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領域農民工欠薪整治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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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確保工作或事情有序地進行,就需要我們事先制定方案,方案一般包括指導思想、主要目標、工作重點、實施步驟、政策措施、具體要求等專案。那麼優秀的方案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建築領域農民工欠薪整治工作方案,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建築領域農民工欠薪整治工作方案

建築領域農民工欠薪整治工作方案1

當前,我市的建設工程專案已進入收尾和結算階段,農民工已開始陸續返鄉,建設領域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也日益突顯出來。為切實解決我市建築施工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依法保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促進社會和諧穩定,依據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為目標,堅持立足企業、強化責任,懲防結合、標本兼治的原則,通過在建築企業內部集中開展為期兩個月的清欠工資專項治理工作,鞏固一年來加強勞務管理的成果,依法規範企業工資支付行為,及時發現和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最大限度地減少投訴率,切實維護廣大農民工的合法權益,促進政治安定與社會和諧穩定。

二、工作目標

20xx年底前,基本解決本年度發生的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同時,依照《哈爾濱市建築勞務管理暫行辦法》,建立健全勞務分包制度和有效預防及解決工資拖欠問題的長效機制,堅決遏制新的拖欠行為發生。

三、實施步驟及工作內容

這次集中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主要採取企業自查的辦法。具體分三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準備階段(20xx年10月20日至10月30日)

1.市建委成立專項工作領導小組,制定治理拖欠工作實施方案,召開全市建築企業大會對此項工作進行部署;

2.各企業傳達貫徹市建委會議精神,按照全市統一部署,成立企業欠薪專項治理領導小組,制定企業清理欠薪工作實施方案。

第二階段:自查自糾階段(20xx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1.各建築施工企業對20xx年拖欠工資情況進行全面調查摸底,建立工作臺賬,將拖欠工資情況彙總統計;

2.針對自查中存在的拖欠問題,各企業要立即制定還欠計劃,組織專人抓落實,確保年底前全部還清。

第三階段:總結驗收階段(20xx年12月1日至12月10日)

1、各企業以工程專案為單位進行總結,並寫出書面報告,於12月10日前將清欠工作自查情況及還欠落實情況和調查表報哈爾濱市建委建築企業管理站;

2、市建委對全市建築企業拖欠工資專項治理工作進行總結。對認真開展自查自糾的單位進行表揚;對存在拖欠工資問題但能及時認真整改並全部償還的,不予追究;對不認真整改,又不主動償還拖欠的企業,要通報批評,並在年終信用評價和企業資質方面依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四、組織領導

為確保此次拖欠工資治理工作取得成效,市建委成立專項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曲維嵩市建委常務副主任

副組長:張曉光市建委副主任

成員:由市建委建築業相關管理部門負責人組成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市建築企業管理站,負責具體組織實施工作。辦公室主任由車延傑同志擔任。

五、幾點要求

1、加強領導,落實責任。這次清欠治理工作,各建築企業法人代表和主要領導是本單位第一責任人,各工程專案經理是直接責任人。各企業要組成專門工作機構,加強對此次清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的領導和監督。要逐項工程、逐個工地進行檢查,不得出現遺漏,不得走過場。凡不認真檢查和整改的,首先要追究企業負責人和專案經理的責任。

2、要建立臺賬,摸清拖欠工資底數。各企業從現在起,立即以在建的和已竣工的工程專案為單位,開展自查自糾工作。對自查自糾中發現有拖欠工資的要建立詳細的臺賬,內容包括拖欠工資的人員名稱、拖欠數額、拖欠起止時間、拖欠原因等。在此基礎上,要及時研究制定解決工資拖欠問題的工作計劃、資金籌集、還款時間進度和工作措施,確保在年底前全部還清。

3、完善制度,建立規範企業工資支付行為的長效機制。堅持標本兼治的工作方針,各企業要把解決工資歷史拖欠和建立預防、解決新欠的機制結合起來,在解決好今年和歷史拖欠問題的同時,採取堅決有力的措施遏制新的工資拖欠問題的發生。

一是完善工資支付制度。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有關工資支付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嚴格遵守有關規定,按月足額支付農民工工資或按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工資,確保工資按時足額發放。不能按時支付工資的企業,應與農民工代表或本人協商一致後,明確延期支付工資的程式、期限、責任、以及救濟措施。

二是加強勞動用工實名制管理。及時全面掌握建築企業勞動用工和工資支付情況,儘早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問題,逐步實現對建築業使用農民工情況的全面管理。

三是加強工資支付監管。每月支付農民工工資時,除農民工本人簽字外,勞務專案負責人、工程專案經理也要在工資表上簽字並加蓋勞務企業公章。

四是本次清欠專項工作結束後,凡能認真自查自糾並及時整改和還欠的企業,既往不咎。對不認真自查自糾經農民工投訴並查證核實拖欠工資的企業,將依法從嚴從重處理。

建築領域農民工欠薪整治工作方案2

根據《欽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於印發欽州市住房城鄉建設領域集中排查整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欽市建管〔2022〕179號)工作部署,為持續鞏固根治欠薪工作成果,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結合我縣住房城鄉建設領域實際,在全縣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組織開展集中排查整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專項行動(以下簡稱專項行動),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標任務

通過開展本次專項行動,及時發現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拖欠農民工工資的違法行為,著力解決一批突出問題,有效化解勞資矛盾糾紛,切實維護廣大勞動者的工資報酬權益。

二、組織領導

為加強組織領導,立住房城鄉建設領域集中排查整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專項行動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

組長:樑衛中縣住建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副組長:米潤東縣住建局建管股負責人

王欽生縣質安監站站長

成員從建管股、縣質安監站等相關科室抽調組成。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米潤東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地點設在縣住建局建管股。

三、整治排查重點內容

(一)用人單位依法按時足額支付農民工工資情況;

(二)政府投資工程專案、國企專案及各類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專案審批管理、資金監管和工程款(人工費)按期足額撥付情況;

(三)工程建設領域落實工資保證金、勞動合同簽訂、施工全過程結算、實名制、分賬管理、分包委託總承包企業通過銀行代發工資、按月足額發放工資、維權資訊告示牌(以下簡稱“一金七制度”)等保障工資支付制度情況;

(四)全面加大欠薪隱患排查力度,重點防範房地產領域風險,進一步摸清欠薪問題底數,建立欠薪問題工作臺賬,列出任務清單,一案一策,逐一制定清欠方案,明確責任人、清欠措施、解決時間,做到問題不解決絕不銷賬;

(五)施工現場參建各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員履職考勤制度落實情況等貫徹執行《欽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於進一步全面加強全市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領域實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欽市建管〔2022〕25號)的情況。

四、時間步驟

(一)集中宣傳和自查階段(2022年9月)。落實普法責任制,通過以案釋法等多種形式,深入企業、工地、社群,結合實際開展普法活動,大力宣傳《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相關勞動用工法律法規,發揮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切實提高企業依法支付農民工工資的自覺性,增強農民工依法理性維權的意識,營造維護農民工勞動報酬權益的良好輿論環境。指導用人單位特別是受疫情影響的企業對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開展自查自糾,並結合企業實際,採取多種方式協助化解欠薪隱患,把問題解決在萌芽階段。

(二)集中排查和處置階段(2022年9—10月)。

開展在建工程專案欠薪風險隱患集中排查活動,不打折扣、不走過場、不留隱患。加強與勞動監察部門和行政執法部門聯動,充分利用好行政、信用等懲戒手段,集中處置排查發現的欠薪問題、信訪案件、平臺欠薪線索,並予以妥善化解,從嚴懲處欠薪行為特別是惡意欠薪行為。

1、全面排查,不留死角

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組織對轄區內全部續建專案以及2022年新開工建設的在建工程專案逐個進行梳理排查。

2、對標根治欠薪,實施“三查兩清零”

(1)清查欠薪隱患苗頭。對本轄區內全部在建工程專案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逐個全面清查,健全完善工作臺賬,做到底數清、情況明、不留任何死角、杜絕發生新欠。

(2)清查歷史欠薪案件,集中力量解決一批長期未解決的歷史遺留欠薪問題,做到不解決問題不銷賬。

(3)清查政府投資工程專案、國企專案以及各類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專案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重點實施欠薪清零專項行動。

(4)對查實的欠薪違法行為,做到“兩清”目標,即:2022年發生的政府投資工程專案、國企專案以及各類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專案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在2022年底前全部清零,其他欠薪案件在2023年春節前動態清零。

