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層建築消防安全整治方案(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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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障事情或工作順利開展,時常需要預先制定方案,方案屬於計劃類文書的一種。那要怎麼制定科學的方案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高層建築消防安全整治方案,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高層建築消防安全整治方案(8篇)

高層建築消防安全整治方案1

為紮實推進消防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集中攻堅年”工作任務,有效預防和遏制高層建築重特大火災事故發生,確保經開區消防安全形勢持續穩定。經經開區管理委員會同意,決定開展高層建築消防安全集中攻堅整治,特制定以下工作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堅持問題導向,按照經開區領導部署要求、全面摸排本單位高層建築消防安全基本情況,制定針對性防範措施,化解安全風險隱患,使本單位高層建築安全隱患得到有效治理,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得到有效落實。

二、時間安排

自即日起至xxxx年xx月底。

三、治理範圍

已建成投入使用的高層建築。

四、工作步驟

高層建築消防安全集中攻堅整治分五個階段:

(一)部署發動階段(x月xx日前)。經開區管委會辦公室重點針對《市消防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xxxx年“集中攻堅”階段工作實施方案》相關內容,統籌研究、部署開展工作,進一步細化整治工作職責、任務和措施,迅速開展工作。

(二)摸排上報階段(x月xx日至x月xx日)。經開區管委會發揮屬地監管部門網格效能,按照《市高層建築檢查記錄表》、《市高層建築消防安全集中攻堅整治基礎工作臺帳》內容,開展摸底排查,確保資料全面、準確。

(三)自查自改階段(x月x日至x月xx日)。經開區管委會辦公室按照《火災防控工作指導手冊(高層建築)》要求,有針對性地制定方案進行自改。

(四)治理階段(x月x日至xx月xx日)。經開區管委會辦公室按照排查發現的消防安全隱患進行梳理,分級、分類對單位風險隱患自查、自改情況進行落實整改。

(五)總結固化階段(xx月x日至xx月xx日)。經開區管委會辦公室根據開展“回頭看”活動要求,將排查有遺漏、整改不到位的風險隱患及時彙總,並實施清單管理,依法整治到位。認真總結經驗做法,查詢存在問題和薄弱環節,研究制定加強改進措施,建立健全高層建築火災防控長效機制。

五、整治重點

(一)消防責任。經開區管委會辦公室定期開展消防安全風險研判;加強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訊、消防通道和消防裝備建設,保障單位場所消防安全經費投入;將單位場所消防安全納入網格化管理內容,實現日常管理全覆蓋。明確消防安全管理人,指定單位消防責任人負責管理。

(二)日常管理。明確消防管理責任,健全消防安全制度,落實日常管理;建立健全消防檔案,統一保管、備查;設定消防車通道、消防車登高操作場地、滅火救援窗、消防水泵接合器、常閉式防火門、消防車取水口等明顯的提示性、警示性標識。

(三)建築防火。重點檢查外牆外保溫材料是否易燃、可燃材料;保障疏散樓梯、走廊和安全出口通暢;

(四)消防設施。確保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消防聯動控制系統、消防水泵、滅火系統(消火栓滅火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泡沫滅火系統、氣體滅火系統)、防煙排煙設施、消防電梯、火災預警系統及其他消防設施(防火門、窗和防火捲簾、消防應急廣播、消防專用電話、滅火救援窗、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符合消防技術標準、定期維護保養、能夠正常使用。

(五)電氣安全。定期檢測電氣線路的連線敷設、電氣裝置安裝或容量負荷、消防用電負荷符合標準要求;燃氣用具的安裝、使用及其線路、管路的設計敷設、維護保養、檢測符合消防技術標準和管理規定;按消防技術規範標準設定電氣、燃氣火災監控系統並保持完好有效。

(六)應急準備。依託社群網格員、保安人員、管理使用單位人員等力量,建立微型消防站;制定出臺微型消防站隊員優撫優待、激勵保障等配套政策;開展消防安全風險評估,及時組織培訓、演練。

(七)宣傳教育。推動消防安全宣傳“五進”工作落實;,開展多維度消防宣傳服務;經常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疏散演練,掌握逃生自救和初期火災撲救技能。

六、任務分工

(一)經濟開區消防救援委員會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結合本地實際,明確細化職責分工,加強專項行動的排程指揮、組織協調和督導檢查。對集中攻堅整治中遇到的重大事項問題,要專題研究解決辦法,並作為重點督查督辦專案狠抓落實。

(二)落實管理責任,消防救援委員會要充分發揮作用,加強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工作,組織發動基層網格力量全面排查轄區內高層建築,集中整治電氣線路私拉亂接、消防通道堵塞佔用、室內消火栓無水及配件缺失等突出風險;

(三)經濟開區管委會辦公室、經濟局要按照“管行業管安全”的要求,根據行業消防安全管理職責,重點排查本單位場所,督促整改消防安全隱患,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統籌協調。各部門、單位要充分認識開展高層建築消防安全集中攻堅整治的重要性,緊緊抓住本地區高層建築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通過政府協調、部門配合,落實組織實施工作。各級防火安全委員會辦公室主要領導要親自研究推動重點工作,確保各項任務按步推進、按期完成。

(二)加強督導,嚴肅問責。各部門、單位要加強跟蹤問效,對集中攻堅整治開展情況進行定期排程、督導檢查,推動工作責任落實。

(三)及時上報、認真總結。經開區管委會辦公室要確定一名專職人員負責本單位高層建築消防安全集中攻堅整治工作。工作部署情況於x月xx日前報經開區消防救援委員會辦公室。從x月份起,每月xx日前上報當月工作開展情況和《市高層建築檢查記錄表》、《市高層建築消防安全集中攻堅整治基礎工作臺帳》;xx月xx日前,上報工作總結,相關措施、作法可隨時報送。

高層建築消防安全整治方案2

近年來,全省組織開展了多輪高層民用建築消防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排查既有高層民用建築2.1萬餘棟,整改風險隱患5.1萬餘處,建立了高層民用建築的基礎資料庫。為深化鞏固前期治理成效,攻堅整治存在突出風險和重大隱患的高層建築,按照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於高層建築重大火災風險專項整治的工作部署,省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省消防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決定從即日起至20xx年6月底,在全省開展高層民用建築消防安全攻堅整治專項行動,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認真貫徹落實關於安全生產和加強城市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按照“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公民積極參與”的原則,結合安全生產大檢查、安全生產“打非治違”工作部署要求,聚焦高層建築重大風險隱患,在前期治理工作基礎上,緊盯重點高層建築,分級分類評估、精準嚴格整改、標本兼治提升,健全完善高層建築火災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堅決防範遏制群死群傷重特大火災事故,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二、主要任務

(一)攻堅整治4類重點高層建築。

各地要以老舊高層商住混合體、老舊高層住宅、超高層建築、高層公共建築為重點,結合前期排查整治情況,指導高層建築業主或管理單位對照風險隱患清單開展自查自改,公開作出消防安全承諾,組織監管力量和消防技術專家利用高層建築資訊平臺逐棟核查自查自改情況,排查掌握高層建築基本資訊,對照風險隱患清單分級分類組織開展會診檢查和消防安全風險評估。

省級層面組織技術力量對超高層公共建築、老舊高層商住混合體進行會診檢查和風險評估;市級層面負責對建築高度大於100米的高層住宅樓和高層公共建築開展會診檢查和風險評估;縣級層面負責對老舊高層住宅和其他高層公共建築進行會診檢查和風險評估。在會診檢查和風險評估的基礎上,省消防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對存在突出風險和重大火災隱患的4類重點高層建築進行督辦,跟蹤督導各地整改工作落實情況。

(二)開展易地扶貧搬遷安置點高層建築“回頭看”。

各地對照《貴州省消防安全委員會關於印發全省易地扶貧搬遷高層建築安置點消防安全突出問題整改方案的通知》(黔消委〔20xx〕3號)組織對全省易地扶貧安置點高層建築開展“回頭看”,重點圍繞消防驗收及備案手續辦理、消防安全管理、消防設施器材配備、扶貧車間消防安全條件、微型消防站建設執行等方面開展複查。省消防安全委員會辦公室適時組織召開全省易地扶貧搬遷安置點消防安全管理現場會,交流推廣工作經驗。

(三)推動高層建築消防安全管理標準化建設。

省級層面出臺《高層民用建築消防安全管理達標建立標準》,各地要對照《高層民用建築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和建立標準,組織高層民用建築的管理使用單位開展消防安全管理達標建立。專項行動期間,要督促高層公共建築管理使用單位完成達標建立。市、州消防安全委員會對申請達標建立的單位進行驗收,省消防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對超高層公共建築的達標建立進行實地核查通報。

