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合同9篇【必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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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人們對法律的瞭解日益加深,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簽訂合同9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簽訂合同9篇【必備】

簽訂合同 篇1

可以說用人單位不給勞動者籤勞動合同是很常見的事,但隨著勞動者法律意識的提高,就會追究用人單位不籤勞動合同的責任。到底用人單位不簽訂勞動合同有哪些法律責任,接下來我們一起看看相關知識。

(一)用人單位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

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的.,將面臨如下法律風險和後果:

1.行政責任

用人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

(1)用人單位故意拖延不訂立勞動合同的;

(2)用人單位提供的勞動合同文字未載明本法規定的勞動合同必備條款或者用人單位未將勞動合同文字交付勞動者的。

2.民事責任

(1)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1個月不滿1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2)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3)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1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4)用人單位故意拖延不訂立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提供的勞動合同文字未載明本法規定的勞動合同必備條款或者用人單位未將勞動合同文字交付勞動者的,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二)勞動者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

自用工之日起1個月內,經用人單位書面通知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係,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簽訂合同 篇2

一、沒簽定勞動合同辭職,需要繳納違約金嗎?

不需要繳納違約金的,即使勞動合同中約定了違約金也是無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五條規定:“除本法第二十二條和第二十三條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三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祕密和與智慧財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二、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辭職,會得到哪些補償呢?

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和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向勞動者支付一個月工資(滿六個月不到一年的按一個月計算,未滿六個月的按照半個月計算)。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從勞動者入職的第二個月開始,按照月工資標準的兩倍計算(計算時間最長不超過12個月),支付時需減去期間公司已支付的工資。

另外,還可以通過法律程式主張公司為自己補繳勞動關係存續期間的社會保險費。

三、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辭職需要提前幾天告知所在單位呢?

公司應在員工入職起一個月內與員工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若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應從第二個月起支付員工雙倍工資。在試用期內,員工提前3天書面形式提出離職就可以,若過了試用期,員工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就行了。員工可以要求公司在三個工作日內結清你的全部工資,提前離職或自動離職,公司也無權扣錢。

現實中,沒有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可能是因為勞動者原因,也可能是因為用人單位的原因。但無論是因為什麼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辭職的時候都有一些需要格外注意的地方,也就是上文中介紹的內容。更多相關知識,歡迎你到網站進行了解。

簽訂合同 篇3

出借人: (以下簡稱“甲方”)

借款人: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法定代表人:

乙方因經營需要向甲方申請借款,甲方經審查同意借款給乙方。根據我國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借款金額

人民幣(大寫):伍萬元整(小寫¥50000。00元),不計利息:

第二條:借款期限

自 03 月 25 日起,至 07 月 24 日止共3個月,

第三條:還款方法

到期一次性歸還本金。

第四條:合同變更

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如需變更、解除的,必須經雙發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五條:違約責任

(一)乙方如逾期不還借款,甲方有權追回借款,並按0。05%每天加收罰息。

(二)甲方使用借款造成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乙方應追回貸款本 息,有關單位對直接責任人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 責任。

(四)甲方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乙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 計算應與加收乙方的罰息計算相同。

第六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進行協商;如協商不成的,乙方同意在甲方指定的人民法院提請訴訟。

第七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產生法律效力。

第八條:合同文字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貸款方、借款方各執一份。

出借人(甲方):(簽字)

借款人(乙方):(蓋章)

股東簽名:

簽訂時間:

簽訂合同 篇4

技術合同履約率低的原因是深刻而複雜的,它與當前的經濟環境、執法力度、社會風氣、企業家素質密切相關。為了維護技術合同的嚴肅性,減少無效勞動,應當採取一系列的措施,其中有效的辦法之一是克服急躁情緒,恰當地把握簽約成交的時機,防止技術合同“早產”,以提高其“成活率”。

