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合同(合集15篇)

來源:果殼範文吧 2.21W

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麼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麼問題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民間借貸合同,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民間借貸合同(合集15篇)

民間借貸合同1

合同編號:_________

貸款方: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

擔保方:_________

三方經過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貸款方提供借款方_________貸款_________元。借款、還款計劃如下:

┌───────────────────────┬──────────┐

│ 分 期 借 款 計 劃 │ 分期還款計劃 │

├─────┬─────┬─────┬─────┼────┬─────┤

│ 日 期 │ 金 額 │ 利 率 │ 用 途 │ 日期 │借款本金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二條 貸款方應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罰息同。

第三條 貸款利率,按銀行貸款現行利率利息。如遇調整,按調整的新利率和計息辦法計算。

第四條 借款方應按協議使用貸款,不得轉移用途。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新貸款,直至收回已發放的貸款。

第五條 借款方如不按規定時間、額度用款,要付給貸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按借款額度、天數、按借款利率的50%計算。

第六條 借款方保證按借款契約所訂期限歸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遲在貸款到期前三天,提出延期申請,經貸款方同意,辦理延期手續。但延期最長不得超過原訂期限的一半,貸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辦理延期手續的逾期貸款,加收罰息。

第七條 借款方的借款由擔保人用_________作擔保。

最新民間借款合同範本(三)

貸款方: 借款方: 保證人:

借款方為進行生產(或經營活動),向貸款方申請借款,並聘請 作為保證人,經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貸款為借貸雙方和保證人共同協商的民間貸款;

第二條:本貸款用於借款方的個人經營活動;

第三條: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萬元整。

第四條:借款利率為 利息,即月利率為 %,年利率 %;

第五條:借款期限為壹年(二〇 年 月 日至二〇 年 月 日),逾期按月利率 %計算;

第六條:還款方式為到期本息一次結清。即二〇 年 月 日借款方一次性還給貸款方本息 共計 人 民 幣(大寫) 萬元整;

第七條:保證條款 1、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2、借款方必須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3、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的檢查、 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 瞭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4、保證人擔保有

向借貸雙方追償的權利,借貸雙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第八條:違約責任 1、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貸款方有權追回借款,並按 利息加收罰息。2、貸款方中途不得收要本息,如違約應與加收借款方的罰息相同計算。

第九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 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時,應及時採用書面形式通知其他當事人,並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之後,借款方已佔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本合同一式三份,貸款方、借款方、保證方各執一份。

貸款方:(簽字) 電話號碼:

借款方:(簽字) 電話號碼:

保證方:(簽字) 電話號碼:

民間借貸合同2

根據《擔保法》的規定,我們可以用於出借人債權擔保的形式有三種:保證、抵押和質押。不管是哪一種擔保形式,擔保人與權利人都應當簽訂書面的擔保合同,作為借款合同的從屬合同,明確約定擔保的性質、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和數額、擔保的範圍等:

1、明確擔保的性質。即明確是上述保證、抵押、質押中的哪一種,因為不同的擔保形式其生效方式、效力強弱、實現方式都有所不同,具體不同之處在下文中詳述。

2、明確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和數額。即與主借款合同相對應,是針對某一個借款合同債權的擔保,還是針對一段時間內某幾個借款合同債權的擔保,因為擔保合同是借款合同的從合同,可能會因為主合同的效力瑕疵導致擔保合同的效力出現瑕疵,所以明確擔保合同所擔保的債權,使擔保合同與借款合同對應起來,能夠減少在出現糾紛時,合同效力認定和擔保的債權數額認定上的麻煩。

3、明確擔保的範圍。此擔保的範圍與2中擔保的債權數額略有不同,因為債權人實現擔保權利時,必然會出現一些必要的費用,甚至是違約金、訴訟費、律師費等的產生,都可以約定在擔保範圍之內。所以,明確擔保範圍,儘量將可能出現的合理合法的損失都約定在擔保的範圍之內,最大程度地實現擔保的作用,維護債權人的權益。

當然,不同的擔保形式所需注意的點也有所不同,下面一一詳述:

一、保證形式擔保:

