貿易合同書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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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重視,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合同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係。那麼相關的合同到底怎麼寫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貿易合同書,歡迎閱讀與收藏。

貿易合同書12篇

貿易合同書 篇1

甲方:中國_________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國_________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基礎上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補償貿易內容

1.乙方向甲方提供_________臺(套)裝置及其效能規格資料、輔助裝置和零、備、附件及試車用原材料(提供裝置另用附件詳列)。

2.甲方將用乙方提供的裝置所生產的_________產品,償付上述裝置的價款,也可用其他商品來償付。償付商品的品種、數量、價格、交貨條件等,詳見合同附件。

第二條 補償方法

1.甲方分期開出以乙方為受益人的遠期信用證,分期、分批支付全部機械裝置的價款。

2.乙方開出以甲方為受益人的即期信用證,支付補償商品的貨款。

3.當乙方支付貨款不能相抵甲方所開遠期信用證之金額時,乙方用預付貨款方式,在甲方遠期信用證到期之前匯付甲方,以便甲方能按時議付所開出的遠期信用證。

4.由於甲方所開立遠期信用證的按期付款以乙方開出即期證及預付貨款為基礎,所以乙方特此保證及時按合同規定開出即期證及預付貨款。

第三條 補償商品

1.甲方用乙方提供裝置生產的商品(詳見附件),按每公曆月_________套(件)供應乙方。

2.對其他商品,雙方同意分批簽署供貨合同。供貨條件由雙方另議。

第四條 償還方式

1.甲方自乙方提供裝置在甲方場地試車驗收後第_________個月起,每月償還全部裝置價款的_________%。

2.甲方可以提前償還,但應在_________天之前通知乙方。

3.在甲方用補償商品償還裝置價款期間,乙方按本合同有關規定,開立以甲方為受益人的足額、即期、不可撤銷、可分割可轉讓的信用證。

 第五條 償還期限:限於本合同生效後_________個公曆月內償還完畢。

第六條 補償商品作價

1.雙方商品均以_________(幣種)計價。

2.乙方提供的裝置及零、備、附件等均以_________(幣種)作價。

3.甲方提供的補償商品,按簽訂本合同時,甲方出口貨物的人民幣基價,以當時的人民幣對_________(幣種)的匯率折算成_________(幣種),或經甲方主管部門同意後,以_________(幣種)結算。

第七條 雙方的利息計算

1.雙方議定,本合同項下的_________(幣種)及_________(幣種)的年利息分別為_________%和_________%。

2.甲方所開立的遠期信用證及乙方預付貨款的利息均由甲方負擔。

第八條 技術服務

1.甲方自行將裝置在廠房就位。

2.在主要裝置安裝除錯時,乙方須自費派遣_________人到現場指導,為期_________天;如指導錯誤,乙方負責賠償損失。

3.甲方提供安裝除錯地點的住宿、交通及參加除錯、驗收的勞務、水、電、汽供應及原材料等。

4.雙方代表共同確認驗收合同標準。

第九條 附加裝置

在執行本協議過程中,如發現本合同項下的機械裝置在配套生產時,還需增添新的裝置或測試儀器,可由雙方另行協商,予以補充。補充的內容仍應列入本合同範圍之內。

第十條 保 險

裝置進口後由乙方投保。裝置所有權在付清貨款發生移轉後,如發生意外損失先由保險公司向投保人賠償,再按比例退回甲方已支付的裝置貨款。

第十一條 稅收與費用

本補償貿易專案中所涉及的一切稅收與費用的繳付,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稅收法律、法規辦理。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乙方不按合同規定購買補償商品或甲方不按合同規定提供商品時,均應按合同條款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由此所造成的經濟損失,並向對方支付該項貨款總值的_________%的罰款。

第十三條 履約保證

為保證合同條款的有效履行,雙方分別向對方提供由各自一方銀行出具的保函,予以擔保。甲方的擔保銀行為中國銀行_________行,乙方的擔保銀行為_________國_________銀行。

第十四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或遇特殊情況需要補充或變更內容,須經雙方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方可有效。

第十五條 不可抗力

由於人力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一方或雙方不能履行合同有關條款,應及時向對方通報有關情況,在取得合法機關的有效證明之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有關合同義務,並可根據情況部分或全部免於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六條 仲 裁

凡有關本協議或執行本協議而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不能解決,則應提請_________國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_________仲裁程式在_________進行仲裁。仲裁適用法律為_________國法律。該仲裁委員會作出的裁決是最終的,甲乙雙方均受其約束,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或其他機關申請變更。仲裁費用由敗訴一方負擔。

第十七條 合同文字和生效時間

本合同用中、_________兩種文字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期滿後,雙方如願繼續合作,經向我國政府有關部門申請,獲得批准後,可延期_________年或重新簽訂合同。

第十八條 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_________份,系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貿易合同書 篇2

編號:_________

本合同由下列雙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

_________(以下稱賣方)

_________(以下稱買方)

買方向賣方訂購下列商品,條件如下:

1、商品的規格:_________

2、數量:_________

3、價格:_________

4、支付條件:_________

5、包裝:_________

6、保險:_________

7、交貨:

(1)交貨時間:_________

(2)目的港:_________

8、單證:_________

9、檢驗:_________

10、技術規格說明:_________

11、本合同服從後面所附的一般條款。該條款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賣方(簽字):_________ 買方(簽字):_________

附件

一般條款

1、財產權轉移

貨物的財產權以交貨為轉移。

2、保證

(1)如果貨物發現缺陷,買方必須在到貨後三十天內以書面形式通知賣方。

(2)賣方保證貨物品質規格符合賣方的規格說明。

3、不可抗力

由於不可抗力及其他超過買賣雙方控制能力範圍的原因造成不能完成合同義務,買方和賣方均不予負責。

4、賠償

如果賣方不能履行由於向買方出售上述貨物而承擔的義務,買方因此造成的損失或損害,賣方均應向買方賠償。

5、合同的取消

如果賣方沒有或不能遵守合同,沒有或不能履行義務,買方有下列權利:

(1)有關貨物,包括已運抵買方的貨物,不論財產權是否轉移,均可退回賣方,費用由賣方負擔;或者撤銷全部或部分訂單,不論撤銷時貨物是否運出或財產權是否已轉移。在上述情況下,賣方應立即退還已付款項。買方對此概不負責。

(2)買方行使本合同第五條所賦予的權力並不損害或影響其他行動權利和獲得由此產生的應得的賠償金的權利。

6、專利權的侵犯

如果買方因使用或售出上述商品侵犯或被認為是侵犯他人專利權、註冊的設計權、商標、牌號而受到牽連,一切費用和損失,賣方應負責賠償。

7、仲裁

任何時候,雙方對本條款或由本條款組成的合同發生任何爭議,應由_________仲裁庭並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地點在_________。

8、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為證。

貿易合同書 篇3

合同號: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簡稱買方)為一方,與_________(以下簡稱賣方)為另一方,根據下列條款買方同意購買,賣方同意出售下列商品,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本合同如下:

1.商品名稱及規格:_________

2.質量和數量的保證:_________。賣方保證產品系全新的且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和質量的各項指標,質量保證有效期為商品到目的港後的12個月。

3.單位:_________數量:_________

4.生產國別和製造廠商:_________

5.包裝:_________

6.單價:_________總值:_________

7.付款條件:

(1)離岸價條款:

a.按合同規定賣方應在裝運之前30天用電報/或函件通知買方合同號碼、品名、數量、價值、箱號、毛重、尺寸及何時可在發運港口交貨,以便買方訂艙。

b.賣方對運貨船抵達後由於未能按期將商品運交裝運港口而造成的誤船或滯留裝運應承擔責任。

c.在商品裝運之前,賣方應承擔商品的全部費用與風險,而在商品裝運之後,商品的全部費用則由買方承擔。

(2)到岸價條款(不包括保險):

a.賣方在裝運時間內應將商品從裝運港運至目的港,不得轉運。合同商品不得交由懸掛買方不能接受的國旗之船舶運輸。

b.若商品系由郵寄或空運,賣方應在發運前30天,按照第8條規定,用電報/或信件通知買方大約的發貨期,合同號碼、商品名稱、價格等。賣方在發貨後應立即用函電將合同號碼、商品名稱、價格及發貨日期通知買方,以便於買方及時購買保險。

8.裝運口岸:_________。裝運通知:賣方在裝貨結束後應立即用函電將合同號碼、商品名稱、數量、發票價格、毛重、船名和船期通知買方。由於賣方未能及時通知造成買方不能及時買保險,則一切損失均由賣方負責。

9.裝運檔案:

(1)海運:全套潔淨已裝船提單,作成空白抬頭,由發貨人空白背書註明“運費到付”/“運費付訖”並通知目的港的_________公司。

空運:提供一份空運單,註明“運費到付”/“運費已付”,交付買方。

航空郵包:寄一份航空郵包收據給買方。

(2)發票五份,註明合同號碼和裝運嘜頭(若超過一個裝運嘜頭,發票應分開,細節應根據合同辦理)。

(3)由製造廠開出一式兩份的裝箱單。

(4)由製造廠開出的數量和質量證書一份。

(5)在裝運之後,立即通過電報/或信件將有關裝運之細節通知買方。此外,賣方在裝船後的10天內,要用空郵另寄兩份所有上述檔案,一份直接寄給收貨人,另一份直接寄給目的口岸_________公司。

10.目的港及收貨人:_________

11.裝運期限:收到不可撤銷信用證_________天。

12.裝運嘜頭:賣方應在每個箱上清楚地刷上箱號、毛重、淨重、體積及“防潮”“小心搬動”、“此邊朝上”及裝運嘜頭等字樣。

13.保險:

□裝運後由買方自理

□由賣方投保

14.交貨條件:_________

15.索賠:在商品到目的口岸之後的90天內,若發現產品的質量、規格或數量不符合合同之規定,則買方憑_________檢驗局頒發的檢驗證書有權提出更換質量合格的新產品或要求賠償,且所有的費用(如檢驗費、保險費、及裝卸貨費等)均由賣方負擔,但所提的索賠屬於保驗公司或承運方的責任,則賣方不負任何責任。關於質量,賣方保證貨到目的口岸之後的12個月內,在使用過程中若由於質劣而出現損壞,則買方應通過書面立即通知賣方並憑_________檢驗局所頒發之檢驗證書為依據,提出索償要求。根據買方的要求,賣方應負責立即排除缺陷,必要時,買方可自行排除缺陷,費用由賣方負責。若賣方收到上述要求之後1個月內未能答覆買方,則便視為賣方已接受要求。

16.不可抗力:本合同內所述的全部產品,在製造和裝運過程中,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拖延裝運或無法交貨,則賣方概不負責。賣方應將上述的事故立刻通知買方,且在其後的14天內賣方應用航空郵寄一份由政府頒發的事故證書給買方,說明出事地點,作為證據。然而,賣方仍應負責採取必要的措施加速交貨。若事故持續超過10個星期,則買主有權取消合同。

17.延遲交貨和罰款:本合同內所述的全部或部分產品,若賣方不能按時交貨或延遲交貨,且賣方同意罰款,則買方應同意其延遲交貨,但本合同第16條規定的由於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而造成延遲交貨則不罰款。所罰的款項經協商可由付款銀行從付款中扣除。然而,罰款不應超過延遲交貨的商品總值之5%。罰款率每7天為0.5%,不足7天的天數應按7天算。若賣方在本合同規定的裝運時間內遲10個星期仍然不能交貨,則買方有權取消本合同,儘管合同已取消,賣方仍然應毫不延遲地支付上述罰款給買方。

