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分配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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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們平凡的日常裡,我們用到協議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協議能夠最大程度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權利。一般協議是怎麼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股權分配協議,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股權分配協議

股權分配協議1

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發展生產力,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由、、 、四方出資設立 有限公司,特於20xx年7月制訂並簽署本章程。本章程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的,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第一章 公司名稱和住所 第一條 公司名稱: 第二條 公司住所:

第二章 公司經營範圍 第三條 公司經營範圍:

國內零售、批發貿易(涉及專項審批的經營期限以專項審批為準)。

第三章 公司註冊資本

第四條 公司註冊資本:人民幣 萬元 公司增加或減少註冊資本,必須召開股東會並由全體股東通過並作出決議。公司減少註冊資本,還應當自作出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三十日內在報紙上至少公告三次。公司變更註冊資本應依法向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四章 股東的名稱、出資方式、出資額

第五條 股東的名稱、出資方式及出資額如下:

股東名稱:出資額 萬元,佔註冊資本的 %出資方式 股東名稱:出資額 萬元,佔註冊資本的 %出資方式 股東名稱:出資額 萬元,佔註冊資本的 %出資方式 股東名稱:出資額 萬元,佔註冊資本的 %出資方式 第六條 公司成立後,應向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

第五章 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第七條 股東享有如下權利:

(1)參加或推選代表參加股東會並根據其出資份額享有表決權; (2)瞭解公司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選舉和被選舉為董事或監事;

(4)依照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獲取股利並轉讓; (5)優先購買其他股東轉讓的出資; (6)優先購買公司新增的註冊資本;

(7)公司終止後,依法分得公司的剩餘財產; (8)有權查閱股東會會議記錄和公司財務報告; 第八條 股東承擔以下義務: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繳納所認繳的出資;

(3)依其所認繳的出資額(股份比列)承擔公司的債務;

(4)在公司辦理登記註冊手續後,股東不得抽回投資;(備註:所有股東在籤屬該協議日起一年半時間內無特殊情況下不得退股,否則所持股份將自動貶值為當下股值的60%被公司收回,由股東會管理。)

第六章 股東轉讓出資的條件

第九條 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部分出資。

第十條 股東轉讓出資由股東會討論通過。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果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

第十一條 股東依法轉讓其出資後,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名稱、住所以及受讓的出資額記載於股東名冊。

第七章 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第十二條 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是公司的權力機構,行使 下列職權:

(1)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2)選舉和更換董事,決定有關董事長、董事的報酬事項; (3)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監事的報酬事項; (4)審議批准董事長的報告; (5)審議批准監事的報告;

(6)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7)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的方案; (8)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作出決議; (9)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10)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11)對公司合併、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 作出決議;

(12)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三條 股東會的首次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 第十四條 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第十五條 股東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並應當於會 議召開十五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定期會議應每半年召開一次,臨時會議由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董事長、董事或者監事提議方可召開。股東出席般東會議也可書面委託他人蔘加股東會議,行使委託書中載明的權力。

第十六條 股東會會議由董事長召集並主持。董事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董事長書面委託其他董事召集並主持,被委託人全權履行董事長的職權。

第十七條 股東會會議應對所議事項作出決議,決議應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表決通過,但股東會對公司增加或減少註冊資本、分立、合併、解散或變更公司形式、修改公司章程所作出的決議,應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表決通過。股東會應當對所而議事項的決定作出會議紀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十八條 公司設董事會,成員為7 人,由股東會選舉產生。董事任期3 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董事在任期屆滿前,股東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董事會設董事長1人,由董事

會選舉產生。董事長任期3 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董事長為公司法定代表人,對公司股東會負責。

董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1)負責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檢查股東會會議的落實猜況,並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2)執行股東會決議;

(3)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4)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方案、決算方案; (5)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6)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的方案;

(7)擬訂公司合併、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8)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定;

(9)提名並選舉公司行政總裁(以下簡稱為CEO)人選,根據CEO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財務負責人,決定其報酬事項;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在發生戰爭、特大自然災害等緊急情況下,對公司事務行使特別裁決權和處置權,但這類裁決權和處置權須符合公司利益,並在事後向股東會報告。

董事長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1)負責召集和主持董事會,檢查董事會的落實情況,並向股東會和董事會報告工作; (2)執行股東會決議和董事會決議; (3)代表公司簽署有關檔案;

(4)在發生戰爭、特大自然災害等緊急情況下,對公司事務行使特別裁決權和處置權,但這類裁決權和處置權須符合公司利益,並在事後向股東會和董事會報告;

第十九條 董事會由董事長召集並主特。董事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依次由副董事長和董事長指定的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可以提議召開董事會會議,並應於會議召開十日前通知全體董事。

第二十條 董事會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方為有效,董事因故不能親自出席董事會會議時,必須書面委託他人蔘加,由被委託人履行委託書中載明的權力。對所議事項作出的決定應由佔全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表決通過方為有效,並應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董事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二十一條 公司設行政總裁1 名,副總若干,由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行政總裁對董事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1)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

(2)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3)擬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定方案; (4)擬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6)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財務負責人;

(7)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董事長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經理列席股東會會議和董事會會議。

第二十二條 公司設監事1人,由公司股東會選舉產生。監事任期每屆3 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

第二十三條 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1)檢查公司財務;

(2)對董事長、董事、經理行使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行為進行監督; (3)當董事長、董事、和經理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長、董事、和經理予以糾正;

(4)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監事列席股東會會議和董事會會議。

第二十四條 公司董事長、董事、經理、財務負資人不得兼任公司監事。

第八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五條 董事長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期為三年,由董事會選舉產和罷免,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

第二十六條 董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1)負責召集和主持董事會,檢查董事會的落實情況,並向股東會和董事會報告工作; (2)執行股東會決議和董事會決議; (3)代表公司簽署有關檔案;

(4)提名公司經理人選,交董事會任免。

(5)在發生戰爭、特大自然災害等緊急情況下,對公司事務行使特別裁決權和處置權,但這類裁決權和處置權須符合公司利益,並在事後向股東會和董事會報告;

第九章 財務、會計、利潤分配及勞動用工制度

第二十七條 公司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主部門的規定建立本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並應在每多會計年度終了時製作財務會計報告,委託國家承認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並出據書面報告,並應於第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前送交各股東。

第二十八條 公司利潤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九條 勞動用工制度按國家法律、法規及國務院勞動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章 公司的解散事由與清算辦法

第三十條 公司的營業期限為二十年,從《企業法入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 第三十一條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解散:

(1)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時; (2)股東會決議解散;

(3)因公司合併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4)公司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被依法責令關閉的; (5)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公司無法繼續經營時; (6)宣告破產。

第三十二條 公司解散時,應依《公司法》的規定成立清算組對公司進行清算。清算結束後,清算組應當製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確認,並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出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第十一章 股東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三十三條 公司根據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記事項變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後的公司章程不得與法律、法規相牴觸,修改公司章程應由全體股東表決通過。修改後的公司章程座送原公司登記機關備案,涉及變更登記事項的,同時應向公司登記機關做變更登記。 第三十四條 公司章程的解釋權屬於股東會。

第三十五條 公司登記事項以公司登記機關核定的為準。

第三十六條 本章程經各方出資人共同訂立,自公司設立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七條 本章程一式五份,股東各留存一份,公司留存一份。

全體股東蓋章(簽名):

20xx年月 日

股權分配協議2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通過平等協商,就共同出資設立股份合作制公司(以下簡稱公司),達成如下協議:

一、公司基本情況如下:

公司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資本:____________萬元

經營期限:____________年

二、出資各方:

甲方姓名: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姓名: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出資額、出資方式及佔出資比例、實際出資:

出資各方共同出資________萬元人民幣,全額註冊。其中:

甲方以_______萬元人民幣出資(大寫:_____________),佔出資額的_____%,實際出資金額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

乙方以_______萬元人民幣出資(大寫:_____________),佔出資額的_____%,實際出資金額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

丙方以_______萬元人民幣出資(大寫:_____________),佔出資額的_____%,實際出資金額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

四、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

實行獨立核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五、法人

出資各方共同推舉_____________為公司的法人代表,其餘股東參與並共同負責公司的一切經營事物,並享有充分的知情權、監督權和檢查權。所有公司的一切支出由協議約定者共同簽字才能做帳,實行按月結賬,每月_______號為結算日。

六、股東是公司的出資人,股東享有以下權利:

1.股東會出席權。股東會原則上是_____人共同參加,如果本人不能到會,可以書面委託他人蔘加,但會議決議必須經全體股東一致通過方可執行。

2.表決權。股東有權參與公司的重大決策,並選擇自己滿意的管理者。_

3.有選舉和被選舉董事、監事權。

4.知情權。公司應定期或不定期地向所有股東如實報告公司事物執行情況以及經營情況和財務情況,股東有權在審議報告的基礎上提出質詢或建議。一旦有股東對公司某項經營內容執行情況提出異議,公司就應該暫停該項事物的執行,交股東會討論決定。