1、簽署意向書

除了小型和“微型”專案,一般情況下,雙方初次接觸,不要直接籤合同。尤其是在各種技術交易會上,技術交易雙方接觸時間暫短,不可能深入洽談,即使簽了合同,也只能是一紙空文。倉促簽約的買方可能為了拿幾個合同回去交差,也可能抱著“先佔下來再說”的心理;有的則是為了去申請貸款,但是拿到了錢也不一定上這個專案。雙方應當簽署意向書,約定深入洽談的步驟、方法和時間。

2、考察簽約的誠意

如果買方開口就問技術轉讓的費用,通常只是問問而已,並沒有購買的誠意。從轉讓費開始的'洽談,會很快陷入僵局,如同沙灘上的閣樓缺少牢固的基礎。有誠意的購買者一般會從市場前景、接產條件、經濟效益等方面逐次談起,最後才涉及技術價款和付款方式。如果客房進而要求提供更加詳細的技術資料、資料和產品樣品,要求提供生產廠家和銷售網點情況,準備進行考察,就說明真正發生了舉,有了成交的徵兆,值得繼續深入接觸和洽談。但是,此時簽訂合同的時機交沒有成熟,如果技術賣方建議籤合同,客戶會說“等一等,我還要考慮一下”。

3、簽約時機

簽約的恰當時機應當是:1.技術買方對市場和生產廠家進行了一家考察;2.技術買方對專案本身進行了經濟技術分析(可行性研究);3.技術買賣雙方逐條討論了技術合同,就主要條款達成了一致意見,並且沒有誤解;4.技術賣方確認買方有實力履行合同,按時啟動專案;5.技術買方深入細緻地詢問並著手籌劃專案建設前期的具體事項。在這個階段可以把話題轉到簽約成交上來。

簽約是技術洽談的最後一關,雙方應當十分謹慎地營造並維持一個“合同已經談妥”的氣氛。此時多言無益,爭論更無益,任何一方不可“喜怒形於色”。簽約之後,應當互相表示感謝,並且對履行合同表示充分的信心。儘管從雙方簽字之日技術合同就生效了,但是並非完事大吉,更不能高枕無憂,因為,此時的合同還沒有實際約束力,否則就不會發生那麼多的毀約案例。雙方應當保持著信任與友好的關係,直至第一筆合同價款到賬,技術合同才開始產生某種實際效力。為了維持合同的嚴肅性和有效性,可以根據《技術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六條的規定,在合同中增加“定金”條款,即合同簽字生效後幾日內,技術買方付技術賣方一筆定金,其數額比第一筆技術價款少,例如由幾千元至幾萬元,技術賣方同時提供一部分技術檔案或技術服務。這樣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強化合同的約束力,起到保約作用。當然,付了定金之後,一部分技術合同仍然處於風雨飄搖之中,因為付過定金之後又中止執行的合同也為數不少。

簽訂合同 篇5

甲方(單位名稱) 乙方(勞動者)

身份證號碼: 地址:

家庭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其中試用期為兩個月,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內經甲方考核不合格者,甲方有權單方面內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延長乙方的試用期或者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條 工作地點和工作內容

(一)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 (工作地點)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在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崗位、工種。

(二)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 8 小時(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 40 小時(不超過40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一條執行。

(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婚假、產假、喪假等假期。

(四)乙方的其他休息休假安排 .

第四條 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的基本工資標準為 元/月,乙方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甲方單位相同崗位最低工資或者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二)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實行計時工資。基本(固定)工資為 元/月,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者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如下:

(三)甲方每月 10 日發放工資。甲方至少每月以貨幣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資,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

(四)乙方加班工資、假期工資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五條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當地政府規定的法定社會保險,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時向勞動保障部門所屬社會保險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應繳納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二)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省、市的有關規定給予乙方享受醫療期和醫療期待遇。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的,甲方按《職業病防治法》、《工傷保險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四)乙方的公休假、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女工孕期、產期、哺乳期待遇以及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醫療補助費的發放等,均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第六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安全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當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二)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做好女員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工作。