3、落實工資支付保障制度

(1)清查每個在建工程專案落實“一金七制度”情況。

(2)對清查中發現上述制度不落實的,要逐項整改落買到位,確保相應制度落實到每個在建工程專案,著力解決制度不落地的問題,規範企業日常エ資支付行為。

(三)集中整改和鞏固階段(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春節前)。聯合勞動監察部門,結合專項行動期間查處的欠薪案件,對照中央要求、對照勞動法律法規、對照問題清單,逐一銷號、徹底整改,舉一反三、完善制度,不斷促進解決欠薪問題長效機制建設。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扛起政治責任。堅決把根治欠薪工作為一項重要政治任務擺上重要議事日程,進一步提高做好根治欠薪工作的政治自覺、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層層壓實責任,嚴格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目標責任制,確保專項行動取得實效。

(二)強化部門聯動,推進系統治理。按照《條例》要求進一步加強與人社等部門溝通,對欠薪多發的重點企業、重點專案,進一步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同時針對行業特點、欠薪因素等,分類應對,系統治理,形成部門工作合力。

(三)加強督促檢查,加大問責力度。我局將對欠薪問題突出的專案、易引發極端事件的專案,以及政府投資工程專案拖欠工程款導致欠薪的重大典型案件,依法依規嚴肅處置,做到約談、通報、處罰、曝光,起到警示的作用。

建築領域農民工欠薪整治工作方案3

為深化推進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在建專案拖欠工程款及農民工工資問題整治,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標

以政府投資和國企投資的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專案為重點,深化推進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整治,堅決查處欠款欠薪行為;強化欠款欠薪源頭治理,推進工程專案落實各項防欠治欠長效制度並實行資訊化動態監管,力爭到20xx年10月底工程專案全面落實實名制資訊化、工程款支付擔保、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工資保證金等保障制度,實現大資料監管全覆蓋。

二、整治內容

(一)整治重點

1.建設單位未按規定落實工程款支付擔保,政府投資專案已完工不竣工驗收、已竣工驗收不結算稽核、已結算稽核不支付工程款的問題。

2.施工總包單位未落實建築工人實名制資訊化管理、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工資保證金等制度。

(二)整治措施

1.實施重點專項行動。一是開展建築市場轉包、掛靠、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專項整治,依託施工合同履約行為評價工作,發現轉包、掛靠、違法分包等行為線索,依照《福建省建築市場行為監督檢查工作辦法(試行)》(閩建〔20xx〕8號)及《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印發建築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違法行為認定查處管理辦法的通知》(建市規〔20xx〕1號)等有關檔案進行嚴格查處。二是開展欠薪案件線索“月月清”行動,及時高效處置欠薪問題線索,推進落實工資支付保障制度。

2.加強資訊化監管。發揮省勞動監測預警大資料平臺作用,動態考核專案農民工實名登記及考勤情況、專案管理人員到崗履職、農民工工資按時發放、工資支付保障制度落實情況;探索運用實名制監測分析成果,將專案經理、專案總監未到崗履職資訊提供專案質量安全監督部門予以扣分;強化勞動監測與建築市場聯動管理,以專案管理人員不到崗履職為線索,嚴厲查處工程轉包、掛靠、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

3.強化部門聯動協作。各級建設、人社有關部門要加強協作溝通,按照“1+1+4”機制(根治欠薪聯動機制)及時有效化解欠款欠薪糾紛隱患。要按照省市關於深化推進在建專案拖欠工程款及農民工工資問題專項整治方案有關要求,加強與法院、工信、紀檢監察部門等聯動,強化聯合檢查、線索移送,採取責令整改、公開曝光和實施聯合懲戒等。對監管責任不落實、成效不明顯、欠薪問題突出的,按有關規定約談有關單位負責人。

4.完善長效機制。一是落實廈門市建設局等3部門《關於進一步明確市級政府投資專案支付擔保有關事項的通知》(廈建築〔20xx〕66號)關於市級政府投資專案提供工程款支付擔保的具體要求,從源頭防範工程款拖欠問題。二是落實廈門市建設局等4部門《關於規範財政投融資建設專案進度款撥付管理的通知》(廈建築〔20xx〕104號)關於財政投資專案進度款撥付週期管控原則上要控制在45天的具體要求,切實維護工程承發包雙方合法權益。三是落實廈門市建設局《關於印發廈門市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過程結算試點工作方案(試行)的通知》(廈建築〔20xx〕39號),推進施工過程結算試點,及時總結經驗。四是將專案實施施工過程結算、工程款支付擔保等事項寫入標準施工招標檔案合同條款,固化防欠制度。

三、工作安排

(一)專項整治階段(至9月底)。各級建設、人社有關部門要對照整治重點,對在建專案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問題進行全面摸底排查。建立欠薪欠款臺賬,明確化解時限,責任到人。堅持邊查邊改,督促欠薪欠款專案及時撥付工程款或農民工工資,推動完工專案按規定組織竣工驗收、竣工驗收專案開展結算稽核、結算稽核專案及時支付工程款。督促專案落實工程款支付擔保、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工資保證金等制度,對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規予以行政處罰。針對整治過程發現的問題,分析原因,健全防欠治欠長效制度措施。

(二)驗收鞏固階段(10月10日前)。梳理形成“問題(整改)清單、制度清單、成果清單”三項清單並彙總上報。

四、工作要求

(一)完善組織領導。市建設局、市人社局成立市級工作專班,由市建設局分管領導任組長,市人社局分管領導任副組長,市建設局建築業處、市人社局監察處處按各自職責分別牽頭,日常具體整治工作由市造價站、勞動保障監察支隊以及各區建設部門、人社部門按照專案監管許可權分別負責。相關單位可參照建立相應工作機制,堅持問題導向,嚴格分類實施,對照清單逐項抓實,堅決整治到位。

(二)強化責任落實。要加強對專項整治工作的指導和督辦,建立系統上下聯動整治工作機制,一級抓一級,一級帶一級,層層壓實責任。強化屬地責任,以問題為導向,嚴格分類實施,一項一項整治,一個一個攻堅,從源頭解決拖欠工程款及農民工工資問題。

(三)實施開門整治。要進一步暢通舉報投訴渠道,設定拖欠工程款及農民工工資問題專項整治專欄,動態公佈整治情況,接收群眾反映問題和建言獻策,迴應群眾訴求。加強行業宣傳力度,總結正面案例,通報一批惡意欠款欠薪案件,在行業形成威懾作用。

(四)深入督促落實。市建設局、市人社局視情組織對整治進展進行督促,對投訴舉報集中、問題較多的地方和單位進行重點督導,對整治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實、整治不徹底的,堅決予以點名通報。市造價站及各區建設部門會同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及各區人社部門於每月22日向市工作專班報送當月整治工作進展情況,並提供整治工作臺賬、線索臺賬,於10月10日前報送深化整治工作總結報告和三項清單。

建築領域農民工欠薪整治工作方案4

按照內蒙古自治區根治拖欠農牧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開展集中整治拖欠農牧民工工資問題專項行動的通知》(內治欠辦發[20xx]9號)要求,我局決定自20xx年11月中旬至20xx年春節前,在全旗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領域開展集中整治拖欠農牧民工工資問題專項行動。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系統治理、標本兼治,堅持超前發力、精準施治,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加強行業監督管理,形成執法檢查合力,對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以下簡稱房屋市政工程)拖欠農牧民工工資問題實施集中整治,全面推動《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印發建築工人實名制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管理暫行辦法》《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保證金規定》落實落地,切實防範化解重大欠薪風險隱患,堅決防止因欠薪問題引發重大群體性或極端事件,營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

二、主要任務

(一)開展集中排查,全面摸清欠薪風險隱患

11月中旬至下旬,組織開展房屋市政工程欠薪風險隱患集中排查活動,做到工作重點前移、工作重心下沉,採取包片包專案、監管責任明確到人的監管模式,以及拉網式排查、重點排查、線上排查等方式,不打折扣、不走過場、不留隱患。對實名制管理、工資專用賬戶管理、施工總承包單位代發工資、工程款支付擔保、工資保證金儲存、維權資訊公示、施工過程結算等制度落實情況和農牧民工工資支付情況開展監督檢查,要發揮實名制平臺預警監測作用,持續進行線上動態排查。

1.排查重點,重點排查政府投資、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國有企業作為建設單位或施工總承包單位的房屋市政工程“兩拖欠”(拖欠工程款、拖欠農牧民工工資)問題和房地產開發專案欠薪問題。

