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貿易合同模板合集9篇
隨著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係。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貿易合同9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貿易合同 篇1甲方:XX 服飾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XX(以下簡稱乙方)
本著友好合作、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共創品牌的原則,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特簽訂本合同。
一、銷售區域及時間
甲方同意將“XX”品牌服裝系列產品在(區域或者具體終端名)的銷售權授予給乙方,銷售期限為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
二、銷售方式
乙方對甲方產品採取如下銷售方式:
1、經銷:即現款現貨
2、代銷:即先銷售再結款
三、供貨價格
1、甲方提供的貨品價格為不含稅價(如需要開稅票,由乙方承擔開票金額的%的稅率)
2、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調整合同約定的供貨價。
3、甲方按照統一核定價格進行供貨。
四、合同生效
1、本合同在乙方交付品牌保證金之後生效。
2、乙方在合同簽定一週內交付給甲方品牌保證金XX萬元人民幣。該保證金在甲乙雙方合同終止後,且乙方無違反本合同條款下,甲方應無息退回給乙方。
五、補貨、結算及運輸方式
1、乙方根據銷售情況,在每次補貨前應將所需貨品種類及型號、顏色、數量等到資訊提前十天傳真至甲方,以便甲方及時進行貨物準備。
2、甲乙雙方採取經銷方式進行銷售的,具體方式是:甲方收到乙方貨款後,按乙方的要求將產品交付給乙方,或乙方以預付款的方式由甲方在每次發貨前按貨值進行抵扣。採取代銷方式進行銷售的,每月日結算上月銷售款,乙方按照實際銷售額和約定的供貨折扣將銷售款打入甲方指定的帳戶。
3、甲方交付地點為市,甲方負責貨物運到乙方指定的託運站,其他費用乙方自行承擔,調換貨品運輸費由乙方承擔。
4、凡屬乙方承擔的運輸,運輸費、保險費若由甲方事先墊付的,甲方在乙方的貨款中扣除。
5、乙方收到貨物後,如發現貨物與隨行送貨單有異,應在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查證,逾期不通知的則視乙方無條件認可該單貨物數量和金額。
六、退換貨
1、對每次上貨產品,從上貨之日起,兩個月之內XX%調換,兩個月之後的不予調換,統一到年末按累計回款金額的XX%調換(年末調換時間為每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2、特價品、折扣品、贈品均為乙方買斷性產品,不退不換。
3、退換貨商品必須不汙、不損和包裝完整且不影響第二次銷售,否則甲方有權拒收。 4、乙方必須配合甲方新產品的推廣與銷售工作。新品上市,乙方不得在30天內退給甲方。
七、甲方責任
1、甲方向乙方出具獨家銷售證書,維護乙方經銷區域內的權益,提供乙方運作市場所必須的檔案資料及必要的產品檢測報告,提供包括文字、圖片、影像在內的配套廣告宣傳資料。
2、甲方不得在乙方銷售區域內再授權第三方進行產品銷售。
3、甲方有義務派出市場管理人員協助並督促乙方進行市場開拓和售後服務工作,提供必要的市場指導和培訓。
八、乙方責任
1、在銷售區域內,乙方負責維護品牌的價格、形象、管理等方面的統一。
2、乙方保證每月向甲方提供各種產品當前庫存量及銷售情況。
九、合同續簽
本合同期滿,若甲乙雙方在自願的前提下,在合同期滿前30日協商續簽,否則,至合同期滿之日起本合同自動失效。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續簽合同的優先權。
十、違約責任
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的一切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若雙方協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裁定。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貿易合同 篇2一、合同訂立前的風險防範