(四)加強人防技防物防措施。

各地督促指導超高層建築業主或管理單位組建專業消防安全管理團隊,根據工作需要聘請註冊消防工程師擔任消防安全管理人,培育消防安全“明白人”,提高日常管理水平。推動老舊高層住宅結合實際逐棟明確“樓長”,負責日常防火巡查和消防宣傳提示。督促設有自動消防設施的高層建築管理單位按要求聘請消防技術服務機構進行維保,各地消防救援機構要加大對消防技術服務機構維保效果的檢查力度,全力確保消防設施完好有效。有條件的地方應加強智慧化火災監測預警、電氣火災綜合預警防控、消防安全管理雲服務平臺等科技應用,通過對高層建築消防設施、安全出口、重點部位電氣線路、燃氣管線等重點實行動態監測,實現火災及時預警、智慧防控。鼓勵老舊高層商住混合體、老舊高層住宅在建築公共區域、廚房等部位,設定火災探測器、火災警報裝置、自動滅火系統以及燃氣洩漏報警器,做到險情早發現、早處置。依託國家和省“十四五”消防規劃、城市更新行動等,推動各地區優先將老舊高層住宅納入城鎮老舊小區改造範圍,重點解決消防供水、消防車道、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提升本質安全水平。

(五)開展宣傳教育培訓。

各地組織高層建築業主或管理單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開展談話提醒和警示教育,督促其強化消防安全管理,加強對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電工等重點崗位人員的專業培訓,提高設施裝置操作和應急處置能力。利用各類媒體平臺,廣泛宣傳高層建築火災危險性和逃生自救知識,提高群眾安全防範意識。完善舉報投訴機制,鼓勵、引導群眾舉報身邊的火災隱患。

(六)提高滅火救援能力。

各地督促指導高層建築業主或管理單位建強微型消防站,超高層公共建築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建立專職消防隊、志願消防隊等消防組織,組建技術處置隊,加強業務培訓和實裝實戰演練,提高撲救初起火災能力。各地根據經濟發展和消防工作需要,統籌加強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車通道、消防裝備等建設,組織公安、衛生健康、供水、供電、供氣、通訊等部門和單位與消防救援隊伍聯勤聯動,提高抗禦高層建築火災整體能力。

三、任務分工

(一)市(州)、縣(市、區)安全生產委員會、消防安全委員會。市(州)、縣(市、區)安全生產委員會、消防安全委員會要提請本級政府召開常務會、專題會等會議研究部署高層建築消防安全工作,組織開展好攻堅整治行動,明確細化各級、各有關部門的職責分工,加強工作指揮協調,組織開展宣傳教育、警示培訓和督導檢查,研究解決工作中存在的重大事項和突出問題,把高層建築消防安全整治工作納入到高質量發展、城市更新、民生實事專案、基礎設施建設等工作中統籌推進,確保整治工作落到實處。

(二)鄉鎮(街道)政府(辦事處)。履行屬地管理職責,組織村(居)兩委和基層網格常態化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對違規用火用電、堵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佔用消防車道和救援登高面、挪用損壞滅火器、電瓶車進樓入戶和飛線充電等違法違規行為,加大排查整治力度,拒不配合整改的及時報告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行政執法部門依法查處;加強工作人員的消防知識培訓和麵向居民群眾的消防安全宣傳,制定滅火救援預案並組織開展演練,普及安全用火、用電、用氣常識和撲救初起火災、應急逃生自救技能。

(三)行業主管部門。

依據“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細化落實工作責任。

通訊管理部門重點指導督促電信運營商對高層建築內電信設施裝置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改。

公安部門指導公安派出所依法依規對居民住宅區的物業服務企業履行消防安全職責的情況實施日常消防監督檢查;依法查處機動車因違法停車導致佔用、堵塞消防車通道等違法行為。

民政部門重點指導村(居)委員會履行工作職責,協助有關部門開展老舊高層商住混合體、老舊高層住宅排查檢查。

自然資源部門在編制國土空間規劃時,應充分銜接城市消防專項規劃,落實消防站、消防水源、道路等各類消防設施用地佈局。依職責對影響消防安全的違反規劃法規建設行為進行查處。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加強高層建築消防設計審查驗收源頭把關,將消防車通道、消防車登高操作場地等部位劃線、標識、立牌納入消防安全管理內容;重點督促物業服務企業按照法律規定和合同約定加強高層建築消防安全管理服務工作;推動老舊高層住宅小區改造因地制宜完善消防供水、外牆外保溫、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加強和改進既有高層建築改擴建、內部裝飾裝修工程的消防安全監管;出臺緊急動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修復消防設施的工作機制。

商務部門重點指導督促高層建築內商貿企業加強安全管理,落實安全防範措施。

市場監管部門重點針對高層建築的消防產品質量問題,依法查處相關生產、銷售企業;嚴厲查處高層建築內市場主體提交虛假材料或者採取其他欺詐手段隱瞞重要事實取得市場主體登記違法行為;加強高層建築內電梯安全監管。

電力管理部門重點督促電網企業依法依規加強對高層建築輸配電設施和線路安全檢查,加強高層建築安全用電知識宣傳提示。

燃氣管理部門重點督促燃氣企業加強對高層建築燃氣管道敷設、燃氣用具使用的安全檢查。

負有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職責的部門重點加強高層建築屋頂平臺違章建(構)築物和高層建築外牆廣告牌、外裝飾安全的整治,依職責對亂搭亂建、違法設定戶外廣告設施、佔道經營等行為進行查處。

消防救援機構具體負責專項整治工作的組織協調、聯絡溝通、技術指導、業務培訓等工作,重點對高層建築業主或管理單位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情況進行監督抽查;依法查處消防安全違法行為;修訂完善滅火救援預案,組織技戰術研究,強化實戰演練,開展高層建築火災撲救和應急救援工作。其他部門負責做好本系統、本行業所屬高層建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四、步驟安排

整治行動分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從20xx年7月起至11月底。集中整治4類高層建築存在的突出問題隱患,有效管控重大安全風險,堅決防止發生群死群傷重特大火災事故。

第二階段,從20xx年12月至20xx年6月底。組織對整治工作情況開展“回頭看”檢查,防止問題隱患反彈,認真總結固化經驗,健全完善高層建築火災防控長效工作機制,不斷提升消防安全治理能力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

各地、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站在統籌發展和安全的高度,充分認識開展高層建築重大火災風險專項整治工作的重大意義,進一步增強防範化解重大風險隱患的政治自覺和行動自覺,加強組織領導、排程指揮,層層壓實責任,全力抓好貫徹落實。

(二)完善機制,協同推進。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堅持源頭管控、群防群治,建立健全高層建築資訊共享、會商研判、聯合查處等全鏈條監管工作機制,完善治理方式,豐富治理手段。要及時修訂地方性法規或有關標準,著力解決高層建築消防安全系統性、根源性、普遍性問題。各地、各有關部門結合職責分工,加強高層建築許可審批、物業管理、燃氣安全、電氣安全、消防安全、應急處置等工作。對涉及職能交叉、多頭管理的領域,各地要按照“誰主管誰牽頭、誰為主誰牽頭、誰靠近誰牽頭”的原則,明確牽頭監管部門,嚴防推諉扯皮、漏管失控。

(三)狠抓整改,標本兼治。

各地針對排查檢查發現的問題隱患,按照先急後緩、標本兼治的原則,督促高層建築業主或管理單位採取有效措施,精準施策、堅決整改。對於無消防安全管理組織的“脫管”高層建築,各地要指導業主成立業主委員會實施自主管理或者聘請物業服務企業實施管理,一時難以落實管理責任的,要明確鄉鎮、街道或者村(居)委員會進行託管,保障基本的消防安全條件。對於消防給水設施癱瘓無水的高層建築,要依法督促產權或管理單位整改,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要按規定批准動用維修基金實施修復,保障基本的消防供水。對於建築外牆採用易燃可燃保溫材料的,各地要明確政府主管部門責任,逐一設定警示標識,推動逐步落實更換措施;對於人員密集場所室內裝修、裝飾違規採用易燃可燃材料的,應當按照消防技術標準要求替換;對於違規設定群租房、搭建易燃可燃彩鋼板房的,要督促及時搬離、清除,整改落實到位。針對能夠當場改正的一般問題隱患,應當督促立即整改;針對問題隱患反覆或整改難度較大的,要明確整改責任部門及人員,細化整改措施和時限。對影響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災隱患,由消防救援機構按程式報請當地政府掛牌督辦,並督促重大火災隱患單位制定隱患整治路線圖、時間表,落實責任單位和責任人。