5.有查閱股東會記錄和財務會計報告權。

6.紅利發取權。股東有權按出資比列分取經營所產生的紅利,紅利在每月____號發放。

7.依法轉讓出資,優先購買公司其他股東轉讓的出資。

8.優先認購公司新增的註冊資本;。

9.公司終止後,依法分得公司的剩餘財產。

七、股東負有下列義務:

1.繳納所認繳的出資。

2.依其所認繳的出資額承擔公司債務。

3.公司辦理工商登記後,不得抽回出資。

4.遵守公司章程規定。

八、股東會職權

公司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是公司的權力機構。股東會行使以下職權:

1.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2.選舉和更換董事,決定有關董事的報酬事項。

3.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

4.審議批准執行董事的報告。

5.審議批准監事或者監事的報告。

6.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決算方案。

7.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作出決議。

8.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9.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10.對公司合併、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11.修改公司章程。

九、股東會的表決方式:

1.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少數服從多數原則行使表決權。

2.股東會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定期會議每月一次。臨時會議的股東會議由一半的股東發起。在召開會議的15天前應將會議的日期、地點和內容通知全體股東。

3.凡股東會作出決議的事項,同意的票數應占出席股東的2/3以上;凡股東會選舉或審議決定的事項,同意的票數應占出席股東持有或代表的半數以上。

4.股東可委託代理人行使表決權,但須出具書面申請。

在對下列重大事項作出決議時必須全體股東一致通過才能形成決議:

1.改變公司的名稱和經營專案。

2.處分公司的不動產。

3.轉讓或處分公司的智慧財產權和其它財產權利。

4.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5.以公司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6.增加公司註冊資本。

7.增加新股東。

十、董事權利

本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一名,由股東會選舉產生。由公司總經理擔任,現出資方一致同意____________為公司執行董事,任期____________年,從公司正式註冊當日開始計算。

執行董事行使下列職權:

1.負責召集股東會,並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2.執行股東會的決議。

3.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4.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決算方案。

5.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的方案。

6.擬訂公司合併、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7.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定。

8.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根據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決定其報酬事項。

9.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董事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董事在任期屆滿前,股東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

十一、公司設總經理,由執行董事兼任,總經理行使下列職權:

1.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執行董事決議。

2.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3.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定方案。

4.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6.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7.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執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

8.公司章程和執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職權。

十二、監事職權

公司不設監事會,設監事一名,由股東會選舉產生。是公司內部監督機構,現出資方一致同意____________為公司監事,任期____________年,從本合同簽定開始計算。

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1.檢查公司財務。

2.對執行董事、經理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行為進行監督。

3.當董事和經理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和經理予以糾正。

4.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

十三、稅後利潤的分配

按照下列順序進行分配:

1.按規定所交的滯納金和罰款。

2.彌補上個月的虧損。

3.發放員工工資、獎金後按個人投資股權進行分紅。

十四、競業禁止及限制和禁止勸誘

1.協議各方相互保證:在職期間及離職後年內,不得以自營、合作、投資、被僱傭、為他人經營等任何方式,從事與公司相同或類似或有競爭關係的產品或服務的行為。

2.任一股東,如違反上述約定,所獲得的利益無償歸公司所有,如扔持有公司股權的,應將已成熟的股權,應以壹元的價格(如法律就轉讓的最低價格另有強制性規定的,從其規定)轉讓給其餘股東。

3.協議各方相互保證:自離職之日起2年內,非經公司其他股東書面同意,其不會勸誘、聘用在本協議簽署之日及以後受聘於公司的員工,並保證其關聯方不會從事上述行為。

十五、專案終止、公司清算

1.如因政府、法律、政策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本專案終止,協議各方互不承擔法律責任。

2.經全體股東表決通過後可終止公司經營,協議各方互不承擔法律責任。

3.本協議終止後:由全體股東共同對公司進行清算,必要時可聘請中立方參與清算。若清算後有剩餘,全體股東須在公司清償全部債務後,方可要求返還出資,按出資比例分配剩餘財產。若清算後有虧損,全體股東決議不破產的,協議各方以出資比例分擔。

十六、其他約定

1.本協議是全體股東的真實意思表示,如與公司章程及修正案約定不一致的,在全體股東股東範圍內以本協議約定為準。

2.本協議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相悖時,以國家、法規、政策為準。

十七、違約責任

全體股東違反或不履行本協議、公司章程約定的義務,須向守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公司與守約方的一切經濟損失。

十八、爭議解決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首先由爭議各方通過友好協商加以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選擇以下第_______種方式解決爭議。

(1)將爭議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該仲裁應是終局的,並且該仲裁裁決具有法律上的約束力。

(2)提交_________法院訴訟解決。

風險提示:在約定爭議管轄條款時,一般應約定由自己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轄。在合同約定管轄權時要注意以下三個事項:

第一,約定訴訟管轄,雙方當事人可以約定下列管轄地之一:雙方當事人住所地、合同簽訂地、合同履行地、標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轄,在選擇時只能選擇其中一項,否則約定無效。

第二,在選擇仲裁管轄時一定要注意仲裁機構名稱不得有錯,更不能先多個仲裁機構,否則約定無效。

第三,在約定管轄時還注意,約定了法院管轄就不能在約定仲裁管轄,兩者只能選擇其一。

十九、合同生效及補充

1.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充分理解,並願按本合同約定嚴格執行。

2.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約定被認為無效,不影響本合同其他條款的效力。

3.本合同如有塗改,雙方均應在塗改部分簽字或加蓋公章確認,否則塗改部分無效。

4.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除留一份在公司備查外,各股東自持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經全體股東簽名(按手印)後生效,至公司破產、解散或個人退股後失效,其它未盡事宜,經全體股東討論通過並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字和指模):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和指模):______________

丙方(簽字和指模):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股權分配協議3

公司股權分配協議書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發展生產力,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由、、 、四方出資設立 有限公司,特於20xx年7月制訂並簽署本章程。本章程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的,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第一章 公司名稱和住所 第一條 公司名稱: 第二條 公司住所:

第二章 公司經營範圍 第三條 公司經營範圍:國內零售、批發貿易(涉及專項審批的經營期限以專項審批為準)。

第三章 公司註冊資本第四條 公司註冊資本:人民幣 萬元 公司增加或減少註冊資本,必須召開股東會並由全體股東通過並作出決議。公司減少註冊資本,還應當自作出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三十日內在報紙上至少公告三次。公司變更註冊資本應依法向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第四章 股東的名稱、出資方式、出資額第五條 股東的名稱、出資方式及出資額如下:股東名稱:出資額 萬元,佔註冊資本的 %出資方式 股東名稱:出資額 萬元,佔註冊資本的 %出資方式 股東名稱:出資額 萬元,佔註冊資本的 %出資方式 股東名稱:出資額 萬元,佔註冊資本的 %出資方式 第六條 公司成立後,應向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第五章 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第七條 股東享有如下權利:

(1)參加或推選代表參加股東會並根據其出資份額享有表決權;

(2)瞭解公司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選舉和被選舉為董事或監事;

(4)依照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獲取股利並轉讓;

(5)優先購買其他股東轉讓的出資;

(6)優先購買公司新增的註冊資本;

(7)公司終止後,依法分得公司的剩餘財產;

(8)有權查閱股東會會議記錄和公司財務報告;

第八條 股東承擔以下義務: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繳納所認繳的出資;

(3)依其所認繳的出資額(股份比列)承擔公司的債務;

(4)在公司辦理登記註冊手續後,股東不得抽回投資;(備註:所有股東在籤屬該協議日起一年半時間內無特殊情況下不得退股,否則所持股份將自動貶值為當下股值的60%被公司收回,由股東會管理。)

第六章 股東轉讓出資的條件第九條 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部分出資。

第十條 股東轉讓出資由股東會討論通過。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果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

第十一條 股東依法轉讓其出資後,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名稱、住所以及受讓的出資額記載於股東名冊。

第七章 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第十二條 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是公司的權力機構,行使 下列職權:

(1)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2)選舉和更換董事,決定有關董事長、董事的報酬事項;

(3)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監事的報酬事項;

(4)審議批准董事長的報告;

(5)審議批准監事的報告;

(6)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7)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的方案;

(8)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作出決議;

(9)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10)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11)對公司合併、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 作出決議;

(12)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三條 股東會的首次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

第十四條 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第十五條 股東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並應當於會 議召開十五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定期會議應每半年召開一次,臨時會議由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董事長、董事或者監事提議方可召開。股東出席般東會議也可書面委託他人蔘加股東會議,行使委託書中載明的權力。

第十六條 股東會會議由董事長召集並主持。董事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董事長書面委託其他董事召集並主持,被委託人全權履行董事長的職權。

第十七條 股東會會議應對所議事項作出決議,決議應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表決通過,但股東會對公司增加或減少註冊資本、分立、合併、解散或變更公司形式、修改公司章程所作出的決議,應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表決通過。股東會應當對所而議事項的決定作出會議紀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十八條 公司設董事會,成員為7 人,由股東會選舉產生。董事任期3 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董事在任期屆滿前,股東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董事會設董事長1人,由董事會選舉產生。董事長任期3 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董事長為公司法定代表人,對公司股東會負責。

