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借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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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範地承諾和履行合作。那麼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房地產借款合同,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房地產借款合同

房地產借款合同1

抵 押 人: (以下簡稱為甲方) 抵押權人: (以下簡稱為乙方)

為確保甲、乙雙方於______年____月 日簽定的(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自願以其有權處分的房地產作抵押。抵押權人經實地勘驗,在充分了解其權屬狀況及使用與管理現狀的基礎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產抵押。雙方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同意就下列房地產抵押事項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甲方將房屋抵押給乙方時,該房屋所佔用範圍的土地使用權一併抵押給乙方,特此宣告。

第一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房地產座落於:,其房屋建築面積:_______m2,佔地面積:_______m2,房產證號 :

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根據主合同(借款合同),甲、乙雙方確認:債務人為:____________________;債權人為: ,此抵押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_至_____年____月____。

第三條 經房地產評估機構 評估,上述房地產價值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小寫)。根據主合同,雙方確認:乙方債權標的額(本金):____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小寫),抵押率為百分之__________。

第四條 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若發生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自行負責,並承擔民事訴訟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了經濟損失,由甲方一次性給付乙方經濟賠償金元,作為對乙方的賠償。

第五條 乙方保證按主合同履行其承擔的義務,如因乙方延誤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 抵押房地產現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

甲方在抵押期間對抵押的房地產承擔維修、養護義務並負有保證抵押房地產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監督。在抵押期間因使用不當造成毀損,乙方有權要求恢復房地產原狀或提供給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房地產,在無法滿足上述條件的基礎上,乙方有權要求債務人提前償還本息。

第七條 抵押期間,甲方不得擅自轉讓、買賣、租賃抵押房地產不得重複設定抵押,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發生上述行為均屬無效,其相應的後果由甲方自行負擔。

第八條 抵押期間,甲方如果為法人或其他組織機構,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承受抵押房地產方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規定的義務。甲方被宣佈解散或破產,乙方有權要求提前處分其抵押房地產的權利。

第九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條 本合同在執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採取協商辦法解決或共同向仲裁機構申請調解或仲裁,不能協商或達不成仲裁意向時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在抵押期間,抵押房地產被拆遷、改造時,甲方必須及時告知乙方,且根據具體情況,變更抵押合同或以房地產拆遷受償價款優先償還乙方的本金及相應利息。

第十二條 抵押期滿,如債務人不能償還債務本金及利息,又未能同乙方達成延期協議的,乙方有權自行處分該抵押房地產,甲方無權以任何形式進行干涉。乙方處理抵押房地產,清償債務本息。處理抵押房地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債務本息和承擔處理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債務本息後有剩餘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須甲乙雙方協商之後進行補充,補充條款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在此合同上簽名或蓋章後,依法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總計三頁,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存檔一份。

第十六條 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甲方(簽名或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公民身份證號碼: 公民身份證號碼:

住址: 住址: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房地產借款合同2

甲方: 某實業發展有限公司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公正、相互誠信的原則,訂立如下合同:

一、甲方同意乙方以其所擁有完全所有權的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評估價值為金額(大寫)__________萬元的20畝________性質的土地作為抵押,向甲方借入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 利率______%,期限壹個半月, ,_______,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乙方須以該土地合法取得的國土使用證作為交存甲方的抵押,乙方應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辦妥此項手續(以甲方書面出具的收條為憑).

三、乙方保證用於抵押的該項土地已完備所有土地款繳款手續並已取得相應繳款憑證,否則由此引起的經濟及法律等責任由乙方承擔.

四、甲方在雙方訂立本合同且收妥乙方作為抵押證明的國土使用證後的____天內分___次向乙方提供的以下賬戶劃款(以銀行轉帳支票或銀行證明為憑):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乙方應於本項借款到期日將款項全額歸還甲方,還款劃入甲方開戶銀行為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賬戶.

六、乙方於借款到期日還款後的_______天內,甲方應將乙方抵押的全部有關土地權屬的證明交還乙方(以乙方收條為憑),同時本合同作廢.

七、違約責任

1.乙方如遲於甲方所要求的期限提交上述有關抵押證明,甲方有權決定取消本次借款.

2.乙方如在借款到期日後未能按時還款,逾期_______天之內除按照本合同規定計付活期利息外,還應賠付甲方按每逾期壹天萬分之____的罰息;逾期超過______天的,則乙方應以整個借款期限(含逾期天數)計付利率為_______%的定期利息.同時賠付甲方按每逾期壹天萬分之____的罰息;逾期超過_______天的,甲方有權拍賣乙方所抵押的該項土地,或要求乙方以整個借款期限(含逾期天數)計付利率為_______%的定期利率的本息.同時賠付甲方按每逾期壹天萬分之____的罰息(兩種方式由甲方選擇其一),乙方土地拍賣淨所得不足以償付乙方欠款(含逾期應付甲方的上述全部款項)的,甲方享有對乙方未盡債務的追索權,乙方應於________天之內向甲方清償該未盡債務並支付以相當於銀行同期同檔次定期存款計算的利息.

八、其它事項

1.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2.本合同為列印件,合同條款手寫與塗改無效.

3.合同訂立後雙方認為如有必要,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條款有衝突的,以補充規定協議為準.

4.本合同從乙方向甲方交付該項土地國土證等抵押憑證且甲方向乙方劃款的當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寶代表人(簽名): 法寶代表人(簽名):

簽定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簽定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簽定地點: 簽定地點:

房地產借款合同3

抵押權人: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大廈(以下簡稱乙方)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與__________________實業有限總公司簽訂協議書一份,規定_________有限公司將2萬平方米_________山莊用地退還給__________________實業有限總公司,____________實業有限總公司願補償500萬元人民幣給_________有限公司。乙方杭州_________大廈願為__________________實業有限總公司按協議規定的期限支付補償款提供抵押擔保並簽訂如下抵押協議:

第一條抵押擔保的債權

乙方提供的房產抵押擔保的主債權為根據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甲方與____________實業有限總公司簽訂的協議書規定的大__________________實業有限總公司應支付的_________萬元補償款,其支付期限分別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支付_________萬元;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支付_________萬元。

第二條抵押物

乙方願提供座落於______市_________路號的_______________大廈的房產作_________實業有限總公司履行義務的抵押擔保,該房產面積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屬框架結構,屬乙方所有,其房產權證號為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證號___________。

第三條範圍

雙方同意抵押擔保的範圍與__________________實業有限總公司履行義務承擔責任的範圍相同,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第四條抵押物價值

抵押期間,乙方應妥善保管、使用抵押的房產。如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停止侵害抵押物行為並有權要求再提供擔保。

第五條登記

本抵押協議簽訂後,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抵押房產的房地產權證書和土地使用權證號,由甲方負責辦理抵押物的評估並向有關登記相關辦理抵押物登記,評估費和抵押物登記費用雙方各半承擔。

第六條爭議

因本抵押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由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七條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送有關機關登記備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大廈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房地產借款合同4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開發專案,向貸款人申請人民幣貸款_____ 萬元,期限為______年。根據我國有關法律規定,經雙方當事人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借款合同。

第一條 定義與解釋

1。1 在本合同中,下列術語具有如下含義:

1。1。1 銀行營業日指貸款人所在地法定工作日。

1。1。2 資訊日指每季最後一個月的20日。

1。1。3 借款人指依據本合同借用貸款的人,包括其繼承人、受讓人。

1。1。4 貸款人指依據本合同發放、管理貸款的銀行,包括經辦貸款和空軍部隊施帳戶監管的銀行。

1。1。5 提款期指借款人依據本合同第6。1條提取貸款的期間,包括推遲提款的期間。

1。1。6 還款期指借款人依據本合同第6。7條是還貸款的期間,包括貸款展期的期間。

1。1。7 寬限期指允許借款人遲延履行義務而不視為違約的期間。

1。1。8 專案指_______。

1。1。9 建設期指從專案開工之日起至專案完工之日所經歷的時間。

1。1。10 經營期指專案竣工交付使用開始至結束的期限。

1。1。11 完工指竣工報告經有關部門批准,專案交付使用。

1。1。12 擔保性檔案指為了保證本合同的履行而簽署的保函、保證書、抵押合同、質押合同等。

第二條 借款人陳述與保證

2。1 借款人是依法設立的、具有法人資格的空軍部隊體,依法有權訂立和履行本合同;