(四)強化監督,嚴格問效。

攻堅整治專項行動納入年度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考核內容。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將專項整治工作納入日常督導檢查內容,加強過程監督和責任追究。省消防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組織開展專項行動工作成效核查。對核查合格的,繼續加強日常管理,防止問題隱患反彈;對核查不合格的,持續跟進、緊盯不放,加大督辦指導力度,直至徹底整改;對存在違法行為的單位和個人,要依法嚴格查處;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評估、排查、整改、核查等工作弄虛作假、措施不力、進展緩慢的,要通報批評、督辦整改。對發生較大以上或有影響火災事故的,要嚴格實行責任倒查,存在失職、瀆職等問題的,依規依紀嚴肅追究有關領導責任和監管責任。

高層建築消防安全整治方案3

近年來,全市高層建築發展迅速。這些建築高度高、體量大、功能和結構複雜、人員密集,發生火災風險等級高,尤其是一些高層建築違規採用易燃可燃外保溫材料、消防設施不足、消防安全管理責任不落實,一旦發生火災,極易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按照省政府關於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方案要求,決定在全市範圍內組織開展為期三年的高層建築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深入貫徹國務院安委辦、省委、省政府關於消防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的工作部署,按照部消防局關於消防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的相關要求,通過三年時間,強化源頭治理、系統治理、精準治理,深入推進高層建築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有效防範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風險,全面提升消防資訊化管理能力、公民消防安全素質,建立完善從根本上消除高層建築火災風險隱患的消防管理責任鏈條、火災防控體系、監測預警機制,推動消防安全形勢持續向好發展。xxxx年底前,高層建築消防安全風險明顯減少,全民消防安全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明顯提升,火災事故得到明顯遏制,消防安全形勢實現根本好轉並保持總體穩定。

二、工作時間

即日起至xxxx年xx月。

三、工作範圍及內容

本次工作範圍是xx市各縣(區)高層建築。其中高層住宅建築指的是建築高度大於xx米的住宅建築(包括設定商業服務網點的高層住宅建築);高層公共建築指的是建築高度大於xx米的公共建築(主要包括商場、賓館、公寓、醫院、辦公或者集購物、娛樂、餐飲、文化等消費功能於一體的城市綜合體等)。

工作內容如下:

(一)建築外牆外保溫材料

高層建築外牆外保溫防護層是否破損開裂、脫落,是否將保溫材料完全包覆。

(二)建築消防設施。

1.室內消火栓和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是否存在供水不足、水壓不足等問題。

2.其他建築消防設施是否存在故障、損壞或癱瘓,是否建立了維護保養制度。

(三)安全疏散設施。

1.是否存在佔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問題;

2.防火門是否存在損壞或構件缺失等問題;

3.應急照明、疏散指示標誌和樓層指示標識的設定位置、數量、照度等是否符合標準。

(四)管道井。

1.電纜井、管道井檢查門是否採用丙級防火門並在每層樓板處進行嚴密封堵,電纜橋架等是否在防火分隔處採用有效措施進行防火封堵。

2.管道井內是否存在堆放雜物、日常維護管理不到位等問題。

(五)電氣燃氣管理。

是否存在電氣線路亂拉亂接或敷設不符合規範等問題。

(六)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1.單位或小區是否明確了消防安全管理機構,是否建立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2.是否在高層建築醒目位置懸掛消防安全責任人、樓長姓名及其職責公示牌。

3.單位或小區是否落實消防安全檢查巡查並及時整改火災隱患。

4.每棟高層公共建築和每個高層住宅小區是否依託社群網格員、保安人員、管理使用單位人員、志願者等力量建立微型消防站隊伍。

5.單位或小區是否定期組織消防安全培訓和消防演練。

(七)消防車道和救援場地。

1.消防車道和救援場地是否被機動車輛或其他障礙物佔用。消防車道上已有門的,是否符合相關要求且能隨時正常開啟。

2.消防車道和救援場地與建築之間是否設定妨礙消防車操作的樹木、架空管線等障礙物。

四、工作步驟

(一)自查自糾階段(即日起至xxxx年x月xx日):

各級消防救援部門依據管轄許可權,協調相關部門督促各住宅小區產權人、物業服務企業、高層建築管理使用單位按照“工作範圍及內容”的要求,對每棟高層建築開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糾工作並填寫《高層建築消防安全綜合整治情況統計表》(附件表x)。

(二)建立清單階段(xxxx年xx月x日—xxxx年xx月xx日)

各住宅小區產權人、物業服務企業、高層建築管理使用單位對排查發現的火災隱患進行分析研判,逐個制定整改計劃和措施,逐個落實整改方案、責任和資金,明確整改責任人、整改單位和整改時限,進一步細化填寫《高層建築消防安全綜合整治情況統計表》(附件表x)。

(三)監督抽查階段(即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

消防救援部門要聯合相關行業部門開展“雙隨機”高層建築專項監督抽查工作,在xxxx年xx月底前抽查率達到x%,在抽查過程中,要聯合物業管理單位和高層建築使用單位,對自查自糾中未發現的火災隱患進行補充完善。同時消防救援部門要對發現的火災隱患及時下達法律文書督促整改,並依法實施處罰。

(四)整改隱患階段(即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

各住宅小區產權人、物業服務企業、高層建築管理使用單位要對前期發現的火災隱患自行整改。對整改難度不大的火災隱患儘快整改;對一時難以整改的重大火災隱患,消防救援部門要聯合相關部門督促整改責任單位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採取分步實施的方式,逐項消除隱患。xxxx年底前,全市高層建築消防安全風險明顯減少,全民消防安全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明顯提升,火災事故得到明顯遏制,消防安全形勢實現根本好轉並保持總體穩定。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高度重視,充分認識高層建築消防安全面臨的嚴峻形勢,採取措施,紮實推進綜合治理。要加強排程指揮,層層傳導壓力,切實壓實責任。

(二)合力整體推進。各縣區人民政府、各有關單位要建立健全資訊共享、情況通報、聯合查處機制,切實形成執法合力,有效推進高層建築綜合治理工作開展。

(三)強化督導檢查。市安委辦將不定期採取“四不兩直”的方式,明查暗訪基層工作任務落實情況。對未按要求開展綜合治理、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實、效果不明顯的單位,要採取切實有效措施督促限期整改。

高層建築消防安全整治方案4

為切實加強高層建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全面排查整治高層建築消防安全問題,經辦事處同意,決定自20xx年11月至20xx年1月,在全處組織開展高層建築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認真貫徹落實關於應急管理的重要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關於公共安全工作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堅持問題導向,堅持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社會綜合治理原則,全面摸清我處高層建築基本情況,組織開展高層建築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有效解決高層建築消防安全突出問題,切實推動高層建築產權單位和管理使用單位落實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堅決預防和遏制高層建築重特大火災事故發生,全力維護全處消防安全形勢穩定。

二、整治範圍

高都辦事處範圍內已建成投入使用的高層建築。

三、工作步驟

專項整治工作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11月29日前)。成立全處高層建築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附件1),辦事處分管負責同志任組長,綜治、民政、建設、安監、派出所、供電等單位為成員。召開專題工作會議,對全處高層建築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安排部署,制定實施方案,明確工作目標、步驟和措施,細化相關部門、單位工作責任,形成工作合力。

(二)全面排查階段(11月30日至12月10日)。組織各高層建築管理使用單位開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糾,認真填寫《全區高層建築消防安全專項整治自查情況登記表》(附件2),切實整改存在的問題。各有關行業部門在辦事處統一領導下,成立聯合檢查組,逐個區域、逐棟建築開展排查。

(三)重點整治階段(12月11日至20xx年1月20日)。全面梳理、分析研判排查結果,根據隱患整改難易程度以及危害後果,分類制定整改計劃和措施,落實整改方案和責任,逐個督促整改。對整改難度不大的火災隱患,督促儘快整改;對一時難以整改的重大火災隱患,督促單位和業主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採取先易後難、分步實施的方式,逐項消除隱患。

(四)總結驗收階段(20xx年1月21日至31日)。辦事處組織成立聯合檢查組,對全處高層建築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進行檢查驗收,驗收情況納入年度平安工作考核內容。對排查發現的問題,各有關部門要進行專題研究,進一步完善管理措施,落實工作責任,健全高層建築火災防控長效工作機制。對尚未完成整改的高層建築火災隱患要緊盯不放,跟蹤督辦,確保隱患消除。