(三)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乙方有權要求改正或者向有關部門舉報。

第七條 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應當告知乙方。

(二)乙方應遵守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按時完成工作任務,提高職業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職業道德。

(三)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理、行政處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八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變更合同應採用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合同文字雙方各執一份。

(二)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30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甲方在15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終止, 雙方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

1、本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合同期滿前,甲乙雙方應提前 天協商勞動合同續訂事宜,協商一致的,續訂勞動合同。

第九條 勞動爭議的處理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的,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工會尋求解決或者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雙方必須履行;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雙方約定其他事項

第十一條 其它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者合同條款與現行法律法規規定有牴觸的,按現行法律法規執行。

(二)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塗改或者未經書面授權代簽無效。

(三)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簽章) 乙 方:(簽章)

時 間: 年 月 日 時 間: 年 月 日

簽訂合同 篇6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五十四條:

房屋租賃,出租人和承租人應當簽訂書面租賃合同,約定租賃期限、租賃用途、租賃價格、修繕責任等條款,以及雙方的其他權利和義務,並向有關部門登記備案。

訂立房屋租賃合同必須注意的事項:

1、應當簽訂書面租賃合同

基於防止租賃糾紛、保護當事人利益的角度考慮,出租人和承租人應當簽訂書面租賃合同。

2、房屋租賃合同的內容

根據《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6號)第七條規定: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依法訂立租賃合同。

房屋租賃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雙方約定,一般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房屋租賃當事人的姓名(名稱)和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積、結構、附屬設施,傢俱和家電等室內設施狀況;

(三)租金和押金數額、支付方式;

(四)租賃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五)房屋和室內設施的安全效能;

(六)租賃期限;

(七)房屋維修責任;

(八)物業服務、水、電、燃氣等相關費用的繳納;

(九)爭議解決辦法和違約責任;

(十)其他約定。參考資料:蘇州房屋租賃合同中介通用版

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在房屋租賃合同中約定房屋被徵收或者拆遷時的處理辦法。

3、進行出租登記或合同備案

房屋租賃合同訂立後應當到租賃房屋所在地相關部門進行出租登記或合同備案。

4、注意核對合同文字內容

在直接使用合同示範文字簽約時,請注意核對合同文字的內容,避免對方當事人下載後對合同示範文字內容進行不合理的刪改。

跟二房東籤租房合同的注意事項

有民間說法,“二房東”是指先從原房東手裡租下整套房子,然後再整體或分房轉租給他人,從中獲利者被稱之為“二房東”。從法律意義上來講,房屋出租人為房東,承租人為房客。房客將房屋以高於原租金的租金轉租他人,稱為“二房東”。而“二房東”的行為歷來為法律所禁止。

目前房屋租賃市場有關房子轉租的.現象很多,因此引發的糾紛屢見不鮮。想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在訂立房屋租賃合同時,要特別注意以下三方面的內容:

1. 根據法律規定,租賃期限在六個月以上的,應當採用書面合同。

2. 儘量採用書面合同。對房屋所處地理位置、房屋面積、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租金的支付方式、違約責任等詳細約定。

3. 承租人轉租的,應當經過房東同意。未經房東同意,房東可以隨時解除合同,要求承租人承擔違約責任,次承租人對房屋造成損失的,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賠償損失。

個人租房合同範本: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位於XX市XX街道XX小區X號樓XXXX號的房屋出租給乙方居住使用,租賃期限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計X個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XX元,按月/季度/年結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X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賃期間,水費、電費、取暖費、燃氣費、電話費、物業費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租賃結束時,乙方須交清欠費。

四、乙方同意預交_______元作為保證金,合同終止時,當作房租衝抵。

五、房屋租賃期為_______,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 ____日。在此期間,任何一方要求終止合同,須提前三個月通知對方,並償付對方總租金_____的違約金;如果甲方轉讓該房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六、因租用該房屋所發生的除土地費、大修費以外的其它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在承租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無權轉租或轉借該房屋;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及其用途,由於乙方人為原因造成該房屋及其配套設施損壞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相關資訊:租房期間傢俱家電出現故障誰來維修]

