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安裝消防合同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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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係,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那麼一般合同是怎麼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建築安裝消防合同範本,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建築安裝消防合同範本

  建築安裝消防合同1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甲方將消防安裝工程交由乙方負責施工,為明確甲乙雙方的責、權、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現就該工程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工程名稱消防水噴淋、消火栓供水系統。

  第二條工程範圍

乙方必須按照甲方提供的本工程的消防施工圖紙,依據消防工程驗收有關規範,按設計圖紙要求施工,在沒有經甲方和設計方同意修改前,乙方無權修改和變更設計。乙方施工必須達到本工程消防各系統功能的設計要求。

  第三條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使用的產品或材料與預算書相符,並符合規範要求及設計要求。乙方向甲方提供消防各系統主要裝置相關的產品合格證。

  第四條工程造價

工程總造價暫定為(人民幣):圓整(¥元)(含稅金,不含檢測費用)。材料單價按照《建設工程造價資訊》施工期間平均價計取。

  第五條工程期限

工期:乙方須在個日曆天內完成本合同約定的施工內容和範圍並通過甲方的初驗,在施工過程中若甲方要求施工變更,則工期相應順延。

  第六條質量要求

嚴格按照國家相關規範進行施工,達到合格標準。

  第七條付款方式

合同簽訂後,以甲方書面通知開工、乙方進場施工三個工作日內,甲方按工程預算總造價預付40%給乙方作備料款。工程完成,經核實工程量後,甲方向乙方支付到已完成工程量的90%。在本工程通過消防部門驗收合格,並且乙方將竣工圖等相關資料送交甲方後,甲乙雙方在15個工作日內進行結算,其餘款一次性撥付給乙方(須扣除結算總造價的2%作為工程質量保質金,保修期屆滿後十個工作日內結清質保金給乙方,質保金不計息)。結算付款前,乙方須按總價先提供發票。

  第八條驗收

乙方完工後,甲方應在30天內向市消防支隊申請驗收,乙方保證能通過消防部門的一次性驗收,並將竣工圖及資料交齊甲方後方可進行結算。如工程未能通過驗收的,乙方須返工至通過驗收合格為止,各種費用自理並承擔逾期交付的違約責任。

  第九條工程結算

1、本工程套用《全國統一安裝工程預算定額單位估價表》及相配套的費用定額,取費按類計取。

2、進行增減。

  第十條雙方責任

一、甲方:

如工程專案有增減或設計更改的內容,按實際發生的項與量

1、提供該工程圖紙四份,消防稽核意見書一份(影印件);

2、提供施工現場使用的水電(產生的水、電費由乙方承擔);

3、提供臨時材料房一間;

4、協調乙方與其他交叉施工單位的關係。

二、乙方:

1、根據甲方提供的(經消防監督審定)圖紙進行會審。會審後方可組織施工;

2、嚴格按照國家消防系統有關規範、技術要求施工,確保工程質量,並提供消防工程竣工驗收資料二套給甲方,提供全套裝置的相關技術資料及為甲方免費培訓兩名操作人員。

3、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對相鄰的工程設施及管線進行保護,如有損害須負責賠償。

4、在施工過程中如乙方因施工需要須對綠化或其他設施造成破壞的,必須在徵得甲方同意後才可進行,並在施工完畢後由乙方負責恢復原狀,否則所造成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5、乙方按合同檔案要求以及國家相關的技術規範、施工操作規範完成本工程的施工,並注意安全文明施工,施工中發生的一切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6、保證施工完成後能通過消防部門的驗收併合格。

  第十一條產品要求

乙方應按要求進行施工,所使用的產品必須為合格產品(須有合格證、產品檢測報告),如發現產品有質量、規格、型號、尺寸不符的立即退貨,由此造成的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不得使用不合格產品或偽劣產品的,乙每違反一次,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元/次的違約金。已施工部分,乙方須無條件返工,費用自理,造成逾期交付的,乙方還應承擔逾期交付的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保修責任