(一)充分了解國際貿易中基本的法律規定和相關國家的法律法規。在進行國際貿易合同的過程中,為了確保合同的合法和有效,必須要掌握完備的法律知識,並且對國際條約及相關國家的法律法規都要有充分的瞭解。由於各國的語言和法律存在差異,不同國家的廠商對法律的理解也不盡相同,相同的合同用語在不通過的國家可能有不同的含義,如美國和英國對FOB、CIF等貿易術語就存在著不同理解。若不事先對這些法律上的區別加以瞭解,就可能造成雙方在合同中的誤解和分歧,成為造成合同法律糾紛的隱患。
就我國企業而言,從事進出口業務的人員冗雜,很多外銷人員上崗前根本沒有經過上崗前的業務培訓。從事國際貿易業務,所涉及的面廣、環節多、風險大,遠比國內貿易複雜,所以從事涉外業務的外銷人員必須提高自身的業務素質,熟悉和掌握外經貿業務的各個環節及必要的法律知識,從交易前的客戶資信調查到磋商時合同條款的措辭,有關合同成立的條件,國際貨物運輸過程中的船舶、港口、航線、船齡等,國際貨物運輸保險、支付方式的選擇等等。
(二)通過資信調查慎重選擇貿易物件。加強資信調查是選擇貿易物件的重要方法,能夠有效的防控合同中的風險。在國際貿易中,企業所面對的貿易物件良莠不齊,因此交易前對客戶的資信進行調查特別重要,通過對對方資信狀況進行調查來篩選資信狀況不良的客戶,提前排除風險。資信一般包括對方的經營能力經營作風和資信狀況。在調查中要重點了解對方的企業性質、貿易物件的道德、貿易經驗等,特別是貿易伙伴的資金及負債情況,經濟作風及履約信用等。舉例來說,如果對方的註冊資本較小,那麼基本可以認定其履約能力較弱,不宜與其簽訂數額較大的合同,就算簽訂也要注意做好充分的風險防範措施。因此在與對方達成交易前,必須做好資信調查工作,與此同時,資信調查工作應該貫穿整個交易過程,對客戶做動態的跟蹤調查,以防萬一。
二、合同訂立過程中的風險防範
(一)謹慎使用合同中的貿易術語。在國際貿易合同訂立的過程中,經常出現一些因貿易術語歧義而產生的潛在風險。比如在國內常用的FOB和CIF這兩個貿易術語,在發達的物流業背景下就可能會引發風險。因為這兩種術語都規定風險轉移地點為船舷,因此只適用於船運,並且只適用於非集裝箱運輸。那麼,從集裝箱堆場到越過船舷這段期間貨物滅失的風險對於賣方而言就處於不可控狀態。如果企業選擇空運、陸運等運輸方式,由於沒有船舷這一風險分界點,就無法確定風險轉移的確切時間地點,從而無法確定責任的歸屬問題,導致法律糾紛的產生。
此外,在國際貿易合同中,常用的貿易術語FOB、CFR和CIF有許多相同之處,如風險都是貨物在裝運港有效越過船舷時風險由賣方轉移給買方;交貨地點都在裝運港船上;三者都屬於象徵性交貨,即賣方憑單履行交貨義務,買方憑單履行付款,只要賣方提供正確、齊全的符合合同規定的單據,買方就要履行付款義務。但在實際業務中,三種貿易術語對買賣雙方所承擔的風險又有所不同。在CIF和CFR條件下,由賣方負責租船訂艙,安排運輸;在CFI條件下,賣方還要辦理國際貨物運輸保險。在出口業務中,企業應儘量使用CIF和CFR術語,特別是CIF術語,一方面可以增加我國的外匯收入,即運費、保險費收入;另一方面有利於船貨銜接,便於賣方掌握船期,及時安排貨物發運,較為安全,能夠有效防範風險。
(二)避免風險條款的制定。在合同簽訂過程中,企業應當嚴格審查,儘量避免易產生糾紛的“風險條款”。企業在選擇具有良好資信合作伙伴的基礎上,應嚴格把握合同條款,根據自身實際能力實事求是地簽訂合同,沒有把握實現的條款不簽署,做不到的條款堅決不訂。對於自己不擅長的條款內容,可以靈活地利用合同將潛在的風險轉移出去,例如可把有關運輸的問題交給運輸公司辦理,這樣可以有效地避免風險。同時,企業可以充分利用國際貿易保險體系,將可預測的風險用較低的代價轉移。
(三)選擇適當的付款方式。在國際貿易中,貿易雙方尤其是出口方而言經常面臨無法收匯的困境,因此企業應在合同中選擇合適的付款方式,避免難以收匯的風險。國際貿易中普遍採用的匯款方式是直接匯款、信用證和託收。信用證的特點是有銀行信用介入,較好地實現了賣方獲得付款與買方獲得合同要求的貨物這兩種對立需求之間的平衡,比較適宜初次交易的企業之間使用。但是信用證的操作比較複雜,費用較高,也容易出現爭議及質量糾紛,並非完全有保障。因此對於相互之間比較瞭解、交易較為頻繁的商業夥伴之間,使用託收方式是更好的選擇。綜上所述,在簽訂合同時,如果貿易雙方是初次交易且互相不太瞭解,可以使用信用證;如果合同雙方當事人是頻繁交易的貿易伙伴,對對方的資信、企業生產能力相對了解,則不必選擇開證、交單、審單等流程繁多,操作複雜而且費用高的信用證,而應選擇託收的方式,使交易更加便捷。