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是保證人以其資產信譽作為債權人債權實現的擔保的擔保形式,需要著重考量保證人的資產狀況,其是否具備代主債務債務人履約的能力。正是這個特點,使得在簽訂保證擔保合同時,我們還需特別注意以下三點:

1、確保保證人的主體適格。因為保證人以自己的資產信譽作為擔保,所以並非所有的機構、組織都是適格的保證人。《擔保法》對此有明確規定,未經國務院批准為使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貸款進行轉貸的國家機關,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企業法人的職能部門,未取得企業法人書面授權的分支機構等,不得為保證人。

2、明確保證方式。保證分為兩種,一種是一般保證,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才承擔保證責任,即除特別情形外,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另一種是連帶責任保證,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即只要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既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範圍內承擔保證責任。根據上述描述可以看出,連帶責任保證對於債權人實現債權的擔保更強也更有選擇的餘地,所以應儘量爭取在合同中約定為連帶責任保證,或者在合同中不約定保證方式,在爭訟時,法院也會認定為連帶責任保證的。所以,債權人儘量不要在保證合同中將保證方式約定為一般保證,為自己實現債權增加麻煩。

3、明確保證期間。當事人應當在合同中約定保證期間,否則以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計算。《擔保法》規定,債權人應當在保證期間內行使權利,是一般保證的,應在保證期間向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是連帶責任保證的,應在保證期間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否則保證人將免除保證責任。所以,債權人應當十分注意保證期間的時間節點。

二、抵押形式擔保:

抵押是指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法律規定的可以作為抵押物的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但並不轉移該財產的佔有,在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可以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這是在民間借貸擔保合同中最常用的擔保形式,它以確定的足額的財產為擔保,所以相對來講,也是對債權人的權利實現保障性最強的擔保形式。基於這個特點,在簽訂書面抵押合同時,需注意以下幾點:

1、確保抵押人是抵押財產的真實所有人。在簽訂合同時一定要檢視財產的相關權屬登記證明,檢視抵押人是否是該財產的所有人,該財產是否有其他的權利瑕疵,譬如是否設立過其他的抵押,是否存在和他人間的權利爭議等。

2、確保抵押物是法律規定可以抵押的財產。《擔保法》第三十七條對不能作為抵押物的財產種類做出了明確的規定,在此不再詳述。

3、爭取辦理抵押物的登記手續。對於《擔保法》第四十二天規定的財產作為抵押物的,必須向相關部門進行抵押登記,抵押合同才生效。對於其他財產作為抵押物的,無此強制要求,在抵押合同成立時即生效。但建議儘量爭取辦理抵押物登記,只有登記才有公示效力,能夠對抗第三人,並且能夠在同一抵押物上有多個抵押權的情況下,確保一定程度的受償優先權,最大程度地保障債權人的權益。

4、明確抵押物是否辦理保險。為防止抵押物滅失的帶來的損失,應當辦理財產保險,受益人為抵押權人。

5、明確辦理抵押及其他相關手續所產生的費用的承擔問題。因抵押登記產生的費用、因財產評估鑑定所產生的費用、因抵押財產保險所產生的費用等等,都應當在合同條款中加以明確。

6、保底條款。在合同中約定保底條款,若抵押物因存在未披露的他項權利或與他人的權利爭議,導致抵押權人損失的,由抵押人賠償損失;並明確在抵押物處分所得價款不足以抵償所欠債務的,是否由抵押人承擔相應的清償責任等。

三、質押形式擔保:

質押也是以特定的財產作為擔保,來保障債權人的權利,其與抵押相比區別在於質押物是動產或財產權利,且需要轉移佔有,即需要將質押物交付於質押權人。質押形式在民間借貸中不常見,需要注意的是其以質押物的交付為生效要件,特殊的財產權利質押,如股票,依法可以轉讓的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中的財產權等財產權利作為質押物的,需要向有關部門辦理出質登記生效。

擔保合同其實質還是一份民事合同,約束平等民事主體間的行為,所以除了上述需要注意的細節外,其他如送達條款等需要在合同訂立時注意的細節問題同樣適用。

民間借貸合同3

借款人:(甲)出借人:(乙)