四、整治內容

(一)建築外牆外保溫和裝飾材料

1.高層建築違規採用易燃可燃外保溫材料。

2.高層建築外牆外保溫防護層破損開裂、脫落,未將保溫材料完全包覆。

3.高層建築違規使用易燃可燃外牆裝飾材料。

(二)建築消防設施

1.高層建築未按消防技術標準設定消防設施或設定不符合消防技術標準。

2.高層建築消防設施故障、損壞或癱瘓,不能保持完好有效。

3.高層建築管理使用單位未委託消防設施維修保養機構對消防設施定期進行維修保養和功能檢測。

4.消防控制室裝置故障,控制功能及聯動執行不正常。

(三)安全疏散設施

1.佔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疏散樓梯、安全出口數量和形式不符合標準。

2.避難層(間)堆放雜物或擅自改變用途,避難區內穿越通風風管、排煙風管、電纜橋架和採用可燃材料包覆管道。

3.疏散走道、樓梯間內部裝修材料不符合標準。

4.防火門損壞或構件缺失,應急照明、疏散指示標識缺失、損壞等。

(四)管道井

1.電纜井、管道井封堵不嚴密,堆放雜物或佔用,管井井壁、檢查門破損,日常維護管理不到位。

2.電纜井、管道井防火門設定不符合標準。

(五)電氣燃氣管理

1.電氣線路亂拉亂接或敷設不符合規範,電氣裝置容量負荷超標或安裝不規範。

2.消防用電負荷不符合消防技術標準,未落實任何情況下不得切斷消防電源的安全保障措施。

3.使用燃氣的場所、部位不符合相關技術標準;燃氣管線、燃氣用具的敷設、安裝等不符合相關安全技術標準;公共建築使用燃氣部位未設定燃氣洩漏報警裝置和緊急切斷裝置。

4.對電氣、燃氣設施裝置的日常維護保養、檢測等管理措施不落實。

5.用火、用電、用氣不規範。動用明火作業時,未落實現場監護和安全措施。

(六)影響滅火救援的障礙物

1.違章建築、隔離樁及違停汽車等,違規佔用堵塞消防車通道。

2.高層建築外牆門窗違規設定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

(七)電動自行車管理

1.高層住宅建築未落實電動自行車“三集中”措施(集中管理、集中停放、集中充電措施)。

2.新建住宅小區未同步規劃建設停放充電場所和智慧充電控制設施。

(八)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1.消防安全主體責任不落實,未設立或明確消防安全管理機構,未建立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重點崗位人、特殊工種人員和員工逐級崗位責任不落實。

2.消防安全檢查巡查不落實,不能及時整改火災隱患。

3.未定期組織消防安全培訓和消防演練。

4.未按標準組建微型消防站,未開展針對性消防訓練,不具備“早發現、早處置”的撲救初起火災能力。

5.未落實物業服務企業消防安全管理責任。

五、工作措施

(一)組織開展聯合檢查。

綜治、派出所、民政、建設、安監、邀請區消防和供電等部門抽調專業技術監督人員成立聯合檢查隊伍,根據高層建築分佈情況,制定詳細工作計劃,逐棟建築開展“兵團化”集中檢查。對檢查發現的問題,如實登記,及時下發法律文書,建立工作臺賬,填寫《高層建築消防安全基本情況統計表》(附件3),移交所在村居和管理單位,並及時通報相關行業主管部門。

(二)嚴格執法鐵腕整治。

對排查發現的高層建築消防安全違法行為和火災隱患,依法上報區相關單位實施責令“三停”、吊銷執照、行政拘留、臨時查封等處罰和強制措施,強力督促整改。開展集中約談,11月30日前,統一集中約談存在突出火災隱患的高層建築管理使用單位和物業服務企業負責人,督促做出整改承諾;12月31日前,集中約談整改進度緩慢的單位,以及工作推進不力、治理成效不明顯的村居、管理單位負責人,督促落實整改措施。同時,在隱患嚴重、逾期未改的重大火災隱患單位醒目位置張貼警示牌,推動隱患整改。

(三)強化主體責任落實。

高層公共建築管理使用單位明確專人擔任“專職消防安全經理人”,高層住宅建築明確責任片區的網格員或物業服務企業人員擔任“樓長”,負責本單位、本建築消防安全管理。定期開展防火檢查巡查,組織實施消防宣傳教育培訓,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並定期組織演練。高層建築管理使用單位按要求配備專業電工,嚴格落實用火用電用氣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檢測維護電氣線路、燃氣管線,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各高層小區檢查驗收情況要簽字負責,形成臺賬,逐級存檔備查。

(四)提升物防技防水平。

在高層公共建築和高層住宅小區建立集防火、滅火、宣傳於一體的微型消防站,在商業部分逐樓層設定消防應急執勤點,配齊人員和必要裝備器材,定期開展應急測試。推動高層建築廣泛安裝電氣火災監控裝置,老舊高層住宅在建築公共區域設定火災應急廣播、簡易噴淋系統,在居民家庭推廣安裝獨立式感煙火災探測報警器,提高初起火災預警和處置能力。推廣應用“智慧消防安全服務雲平臺”系統,加快城市消防遠端監控系統建設,逐步將設有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高層建築聯入系統,對重點部位、關鍵設施和電氣線路執行狀況實行24小時監控,提升高層建築火災預警能力。

(五)加強消防宣傳教育。

定期向高層建築管理使用單位和物業服務企業負責人、專職消防安全經理人、樓長、單位電工、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等推送消防安全知識,提示高層建築火災危險性,宣傳高層建築防火、滅火和逃生自救知識。在樓棟入口處、電梯內張貼消防安全宣傳提示標語,設定消防安全宣傳櫥窗。利使用者外視訊、樓宇電視等不間斷播放高層建築火災警示片,提倡社群居委會、物業服務企業刻制火災警示光碟免費贈送居民。開設消防知識大講堂,向高層建築住戶、服務人員和從業人員進行消防知識培訓,指導社群居委會和物業企業制定應急預案,組織開展滅火逃生演練,提高群眾自防自救能力。

六、任務分工

(一)辦事處高層建築消防安全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負責統籌推進全處高層建築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協調解決專項整治期間重大問題,開展督導檢查。西高都派出所承擔領導小組日常工作,定期組織召開成員單位聯絡員會議,排程工作進展情況,督促全處高層建築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各項工作落實。

(二)街道辦事處是專項整治活動的直接責任主體,負責專項整治的組織實施,落實各項整治工作措施。

(三)相關職能部門、單位要在辦事處統一領導下,成立聯合整治工作機構,認真履職,密切配合,依法依規抓好各項工作落實。

綜治辦負責把高層建築消防安全納入基層網格化管理內容,深化網格化服務管理,推動高層建築消防安全各項措施落實到基層。發動基層網格力量、居民委員會,全面排查高層住宅,消除動態火災隱患。

派出所要依據《山東省高層建築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山東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監督檢查規定》,檢查高層住宅建築消防設施和管理使用單位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情況,依法查處火災隱患和消防安全違法行為。

民政所負責指導社群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協助有關部門開展高層住宅建築檢查排查和消防宣傳教育工作。

建設辦負責檢查在建高層建築、節能改造工程等外保溫材料使用情況,引導產權單位拆除易燃可燃外保溫材料,更換符合消防技術標準的外保溫材料。加大對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降低標準,違規採用易燃可燃外保溫材料、降低外保溫系統安全效能,違規施工作業等行為的處罰力度。組織開展高層建築燃氣設施安全排查,落實燃氣使用安全措施,降低燃氣安全風險。督促物業服務企業與具備資質的消防技術服務機構簽訂委託協議,開展高層建築疏散設施、消防設施的維護保養。加強對物業服務企業履行消防管理職責的督導,對不依法履行合同規定的物業服務企業,採取計入物業服務企業誠信檔案處理措施。

安監辦負責將高層建築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列入安全生產巡查內容。對部門提交的重大火災隱患,及時提請本級安委會或安委會辦公室掛牌督辦。檢查高層公共建築消防安全疏散和消防設施建設及日常消防管理情況。做好專項整治協調工作,加強會商研判、資訊共享,及時通報工作進展,推動各項任務措施落實。

農電所負責高層建築產權範圍內電力設施安全、使用、維護等環節安全隱患的治理工作,做好重要使用者電力保障,加強安全用電知識的宣傳教育。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村居、管理單位要高度重視,充分認識高層建築消防安全面臨的嚴峻形勢,開展這次綜合治理是防止火災發生、維護公共安全的重要舉措,切實抓好落實、抓出成效。要逐級成立組織機構,主要領導要專題研究,分管領導要進行督辦,加強排程指揮。要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有關部門、單位治理責任,層層傳導壓力,級級壓實責任。

(二)密切協作配合。

各部門要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加強協作配合,各盡其職,各負其責,聯合組織檢查督查,建立健全資訊共享、情況通報、聯合查處、案件移送機制,切實形成工作合力,有效推進高層建築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開展,確保取得實效。

(三)嚴格督導考核。

辦事處將組織成立督導組,採取“四不兩直”的方式,明察暗訪各村居、管理單位治理工作開展及任務落實情況。對高層建築問題突出、隱患嚴重的村居、管理單位進行集中掛牌督辦,對發現整治不到位、措施不落實、履責不力、工作敷衍的,約談相關部門負責同志並在全處進行通報。整治工作期間,對因工作失職造成火災事故的,依法依規嚴肅追究責任。

各村居、管理單位高層建築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部署情況請於11月25日前報西高都派出所。