董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1)負責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檢查股東會會議的落實猜況,並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2)執行股東會決議;

(3)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4)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方案、決算方案;

(5)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6)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的方案;

(7)擬訂公司合併、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8)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定;

(9)提名並選舉公司行政總裁(以下簡稱為CEO)人選,根據CEO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財務負責人,決定其報酬事項;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在發生戰爭、特大自然災害等緊急情況下,對公司事務行使特別裁決權和處置權,但這類裁決權和處置權須符合公司利益,並在事後向股東會報告。

董事長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1)負責召集和主持董事會,檢查董事會的落實情況,並向股東會和董事會報告工作;

(2)執行股東會決議和董事會決議;

(3)代表公司簽署有關檔案;

(4)在發生戰爭、特大自然災害等緊急情況下,對公司事務行使特別裁決權和處置權,但這類裁決權和處置權須符合公司利益,並在事後向股東會和董事會報告;第十九條 董事會由董事長召集並主特。董事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依次由副董事長和董事長指定的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可以提議召開董事會會議,並應於會議召開十日前通知全體董事。第二十條 董事會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方為有效,董事因故不能親自出席董事會會議時,必須書面委託他人蔘加,由被委託人履行委託書中載明的權力。對所議事項作出的決定應由佔全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表決通過方為有效,並應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董事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二十一條 公司設行政總裁1 名,副總若干,由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行政總裁對董事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1)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2)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3)擬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定方案; (4)擬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6)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財務負責人;(7)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董事長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經理列席股東會會議和董事會會議。第二十二條 公司設監事1人,由公司股東會選舉產生。監事任期每屆3 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

第二十三條 監事行使下列職權:(1)檢查公司財務;(2)對董事長、董事、經理行使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行為進行監督; (3)當董事長、董事、和經理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長、董事、和經理予以糾正;(4)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監事列席股東會會議和董事會會議。第二十四條 公司董事長、董事、經理、財務負資人不得兼任公司監事。第八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二十五條 董事長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期為三年,由董事會選舉產和罷免,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

第二十六條 董事長行使下列職權:(1)負責召集和主持董事會,檢查董事會的落實情況,並向股東會和董事會報告工作; (2)執行股東會決議和董事會決議; (3)代表公司簽署有關檔案;(4)提名公司經理人選,交董事會任免。(5)在發生戰爭、特大自然災害等緊急情況下,對公司事務行使特別裁決權和處置權,但這類裁決權和處置權須符合公司利益,並在事後向股東會和董事會報告;第九章 財務、會計、利潤分配及勞動用工制度第二十七條 公司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主部門的規定建立本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並應在每多會計年度終了時製作財務會計報告,委託國家承認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並出據書面報告,並應於第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前送交各股東。第二十八條 公司利潤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第二十九條 勞動用工制度按國家法律、法規及國務院勞動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第十章 公司的解散事由與清算辦法第三十條 公司的營業期限為二十年,從《企業法入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

第三十一條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解散:(1)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時; (2)股東會決議解散;(3)因公司合併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4)公司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被依法責令關閉的; (5)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公司無法繼續經營時; (6)宣告破產。

第三十二條 公司解散時,應依《公司法》的規定成立清算組對公司進行清算。清算結束後,清算組應當製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確認,並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出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第十一章 股東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第三十三條 公司根據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記事項變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後的公司章程不得與法律、法規相牴觸,修改公司章程應由全體股東表決通過。修改後的公司章程座送原公司登記機關備案,涉及變更登記事項的,同時應向公司登記機關做變更登記。

第三十四條 公司章程的解釋權屬於股東會。

第三十五條 公司登記事項以公司登記機關核定的為準。

第三十六條 本章程經各方出資人共同訂立,自公司設立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七條 本章程一式五份,股東各留存一份,公司留存一份。

全體股東蓋章(簽名):20xx年月 日

股權分配協議4

本協議在以下當事人之間簽署: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手機號碼: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手機號碼: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投資合作經營 達成如下投資合作協議:____________

一、投資合作背景

1.1、 的註冊資本為人民幣 ________萬元,實收資本為人民幣 ________萬元。其中 實際投入資本金 ________萬元,佔公司的股權比例 ________%。 實際投入資本金 ________萬元,佔公司的股權比例 ________%。

二、合作與投資

2.1、合作方式

甲乙共同投資,共負風險,共享利潤.

2.2、投資及比例

2.2.1 甲乙雙方各自投資額及比例如下:____________

甲方 ________% 股,乙方 ________%股。

三、收益分配

3.1 利潤分配比例

3.1.1 雙方經營 期間的收益分配以雙方實際投資的比例予以分配。

3.1.2 利潤分配計算及時間

3.1.3核算公司的可分配利潤時,雙方均同意把 公司前期負債支付完畢之後再分配收益。

3.3 前期負債的償還

四、轉讓投資或股權份額

1、不論雙方是否作為股東辦理了工商變更登記,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一年內,雙方均不得轉讓投資或轉讓股權份額。

2 、本協議生效之後,一方要轉讓投資或轉讓股權份額,需提前15日通知其它合作方且取得其它合作方的書面同意,其它合作方有優先認購權。在其它合作方既不同意轉讓投資或轉讓股權、也不認購所轉讓的投資或股權份額時,轉讓方可以向雙方之外的他方轉讓投資或轉讓股權份額。

五、合作經營管理

1、 合作經營期間,股東不產於管理以及業務的處理,由公司聘請高階管理人員進行管理

2 、合作經營期間的'公司管理、業務拓展、財務管理、人力資源配備及薪資等事項及其它重大問題由雙方共同決定。具體管理辦法另行商討規定。

七、未盡事宜

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並以公司章程的規定為準。在參照適用公司章程的規定時,雙方均享有公司章程中關於股東的權利和承擔關於股東的義務。

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提交至________市人民法院管轄裁決。

八、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

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協議簽署地:___________

股權分配協議5

多人合股進行公司的開設是需要進行股權的分配的。下面就隨小編一起去閱讀股權分配協議書的範本,相信能帶給大家啟發。

股東各方:

甲方:法定地址:

乙方:法定地址:

丙方:法定地址:

丁方:法定地址:

經上述股東各方充分協商,就投資設立

(下稱公司)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擬設立的.公司名稱、經營範圍、註冊資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1、公司名稱:

2、經營範圍:

3、註冊資本:

4、法定地址:

5、法定代表人:

二、出資方式及佔股比例

甲方以作為出資,出資額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

乙方以作為出資,出資額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

丙方以作為出資,出資額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

丁方以作為出資,出資額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

三、其它約定

1、成立公司籌備組,成員由各股東方派員組成,出任法人代表一方的股東代表為組長,組織起草申辦設立公司的各類檔案;

2、出任法人代表的股東方先行墊付籌辦費用,公司設立後該費用由公司承擔;

3、上述各股東方委託出任法人代表方代理申辦公司的各項註冊事宜;

4、本協議自各股東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份,各方股東各執一份,以便共同遵守。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丙方:代表人:

丁方:代表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股權分配協議6

甲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就投資合作經營教育諮詢有限公司達成如下投資合作協議:_______________

一、投資合作背景

1.1 培訓學校初期資本為人民幣伍萬元整,後期資本投入按各人所佔股份比例分擔。

二、合作與投資

2.1 合作方式

三方共同投資,共負風險,共享利潤。

2.2 投資及比例

2.2.1 三方各自投資額及比例如下: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 投資 ________元人民幣,佔總投資比例

乙方:_______________ 投資 ________元人民幣,佔總投資比例

丙方:_______________ 投資 ________元人民幣,佔總投資比例

2.2.2 三方應於______年______月 ______日前將投資款繳納於指定賬戶,由甲方分別向乙方、丙方出具財務收據。

三、收益分配

3.1 利潤分配比例

3.1.1 三方經營教育諮詢有限公司期間的收益分配以三方實際投資的比例予以分配。

3.1.2 利潤分配計算及時間

依照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和公司章程所規定提取相應的發展基金或公益金等之後予以核算公司的可分配利潤。

每季度核算一次公司可(由誰核算,於哪天分配)分配利潤並予以分配。

四、轉讓投資或股權份額

4.1 不論三方是否作為股東辦理了工商變更登記,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一年內,三方均不得轉讓投資或轉讓股權份額。(前期必須要把一年的財務預算做出來。並且保證在自然情況下的財務預算的變動範圍)

4.2 本協議生效之後,一方要轉讓投資或轉讓股權份額,需提前2個月通知其它合作方且取得其它合作方的書面同意,其它合作方有優先認購權。在其它合作方既不同意轉讓投資或轉讓股權、也不認購所轉讓的.投資或股權份額時,轉讓方可以向三方之外的他方轉讓投資或轉讓股權份額。

五、股權變更登記

5.1 股權變更之後三方的持股比例與三方的出資比例一致。

六、合作經營管理

6.1 合作經營期間,由甲方出任法人代表,三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6.2 合作經營期間的公司管理、業務拓展、財務管理、人力資源配備及薪資等事項及其它重大問題由三方共同決定,實行股份決策制,股份持平時以票數決定。