借貸各方本著平等自願、誠信互利的原則,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條款,共同遵守:

一、本合同項下的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小寫)元。

二、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天。

三、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用途如下:;

四、未經出借人同意,借款人不得改變借款用途。五、借款利率為月息‰(年息%)。

六、計息方法:利息從上述款項實際交付借款人之日起計算。利息在還款日連同本金一併結清。

七、本合同項下的全部債務,由提供連帶責任保證,並就此款項另行簽訂《保證合同》。

八、在合同履行期間,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糾紛,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時,當事人任何一方可以依法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本合同簽訂地為浙江省海寧市。

九、本合同經借貸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有效期至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及相關費用清償完畢之日起為止。本合同一式二份,借款人、出借人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借款人:

簽約時間年月日

出借人:

見證人: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民間借貸合同4

甲方(出借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借款方):

身份證號碼:

丙方(保證人):

身份證號碼:

乙方為進行經營活動向甲方借款,丙方進行擔 保。經協商,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借款為乙方向甲方借款,丙方作為保證人為乙方擔保,如乙方不能按時還款,丙方承擔還款責任。

第二條:本借款用於乙方的合法經營活動。

第三條:借款金額為人民幣肆拾萬元整。

第四條:借款月利率為 2.5 %。

第五條:借款期限為二〇一九年八月三日至二〇一九年二月二日。

第六條:乙方按月支付甲方利息,每月於借款月滿對應日前存入甲方指定賬戶,逾期按利息額的日1%計付滯納金(存入日期以賬戶所在銀行的對賬單記錄為準)。

第七條:借款到期一次結清本息。逾期按本息額的日1%計付滯納金。

第八條:還款期限屆滿前,甲方如急需用款要求乙方提前還款時,應提前5日通知乙方,乙方應按時還款。

第九條:因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丙方:簽字)

簽字)

簽字)

電話號碼:

電話號碼:

電話號碼:

二〇xx年八月三日

民間借貸合同5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借款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

一、乙方貸給甲方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於_______________前交付甲方。

二、貸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還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七、借款人以__________________作為抵押物,如借款人不能按期歸還本息,貸款人有權處理抵押物。

甲方(簽字、手印):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手印):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民間借貸合同6

借款人:_____(以下簡稱甲方)住址:

貸款人:_____(以下簡稱乙方)住址:

擔保人:_____(以下簡稱丙方)住址:

因甲方資金需求,經甲、乙、丙三方友好協商,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借款並擔保協議,供各方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額:_____萬元(大寫:_____元整)人民幣。

二、借款期限:____日,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借款利率及計收方法:

1、如甲方按期歸還乙方借款,乙方按月息_____%收取甲方利息,利息按月支付,支付利息時間為每月_____號。

2、如超過借款期限甲方未按時、足額還款付息,乙方可立即宣佈債權提前到期,甲方應無條件立即返還借款本息,同時,利息計算標準變更為:自借款之日起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四倍計算。

3、如甲方未按期還款、付息,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含連帶責任保證人)立即還款、付息,如導致訴訟的,因訴訟所產生的訴訟費、保全費(包含但不限於法院收取的保全費、乙方為採取訴訟保全而由擔保公司或擔保人提供擔保物而產生的擔保費等)、執行費及律師費等乙方為實現債權而支付的全部費用(以下簡稱實現債權費用)由甲方承擔,連帶責任保證人對此承擔連帶擔保責任。

四、乙方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一次性將借款_____萬元支付給甲方。支付方式為:轉賬支付_____萬元,甲方指定收款帳號_____,開戶行,開戶名(甲方指定收款人):_____;現金支付_____萬元。乙方按照上述付款方式、金額,將款項支付到甲方上述指定賬號和將現金支付給指定收款人後,即視為乙方履行付款義務完畢。

五、資金保證為保證乙方的資金安全和甲方按時、足額還款,擔保方特為甲方向乙方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方的擔保範圍包含但不限於: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實現債權費用等。擔保期限為借款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