(四)選擇有效的糾紛解決方式。當國際貿易出現糾紛時,應當按照合同預先約定的途徑予以解決,一般合同約定的爭議解決方式是法院訴訟和仲裁。企業只有選擇恰當的爭議解決方式,才能在發生糾紛時將其順利解決,從而維護自己的利益。從時間成本來看,法院訴訟,尤其是涉外訴訟,由於在公證、送達等程式方面要求很嚴,多級審理而且審限不嚴或不存在,因此所用時間一般會比仲裁長。從裁決質量來看,由於仲裁裁決實體上基本不受監督,仲裁員也不受組織監督,因此仲裁員在裁決時,其內心可能比法官更容易受非法律因素影響,仲裁裁決質量從合理合法角度而言可能比法院更低。就費用而言,法院收取的訴訟費比仲裁機構收取的仲裁費低很多,但是訴訟律師費用一般會比仲裁律師費用高,訴訟總費用也比仲裁高。從執行角度而言,一國法院的判決難以在另一國家得到執行,而仲裁裁決則可以。總的來說,爭議解決方式的選擇關鍵看我方企業在對方國家有無資產,如果我方企業在對方國家沒有資產,而對方企業在我國有資產則選擇訴訟,便於在我國法院提起訴訟並執行財產,對我方當事人有利,否則一般選擇仲裁。企業應根據實際需要選擇仲裁或訴訟,以利於解決合同糾紛,保障自身合法權益為出發點,對預見風險進行有效防範,促進企業生產經營發展。
三、合同中其他應注意的問題
(一)建立高效監督管理機制,加強合同管理。國際貿易業的業務環節多、風險大,因此企業內部必須建立行之有效的監督管理機制,加強合同管理。對於出口合同,企業應在貨物發運後,及時制單結匯,隨時跟蹤貨款情況,一旦發現應收未收的情況,必須儘早查明原因,尋找解決辦法,爭取做到早發運,早收匯,加速資金週轉;對於進口合同,應做到及時掌握船貨的動態,特別是在已支付貨款的情況下,更應密切注意,在接到貨物後,一定要根據合同的規定及時檢驗,發現質量、數量不符合約定要馬上通知出口方。如果未能及時檢驗或通知,則可能喪失提出貨物不符的權利,除非貨物有保質期。同時,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國內企業應密切關注合同對方的履約能力變化情況,如果對方單位發生違約情形時,應立即聯絡相關涉外機構和法律機構,儘早出示相應的證明檔案,以最大化的增強合同風險的主動管理能力,使我方企業在爭議中處於有利地位。
(二)比對信用證與合同條款的一致性。在國際貿易中,進口方有義務按照買賣合同的條款開立信用證,而出口方則有權利拒絕接受與買賣合同約定不一致的信用證。進口方經常會在信用證條款一些條款,這些條款有的是合理的,有的則很不合理,例如要求提交由買方簽字的接受函、證明檔案簽字要與其在銀行留檔檔案一致等,實質上是將信用證付款決定權交給了買方。因此,出口方接到信用證後一定要仔細比對,發現不一致或者增加的條款而又無法在自己可控範圍內予以滿足時,一定要提出修改信用證。
四、結語
我國企業在國際貿易合同的簽訂和履行過程中存在較大的風險,企業應注重合同風險的分析和評估,增強合同風險的管理意識,提高合同風險的管理能力。企業在國際貿易訂立合同時需謹慎周密,儘量減少和避免法律糾紛的產生,確保企業在國際貿易中的競爭力,維護自身的合法利益。
貿易合同 篇3合同編號:____
____年__月__日
____(售方)為一方,與____(購方)為另一方,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 合同物件
依據____年__月__日雙方簽訂的關於合作的協議,在售方國國境車上交貨條件下售方售出,購方購入貨物。其數量、種類、價格及交貨期均按第__號附件辦理,該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合同總金額為_____
第二條 價格
本合同所售出貨物的價格以瑞士法郎計算,此項價格系賣方國國境車上交貨,包括包皮、包裝和標記費在內。
第三條 品質
按本合同所售出貨物的品質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或原蘇聯國家標準,並符合本合同附件所規定的技術條件;憑樣交貨的商品品質應符合雙方確認的樣品。
商品質量應以售方國國家商品檢驗局出具的品質證明書證明之。
第四條 供貨期
售方應在本合同附件規定的期限內發貨。在徵得購方同意的情況下,售方有權按雙方商妥的數量和金額提前交貨。
第五條 標記
每個貨箱均應用防水顏料在箱體的三面(上面,前面和左右)用英、俄兩種文字書寫以下標記:合同號,收貨人,箱號,毛重,淨重。
第六條 支付
本合同所供應的貨物之價款,由購方按照中國銀行和原蘇聯外經銀行關於邊境貿易支付協議書所規定的辦法及1990年3月13日“由中國向蘇聯和由蘇聯向中國交貨的共同條件”以瑞士法郎憑下列單據向售方支付:
1.帳單4份;
2.蓋有售方國發站印章的鐵路運單副本1份;
3.明細單3份;
4.品質證明書1份。
第七條 保證和索賠
賣方在提供的商品投入使用之後12個月內保證商品質量,但不超過供貨之日起18個月。
對貨物品質的異議應在發現缺陷後3個月內提出,如在保證期發現缺陷,提賠日期不能遲於保證期結束30天。
如商品在保證期內出現缺陷,供貨一方應排除缺陷或更換有缺陷的部分並負擔費用。
當事人一方給對方造成人身傷害或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對方造成財產損失的,應當進行賠償。
第八條 發貨通知
售方應在發貨後10天內以電傳向購方通知有關貨物自生產廠發運的情況,並註明發運日期,合同號,發動機號,件數,毛重和鐵路運單號。