2.建立排查臺賬。一查重複信訪隱患,全面清查我旗內房屋市政工程被多次反映拖欠農牧民工工資問題,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列出清單,明確可操作、可落地、可檢查的整改舉措,二查群體信訪苗頭,對排查中發現可能引發群體信訪的欠薪隱患和線索,制定行之有效化解措施,逐條確定責任人、責任單位和整改時限,並立行立改。三查歷史陳欠積案,進一步排查因陳欠可能引發的突發性、及時組織風險評估預判,集中力量化解長期未解決的歷史遺留欠薪問題,做到問題不解決不銷賬。

(二)開展集中處置,著力化解欠薪突出問題

11月下旬至12月中旬,要充分發揮好監督檢查、行政執法、調解仲裁、刑事司法聯動機制、集中處置排查發現的欠薪問題、信訪案件,並予以妥善化解。

1.開展專項接訪,強力化解欠薪信訪案件,領導要帶頭接訪,安排專人負責解決拖欠農牧民工工資信訪事項。對接訪過程中發現的複雜疑難和涉及人數較多、金額較大、造成一定社會影響的信訪事項,制定具體化解方案,實行領導包案。

2.強化行業治理,系統解決欠薪問題。加大力度督辦因違法發包、轉包、違法分包、掛靠、拖欠工程款等導致的拖欠農牧民工工資案件,強化相關問題整治,進一步規範建築市場秩序。重點對房地產開發專案加強監管,防止拖欠農牧民工工資,嚴防規模性欠薪。會同有關單位對政府投資房屋市政工程欠薪問題進行有效整治,對相關責任人進行約談。對違反《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行為,按照職能職責依法處置;對發現的不屬於本部門職能職責的要及時通報移送相關部門。

3.完善落實應急處置機制。因房屋市政工程拖欠農牧民工工資引發群體性或極端性及重大輿情的事件,要及時、快速、妥善處置,防止事態蔓延擴大。

(四)開展集中整改,鞏固拓展根治欠薪工作效果

12月份,結合年度保障農牧民工工資支付考核反饋問題和行動期間發現的違法違規問題,開展“三倒查”,查專案整體工資支付情況、查保障工資支付制度落實情況、查部門監管責任落實情況,逐一銷號、限時整改、全面整改。對整改落實情況,組織“回頭看”,確保問題整改到位,並舉一反三完善制度。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扛起政治責任,以“時時放心不下”的責任感、時不我待的緊迫感,全面加強統籌協調,結合實際制定方案、明確時間表、路線圖、施工圖,抽調精幹力量充實工作專班,堅決守住底線、防住風險,確保專項行動取得紮實成效。20xx年春節前,要繼續對欠薪問題保持高度警覺,把整治欠薪問題擺在突出位置,做到思想不鬆、行動不停、要求不降、力度不減,持續深化推進、全力維護農牧民工勞動報酬權益和社會穩定。

(二)層層壓實責任,狠抓工作落實。切實履行業監管責任和屬地責任,規範建築市場秩序,指導督促相關企業落實建築工人實名制管理、工程款支付擔保等制度規定,切實發揮職能優勢。

(三)加強宣傳教育,營造良好氛圍。通過多種方式,大力宣傳《條例》和相關政策檔案,營造尊重勞動、關愛農牧民工的良好氛圍。對專案負責人和勞資專管員進行警示教育,提高企業依法支付農牧民工工資的法律意識。對欠薪輿情要堅持線上監測和線下處置相結合,從速查清事實,穩妥處置化解,牢牢把握輿論引導的主動權。

(四)加強排程協調,做好資訊報送。按照盟局工作安排,每月按時報送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排查表,於20xx年1月前做好專項工作總結,及時報送。

建築領域農民工欠薪整治工作方案5

為深入貫徹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和中省市關於20xx年冬季根治欠薪相關會議精神,現制定我局20xx年冬季全面治理建設領域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專項行動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充分發揮各地區、各部門在根治欠薪工作上的職能作用,堅決把根治欠薪作為一項重要政治任務,切實保障勞動者特別是農牧民工勞動有尊嚴、權益有保障。緊緊圍繞保護農民工勞動所得,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著力規範工資支付行為,優化建設市場環境,強化動態監管責任,落實預防和解決欠薪長效機制,切實保障農民工勞動報酬權益,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二、組織領導

成立射洪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全面治理建設領域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專項行動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

組長:敬興才 黨組書記、局長

副組長:趙清明駐市住建局紀檢監察組組長

李嵐 黨組成員、總工程師

楊晨 黨組成員、機關黨委書記

邱繼東黨組成員、副局長

邱世傑黨組成員、副局長

衡順 市徵收中心主任

成員:局機關股室及局屬企事業單位負責人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局建築業管理股,黃志彬同志任辦公室主任,負責辦公室日常具體工作。

領導小組職責:全面負責我局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的預防和應急處理工作,統籌協調推進專項行動,具體負責協調、督促落實各項工作;研究解決突發事件中的重大問題,制定突發事件處置措施等;根據突發事件的嚴重性、可控性和影響範圍等因素,分級設定和啟動應急措施;督促交辦或下達的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的督導工作。

三、時間、內容和目標

行動時間:20xx年12月8日至20xx年春節前。

全市範圍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重點解決專案施工不合法、工程分包不規範、工程款支付不及時、工資支付不足額、勞資管理不到位等五個方面問題,通過冬季集中攻堅行動,切實形成制度完備、責任落實、監管有力的`治理格局,使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得到根本遏制,20xx年12月底前實現“兩清零”目標。

四、應急處置

根據突發事件緊急情況、參與人數、社會影響程度,分為三級:I級(重大)、II級(較大)、Ш級(一般)。

(一)重大突發事件。15人以上的農民工到市(縣)級及上級黨委、政府集體上訪、請願、靜坐等行為,上訪行為表現激烈,如:聚集圍堵衝擊黨政機關、非法集會、遊行、示威、堵塞道路交通、阻礙執法等需出動警力才能恢復秩序等行為,以及在公共場所懸掛標語、呼喊口號、攔截公務用車等影響較大的上訪行為,嚴重危害經濟安全、影響社會政治穩定和擾亂市場經濟秩序的事件。

(二)較大突發事件。5人以上15人以下的農民工到市(縣)級及上級黨委、政府集體上訪、請願、靜坐等行為,對經濟安全、社會政治穩定和市場經濟秩序有較大影響的事件。

(三)一般突發事件。5人以下的農民工到市(縣)級及上級黨委、政府集體上訪、請願、靜坐等行為,對經濟安全、社會政治穩定和市場經濟秩序未造成影響的事件

五、全面治理建設領域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行動隊伍

根據工作需要,成立射洪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全面治理建設領域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行動隊伍,組成人員如下(按專案劃分)。

(一)坤邦尚層境界(三期)、維卡·國際公館專案

牽頭領導:邱世傑

組長:黃志彬 楊 衍

成員:稅興國魯 智 李 敏 田明強

沈超

(二)雙發·康城華府專案及其他房地產開發專案

牽頭領導:邱世傑

組長:吳永健 郭家興

成員:吳琳 楊 昆 何 通 劉萬里劉思捷

楊菊

(三)學府尚城專案、紅旭.伯玉城專案、新城佳苑專案、詩酒興邦專案、鼎唐世紀城專案及其他棚戶區改造專案

牽頭領導:衡順

組長:陳湘 周 翔

成員:楊銳珂鄭 璽 王 茜 艾 宇

李新 市棚改處理辦全體人員

(四)射洪市城鎮汙水處理PPP專案(城區)及其他市政專案

牽頭領導:邱繼東

組長:任少濤

成員:楊志強 蔣 軼 錢 多 陳子佳

(五)齊全集團射洪青崗里仁智慧化養殖基礎專案及其他招商引資專案

牽頭領導:楊晨

組長:羅清鬆

成員:田 楠 羅 鵬 陶 均 楊 琳

(六)射洪市城鎮汙水處理PPP專案(鄉鎮)及其他鄉鎮市政建設專案

牽頭領導:李嵐

組長:錢繼有 羅雙林

成員:馮田田 董文龍 王 剛 陳 詩 何芳

六、處置程式及工作要求

對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的群體性突發事件,各組要第一時間響應,派遣工作人員到場調查瞭解情況,對無故拖欠農民工工資造成的欠薪事件,責令限期支付;對其他原因造成的農民工欠薪事件,要按照本預案中各成員工作職責,及時移送有處理許可權的相關部門予以解決;對存在重大欠薪隱患、可能造成較大社會影響或集體越級上訪人數較多的重大突發事件,要及時報告領導小組辦公室協調相關部門跟進處理。