六、爭議解決

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內,雙方如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合同簽訂地_____法院管轄。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方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合同解決。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丙方: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簽訂地:_____

民間借貸合同7

甲方(借款人): __ 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出借人): 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下列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具體約定:

(一)、乙方借給甲方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合同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合同借款月利率為_____________‰。

(四)、本合同借款期限___月,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年__月__日止。

(五)、甲方選擇的還款方式為

(六)、本合同借款的擔保方式為_個人無限連帶保證反擔保_(見第二條保證條款)。

(七)、本合同自簽訂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丙方各執一份。

第二條、保證條款:

(一)本合同的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

(二)保證人保證擔保的範圍:

1.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含複利)、罰息;

2.違約金、賠償金、補償金;

3.為實現債權和質權而支付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因違約方發生的律師費)。

(三)保證人保證責任的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

(四)在借款期內,保證人發生被宣告破產、被依法撤銷、解散、資不抵債等喪失擔保資格和能力的變故時,保證人應及時通知乙方,甲方應提供新的擔保。

(五)本合同項下保證人的一切義務均具有連續性,對其合法繼承人具有完全的約束力。

第三條 違約責任

一、發生下列情況之一即構成違約:

(一)甲方改變借款用途;

(二)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逾期或未按約定的金額歸還借款本息;

(三)甲方提供的證明、資料等檔案有虛假、非法的情況;

(四)甲方死亡、被宣告死亡、被宣告失蹤、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後無繼承人、受遺贈人、財產代管人、監護人或者其繼承人、受遺贈人、財產代管人、監護人拒絕履行本合同;

(五)合同履行期間,抵押人擅自處分抵押物,或者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乙方要求恢復原狀、提供擔保遭拒絕;

(六)合同履行期間,甲方中斷、撤銷乙方要求投保的保險;

(七)保證人提供虛假財務報告或者拒絕乙方對其財務狀況進行監督、檢查;

(八)保證人違反本合同保證條款或喪失擔保能力甲方未能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擔保;

(九)甲方或擔保人其他可能影響歸還乙方貸款的行為。

二、發生違約情況時,乙方有權採取以下一種或多種措施:

(一)按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計收罰息和複利;

(二)要求甲方立即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借款,或以合法程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質押物以清償全部借款和利息,或要求保證人履行保證責任;

(三)其他法律允許的措施。

第四條 糾紛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各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各方同意採取向合同簽訂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的方式解決。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

民間借貸合同8

尊敬的審判長:

我受原告XX先生的委託,參加其對被告dddd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糾紛案件。現根據法律規定發表代理意見如下:

20zx年8月26日,被告的下屬分公司dddd有限公司與原告簽訂了一份《借款合同書》,合同約定原告借給dddd有限公司北京xxx公司人民幣5萬元,借期一年,年息10%;合同約定了違約責任,如不能按時還款,則每遲延一日收取違約方5‰滯納金,直至本息全部還清為止。合同還約定被告為其下屬公司遼寧dddd有限公司的擔保人。

合同簽訂後,原告履行了合同的義務,將5萬元現金交給被告驗收。合同到期後,被告僅歸還了3萬及利息,還差2萬元,被告以dddd有限公司“破產”為由,至今未還。

本律師認為,原告與被告簽訂的借款合同,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是有效合同,受法律保護,被告應當履行合同約定的還款義務。合同約定的滯納金條款,是當事人真實意思的表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關於違約金條款的規定,是有效條款。

按該條款的約定計算,被告違約,每日應向原告支付100元滯納金,從20xx年x月xx日起算,截止今日是15個月,有450天,被告還應支付45000元的違約金。原告起訴時為減輕被告的違約責任,主動降低了違約金的90%,僅按10%的約定要求被告承擔。因本案的訴訟給原告帶來了不應有的損失,所以原告增加1500元的違約金請求,計4500元違約金,以彌補原告因本案訴訟造成的損失。本律師認為,原告違約金的訴訟請求,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的規定,本律師請求法庭給予支援。

因dddd有限公司北京模特表演公司是被告下屬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三條的規定,其債務應由被告承擔。本律師認為,本案由被告承擔的是債務責任,而不是擔保責任。