18.仲裁:凡因執行本協議或有關本協議所發生的一切爭執,雙方應以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獲得解決,應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程式暫行規定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本合同由雙方簽署,中英文正本兩份,每方各持一份為據,兩份具有同等的效力。

19.備註:_________

買方(蓋章):_________賣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貿易合同書 篇4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地址:

性質: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湖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印製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型別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為 天。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乙方實行工時制。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應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七條 甲方要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八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九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法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違法經營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勞動報酬

第十條 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元/月。(試用期間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同崗位職工工資的80%)。

第十一條 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種工資形式:

(一)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以下幾部分組成: 、 、 、 ;其標準分別為 元/月、 元/月、 元/月、 元/月。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二)提成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工作量標準,提成工資單價為 。

(三)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可在本合同第 條中明確。

第十二條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日,不得剋扣或無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十三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日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15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20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第十四條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歇業,未超過一個月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按不低於當地失業保險標準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費。

第十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22時到次日6時工作的,每個工作日夜班補貼為元。

第十六條 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喪假等假期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的標準,或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七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相關手續。

第十八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乙方工傷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法規執行。

第二十條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 2、 3、

七、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第二十二條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三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二十四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行政處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二十五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六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七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錄用條件為:

① ② ③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第二十八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五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九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經營發生嚴重困難(地方政府規定的困難企業標準),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達到國家規定不得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等級的;

2、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復員退伍義務兵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5、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6、擔任集體協商代表在履行代表職責的;

7、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其他情況的。

第三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支付乙方相應的勞動報酬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三十二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到期,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期滿後,雙方仍存在勞動關係的,甲方應與乙方及時補籤或續訂勞動合同,雙方就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補籤或續訂的合同期限應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於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三十五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出現法定終止條件或甲乙雙方約定的下列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九、保守商業祕密和競業限制

第三十六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應遵守甲方的保密規定,嚴格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影響甲方的經營和形象,或與甲方競爭市場,損害甲方的利益。

第三十七條 乙方的工作崗位涉及甲方商業祕密或對甲方的生產經營有重大影響的,甲方可以在解除或終止合同前6個月內,調整乙方工作崗位,變更勞動合同中相關內容。

第三十八條 乙方掌握甲方商業祕密的,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後年(月)內,不得到經營同類業務且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任職,也不得自己經營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同類業務,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競業限制經濟補償費元。

十、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三十九條 甲方違反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四十條 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除本合同第二十七條規定的情形外,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的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四十一條 甲方解除本合同後,未按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四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除按第三十八條執行外,還應發給乙方不低於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月工資標準按甲方正常生產情況下乙方解除合同前十二個月月平均工資計算,若乙方月平均工資低於企業月平均工資的,則按企業月平均工資標準執行)。患重病和絕症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百。

第四十三條 甲方發生故意拖延不與乙方續訂勞動合同、與乙方訂立無效勞動合同、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約定侵害乙方合法權益以及解除勞動合同等情形之一的,給乙方造成損害,甲方應按下列規定賠償乙方損失:

1、造成乙方工資收入損失的,按乙方應得工資收入支付給乙方,並加付應得工資收入25%的賠償費用;

2、造成乙方勞動保護待遇損失的,應按國家規定補足乙方的勞動保護津貼和用品。

3、造成乙方工傷、醫療待遇損失的,除按國家規定為乙方提供工傷、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乙方相當於醫療費用25%的賠償費用;

4、乙方為女職工或未成年工,造成其身體健康損害,除按國家規定提供治療期間的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相當於其醫療費用25%的賠償費用;

第四十四條 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2、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3、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十一、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四十五條 當事人一方違反本合同時,應承擔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元。

第四十六條 其他違約責任

十二、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四十七條

十三、勞動爭議處理

第四十八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願或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四、其 他

第四十九條 以下專項協議和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 (二) (三)

第五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五十二條 乙方確定下列地址為勞動關係管理相關檔案、文書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特別提示:以上條款內容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均應事先仔細閱讀,並詳細瞭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內容,雙方簽字後即行生效。)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鑑證機關:(蓋章) 鑑證人:(簽章)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續訂書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續訂 年 月 日簽訂的勞動合同,續訂型別為 期限合同,期限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蓋 章) 乙方 (簽名)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變更書

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同意,對 年 月 日簽訂的勞動合同書作如下變更:

甲方 (蓋 章) 乙方 (簽名)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貿易合同書 篇5

甲方:__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買方)為一方,與________(以下簡稱賣方),根據下列條款買方同意購買,賣方同意出售下列貨物,於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本合同如下:

第一條貨物名稱及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質量和數量的保證賣方保證商品系全新的且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和質量的各項指標,質量保證有效期為貨物到目的港後的_____個月。

第三條單位及數量單位:________數量:_________

第四條生產國別和製造廠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包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單價及總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付款條件

1.離岸價條款a.按合同規定賣方應在裝運之前30天用電報(或函件)通知買方合同號碼、品名、數量、價值、箱號、毛重、尺寸及何時可在發運港口交貨,以便買方訂艙。b.若貨物系由郵寄(或空運),賣方應在發運前30天,按照第8條規定,用電報(或信件)通知買方大約的發貨期、合同號碼、貨物名稱、價格等。賣方在發貨後應立即用函電將合同號碼、貨物名稱、價格及發貨日期通知買方,以便於買方及時購買保險。

第八條裝運口岸裝運通知:賣方在裝貨結束後應立即用函電將合同號碼、貨物名稱、數量、發票價格、毛重、船名和船期通知買方。由於賣方未能及時通知造成買方不能及時買保險,則一切損失均由賣方負責。