(一)資訊報告。突發事件發生後,按“快速、準確、速報”的原則,務必在第一時間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報告的內容包括:案情簡況(單位、人數、時間、地點、原因等)、影響程度和趨勢、已採取的措施及對處置的建議等。各隊員必須保持24小時通訊暢通,要保證資訊暢通,反應迅速,對重大隱患或緊急情況不得隱瞞、緩報和漏報。

(二)抓好宣傳引導。全面治理建設領域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是一項重要的政治任務,事關廣大農民工切身利益,事關信訪維穩,事關經濟社會發展。局全體人員一定要提高認識,高度重視,進行層層發動,尤其要教育引導房地產開發、建築施工企業等負責人員,消除模糊認識,積極主動配合做好專項行動。

(三)落實屬地責任。按照“屬地管理與歸口管理”、“誰主管誰負責與誰建設誰負責”相結合的原則,要明確職責,切實抓好勞動用工實名制管理、農民工工資專戶設立、農民工工資實名制打卡發放等工作,做到守土有責,盡職盡責,紮實推進專項行動。

(四)紀律要求。局機關股室及企事業單位必須按照局領導小組統一安排,人員根據工作需要服從臨時調配,原則上按點位人員安排做好值守工作,局辦公室、領導小組辦公室認真搞好紀律督查。機關及單位留守值班人員要服從調配,積極就地參與工作。

建築領域農民工欠薪整治工作方案6

為進一步規範新區建築市場秩序,有效治理建設領域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問題,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構建和諧的經濟發展環境,結合新區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適用範圍

本工作方案適用於哈爾濱新區江北一體發展區(含哈爾濱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迎賓路集中區)建設領域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欠薪防治和處理工作。

二、主要工作內容

(一)建立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主體責任制度

1.政府投資專案,由區城管、農村、交通、水務、教育、衛生、專案辦、投團、基礎公司、水投集團等部門負責監管所屬建設工程專案工程款的支付情況,並承擔相應專案拖欠農民工工資的主體責任。

2.社會投資專案,施工總承包企業(包括直接承包建設單位發包工程的專業承包企業,下同)對所承包工程專案的農民工工資支付負總責,分包企業(包括承包施工總承包企業發包工程的專業企業,下同)對所招用農民工的工資支付負直接責任。工程款應優先用於支付農民工工資,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等為由剋扣或拖欠農民工工資,不得將合同應收工程款等經營風險轉嫁給農民工。

3.建設單位或施工總承包企業未按合同約定及時支付工程款,致使分包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由建設單位或施工總承包企業以未結清的工程款為限先行墊付農民工工資。建設單位或施工總承包企業將工程違法發包、轉包或違法分包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或者個人,對該組織或者個人招用的農民工,由建設單位或施工總承包企業承擔用工主體責任並支付農民工工資。

4.分包企業因建設單位或施工總承包企業拖欠工程款導致拖欠農民工工資的,企業追回被拖欠的工程款,應當優先用於支付拖欠的農民工工資。

(二)規範勞務用工和工資支付制度

1.對依法辦理施工審批手續的建設專案,全面實行農民工實名制管理制度,堅持施工企業與農民工先簽訂勞動合同後進場施工,建立實名制用工名冊和施工現場用工監控,記錄施工現場作業農民工的身份資訊、勞動考勤、工資結算等資訊。

2.施工總承包企業要加強對分包企業勞動用工和工資發放的監督管理,在工程專案部配備勞資專管員,建立施工人員進出場登記制度和考勤、工資支付等管理臺賬,實時掌握施工現場用工及工資支付情況,不得以包代管。

3.施工總承包企業負責在施工現場醒目位置設立農民工維權資訊告示牌,公開建設單位、施工總承包企業及所在專案部、分包企業、勞動爭議調解仲裁、行業監管部門等基本資訊;明示勞動用工相關法律法規、工資支付、投訴舉報電話等資訊。

(三)推行工程款與農民工工資分賬管理制度

1.推行施工總承包企業分解工程款中的人工費用,在工程所在地銀行建立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專項用於支付農民工工資。建設單位應當按照施工總承包企業提供的人工費數額,將應付上月不低於20%工程款中的人工費單獨撥付到施工總承包企業開設的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

2.分包企業負責為招用的農民工辦理實名制工資支付銀行卡,按月考核農民工工作量並編制工資支付表,經農民工本人簽字確認後,交施工總承包企業委託銀行通過其設立的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直接將工資劃入農民工個人工資賬戶。

3.對建設單位不按月、按比例支付人工費到總包單位農民工工資專戶的;總包單位未對分包單位勞動用工監督管理,不按月足額支付農民工工資的,區住建局按《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規定分別給予上限處罰。

(四)健全農民工工資保障金徵繳機制

1.按《哈爾濱市建築領域農民工工資保障金管理辦法》規定,農民工工資保障金實行差異化繳存辦法,對一定時期內未發生工資拖欠的企業適當降低繳存比例、發生工資拖欠的企業適當提高繳存比例。並實行專戶管理,專款專用,對符合啟動工資保障金條件的,要及時啟動保障金,支付拖欠的農民工工資,發揮農民工工資保障金的事前預防、事中保障的作用。

2.對新開工建設專案由區審批局把關,建設單位到區住建局辦理農民工工資保障金繳納手續,並按相應比例繳納保障金後,區審批局方可發放《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對沒有繳納農民工工資保障金開工建設專案,由區住建局對企業下達整改意見書,限期繳納農民工工資保障金,逾期不繳的,由區執法局下達《停工通知單》。

3.建設單位需到區住建局辦理不拖欠農民工工資保障金證明後,工程專案方可開工建設;辦理不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證明後,方可進行工程竣工驗收。

(五)建立健全欠薪案件及時化解機制

1.區住建局要充分發揮牽頭處理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欠薪問題的作用,引導農民工就地、就近解決欠薪問題。對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案件,區住建局要及時約談欠薪專案的建設單位、總包單位、分包單位責任人,責令欠薪責任主體及時化解;對欠薪金額爭議較大的案件,可以委託第三方審計的,要及時委託第三方審計,並按審計結果督辦欠薪責任主體處理欠薪;對欠薪爭議雙方不認可第三方審計的,引導雙方按仲裁或訴訟程式處理;對沒有任何欠薪依據的無理上訪案件,引導其按訴訟程式處理後,仍到區政府無理取鬧的,由公安部門予以訓誡。

2.區住建、民社(仲裁)、信訪、執法、公安、法院、司法等部門要針對欠薪案件高發時段和建設領域欠薪案件特點,採取聯合檢查、聯合辦案、聯合督查等方式,集中整治突出問題。進一步完善建築用工監察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對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件,區住建局依法及時移送區公安機關;公安機關應當及時受理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件,快速立案,及時控制犯罪嫌疑人、查封凍結涉案財物,有效防範欠薪逃匿和轉移財產等行為。

3.發生重大群體突發討薪事件時,要確保發現、報告、處置等環節緊密銜接,防止事態蔓延擴大。要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認真研究解決農民工提出的合理合法訴求,有效穩定農民工情緒。公安部門要依法嚴厲打擊借討要農民工工資名義擾亂社會治安的違法行為,對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予以治安處罰,對構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責任。對嚴重影響社會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的集體事件,公安機關要根據事態發展,依法採取驅散、帶離及拘留等強制措施予以妥善處置。

4.對用工單位資金鍊斷裂一時難以解決拖欠工資或欠薪責任人逃匿的,經區住建局認定報區政府批准後,要及時啟用政府應急週轉金,先行墊付部分工資或基本生活費,給予被拖欠工資的農民工必要的生活救助。區法院或房產部門應配合區住建局對用工單位和責任人的房產等資產進行保全,公安機關應及時偵辦涉嫌犯罪的逃逸責任人,以確保墊付的政府應急資金及時收回。

(六)進一步強化建築市場監管機制

1.為有效從源頭遏制欠薪行為,區住建局會同區審批局、城管執法局等部門要綜合採取質量安全監管、施工許可監管、信用評價管理、資質資格監管、行政執法監察、竣工驗收備案等手段,積極開展對工程建設專案全過程的監管,對違反相關規定的分包、轉包企業和發生欠薪行為拒不整改的企業,要給予終止合同履行、停工整頓、降低或取消資質等處理,並記入不良行為記錄和企業信用“黑名單”,限制其參加建設工程的投標和承攬。

2.全面推行施工過程結算,建設單位應當按合同約定的計量週期或工程進度結算並支付工程款,對長期拖延工程結算或拖欠工程款的建設單位,不準其新專案開工建設。各類投資專案一律不得以施工企業帶資承包的方式進行建設,並嚴禁將帶資承包有關內容寫入工程承包合同及補充條款。規範招投標行為,嚴肅查處虛假招標、圍標串標、惡意低價中標、掛靠借用資質等違法違規行為,