七、未盡事宜

其它未盡事宜三方共同協商。

八、附則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簽字後立即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 ________日 期:_______________ ________日 期:_______________

股權分配協議7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通過平等協商,就共同出資設立股份合作制公司(以下簡稱公司),達成如下協議:

一、公司基本情況如下:

公司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資本:_______________萬元

經營期限:_______________年

二、出資各方:

甲方姓名: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姓名: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出資額、出資方式及佔出資比例、實際出資:

出資各方共同出資____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全額註冊。其中:

甲方以_______萬元人民幣出資(大寫:_____________),佔出資額的_____%,實際出資金額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

乙方以_______萬元人民幣出資(大寫:_____________),佔出資額的_____%,實際出資金額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

丙方以_______萬元人民幣出資(大寫:_____________),佔出資額的_____%,實際出資金額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

四、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實行獨立核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出資各方共同推舉______為公司的法人代表,其餘股東參與並共同負責公司的一切經營事物,並享有充分的知情權、監督權和檢查權。所有公司的一切支出由協議約定者共同簽字才能做帳,實行按月結賬,每月___號為結算日。

六、股東是公司的出資人,股東享有以下權利:

(一)股東會出席權。股東會原則上是_____人共同參加,如果本人不能到會,可以書面委託他人蔘加,但會議決議必須經全體股東一致通過方可執行。

(二)表決權。股東有權參與公司的重大決策,並選擇自己滿意的管理者。_

(三)有選舉和被選舉董事、監事權。

(四)知情權。公司應定期或不定期地向所有股東如實報告公司事物執行情況以及經營情況和財務情況,股東有權在審議報告的基礎上提出質詢或建議。一旦有股東對公司某項經營內容執行情況提出異議,公司就應該暫停該項事物的執行,交股東會討論決定。

(五)有查閱股東會記錄和財務會計報告權。

(六)紅利發取權。股東有權按出資比列分取經營所產生的紅利,紅利在每月____號發放。

(七)依法轉讓出資,優先購買公司其他股東轉讓的出資。

(八)優先認購公司新增的註冊資本;。

(九)公司終止後,依法分得公司的剩餘財產。

七、股東負有下列義務:

(一)繳納所認繳的出資。

(二)依其所認繳的出資額承擔公司債務。

(三)公司辦理工商登記後,不得抽回出資。

(四)遵守公司章程規定。

八、股東會職權

公司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是公司的權力機構。股東會行使以下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董事,決定有關董事的報酬事項。

(三)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

(四)審議批准執行董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准監事或者監事的報告。

(六)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決算方案。

(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作出決議。

(八)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九)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十)對公司合併、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十一)修改公司章程。

九、股東會的表決方式:

(一)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少數服從多數原則行使表決權。

(二)股東會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定期會議每月一次。臨時會議的股東會議由一半的股東發起。在召開會議的15天前應將會議的日期、地點和內容通知全體股東。

(三)凡股東會作出決議的事項,同意的票數應占出席股東的2/3以上;凡股東會選舉或審議決定的事項,同意的票數應占出席股東持有或代表的半數以上。

(四)股東可委託代理人行使表決權,但須出具書面申請。

在對下列重大事項作出決議時必須全體股東一致通過才能形成決議:

(一)改變公司的名稱和經營專案。

(二)處分公司的不動產。

(三)轉讓或處分公司的智慧財產權和其它財產權利。

(四)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五)以公司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六)增加公司註冊資本。

(七)增加新股東。

、本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一名,由股東會選舉產生。由公司總經理擔任,現出資方一致同意____________為公司執行董事,任期____________年,從公司正式註冊當日開始計算。

執行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負責召集股東會,並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執行股東會的決議。

(三)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決算方案。

(五)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的方案。

(六)擬訂公司合併、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七)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定。

(八)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根據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決定其報酬事項。

(九)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董事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董事在任期屆滿前,股東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

十一、公司設總經理,由執行董事兼任,總經理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執行董事決議。

(二)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定方案。

(四)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六)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七)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執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

(八)公司章程和執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職權。

十二、公司不設監事會,設監事一名,由股東會選舉產生。是公司內部監督機構,現出資方一致同意____________為公司監事,任期____________年,從本合同簽定開始計算。

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公司財務。

(二)對執行董事、經理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行為進行監督。

(三)當董事和經理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和經理予以糾正。

(四)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

十三、稅後利潤的分配

按照下列順序進行分配:

(一)按規定所交的滯納金和罰款。

(二)彌補上個月的虧損。

(三)發放員工工資、獎金後按個人投資股權進行分紅。

十四、競業禁止及限制和禁止勸誘

(一)協議各方相互保證:在職期間及離職後年內,不得以自營、合作、投資、被僱傭、為他人經營等任何方式,從事與公司相同或類似或有競爭關係的產品或服務的行為。

(二)任一股東,如違反上述約定,所獲得的利益無償歸公司所有,如扔持有公司股權的,應將已成熟的股權,應以壹元的價格(如法律就轉讓的最低價格另有強制性規定的,從其規定)轉讓給其餘股東。

(三)協議各方相互保證:自離職之日起2年內,非經公司其他股東書面同意,其不會勸誘、聘用在本協議簽署之日及以後受聘於公司的員工,並保證其關聯方不會從事上述行為。

第十四條、專案終止、公司清算

(一)如因政府、法律、政策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本專案終止,協議各方互不承擔法律責任。

(二)經全體股東表決通過後可終止公司經營,協議各方互不承擔法律責任。

(三)本協議終止後:由全體股東共同對公司進行清算,必要時可聘請中立方參與清算。若清算後有剩餘,全體股東須在公司清償全部債務後,方可要求返還出資,按出資比例分配剩餘財產。若清算後有虧損,全體股東決議不破產的,協議各方以出資比例分擔。

第十五條、拘束力

本協議是全體股東的真實意思表示,如與公司章程及修正案約定不一致的,在全體股東股東範圍內以本協議約定為準。

第十六條、違約責任

全體股東違反或不履行本協議、公司章程約定的義務,須向守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公司與守約方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十七條、爭議解決

如因本協議及本專案發生之爭議,協商不成的,任一股東有權向本公司註冊地所在法院提起訴訟。

十四、本協議一式__________份,除留一份在公司備查外,各股東自持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經全體股東簽名(按手印)後生效,至公司破產、解散或個人退股後失效,其它未盡事宜,經全體股東討論通過並簽字後生效,如有爭議,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簽字和指模):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和指模):______________ 丙方(簽字和指模):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署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署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股權分配協議8

甲方: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有丙方入股甲、乙兩方合股(合夥)開辦的南充市寫視康科技有限公司(網路工程部)公司,全面實施三方共同投資、共同合夥經營的決策,成立南充市川安智慧科技有限公司。經甲乙丙三方友好協商,本著互利合作、共同發展的原則,達成以下合作協議,以供信守。

第一條:合夥公司名稱及主要 經營地:

1. 公司名稱:

2. 經營地:

第二條: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

公司前期業務範圍為弱電工程(涉及範圍:樓宇對講、安防監控、周界報警、門禁道閘、巡更系統、公共廣播、視訊會議、網站建設、綜合佈線、一卡通系統等)。

第三條:合夥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年。

第四條: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1.出資方式:

南充市XXXXXXX技有限公司(網路工程部)原由甲、乙雙方共同出資25元元經營,甲方出資15萬元,持有公司60%的股份,乙方出資10萬元,持有公司40%股份。現丙方於合夥自願出資5萬加入,成立南充市川安智慧科技有限公司,經甲、乙雙方協商約定,甲方讓出15%的股份,乙方讓出5%的股份,讓丙方加入,丙方加入後擁有公司20%的股份。

甲、乙方已使公司運轉正常,丙方加入時,為方便管理與結算,經三方完全同意,公司所有對外債務與未收賬款由甲乙雙方承擔,公司賬面現金清零,現有實物資產為公司資產。丙方加入後,賬面資金為丙方所投入的¥50000.00元。

現丙方加入,所入股現金¥50000.00(五萬元)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齊。 丙方加入公司後,股份分配如下:

甲方佔總投資額45%(百分之四十五)的股份;

乙方佔總投資額35%(百分之三十五)的股份;

丙方佔總投資額20%(百分之二十)的股份;

公司今後如需增資,則甲、乙、丙三方共同按佔股比例增資。

2.本合夥公司在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公司清算後如有盈利予以返還。

第五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盈餘分配:

1甲、乙、丙三方按股權份額比例投資,享有公司股利。三方實際投入股份本金金額用於公司運作,不能用作利潤分配及提取。公司若產生利潤後,甲、乙、丙三方按投資比例提取可分得的利潤。其餘部分留公司作為資本填充。

2如遇大專案公司需追加投資,則三方按投資比例共同注資,資金分批迴籠後按投資比例分批返還追加投資的本金,盈利後按投資比例提取可分得的利潤。

3如將股利投入公司作為運作資金,以加大資金來源,擴充市場份額,必須經三方同意,並由甲、乙、丙三方同時進行。

2.債務承擔:

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由甲、乙、丙三方按投資比例承擔。

第六條:在合夥期內的事項約定

1.合夥期限為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如公司正常經營,三方無意退出,則合同期限自動延續,並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續簽合同。

2.入夥、退夥

A入夥:

1甲、乙、丙三方需承認本合同;2需經甲乙丙三方同意;3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B退夥:

1公司正常經營期間如其中一方要求退夥,應提前三個月告知其它兩方,公司在接到通知後一個月內按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清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現金結算,退夥時按退夥人投資股份的100%退出。

2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合同期滿,如一方要求退夥,按退夥人的投資金額100%退出。

4除名退股:合夥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被除名者的股份由公司其它股東按比例無償接收:

1)

2)

3) 未履行出資義務; 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例:以個人或其它公司名義私自接單,損壞合夥公司的利益);

4)

5)

3.出資的轉讓

經三方協商同意,不允許合夥人任意一方向第四方轉讓自己的出資,股份只能在三方之間互相轉讓。

4.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5.在公司運營期間,全權委託李元軍作為公司運作的總負責人,處理公司的所有事務,公司必須一元化領導,如有以下重大難題和關係公司各股東利益的重大事項,由三方合夥人研究同意後方可執行:

1、新產品的引進;

2、重大的促銷活動;

3、公司章程約定的其他重大事項。

6. XXXXX名下長安車輛一輛,車牌為 川XXXXXXX,公司業務之外,僅供李元軍一人使用,但須以公司業務及事務為主。公司享有使用權,承擔80%本車使用產生的一切費用。除車輛損壞無法繼續使用外,合同期內不得賣出,確保公司正常使用。

第七條: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1.甲方負責財務出納

2.乙方負責財務會計

3.丙方負責採購

三方都有權參加公司經營管理和督導工作,有權知道公司所有的資金用處和公司運營情況。

公司每月底結算一次,除各項開支外,在還完投資款項後,經營狀況做到月清月結。

第八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1.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人都有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合夥利益按本合同股份佔比分配。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時應以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合夥人有退股的權利。

2.合夥人的義務: 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合夥人如觸犯法律揹負刑事責任,喪失人身自由、無政治行使權力。

甲、乙、丙三方均以發展公司業務為第一已任,為公司出謀劃策,讓公司的業務蒸蒸日上。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禁止行為

1. 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名義和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2. 禁止三方中的任何單獨一方以合夥公司的名義進行擔保、抵押、貸款等行為。

3. 重大投資決策,必須經三方協商,達成共識方可執行,否則一律禁止。

第十條:合夥經營的繼續

1. 在退股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但退股人無權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一經發現,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2. 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以其佔股比例清算後返還給繼承人。

第十一條: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1. 合夥因以下情況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3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4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它原因。 依法撤銷;

2. 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清算完成。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僱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所欠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按甲、乙、丙三方投資股份比例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部分,按甲、乙、丙三方投資股份比例進行分配。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 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__個工作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股處理。

2. 合夥人私自轉讓其股份給他人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3. 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作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南充市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四條: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2.入夥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3.本合同一式肆份,三方合夥人各執一份,公司留存一份。

4.本合同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______________(簽字蓋章) ______________(簽字蓋章) ______________(簽字蓋章)

簽約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簽約時間: 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簽約時間: 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股權分配協議9

甲方:,身份證號: 手機號碼:

通訊地址: 電子郵箱:

乙方:,身份證號: 手機號碼:

通訊地址: 電子郵箱:

丙方:,身份證號: 手機號碼:

通訊地址: 電子郵箱:

甲乙丙三方就投資合作經營深圳市某某公司達成如下投資合作協議:

一、投資合作背景

1.1、深圳市某某公司的註冊資本為人民幣***萬元,實收資本為人民幣***萬元。其中甲方作為股東實際投入資本金20萬元,佔公司的股權比例10%。

1.2、三方均認可是在深圳市某某公司的固定資產和貨幣資產等實有資產處於***資產狀況,詳見財務報表***。

1.3、甲方向乙、丙兩方保證,甲方已經取得了深圳市某某公司的實際經營權和控制權。

二、合作與投資

2.1、合作方式

三方共同投資,共負風險,共享利潤。

2.2、投資及比例

2.2.1 三方各自投資額及比例如下:

2.2.2三方應於****年 月 日前將投資款繳納於深圳市某某公司,由深圳市某某公司分別向三方出具財務收據。

三、收益分配

3.1 利潤分配比例

3.1.1 三方經營深圳市某某公司期間的收益分配以三方實際投資的比例予以分配。

3.1.2 利潤分配計算及時間

依照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和公司章程所規定提取相應的發展基金或公益金等之後予以核算公司的可分配利潤。

核算公司的.可分配利潤時,三方均同意把深圳市某某公司前期負債支付完畢之後再分配收益。

每半年核算一次公司可分配利潤並予以分配。

3.2 前期負債的專案

三方均明白和認可,深圳市某某公司前期債務是指如下之債務:

3.2.1 ***

3.2.2甲方為取得深圳市某某公司的實際經營權和控制權而需向其他股東支付的股權轉讓款人民幣***萬元(大寫:**萬元整);

3.2.3 ****

3.3 前期負債的償還

3.3.1 上述3.2.2條約定支付給其他股東的費用償還,以甲方和其他股東於 年 月 日簽訂的《股權轉讓協議》中所約定的方式支付。該《股權轉讓協議》作為本協議的有效附件,且乙丙兩方均予以認可該《股權轉讓協議》;

3.3.2 乙丙兩方均予以認可,以支付給其他股東的同樣方式支付上述3.2.3條中約定支付給甲方的費用。

四、轉讓投資或股權份額

4.1不論三方是否作為股東辦理了工商變更登記,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一年內,三方均不得轉讓投資或轉讓股權份額。

4.2 本協議生效之後,一方要轉讓投資或轉讓股權份額,需提前15日通知其它合作方且取得其它合作方的書面同意,其它合作方有優先認購權。在其它合作方既不同意轉讓投資或轉讓股權、也不認購所轉讓的投資或股權份額時,轉讓方可以向三方之外的他方轉讓投資或轉讓股權份額。

五、股權變更登記

5.1 當本協議3.2條專案費用支付完畢之後,依照附件《股權轉讓協議》中約定的方式以合作三方為股東辦理股權變更登記。

5.2 股權變更之後三方的持股比例與三方的出資比例一致。

六、合作經營管理

6.1 合作經營期間,由甲方出任法人代表,三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6.2 合作經營期間的公司管理、業務拓展、財務管理、人力資源配備及薪資等事項及其它重大問題由三方共同決定。具體管理辦法另行商討規定。

七、未盡事宜

其它未盡事宜三方共同協商,並以公司章程的規定為準。在參照適用公司章程的規定時,三方均享有公司章程中關於股東的權利和承擔關於股東的義務。

股權分配協議10

甲方:小明(身份證號:5*********)

乙方:小波(身份證號:4**********)

丙方:小順(身份證號:3**********)

丁方:小強(身份證號:3**********)

創業公司股權分配協議書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丙方: 身份證號:

丁方: 身份證號:

現有甲、乙、丙、丁四方合股(合夥)開辦一家__________________,全面實施四方共同投資、共同合作經營的決策,成立股份制公司。經四方合夥人平等協商,本著互利合作的原則,簽訂本協議,以供信守。

一、 出資的數額:

甲方出資________出資的形式________出資的時間__________

乙方出資________出資的形式________出資的時間__________

丙方出資________出資的形式________出資的時間__________

丁方出資________出資的形式________出資的時間__________

二、股權份額及股利分配:

四方約定甲方佔有股份公司股份____%; 乙方佔有股份股份____%;丙方佔有股份公司股份____%;丁方佔有股份公司股份____%(注:丁方實際出資為 萬元);四方以上述佔有股份公司的股權份額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四方實際投入股本金數額及比例不作為分配股利的依據。股份公司若產生利潤後,甲乙丙丁可以提取可分得的利潤,甲方可分得利潤的____%,乙方可分得利潤的____%,丙方可分得利潤的____%,丁方可分得利潤的`____%(按公司的利潤20%分紅),其餘部分留公司作為資本填充。如將股利投入公司作為運作資金,以加大資金來源,擴充市場份額,必須經四方方同意,並由甲乙丙丁四方同時進行。

三、在合作期內的事項約定

1、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年,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日止。如公司正常經營,四方無意退了,則合同期限自動延續。

2、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A入夥: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四方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B退夥:①公司正常經營不允許退夥;如執意退夥,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現金結算;按退夥人的投資股分60%退出。非經四方同意,如一方不願繼續合夥,而踢出一方時,則被踢出的一方,被迫退出時,則按公司當時財產狀況進行結算的60%進行賠償。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4、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夥期屆滿;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合夥終止後的事項: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糾紛的解決

5、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四、在成立股東後,全權委託________作為公司運作的總負責人(法人),全權處理公司的所有事務,必須實現公司一元化領導,獨立處理公司事務,如有以下重大難題和關係公司各股東利益的重大事項,由股東研究同意後方可執行:

1、單項費用支付超過________元;

2、新產品的引進;

3、重大的促銷活動;

4、公司章程約定的其他重大事項。

五、公司今後如需增資,則甲乙丙丁四方共同出資,各佔總投資額的25%.