上述代理意見,請法庭給予重視。

  委託代理人:

  申請日期:

民間借貸合同9

合同編號: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銀行

出質人: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需要,向貸款人申請_________借款,經出質人質押擔保,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發放上述貸款。經各方協商一致,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銀行貸款管理規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主要借款內容

1、借款金額(大寫)用途、種類、利率、期限

金額:_________

用途:_________

種類:_________

利率:_________

期限: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個月(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本合同項下借款按日計息,按_________結息。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遇利率調整,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條提款和還款

1、分期提款、還款計劃

分期提款計劃

分期還款計劃

2、借款人在提款前應向貸款人遞交具體的提款計劃,並提供表明借款合理用途的書面檔案。

3、貸款人按提款計劃辦理借款憑證手續,在_________個營業日內將貸款放出。在本合同期限內,實際放款日、還款日和實際借款額以借款憑證為準。

4、借款人應主動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歸還全部借款本息,並按雙方約定的分期還款計劃還款;不主動歸還的,貸款人可直接從借款人賬戶中扣收。

第三條還款資金來源

借款人應用下列資金,但不僅限於下列資金,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

第四條質押內容

出質人自願以_________等動產、權利(詳見抵押物品清單)作為本合同載明借款的質物,出質給貸款人,主動質押擔保內容如下

1、質押擔保期間:自設定抵押之日起至擔保範圍內全部債務清償完畢止。

2、質押擔保範圍: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和質權的費用。

3、質物評估價值_________元,實際質押額為_________元。抵押的效力及於抵押物的從物、從權利和孳息。

4、質物未設定其他擔保,所有權無爭議。

5、出質人應在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將質物移交貸款人佔有,質物的權利證書和相關檔案一併移交貸款人保管,質押期間,貸款人應妥善保管質物。貸款人為安全、方便也可將質物委託與出質人約定的第三人保管。

6、質押財產在質押擔保期間,由質押人辦理財產保險,保險單由貸款人儲存,如發生保險責任內損失,保險理賠款應作為出質財產較貸款人存入專戶或用於提前清償貸款本息,不足部分由借款人另行提供擔保。

7、按擔保法規定,應辦理質押合同登記的,出質人應按規定向有權部門辦理質押登記和其他法定出質手續,所登記質押權存續時間,應與質押擔保期間一致。

8、未經貸款人同意,出質人不得將質物轉讓或許可他人使用。經貸款人書面同意而取得的轉讓費、許可費或價款,應向貸款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9、質物的保險、鑑定、運輸、保管、評估、登記等費用由借款人承擔。

10、貸款到期,借款人不能歸還或不足歸還貸款本息時,貸款人有權以質押財產折價或以拍賣、變賣、兌現的價款優先受償,實現質權。不足受償部分,貸款人有權繼續向借款人追償。

11、貸款人按照本合同規定提前收回貸款時,有權按第四條第11款規定提前處分質押財產,實現質權。

12、當出質人或借款人被宣告破產或解散,捲入或即將捲入訴訟糾紛,或其他足以影響貸款人債權安全時,貸款人有權提前處分質押財產,實現債權。

13、在本合同擔保期間內,出質人的擔保責任不因借款人與其他單位簽訂有關協議和借款人財力狀況的變化,以及本合同涉及借款人和貸款人條款的無效而受到任何影響或免除。

14、出質人應予賠償因其自身過失造成的貸款人損失,向貸款人支付借款金額_______%的賠償金。

第五條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

1、借款人必須遵守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關於政策性貸款賬戶管理及資金結算管理的規定;否則,貸款人有權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並可提前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

2、借款人必須嚴格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否則,貸款人有權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並可提前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同時,對違約使用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__計收利息。

3、借款逾期而又未簽訂延期還款協議,貸款人對借款逾期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__計收利息。

4、借款人應及時向貸款人提供真實完整的財會報表和統計報表等資料,配合貸款人的調查、審查、檢查;否則,貸款人有權採取包括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已發放貸款等相應的信貸制裁措施。