3.依法健全建築市場用工監察機構,規範機構設定,要根據監管職責和轄區內用工單位數量、用工規模、案件數量等,兼顧轄區內面積、交通和通訊條件等情況,合理確定建築市場用工監察機構編制,並在辦公場所、工作經費、執法車輛等方面予以保障。要加快建築市場用工保障監察裝備現代化建設,配齊辦公辦案所需裝置,不斷提高建築市場用工監察執法效能。

三、組織領導和職責分工

為建立健全部門協作機制,進一步明確部門職責分工,發揮各自職能優勢,齊抓共管,共同治理好建設領域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特建立區長為組長,分管住建副區長為副組長,區民社局(勞動仲裁)、城管和執法局、住建局、信訪局、公安分局、法院、應急局、司法局、總工會、生態環境和水務局、衛健局、專案辦、基礎公司、投資集團、水投集團等部門主要領導為成員的領導小組。

(名單見附件)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住建局,辦公室主任由住建局局長唐紅斌擔任。辦公室負責對欠薪案件投訴舉報情況進行綜合協調,研究解決各類欠薪問題,制定相關措施,有效預防和化解農民工欠薪案件。

各成員單位職責分工如下:

1.區民社局負責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的總協調、檢查、督辦及資料統計等工作;負責依法及時快速處理符合法定勞動關係構成要件的農民工勞動仲裁案件。

2.區信訪局負責上訪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的協調指揮,登記、交辦並協調相關單位參與處理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

3.區住建局牽頭協調處理全區建設領域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依法收取、啟動、返還建築領域農民工工資保障金;對勞動用工備案、工資支付、實名制管理等方面的違法違規問題依法處理。

4.區城管和執法局牽頭協調處理涉及無合法審批手續的私建、濫建工程欠薪案件,以及掛靠承包、違法發包分包、層層轉包等源頭性欠薪案件,並負責查處相關責任單位;對不按照合同及時撥付工程款、不落實建設資金導致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建設、施工單位,依法給予停工等行政處罰。

5.區公安分局依法處理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突發性事件引發的社會治安問題;加強與區住建局配合,協助處理因拖欠工資引發的社會治安問題,對拖欠工資涉嫌逃逸等違法犯罪行為進行依法查處,在處理惡意欠薪案件中提前會商,及時立案,依法追究相關單位和責任人的刑事責任。

6.區法院負責按照有關法律規定,對拒絕履行區相關行政部門依法做出的有關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支付的行政處罰決定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裁決,並予以強制執行。

7.區應急局負責進行相關的安全檢查,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和無安全生產許可證的,農民工能夠藉助討薪擾亂治安的建築工地、以及相應塔吊等裝置,依法予以取締。

8.區司法局負責配合協調指導相關調節委員會做好人民調節工作,並對符合條件法律援助的農民工提供法律援助。

9.區總工會負責對用人單位貫徹落實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情況進行監督,配合有關部門積極協調處理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

10.區城管、農村、交通、水務、教育、衛生、專案辦、投資集團、基礎公司、水投集團等部門,負責對政府投資的工程專案出現的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進行協調處理。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

區民社局、住建局、信訪局、城管和執法局、應急局、司法局、公安分局、法院、勞動仲裁等職能部門要從構建和諧社會、維護社會穩定的高度,充分認識建設領域欠薪防治工作對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促進我區經濟社會健康和諧發展的重要意義。

(二)明確責任,加強配合

各部門要按照松北區建設領域欠薪防治領導小組職責分工的要求,落實責任,加強各部門之間的溝通、配合,切實做好我區建設領域欠薪防治協調處理工作。

(三)立足長效,防治結合

重點地區、重點專案、重點事件要明確責任主體,跟蹤督辦。在檢查建築工地、處理欠薪案件的過程中,要採取靈活多樣的形式,繼續加強普法宣傳工作,提高用人單位的法律意識和農民工的依法維權能力。

(四)集中辦公,綜合協調

區住建局、民社局(勞動監察、仲裁)、信訪局、城管和執法局、公安分局、法院各派1名工作人員,司法局代為聘請法律顧問指派律師。集中1個辦公場所(暫定科技一街85號)聯合辦公,掛牌受理各類欠薪投訴,及時約談建設和施工單位責任人,處理存在的爭議問題,依法打擊惡意欠薪行為,取締纏訪鬧訪事件,提供專業的法律諮詢,對不屬於區住建局職權範圍內的糾紛,引導農民工按仲裁或訴訟程式依法維權。

建築領域農民工欠薪整治工作方案7

為貫徹落實省紀委監委鞏固提升“點題整治”工作要求,以及市紀委《關於加強日常監督推動“點題整治”工作常態化的實施方案》(明紀辦〔20xx〕8號)要求,根據省住建廳、人社廳工作部署,結合我市實際,深化推進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領域在建專案拖欠工程款及農民工工資問題整治,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標

圍繞“五個常態化”工作要求,以政府投資和國企投資的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專案為重點,深化推進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問題整治,堅決查處欠款欠薪行為;強化欠款欠薪源頭治理,推進工程專案落實各項防欠治欠長效制度並實行資訊化動態監管,力爭到20xx年10月底工程專案全面落實實名制資訊化、工程款支付擔保、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工資保證金等保障制度,實現大資料監管全覆蓋。

二、工作重點

針對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存在的突出問題開展整治工作,整治工作重點有:

(一)建設單位未按規定落實工程款支付擔保,政府投資專案已完工不竣工驗收、已竣工驗收不結算稽核、已結算稽核不支付工程款的問題。

(二)施工總包單位未落實建築工人實名制資訊化管理、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工資保證金制度。

三、工作措施

(一)開展專項行動。一是開展建築市場專項整治行動,嚴格依照《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印發建築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違法行為認定查處管理辦法的通知》(建市規〔20xx〕1號)及《福建省建築市場行為監督檢查工作辦法(試行)》(閩建〔20xx〕8號),實施“雙隨機、一公開”檢查,查處違法發包、轉包、掛靠、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二是開展欠薪案件線索“月月清”行動,通過“周排程、月通報、季考評”工作機制,在欠薪案件線索、隱患風險、制度落實等方面實現“月月清”,及時高效處置欠薪問題線索,推進落實工資支付保障制度。

(二)推進智慧監管。一是發揮省勞動監測預警大資料平臺(以下簡稱:省大資料平臺)作用,做好施工企業合同履約行為評價,動態考核專案農民工實名登記及考勤情況、專案管理人員到崗履職、農民工工資按時發放、工資支付保障制度落實情況;二是強化勞動監測與建築市場聯動管理,以專案管理人員不到崗履職為線索,嚴厲查處工程轉包、掛靠、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

(三)強化部門協作。各級住建、人社部門加強部門協作溝通,及時有效化解欠款欠薪糾紛隱患。對人社部門列為失信聯合懲戒物件名單的施工企業,由同級住建部門納入建築市場主體“黑名單”管理並予以信用評價扣分。對人民法院移交的建築市場違法行為案件,住建部門依法予以行政處罰、納入信用評價等舉措予以查處。落實清理拖欠中小企業賬款工作聯動機制,及時將發現的地方財政、國有企事業單位拖欠中小企業賬款線索移送同級工信部門處理。發現政府投資和國有企業投資專案建設單位存在“完工不竣工驗收、竣工驗收不結算稽核、結算稽核不支付工程款”問題,應當督促整改,對拒不整改的予以曝光,移送同級有權部門處理並抄送同級紀檢監察部門。對建設單位未依法提供工程款支付擔保或者拖欠工程款,導致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應按規定報請同級人民政府限制其新建專案。

(四)健全長效機制。一是依法推動全面落實工程款支付保障措施,繼續推行施工過程結算、工程款支付擔保制度,根據市住建局《關於公佈20xx年推行施工過程結算辦法專案名單的通知》(明建函〔20xx〕89號)要求,跟蹤轄區內已公佈過程結算專案執行情況,總結經驗並逐步覆蓋其他專案,將專案實施施工過程結算、工程款支付擔保等事項寫入標準施工招標檔案合同條款,固化防欠制度;二是指導各縣(市、區)完善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工資保證金等制度,並督促各施工專案及時上傳省大資料平臺,構建上下一體、整體聯動的根治欠薪制度體系;三是推進工程建設領域資金監理制度,加強工程款項及資金異常情況監測,監督工資專用賬戶制度落實,進一步保障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支付;四是健全施工企業信用評價體系,調整違法行為評價指標,加快形成“誠信激勵、失信懲戒”機制。