六、公司正常運營後,生產所需原材料必須由____方單獨供應。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四方共同協商,本協議一式5份,四方各執一份,見證方留存1份備案,自四方簽字並經公司蓋章確認後生效。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丙方(簽名): 丁方(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公司蓋章確認:

公司負責人簽字確認:

股權分配協議11

創始股東甲: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手機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創始股東乙: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手機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創始股東丙: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手機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一方,以下單稱“創始股東”或“股東”,合稱“全體創始股東”或“全體股東”或“協議各方”。)

全體股東經自願、平等和充分協商,就共同投資設立本協議項下公司,啟動本協議項下專案的有關事宜,依據我國《公司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各方信守執行。

第一條、公司及專案概況

1.1公司概況

公司名稱為,註冊資本為人民幣(幣種下同):_________________萬元,公司的住所、法定代表人、經營範圍、經營期限等主體基本資訊情況,以公司章程約定且經工商登記規定為準。

1.2專案概況

專案是一個____________,致力於______________,發展願景是成為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股東出資和股權結構

2.1股權比例協議各方經協商,對出資方式、認繳註冊資本、股權比例分配如下:

甲方:以____________出資,認繳註冊資本________萬元,持有公司_____ %股權。

乙方:以____________出資,認繳註冊資本________萬元,持有公司_____ %股權。

丙方:以____________出資,認繳註冊資本________萬元,持有公司_____ %股權。

2.2如任一股東決定以專利、商標、著作權、不動產等法定其他出資形式出資的,應依法辦理相關評估、交付或轉讓手續。

2.3全體股東一致同意按公司章程約定,按時履行出資義務,否則,其股權比例自動調整為實際出資金額佔公司註冊資本金的比例。

2.4公司註冊資本金到位後,如仍不能滿足公司資金需要,則全體股東應按各自股權比例追加投資,不願意出資的,則其股權比例調整為實際出資金額佔追加投資後公司的註冊資金的比例。

第三條、股權稀釋

3.1如因引進新股東需出讓股權,則由協議各方按股權比例稀釋。

3.2如因融資或設立股權激勵池需稀釋股權的,由全體股東按股權比例稀釋。

第四條、分工

甲方:出任________,主要負責________。

乙方:出任________,主要負責________。

丙方:出任________,主要負責________。

第五條、表決

5.1專業事務(非重大事務)

對於股東負責的專業事務,公司實行“專業負責制”原則,由負責股東陳述提出意見和方案,如其餘股東無反對意見的,則由負責的股東執行;如其餘股東均不同意,公司CEO仍不投反對票的,負責股東可繼續執行方案,但CEO應就負責股東提出的方案執行後果承擔連帶責任。

5.2公司重大事項

對於公司重大事項,全體股東如無法達成一致意見,在不損害公司利益的原則下,由佔公司以上表決權的創始股東一致同意後做出決議。

第六條、財務及盈虧承擔

6.1財務管理

公司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規定,規範財務和會計制度,特別是資金收支均需經公司賬戶,並由公司財務人員處理,任一股東不得擅自動用公司資金。。

6.2盈虧分配

公司盈餘分配、依公司章程約定。

6.3虧損承擔

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全體股東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債務承擔有限責任。

第七條、股權成熟及回購

7.1全體股東同意各自所持有的公司股權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分年按月成熟,每月成熟________%,滿年成熟100%。

7.2未成熟的股權,仍享有股東的分紅權、表決權及其他相關股東權利,但不能進行任何形式的股權處分行為。

7.3任一股東如發生以下情況之一的,應以壹元的價格(如法律就轉讓的最低價格另有強制性規定的,從其規定),將其未成熟的股權依其餘股東各自持股比例轉讓給其餘股東:

7.3.1主動從公司離職的;

7.3.2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職務的;

7.3.3因故意或重大過失而被解職;

7.3.4違反本協議約定的競業禁止義務。

7.4任一股東的股權在未成熟前,發生因婚姻關係解除而導致股權分割,或股權繼承,或被認定為喪失行為能力的,參照上述第7.3款執行。

7.5回購

如發生上述第7.3款任一約定情形的,其餘股東有權要求發生該等情形的股東,以最近一輪新的融資的估值的____%的價格,將已成熟的股權按其餘股東各自股權比例進行轉讓。其餘全部或部分股東決定行使本條、款權利的,發生該等情形的股東,應按公司章程約定履行出資義務,並無條、件予以配合。

第八條、股權鎖定和處分

8.1股權鎖定

為保證創業專案的穩定,全體股東一致同意:公司在合格資本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前或申請股票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並公開轉讓前,任何一方未經其他股東一致同意的,不得向本協議外任何人以轉讓、贈與、質押、信託或其他任何方式,對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權進行處置或在其上設定第三人權利。

8.2股權轉讓

任一股東,在不退出公司的情況下,如需要對外轉讓已成熟的股權的,其餘股東按所持股權比例享有優先受讓權;如確實需要轉讓給第三方的,則該第三方應取得其餘其他股東的一致認可,且對專案的所能給到的支援和貢獻不能低於轉讓方。

8.3股權分割

創業專案存續期間,任一股東離婚,其已成熟的股權被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的,其配偶不能取得股東地位。已成熟的股權,交由公司指定的評估機構進行評估(評估費用由該股東承擔),並由該股東對其配偶進行分配補償,否則,其餘全部或部分股東有權代為向其配偶進行補償,並按補償金額比例取得相應比例的.股權。

8.4股權繼承

8.4.1全體股東一致同意在本協議及公司章程約定:創業專案存續期間,如任一股東去世,則其繼承人不能繼承取得股東資格地位,僅繼承股東財產權益;針對已成熟的股權遺產財產權益,交由公司指定的評估機構進行評估(評估費用由公司承擔),其餘全部或部分股東有權按評估價格受讓,並按向該股東繼承人支付的轉讓款金額比例取得相應比例的股權。

8.4.2未成熟的股權,參照本協議第7.3款約定處理。

第九條、非投資人股東的引入

如因專案發展需要引入非投資人股東的,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1)該股東專業技能與現有股東互補而不重疊;

(2)該股東需經過全體股東一致認同;

(3)所需出讓的股權比例由全體股東一致決議;

(4)該股東認可本協議條、款約定。

第十條、股東退出

創始股東,經其餘股東一致同意後,方可退出,其已成熟的股權應按本協議第7.5款約定,全部轉讓給公司現有其餘股東或其餘股東一致認可的第三方。

第十一條、一致行動

11.1在公司引入投資人股東後,在涉及如下決議事項時,協議各方應作出相同的表決決定:

11.1.1公司發展規劃、經營方案、投資計劃;

11.1.2公司財務預決算方案,盈虧分配和彌補方案;

11.1.3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減少公司註冊資本,變更公司組織形式或主營業務;

11.1.4制定、批准或實施任何股權激勵計劃;

11.1.5董事會規模的擴大或縮小;

11.1.6聘任或解聘公司財務負責人;

11.1.7公司合併、分立、併購、重組、清算、解散、終止公司經營業務;

11.1.8其餘全體股東認為的重要事項。

11.2如全體股東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其餘股東應作出與CEO一樣的投票決定。

第十二條、全職工作

協議各方相互保證,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全身心投入公司經營和管理事業,不再存有任何其他業務或工作關係。

第十三條、競業禁止及限制和禁止勸誘

13.1協議各方相互保證:在職期間及離職後年內,不得以自營、合作、投資、被僱傭、為他人經營等任何方式,從事與公司相同或類似或有競爭關係的產品或服務的行為。

13.2任一股東,如違反上述約定,所獲得的利益無償歸公司所有,如扔持有公司股權的,應將已成熟的股權,應以壹元的價格(如法律就轉讓的最低價格另有強制性規定的,從其規定)轉讓給其餘股東。

13.3協議各方相互保證:自離職之日起2年內,非經公司其他股東書面同意,其不會勸誘、聘用在本協議簽署之日及以後受聘於公司的員工,並保證其關聯方不會從事上述行為。

第十四條、專案終止、公司清算

14.1如因政府、法律、政策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本專案終止,協議各方互不承擔法律責任。

14.2經全體股東表決通過後可終止公司經營,協議各方互不承擔法律責任。

14.3本協議終止後:

14.3.1由全體股東共同對公司進行清算,必要時可聘請中立方參與清算。

14.3.2若清算後有剩餘,全體股東須在公司清償全部債務後,方可要求返還出資,按出資比例分配剩餘財產。

14.3.3若清算後有虧損,全體股東決議不破產的,協議各方以出資比例分擔。

第十五條、拘束力

本協議是全體股東的真實意思表示,如與公司章程及修正案約定不一致的,在全體股東股東範圍內以本協議約定為準。

第十六條、違約責任

全體股東違反或不履行本協議、公司章程約定的義務,須向守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公司與守約方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十七條、爭議解決