5、借款人有承包、租賃、合併、分立、聯營等改變經營方式行為,均應最遲於變更前30天書面通知貸款人,並積極落實債務;否則,貸款人有權採取相應的制裁措施和使貸款免受損失的防範措施。

6、借款人不得擅自對他人債務提供擔保,以擔保政策性貸款得安全。借款人對外任何擔保均應提前30天通知貸款人,並以不超過其淨資產總額為限。否則,貸款人有權採取相應的制裁措施和使貸款免受損失的防範措施。

7、借款人發現有危及貸款人債權安全的情況時,應及時通知貸款人,並應及時採取保全措施。

8、貸款人應按本合同第二條約定向借款人提供貸款,未能及時提供貸款的,應按違約金額和違約天數,每日付給借款人____違約金

9、對貸款人的違約行為,借款人有權向貸款人的上級行反映;因貸款人的違約行為而受到損失的,有權要求貸款人給予賠償。

10、承擔政策性任務的借款人,有權享受政策性貸款的各項優惠政策;貸款人不得擅自提高貸款利率,不得無故提前收回貸款。

第六條合同的變更

1、本合同生效後,各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2、借款人因客觀原因造成不能還清貸款的,應在貸款到期前10天向貸款人提出書面展期申請,經出質人同意後由貸款人決定是否延期。同意延期還款的,簽訂延期還款協議。

3、各方不得擅自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者。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合同有效期內,借款方、擔保方更換法定代表人,改變住所時,應在變更後10天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

在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的爭議,由各方協商或者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可向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合同附件

借款申請書、借款憑證、延期還款協議書、授權委託書、變更本合同條款的協議、抵押物清單和貸款人要求借款人、出質人提供的其他有關材料,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九條其他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

按有關法律法規和銀行貸款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附則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借款人、貸款人、出質久各持_______份。本合同自各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借款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貸款方: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保證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民間借貸合同10

出借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姓名;貫;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

借貸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姓名;籍貫: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

擔保人(以下簡稱丙方):_____姓名;籍貫: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

為促進資金融通和商品流通,保障債權的實現,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上列方在遵循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原則的基礎上,依據《民法典》第201條;《民法典》第2章21條和《最高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6條規定精神,經方充分協商共同達成如下民間借貸擔保合同諸條款,供方保證遵守履行,終不反悔。

一、甲方將權屬歸已的'人民幣(大寫)______元整(¥____________元整)借貸給乙方作使用,利率為________%,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準時一次性以人民幣結清本息金。

二、乙方若在還貸日不能全部歸還貸款者,甲方有權向丙方如數追償乙方的上述貸款,丙方無條件的有義務按《民法典》第2章21條規定,向甲方還貸。

三、丙方在本合同中的擔保責任為連帶責任擔保,適應《民法典》第26條規定。

四、乙方或者丙方在擔保期內,若不能如期償還借款時,可將權屬歸己的實物作抵押物,甲方可以將抵押物折價清償乙方的借款,不足部分,可另行向方追償。

五、違約金支付方式:_____方不按合同諸條款約定償還貸款者,若超過一天者,每日除按本金的2℅承擔違約金外,還必須承擔如下責任:

1、損害賠償金。即:追款誤工費、交通費。

2、實現債權的起訴費,交通食宿費,聘請律師費及其他鑑定等費用,由違者承擔。

六、上述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產生約束力,至甲方收清貸款日止失效。

七、該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平等協商,協商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若合同發生爭執無法協商處理時,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處理。

出借人:_____借貸人:_____擔保人: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民間借貸合同11

出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保證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1)身份證(或營業執照號):__________________

(2)身份證(或營業執照號):__________________

(3)身份證(或營業執照號):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及其它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經認真協商,就保證事項達成以下協議:

一、乙方同意就甲方與_________(以下稱借款人)之間簽訂的《借款合同》(編號: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號)向甲方提供擔保。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擔保以甲、乙雙方簽訂的保證合同為準。

三、擔保方式:連帶責任保證。

四、擔保範圍:甲方與借款人在《借款合同》中約定的借款本金、利息及相關費用。

五、甲方保證其向借款人提供的借款來源合法。

六、還款期限屆滿前,乙方發現借款人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還款義務的,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同意由乙方代其向借款人催款。