第九條 仲裁
由本合同所產生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糾紛,應儘可能通過雙方談判解決。如雙方不能達成協議,可提交被告國對外貿易仲裁機關審理,中方國家對外貿易仲裁為中國對外貿易促進委員會,蘇方為原蘇聯工商會。
第十條 不可抗力條款
雙方任何一方發生不可抗力情況(如火災、自然災害、戰爭、各種軍事行動、封鎖、禁止進出口或不以雙方意志為轉移的其他情況),使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義務無法履行時,履行本合同義務的期限可相應推遲,在此期間合同義務仍然有效。
如果不可抗力情況持續30天以上,其中一方有權通知另一方免除繼續履行合同義務,此時任何一方無權向對方提出補償可能的損失。
無法履行本合同義務方應將不可抗力情況發生和結束及影響合同義務履行情況立即通知對方。
不可抗力發生和持續的時間應以售方或購方有關商會出具的證明書證明。
第十一條 其他條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均按1990年3月13日“由中國向蘇聯和由蘇聯向中國交貨共同條件”辦理。
本合同一式兩份,以中、俄兩種文字書就,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 雙方法定地址
售方名稱:_____ 購方名稱:_____
地址:_______ 地址: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 電報掛號:_____
第十三條 運輸地址
發貨人: 收貨人:
發站:______ 到站:________
簽字:_______ 購方簽字:______
貿易合同 篇4合同編號:76728
賣方:_____________
____國法定地址:
電話:
傳真:
法人代表:
職務:
買方:_____________
____國法定地址:
電話:
傳真:
法人代表:
職務:
雙方協商一致,同意並達成如下貿易協議,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合同所列條款,包括了雙方達成的全部協議,並取代在此以前雙方所達成的一切協議。除雙方授權主管人或代表同意書入本合同的條款外,其餘一律無效。
第二條買方須由賣方承認的銀行,開出不可撤消的、無追索權的、保兌的、可轉讓的、可分割的、允許轉船和分批裝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見票即付信用證。信用證有效期為末批貨物從裝運港啟運後天。信用證承兌費用由買方支付。
第三條賣方須向議付行提交下列單據:
1、整套清潔海運提單一式兩份;
2、發票一式四份;
3、由商品檢驗局出具的質量證書一式兩份;
4、由商品檢驗局出具的數量/重量檢驗報告一式兩份。
第四條允許的溢短裝數量為相當於信用證總金額5%的貨物數量。
第五條交貨:
1、交貨期為____________________;
2、裝運港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裝運條件:
1、應賣方之要求,買方於每批貨物裝運前20天,將船名、船籍、預計抵達裝運港日期和載重噸位等以書信告知賣方;
2、買方可指定________遠洋運輸代理公司作為其船運代理,並負責支付港口所有費用。買方應分別於船到達裝運港前10天、5天、72小時、24小時,把船到達裝運港的預計日期和時間,以及船到達裝運港時,該船的吃水量以電報告知其代理;
3、買方應在船達裝運港前10天,將該船的詳細情況,包括船名、船籍、預達日期、船長和船員之國籍、呼號、載重噸位、吃水、總長及按國際海運慣例所需的其他資料,以電報告知其代理;
4、買方應將租船方出具的租船單一份儘快提交給賣方。
第七條貨物裝船後,凡發生貨物短缺、損壞、變質,其風險均由買方承擔。貨物之投保由買方自理。
第八條買方應通過銀行及時向賣方提供履約定金,金額為合同總值的3%,有效期為末批貨物自裝運港啟運後30天。此定金作為買方部分違約但尚未涉及全部協議的違約罰金。買方不按第2條開出不可撤消的信用證時,賣方有權立即終止合同,沒收上述3%定金並寫信給買方告知理由。
第九條買方須按本合同第2條所規定的日期前開立本批交易信用證,否則,賣方有權不經通知取消本合同,並對由此而遭受的損失提出索賠。
第十條適用規則和章程:
1、裝運條款:見清單B;
2、外輪在________港速遣費和滯期費收取規定,見清單C;
3、滯期費率/速遣費率以及裝卸結演算法則刊行於________,________應遵照________頒佈之規則予以辦理。所有費用均由買方承擔。