如因本協議及本專案發生之爭議,協商不成的,任一股東有權向本公司註冊地所在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八條、通知

協議各方一致確認:各自在本協議載明的地址、手機號碼、電郵均為有效聯絡方式,向對方所發出的書面通知自發出之日起7天內視為送達,所發出的手機簡訊或電郵,自發出之時,視為送達。

第十九條、生效及其他

19.1本協議經協議各方簽署後生效。

19.2未盡事宜,由協議各方另行協商,所達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9.3本協議一式四份,協議各方各持一份,公司成立後,報公司備案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頁以下為簽章欄,無正文)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股權分配協議12

甲方:____________投資方(公司)

聯絡人:____________

手機號碼: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手機號碼: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手機號碼: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

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經甲乙丙各發起人友好協商,就投資合作經營決定設立"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特簽訂本協議書。

一、投資合作背景

1.1、公司的註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實收資本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其中甲方作為股東實際投入資本金__________元,佔公司的股權比例_____%。

1.2、甲方向乙、丙二方保證,甲方已經取得了公司的實際經營權和控制權。

二、合作與投資

2.1、合作方式

三方共同建設、經營__________公司節能技術改造專案,共享利潤。

2.2、投資及比例

2.2.1投資由甲方全額投資,佔公司的股權比例_____%,_____佔_____%,_____佔_____%

2.2.2三方應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在懷化註冊相應的專案公司(即__________公司)

三、收益分配

3.1利潤分配比例

3.1.1三方經營公司期間的收益分配以三方實際股份的比例予以分配。

3.1.2利潤分配計算及時間

依照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和公司章程所規定提取相應的公司執行費用等之後予以核算公司的可分配利潤。

核算公司的可分配利潤時,三方均同意把公司前期投資按五年折舊支付給投資方完畢之後再分配收益。

每一季度核算一次公司可分配利潤並予以分配。

四、轉讓投資或股權份額

4.1不論三方是否作為股東辦理了工商變更登記,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一年內,三方均不得轉讓投資或轉讓股權份額。

4.2本協議生效之後,一方要轉讓投資或轉讓股權份額,需提前15日通知其它合作方且取得其它合作方的書面同意,其它合作方有優先認購權。在其它合作方既不同意轉讓投資或轉讓股權、也不認購所轉讓的`投資或股權份額時,轉讓方可以向三方之外的他方轉讓投資或轉讓股權份額。

五、股權變更登記

5.1當三方達成股權轉讓協議且專案費用支付完畢之後,依照附件《股權轉讓協議》中約定的方式以合作三方為股東辦理股權變更登記。

5.2股權變更之後三方的持股比例與前期三方的股權比例一致。

六、合作經營管理

6.1合作經營期間,由甲方出任法人代表,三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6.2合作經營期間的公司管理、業務拓展、財務管理、人力資源配備及薪資等事項及其它重大問題由四方共同決定。具體管理辦法另行商討規定。

七、未盡事宜

其它未盡事宜三方共同協商,並以公司章程的規定為準。在參照適用公司章程的規定時,三方均享有公司章程中關於股東的權利和承擔關於股東的義務。

三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提交至懷化市人民法院管轄裁決。

八、本協議自四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五份,甲乙丙三方及公司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丙方: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股權分配協議13

甲方:曾鼎城 身份證號:

乙方:譚天身份證號:

丙方:楊鋮身份證號:

現有甲、乙、丙合股(合夥)開辦一家__________________,全面實施三方共同投資、共同合作經營的決策,成立股份制公司。經三方合夥人平等協商,本著互利合作的原則,簽訂本協議,以供信守。

一、 出資的數額:

甲方出資__三分之一__,佔公司股份__30__%。出資的形式________出資的時間__________

乙方出資_ 三分之一__,佔公司股份__30__%。出資的形式________出資的時間__________

丙方出資_ 三分之一__,佔公司股份__40__%。出資的形式________出資的時間__________

二、股權份額及股利分配:

三方約定甲方佔有股份公司股份__30__%; 乙方佔有股份股份__30__%;丙方佔有股份股份__40__%;甲乙丙三方以上述佔有股份公司的股權份額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三方實際投入股本金數額及比例不作為分配股利的依據。股份公司若產生利潤後,甲乙丙可以提取可分得的利潤,其餘部分留公司作為資本填充。如將股利投入公司作為運作資金,以加大資金來源,擴充市場份額,必須經三方同意,並由甲乙丙三方同時進行。

三、在合作期內的事項約定

1、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如公司正常經營,雙方無意退了,則合同期限自動延續。

2、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A入夥: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甲乙丙三方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B退夥:①公司正常經營不允許退夥;如執意退夥,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現金結算;按退夥人的投資股分60%退出。非經三方同意,如一方不願繼續合夥,而踢出一方時,則被踢出的一方,被迫退出時,則按公司當時財產狀況進行結算的60%進行賠償。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⑥合同期滿,如一方要求退夥,按退夥人的投資金額100%退出。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四人,第四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4、合同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夥期屆滿;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合夥終止後的事項: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5、糾紛的解決

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四、在成立股東後,全權委託__楊鋮__作為公司運作的總負責人(法人),全權處理公司的所有事務,必須實現公司一元化領導,獨立處理公司事務,如有以下重大難題和關係公司各股東利益的重大事項,由股東研究同意後方可執行:

1、單項費用支付超過________元;

2、新產品的引進;

3、重大的促銷活動;

4、公司章程約定的其他重大事項。

五、公司今後如需增資,則甲乙丙三雙方共同出資,各佔總投資額的三分之一。

六、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協商,本協議一式3份,三方各執一份,自三方簽字確認後生效。

甲方(簽名): 年 月 日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丙方(簽名): 年 月 日

股權分配協議14

本協議由以下各方授權代表於_____年___月___日於北京簽署:

股權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是一家依照中國法律註冊成立並有效存續的公司(以下簡稱“受讓股東”),其法定地址位於北京市朝陽區______路______號 _________樓。

股權出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是一家依照中國法律註冊成立並有效存續的公司(以下簡稱“出讓股東”),其法定地址位於北京市________區_________大街____號。

前 言

1.鑑於股權出讓方與__________(以下簡稱“某某”)於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簽署合同和章程,共同設立京___________公司(簡稱“目標公司”),主要經營範圍為機械裝置的研究開發、生產銷售等。目標公司的營業執照於_____年___月___日簽發。

2.鑑於目標公司的註冊資本為_____元人民幣(rmb______),股權出讓方為目標公司之現有股東,於本協議簽署日持有目標公司百分之_____(____%)的股份;股權出讓方願意以下列第2.2條規定之對價及本協議所規定的其他條款和條件將其持有的目標公司的百分之____(____%)股份轉讓予股權受讓方,股權受讓方願意在本協議條款所規定的條件下受讓上述轉讓之股份及權益。

據此,雙方通過友好協商,本著共同合作和互利互惠的原則,按照下列條款和條件達成如下協議,以茲共同信守:

第一章 定 義

1.1在本協議中,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詞語具有以下含義:

(1)“中國”指中華人民共和國;

(2)“人民幣”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貨幣;

(3)“股份”指現有股東在目標公司按其根據相關法律檔案認繳和實際投入註冊資本數額佔目標公司註冊資本總額的比例所享有的公司的股東權益。一般而言,股份的表現形式可以是股票、股權份額等。在本協議中,股份是以百分比來計算的;

(4)“轉讓股份”指股權出讓方根據本協議的條件及約定出讓的其持有的目標公司的百分之六十三(63%)的股權;

(5)“轉讓價“指第2.2及2.3所述之轉讓價;

(6)“轉讓完成日期”的定義見第5.1條款;

(7)“現有股東”指在本協議簽署生效之前,日期最近的.有效合同與章程;中載明的目標公司的股東,即出讓股東和本協議股權出讓方;

(8)本協議:指本協議主文、全部附件及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列為本協議附件之其他檔案。

1.2章、條、款、項及附件分別指棲協議的章、條、款、項及附件。

1.3本協議中的標題為方便而設,不應影響對本協議的理解與解釋。

第二章 股 權 轉 讓

2.1甲方雙方同意由股權受讓方向股權出讓方支付第2.2條中所規定之現金金額作為對價,按照本協議第四章中規定的條件收購轉讓股份。

2.2股權受讓方收購股權出讓方“轉讓股份”的轉讓價為:人民幣六十三萬元。

2.3轉讓價指轉讓股份的購買價,包括轉讓股份所包含的各種股東權益。該等股東權益指依附於轉讓股份的所有現時和潛在的權益,包括目標公司所擁有的全部動產和不動產、有形和無形資產的百分之六十三(63%)所代表之利益。轉讓價不包括下列數額:(a)本協議附件2中未予列明的任何目標公司債務及其他應付款項(以下簡稱“未披露債務”),和(b)目標公司現有資產與附件1所列清單相比,所存在的短少、毀損、降低或喪失使用價值(統稱“財產價值貶損”)。