2。2 所建專案已經取得有關批覆檔案,包括專案建議書批覆檔案、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批覆檔案、徵用土地批文、開工批覆檔案、專案資金承諾檔案等所有應該取得的政府批准檔案;

2。3 向貸款人提供本專案下的批准其借款的檔案、擔保性檔案、建設工程承包合同、原材料供應合同、技術諮詢合同等;

2。4 本合同項下______萬元的專案資金按期、足額到位;

2。5 向貸款人提供本專案的其他建設資金的貸款方及其他資金出資方的資金承諾書;

2。6 本合同項下借款人的債務與借款人的其他債務處於平等地位(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2。7 在談判、簽署、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的貸款人提供的有關資料真實、完整、準確;

2。8 目前無重大經濟糾紛發生。

第三條 貸款

3。1 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總額為人民幣______萬元的貸款;

3。2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只能用於_______開發專案建設;

3。3 在貸款期限內,借款的實際提款日和還款日以貸款人批准的借據為準,其他記載事項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為準,借據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四條 利率和利息

4。1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息,確定為年利息百分之______。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利率,並且本合同項下的利率在規定的調整範圍內的,則按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作相應的調整,無須經借款人的同意。

4。2 貸款人在每一結息日內向借款人計收利息。貸款到期,利隨本清。

第五條 提款前提條件

5。1 首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須向貸款人提交下列檔案或辦理下列事項:

5。1。1 貸款證交由貸款人稽核;

5。1。2 本合同項下貸款所建專案的有關批覆檔案,包括專案建議書批覆檔案、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批覆檔案、徵用土地批文、開工批覆檔案、專案資金承諾檔案以及專案資金計劃安排等;

5。1。3 生效的建設承包合同;

5。1。4 生效的原材料供應合同;

5。1。5 專案財產保險單;

5。1。6 所有依法生效的擔保性檔案;

5。2 首次和每次提款前,借款人須滿足下列條件:

5。2。1 擔保合同合法有效;

5。2。2 本合同項下貸款所建專案的資本金和其他籌措資金已按規定的時間足額到位;

5。2。3 未發生本合同規定的違約事件;

5。2。4 出具按規定用途使用貸款的情況報告及有關的財務報表、資料;

5。2。5 按本合同規定向貸款人辦理提款手續;

5。2。6 已按第7。3條的規定開立帳戶。

第六條 提款和還款

6。1 本合同項下貸款的提款期,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止。

6。2 本合同項下貸款分_____次提取;

6。3 貸款人應在借款人辦理借款手續後______個銀行營業日內將貸款放出;

6。4 借款人在確定的提款日或提款期內,未辦理提款手續且未申請推遲提款的,貸款人可以通知借款人在3天內辦理有關手續,逾期仍未辦理的,貸款人有權取消未提取的貸款;

6。5 本合同項下貸款的還款期為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分次還款,還款時間與金額如下:______

6。6 借款人用於歸還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的資金,包括但不限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7 借款人要求提前還款的,應於擬定提前還款日____________個銀行營業日前向貸款人提交申請,經與貸款人協商同意的,可以提前還款。對於提前償還的款工面,借款人不能重新借用。

6。8 借款人提前還款的,應按實際用款天數計算利息,與本金並歸還。

第七條 帳戶監管

7。1 為保證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的落實,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銷地委託貸款人根據銀行帳戶管理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對借款人按第7。3條開立的帳戶進行監管。

7。2 帳戶監管包括:

7。2。1 監督借款人專款專用,對非用於本專案的開支有權拒付。

7。2。2 監督借款人按規定的用款順序支付款項。

7。2。3 有權以償債基金帳戶直接劃撥資金以歸還貸款本息及貸款人依據本合同而取得的其他債權。

7。3 借款人應在下述機構開立並保持下述帳戶,直至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及貸款人依據本合同而獲得的其他債權部還清為止;

7。3。1 開立於_____的專案資金專用帳戶,借款人從貸款人處提取的所有款項及專案資金必須存入該帳戶,帳戶餘額不得低於按規定應當留足的預備費的金額;從該帳戶提取的款項只能轉至基本結算帳戶;

7。4 貸款人對為實施本合同約定的帳戶監管而採取的拒付、限制支出等措施不承擔法律責任。

第八條 擔保

8。1 為保證專案的按期完工和貸款的按期清償,有關方已向貸款人提供以下擔保:

8。1。1 在專案建設期間內,__________向貸款人提供資金承諾,保證在發生工程成本超支、不能按原計劃成本完成全部工程時,通過各種方式融資、補充資金,直至工程完工(見附件一)

8。1。2 當專案不能按期完工時,借款人將其所獲得的來自於建設承包合同、原材料供應合同以及本專案下其他合同的違約金、賠償金等所有權益轉讓給貸款人。

8。1。3 貸款人以依法獲得的_____專案工程作為清償本合同項下債務的擔保,並承諾該質押擔保不因借款人實行承包、租賃、聯營、分立、合併、股份制改造、合作等涉及銀行債權的產權變動或經營方式調整而撤銷。

8。1。4 專案建成後,還款期內貸款本息的償還,由______向貸款人提供擔保,保證在借款人不能按期清償貸款本息時承擔連帶責任(見附件二)

第九條 借款人承諾

9。1 所作的陳述與保證真實無誤;

9。2 承認和遵循貸款人的業務制度和操作慣例及本合同項下的操作規程;

9。3 按照本合同和借據中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

9。4 保證資金狀況沒有發生不利於本合同項下貸款的變化;

9。5 本專案的匯率風險由借款人自行承擔並採取措施加以防範,不得影響貸款本息的償還;

9。6 借款人應當及時就已經發生或將發生的本合同規定的違約事件向貸款人通報。

第十條 貸款人承諾

10。1 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及時足額撥付應當發放的貸款;

10。2 對獲悉借款人專案建設、財務收支等情況依法保密。

第十一條 變更、解除與轉讓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保險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3。1 借款人逾期未提款的,應按日向貸款人支付未提款金額部分的萬分之_____的違約金;

13。2 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的期限還本付息的,對逾期貸款每日計收萬分之______利息,對未支付的利息計收復利;

13。3 借款人未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的,貸款人對違約部分按日計收萬分之_____的利息;

13。4 借款人違反本合同條款的約定,情況嚴重,致使貸款人認為可能危及貸款安全的,貸款人有權取消尚未發放的貸款,並提前收回已經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不能收回的,視為貸款逾期,並按規定計收利息。

第十四條 爭議解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 通訊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條 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產借款合同5

房地產典當借款合同

合同編號:房借字第()號

當戶(借款人):(以下簡稱甲方)

證件號:

地址:

電話:

典當行(貸款人):(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典當管理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前提下,經友好協商,甲方同意將其自有的或其享有處分權的房地產作為當物抵押給乙方取得當金,並在約定期限內支付當金利息、綜合費,償還當金,贖回當物,房地產典當借款合同。甲、乙雙方就上述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茲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定義

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本合同項下的下列詞語採下列含義:

1.1“本合同”由《房地產典當借款合同》及其附件,雙方達成的《房地產抵押合同》以及任何補充協議、對賬單、甲方出具的並由乙方接受的任何承諾、宣告、授權、證明、確認書、第三方履約保函、當票、續當憑證、乙方通知等共同組成,組成各部分互為補充,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當票》中典當須知項下內容、《續當憑證》中續當須知項下內容亦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2 “綜合費用”指乙方提供典當管理和服務應當收取的費用,但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包括保險費用等直接費用。

1.3 “日”指自然日,包括工作日、節假日、法定休息日。

1.4 “月”指當金髮放之日起(含當金髮放當日)每屆滿30日為一個月。

1.5 若簽發當票,“當票”係指甲、乙雙方間簡明借貸協議、甲方收到當票上記載當金的收款憑證,並系甲方贖取當物的惟一憑證。

1.6 “續當”係指甲、乙雙方在前次典當或續當期限內以及前次典當或續當期限屆滿之日起5日內達成的順延借款期限的行為。續當一次的期限最長為6個月,續當期自前次典當期限或者續當期限屆滿日起算。甲、乙雙方為續當行為,可通過簽訂補充協議、簽發續當憑證或直接在當票上註明續當及續當期限等方式進行。