高層建築消防安全整治方案5

為切實加強轄區高層建築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進一步推動高層建築消防安全責任落實,按照《安順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安順市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的通知》(西府專議〔20xx〕194號)要求,結合我辦實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行動目標

通過專項行動,全面摸清辦事處轄區內高層民用建築底數和消防安全現狀,強力整治突出的火災風險和隱患,普及高層民用建築消防安全基本常識,推動消防安全主體責任落實,有效防範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風險。

二、整治範圍

已經建成且投入使用的高層民用建築。

三、組織領導

為確保此次集中整治工作取得實效,決定成立西秀區南街街道辦事處高層建築消防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四、工作重點

(一)普查摸清底數情況。辦事處安委會各成員單位(部門)要選派監督執法幹部開展排查整治,對轄區內所有高層建築進行排查,切實摸清高層建築基本情況。

(二)排查整治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行為。各地要結合普查的情況,對高層建築存在的問題進行初步篩選分類,按照火災隱患嚴重性開展監督檢查,重點整治以下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行為:

1.堵塞、佔用消防車通道和登高操作場地,佔用防火間距;

2.佔用、堵塞、鎖閉安全出口、疏散通道;

3.消防設施損壞不能正常使用。因維修等需要停用消防設施未進行公告、未制定應急預案或者落實防範措施;

4.進行電焊、氣焊等明火作業,未履行動火審批手續、未進行公告、未落實現場監護措施;

5.違規在電纜井堆放可燃雜物;

6.違規設定戶外廣告牌妨礙防煙排煙、逃生和滅火救援,破壞建築立面防火結構;

7.違規在公共門廳、疏散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停放電動自行車或者為電動自行車充電;

8.未按規定落實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安排不具備相應條件的人員在消防控制室值班;

9.其他嚴重危及高層民用建築的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行為。

五、實施步驟

(一)部署階段(6月16日至7月31日)。辦事處安委會各成員單位要嚴格落實西秀區南街辦事處高層建築消防安全工作方案要求,結合本部門實際,立即開展全方位、無死角的開展高層建築消防安全專項整治行動,重點摸清高層建築基本情況,並對照此工作方案依法督促物業和管理單位開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糾自改,確保風險管控到位,隱患整改有力。

(二)重點整治階段和督查階段(8月1日至9月30日)。對排查發現的高層建築火災隱患的整改難易程度以及危害後果進行分析研判,逐個制定整改計劃和措施,逐個落實整改方案和責任。對整改難度不大的火災隱患,督促儘快整改;對一時難以整改的重大火災隱患,配合消防部門督促產權單位和業主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採取先易後難、分步實施的方式,逐項消除隱患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辦事處安委會各成員單位要高度重視此項工作,專項行動工作辦公室將對各部門開展相關業務指導,對各部門工作情況進行通報排程。各部門要充分認識高層建築消防安全面臨的嚴峻形勢,切實將高層建築消防安全工作作為安全防範大排查大整治和集中整治的重點工作來抓,認真履行消防安全職責,周密安排部署,切實把工作責任落實到隱患排查一線,把風險隱患消除在成災之前,全力推動高層建築消防安全集中整治行動取得實效。

(二)齊抓共管,合力推進。辦事處安委會各成員單位要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各盡其職、各負其責,聯合組織檢查督查,建立健全資訊共享、情況通報、聯合查處,切實形成執法合力,有效推進高層建築綜合治理工作開展。

(三)依法履職,失職追責。辦事處安委會各成員單位要對轄區高層建築、分管的行業領域開展全方位、無死角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排查整治行動,辦事處安委會各成員單位能督促整改的,必須堅決督促整改,對整改不到的,向專項行動辦公室報告。確保風險管控到位,隱患整改到位,對未按要求開展集中整治、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實、效果不明顯的,嚴肅責任追究。

高層建築消防安全整治方案6

為認真貫徹落實領導批示精神,進一步深化消防安全執法檢查專項行動,鞏固高層建築消防安全綜合治理成效,切實有效解決高層建築存在的突出消防安全問題,堅決遏制高層建築火災多發勢頭,全力維護全市火災形勢穩定,經市政府同意,市消防安全委員會決定在全市集中開展高層建築消防安全專項整治,現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突出問題導向,強化底線思維,按照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物業按規履責、業主積極參與的原則,全面開展高層建築消防安全專項整治,防範化解消防安全重大風險,切實提升我市高層建築火災防控水平,為新中國成立70週年營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二、整治時間

20xx年8月至12月。

三、整治範圍

已建成投入使用的高層建築(建築高度大於27米的住宅建築以及建築高度大於24米的非單層廠房、倉庫和其他民用建築)。

四、整治重點

針對高層建築普遍存在的平面佈置不符合要求、違規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裝修裝飾、防火分隔不到位、疏散通道不暢通、違規存放易燃易爆危險品、消防設施損壞停用、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重點崗位人員責任不落實、日常管理機制不健全以及宣傳教育培訓不深入等10類消防安全突出問題,結合消防安全執法檢查專項行動工作部署要求,對照前期下發的《高層建築消防安全自查檢查要點》,全面開展排查整治,切實解決突出問題、消除火災隱患。

五、整治措施

(一)壓降致災因素。高層建築進行改建、擴建、裝修時,對需要明火作業的,必須嚴格履行動火審批手續,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對違規採用易燃可燃外保溫材料的,結合改建、擴建或民生工程,予以拆除改造,未拆除前,在醒目位置設立保溫材料效能等級及防火要求標識,嚴格落實防範措施;對外保溫材料破損開裂、脫落的,採取措施完全包覆。對違規採用易燃可燃材料裝修、裝飾的,予以限期拆除或更換。規範用火用電用油用氣,定期檢測維護電氣燃氣線路裝置和排查清洗油煙管道。嚴禁在高層建築內違規生產、儲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險品,嚴禁電動自行車進樓入戶、違規充電。

(二)嚴密防火分隔。對佔用高層建築防火間距的違章建(構)築物,予以拆除。對疏散樓梯間,電纜井、管道井等豎向井道防火門以及防火捲簾等防火分隔設施故障、損壞或被拆除的,及時進行維修安裝。對電纜井、管道井等豎向井道以及電纜橋架封堵缺失或不嚴密的,使用不低於樓板耐火極限的不燃材料或防火封堵材料進行嚴密封堵。對避難層裝置管道區與避難區以及穿越防火隔牆的通風風管、排煙風管、電纜橋架等處防火分隔不到位的,採用符合耐火極限要求的不燃材料或防火封堵材料進行封堵。對動用明火的施工區域,嚴格落實與其他區域進行分隔的防護措施。

(三)完善消防設施。督促高層建築產權單位、使用單位、經營主體以及委託管理單位、開發企業等按照規範標準配置消防設施、器材,委託具備消防設施維保能力的單位開展消防設施日常維護保養,並確保完好有效。加強對消防泵組、水泵接合器等消防供水設施的試水測試和維護保養,保障供水不間斷;確保消防用電設施設定專用供電迴路,保障供電不間斷。借鑑南京市將高層住宅建築“固化水帶工程”納入為民辦實事專案的做法,結合實際逐步為當地高層住宅建築室內消火栓系統安裝止回閥和供水介面等供水設施,提升滅火供水能力。推廣安裝獨立式感煙火災探測報警器、簡易噴淋和應急廣播,鼓勵居民家庭配備家用滅火應急救援器材箱,提高初起火災預警和處置能力。

(四)實施智慧管控。推進設有自動消防設施的高層建築接入建築消防設施聯網監測系統,實時掌握消防設施執行狀態。推廣安裝電氣火災監控系統,利用手機APP實時動態檢視重點部位電流荷載及溫度資料並接收報警訊號。在高層公共建築使用燃氣部位,按照標準規範要求設定燃氣洩漏報警裝置和緊急切斷裝置,鼓勵居民家庭在廚房設定獨立式可燃氣體報警器,做到燃氣洩露早發現、早預警、早處置。推動在高層住宅建築室外安裝具備過載保護、充滿自停、高溫及故障報警的電動車智慧化充電系統,實現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藍天工程”。

(五)暢通安全通道。全面清理疏散樓梯、疏散走道違規設定的功能性用房,堆放的雜物以及違規停放、充電的電動自行車,嚴禁鎖閉安全出口,確保疏散通道暢通。對疏散樓梯設定形式不符合標準,疏散距離、安全出口數量不足的,按照標準改造或增設。設有通向屋面出口的,出口上的門或窗應能從內向外開啟;超高層建築避難層(間)被佔用或改變用途的,應恢復原有功能。對高層公共建築外窗設定金屬柵欄的,一律予以拆除或改用可從內部開啟的防盜窗,倡導居民家庭採用可從內部開啟的防盜窗取代全封閉的金屬柵欄。拆除佔用、堵塞消防車道及登高操作場地的路樁、架空管線等障礙物以及違章搭建的臨時建(構)築物,規範機動車輛有序停放,確保消防車道及登高操作場地暢通。