七、如《借款合同》之借款人未按約定還款,乙方代償後向借款人追償時,甲方有義務配合乙方追償。

八、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本合同簽訂地為浙江省海寧市。

九、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有關本合同的任何補充、修改、變更等均須由雙方共同協商並達成書面協議。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民間借貸合同12

編號:_________年(_________)字號

抵押權人(甲方):_________

抵押人(乙方):_________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確保甲方與_________(以下稱借款人)簽訂的_________年_________號借款合同(以下稱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位於_________市(縣)_________區(鎮)_________路(街)_________號_________房間之房產(地產)的全部權益(以下稱該抵押物,具體財產情況見抵押物清單)抵押給甲方,以作為償還借款合同項下之借款的擔保。

第二條 本抵押合同擔保範圍為借款合同項下之借款本金、利息(包括因借款人違約或逾期還款所計收的複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和賠償金以及實現貸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律師費和訴訟費)。

第三條 本合同的效力獨立於被擔保的借款合同,被擔保的借款合同無效不影響本抵押合同的效力。

第四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保險、鑑定、登記、保管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二章 抵押合同的登記

第五條 乙方不可撤銷地授權甲方在本合同簽訂後執行本合同、借款合同、購房合同及全套有關該抵押物的證明檔案到有關的房地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的登記備案手續。

第六條 乙方不可撤銷地授權甲方在獲得該抵押物的正式產權證明後,依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到有關的房地產管理機關辦理該抵押物的正式抵押登記手續,並將該抵押物的他項權利證書及抵押登記證明交存於甲方。

第三章 抵押物的使用和保管

第七條 乙方須保證該抵押物的合理使用,不得把抵押物用於保險條款禁止或排除的任何方式或任何目的。

第八條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對該抵押物作出任何實質性結構改變。因乙方違反本合同所作的改變而使該抵押物產生的任何增加物,自動轉為本合同的抵押物。

第九條 抵押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該抵押物轉讓、出租、變賣、再抵押、抵償債務、饋贈或以任何形式處置。由此引起甲方的任何損失,由乙方承擔責任。

第十條 乙方對該抵押物必須妥善保管,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該抵押物造成的任何損壞,由乙方承擔責任。

第十一條 乙方負責繳付涉及該抵押物的一切稅費。乙方因不履行該項義務而對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乙方應負責賠償。

第四章 抵押物的保險

第十二條 乙方須在取得該抵押物日內,到甲方指定的險公司並按甲方指定的保險種類為該抵押物購買保險。保險的賠償範圍應包括該抵押物遭受任何火災、水災、地震等自然災害及其他意外事故所導致的破壞及損毀;投保金額不得少於重新購買該抵押物的全部金額;保險期限至借款合同到期之日,如乙方不履行到期還款的義務,抵押人應繼續購買保險,直至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還清為止。

第十三條 乙方需在保險手續辦理完畢十日內,將保險單正本交甲方保管。保險單的第一受益人須為甲方,保險單不得附有任何損害或影響甲方權益的限制條件,或任何不負責賠償的條款(除非甲方書面同意)。

第十四條 乙方不可撤銷地授權甲方為其上述保險事項的代表人,接受或支配保險賠償金,將保險金用於修繕該抵押房屋的損毀部分或清還本合同項下借款人所欠甲方的款項,此授權非經甲方同意不可撤銷。

第十五條 抵押期內,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上述保險。否則,乙方須無條件賠償甲方因此所受的一切損失。

第十六條 乙方如違反上述保險條款,甲方可依照本合同之保險條款的規定,代為購買保險,所有費用由乙方支付。

第十七條 抵押期間,該抵押物發生保險責任以外的毀損,乙方應就受損部分及時提供新的擔保,並辦理相應手續。

第五章 抵押物的處分

第十八條 發生以下情況的,乙方同意甲方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

1.根據借款合同的約定借款合同提前到期的;

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八條、第十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十八條;