1.7 “贖當”係指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與乙方結清當金本金、利息、綜合費、違約金、乙方墊付的費用等,以消滅當物上的抵/質押擔保負擔。

1.8 “轉當”係指在前次典當或續當期限屆滿後,因甲方未贖當,乙方與甲方達成的以新貸還舊貸行為。甲、乙雙方為轉當行為,可通過簽訂補充協議或直接在當票上註明轉當及轉當期限等方式進行。轉當一次的期限最長為6個月,轉當期自轉當之日起算。

1.9“抽當”係指典當或續當期限屆滿後,甲方不能全額償還全部當款本金,而償還部分當金本金,但當物上的抵/質押負擔並不消除的行為。乙方同意甲方抽當的,甲方必須首先結清截至抽當之日甲方欠付的利息、綜合費用、違約金、乙方墊付的費用及乙方已發生的實現債權的費用等,否則不成立抽當,甲方支付的款項直接用於衝抵甲方欠付的前述專案費用和甲方付款之後即將發生的前述專案的費用。抽當不影響絕當的發生。

1.10 “絕當”係指甲方未在前次典當或續當期限以及轉當期限屆滿的5內日贖當或與乙方達成續當一致的,即為絕當。乙方依照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貸款的,視同絕當發生。

第二條當物

2.1 甲方自願以位於,建築面積/㎡的房產,房產證號為,建設用地使用權證號為(以下簡稱該房產)作為當物向乙方借款。乙方同意接受甲方以上述房產為本合同項下債權之擔保。甲方與乙方可就擔保的具體事項另行簽訂抵押合同。

2.2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一致,確認該房產每平方米估價為人民幣大寫元/㎡,合計估價為人民幣大寫。

第三條 當物擔保的債權範圍及處置當物後清償順序

3.1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當物擔保範圍為本合同項下的當金(¥:)及按第六條計算的息、費,違約金、賠償金和乙方代墊的費用及實現債權和抵押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仲裁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過戶稅費等,下同)。

3.2續當所產生的利息、綜合費、違約金、賠償金及續當期限屆滿後(含絕當後)所產生的利息、綜合費、違約金、賠償金,乙方代墊的費用及實現債權而發生的費用,合同範本《房地產典當借款合同》。無論續當是加重當戶息、費率負擔還是減輕當戶息、費率負擔的,均屬於擔保範圍。當戶不續當的,典當期限屆滿後(含絕當後)所產生的息、費均屬於當物的擔保範圍。

3.3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續當時將甲方拖欠的利息、綜合費、逾期違約金等轉入續當後的本金的,該等部分所產生的利息、綜合費、逾期違約金等亦屬於當物的擔保範圍。

3.4絕當後及乙方按照第十一條約定提前收回貸款,處置當物後所得價款按以下順序清償乙方的債權:

3.4.1乙方代墊的費用及實現債權的費用

3.4.2利息、綜合費、違約金、賠償金

3.4.3當金本金

注:此處省略10條,3507字,全套合同文字收費20xx元。

第四條 保證人責任

4.1 保證人對甲方依本合同的全部債務對乙方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保證。

4.2乙方無須先向甲方追償或起訴或處置當物,即有權直接要求保證人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即保證人保證責任與當物的擔保系平行的、並列的,乙方可以優先實現保證債權,不受當物擔保物權存在的影響。

4.3 如存在兩個以上的保證人,各保證人均對甲方依本合同的全部債務對乙方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保證,即各保證人之間的保證責任亦是平行的、並列的。

4.4 本合同項下的當物的擔保不成立(不論是否系因甲方違反誠實信用原則造成)、被確認無效、被撤銷或乙方單方面解除、拋棄,或發生當物滅失、損毀(不論滅失、損毀系由誰的原因造成的,或者因不可抗力造成)情形,各保證人仍對甲方依本合同的全部債務對乙方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保證,不因當物的擔保不存在而產生任何影響。

4.5 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期間為乙方債權到期日起的兩年。

4.6 甲方及甲方授權代表與乙方達成的補充協議、續當、對賬單,均自動對保證人發生法律效力,但甲方及甲方授權代表與乙方加重甲方負擔的利率和綜合費率的,保證人僅在第六條約定的息費標準範圍內繼續承擔保證責任。

4.7 甲方及甲方授權代表與乙方達成轉當一致的,各保證人對乙方的轉當債權仍承擔無限連帶保證責任,乙方與各保證人之間無須再另行簽訂保證合同,但乙方提出要求的除外。

甲方及甲方授權代表與乙方加重甲方負擔的利率和綜合費率的,保證人僅在第六條約定的息費標準範圍內繼續承擔保證責任。

4.8 保證人特別承諾:在乙方債權未獲完全清償前,保證人暫不行使對甲方及其他保證人的追償權等,待乙方所有債權獲得清償後,保證人才有權行使該等權利,否則乙方有權要求保證人全數交還乙方。

4.9 上述條款,除乙方與保證人另行達成的補充協議中明確約定廢止其中的任一條款,否則上述條款仍然有效。

第五條 其他事項

5.1 乙方無需徵求甲方同意,可將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轉讓他人。但甲方未得乙方書面同意,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還款責任或義務轉讓予第三者。

5.2 甲方繼承人或接辦人,仍須向乙方或乙方繼承人、接辦人繼續承擔本合同項下的還款義務及其他責任。

5.3 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抵銷。

第六條 通知與通訊

6.1 甲方指定為履行本合同的聯絡人和代理人,代理與乙方進行對賬、代辦抵押手續、收款、還款、續當、轉當,贖當、處置當物等,甲方代理人的行為直接對甲方產生法律效力。

6.2 乙方指定為本合同的聯絡人,代表乙方與甲方進行聯絡,乙方代表人對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益的放棄、變更、或減低均對乙方不產生法律效力。

6.3甲方聯絡方式, 通訊地址,電子郵箱。

乙方聯絡方式, 通訊地址,電子郵箱。

任何一方變更聯絡方式、通訊地址、電子郵箱,必須在變更後三日內通知另一方,否則另一方向上述通訊地址、電子郵箱,郵寄、傳送檔案等視為送達。

第七條 解釋

本協議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協議目的和文字原義進行,本協議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協議的解釋和標題項下的任何條款應有的法律效力。

第八條附則

8.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含對保證人責任部分),首先進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在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的條款仍須履行。

8.2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章)後生效。

8.3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保證人各執份。

第九條補充約定

9.1 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清償乙方債權,乙方有權通過新聞媒體(包括但不限於電視、報紙、網路等)釋出催收公告;

9.2 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清償乙方債權,乙方有權將此資訊上傳至人民銀行徵信系統、典當行業協會不良資訊資料庫、典當類網站不良資訊資料庫。

9.3 甲方:(簽字或蓋章)乙方:(簽字或蓋章)授權代表:授權代表:保證人一:(簽字或蓋章)保證人二:(簽字或蓋章)

授權代表:授權代表:

····· 年月日特別宣告

甲、乙雙方及保證人已詳讀本合同各條款,並對條款內容的理解不存在歧義,乙方已按照甲方及保證人的要求對合同的每一條款進行了詳細的說明,各方同意遵守本合同全部條款。

特此宣告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授權代表:授權代表:

保證人一:(簽章)保證人二:(簽章)

授權代表:授權代表:

房地產借款合同6

貸款人(抵押權人): (以下簡稱為“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借款人(抵押人): (以下簡稱為“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地址:

有效證件(照)及號碼:

居住地址:

第一條:總則

甲、乙雙方於 年 月 日在 簽訂本合同,乙方願以其合法擁有的房地產以不轉移佔有的方式抵押給甲方,作為借款的擔保,並支付合同約定的利息和相關費用。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資遵照履行。

第二條:抵押房地產

座落(四至範圍): (見附圖)