工程驗收合格後,從通過消防部門驗收合格之日起保修12個月,在保修期內,如使用過程中發生工程質量問題,甲方或使用方通知乙方(電話或書面通知),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後48小時內派人到現場進行維修。如乙方不派人來維修,甲方或使用方將另行組織維修,費用從保質金中扣除,保質金不足以支付維修費用的,仍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時付款的,甲方從逾期付款之日起,每逾期一天,按應付款的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不按時完成工程,超工期的,每超工期一天,按合同總額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乙方完成的工程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消防部門一次性驗收不合格的,應返工直至達到要求,造成超工期的,按本條第(2)項支付雙倍的違約金。造成複檢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包括二次檢測費)。

  第十四條施工期間至未通過消防驗收合格之前,乙方自行保管好材料、裝置等,並加強施工安全的管理,如出現施工的安全事故及材料損失,一切責任均由乙方負責。

  第十五條其他: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雙方不能協商解決的,由南寧市仲裁委員會仲裁或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合同簽訂日期:

  建築安裝消防合同2

甲方(建設單位):

乙方(施工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山東省消防管理辦法》之規定,結合本專案消防設施安裝的實際,經協商雙方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建築消防設施概況:

1.1建築名稱:

1.2安裝施工範圍:

1.2.1消防電系統(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消防聯動控制系統、消防緊急廣播系統、消防直通電話系統、漏電火災報警系統、消防室外專案);包含但不限於圖紙所含消防專案。

1.2.2消防水系統(噴淋、消火栓、消防水炮、超細乾粉滅火系統、人防平時專案和消防室外專案)包含但不限於圖紙所含消防專案;

1.3開工日期:年月日(暫定,以甲方通知為準。如延期,則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1.4竣工日期:年月日配合精裝修安裝施工及驗收日期另行確定。

  二、合同價款、付款和結算

2.1工程價款結算按《山東省安裝工程消耗量定額》20xx版,工程取費類別按Ⅲ類安裝工程取費。人工工日單價按:省價人工工日單價36元/工日,市價安裝人日單價36元/工日,在此基礎上安裝費再優惠5%(不含主材、裝置費);裝置、主材價格按甲乙雙方最終認定價計入結算(品牌及單價詳見本合同附表),定價有效期至年月日,期間主材、裝置價格不作調整。工程量按實結算。二次改造及增減專案以現場簽證、審計結算為準(計價依據同上)。

2.2消防招標檔案(合同附件1)、消防答疑(合同附件2)、消防招標工作聯絡單(合同附件

3)、消防投標預算確認單(合同附件4)、主材裝置最終品牌及單價確認表(合同附件5)均作為合同附件共同構成本次消防合同內容。消防優化設計經甲方同意的,所節約主材和裝置費用甲、乙雙方按照甲方70%,乙方30%比例分成。

2.3合同價款:估算合同價款萬元整(人民幣;)

2.4合同簽訂一個月內乙方須提供詳細完整的預算書一式三份(電子版一份)。乙方須在每月28日之前提報實際完成工程量報監理及甲方現場工程師稽核完畢後,報甲方稽核。甲方稽核完畢後,作為付款考核依據。付款方式如下:

2.4.1工程進度達到40%,經甲方稽核完畢後一個月內付已完工程量價款的.60%;

2.4.2工程進度達到60%,經甲方稽核完畢後一個月內付已完工程量價款的60%;

2.4.3工程完工,驗收合格、取得消防驗收證書及備案後,一個月內付至估算工程造價的80%;

2.4.4工程竣工結算稽核完成後一個月內,將工程款累計支付至結算價款的95%。餘款5%作為工程保脩金,保修期為從竣工驗收之日起算兩年。保修期滿後在一個月內支付保脩金。

  三、裝置、材料供應:

3.1乙方所採購使用的材料和裝置應按照合同附件所列型號、品牌執行,並經建設監督部門、消防部門認可的產品。裝置、材料根據合同附表中裝置、材料的單價為準,附表中未列的裝置、材料價格以甲方參考市場價格的批價為準,由乙方進行採購,進場按有關規定驗貨。