(六)落實各方責任。高層公共建築各產權單位、使用單位、經營主體以及委託管理單位依法簽訂消防安全責任分工協議,明確各自應承擔的消防安全責任,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職責。高層住宅建築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職責,委託具備消防設施維保能力的單位對管理區域內的共用消防設施進行維護管理。在高層公共建築推行專職消防安全經理人制度,依託物業等人員在高層住宅建築推行“樓長”制度,定期組織防火檢查、宣傳教育和應急演練。

(七)嚴格依法治理。對專項整治期間排查發現的違法行為和火災隱患,綜合運用法律、行政、經濟、市場等手段,必要時採取責令“三停”、臨時查封、行政拘留、強制執行等強制措施,提高產權單位、使用單位以及委託管理單位或業主、使用人的違法成本,促進守法自覺。對整改難度大、火災風險高或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高層建築,實施政府掛牌督辦,明確整改計劃、方案、責任、措施和資金,落實臨時性防範措施,採取約談警示、抄告抄報、公開曝光、聯合懲戒等手段強力推動整改。加強對違規開辦經營的場所和違規設定的“群租房”進行監管,建立“負面清單”,並報有關部門依法予以取締、搬遷。

(八)建強應急力量。按照“有站點、有人員、有器材、有戰鬥力”標準,建立集防火、滅火、宣傳於一體的微型消防站,配齊配全人員和必要的滅火、通訊器材以及個人防護裝備,實行24小時值班,不間斷開展防火巡查檢查和消防宣傳教育。依託物業、社群用房以及門崗、值班室等場所,就近就便設定消防器材配置點。加強與消防救援機構的聯勤聯訓,制定完善滅火應急救援預案,確保達到“三知四會一聯通”要求,切實提升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置能力。

(九)廣泛宣傳培訓。持續宣貫《江蘇省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構建完善有力的消防安全責任體系。利用各類新聞媒體、微博微信、戶外視訊等媒介,提示火災危險性,宣傳普及防、滅火和逃生自救知識;利用消防宣傳車開展“面對面”宣傳,引導居民群眾關注身邊的火災隱患;依託櫥窗板報等固定設施,設定消防宣傳永久性專欄,時刻提醒居民群眾外出前務必做到“三清三關”。定期組織開展消防安全集中培訓和滅火疏散演練,提高居民群眾消防安全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水平。

(十)強化警示曝光。在各級主流媒體開設專題專欄,定期向社會公開高層建築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設立隱患曝光平臺,曝光久拖不改、政府掛牌督辦的高層建築重大火災隱患。針對隱患嚴重、措施不力、逾期未改的高層建築重大火災隱患,推動將產權單位、使用單位、經營主體以及委託管理單位等納入消防安全失信“黑名單”,實施聯合懲戒。

六、職責分工

(一)各級政府責任。加強對專項整治工作的領導,將高層建築專項整治納入平安建立及基層網格化管理等工作統籌部署推進,定期對有關部門和單位依法履職情況進行督導檢查。

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組織指導村(居)民委員會對未委託物業管理的高層住宅建築開展防火巡查檢查和消防宣傳教育,制定防火安全公約,督促指導業主或使用人成立組織加強消防管理或進行自我管理,落實消防安全責任。

(二)部門責任。

1.公安部門。公安機關加強對公安派出所履行消防監管職責的指導、督促。公安派出所加強對監管職責範圍內的高層建築的監管,督促、指導高層住宅小區的物業服務企業履行消防安全職責,逐個小區開展排查。

2.住房建設部門。指導、督促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加強對高層建築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將物業服務企業消防服務質量納入行業管理、信用評價範疇,加強高層建築中使用外牆保溫材料的監管,推動設定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和充電設施,指導業主依照有關規定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對高層住宅小區共用消防設施進行維修、更新、改造。

3.市場監管部門。對消防救援機構通報的高層建築消防產品質量問題,依法處理相關生產、銷售企業。

4.民政部門。負責指導社群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協助有關部門開展高層住宅建築檢查排查。

5.應急管理部門。加強對高層建築中違規生產、儲存、使用危險化學品行為的監管。

6.城市管理部門。加強對高層建築周邊違規設定的建(構)築物的監管,加強對高層建築戶外廣告牌等設施的監管。

7.電力管理部門。督促、指導電網企業加強對高層建築輸配電設施和線路安全的檢查,加強高層建築安全用電知識教育宣傳。

8.燃氣管理部門。督促、指導燃氣企業加強對高層建築燃氣管道敷設、燃氣用具使用的定期安全檢查。

9.市政、供水部門。加強對向高層建築供水的市政管網的日常管理和維護保養,保持市政管網供水壓力符合要求。

10.其他有關部門。教育、文旅、衛健、商務、交通、國資、民航、郵政等職能部門履行對本行業、本系統所屬高層建築的消防安全監管職責。

(三)消防救援機構責任。負責專項整治的組織協調、聯絡溝通、技術指導、業務培訓以及情況彙總等工作,加強對監管職責範圍內及無行業主管部門的高層建築的監管。制訂完善滅火救援預案,開展針對性技、戰術研究,組織實戰演練,承擔高層住宅建築火災撲救和應急救援工作。

七、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8月底前)。各地各有關部門結合實際,制定實施方案,明確職責分工,細化任務措施。通過召開會議、釋出通告等形式,動員全社會參與專項整治工作。通過當地主流媒體廣泛宣傳專項整治工作,營造輿論聲勢。

(二)自查自改階段(9月1日至15日)。各地各有關部門督促高層建築管理使用單位按照消防安全執法檢查專項行動工作部署和本方案要求,對照《高層建築消防安全自查檢查要點》,自主評估風險、自主檢查安全、自主整改隱患,向社會公開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及其職責,承諾本場所不存在突出風險或已落實防範措施,並向當地行業主管部門和消防救援機構保證消防安全。

(三)全面排查階段(9月16日至10月31日)。各地各有關部門按照職責任務分工,分行業、分地區對高層建築逐棟進行排查,逐棟填寫《高層建築消防安全專項整治登記表》(見附件1),列出隱患問題清單,全面掌握消防安全基本情況。排查期間,各地要同步開展高層建築的隱患整治,做到邊查邊改,逐項消除隱患,確保不發生重特大事故。國慶節前,對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高層建築要完成整改,確實不能整改的,必須落實死看硬守措施。

(四)重點整治階段(11月1日至12月20日)。各地各有關部門對照排查出的隱患問題清單,逐個制定整改計劃和措施,逐個落實整改方案、責任和資金,緊盯隱患不放,跟蹤督促整改,確保隱患清零。專項整治期間,對存在重大隱患和典型違法行為的高層建築,要集中組織掛牌一批、公佈一批、曝光一批、處理一批。

(五)總結驗收階段(12月21日至31日)。各地各有關部門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檢查驗收,驗收不合格的一律重新進行整治,檢查驗收情況納入各級政府20xx年度消防工作考核內容。同時,要認真總結,固化經驗,健全高層建築消防安全長效管理機制,從源頭上提升火災防範水平。

八、工作要求

(一)認清形勢,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當前消防安全面臨的嚴峻形勢,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工作機制,將高層建築消防安全專項整治作為防範火災、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重要舉措,貫穿到本地區、本系統的主要工作中,與重點任務同部署、同落實。各級黨政領導要親自研究、親自部署、親自抓落實,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細化任務措施,確保專項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二)齊抓共管,合力部署推進。各有關部門要各盡其職,各負其責,努力營造“部門聯動、全員上陣,人人有責、人人盡責”的消防監管良好局面,建立健全定期會商、資訊共享、情況通報、聯合執法等工作機制,全面提升防範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風險水平。各地消防救援機構要充分發揮綜合協調作用和專業優勢,加強業務指導,明確專人掛鉤指導行業部門和鄉鎮街道,大力提升工作質效。

(三)強化督導,狠抓責任落實。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採取“四不兩直”的方式,明查暗訪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對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實、效果不明顯的,採取約談、通報等形式督促整改。專項整治期間,對因履職不力導致發生高層建築火災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高層建築消防安全整治方案7

為有效防範化解住宅小區高層建築消防安全重大風險,結合《消防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關於住宅小區高層建築消防安全綜合整治的有關部署要求,確保紮實有序、高質推進、高效完成各專案標任務,縣住建局決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底在全縣開展住宅小區高層建築消防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現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按照“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物業按規履責、業主積極參與”的原則,通過三年持續整治,進一步加強和提升防範化解住宅小區高層建築重大消防安全風險能力,有效預防和遏制較大以上及有影響的高層建築火災事故。20xx年,完成50%消防隱患整改;20xx年,完成80%消防隱患整改;20xx年,完成全部消防隱患整改,住宅小區高層建築消防安全能力水平得到全面優化和提升。