第九條裝運條件

1.海運:全套潔淨已裝船提單,作成空白抬頭,由發貨人空白背書註明“運費到付”/“運費付訖”並通知目的'港的________公司。

2.航空郵包:____________提供一份空運單,註明“運費到付”/“運費已付”,交付買方。寄一份航空郵包收據給買方。

3.發票5份,註明合同號碼和裝運嘜頭(若超過一個裝運嘜頭,發票應分開,細節應根據合同辦理)。

4.由製造廠開出一式兩份的裝箱單。

第十條目的港及收貨人

第十一條裝運期限收到不可撤銷信用證____天。

第十二條裝運嘜頭賣方應在每個箱上清楚地刷上箱號、毛重、淨重、體積及“防潮”、“小心搬動”、“此邊朝上”及裝運嘜頭等字樣。

第十三條保險□裝運後由買方自理。□由賣方投保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交貨條件

第十五條仲裁凡因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一切爭執,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獲得解決,則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程式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本合同由雙方簽署後生效,中英文正本各兩份,雙方各持一份為據,兩份具有同等的效力。

買方:________________賣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__

_____年__月__日____年__月__日

貿易合同書 篇6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合作共贏,共求發展的原則,經充分協商,雙方就傳統貿易,服務貿易(以下簡稱產品)代理問題達成一致,進一步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合作期限等具體事項,特依法簽訂本代理合同。

1.甲乙雙方共同認定確定的代理期,自___年___月到___年___月止,代理區域在___省___市所屬區域內。

2.甲方認定乙方為___代理人,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即將代理權金金額___萬元付給甲方。

3.甲方不得在乙方所屬區域內發展第二家代理人,乙方如發現甲方在乙方所屬區域內發展第二家代理人,甲方將以___倍的代理權金賠償乙方。乙方如跨範圍進入其他代理人區域從事該業務,甲方將取消乙方的代理權,並向乙方提出___倍代理權金的賠償。

4.傳統貿易國際代理,按國家現行法規辦理,乙方向甲方提出報告,甲方認可並實施貿易成功,甲方向乙方支付該單證金額的___%代理費,乙方納稅,甲方代扣代繳,服務貿易收入,乙方納稅,甲方代扣代繳,乙方所獲收入涉及個人收入調節稅部分,乙方自動向當地稅務機關申報,繳納稅款。

5.乙方負責辦理所屬區域內的一切合法手續,並依法獨立自主代理好濤嵐國際的業務,因乙方違反法規引起的任何刑事或民事糾紛,均由乙方自己承擔。

6.甲乙雙方在宣傳,推廣,應保持一致。在前期的推廣中,甲方給予乙方全面的技術指導和支援,協助乙方作好前期推廣活動和完善代理服務的善後服務。

7.獎勵:乙方a全年獲稅後淨利___萬rmb,甲方獎勵___%。b全年獲稅後淨利___萬rmb,甲方獎勵___%。c全年獲稅後淨利___萬rmb,甲方獎勵___%。d全年獲稅後淨利___萬rmb,甲方獎勵___%。

8.本代理合同一式___份,雙方各執___份,以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蓋公章,並於乙方首次支付的代理權金款項到達甲方賬戶立即生效。甲乙雙方互相提供以下證件影印件並加蓋公章備存: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國稅+地稅),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程式碼證,開戶許可證和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身份證,如自然人代理憑身份證。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地址: 地址

賬號: 賬號:

開戶行: 開戶行:

電話/傳真: 電話/傳真:

郵編: 郵編:

email: email:

網址: 網址:

日期: 日期:

手機: 手機:

貿易合同書 篇7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在平等互利基礎上,達成如下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條 產品名稱、規格、數量、價格

甲方同意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份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底止,分期分批向乙方提供產品_________套(件),計總值_________元。

1.品名:_________;

2.規格:_________;

3.數量:_________;

4.單價:_________;

5.交貨日期:_________。

第二條 目的口岸

_________。

第三條 支付辦法

_________。

第四條 包裝

_________。

第五條 單據

1.甲方每次交貨時,將出運的品名、規格、數量、金額、船名等在_________小時前電告乙方。出運後,將全套正本貨運單據:全套潔淨裝船提單(正本_________份,副本_________份);發票(正本_________份,副本_________份);包裝單;產地證明書;質量檢驗證書,由甲方直接寄給乙方的議付銀行。同時,由甲方將上述單據的副本_________份,分別寄給乙方和乙方的代理人。

2.乙方同意在_________產品中,接受甲方次品不超過_________%次品價格,雙方根據質量情況,另行協商確定。

3.其他條款根據中國_________對_________國出口商品合同規定。

第六條 乙方同意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底止,提供_________機器_________臺,準備裝置_________臺,以及測試機器_________臺,附配件_________套等,計總值_________元。(各種裝置的名稱、型號、臺數、價值齊全)。

交貨期:

1._________機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交貨。

2._________機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交貨。

3.其他裝置,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交貨。

目的口岸:_________

包裝:_________

其他:乙方在發運裝置時,應先將發運的裝置型號、名稱、件數、金額、重量、體積等電告甲方。發運後,應將全套潔淨的裝船正本提單、發票、包裝單、產地證明書、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書,有關裝置詳細的技術圖紙和安裝、使用、操作等說明書寄送甲方。為便於甲方做好準備工作,乙方同意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底前,先將各機全套圖紙(包括基礎圖)寄交甲方。

第七條 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提交_________國_________仲裁機構仲裁,仲裁裁決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第八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同意後補充修改。

第九條 在本合同執行期間,如發生人力不可抗拒的事件,甲乙雙方均不承擔賠償責任。但各方應立即把上述情況通知對方,說明情勢並預計持續時間的長短,以便對方採取相應措施。