第十一條除保險公司和船方應承擔的索賠外,凡涉及貨物質量、數量和重量等爭執,雙方應通過協商予以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則提交________商檢局或其下屬單位進行裁決,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任何一方均無權上訴。
第十二條賣方因無法控制之因素,諸如不可抗力、政變、罷工、禁運、解僱等造成合同貨物推遲交貨或妨礙交貨,賣方不承擔責任。但賣方按買方之要求,應向買方掛號郵寄由________出具的證書,如有可能,也可提交由________某一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書。
第十三條凡涉及本合同或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一切爭執,雙方通過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可提交被告國家仲裁機構根據該國仲裁規則和程式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用除該仲裁機構另有判定外,則由敗訴方負責。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用____文簽署,經買、賣雙方代表簽字後生效。
清單A:
1、物品名:____________
2、貨物規格:________
3、數量:(由賣方定,買方同意溢短裝總數之5%)
4、單價:____________
5、總值:U、S、D________________(每公噸價為________總值按實際交貨數量而定)
6、包裝:____________
清單B:裝運條款
1、合同規定的每批交貨日前20天,賣方應將合同號、數量、預定交貨期寫信告訴買方,以便買方租船訂艙。
2、每批貨物裝運前15天,買方應將:船名、船籍、抵港日期、合同號、載重噸位等須經賣方認可的專案以信件告知賣方,以便買方安排交貨。
3、買方將委託裝運港________遠洋運輸公司作為其海運代理,買方承擔一切費用,買方將通過________獲得該船進出裝運港口的所有簽證。
買方須於船抵裝運港10天之前,將該船詳情以信件告知賣方(包括船名、船籍、船員人數、船員國籍、呼號、載重、吃水和總長等)。
4、船達裝運港,賣方不能及時裝貨,由此而引起的空艙費和滯期費則由賣方承擔。
若15天裝運期滿而船未達裝運港,則自16天起的倉儲費和滯期費由買方承擔。
5、賣方保證一個工作日連續24小時每個艙口的裝貨率為________公噸,滯留期/速遣期按附件C之規定計算,________遠洋運輸公司按外輪停靠________港的有關速遣費和滯留費計算暫行規定,與買方直接進行結算。
6、貨裝完畢,賣方將合同號、品名、數量、載運船名和啟航日期以信件告知買方。
清單C:
外輪停靠________港裝卸有關速遣費和滯期費計算規定(附件略)
甲方代表:__________簽字:____________年__月__日
乙方代表:__________簽字:____________年__月__日
貿易合同 篇5甲方:
乙方:
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係,甲乙雙方在公平、自願、合法的基礎上,就乙方受甲方委託提供□裝置維修維護 /□裝置品質檢驗 /□裝置運輸 /□其他: 服務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 委託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在甲方指定地點進行上述服務,每次服務的具體時間、地點、服務內容,依甲方實際交付於乙方之採購單、INVOICE確定。
二、 期限:
本服務委託期限:自 年 月 日至年月 日。
三、 費用:
1. 本合同所涉之服務費為含稅費用,包含員工薪資,材料,技術,稅金,工具,裝置,交通運費等乙方為提供服務所產生的所有費用,乙方不得額外向甲方收取費用。
2. 本合同所涉之服務費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需要支付的稅金,由甲方代為扣繳;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需要支付的稅金,由乙方自行負責,與甲方無關。
四、 付款方式:
1. 幣種:以 □人民幣 /□美金/□其他幣種: 支付。
2. 付款方式:甲方根據乙方服務事項對應的採購單(PO)所確定之付款方式向乙方支付服務費。
3.如甲方應付款日為休息、節假日的, 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乙方提供無效發票或錯誤發票的,甲方可拒絕結算。乙方逾期結算、逾期提供發票的,甲方付款日順延至次月付款日。