第三條:抵押房地產擔保範圍

借款本金、利息、綜合費、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訴訟費、財產保全費、律師服務費、評估費、拍賣費等處分抵押房地產的費用以及可能產生的甲方代墊費用和其他費用。本合同有約定具體數額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的依照相關單位出據給甲方的收款發票額為準。

第四條:借款金額及借款期限

1、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金額) 萬元整。

2、借款月利率: ‰,月綜合費率: ‰ 。在本合同執行期間,甲方以借款金額的____‰,按月收取綜合服務費用,並一次性在應付乙方借款金額中先予扣除,扣除後的借款金額為人民幣 (大寫 ),即為借款的實付金額。乙方如在借款期間提前歸還款,甲方不退還綜合服務費。

3、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甲方依照雙方約定的借款金額、綜合服務費率、借款利率,扣收借款期限內綜合服務費後向乙方支付借款金額,借款到期後歸還借款本息。

4、借款期內及借款期限屆滿後5日內,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展期,屆時雙方另行簽署展期合同,展期合同上確定的借款終止日為本合同的借款終止日,本合同約定的事項在展期期間繼續有效,如需重新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的,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辦理相關登記手續。展期時乙方應結清上期利息並支付續展期內綜合服務費。

5、借款期滿五日內,乙方不辦理展期或歸還借款本金及利息手續,甲方有權對該抵押物進行拍賣或做其他處置。

第五條:登記

本合同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甲乙雙方按照本市房地產登記管理許可權至市或區(縣)的房地產登記部門申請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申領《房地產其他權利證明》。

第六條:保險

抵押期間,乙方應為抵押房地產購買保險,保險費由乙方承擔,保險單交由甲方保管,抵押期間,甲方為保險賠償的第一受益人。保險賠償不足支付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的,甲方有權按本合同規定行使抵押權及採取其他方法進行追索。

第七條:抵押房地產的佔管

抵押期間,乙方承諾對佔管的抵押房地產妥善保管,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有義務配合甲方的監督、檢查。

第八條:抵押房地產的處分限制

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抵押房地產轉讓、變賣、抵償債務或以其他交易方式處置,也不得對抵押房地產作任何實質性結構改變,若由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抵押房地產的租賃

抵押期間,乙方確須出租抵押房地產的,應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並將抵押的事實書面告知承租人,將租賃合同交甲方備案。同時,在與承租人簽訂的租賃合同中約定:出租人即本合同規定的乙方因未履行本合同而被甲方行使抵押權實現時,承租人應在甲方發出通知之日起10日內遷離該房地產,並將租賃合同交甲方備案,提交給甲方備案的內容須與房地產交易中心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備案的內容相一致,乙方和承租人及使用人不得改變合同內容,包括延長租賃期限和其他形式給他人使用,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和承租人及使用人共同承擔。

第十條:乙方保證及承諾

1、乙方保證對抵押房地產享有合法的所有權、處分權、佔有權。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抵押房地產上不存在任何形式的第三人抵押、借用、託管、查封、扣押、訴訟等,也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權屬爭議或其他權利瑕疵。

2、乙方及抵押物共有人願以其抵押物(房產全部權益)作為償還本合同借貸條款項下的借款本金及其他相關費用的擔保。

3、抵押物共有人同意將本合同抵押物進行抵押,並與借款人共同承擔償還借款的責任。當需要處置抵押物償還所擔保的債務時,願意無條件地自找住房。

4、乙方承諾因自身及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抵押房地產滅失,因滅失所得賠償金作為抵押財產。

5、借款期內,乙方必須繳納有關部門對抵押房地產所徵收的有關稅費,並保障該房地產免受扣押或涉及其它法律訴訟。

6、本合同抵押房地產一旦發生無法歸還借款本金及利息,乙方無條件、無償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產權交易過戶手續,房屋拍賣金額不足甲方本息及綜合費用時,拍賣價不足部分由乙方無條件承擔償還責任。

7、乙方對本合同條款已充分理解並保證履行,並承諾對本合同各條款所規定的所有權利和義務作出的承諾保證不會以此為由行使抗辯權及訴訟權。

第十一條:房地產抵押物關係的終止

乙方還清借款本金、利息,並支付相應費用後,且已全部履行本合同各項條款,抵押合同即告終止。甲、乙雙方共同(也可由乙方委託甲方)在抵押合同終止之日起10日內到房地產登記部門申請辦理抵押登記登出手續。

第十二條:房地產抵押權的行使及實現

1、乙方違反第十條規定,隱瞞事實及提供虛假文書,第二居住地滅失、破產、死亡、徵地拆遷等可能導致抵押權毀損或部分毀損的,或乙方行使抗辯權、抗訴權,本合同即提前終止,房地產抵押權提前實現。

2、借款期限或借款展期屆滿後5日內,乙方不履行債務或不能完全履行債務的,房地產抵押權即實現。甲方有權行使抵押權,處分抵押房地產。

3、本合同借款到期後,借款人(乙方)未按合同約定還本付息,借款人(乙方)自願接受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4、本合同經公證後成為具有強制執行的債權文書,若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或不完全履行債務,債權人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5、本合同作為乙方不可撤消授權甲方將抵押房地產提交有關拍賣機構進行拍賣的檔案依據,乙方對此放棄一切抗辯權。由於拍賣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在拍賣收入中直接予以扣除。

第十三條:拍賣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行使抵押權委託拍賣機構將上述房地產公開拍賣,拍賣收入扣除拍賣費用、借款本息及相關費用後,剩餘部分退還乙方,不足部分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索。有關拍賣等手續乙方均委託甲方代為辦理。

第十四條:費用

與抵押房地產有關的評估、保險、鑑定、登記、公證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五條:特別約定

1、乙方違反第四、七、八、九、十條規定及補充協議規定必須按借款金額的20%承擔違約賠償。逾期還款5天內按每日未還款總額的0.5%計算違約金,超過5天甲方可通過變賣、拍賣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變賣、拍賣或訴訟期、執行期直至債務完全清償止的費用,按每日未還款總額的0.5%計算違約金。違約金因不同的違約行為依本合同約定可重複計算。

2、展期合同及補充協議為本合同某一條款的補充,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同樣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約定的其他事項在補充協議中未改修的繼續有效。

第十六條:通知條款

1、所有的通知事項應寄往本合同首頁所列的居住地址。

2、若上述地址在境外的,自通知以掛號、快遞方式發出的30日後,視為對方已收悉;若上述地址在境內的,自通知以上述方式發出的10日後,視為對方已收悉。

3、任何一方變更地址的,應按上述方式通知對方,並在收到對方確認函後,地址變更方才生效。

第十七條:爭議解決

凡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本合同簽訂地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如遇非本合同條款規定而引發的爭議,協商不成的,向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八條:法律適用

1、本合同未盡事宜,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相關規定辦理。

2、若今後新頒佈或修改的相關法律、法規或司法解釋與本合同的基本條款不一致的,雙方應根據上述法律、法規或司法解釋的規定共同對本合同作出相應修改。第十九條:提示條款

3、乙方已閱讀本合同所有條款,因乙方要求,甲方已經就合同條款做了相應說明,乙方對本合同所有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後果已全部知曉,並予以充分、準確無誤的理解。

第二十條:合同生效及份數

1、本合同經雙方簽章,並經公證處公證,按第五條約定辦妥抵押登記之日起生效。

2、若抵押房地產為多人共同共有,所有共有人應在合同公證時,簽署有效的相關文書。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地產登記部門、公證處各存檔一份。

第二十一條:其他事項約定

本合同中的抵押部分內容作為辦理抵押登記時按照房地產抵押登記部門要求籤訂的房地產抵押合同補充內容,與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貸款人(簽字/蓋章): 借款人(簽字/蓋章):

法定代表人: 抵押共有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房地產借款合同7

甲 方(委託人)

乙 方(被委託人)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特就下列乙方向甲方提供相關服務事宜達成一致,具體如下:

第一條、服務內容:

1、乙方向甲方提供融資資訊諮詢;並負責尋找能解決甲方資金需求的經辦的銀行或相關資方,聯絡安排甲方與經辦的銀行或相關資方或出資人方直接見面洽談。

2、乙方促成甲方與經辦的銀行或相關資方簽署借款合同(經辦的銀行或資方或出資人以甲方的需求及實際情況另外確定,同一銀行系統或信貸機構視為同一經辦方)