第十條 本合同以中、_________文簽署,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自合同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見證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貿易合同書 篇8

甲 方:中國XX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在平等互利基礎上,達成如下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條 產品名稱、規格、數量、價格 甲方同意從________年____月份起至________年____月底止,分期分批向乙方提供產品____套(件),計總值____ 萬美元。 品名:________________ 規格:______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______ 單價:________________ 交貨日期: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目的口岸: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支付辦法: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包裝: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單據:________________

1.甲方每次交貨時,將出運的品名、規格、數量、金額、船名等在____小時前電告乙方。出運後,將全套正本貨運單據: 全套潔淨裝船提單(正本____份,副本____份);發票(正本____份,副本____份);包裝單;產地證明書;質量檢驗證書, 由甲方直接寄給乙方的議付銀行。同時,由甲方將上述單據的副本____份,分別寄給乙方和乙方的代理人。

2.乙方同意在____ 產品中,接受甲方次品不超過____%次品價格,雙方根據質量情況,另行協商確定。

3.其他條款根據中國XX_進出口總公司對________國出口商品合同規定。

第六條 乙方同意自________年____月起至________年____月底止,提供________機器____臺,準備裝置____臺,以及測試機器____ 臺,附配件____套等,計總值________萬美元。(各種裝置的名稱、型號、臺數、價值齊全)。 交貨期: XXX機器,________年____月交貨。 XXX機器,________年____月交貨。

3.其他裝置,________年____月交貨。 目的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 包 裝: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乙方在發運裝置時,應先將發運的裝置型號、名稱、件數、金額、重量、體積等電告甲方。發運後,應將全套潔淨 的裝船正本提單、發票、包裝單、產地證明書、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書,有關裝置詳細的技術圖紙和安裝、使用、操作等 說明書寄送甲方。為便於甲方做好準備工作,乙方同意在________年____月底前,先將各機全套圖紙(包括基礎圖)寄交甲方。

第七條 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提交____國________仲裁機構仲裁,仲 裁裁決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第八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同意後補充修改。

第九條 在本合同執行期間,如發生人力不可抗拒的事件,甲乙雙方均不承擔賠償責任。但各方應立即把上述情況通知對 方,說明情勢並預計持續時間的長短,以便對方採取相應措施。

第十條 本合同以中、____ 文簽署,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自合同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貿易合同書 篇9

買方:________電傳:________

賣方:________電傳:________

按本合同條款,買方同意購入,賣方同意出售下述產品,謹此簽約。

1、品名、規格:________

單位:________

單價:________

總價:________

總金額:________

2、原產國別和生產廠:________

3、包裝:須用堅固的木筱或紙箱包裝。以宜於長途海運/郵寄/空運及適應氣候的變化。並具備良好的防潮抗震能力。由於包裝不良而引起的貨物損傷或由於防護措施不善而引起貨物鏽蝕,賣方應賠償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費用。包裝箱內應附有完整的維修保養、操作使用說明書。

4、裝運標記:賣方應在每個貨箱上用不褪色油漆標明箱號、毛重、淨重、長、寬、高並書以"防潮"、"小心輕放"、"此面向上"等字樣和裝運:

5、裝運日期:________

6、裝運港口:________

7、卸貨港口:________

8、保險:________裝運後由買方投保。

9、支付條件:

分下述三種情況:

(1)採用信用證:買方收到賣方交貨通知〔詳見本合同條款11(1)a〕,應在交貨日前15~20天,由____________銀行開出以賣方為受益人的與裝運全金額相同的不可撤銷信用證。賣方須向開證行出具100%發票金額即期匯票並附裝運單據(見本合同第10款)。開證行收到上述匯票和裝運單據即付以支付(電匯或航郵付匯)。信用證於裝運日期後15天內有效。

(2)託收:貨物裝運後,賣方出具即期匯票,連同裝運單據(見本合同第10款),通過賣方所在地銀行和買方________________銀行提交給買方進行託收。

(3)直接付款:買方收到賣方裝運單據(見本合同第10款)後7天內,以電匯或航郵向賣方支付貨款。

10、單據:

小海運:全套潔淨海運提單,標明"運費付訖"/"運費預付",作成空白背書並加註目的港________公司。

(2)空運:空運提單副本一份,標明"運費付訖"/"運費預付",寄交買方。

(3)航郵:航郵收據副本一份,寄交買方。

(4)發票一式五份,標明合同號和貨運嘜頭(若貨運嘜頭多於一個,發票需單獨開列),發票根據有關合同詳細填寫。

(5)由廠商出具的裝箱清單一式兩份。

(6)由廠商出具的質量和數量保證書。

(7)貨物裝運後立即用電報/信件通知買方。

此外,貨發10天內,賣方將上述單據(第5條除外)航郵寄兩份,一份直接寄買方,另一份直接寄目的港________公司。

11、裝運:

(1)F、O、B、條款:

a、賣方於合同規定的裝運日期前30天,用電報/信件將合同號、品名、數量、價值、箱號、毛重、裝箱尺碼和貨抵裝運港日期通知買方,以便買方租船訂艙。

b、賣方船運代理________公司________;(電報:________),負責辦理租船訂艙事宜。

c、________租船公司或其港口代理(或班輪代理),預計船達裝運港10天之前,即將船名、預計裝貨日期、合同號等通知賣方以便賣方安排裝運。要求賣方與船方代理保持密切聯絡。當需要更換運載船舶及船舶提前、推遲抵達時,買方或其船方代理應及時通知賣方。若船在買方通知日後30天內尚未抵達,則第30天后倉儲費和保險費用由買方承擔。

d、若載運船舶如期抵達裝運港,賣方因備貨未妥而影響裝船,則空艙費和滯期費均由賣方承擔。

e、貨物越過船舷並從吊鉤卸下前,一切費用和風險由賣方承擔;貨物越過船舷並從吊鉤卸下,一切費用和風險屬買方。

(2)C&F條款下:

a、在裝運期內,賣方負責將貨物從裝運港運至目的港。不允許轉船。

b、貨物經航郵/空運時,賣方於本合同第5條規定的交貨日前30天,以電報/信件把交貨預定期、合同號、品名、發票金額等通知買方。貨物交辦發運,賣方即刻以電報/信件將合同號、品名、發票金額、交辦日期通知買方,以便買方及時投保。