四、工作安排

(一)方案制定階段(5月25日前)

市、縣(市、區)住建部門聯合人社部門,結合本地工作實際制定整治工作方案,明確量化目標、責任分工、工作舉措和進度安排。

(二)專項整治階段(5月25日至9月)

一是全面排查,建立臺賬。住建、人社部門要對照整治重點,對在建專案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問題進行全面排查。摸清欠款欠薪底數,建立欠薪欠款臺賬,明確化解時限,責任到人;二是暢通渠道,核查線索。公佈投訴舉報電話、郵箱,全面收叢集眾舉報線索。對群眾提供初步證明違法事實的證據材料要重點核查,分類建立臺賬;三是督促落實,整改到位。堅持邊查邊改,督促欠薪欠款專案及時撥付工程款或支付農民工工資,推動完工專案按規定組織竣工驗收、竣工驗收專案開展結算稽核、結算稽核專案及時支付工程款;督促專案落實工程款支付擔保、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工資保證金等制度,並將制度落實情況上傳至省勞動監測預警大資料平臺,對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規予以行政處罰。四是健全機制,形成長效。針對整治過程發現的難點、堵點問題,及時會商研究、提出解決方案,進一步健全防欠治欠的長效機制措施。

(三)驗收鞏固階段(10月底前)

梳理形成“問題(整改)清單、制度清單、成果清單”三項清單,並逐級彙總上報。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一是成立工作專班,市住建局、市人社局成立市工作專班,由市住建局分管領導任組長,市人社局分管領導任副組長,市住建局建築業科、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負責專項整治日常工作。二是建立定期會商機制,各級住建、人社部門要定期專題研究“點題整治”工作,建立一線指導、月通報點評、季度會商推進工作機制。各縣(市、區)參照建立相應工作機制,認真對照“五個常態化”工作要求,對照清單逐項抓實,堅決整治到位。

(二)強化責任落實。各縣(市、區)住建、人社部門要強化屬地責任,以問題為導向,嚴格分類實施,一項一項整治,一個一個攻堅,從源頭解決拖欠工程款及農民工工資問題。拖欠工程款問題專項整治由住建部門牽頭負責,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專項整治由人社部門牽頭負責,各縣(市、區)要根據各地實際,圍繞整治專案和工作重點,細化工作舉措,逐項進行分解,明確責任單位、責任科室、責任人。

(三)加強宣傳引導。各縣(市、區)住建、人社部門要堅持“開門整治”,進一步暢通線上線下舉報投訴渠道,在住建、人社部門入口網站設定拖欠工程款及農民工工資問題專項整治專欄,動態公佈整治情況。深入開展“大愛三明 安新有我”主題活動,通過信訪、12345平臺等多渠道接收群眾反映問題和建言獻策,迴應群眾訴求,幫助群眾協調解決困難和問題,建立有關臺帳。加強媒體宣傳力度,利用報紙、微信公眾號、網站等廣泛宣傳整治工作開展情況,每半年動態通報階段性整治成果,宣傳通報一批正面典型案例和惡意欠款欠薪案件,形成威懾作用。

(四)深入督促落實。市住建局、人社局加強對各縣(市、區)整治進展情況進行跟蹤督導,對投訴舉報集中、問題較多的地方和單位進行重點督辦,對整治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實、整治不徹底的,堅決予以點名通報,抄送國資委及相關部門。“點題整治”工作開展情況納入對縣級政府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考核及對縣(市、區)人社部門年度績效考核內容。各縣(市、區)住建部門、人社部門於每月20日向市工作專班報送當月整治工作進展情況,並提供整治工作臺賬、線索臺賬、“五個常態化”工作落實情況臺帳;10月15日前報送深化整治工作總結報告和“問題(整改)清單、制度清單、成果清單”三項清單。

建築領域農民工欠薪整治工作方案8

按照省、市紀委關於“整治在建工程專案拖欠工程款、農民工工資問題,保障農民工權益”的有關要求,為深化推進我市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領域在建專案拖欠工程款及農民工工資問題整治,現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標

以政府投資和國企投資的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專案為重點,深化推進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整治,堅決查處欠款欠薪行為;強化欠款欠薪源頭治理,推進工程專案落實各項防欠治欠長效制度並實行資訊化動態監管,力爭到20xx年10月底工程專案全面落實實名制資訊化、工程款支付擔保、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工資保證金等保障制度,實現大資料監管全覆蓋。

二、整治內容

(一)整治重點

1.建設單位未按規定落實工程款支付擔保,政府投資專案已完工不竣工驗收、已竣工驗收不結算稽核、已結算稽核不支付工程款的問題。

2.施工總包單位未落實建築工人實名制資訊化管理、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工資保證金等制度。

(二)整治措施

1.實施重點專項行動。開展建築市場專項整治行動,嚴格依照《福建省建築市場行為監督檢查工作辦法(試行)》(閩建〔20xx〕8號)及《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印發建築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違法行為認定查處管理辦法的通知》(建市規〔20xx〕1號),實施“雙隨機、一公開”檢查,查處違法發包、轉包、掛靠、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開展欠薪案件線索“月月清”行動,及時高效處置欠薪問題線索,推進落實工資支付保障制度。

2.加強資訊化監管。發揮泉州市工資支付監控預警平臺作用,做好省平臺施工企業合同履約行為評價,動態考核專案農民工實名登記及考勤情況、專案管理人員到崗履職、農民工工資按時發放、工資支付保障制度落實情況;探索運用實名制監測分析成果,將專案經理和專案總監未到崗履職納入《工程質量安全動態監管辦法》予以扣分;強化勞動監測與建築市場聯動管理,以專案管理人員不到崗履職為線索,嚴厲查處工程轉包、掛靠、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

3.強化部門聯動協作。加強部門協作溝通,及時有效化解欠款欠薪糾紛隱患。對市人社局列為失信聯合懲戒物件名單的施工企業,由市住建局納入建築市場主體“黑名單”管理並予以信用評價扣分。對人民法院移交的建築市場違法行為案件,市住建局依法予以行政處罰、納入信用評價等舉措予以查處。落實清理拖欠中小企業賬款工作聯動機制,及時將發現的地方財政、國有企事業單位拖欠中小企業賬款線索移送市工信局處理。發現政府投資和國有企業投資專案建設單位存在“完工不竣工驗收、竣工驗收不結算稽核、結算稽核不支付工程款”問題,應當督促整改,對拒不整改的予以曝光,移送有權部門處理並抄送紀檢監察部門。對建設單位未依法提供工程款支付擔保或者拖欠工程款,導致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應按規定報請人民政府限制其新建專案。對監管責任不落實、成效不明顯、欠薪問題突出的,應按照《福建省根治欠薪工作約談制度》有關規定約談政府和有關部門負責人。

4.完善長效機制。推進開展施工過程結算試點,總結經驗並全市推廣;根據省廳要求將專案實施施工過程結算、工程款支付擔保等事項寫入標準施工招標檔案合同條款,固化防欠制度。完善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工資保證金等制度,構建上下一體、整體聯動的根治欠薪制度體系。按照省上的部署,推進工程建設領域資金監理制度,加強工程款項及資金異常情況監測,監督工資專用賬戶制度落實,進一步保障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支付。完善推進施工企業信用評價,加快形成“誠信激勵、失信懲戒”機制。

三、工作安排

(一)專項整治階段(5月至9月)

市住建局和人社局將對照整治重點,對在建專案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問題進行全面排查。建立欠薪欠款臺賬,明確化解時限,責任到人。堅持邊查邊改,督促欠薪欠款專案及時撥付工程款或農民工工資,推動完工專案按規定組織竣工驗收、竣工驗收專案開展結算稽核、結算稽核專案及時支付工程款。督促專案落實工程款支付擔保、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工資保證金等制度,對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規予以行政處罰。針對整治過程發現的問題,分析原因,健全防欠治欠長效制度措施。

(二)驗收鞏固階段(10月底前)

梳理形成“問題(整改)清單、制度清單、成果清單”三項清單,並逐級彙總上報。

四、工作要求

(一)完善組織領導。市住建局、市人社局成立市工作專班,由市住建局分管領導任組長,市人社局分管領導任副組長。

(二)強化責任落實。加強整治工作的指導和督辦,建立系統上下聯動整治工作機制,一級抓一級,一級帶一級,層層壓實責任。以問題為導向,嚴格分類實施,一項一項整治,一個一個攻堅,從源頭解決拖欠工程款及農民工工資問題。