第二條、甲方提供的檔案及需要滿足的其他條件:

1、甲方提供的檔案資料以經辦的銀行或資方或出資人的要求為準,必須保證所提供檔案資料的真實性。

2、甲方需要滿足的條件以經辦的銀行或資方的具體要求為準。

第三條、乙方履行服務的期限:

乙方自 年 月 日至為甲方提供服務完成為止;(以甲方提供符合銀行或資方要求的檔案材料開始)。

第四條、有下列情形的,視為乙方提供的服務已完成:

1、在約定的時間內,甲方和經辦的銀行或資方簽署借款合同的;

第五條、融資額度:乙方最終的融資額度以資方實際投放款金額為準;

第六條、甲方應付乙方的佣金及支付方式:

1、佣金:乙方未按第一,第四條完成服務的不收取佣金;乙方按第一,第四條完成服務的,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全額居間服務費;

2、佣金比例:

甲方委託乙方為其提供的融資居間服務,甲方認可含乙方居間服務費為乙方實際貸款額的 %,借款期限為 。

3、支付方式:

經辦的銀行,信貸機構或出資人資金到甲方賬戶當日內,甲方應按與經辦的銀行、信貸機構或出資人借款實際總金額,將服務管理費的全額一次性支付給乙方;逾期支付的,甲方必須向乙方支付違約金(按應付金額的0.3%每天)。

第七條、保密事項:

1、甲乙雙方往來過程中所接觸的資訊資料,雙方都有保密的義務,若有洩密的,應該賠付對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2、甲方未經乙方許可,操作雙方人員不得留電話號碼和通訊地址,不得主動打聽乙方所介紹人員及企業資訊,不得將此合同過程以任何形式展示或洩露給第三方(包括但不限於:拍照、傳真、掃描、展示、影印等),不得將乙方執行此合同的過程、細節及內容等洩露給第三方。

第八條、違約責任:

1、若甲方提供的檔案資料失真屬於違約行為,因此造成經辦以後或信貸機構貸款程式終止的,甲方須向乙方支付 萬元 違約金。

2、在乙方為甲方提供服務後,甲方應及時支付佣金給乙方,否則甲方按貸款金額的服務費雙倍支付違約金給乙方;

3、若甲方違反第七條第二款,乙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並且甲方應向乙方支付 XX元 違約金並足額向乙方服務費。

第九條、訴訟管轄: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經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條、合同的分數及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並具有同樣法律效力,合同自簽訂之起成立並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借款合同8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抵押物業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購房____ 字第________號

第一條總則

抵押權人與抵押人於____ 年____ 月____ 日會同擔保人簽定本房產抵押貸款合約(下稱“合約”)。抵押人(即借款人)同意以其與擔保人於____ 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即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的全部權益抵押於抵押權人,並同意該房產買賣合同項下的房產物業(即抵?

在售房單位發出入住通知書(收樓紙)後,立即辦理房產抵押手續,以該物業抵押於抵押權人,賦予抵押權人以第1優先抵押權,並願意履行本合約全部條款。抵押權人(即貸款人)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房產買賣合同的全部權益及房產買賣合同項下房產物業,作為本合約項下貸款的

抵押物,並接受擔保人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擔保責任,抵押權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抵押貸款,作為抵押人購置抵押物業的部分樓款。經三方協商,特定立本合約,應予遵照履行。

第二條釋義

在此貸款合約內,除合約內另行定義外,下列名詞的定義如下:

“營業日”:指抵押權人公開營業的日子。

“欠款”:抵押人欠抵押權人的一切款項,包括本金,利息及其他有關費用。

“房產買賣合同之全部權益”:指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擔保人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內所應擁有的全部權益。

“房產物業建築期”:售房單位發出入住通知書日期之前,視為房產物業建築期。

第三條貸款金額

一、貸款金額:人民幣____ 元;

所有已歸還(包括提前歸還)的款項,不得再行提取。

二、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將上述貸款金額全數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存入售房單位帳戶。

第四條貸款期限

貸款期限為____年,由抵押權人貸出款項日起計。期滿時抵押人應將貸款本息全部清還,但在期限內,如抵押人發生違約行為,抵押權人可據實際情況,隨時通知抵押人歸還或停止支付或減少貸款金額,抵押人當即履行。

第五條利息

一、貸款利率按____ 銀行貸款較優惠利率加____ 釐(年息)計算。

二、上述之優惠利率將隨市場情況浮動,利率一經公佈調整後,立即生效,抵押權人仍保留隨時調整貸款利率的權利。

三、本合約項下之貸款利率,按貸款日利率或根據抵押權人書面通知按市場情況而調整的利率。

四、合約有效期內,按日貸款餘額累計利息,每年以365天計日。

五、貸款利率如有調整時,由抵押權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調整後的利率。

第六條還款

一、本合約項下貸款本金及其相應利息,抵押人應分____期,自款項貸出日計,按月清還借款本息,每期應繳付金額(包括因利率調整帶來的應繳金額改變),由抵押權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如還款日不是營業日,則該分期付款額須於還款日起延次一個營業日繳交。

二、抵押權人有權調整及更改每期應付金額或還款期數。

三、抵押人必須在____銀行開立存款帳戶,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的本息和一切費用,要照付該帳戶,若因此而引致該帳戶發生透支或透支增加,概由抵押人承擔償還責任。

四、所有應付予抵押權人的款項,應送____銀行。

五、抵押人不能從中抵扣、反索任何款項。如果在中國現時或將來有關法律規範下,不得不抵扣或反索任何款項(包括稅款),則抵押人得即向抵押權人補償額外款項,致使抵押權人所得,相當於在無需反索的情況所應得不折不扣的款項。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定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定時間: _____年_____ 月 _____日

房地產借款合同9

合同號:

抵 押 人(甲方): 身份證號: 抵押權人(乙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為保證各方合法權益,本著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借款一事特簽訂本房屋抵押合同以作擔保,具體內容如下:

第一條抵押財產:甲方所有的位於________區________街(路、小區)_____號_____棟_____單元_____層_____戶號的一處房產。其房屋建築面積_______m2,產權證號: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證

號: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抵押擔保範圍:本合同擔保範圍限於主合同項下甲方向乙方借款總額人民幣 元。

第三條抵押房產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責任如下:

抵押房屋由甲方自行保管並使用,甲方應妥善保管該抵押房產,在抵押期內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四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房產;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房產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五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人公證、登記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 本合同生效後,如需延長本合同項下借款期限,或者變更合同其它條款,應經抵押人同意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七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處分抵押財產:

1、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約歸還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歸還借款本息。

2、債務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3、債務人被宣告解散、破產。

處理抵押物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貸款本息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貸款本息有餘的,乙方應退還甲方。

第八條 抵押權的撤銷:主合同債務人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歸還借款本息或者提前歸還借款本息的,乙方應協助甲方辦理登出抵押登記。

第九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乙方有權要求恢復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財產,或提前收回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

2、甲方違反第四條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乙方可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前收回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並可要求甲方支付貸款本息總額萬分之_______的違約金。

3、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4、甲、乙任何一方違反第十二條約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貸款總額萬分之_______的違約金。

5、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甲、乙雙方商定如下:

第十條 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自主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地產借款合同10

貸款人(抵押權人):___

借款人:___ 身份證號:___

抵押人:___ 身份證號:___

合同簽訂履行地點:___

為明確權利和責任,貸款人、借款人與抵押人經協商同意,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借款金額:___萬元整。

第二條借款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三條借款的實際放款日和還款日以借據為準。借據是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條借款月利率:___‰,月綜合費率:___‰,合計:每月 %。

第五條本合同項下借款,自貸款人放款之日起計算利息和綜合費用,按月計息。

第六條本合同所約定的利率和綜合費率不受本合同借款期限限制,借款人必須按時交納利息和綜合費用直至借款人清償完債務為止。

第七條經貸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歸還借款的,按合同約定的利率和綜合費率及實際用款月數計算利息和綜合費用。