12、裝運通知。貨物業經全部裝船,賣方應將合同號、品名、數量、發票金額、毛重、船名和啟船日期等立即以電報/信件通知買方。若因賣方通知不及時致使買方不能及時投保,賣方則承擔全部損失。

13、質量保證:賣方保證:所供貨物,系由最好的材料兼以高超工藝製成,商標為新的和未經使用的,其質量和規格符合本合同所作的說明。自貨到目的港起12個月為質量保證期。

14、索賠:自貨到目的港起90天內,經發現貨物質量、規格、數量與合同規定不符者,除那些應由保險公司或船方承擔的部分外,買方可憑________出具的商檢證書,有權要求更換或索賠。賣方擔保貨到目的港起12個月內,使用過程中由於材料質量低劣和工藝不佳而出現的損傷,買方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賣方並出具________商檢局開列的檢驗證書,提出索賠。商檢驗書乃索賠之依據。按買方索賠要求,賣方有責任立即排除貨物之缺陷、全部或部分更換貨物或根據缺陷情況將貨物作降價處理。

15、不可抗力:在貨物製造和裝運過程中,由於發生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延期交貨或不能交貨,賣方概不負責。賣方於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即刻通知買方並在事發14天內,以航空郵件將事故發生所在地當局簽發的證書寄交買方以作證據。即使在此情況下,賣方仍有責任採取必要措施促使盡快交貨。不可抗力事故發生後超過10個星期而合同尚未履行完畢,買方有權撤銷合同。

16、合同延期和罰款:除本合同15條所述不可抗力原因,賣方若不能按合同規定如期交貨,按照賣方確認的罰金支付,買方可同意延期交貨,付款銀行相應減少議定的支付金額,但罰款不得超過遲交貨物總額的5%。賣方若逾期10個星期仍不能交貨,買方有權撤銷合同。儘管合同已撤銷,但賣方仍應如期支付上述罰金。

17、仲裁:凡涉及本合同或因執行本合同而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則可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暫定的仲裁法則和程式進行仲裁。仲裁將在________進行,仲裁裁決是終局,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仲裁也可在雙方均能接受的第三國進行。

18、附加條款:本合同原本兩份。經雙方簽字,各執一份,僅此宣告。

賣方:________

買方:________

貿易合同書 篇10

合同號碼:

本合同於一九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中國______市簽訂。

甲方為:中國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地址:

電話:

電傳:

乙方為:__________國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地址:

電話:

電傳:

雙方在平等互利基礎上,通過友好洽商,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貿易內容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用於生產×××型機械××臺,以及各種其他輔助機械裝置,並同時提供各類機械裝置所必需的附配件及備用件,以及在生產過程中各種必需的測試儀器。具體的各類機械裝置,測試儀器,附配件,備用件之型號,名稱,規格,數量,價格,包裝情況,交貨期限等,由雙方另行簽訂裝置進口合同,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二)甲方用乙方提供的機械裝置所生產的部分產品以及其他商品,經雙方協商後,也可用××工廠生產的××商品來償付全部機械裝置的價款。具體的償付商品之品種,數量價格,交貨期限等,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償商品供貨合同,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裝置進口合同與補償商品供貨合同可合併為補償貿易購銷合同,見附件。

第二條支付條件與方式

由甲乙雙方對開信用證。即由甲方分期開出以乙方為受益人的遠期信用證,分期,分批支付全部機械裝置的價款;乙方開出以甲方為受益人的即期信用證,支付補償商品的貨款。甲方用乙方支付補償商品的貨款,來支付全部機械裝置的價款。當乙方支付的貨款不能相抵甲方所開的遠期信用證之金額時,其差額部分由乙方用預付貨款方式,在甲方所開的遠期信用證到期前匯付甲方,以便甲方能按時議付所開的遠期信用證。甲方所開的遠期信用證的按期付款,是寄託在乙方按規定開出即期信用證及按規定預付貨款的基礎上。乙方保證按規定開出信用證及預付貨款。

第三條交貨期限

甲方用×年另×個月,分月用商品償付全部機械裝置的價款。償還日期自乙方第一批機械裝置到貨後約×個月後開始,原則上每月償還的金額是全部機械裝置價款的××分之×。甲方可以提前償還,但需在×個月前通知乙方。

在甲方用補償商品償還機械裝置價款的期間,乙方應按本協議項下的有關補償商品合同的規定,開出以甲方為受益人的足額,即期,不可撤銷,可分割可轉讓的信用證。

第四條計價貨幣和作價標準

雙方商品均以×幣計價。乙方提供的全部機械裝置及所有儀器,附配件用×幣作價,甲方提供的補償商品則按簽訂合同時甲方出口貨物的人民幣計價,以當時的人民幣對×幣的匯率折算為×幣。

第五條利息計算

甲方所開的遠期信用證及乙方所預付貨款的利息應由甲方負擔。雙方議定年利息率為為百分之×。

第六條技術服務

貨物到達甲方口岸後,由甲方自行安裝。但在主要裝置安裝過程中,甲方認為需要時,乙方必須派出技術人員進行現場指導,提供必要的技術服務,在此過程中由於技術上的問題,所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負責。