八、甲方保證該房屋無產權糾紛;乙方因經營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產權證明或其它有關證明材料的,甲方應予以協助。

九、就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天津開發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司法解決。

十、本合同連一式X份,甲、乙雙方各執X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時間:

簽訂合同 篇7

在簽訂裝修合同的過程中,消費者要特別留心公司的名稱,即合同上有關承包方的名稱應當與裝潢公司營業執照上的名稱一致,謹防一些不法經營者"借殼生蛋";對於合同中需要雙方協商一致後填寫的專案,儘量不要遺漏;合同簽字之後,須加蓋裝潢公司的公章。

合同是消費者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重要"武器".簽訂家庭裝潢合同時應該注意哪些事項?

首先,在簽訂裝潢合同之前,消費者應當驗看裝潢公司的營業執照,是否有"家庭裝潢"這一經營專案,以確定該公司是否具備正規的企業資質;雙方所使用的合同,應該是上海市工商局和上海市建委共同制定的示範合同。

在簽訂裝潢合同的過程中,消費者要特別留心公司的名稱,即合同上有關承包方的名稱應當與裝潢公司營業執照上的名稱一致,謹防一些不法經營者"借殼生蛋";對於合同中需要雙方協商一致後填寫的專案,儘量不要遺漏;合同簽字之後,須加蓋裝潢公司的公章。

此外,雙方對於裝潢合同內容,包括施工期限、合同標的、施工專案等的變更,都應當以書面形式予以確定;對於作為合同附件的`施工主材料報價單,應當儘可能的具體明確,列出裝飾材料的規格、型號、品牌、數量、單價、總價等。

另外,裝修後期維修與保養服務相關條例是否註明等。後期維修與保養是比不可少的一環,往往後期服務完善的公司正是它實力的重要標誌。

簽訂合同 篇8

隨著房地產市場的發展,二手房市場日趨火熱。與一手房相比,二手房在價格和地理位置方面有獨特優勢,而且可供選擇的區域、戶型較多,所以越來越受到購房者的青睞。但受各種因素的影響,二手房買賣過程中可能存在一定的風險,筆者結合自身工作實際,對二手房買賣合同中可能存在的風險進行梳理,並就如何規避提出建議。

一、二手房買賣合同可能存在的風險

(一)房屋買賣合同遺漏必要主體。一般而言,房屋買賣合同必定涉及房屋的所有權人是誰,如果房屋為多人共有(如夫妻共同共有),而訂立合同時共有人未在買賣合同上簽字,則可能導致買賣合同無效。

(二)房屋買賣合同主體不合法。現實生活中,部分買受人在訂立買賣合同時未認真審查房主的真實性,主要是未核實房主的身份,某些不法分子(如房屋的承租人)通過假證冒名與買受人簽訂買賣合同,以致買受人最終錢房兩空。

(三)房屋存在物權瑕疵。主要是指買賣的房屋權利不具備完整性,如被法院依法查封、房屋設定抵押、房屋正在租賃等情況。

1.房屋被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此時出賣人無權處分房產,買受人與出賣人訂立房屋買賣合同的,合同自然無效。

2.買賣房屋上已設定抵押。如果出賣人已將房產抵押給第三方,在轉讓該房產時,並未通知第三方或未告知購房者此房已設定抵押,則轉讓行為無效。只有在抵押登記登出或抵押權人同意的情況下,此房產方可進行買賣。