第八條本合同約定:借款人按月交納利息和綜合費用,即每月日前支付上月利息和當月綜合費用。借期在五日內,利息和綜合費用按日計算;借期在十日內,利息和綜合費用按半個月計算;借期在十日以上(包括十日),利息和綜合費用按整月計算。如借款人未能履行此約定,貸款人有權單方提前終止合同並向借款人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綜合費用及違約金。

第九條逾期交納利息和綜合費用或逾期還款的,除正常交納利息和綜合費用外,每日按借款金額的0.5‰加收違約金。

第十條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綜合費用和可能發生的違約金、實現債權的費用由抵押人以其有權處分的房地產作抵押向貸款人提供連帶責任保證。

第十一條抵押房地產類別:

數量:___平方米

有效證件:房屋所有權證

房屋所有權證號碼:___

國有土地使用證:___

使用權面積:___平方米

共用分攤面積:平方米

房地產座落:___。

抵押部位:全部(___平方米)

評估(確認)價值:___萬元整。

抵押期限:6個月,與借款期限相同。

第十二條抵押房地產在抵押方封存。在借款人未償還借款前,抵押方負責抵押房地產的維修、保管,並不得轉讓、出租、出售、拆動或損壞,保證抵押房地產的完好無損。

第十三條抵押期間,如果抵押房地產因故價值減少,抵押人應在抵押房地產價值減少情況發生後十天內向貸款人增補同減少的價值相當的財產抵押。房產在抵押期間由抵押方到保險公司辦理投保手續,保險費用由借款方承擔。

第十四條本合同經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履行房地產抵押登記後生效。

第十五條本合同未盡事項,按國家法律及國家商務部、公安部頒佈的《典當管理辦法》執行。

貸款人:借款人:抵押人:

(含合法共有人)

經辦人:經辦人:經辦人:

___年__月__日

房地產借款合同11

抵押權人: (甲方)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聯絡方式:

借 款 人: (乙方)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聯絡方式:

抵 押 人: (甲方)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聯絡方式:

為了明確甲方與乙方各自責任、權益和義務,恪守信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特簽訂本《抵押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借款條款

第一條 借款金額:乙方申請,甲方同意借款給乙方計壹拾萬元整 (¥100000元)。

第二條 借款用途:本借款只能用於經商,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將借款挪作他用。

第三條 借款利率: 月利息按貳分半計算 。

第四條 借款期限:三 個月,自 20xx 年 08 月 28 日起至 20xx 年 11月 27日止。如實際放款日與該日期不符,以實際放款日期為準。乙方收到借款後應當出具借據,乙方所出具的借據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條 借款的償還:利息按月結清,月初支付當月利息。本金在借款到期日結清,同時甲方應當歸還乙方先前所出具的借據。如推遲歸還借款,乙方應當按日支付滯納金千分之五。

第六條 本合同有效期內,發生下列事項的,甲方有權在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事件發生時,宣佈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在《提前還款函》規定的期限內清償部分或全部借款本息,而無須為正當行使上述權利所引起的任何損失負責。

(一)乙方違反本合同借款條款中的任何條款;

(二)根據擔保條款的約定,因抵押人、抵押物發生變故或抵押人違反擔保條款的約定,致使抵押人需提前履行義務或甲方提前處分抵押物的;

(三)乙方發生其他可能影響歸還甲方借款本息的行為。

第七條 本合同的相關費用(包括抵押登記、公證等)均由乙方負責。

抵押條款

第八條 坐落在 椒江區******廈***室[房屋所有權證:房權證**字第*****號,國有土地使用證:尚未辦理 的房屋登記在抵押人的名下,抵押人上述房屋已於 ***年***月***日抵押給***行,並取得貸款總計***萬元,現抵押人同意以該房屋的剩餘價值作為抵押,為本《借款合同》下的借款做擔保。

第九條 抵押人保證該房屋沒目前有對外出租。上述房屋的第一順序抵押權人為 ****行 ,本《借款合同》中的抵押權人為第二順序抵押權人。該抵押房屋首先保障第一順序抵押權人的債權。

第十條 抵押擔保範圍為本《借款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滯納金及實現債權的其它所有費用,同時也包括因借款人違約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一條 抵押期限自抵押登記之日起至主債務履行完畢止。

第十二條 抵押期間,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出租、變賣、贈與抵押物,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抵押物。

第十三條 抵押權人可以單方憑經過公證的本《抵押借款合同》到登記部門辦理二次抵押登記手續並領取《它項權利證書》。如登記部門一定要抵押人到場,則抵押人應當配合。抵押物的《他項權利證書》或抵押登記證明交由抵押權人保管。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中“借款條款”如因某種原因導致其部分或全部無效,不影響“抵押條款”的效力,抵押人仍應按照約定承擔責任。

其他條款

第十五條 本合同自甲方、乙方、丙方簽章之後生效,本合同中的抵押條款在辦妥抵押登記之後生效。

第十六條 如借款人違反本合同,借款人願意接受法院的強制執行。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 4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抵押權人執2份;借款人、抵押人執1份;公證機關1份。

抵押權人(甲方):借款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 或委託代理人:

抵押人(丙方):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日期:二0一二年十月十八日

房地產借款合同12

抵 押 人(甲方):

代 表 人:

抵押權人(乙方):

代 表 人:為確保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____________(以下稱本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房產作抵押。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經實地勘驗,在充分了解其權屬狀況及使用與管理現狀的基礎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產抵押。

甲方將房屋抵押給乙方時,該房屋所佔用範圍的土地使用權一併抵押給乙方。

雙方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同意就下列房產抵押事項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房產坐落於________區________街(路、小區)_____號_____棟_____單元_____層_____戶號,其房屋建築面積_______m2,產權證號: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證號: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根據本合同,甲乙雙方確認:債務人為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期限為______ ,自______年____月_____至_____年____月____止。

第三條 利息(年息)______,甲方應於每月______日給付乙方,不得拖欠。

第四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房產;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房產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五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方如需延長本合同項下借款期限,或者變更合同其它條款,應經乙方同意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六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處分抵押財產:

1、本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債務人未依約歸還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歸還借款本息。

2、債務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3、債務人被宣告解散、破產。

第七條 抵押權的撤銷:本合同債務人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歸還借款本息或者提前歸還借款本息的,乙方應協助甲方辦理登出抵押登記。

第八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按照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乙方有權要求恢復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財產,或提前收回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

2、甲方違反第四條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乙方可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前收回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並可要求甲方支付貸款本息總額萬分之_______的違約金。

3、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4、甲、乙任何一方違反第八條約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貸款總額萬分之_______的違約金。

5、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甲、乙雙方商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地產借款合同13

甲 方(委託人)

乙 方(被委託人)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特就下列乙方向甲方提供相關服務事宜達成一致,具體如下:

第一條、服務內容:

1、乙方向甲方提供融資資訊諮詢;並負責尋找能解決甲方資金需求的經 銀行或相關資方,聯絡安排甲方與經 銀行或相關資方或出資人方直接見面洽談。

2、乙方促成甲方與經 銀行或相關資方簽署借款合同(經 銀行或資方或出資人以甲方的需求及實際情況另外確定,同一銀行系統或信貸機構視為同一經 方)

第二條、甲方提供的檔案及需要滿足的其他條件:

1、甲方提供的檔案資料以經 銀行或資方或出資人的要求為準,必須保證所提供檔案資料的真實性。

2、甲方需要滿足的條件以經 銀行或資方的具體要求為準。

第三條、乙方履行服務的期限:

乙方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為甲方提供服務完成為止;(以甲方提供符合銀行或資方要求的檔案材料開始)。

第四條、有下列情形的,視為乙方提供的服務已完成:

1、在約定的時間內,甲方和經 銀行或資方簽署借款合同的;

第五條、融資額度:乙方最終的融資額度以資方實際投放款金額為準;

第六條、甲方應付乙方的佣金及支付方式:

1、佣金:乙方未按第一,第四條完成服務的不收取佣金;乙方按第一,第四條完成服務的,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全額居間服務費;