4. 乙方收款賬戶資訊:
賬戶名:
地址:
銀行:
賬號:
五、 乙方的責任義務:
1. 乙方應依照甲方之要求指派人員及時、有效完成委託任務,遲延完成或工作成果未達到甲方要求的,應當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2. 如完成本次服務須具備相關工具、儀器、裝置、材料的,應由乙方自行準備並妥善保管。除非甲方故意破壞,否則甲方不負責前述工具,儀器、裝置和材料的'遺失或損壞。
3. 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可將委託事項轉委託第三人。
4. 如因乙方及其工作人員(包括但不限於代理人、員工、勞務人員)的行為故意或過失造成甲方
或第三人人身損害或財產損失的,乙方應當向甲方或第三方承擔損害賠償責任。若由甲方先代為墊付時,乙方應於墊付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予以償還。
六、 管轄法院:
本合同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為準。雙方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 任何一方均有權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 其他:
本合同壹式叄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一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簽署時間: 年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簽署時間:
年月 日
貿易合同 篇6本合同於__年__月__日在__簽訂。
中國___公司(簡稱甲方)和_國___公司(簡稱乙方)經雙方友好協商,在平等互利基礎上,同意簽訂如下合同:
第一條 甲方同意從__年__月份起至__年__月底止,分期分批向乙方提供產品__套(件),計總值__萬美元。
品號品名:
規格:
數量:
單價:
交貨日期:
第一期:
第二期:
第三期:
目的口岸:
支付辦法:
包裝:
其他:
1.甲方每次交貨時,將出運的品名、規格、數量、金額、船名等在
___小時前電告乙方。出運後,將全套正本貨運單據:全套潔淨裝
船提單(正本__份,副本__份);發票(正本___份,副本___
份);包裝單;產地證明書;質量檢驗證書,由甲方直接寄給乙方的議
付銀行。同時,由甲方將上述單據的副本__份,分別寄給乙方或乙
方的代理人。
2.乙方同意在__產品中,接受甲方次品不超過__%。次品
價格,雙方根據質量情況,另行協商確定。
3.其他條款根據中國_進出口總公司對_國出口商品合同規
定。
第二條 乙方同意自__年__月起至__年__月底止,提供__機器__臺,準備裝置_臺,以及測試儀器__臺,附配件__套等,計總值__萬美元。(各種裝置的名稱、型號、臺數、價值齊全)
交貨期:
1.__機器,___年__月交貨。
2.__機器,___年__月交貨。
3.其他裝置,___年__月交貨。
目的口岸:
支付辦法:
包裝:
其他:乙方在發運裝置時,應先將發運的裝置型號、名稱、件數、金額、重量、體積等電告甲方。發運後,應將全套潔淨的裝船正本提單;發票;包裝單;產地證明書;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書;有關裝置詳細的技術圖紙和安裝、使用、操作等說明書寄送甲方。為便於甲方做好準備工作,乙方同意在___年__月底前,先將各機全套圖紙(包括基礎圖)寄交甲方。
第三條 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提交_國___仲裁機構仲裁,仲裁裁決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第四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同意後修改之。
第五條 在本合同執行期間,如發生人力不可抗拒的事件,甲乙雙方均不承擔賠償責任。但各方應立即把上述情況的發生通知對方,說明情勢並預計持續時間的長短,以便對方採取相應措施。
第六條 本合同以中、_文書寫,兩種文體具有同等效力。自合同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中國__公司代表
(簽字)
乙方:
_國__公司代表
(簽字)
見證人:
中國___律師事務所律師
(簽字)
貿易合同 篇7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傳真:
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電話:傳真:
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傳真:
鑑於:
1、甲方與乙方已簽訂買賣合同;
2、丙方具有可靠的信譽。
為保證甲乙雙方買賣合同的履行,保障甲乙雙方權益和經濟安全,甲乙丙三方經過平等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交易流程
1、甲方於合同簽訂當日向丙方支付服務費人民幣元;
2、乙方於年月日將貨款交給丙方;
3、丙方收到乙方貨款後三日內通知甲方給乙方供貨;
4、甲方收到丙方供貨通知後日內向乙方供貨;
5、乙方收到甲方貨物後日內通知丙方給甲方付款;
6、丙方收到乙方付款通知後三日內將貨款交給甲方。
第二條: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保證買賣合同的真實性;
2、根據丙方通知及時給乙方供貨;
3、支付丙方服務費人民幣元;
4、有權要求乙方給丙方發付款通知;
5、有權要求丙方根據乙方付款通知給付貨款。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保證買賣合同的真實性;
2、及時將買賣合同貨款交付給丙方;
3、有權根據買賣合同驗收甲方貨物,如甲方貨物不合格有權通知丙方不給甲方付款。
(三)丙方的權利與義務
1、收到乙方貨款後三日內向甲方發出供貨通知;
2、收到乙方付款通知後三日內向甲方給付貨款;
3、乙方收到貨物後拒絕給丙方發付款通知的,在甲乙雙方爭議最終解決前,丙方不得向任何一方給付貨款;
4、有權要求甲方及時支付服務費;
第三條:違約責任
1、甲方與乙方沒有及時履行買賣合同義務的按照雙方買賣合同約定處理;
2、甲方未及時支付丙方服務費的,甲方除應支付服務費外另支付丙方服務費數額20%的違約金;
3.因甲方未及時支付服務費致使丙方不履行義務的後果由甲方承擔;
4、丙方收到乙方貨款後沒有及時通知甲方供貨的,每遲延一天向乙方支付買賣合同貨款萬分之二的滯納金;
5、丙方收到乙方付款通知後沒有及時給付甲方貨款的,每遲延一天向甲方支付買賣合同貨款萬分之二的滯納金。丙方在支付貨款之前收到乙方撤回付款通知的,丙方不對甲方承擔遲延履行的責任。
第四條:免責條款
1、丙方僅僅根據乙方給付貨款的情況向甲方發出供貨通知並根據乙方的付款通知向甲方支付貨款,丙方不對甲乙雙方買賣合同的實質進行稽核;
2、丙方不對其他任何事項承擔任何責任,丙方也不對買賣合同的真實性、甲乙雙方的資質提供任何擔保,與買賣合同有關的一切責任由甲乙雙方承擔。
第五條:其他條款
1、本協議一式三分,甲乙丙各執一份,三方簽字蓋章且甲方向丙方支付服務費後生效;
2、協議履行中產生的爭議由三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三方有權向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依法解決。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貿易合同 篇8合同編號:________
________(售方)為一方,與________(購方)為另一方,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 合同物件
依據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雙方簽訂的關於合作的協議,在售方國國境車上交貨條件下售方售出,購方購入貨物。其數量、種類、價格及交貨期均按第____號附件辦理,該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合同總金額為__________
第二條 價格
本合同所售出貨物的價格以____________計算,此項價格系賣方國國境車上交貨,包括包皮、包裝和標記費在內。
第三條 品質
按本合同所售出貨物的品質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或____________國家標準,並符合本合同附件所規定的技術條件;憑樣交貨的商品品質應符合雙方確認的樣品。
商品質量應以售方國國家商品檢驗局出具的品質證明書證明之。
第四條 供貨期
售方應在本合同附件規定的期限內發貨。在徵得購方同意的情況下,售方有權按雙方商妥的數量和金額提前交貨。
第五條 標記
每個貨箱均應用防水顏料在箱體的三面(上面,前面和左右)用____________兩種文字書寫以下標記:合同號,收貨人,箱號,毛重,淨重。
第六條 支付