經雙方協商,為完成此項工作,由乙方派出××數量的技術人員。在中國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負擔。

第七條附加裝置

在執行本協議過程中,如發現本合同項下的機械裝置在配套生產時,繼續需要增添新的機械裝置或測試儀器時,可由雙方另行協商,予以增訂。增訂的專案仍應列入本合同範圍之內。

第八條保險

裝置進口後由乙方投保。裝置所有權在付清貨款發生移轉後,如發生意外損失先由保險公司向投保人賠付,再按比例退回甲方已支付的裝置貨款。

第九條違約責任

乙方不按合同規定購買補償商品或甲方不按合同規定提供商品時,均應按合同條款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由此所造成的經濟損失,並向對方支付該項貨款總值的__%的罰款。

第十條履約保證

為保證合同條款的有效履行,雙方分別向對方提供由各自一方銀行出具的保函,予以擔保。甲方的擔保銀行為中國銀行××行,乙方的擔保銀行為×國×××銀行。

第十一條合同條款的變更

本合同內容如遇特殊情況需要變更,須經雙方協商一致。

第十二條不可抗力

由於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一方或雙方不能履行合同有關條款,應及時向對方通報有關情況,在取得合法機關的有效證明之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有關合同義務,並可根據情況部分或全部免於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仲裁

凡有關本協議或執行本協議而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不能解決,則應提請×國×××仲裁委員會按×××仲裁程式在×××進行仲裁。仲裁適用法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該仲裁委員會作出的裁決是最終的,甲乙雙方均受其約束,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或其它機關申請變更。仲裁費用由敗訴一方負擔。

第十四條文字,生效

本合同用中,×兩種文字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年。期滿後,雙方如願繼續合作,經向政府有關部門申請,獲得批准後,可延期×年或重新簽訂合同。

甲方:

中國×××公司代表

(簽字)

乙方:

×國×××公司代表

(簽字)

見證人:

中國×××律師事務所律師

(簽字)

貿易合同書 篇11

合同號--

本合同在××協議基礎上籤訂,中國××公司(以下簡稱買方)向×國××公司(以下簡稱賣方)購進××裝置,其交易條件 如下:

一、商品名稱:××××。

二、數量:賣方供貨的具體內容,詳見合同附件一。

三、規格:賣方提供裝置質 量、規格,有關技術資料,技術保證,圖紙,詳見 合同附件二。

四、交貨後服務:賣方派遺有經驗的稱職的技術人員到買方裝置安裝、試 車,進行指導。具體人數,技術服務範圍和待遇,詳見合同附件三。

五、賣方對買方派遺來的技術人員進行培訓,其培訓人數,培訓地 點,培訓內容,詳見合同附件四。

六、價格:FOB××(港口)×××元。裝置總件和單證價格,詳見合同附件五。

七、包裝:根據商品的特點及運輸方式由賣方確定適當的包裝,嘜頭也由賣方自行設計。發貨後另行以函電通知買方。凡由於賣方對貨物包裝不善,貨 物在裝船前保管不良,致使貨物遭到損壞時,賣方均應更換或賠償。

八、保險:由買方負責投保。

九、裝運日期:一九 ××年×月至一九××年×月。

十、裝運港:××。

十一、目的港:××。

十二、支付條件:本合同項下的支付,買 方通過中國銀行××分行在裝置裝運15天前,開立以×國××公司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元即期信用證。

十三、單據:貨物裝船離港 後賣方應向議付銀行提供下列單據議付貨款。

(1)發貨票五份。

(2)清潔已裝船提單,空白背書,一式三份。

(3)品質、產地證明書兩份。裝運裝置船隻離港後五天內,賣方應航寄買方及卸貨港、中國對外貿易公司以上各項單據副本各一份。賣方還應隨船交付 買方在目的地的指定收貨人以上各項單據副本兩份。

十四、裝運:

(1)在開始裝運月份前20天,買方應以電報通知賣 方當月裝運數量和裝貨船名。賣方應在接到買方上項電報通知五天內覆電買方。

(2)裝貨船到達裝運港五天前,買方應將裝貨船船名與 國籍,預計到達裝港日期,裝運數量預先以電報通知賣方。裝貨船到達裝貨港18個小時前,買方應對上述內容發出正式通知。

(3)裝船結束後24小時內,賣方應以電報將合同號、商品名稱、裝貨船船名、收貨人、裝貨數量、目的港、 發票金額、裝貨船離港日期通知買方。

十五、檢驗:

(1)賣方供應買方的“裝置”的製造,檢驗和試驗應按賣方國家現行標準規範進行。本合同生效一個月內,賣方應將本合同“裝置”的標準和規範一式六份和國家標準一式二份航寄買方,作為檢驗依據。

(2)賣方 對其供應的全部“裝置”應進行檢驗和試驗,並向買方提交由製造廠或賣方出具的質量合格證和檢驗記錄,以此作為本合同規定的質量保證的證明書,裝置檢驗和試驗的費用均由賣方承擔。

(3)買方在裝貨船到達目的港後有權對貨物的數量和品質進行復檢,複檢費由買方負擔。如發現質 量規格,數量與合同不符,買方有權向賣方索賠。

(4)賣方供應的全部“裝置”的開箱檢驗應在工作現場進行,賣方有權自費派遣他們 的檢驗人員到現場參加此項檢驗,買方應在檢驗前一個月將開箱檢驗日期通知賣方,併為賣方檢驗人員提供工作方便。在雙方合同開箱檢驗中如發現“裝置”有缺少、缺陷、損壞或包裝、質量標準與本合同不符時,應作詳細記錄,並由雙方代表簽字。如屬買方責任,此記錄即為買方向賣方要求 換貨,修理或補齊的有效證明,如不屬買方原因,賣方檢驗人員不能參加開箱檢驗時,買方有權自行開箱檢驗。如發現裝置有上述問題並屬賣 方責任時,應委託中國商品檢驗局出具證明,以此作為買方向賣方要求換貨、修理或補齊的有效證明。賣方接到買方索賠證書後,應立即 無償換貨,補發短缺部分或降低貨價,並負擔由此產生的到安裝現場的換貨費用風險以及買方的檢驗費用。如賣方對索賠有異議時,應在接到 買方索賠證書後兩個星期內提出異議,雙方另行協商,如逾期,索賠立即成立。賣方接貨和/或補交貨物的時間,不遲於賣方收到買方索 賠證書後一個半月。如需重新制造的裝置或部件,其補交貨時間,屆時由雙方另議。