2、佣金比例:甲方委託乙方為其提供的融資居間服務,甲方認可含乙方居間服務費為乙方實際貸款額的 %,借款期限為 。

3、支付方式:經 銀行,信貸機構或出資人資金到甲方賬戶當日內,甲方應按與經 銀行、信貸機構或出資人借款實際總金額,將服務管理費的全額一次性支付給乙方;逾期支付的,甲方必須向乙方支付違約金(按應付金額的0.3%每天)。

第七條、保密事項:

1、甲乙雙方往來過程中所接觸的資訊資料,雙方都有保密的義務,若有洩密的,應該賠付對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2、甲方未經乙方許可,操作雙方人員不得留電話號碼和通訊地址,不得主動打聽乙方所介紹人員及企業資訊,不得將此合同過程以任何形式展示或洩露給第三方(包括但不限於:拍照、傳真、掃描、展示、影印等),不得將乙方執行此合同的過程、細節及內容等洩露給第三方。

第八條、違約責任:

1、若甲方提供的檔案資料失真屬於違約行為,因此造成經 以後或信貸機構貸款程式終止的,甲方須向乙方支付 萬元 違約金。

2、在乙方為甲方提供服務後,甲方應及時支付佣金給乙方,否則甲方按貸款金額的服務費雙倍支付違約金給乙方;

3、若甲方違反第七條第二款,乙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並且甲方應向乙方支付 XX元 違約金並足額向乙方服務費。

第九條、訴訟管轄: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經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條、合同的分數及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並具有同樣法律效力,合同自簽訂之起成立並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借款合同14

為保障實現編號為___________的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項下債權,甲方願意以其有處分權的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抵押擔保。甲乙雙方依照我國有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被擔保債權的種類、金額、利率和期限

一、被擔保債權為借款合同項下________(短期/中期/長期)貸款,本金為(幣種)______(大寫)_______(小寫)_______,利率為________,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始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二、借款合同上述情況有變化的,以借款憑證為準。

第二條 抵押物

一、甲方保證

1.本抵押物為甲方合法所有或依法享有處分權;3.本抵押物上設定的抵押權未超出抵押物評估價值;

4.已完成與抵押有關的審批手續,並取得所有必要的授權;

5.提供與抵押有關的所有檔案、材料,均真實、準確、合法、有效。

二、抵押物情況

1.抵押物名稱________,數量或面積________,質量________(抵押物清單及權屬證書原件附後)。

2.抵押物使用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抵押物所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抵押物評估價值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

(小寫)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物評估價值由甲乙雙方商定。如有爭議,由乙方指定的法定評估機構進行評估。

四、抵押率為百分之____,抵押物評估價值與抵押率的乘積不得小於擔保債權。甲方對該數額內的抵押財產不得再設抵押。

第三條 抵押擔保的範圍

甲方抵押擔保的範圍為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本金、利息、複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乙方為實現抵押權而發生的費用(含拍賣費,乙方律師費等)以及所有其他應付費用(以下簡稱擔保債權)。

第四條 抵押物保險

一、本合同生效前,抵押物已投保的,甲方須按乙方要求辦理以乙方為第一受益人的財產保險變更手續;抵押物未投保的,甲方須按乙方要求辦理以乙方為第一受益人的財產保險。

二、甲方應為抵押物全額不間斷投保,投保期限應長於擔保債權的履行期限。貸款展期的,保險期限應相應延長。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退保。

三、甲方辦理或變更抵押物保險時,應書面告知保險人投保財產已設抵押和保險金賠付的約定情況。

第五條 抵押物登記

一、以法定抵押登記範圍內的財產作抵押的,甲乙雙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五日內共同到法定登記機關辦理抵押登記。

二、以法定抵押登記範圍外的財產作抵押的,甲乙雙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五日內共同到公證部門辦理抵押登記。

第六條 抵押物保管一、抵押物由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保管/甲乙雙方封存後甲方保管)。

二、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負有維修、保養和保證抵押物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受乙方的監督、檢查。

三、甲方自登記之日起五日內,須將抵押登記材料、保險單、抵押物權屬證書原件等有關檔案交付乙方保管。

第七條 抵押費用

抵押物的評估、保險、保管、維修、保養、提存、運輸和抵押登記、公證、鑑定等抵押費用及抵押物拍賣、變賣等實現抵押權的費用由甲方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承擔。由乙方代繳的,乙方有權從甲方賬戶直接扣收。

第八條 抵押的效力

一、抵押物已出租的,甲方、承租人應在本合同生效前與乙方共同簽訂或由承租人出具保證抵押權實現的書面檔案。

二、抵押期間,甲方不得贈與、遺棄抵押物。甲方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物的,須經乙方書面同意,否則無效。

三、抵押期間,甲方必須轉讓或處分抵押物的,經乙方書面同意後其所得價款應向乙方提前清償擔保債權或向與乙方約定的第三人提存,不足部分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繼續清償。甲方電可以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擔保,以保證乙方債權的實現。

四、抵押期間,甲方任何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停止其行為,抵押物價值減少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者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擔保。

五、抵押期間,抵押物發生保險事故,所得保險賠償金作為抵押財產。甲方應於事故發生之日起十五日內,書面通知乙方損失及保險賠償情況,其所得保險賠償金應提前清償擔保債權或向與乙方約定的第三人提存,不足部分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繼續清償。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也可以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擔保,以保證乙方債權的實現。

六、抵押期間,發生非保險事故的,抵押物毀損、滅失或價值明顯減損的,甲方應於事故發生之日起十五日內,書面通知乙方損失的情況。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擔保或提前清償擔保債權或向與乙方約定的第三人提存。

因毀損、滅失所得的賠償金,作為抵押財產,乙方有權優先抵償擔保債權,不足以抵償部分,乙方有權另行追索。

七、抵押期間,甲方更新改造的抵押物以及附著物等新增價值,作為本抵押物的組成部分共同擔保債權的實現。

八、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以抵押方式提供新的擔保的,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執行。

九、因抵押物所徵收的一切稅費均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 抵押權的實現

一、抵押期間,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可能或已經發生停業整頓、解散(撤銷)、破產、關閉等情況時,應及時通知乙方。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提供由乙方認可的新的擔保,或採取停止發放借款,並/或提前收回貸款等措施而提前實現抵押權。

二、貸款期間,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未履行合同義務,乙方按照借款合同約定採取停止發放貸款,並/或提前收回貸款措施時,乙方有權在債權未受到清償時提前實現抵押權。

三、貸款期限(含展期)屆滿,乙方債權未受清償的,甲方應在乙方送達書面通知的十五日內,與乙方協議折價轉讓或由乙方委託有關中介機構拍賣、變賣抵押物,從而實現抵押權。所得價款不足以清償債務的,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繼續清償。

四、貸款按次分期歸還的,如果某期應還款項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的,乙方有權依法處分全部或部分抵押物。

五、乙方對抵押物享有優於其他任何債權人的受償權。

六、甲方採取其他方式清償擔保債權的,須經乙方書面同意。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隱瞞抵押物共有、爭議、被查封、扣押、監管、重複、抵押、毀損、出(合)資、轉讓抵押物以及虛假登記等其他情況嚴重危害抵押權實現時,應向乙方支付擔保債權數額百分之____的違約金,並將抵押恢復到乙方認可的原狀,或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擔保。並且,乙方有權採取停止發放貸款,並/或提前收回貸款等措施從而提前實現抵押權,或採取其他補救措施。

二、發生抵押物毀損或滅失,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及時通知乙方的,甲方須承擔毀損或滅失之日起擔保債權數額每日萬分之____的違約金。

三、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拒不配合進行折價或者拍賣、變賣的。須承擔貸款期限(含展期)屆滿之日起擔保債權數額每日萬分之____的違約金,並且,乙方有權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及起訴。

四、由於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及時實現抵押權的,甲方應承擔妨礙清除前擔保債權數額每日萬分之____的違約金。

由於抵押物承租人等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及時實現抵押權的,應按其簽訂或出具的保證抵押權實現的書面檔案中的約定,由其承擔相應的違約金。

第十一條 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違約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應就超過部分向乙方支付損害賠償金。