2.4對於未披露債務(如果存在的話),股權出讓方應按照該等未披露債務數額的百分之六十三(63%)承擔償還責任。

2.5本協議附件2所列明的債務由股權受讓方承擔。

2.6本協議簽署後7個工作日內,股權出讓方應促使目標公司向審批機關提交修改後的目標公司的合同與章程,並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提交目標公司股權變更所需的各項檔案,完成股權變更手續,使股權受讓方成為目標公司股東。

第三章 付 款

3.1股權受讓方應在本協議簽署後十五(15)人工作日內,向股權出讓方支付部分轉讓價,計人民幣300萬元,並在本協議第4.1條所述全部先決條件於所限期限內得到滿足後十五(15)個工作日內,將轉讓價餘額支付給股權出讓方(可按照第3.2條調整)。

3.2股權受讓方按照本協議第3.1條支付給股權出讓方的轉讓價款項應存入由股權出讓方提供、並經股權受讓方同意的股權出讓方之獨立銀行賬戶中,由甲乙雙方共同監管。具體監管措施為:股權受讓方和股權出讓方在本協議第3.1條所述轉讓價支付前各指定一位授權代表,共同作為聯合授權簽字人(上述兩名聯合授權簽字人合稱“聯合授權簽字人”),並將本方指定的授權代表姓名、職務等書面通知對方。在上述書面通知發出後和本協議第3.1條所述轉讓價支付前,聯合授權簽字人應在共同到上述獨立銀行賬戶的開戶銀行辦理預留印鑑等手續,以確保本條所述監管措施得以實施。該賬戶之任何款額均須由聯合授予權簽字人共同簽署方可動用。如果一方因故需撤換本方授權代表,應提前三個工作日向對方發出書面通知,並在撤換當日共同到開戶銀行輸預留印鑑變更等手續。未經股權受讓方書面同意,股權出讓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撤換該股權受讓方授權代表。

3.3在股權受讓方向股權出讓方支付轉讓價餘額前,如發現未披露債務和/或財產價值貶損,股權受讓方有權將該等未披露債務和/或財產價值貶損數額的百分之六十三(63%)從股權受讓方應向股權出讓方支付的轉讓價餘額中扣除。在股權受讓方向股權出讓方支付轉讓價餘額後,如發現未披露債務和/或財產價值貶損,股權出讓方應按照該等未披露債務和/或財產價值貶損數額的百分之六十三(63%)的比例將股權受讓方已經支付的轉讓價返還給股權受讓方。

3.4本協議項下,股權轉讓之稅費,由甲、乙雙方按照法律、法規之規定各自承擔。

第四章 股權轉讓之先決條件

4.1只有在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二十四(24)個月內下述先決條件全部完成之後,股權受讓方才有義務按本協議第三章的相關約定履行全部轉讓價支付義務。

(1)股權出讓方已全部完成了將轉讓股份出讓給股權受讓方之全部法律手續;

(2)股權出讓方已提供股權出讓方董事會(或股東會,視股權出讓方公司章程對相關許可權的規定確定)同意此項股權轉讓的決議;

(3)作為目標公司股東的________已按照符合目標公司章程規定之程式發出書面宣告,對本協議所述之轉讓股份放棄優先購買權。

(4)股權出讓方已經按照中國法律法規之相關規定履行了轉讓國有股份價值評估手續,以及向中國財政部或其授權部門(以下簡稱“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提出股份轉讓申請,並且已經取得了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的批准;

(5)股權出讓方已履行了轉讓國有股份所需的其他所有必要程式,並取得了所有必要的許可轉讓檔案;

(6)股權出讓方已簽署一份免除股權受讓方對股權轉讓完成日之前債務以及轉讓可能產生的稅務責任的免責承諾書;

(7)股權出讓方已完成國家有關主管部門對股權轉讓所要求的變更手續和各種登記;

(8)股權受讓方委聘之法律顧問所已出具法律意見,證明股權出讓方所提供的上述所有的法律檔案正本無誤,確認本協議所述的各項交易協議為法律上有效、合法,及對簽約各方均具有法律約束力。

4.2股權受讓方有權自行決定放棄第4.1條中所提及的一切或任何先決條件。該等放棄的決定應以書面形式完成。

4.3倘若第4.1條中有任何先決條件未能於本協議第4.1條所述限期內實現而股權受讓方又不願意放棄該先決條件,本協議即告自動終止,各方於本協議項下之任何權利、義務及責任即時失效,對各方不再具有拘束力,屆時股權出讓方不得依據本協議要求股權受讓方支付轉讓價,並且股權出讓方應於本協議終止後,但不應遲於協議終止後十四(14)個工作日內向股權受讓方全額退還股權受讓方按照本協議第3.1條已經向股權出讓方支付的轉讓價,並返還該筆款項同期產生的銀行利息。

4.4根據第4.3條本協議自動終止的,各方同意屆時將相互合作輸各項必要手續轉讓股權再由股權受讓方重新轉回股權出讓方所有(如需要和無悖中國當時相關法律規定)。除本協議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股權受讓方不會就此項股權轉讓向股權出讓方收取任何價款和費用。

4.5各方同意,在股權出讓方已進行了合理的努力後,第4.1條先決條件仍然不能實現進而導致本協議自動終止的,不得視為股權受讓方違約。在此情況下,各方均不得及/或不會相互追討損失賠償責任。

13.1本協議的簽署、有效性、解釋、履行、執行及爭議解決,均適用中國法律並受其管轄。

13.2因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引起的或與本合同相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爭取以友好協商的方式迅速解決,若經協商仍未能解決,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3.3本協議全部附件為本協議不可分割之組成部分,與本協議主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4本協議於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章之日,立即生效。

股權受讓方:(蓋章)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

股權出讓方:(蓋章)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

股權分配協議15

甲方:王 五,身份證號: 手機號碼:

通訊地址: 電子郵箱:

乙方:張 三,身份證號: 手機號碼:

通訊地址: 電子郵箱:

丙方:李 四,身份證號: 手機號碼:

通訊地址: 電子郵箱:

甲乙丙三方就投資合作經營深圳市某某公司達成如下投資合作協議:

一、投資合作背景

1、深圳市某某公司的註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萬元,實收資本為人民幣____萬元。其中甲方作為股東實際投入資本金20萬元,佔公司的股權比例10%。

2、三方均認可是在深圳市某某公司的固定資產和貨幣資產等實有資產處於____資產狀況,詳見財務報表____。

3、甲方向乙、丙兩方保證,甲方已經取得了深圳市某某公司的實際經營權和控制權。

二、合作與投資

1、合作方式:三方共同投資,共負風險,共享利潤。

2、投資及比例:三方應於_______年___ 月___ 日前將投資款繳納於深圳市某某公司,由深圳市某某公司分別向三方出具財務收據。

三、收益分配

1.利潤分配比例_______三方經營深圳市某某公司期間的收益分配以三方實際投資的比例予以分配。

2.依照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和公司章程所規定提取相應的發展基金或公益金等之後予以核算公司的.可分配利潤。算公司的可分配利潤時,三方均同意把深圳市某某公司前期負債支付完畢之後再分配收益。每半年核算一次公司可分配利潤並予以分配。

3.前期負債的專案_____

4.三方均明白和認可,深圳市某某公司前期債務是指如下之債務:

5.甲方為取得深圳市某某公司的實際經營權和控制權而需向其他股東支付的股權轉讓款人民幣____萬元(大寫:萬元整);

6.前期負債的償還

7.上述條約定支付給其他股東的費用償還,以甲方和其他股東於 年 月 日簽訂的《股權轉讓協議》中所約定的方式支付。該《股權轉讓協議》作為本協議的有效附件,且乙丙兩方均予以認可該《股權轉讓協議》;

8.乙丙兩方均予以認可,以支付給其他股東的同樣方式支付上述條中約定支付給甲方的費用。

 四、轉讓投資或股權份額

1.不論三方是否作為股東辦理了工商變更登記,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一年內,三方均不得轉讓投資或轉讓股權份額。

2.本協議生效之後,一方要轉讓投資或轉讓股權份額,需提前15日通知其它合作方且取得其它合作方的書面同意,其它合作方有優先認購權。在其它合作方既不同意轉讓投資或轉讓股權、也不認購所轉讓的投資或股權份額時,轉讓方可以向三方之外的他方轉讓投資或轉讓股權份額。

五、股權變更登記

1.當本協議專案費用支付完畢之後,依照附件《股權轉讓協議》中約定的方式以合作三方為股東辦理股權變更登記。

2.股權變更之後三方的持股比例與三方的出資比例一致。

 六、合作經營管理

1.合作經營期間,由甲方出任法人代表,三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2.合作經營期間的公司管理、業務拓展、財務管理、人力資源配備及薪資等事項及其它重大問題由三方共同決定。具體管理辦法另行商討規定。

 七、未盡事宜

其它未盡事宜三方共同協商,並以公司章程的規定為準。在參照適用公司章程的規定時,三方均享有公司章程中關於股東的權利和承擔關於股東的義務。三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提交至____人民法院管轄裁決。

 八、本協議自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及深圳市某某公司各執一份。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丙方: 年 月 日

協議簽署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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