(5)在開箱檢驗中,由於買方的原因,發現裝置有 損壞,通知賣方後,賣方應儘快補發,其費用由買方負擔。在檢驗中,如發現賣方提供的檢驗所需的標準仍不完整或提供的不及時,經與賣方 協商,買方有權按照買方國家現行標準進行檢驗。

十六、保證,賠償與處罰:

(1)如果裝置發現缺陷,買方必須在到貨後一年內以書面形式通知賣方。

(2)賣方保證裝置質量、規 格、技術資料、圖紙符合買方的說明。如買方未能按合同規定開立信用證,致使本合同部分或整批不能按時執行,對賣方造成了損失,買方應 按本合同總值的1%向賣方交付罰金。如賣方不能按本合同規定部分或整批交貨,對買方造成了損失,則賣方應按本合同總值的1%向買方交付罰金。××號協議中的賠償與處罰規定也適用於本合同。

十七、不可抗力: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而造成不能完成合同義務,買賣雙方按×× 協議規定辦理。

十八、解除合同:如果賣方遲交裝置超過6個月時,買方有權終止合同。撤銷全部定單,不論撤銷時貨物是否運用或財產 權是否已轉移,在上述情況下,賣方應立即退還已付款項,買方對此概不負責。

十九、仲裁:有關本合同和本合同執行中所發生的爭議應 通過簽約雙方友好協商加以解決。協商不能解決,應將爭議提交仲裁解決,仲裁應在被告方所在國進行,仲裁裁決是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 束力,仲裁費由敗訴一方負責。仲裁期間,除了在仲裁程序中進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應繼續執行。

二十、效力條款:本合同由雙方代表 在××簽字,有關合同生效,終止及其它規定與××號“協議”規定相同。

買 方

賣 方

中國××公司

××××公司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電掛:××××

電掛:××××

貿易合同書 篇12

於20xx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先生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售方),_________先生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購方),鑑於售方同意出售,購方同意購買_________(以下簡稱合同貨物),其合同貨物的質量、效能、數量經雙方確認,並簽署本合同,其條款如下:

1.合同貨物:_________

2.數量:_________

3.原產地:_________

4.價格:_________f.o.b_________

5.裝船:第一次裝船應於接到信用證後30天至45天內予以辦理。從第一次裝船,遞增至終了,應在12個月內完成。

6.優惠期限:為了履行合同,若最後一次裝船時發生延遲,售方提出憑證,購方可向售方提供30天的優惠期限。

7.保險:由購方辦理。

8.包裝:用新牛皮紙袋裝,每袋為_________公斤;或用木箱裝,每箱為_________公斤。予以免費包裝。

9. 付款條件:簽訂合同後5天(公曆日)內購方通過開證行開出以售方為受益人,經確認的,全金額100%的,不可撤銷的,可分割的,可轉讓的,允許分期裝船的信用證,見票即付並出示下列證件:

(1)全套售方商業發票;

(2)全套清潔、不記名、背書提單;

(3)質量、重量檢驗證明。

10.裝船通知:購方至少在裝貨船到達裝貨港的7天前,將裝貨船到達的時間用電傳通知售方。

11.保證金

(1)通知銀行收到購方開具的不可撤銷信用證時,售方必須開具信用證_________%金額的保證金。

(2)合同貨物裝船和交貨後,保證金將原數退回給售方。若出於任何原因,本合同規定的第12條除外,發生無法交貨(全部或部分)按數量比例將保證金作為違約予以沒收支付給購方。

(3)若由於購方違約或購方不按照本合同第9條規定的時間內,(第12條規定除外)開具以售方為受益人的信用證,必須按保證金相同的金額付給售方。

(4)開具的信用證必須滿足合同所規定的條款內容。信用證所列條件應準確、公道,售方並能予以承兌。通知銀行收到信用證後,通知銀行應給開證銀行提供保證金。

12.不可抗力:售方或購方均不承擔由於不可抗力的任何原因所造成的無法交貨或違約,不可抗力的任何原因包括戰爭、封鎖、衝突、叛亂、罷工、僱主停工、內亂、騷動、政府對進出口的限制、嚴重火災或水災或被人們所不能控制的自然因素。

交貨或裝船時間可能出現延遲,購方或售方應提出證明予以說明實情。

13.仲裁: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一切爭執和分歧,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若經協商不能達成協議時,則提交仲裁解決。仲裁地點在_________由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按其法規裁決。仲裁委員會的裁決是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費用應由敗訴方承擔。除進行仲裁的那部分外,在仲裁進行的同時,雙方將繼續執行合同的其餘部分。

14.貨幣貶值:若美元貨幣發生法定貶值,售方保留按貶值比率對合同價格予以調整的核定權力。

15.有效期限:本合同簽字後,在7天內購方不能開出以售方為受益人的信用證,本合同將自動失效。但購方仍然對第11條中第(2)、(3)項規定的內容負責,支付予以補償。

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認真審閱並遵守其規定的全部條款,在見證人出席下經雙方簽字。

售方(蓋章):_________ 購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20xx年____月____日 20xx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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