(三)實施開門整治。要進一步暢通舉報投訴渠道,設定拖欠工程款及農民工工資問題專項整治專欄,動態公佈整治情況,接收群眾反映問題和建言獻策,迴應群眾訴求。加強行業宣傳力度,總結正面案例,通報一批惡意欠款欠薪案件,在行業形成威懾作用。

(四)深入督導落實。市住建局、人社局將組織對各工程專案整治進展進行專項檢查,對投訴舉報集中、問題較多的單位進行重點督導,對整治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實、整治不徹底的,該曝光的予以曝光,該懲戒的予以懲戒,依法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建築領域農民工欠薪整治工作方案9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意見》(國辦發〔20xx〕1號)精神,保障農民工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目標

以建築、市政、農牧、交通、水利、電力等發生拖欠工資問題的建築工程行業為重點,健全源頭預防、動態監管、失信懲戒相結合的制度保障體系,完善市場主體自律、政府依法監管、社會協同監督、司法聯動懲處的工作體系。形成制度完備、責任落實、監管有力的治理格局,使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得到根本遏制,努力實現基本無拖欠。

二、全面落實“五項制度”

(一)全面落實建築領域勞動用工實名制管理規定。在工程建設領域、施工總承包企業(包括直接承包建設單位發包工程的專業承包企業),一是應當建立農民工花名冊,內容資訊應載明農民工姓名、身份證號碼、聯絡方式、家庭住址和工作技術崗位。二是施工總承包企業或專業勞務承包企業應當以班組形式與農民工簽訂簡易版集體勞動合同,合同內容應載明服務專案名稱、從事工作崗位及工資支付標準、支付時間和支付方式等,涉及班組內的農民工應在集體合同上簽字、按手印。三是施工總承包企業或專業勞務承包企業應當安排至少1名勞資專管員。對參與本專案勞作的農民工每日進行出勤登記,將考勤數量與農民工現場進行核實確認,並定期在工地現場公示牌進行公示。四是施工總承包企業或專業勞務承包企業根據勞資專管員提供的考勤記錄,結合雙方簽訂勞動合同時約定的工資支付標準,每月編制農民工工資表,由農民工本人簽字確認,並定期在工地現場公示牌進行公示。五是施工總承包單位必須配合市勞動保障監察局落實農民工工資支付相關資料上線“咸寧市建設工程領域農民工實名制管理資訊系統”,確保本專案工資支付有關資訊及時上傳市農民工工資支付資訊監管平臺,實行農民工工資支付資訊化管理。工程建設領域的工資支付實行“總包負責制”,施工總承包單位必須嚴格落實實名制管理,若發生欠薪則必須由其進行“工資清償”。

(二)全面落實開設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制度規定。施工總承包單位應當按照《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管理暫行辦法》(鄂薪聯發〔20xx〕1號)開設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專項用於支付該工程建設專案農民工工資。施工總承包單位在專案開工前,應當就近到赤壁市區域內(農行、工行、建行、中行、農商行、郵儲銀行、湖北銀行和漢口銀行)任選一家,開設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全面推行“工資準備金”制度,建設單位按建築工程專案中標合同工程總造價15—20%的比例預存入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同時加強對裝飾裝修類工程建設專案的管理管控,推行裝飾裝修類工程專案參照土建主體機構建築專案的管理模式,嚴格執行落實農民工工資支付“五項制度”規定)。施工總承包企業開設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時,應與建設單位和開戶銀行簽訂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三方監管協議,共同監督管理該賬戶資金的安全合理使用等事項,並同時接受市人社局和市住建局等行業監管部門的監督指導。各銀行應當優化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開設服務流程,做好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的日常管理工作,發現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資金未按約定撥付、資金不足、賬戶長期未使用、被挪用等情況的,應及時通知市勞動保障監察局和市相關行業監管部門,並納入欠薪預警系統。明確施工總承包單位開設工資專戶的責任和義務,杜絕因工資支付鏈條過長而發生欠薪問題。

(三)全面落實農民工工資銀行代發制度規定。工程建設領域實行分包單位農民工工資委託施工總承包單位代發制度、專業分包承包企業或具體承接勞務的分包單位(勞務公司或實際承包人)與施工總承包單位簽訂工程施工合同時,應同時與施工總承包單位簽訂農民工工資代發協議。分包單位應當每月考核農民工工作量並編制工資支付表,經農民工本人簽字確認後,與當月工程進度等情況一併交施工總承包單位。施工總承包單位根據分包單位編制的工資支付表,通過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直接將工資支付到農民工本人的銀行賬戶,及時向分包單位提供代發工資憑證,並將工資支付憑證定期在工地現場公示牌進行公示。

(四)全面落實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制度規定。施工總承包單位應當按照《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保證金規定》(人社部發〔20xx〕65號)依法落實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制度,按工程施工合同總額的1—3%比例存至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專用賬戶,專項用於支付為所承包工程提供勞動的農民工被拖欠的工資。對未繳納工資保證金的施工總承包單位,發改、財政、住房城鄉建設、水利、交通運輸、農業農村、自然資源和規劃、鄉村振興等行業主管部門要切實履行主體責任,一律不得準其開工。

(五)全面落實維權資訊告示牌制度。施工總承包單位應當在施工現場醒目位置設立維權資訊告示牌,並明示建設單位、施工總承包單位、專案部、分包單位、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勞資專管員資訊、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工資支付日期、建設主管部門及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投訴電話、現場投訴二維碼影象、勞動爭議調解仲裁申請渠道、法律援助申請渠道、公共法律服務熱線等資訊。農民工用工考勤和工資發放憑證,必須在專案現場公示牌定期進行公示,實行專案建設全過程公示監督。

以上“五項制度”用工管理臺賬,施工總承包企業或專業勞務承包企業應儲存至工程完工且工資全部結清後至少3年。

三、加強建設領域工程款支付管理

(六)全面落實工程款支付擔保制度。按照《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國務院令第724號)有關規定,建設單位應依法向施工單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擔保。人工費用撥付週期不得超過一個月,明確建設單位落實工程款支付擔保和按時撥付工程款的義務。從源頭上保障農民工工資發放的資金來源。

(七)加強建設領域市場監管。對違反相關規定不依法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不落實實名制管理、不按規定履行工資支付責任、違法轉包分包以及借欠薪為名討要工程款的企業,工程建設專案主管部門要視其情節採取通報、限期整改、限制招投標、記載不良行為、降低資質、清出市場等方式予以處理或處罰,加強商品房預售資金支出監管,從源頭上防止發生農民工工資和工程款拖欠。

(八)規範工程款支付和結算行為。全面推行施工過程結算,建設單位應將已完成工程量及工程進度款的稽核納入分部、分項工程驗收環節,按合同約定的計量週期或工程進度結算並支付工程款。實行“先結算、後備案”制度,對建設單位未完成竣工結算或未按合同支付工程款且未明確剩餘工程款支付計劃的,工程建設專案主管部門不予辦理竣工驗收備案手續,不得交付使用,不得辦理權屬登記。建設單位不得以未完成財政評審和審計為由,拒絕或拖延辦理工程結算和工程款支付。對長期拖欠工程款結算或拖欠工程款的建設單位,有關部門不得批准其新專案開工建設。探索建立建設專案抵押償付制度,有效解決拖欠工程款問題。

四、推進工資支付誠信體系建設

(九)完善企業守法誠信管理制度。將勞動用工、工資支付情況作為企業誠信評價的重要依據,實行分類分級動態監管。依照《湖北省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管理暫行辦法》(鄂人社規〔20xx〕2號)和《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社會公佈辦法》(人社部令第29號),定期向社會公開有關資訊。人社部門及行業監管部門要建立企業拖欠工資等違法資訊的歸集、交換和更新機制,將查處的拖欠工資企業受處罰資訊納入市信用資訊公共服務平臺或人民銀行企業徵信系統、省和國家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住房城鄉建設等行業監管部門誠信資訊平臺。推進相關信用資訊系統互聯互通,實現對企業信用資訊互認共享。

(十)建立健全企業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加強對企業失信行為的部門協同監管和聯合懲戒,根據《拖欠農民工工資失信聯合懲戒物件名單暫行辦法》(人社部令第45號),對拖欠工資的失信企業,由有關部門在政府資金支援、政府採購、招投標、生產許可、履約擔保、資質稽核、融資貸款、市場準入、評優評先等方面依法依規予以限制,使失信企業“一處違法、處處受限”,提高企業失信違法成本。