3.2乙方所採購使用的所有材料、裝置須滿足工程質量的要求,若因材料、裝置質量問題或乙方施工問題所造成的損失乙方須全面負責賠償。

  四、雙方責任

4.1甲方:

4.1.1為乙方有償提供用水、用電和辦公用房一處(與總包單位進行協商確定),協調乙方與工地其它施工單位的協作關係;通知公安消防等有關部門驗收,及時組織驗收;

4.1.2甲方在開工前十日向乙方提供公安消防部門審批的設計圖紙肆套(其中三套設計院蓋章圖紙為消防竣工資料用)、電子版圖紙一套;

4.1.3督促檢查乙方施工進度、質量,稽核每月所完成工程量;

4.2乙方:

4.2.1應及時採購裝置,科學合理安排人員、材料配置,嚴格按操作規程施工,確保安裝質量,服從甲方的進度安排,每月提報所完成工程量清單。按時提供有關竣工資料並參加竣工驗收,並保證工程專案一次性驗收合格。須繳納2%的總包協調費(主材、裝置費除外)。

4.2.2乙方應負責所有消防專案的消防材料檢測。非乙方施工的消防專案(如防火捲簾、防火門、疏散指示、應急照明、擋煙垂壁等)的檢測費由各專業安裝隊伍自負。最終的消防綜合驗收資料報驗由乙方全面負責。

4.2.3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轉包。

4.2.4質保期內發生因乙方原因產生的質量問題,由乙方無償修復如因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應全面負責賠償;因甲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修復,甲方支付相應費用。

4.2.5已竣工工程在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須負責已完成工程的成品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生損壞的,能查明原因的由相關責任方賠償,否則由乙方自費予以修復。

4.2.6乙方須確保一次性通過消防驗收,如不能按期完成,每拖期一天,甲方將對乙方處以5萬元/天的罰款;

4.2.7乙方於完工後15日內上報全套工程結算資料(包括設計變更、圖紙會審、工程簽證、材料批價等),逾期不報,每拖一天扣罰乙方1000元;

4.2.8乙方應保證在20xx年11月30日前完工(精裝修日期待定)。如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完成,每拖期一天,甲方將對乙方處以5000元的罰款。

4.3.乙方在合同簽訂後須根據專案總體施工進度節點做出合理的工期進度計劃,報甲方稽核。甲方稽核通過後,對乙方每月工程進度進行考核,對未完成當月工程進度計劃的扣工程總造價的0.1%;

4.3.1如果乙方在施工期間因為施工質量、材料、工期進度等原因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須全面負責賠償並應根據甲方的決定無條件退場;

  五、圖紙變更設計圖紙、施工圖紙原則不變更。

確需變更,應提前七日書面通知對方。實際須變更內容以甲方最終核定為準。

  六、工程質量和驗收

6.1乙方在須於年月日之前完工並於10日內取得消防驗收合格證,確保年月日綜合驗收完工日期,若因甲方原因造成延誤的則工期順延;竣工後十日內乙方向甲方提供消防設施竣工技術檔案,甲方在30日內組織驗收;

6.2如果發現因乙方原因產生的工程質量不合格專案乙方必須在接到甲方通知的24小時之內進行修復直至達到合格要求,並承擔因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如果乙方未在甲方規定時間內進行修復的,甲方可另行聘請其他施工單位進行修復完善工作,工程造價按規定計算外,另增加25%的管理費,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質保要求

7.1質保內容:見安裝施工範圍;

7.2質保期限:自驗收合格交付招標方使用之日起保修貳年;

7.3質保期滿後,按《山東省建築消防設施使用維修保養辦法》的規定簽訂維修保養合同。

7.4乙方在簽訂合同時應同時與甲方簽訂三年的維修保養合同。

7.5維保費暫定為每年萬元。

  八、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通過向本專案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方式解決。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質保期滿終止。

  十、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肆份,乙方貳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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