二、整治範圍

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小區住宅高層建築(建築高度大於27米的住宅建築)。

三、整治重點

(一)消防管理。消防安全承諾制度未建立,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未履行消防安全承諾制或履職不到位,以及堵塞、佔用、鎖閉疏散樓梯、安全出口等問題。

(二)消防設施。消防電源可靠性不強,室內外消火栓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消防電梯、封閉樓梯間正壓送風系統,消防控制主機、感煙和感溫火災探測器等消防設施裝置未保持完好有效,以及未建立維護保養制度等問題。

(三)管道豎井。電纜井、管道井未在每層樓板處進行嚴密封堵,電纜橋架等未在防火分隔處採用有效措施進行防火封堵;管道井內堆放雜物等問題。

(四)保溫材料。外保溫防護層破損開裂、脫落等問題。

四、工作措施

(一)壓降致災因素。全面排查外保溫防護層破損開裂、脫落等問題,逐項登記整改修復,或採取措施完全包覆;對違規採用易燃可燃外保溫材料的,結合改建、擴建或民生工程,予以拆除改造,未拆除前,在醒目位置設立保溫材料效能等級及防火要求標識,嚴格落實防範措施。對違規採用易燃可燃材料裝修、裝飾的,予以限期拆除或更換。規範用火用電用氣,定期檢測維護電氣燃氣線路裝置和排查清洗油煙管道。嚴禁在高層建築內違規生產、儲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險品,嚴禁電動自行車進樓入戶、違規充電。

(二)嚴密防火分隔。對疏散樓梯間,電纜井、管道井等豎向井道防火門以及防火捲簾等防火分隔設施故障、損壞或被拆除的,及時進行維修安裝。對電纜井、管道井等豎向井道以及電纜橋架封堵缺失或不嚴密的,使用不低於樓板耐火極限的不燃材料或防火封堵材料進行嚴密封堵。對動用明火的施工區域,嚴格落實與其他區域進行分隔的防護措施。

(三)完善消防設施。督促住宅小區高層建築產權單位、使用單位、經營主體以及委託管理單位、開發企業等按照規範標準配置消防設施、器材,委託具備消防設施維保能力的.單位開展消防設施日常維護保養,並確保完好有效。全面排查測試室內消火栓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建立維護保養制度,逐棟解決消火栓無水以及消防供水不足、壓力不夠等問題,保障供水不間斷;排查解決消防電源可靠性不強等問題,確保消防用電設施設定專用供電迴路,保障供電不間斷;定期測試消防電梯迫降、轎廂內消防電話、防水及排水設施等功能。

(四)暢通安全通道。全面清理疏散樓梯、疏散走道違規設定的功能性用房,堆放的雜物以及違規停放、充電的電動自行車,嚴禁鎖閉安全出口,確保疏散通道暢通。設有通向屋面出口的,出口上的門或窗應能從內向外開啟;超高層建築避難層(間)被佔用或改變用途的,應恢復原有功能。實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按標準對消防車通道逐一劃線、標名、立牌,實施標識化管理;拆除佔用、堵塞消防車道及登高操作場地的路樁、架空管線等障礙物以及違章搭建的臨時建(構)築物,規範機動車輛有序停放,確保消防車道及登高操作場地暢通。

(五)廣泛宣傳培訓。利用小區櫥窗板報等固定設施,設定消防宣傳永久性專欄,時刻提醒居民群注意防火。

五、職責分工

1。消防科加強對新、改、擴建高層建築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工作,強化高層建築消防安全源頭管控。

2。物業科指導、督促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加強對住宅小區高層建築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將物業服務企業消防服務質量納入行業管理、信用評價範疇,推動設定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和充電設施,指導業主依照有關規定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對高層住宅小區共用消防設施進行維修、更新、改造。

3。燃氣辦督促、指導燃氣企業加強對住宅小區高層建築燃氣管道敷設、燃氣用具使用的定期安全檢查。

六、工作步驟

(一)自查自改階段(20xx年12月1日—20xx年12月15日)。督促住宅小區高層建築管理使用單位嚴格自查自改消防安全隱患問題。

(二)集中排查階段(20xx年12月16日—20xx年12月30日)。各有關部門按照職責任務分工,對住宅小區高層建築逐棟開展排查,做到邊排查邊整治,逐項消除隱患,確保不發生重特大事故。

(三)持續整治階段(20xx年12月至20xx年10月)。20xx年12月底前,完成50%隱患整改任務;對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高層建築全部完成整改。20xx年,完成80%隱患整改任務;20xx年,完成全部隱患整改任務。

(四)總結驗收階段(20xx年10月至12月)。對高層建築消防安全三年整治工作進行檢查驗收,驗收不合格的一律重新進行整治,要認真總結、固化經驗,健全高層建築消防安全長效管理機制,從源頭上提升火災防範水平。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工作機制,將高層建築消防安全整治作為重要工作內容,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二)合力推進落實。各有關部門要各盡其職,各負其責,加強溝通協作,全面提升防範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風險水平。

(三)強化督導。對因履職不力導致發生住宅小區高層建築火災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高層建築消防安全整治方案8

按照消防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要求,為切實加強全市高層建築火災防控工作,全面提升高層建築消防安全水平,現決定自即日起至xx年在全市部署開展高層建築消防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具體工作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標

按照“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物業按規履責、業主積極參與”的原則,通過三年持續整治,進一步摸清全市高層建築消防安全基本情況,切實解決一批高層建築消防安全風險隱患和突出問題,建立完善消防管理機制,健全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全面優化提升高層建築消防安全能力水平,加強和提升防範化解全市高層建築重大消防安全風險能力,有效預防和遏制較大以上及有影響的高層建築火災事故,確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勢持續平穩。

二、整治時間

即日起至xx年12月30日。

三、整治範圍

已建成投入使用的高層建築(建築高度大於27米的住宅建築以及建築高度大於24米的非單層廠房、倉庫和其他民用建築)。

四、整治重點

(一)建築外牆外保溫材料

1、高層建築違規採用易燃可燃外保溫材料;

2、高層建築外牆外保溫防護層破損開裂、脫落。

(二)建築消防設施

1、建築消防設施故障、損壞或癱瘓,不能保持完好有效;

2、消防控制室裝置故障,控制功能及聯動執行不正常。

(三)安全疏散

1、佔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2、防火門損壞或構件缺失影響防火防煙功能;

3、應急照明、疏散指示標誌和樓層指示標識等不符合標準;

4、避難間(層)堆放雜物或擅自改變用途。

(四)滅火救援場地

1、消防車通道被封堵或被雜物、汽車、隔離樁、綠化景觀等佔用,影響消防車通行;

2、架空電力設施、空中的管線、綠化景觀、戶外廣告牌等佔用消防登高場地,舉高消防車無法停靠作業,影響救援行動。

(五)管道井

1、電纜井、管道井等管井未獨立設定,井壁耐火極限達不到1、00h、管井檢查門未採用丙級防火門,電纜井、管道井未在每層樓板處進行嚴密封堵,電纜橋架等未在防火分隔處採用有效措施進行防火封堵;

2、管道井內堆放雜物或佔用,管井井壁、檢查門破損,日常維護管理不到位。

(六)電氣燃氣管理

1、電氣線路亂拉亂接或敷設不符合規範;

2、燃氣管線、燃氣用具的敷設、安裝等不符合相關安全技術標準;

公共建築使用燃氣部位未設定燃氣洩漏報警裝置和緊急切斷裝置;

3、對電氣、燃氣設施裝置的日常維護保養、檢測等管理措施不落實;

4、用火、用電、用氣不規範。動用明火作業時,未落實現場監護和安全措施。

(七)消防控制室

1、未落實雙人值班值守,值班人員未取得初級及以上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值班人員不掌握消防控制室應急處置程式、不懂得操作消防控制裝置等問題;

2、消防設施未處於自動狀態,自動滅火系統管道閥門未常開、消防用電裝置的配電櫃未處於自動狀態等;

3、單位內部應急疏散和滅火預案不完善。

(八)微型消防站

1、每棟高層公共建築和每個高層住宅小區未依託社群網格員、保安人員、管理使用單位人員、志願者等力量建立微型消防站;

2、未定期組織微型消防站隊員開展針對性消防訓練,未熟練掌握消防設施、器材裝備效能和操作使用方法;

3、未建立消防工作制度,落實工作時間段和非工作時間段“定崗、定人、定責”的要求,不具備“早發現、早處置”的撲救初起火災能力;

4、未按照“行業相近、位置相鄰”原則,建立微型消防站聯防機制。

(九)電動車火災防範

1、違規在居民住宅的樓梯間、樓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地下車庫等區域停放電動車及充電行為;