本合同所供應的貨物之價款,由購方按照中國銀行和____________銀行關於邊境貿易支付協議書所規定的辦法及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憑下列單據向售方支付:
1.帳單4份;
2.蓋有售方國發站印章的鐵路運單副本1份;
3.明細單3份;
4.品質證明書1份。
第七條 保證和索賠
賣方在提供的商品投入使用之後12個月內保證商品質量,但不超過供貨之日起18個月。
對貨物品質的異議應在發現缺陷後3個月內提出,如在保證期發現缺陷,提賠日期不能遲於保證期結束30天。
如商品在保證期內出現缺陷,供貨一方應排除缺陷或更換有缺陷的部分並負擔費用。
當事人一方給對方造成人身傷害或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對方造成財產損失的,應當進行賠償。
第八條 發貨通知
售方應在發貨後10天內以電傳向購方通知有關貨物自生產廠發運的情況,並註明發運日期,合同號,發動機號,件數,毛重和鐵路運單號。
第九條 仲裁
由本合同所產生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糾紛,應儘可能通過雙方談判解決。如雙方不能達成協議,可提交被告國對外貿易仲裁機關審理,中方國家對外貿易仲裁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方為____________。
第十條 不可抗力條款
雙方任何一方發生不可抗力情況(如火災、自然災害、戰爭、各種軍事行動、封鎖、禁止進出口或不以雙方意志為轉移的其他情況),使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義務無法履行時,履行本合同義務的期限可相應推遲,在此期間合同義務仍然有效。
如果不可抗力情況持續30天以上,其中一方有權通知另一方免除繼續履行合同義務,此時任何一方無權向對方提出補償可能的損失。
無法履行本合同義務方應將不可抗力情況發生和結束及影響合同義務履行情況立即通知對方。
不可抗力發生和持續的時間應以售方或購方有關商會出具的證明書證明。
第十一條 其他條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均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辦理。
本合同一式兩份,以____________兩種文字書就,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 雙方法定地址
售方名稱:__________ 購方名稱: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_
第十三條 運輸地址
發貨人:______________ 收貨人:______________
發站:________________ 到站:________________
賣方簽字:______________
購方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貿易合同 篇9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互協條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投資時間及金額:
投資時間共__年零__月。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止。投資實際數額以支用憑證(並作為合同附件)分___次或一次支用。投資總額____萬元,其中甲方投資____萬元,乙方投資____萬元。
三、供貨合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產品質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資金利息及償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違約責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附加條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正本一式__份,甲方執__份,乙方執__份,雙方代表簽字後生效。本合同附件有_______________與合同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修改、補充須經雙方協商方有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開戶銀行及帳號: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