概念,討論了單價合同模式在工程建設投資控制中的風險分擔機制,分析得出以下結果:1.固定單價合同可以被用於專案工程招標時間與施工工期較短,不能提供詳細的設計圖紙、不具備相關的條件,無法準確進行工程量清單編制的工程,建議在合同中對風險範圍、工程量確認和調整方法等進行相應的約定,在專案實際程序中減少結算和索賠的糾紛。

2.當擁有完善的設計圖紙並具備相關條件的政府投資專案採用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進行招標時,從發包人的角度建議選擇固定單價合同。這意味著發包方必須不斷提高工程量清單的編制水平。單價合同中價的風險由承包人承擔,量的風險則由發包人承擔,除了要遵循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外,還建議對合同中風險的範圍、違約、索賠和爭議的解對策進行必要約定,以便合同能夠順利履行。

同時,在建築工程專案的實施過程中,採用單價合同既可以實現專案管理目標,又可以維護承包人的利益。然而現階段的單價合同缺乏適當的激勵,對承包、發包雙方都會帶來不利影響,因此要求建設及造價管理人員既遵循市場規律,又要兼顧公平,不斷完善工程建設中的合同管理工作,保質、保量地完成專案建設,培育日益健全的中國建築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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