2、集中設定的電動自行車停車棚推廣配置火災報警、滅火器(簡易噴淋)等消防設施和器材。

(十)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1、消防安全管理責任主體不明確,高層公共建築產權單位、委託管理單位以及經營主體、使用單位未簽訂協議,明確各方消防安全責任,分擔消防設施維修、更新和改造等費用;

2、單位消防安全主體責任不落實,未設立或明確消防安全管理機構,未建立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重點崗位人、特殊工種人員和員工逐級崗位責任不落實。未落實消防安全“三自主兩公開一承諾”制度(自主評估風險、自主檢查隱患、自主消除隱患、在單位場所醒目位置公開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及聯絡方式,承諾本單位場所不存在消防安全突出風險或已落實整改);

3、未按照規定定期對建築消防設施進行維保,或建築消防設施日常維保制度不落實;

4、單位消防安全檢查巡查不落實,不能及時整改火災隱患;

5、建築外牆門窗違規設定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

6、單位未定期組織消防安全培訓和消防演練。

五、職責分工

按照“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公民積極參與”的原則,全面開展高層建築消防安全專項整治。

(一)各片區管委會、鎮政府、街道辦事處

1、要加強對高層建築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領導,結合實際制定工作方案,明確部門、科室的具體工作職責,強化工作統籌,分轄區、分行業組織開展排查治理。

2、要對轄區中的老舊高層民用建築和無業主委員會、無物業管理、無產權單位的高層民用建築存在的隱患問題,特別是重大火災隱患,納入政府為民辦實事工程,安排專項經費,強化技防物防措施,整改火災隱患。

3、要將高層建築消防安全納入基層網格化管理,發動基層網格力量清理疏散樓梯、疏散走道堆放的雜物以及違規停放、充電的電動自行車,確保疏散通道暢通;

清理消防車通道堆放的雜物以及違規停放的私家車,確保消防車通道暢通。要督促指導鎮辦加強對高層建築小區業主委員會的管理,引導其支援消防設施改造和安全基礎提升。

4、鎮、街道負責組織指導村(居)民委員會對未委託物業管理的高層建築開展防火巡查檢查和消防宣傳教育,制定防火安全公約,督促指導業主或使用人成立消防安全組織,加強日常消防管理,落實消防安全責任。

(二)部門責任

1、公安局。公安機關加強對公安派出所履行消防監管職責的指導、督促。公安派出所加強對監管職責範圍內的高層建築的監管,督促、指導高層住宅小區的物業服務企業履行消防安全職責、逐個小區開展排查,發揮片區民警轄區管理優勢,指導督促高層民用住宅物業管理企業提示中小單位、小場所業主做好火災預防工作,開展消防安全培訓教育,提高居民、住戶消防安全意識。

2、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嚴格新建、改建、擴建高層建築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工作,強化高層建築消防安全源頭管控。指導、督促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加強對高層建築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將物業服務企業消防服務質量(包括微型消防站建設、樓長制度建設)納入行業管理、信用評價範疇,加強高層建築中使用外牆保溫材料的監管,推動設定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和充電設施,指導業主依照有關規定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對高層住宅小區共用消防設施進行維修、更新、改造。督促、指導燃氣企業加強對高層建築燃氣管道敷設、燃氣用具使用的定期安全檢查。加強對向高層建築供水的市政管網的日常管理和維護保養,保持市政管網供水壓力符合要求。城市管理部門依法加強對高層建築戶外廣告牌、招牌的監督管理,糾正並制止各類廣告牌、招牌遮擋建築門窗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行為;

依法查處高層建築中的違法建設以及擅自改變建築物、構築物和其他設施使用功能的問題。

3、消防救援支隊。負責高層建築消防安全整治工作的組織協調、聯絡溝通、技術指導、業務培訓以及情況彙總等工作,將高層公共建築納入“雙隨機、一公開”消防監督監管範圍,加大抽查頻次。制訂完善滅火救援預案,開展針對性技、戰術研究,組織實戰演練,承擔高層建築火災撲救和應急救援工作。

4、市場監督管理局。對消防救援機構通報的高層建築消防產品質量問題,依法處理相關生產、銷售企業。

5、應急管理局。加強對高層建築中違規生產、儲存、使用危險化學品行為的監管。

6、氣象局。負責高層建築防雷裝置的安全檢查,防止因雷擊引起的火災。

7、發展改革和統計局。督促、指導電網企業加強對高層建築輸配電設施和線路安全的檢查,加強高層建築安全用電知識教育宣傳。

8、教體、民政、衛健、交通、工信、財政、文廣旅、農業農村等職能部門履行對本行業、本系統所屬高層建築的消防安全監管職責。

(三)社會單位主體責任

高層建築使用單位或管理單位要按照《消防法》、《河南省消防條例》等法律法規,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組織開展火災隱患自查自改,要委託具備從業條件的消防設施維保檢測機構對建築消防設施、電氣、燃氣進行全面檢測,定期組織防火巡查,定期開展消防培訓和疏散演練等工作。要按要求配備專業電工,嚴格落實用火用電用氣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檢測維護電氣線路、燃氣管線,及時消除安全隱患。要逐棟明確消防安全經理人(樓長),落實防火巡查、消防宣傳教育職責。要逐一劃定高層建築消防救援場地區域,設立明顯標誌,禁止停放車輛、堆放雜物。要按規定建立集防火、滅火、宣傳於一體的微型消防站,配齊人員和必要的裝備器材。

六、工作步驟

(一)自查自改階段(xx年1月1日至3月31日)。各單位廣泛動員部署,明確整治工作目標、任務和措施,細化工作職責,組織本轄區、本系統、本行業的高層建築對照自查、檢查要點和整治重點內容,深入開展“三自主兩公開一承諾”工作,自查自改消防安全隱患問題,並填寫《高層建築管理(使用)單位消防安全自查承諾書》(見附件2)。

(二)集中排查階段(xx年4月1日至xx年12月31日)。各單位按照職責任務分工,分行業、分領域對高層建築逐棟開展排查“回頭看”,逐棟填寫《高層建築消防安全隱患問題清單》(見附件3),全面掌握消防安全基本情況,為後期精準整治提供依據和基礎。排查期間,各單位要同步開展高層建築的隱患整治,做到邊排查邊整治,逐項消除隱患,確保不發生較大以上和亡人火災事故。

(三)持續整治階段(xx年1月1日至11月30日)。各單位對照“兩個清單”,逐個制定整改計劃和措施,逐個落實整改方案、責任和資金,緊盯隱患不放,跟蹤督促整改,確保隱患清零。對存在重大火災隱患和典型違法行為的高層建築,要集中組織掛牌一批、公佈一批、曝光一批、處理一批。xx年12月底前,完成50%上賬隱患整改任務;

對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高層建築全部完成整改,確實不能整改的,屬地政府要書面說明情況並報防火委辦公室備案,同時,納入屬地政府督察督辦重要事項,持續跟蹤督改。xx年6月底前,完成80%上賬隱患整改任務;

xx年11月底前,完成全部上賬隱患整改任務。期間,各單位要同步開展隱患排查,將新增隱患問題納入“兩個清單”,持續實施整治。

(四)總結驗收階段(xx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由防火委組織進行專項驗收,對各單位的整治驗收情況納入xx年度消防工作重要考核內容。同時,要認真總結、固化經驗,健全高層建築消防安全長效管理機制,從源頭上提升火災防範水平。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各單位要將高層建築專項整治作為重點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加大高層建築火災隱患治理力度,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明確有關部門、科室的整改責任和整改期限,落實整改措施,堅決整改突出風險隱患。要開展經常性消防宣傳教育,普及防、滅火和自救知識,加強消防安全從業人員培訓,嚴格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員持證上崗制度。專項整治期間,要集中曝光一批存在嚴重違法行為和拒不整改火災隱患的單位,形成整治高壓態勢。

(二)強化協作,形成合力。各單位要各盡其職,各負其責,建立健全定期會商、資訊共享、情況通報、聯合執法等工作機制,全面提升防範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風險水平。消防救援機構要充分發揮綜合協調作用和專業優勢,加強業務指導,提升工作質效。

(三)跟蹤問效,落實責任。市防火委、各單位要將高層建築整治情況納入督查檢查內容,對未按要求開展專項整治、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實、效果不明顯的單位,將進行通報。專項整治期間,凡在高層建築領域發生亡人和有影響火災事故的,將逐起實施“火災事故延伸調查”,嚴肅追責問責。

八、材料收集和報送

1、各單位請於xxx年1月10日前報送高層建築消防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方案和動員部暑情況;

2、xx年12月1日前報送階段工作小結,xx年12月1日前報送工作總結,重要情況隨時報送;

3、各有關部門工作經驗做法(資訊、簡報)可隨時報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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