3.當有任何糾紛、訴訟、仲裁發生,可能對抵押物有不利影響的。

第十九條 乙方保證,在借款人不履行借款合同約定條款時,甲方有權依法就處分該抵押物的價款優先受償。

第二十條 處分本抵押合同項下之款項,依下列次序處理:

1.用於繳付因處理該抵押物而支出的一切費用;

2.用於扣繳所欠的一切稅款及乙方應付的一切費用;

3.扣還根據本合同乙方應償還甲方的貸款本息及其他一切款項。

第二十一條 處分該抵押物的價款超過應償還部分,甲方應退還乙方。

第六章 抵押人宣告及保證

第二十二條 乙方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條款的同時還作宣告及保證如下:

1.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事實之處;

2.准許甲方或其授權人,在任何合理的時間內依法進入該抵押房產,以便檢查;

3.乙方在工作單位、聯絡方式等發生變化時,須在十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4.乙方在佔有該抵押物期間,應遵守管理規定,按時付清該抵押物的各項管理費用,並保證該抵押物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訴訟。如不履行上述責任,須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損失;

5.當有任何訴訟、仲裁發生,可能對該抵押物有不利影響時,乙方保證在十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七章 違約金

第二十三條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對方支付借款合同項下貸款餘額的_________%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對方損失的,違約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

第八章 爭議的解決

第二十四條 如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任何糾紛,雙方應儘量友好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由甲乙雙方共同選擇下列方式之一:

1.提交該抵押房產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二十五條 爭議未獲解決期間,除爭議事項外,各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條款。

第九章 其他

第二十六條 雙方商定的其他條款_________。

第二十七條 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按期付清合同約定的借款本息及其他費用,並履行本合同的全部條款及其他所有責任後,本合同即告終止。甲方將協助乙方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辦理抵押注銷登記手續,並將抵押房產的所有權權屬證明檔案和收據退還乙方。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均有同等效力。由_________方各執一份,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抵押權人住所:_________ 抵押人住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基本賬戶開戶行: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民間借貸合同13

甲方(出借人):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明確責任,恪守信用,在雙方自願、協商情況下特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一、借款金額(大寫):

二、借款用途:借款人因___需要,急需一筆資金。 三、借款利率:______,按年收息,利隨本清。 四、借款期限:借款時間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五、還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違約責任:

借款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還款。如借款方不按期償還借款,出借方有許可權期追回借款,並按合同規定____%計算加收逾期利息。

七、爭議解決方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訴。

八、其他:

1、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如一方當事人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應在__日內通知另一方當事人,並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後,借款方佔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2、合同的附件:借據,收據。

3、合同經各方簽字後生效,借款本息全部清償後自動失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借款方、出借方各執一份。合同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乙方(出借人):_________

(簽字、蓋章):_________(簽字、蓋章):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民間借貸合同14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下列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

一、乙方貸給甲方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於_____________________前交付甲方。

二、貸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還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民間借貸合同15

訂立合同單位:

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借款方;

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貸款方。

根據國家規定,借款方為進行基本建設所需貸款,經貸款方審查發放。為明確雙方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借款方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_元,用於______。預計用款為____年______元;____年______元;____年______元;____年_______元;____年______元;____年______元;

第二條

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並計算複利。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年息為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貸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20%。

第三條

借款方保證從____年____月起至____年____月止,用國家規定的還款資金償還全部貸款。預定為____年______元;____年______元;____年______元;____年______元;____年______元;____年______元。貸款逾期不還的部分,貸款方有許可權期追回貸款,或者商請借款單位的其他開戶銀行代為扣款清償。

第四條

因國家調整計劃、產品價格、稅率、以及修正慨算等原因,需要變更合同條款,由雙方簽訂變更合同的檔案,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五條

貸款方保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供應資金。因貸款方責任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六條

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經營管理,計劃執行,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統計、會計報表及資料。

借款方如果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貸款,並對違約使用部分按原定利率罰息50%。

第七條

本合同條款以外的其他事項,雙方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八條

本合同經過簽章後生效,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後失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簽章各方各執一份,報送主管部門,總行,分行各一份。

借款方________(蓋章) 貸款方_______(蓋章)

負責人: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