3.買賣房屋正在租賃。如買賣房屋正在出租期間,則根據法律規定,承租人享有有限購買權,買受人若要確保萬無一失,則需要出賣人提供該房產的承租人出具的在同等條件下放棄優先購買權的宣告。此外,買受人還應留意出賣人與該房產的承租人所簽訂的租賃合同是否登記備案,根據相關規定,轉讓已經出租的房地產,租賃雙方當事人已經依法辦理租賃合同登記備案的,該租賃合同由房地產受讓人繼續履行。也就是說,如果買受人購買該房產是為了自住,而出賣人與承租人簽訂的承租合同又登記備案,則買受人購房用於自住的目的可能就無法實現。

(四)故意規避稅收。現實生活中,部分買賣雙方耍小聰明,採取“高買低報”、延期過戶、假贈予等方式規避稅收,但上述行為存在較大的法律風險,最終聰明反被聰明誤,吃虧的還是自己。

1.“高買低報”。“高買低報”是指二手房交易買賣雙方及中介公司在申報房價時,以低於實際成交的價格簽訂虛假協議申報納稅。但此種做法可能存在的風險是,買受人有可能根據低報的.過戶價格來付款,不願意再按照原購房價格成交,造成出賣人利益受損;而此種做法也可能導致買受人在向銀行貸款時,貸款數額過低。

2.延期過戶。此種方法主要目的是規避營業稅。其一般做法是:買賣雙方在達成購房意向之後,首先簽訂一份購房合同,規定房款交付方式、房屋過戶時間和過戶方式。在買方交納全部或者部分房款之後,賣方先將房屋交買方使用,等到賣方的房屋持有年限達到規定的免稅時間後,雙方再將房屋過戶。此種行為的風險是:一旦二手房市場在合同簽訂後房屋過戶前出現價格上的大幅波動,無論是大漲還是大跌,買賣雙方中可能有一方寧願違約也要解除合同,從而損害守約方利益。

3.虛假贈與。這是目前避稅方式中較為簡單的一種。通常是買賣雙方在達成交易意向後,先私下籤訂一份買賣合同,之後再到公證處辦理房屋贈與合同,宣告出賣人無償將某房屋贈與買受人,以未發生金錢交易為名,規避營業稅及其附加稅費。這種方式從法律角度看,完全屬於一種逃稅的違法行為,買賣雙方在交易過程中一旦發生糾紛不僅不會受到法律保護,反而會在有關部門認定存在相關違法事實後,被追究一定的法律責任。如果此房子在5年之內再次交易過戶,將會由賣方承擔成交價格20%的個人所得稅,交易成本會更高。

二、二手房買賣合同風險的規避

目前我國的二手房交易市場還不夠規範,風險較大,這要求買賣雙方在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時一定要謹慎。其實,規避風險的最佳方法就是依法、誠實履行合同,切勿耍小聰明。此外,建議在二手房買賣時,把握四個“要點”。

一是確認房主真實身份。買賣雙方在簽訂合同前首先需檢查簽約主體的真實性,主要是核實房主的身份。因此對於業主證件的真實性和其與業主身份的一致性是簽訂買賣合同的前提條件。在簽訂房產買賣合同時,房主要全部到場。如有特殊情況不能到場,需出具經過公證的委託書及代理人身份證件,由委託代理人替其簽章。

二是確認房主擁有出售房屋的合法完全產權。必要時到房處管理登記部門查詢該房屋的相關登記情況,保證房屋不存在任何物權瑕疵。

三是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因為房產交易複雜且金額較大,有時會出現意想不到的狀況,導致違約行為。為了能避免以後出現扯皮現象,需要在簽署合同時就明確寫清雙方的責任和權利,以及違約金的償付金額和時間。

四是及時辦理房屋過戶手續。購房者千萬不能為了節省過戶費用,採取所謂避稅方式,給買賣雙方都帶來極大的法律風險、市場風險和政策風險。

簽訂合同 篇9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處理方式:

1、提出要求,要求單位簽訂勞動合同。

2、若單位不簽訂的,可以提起勞動仲裁要求單位支付雙倍工資。

如何取得雙倍工資?

單位肯定是不會直接與員工結算雙倍工資的,需如獲得雙倍工資肯定是需提起勞動仲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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