第十二條 甲方不是借款合同項下當事人的,甲方保證,發生抵押物不足以清償擔保債權時,由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本合同項下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的支付方式為甲方主動支付乙方賬戶,乙方有權從甲方賬戶直接扣收。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或/和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等有關各方發生合併、分立、股份制改造等體制變更時,本合同對其繼受人仍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五條 借款合同項下貸款展期或債權轉讓,無需甲方經過同意;甲方繼續承擔本合同項下擔保責任。

第十六條 借款合同項下債務轉讓,須經甲方同意;否則甲方免除債務轉讓後的擔保責任。

第十七條 甲方不是借款合同項下當事人的,在乙方實現抵押權後,有權向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追償。

第十八條 本合同不因借款合同的無效或解除、甲方財務狀況、經營方式、自身體制或法律地位等發生變化或甲方簽訂的其他任何協議或檔案而無效。

第十九條抵押期間,甲方法人名稱、法定代表人、法定住所等發生變化而末書面通知乙方時,乙方按本合同所載資料向甲方傳送的所有文書,視同送達。

第二十條 本合同自抵押物登記之日起生效,至擔保債權全部清償時終止。

抵押登記機關要求明確抵押期限的,抵押期限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項下或展期協議項下貸款期限屆滿後兩年止。

第二十一條 其他約定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 爭議解決方式

一、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在不違背專屬管轄或國際慣例的情況下,應向____(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甲乙雙方在協商、訴訟或仲裁期間,對不涉及爭議的本合同其他條款,仍須執行。

第二十三條 合同文字

一、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乙方已採取合理方式提請甲方注意本合同項下免除或限制其責任的條款,並按甲方要求對有關條款予以充分說明;甲乙雙方對本合同所有條款內容的理解不存在異議。

第二十四條 合同附件

本合同項下有關附件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房地產借款合同15

出借人(抵押權人):

公民身份號碼:

聯絡地址:

聯絡電話:

(以下簡稱甲方)

借款人:

公民身份號碼:

聯絡地址:

聯絡電話:

(以下簡稱乙方)

抵押人:

身份證件號碼:

聯絡地址:

聯絡方式:

(以下簡稱丙方)

一、總則

乙方因資金週轉需要向甲方借款,並支付合同約定的利息和相關費用,丙方願以其合法擁有的房地產抵押給甲方,作為乙方借款的擔保。經甲、乙、丙三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遵照履行。

二、抵押房地產

抵押房地產之一:

1、 座落:

2、 土地用途:

3、 建築面積:

4、 房地產權證編號:

5、 權利人:

6、 抵押房地產價值:

7、 房地產現有抵押狀況:

抵押房地產之二:

1、 座落:

2、 土地用途:

3、 建築面積:

4、 房地產權證編號:

5、 權利人:

6、 抵押房地產價值:

7、 房地產現有抵押狀況:

抵押人以上述兩套房地產共同為本次借款提供抵押擔保。

三、抵押房地產擔保範圍

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訴訟費、財產保全費、律師服務費、公證費等處分抵押房地產的費用以及可能產生的甲方代墊費用和其他費用。

四、借款金額、期限及利息

1、借款金額為人民幣 元整

2、借款期限: 。預計從 年月日至 年月日止。如實際出借款項日期推後,則借款終止期限相應順延。如乙方要求提前還款的,需徵得甲方同意。

3、本次借款月利率為 %,利息自甲方出借款之日起算。借款到期,乙方應一次性還本付息。

五、登記

本合同簽訂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甲、乙、丙三方按照本地房地產登記管理許可權至市或區(縣)的房地產登記部門申請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申領房地產他項權利(抵押)登記證明。甲方有權在取得前述抵押登記證明後再向乙方出借款項。

乙方歸還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及違約金、費用(如有)後7個工作日內,三方配合辦理抵押注銷手續。

六、抵押房地產的佔管

抵押期間,丙方承諾對佔管的抵押房地產妥善保管,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有義務配合甲方的監督、檢查。

七、抵押房地產的處分限制

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抵押房地產轉讓、變賣、抵償債務或其他交易方式處置,也不得對抵押房地產作任何實質性結構改變,若由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八、抵押房地產的租賃

目前抵押房屋由丙方自用,抵押期間如丙方出租該房屋,丙方應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並將抵押的事實書面告知承租人,將租賃合同交甲方備案。提交給甲方備案的合同內容需與房地產交易中心登記備案的合同內容相一致,丙方不得改變合同內容,包括延長租賃期限和其他形式給他人使用,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由丙方和承租人及使用人共同承擔。同時,在與承租人簽訂的租賃合同中必須約定:出租人及合同規定的丙方因未履行本合同而被甲方行使抵押權實現時,承租人應在甲方發出通知之日起10日內遷離該房地產,所有出租糾紛由乙、丙方承租,與抵押權人無涉。

九、丙方保證及承諾

丙方保證對抵押房地產享有合法的所有權、處分權。甲、乙、丙三方在簽署本合同時,抵押房地產上不存在借用、託管、查封、扣壓、訴訟等,也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權屬爭議或其他權利瑕疵。

丙方及抵押物共有人願以其抵押物(房產全部權益)作為償還本合同借貸條款項下的借款本息以及其他相關費用的擔保。

抵押物共有人同意將本合同抵押物進行抵押,並與借款人共同承擔償還借款本息的責任。當需要處置抵押物償還所擔保的債務時,願意無條件地自找住房。

丙方對本合同條款已充分理解並保證履行,並承諾對本合同個條款所規定的所有權利和義務做出的承諾保證不會以此為由行使抗辯權。

十、房地產抵押權的行使及實現

丙方違反第九條規定,隱瞞事實及提供虛假文書,第二居住地滅失、破產、債務人死亡、動拆遷等可能導致抵押權毀損或部分毀損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提前行使房地產抵押權。

借款期滿或經甲方書面同意借款期屆滿後5日內,乙方不履行歸還借款本息或不能完全履行歸還借款本息的,房地產抵押權即實現。甲方有權行使抵押權,處分抵押房地產。本合同

經簽訂並公證後成為具有強制執行的債權文書,若債務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債務,債權人有權向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十一、房地產處理

甲、乙、丙三方約定,在依法處置抵押物過程中所產生的相關手續費用均由乙方承擔。處理房地產收入扣除借款本息及相關費用後,剩餘部分退還乙方,不足部分甲方有權向乙方繼續追索。

十二、合同生效及份數

本合同經三方簽訂後,且甲方將借款交付給乙方後生效。若抵押房地產為多人共同所有,所有共有人共同簽署合同。

本合同一式陸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房地產登記部門、公證處、其他各方存檔一份。

十三、特別約定

乙方如逾期還款5天內按每日未還款總額的1%計違約金,超過5天甲方有權直接或通過法院強制執行處理該抵押物,在處理抵押物或訴訟期、執行期至債務完全清償止的費用,按每日未還款總額的1%計違約金。

甲、乙、丙三方約定,本合同由公證機構出具賦予強制執行的公證書。若乙方違反合同約定的還款義務,甲方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與後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擔。本合同第十五條“爭議解決”不再適用。

本次借款發生的公證費、抵押登記費等相關費用均乙方承擔。

十四、通知條款

所有的通知事項寄往本合同中所列的聯絡地址(住所)即視為送達。

若協議方聯絡地址在境內的,自通知發出的5日後,視為對方已收悉;若協議方聯絡地址在境外的,自通知以掛號、快遞或電傳的方式發出的10日後,視為對方已收悉。

任何一方變更地址的,應按上述方式通知對方,並在收到對方確認函後,地址變更方才生效。

十五、爭議解決

凡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任何爭議,雙方應有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如遇非本合同條款規定而引發爭議,協商不成的,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六、提示條款

1、 本合同的附件、補充協議或經對方認可的承諾,均作為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與本合同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如補充協議、承諾與本合同不一致的,按補充協議或承諾執行。

2、 乙、丙方已閱讀本合同所有條款,應乙、丙方要求,甲方已經就合同條款作了相

應說明,乙、丙方對本合同所有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後果已全部知曉,並予以充分、準確無誤地理解。

(以下無正文,僅為簽署)

甲方: 乙方: 丙方: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簽訂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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