五、依法查處拖欠工資案件

(十一)加大欠薪案件查處力度。加強工資支付監察執法,開展“雙隨機”執法檢查,擴大日常巡視檢查和書面材料審查覆蓋範圍,推進勞動保障監察舉報投訴案件聯動處理機制建設,建立重大欠薪案件掛牌督辦制度,依法、高效辦理拖欠農民工工資舉報投訴案件。

(十二)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健全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間資訊共享、案情通報、案件移送等制度,推動完善人民檢察院立案監督和人民法院及時財產保全等制度。注重發揮公安機關在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中的作用,對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的,公安機關要及時介入,快立快查。對單位或者個人編造虛假事實或者採取非法手段討要農民工工資,或者以拖欠農民工工資為名討要工程款的,依法予以處理。發現欠薪企業或責任人有逃匿、轉移財產等苗頭的,公安機關要提前介入處理。對查證屬實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切實發揮刑法對打擊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行為的威懾作用。

(十三)完善欠薪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機制。健全應急預案,及時妥善處置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的突發性事件。完善工資保證金制度和欠薪應急週轉金制度,對企業一時難以解決拖欠工資或欠薪人逃逸的,及時動用應急週轉金、工資保證金、商品房預售監管資金或通過其他渠道籌措資金,先行墊付部分工資或基本生活費,幫助解決被拖欠工資農民工的臨時生活困難。加強群體性討薪事件的排查預警監控,對有組織串聯上訪苗頭的,提前處置。對採取非法手段討薪,以拖欠工資為名討要工程款或弄虛作假非法聚眾討薪,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要依法予以治安處罰;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六、加強組織領導

(十四)落實屬地行業管理責任。按照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誰建設、誰負責”“誰監管、誰負責”的原則。屬地和部門主要負責同志為第一責任人,分管負責同志為具體責任人。建立定期督查制度,對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高發頻發、舉報投訴量大的重大專案、重大案件實行包保負責制度。

(十五)加強考核督辦。繼續將根治欠薪工作納入年度對各成員單位的考核事項,以各行業部門履職盡責落實“五項制度”情況作為考核重要依據,全面客觀評價各職能部門履職盡責情況。

(十六)強化追責問責。健全問責制度,推動各級各部門落實主體責任和監管責任,對工作要求落實不到位、玩忽職守,導致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突出的,對組織領導不力、責任不履行、依法處置不力引發重大欠薪案件、造成嚴重不良社會影響的,從嚴依紀依法追究屬地政府和相關部門的責任。

(十七)加強輿論宣傳。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宣傳引導和輿論監督作用,依法公佈典型違法案件,引導企業增強依法用工、按時足額支付工資的法律意識,引導農民工依法理性維權。

建築領域農民工欠薪整治工作方案10

根據省紀委辦公廳《關於“點題整治”群眾身邊腐敗和不正之風突出問題的方案》(閩紀辦〔20xx〕9號),“整治在建工程專案拖欠工程款、農民工工資問題,保障農民工權益”列為省紀委監委18項整治選題之一。為貫徹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條例》,整治我省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領域在建專案拖欠工程款及農民工工資問題,保障廣大企業和農民工的合法權益,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目標

總體思路:堅持人民至上的根本立場,牢記初心使命,提高政治站位,強化責任擔當。堅持問題導向、分類施策、系統推進、開門整治,聚焦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領域在建專案拖欠工程款及農民工工資問題,通過“專案化推進、流程化運作、清單化管理”,動真碰硬抓整治,全面推進拖欠工程款及農民工工資問題整治,讓群眾獲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續、安全感更有保障。

工作目標:通過開展五個月的專項整治,以在建的政府投資工程專案、國企專案為重點,全面排查摸底,發現一批欠款案件,查處一批欠款違法違規行為;堅決查處欠薪違法違規行為,實現欠薪案件動態清零;健全長效機制,淨化建築市場環境,進一步維護企業和農民工合法權益。

二、整治重點

(一)建設單位未向施工承包單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擔保;

(二)政府投資專案所需資金未落實到位,要求施工單位墊資建設;

(三)建設單位未按照合同約定,按時足額支付工程款;

(四)建設單位以等待竣工驗收批覆、決算審計等為由,拒絕或者遲延支付工程款,或以商業匯票等形式支付工程款;

(五)施工總承包單位未落實工資保證金制度;

(六)施工總承包單位未落實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制度;

(七)施工單位未按時足額支付農民工工資。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排查摸底。各級住建主管部門和人社主管部門要對照整治重點,結合迎建黨百年“護薪”行動,認真組織對在建專案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問題進行全面排查,按照“一個企業不落、一個專案不落”原則,摸清底數,建立欠薪欠款臺賬,做到應付盡付,不留死角。督促在建專案的建設單位和施工企業對照專項整治內容開展自查自糾,施工單位將專案欠薪情況報專案所在地人社主管部門彙總,建設單位將專案欠款情況報專案所在地住建主管部門彙總。建設、施工單位未如實報送情況的,一經查實,將予以嚴肅處理。(責任單位:省住建廳、省人社廳,完成時限:20xx年6月20日前)

(二)集中專項整治。各級住建主管部門和人社主管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將排查摸底問題清單分解移送有關部門。對政府投資專案存在墊資施工、拖欠工程款的,專案主管部門要督促建設單位落實資金來源,按合同約定辦理支付,不得拖延。對國有企業專案拖欠工程款的,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部門要加強督促、指導國有企業按合同及時償還拖欠的工程款。對工程專案存在拖欠農民工工資的,人社主管部門要依法依規予以查處;對不屬於本部門職責的,要及時移送相關部門依法予以查處。對因違法發包、轉包、違法分包、掛靠、拖欠工程款等導致的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住建主管部門要及時予以督辦,並對違法行為依法予以嚴肅查處,按規定納入信用評價;對未落實工程款支付擔保的,要督促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予以行政處罰。要發揮黨建示範引領作用,各設區市住建主管部門確定公佈一批政府投資工程專案(福州市不少於20個,廈門市、泉州市不少於15個,其他地市不少於10個),跟蹤指導施工過程結算和工程款支付擔保,總結推廣成熟經驗。(責任單位:省住建廳、省人社廳,省直其他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落實,完成時限:20xx年8月31日前)

(三)強化監督指導。省、市級住建主管部門和人社主管部門加強層級監督指導,結合投訴舉報線索,組織抽查整治工作情況,對存在突出問題的地區予以通報。(責任單位:省住建廳、省人社廳,完成時限:20xx年9月30日前)

(四)完善長效機制。嚴格政府投資類專案條件稽核,沒有明確資金來源和制定資金平衡方案的,不得審批;嚴禁要求企業帶資承包政府工程專案。加強工程專案招標條件稽核,將專案資金落實情況作為招標必備條件。全面推廣施工過程結算制度和工程款支付擔保制度。健全行業信用體系,對出現嚴重拖欠問題的失信主體,依法依規納入“建築市場主體黑名單”和“欠薪黑名單”,予以曝光並實施聯合懲戒。進一步健全防止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的有關制度,全面推進建築勞務實名資訊化管理,將施工企業勞務管理納入信用評價。(責任單位:省住建廳、省人社廳,省直其他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落實,完成時限:長期)

四、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保障。各設區市要制定專項整治方案,細化工作舉措,明確責任單位、責任處室、責任人;列出清單,建立臺賬,實行銷號管理。整治方案及聯絡人名單請於6月5日前報送省住建廳和省人社廳。

(二)注重上下聯動。建立系統上下聯動整治工作機制,一級抓一級,一級帶一級,層層壓實責任。強化屬地責任,以問題為導向,嚴格分類實施,一項一項整治,一個一個攻堅,從源頭解決拖欠工程款及農民工工資問題。

(三)加強部門協作。各級住建、人社主管部門要進一步暢通舉報投訴渠道,公示投訴舉報電話,提供高效便捷的維權服務。加強與相關部門的協作配合,共享惡意欠薪欠款市場主體資訊,實施失信聯合懲戒。強化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聯動,建立欠薪欠款違法犯罪行為移送機制。加強行業宣傳力度,總結正面案例,通報一批惡意欠薪欠款案件,在行業形成威懾作用。

(四)及時報送情況。各設區市要加強對所轄縣(市、區)專項整治工作的指導和督辦,及時收集彙總工作進展情況,落實報送制度,6月10日和25日、7、8月每週三前由各級住建主管部門牽頭彙總上報欠薪欠款工作進展、突出問題、典型案例等有關情況至省住建廳建築業處;9月20日前報送專項整治工作總結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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