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簽訂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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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為。那麼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合同簽訂技巧,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合同簽訂技巧

合同簽訂技巧1

在簽訂裝修合同的過程中,消費者要特別留心公司的名稱,即合同上有關承包方的名稱應當與裝潢公司營業執照上的名稱一致,謹防一些不法經營者"借殼生蛋";對於合同中需要雙方協商一致後填寫的專案,儘量不要遺漏;合同簽字之後,須加蓋裝潢公司的公章。

合同是消費者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重要"武器".簽訂家庭裝潢合同時應該注意哪些事項?

首先,在簽訂裝潢合同之前,消費者應當驗看裝潢公司的營業執照,是否有"家庭裝潢"這一經營專案,以確定該公司是否具備正規的企業資質;雙方所使用的合同,應該是上海市工商局和上海市建委共同制定的示範合同。

在簽訂裝潢合同的過程中,消費者要特別留心公司的名稱,即合同上有關承包方的名稱應當與裝潢公司營業執照上的名稱一致,謹防一些不法經營者"借殼生蛋";對於合同中需要雙方協商一致後填寫的專案,儘量不要遺漏;合同簽字之後,須加蓋裝潢公司的公章。

此外,雙方對於裝潢合同內容,包括施工期限、合同標的、施工專案等的變更,都應當以書面形式予以確定;對於作為合同附件的施工主材料報價單,應當儘可能的具體明確,列出裝飾材料的規格、型號、品牌、數量、單價、總價等。

另外,裝修後期維修與保養服務相關條例是否註明等。後期維修與保養是比不可少的一環,往往後期服務完善的公司正是它實力的重要標誌。

合同簽訂技巧2

畢業生剛踏出大學校門走入社會,租房可以說是不可避免的事,那麼如何在租房中確保自己的權益不受損害,簽訂合同是最好也是最有效的方法,簽訂“租房合同”需要注意四個事項:

一、要求房東出具房產證原件以及房東本人身份證,各影印一份,經核實無假後方可簽約。籤“租憑合同”時要寫明租房期限,租房具體地址,要求所填具體地址與房產證上保持一致。

二、籤“租憑合同”時要寫明租房期限、租房具體地址(要跟房產證上一致),室內包含設施(因為如果是有裝修而且有傢俱的,要寫清楚,以免以後退租時引來糾紛),水電費、物業費、有線電線閉路費等由誰付,房屋租金並備註上(乙方在租用期間,甲方不得再收取任何名義為由的任何附加費用。)

三、在寫明房屋租金條款後註上“乙方在租用期間,甲方不得再收取以任何名義為由的任何附加費用”。另需注意的是,如房東委託他親戚或是朋友幫忙代理租房事宜的,可以的話,籤合同時需要房東親自來籤,若不然,要他的親戚或是朋友出具一份“授權委託書”,裡面具體寫明委託人和代理人姓名、身份證號碼、工作單位等,還要寫上“本人特委託上列代理人替本人辦理相關租房事宜、簽署有關檔案”。

四、若出租人並非房東,籤租賃合同必須注意,簽訂的租賃合同必須房東認可,租賃期限不能超過原租賃合同。如有附加條件如安全、環境因素等,與房東商議後,爭取寫入合同附加條件中,必須注意的是,訂金最好在簽好合同並寫上附加條件之後再支付。

五、籤合同時要出具的材料包括:雙方身份證原件(是用來看的),影印件、房產證原件和影印一份,委託書(如果不是房東本人的情況下)。再有就是兩份“合同”,這樣差不多就可以。

注意有七類房屋是不能租的:

一、未經綜合驗收、新建的房屋不能出租。

有的開發商或房屋所有人急功近利,甚至將未經綜合驗收部門驗收的房屋出租給承租人,這樣做一是違反國家法規,二是對承租方的安全造成威脅。

二、沒有產權證的房屋不能出租。

產權證是房屋的權屬證件,沒有產權證就無法證明房屋的法律關係,從而就沒租賃的法律基矗產權證是建立租賃關係的第一條件。

三、沒有房屋證件的房屋也不能出租。

雖然產權證是建立租賃的關係第一要件,但它不是唯一要件。要使租賃關係合理合法,出租人要持房產所有證件及其它有關房地產證件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房屋租賃證件,只有獲得了租賃證,出租行為才合法,出租手續才完備。

四、未經原租人的書面同意,承租不得擅自將所有房屋在轉租出去。

如果未獲得原租人的同意,承租人私下將房屋轉租出去,會引起法律糾紛,原承租人會因侵權而被原出租方起訴,並被罰款。

五、屬於違章建築不能出租。

有的單位或個人未得到規化部門批准,私自建起房屋並出租,對於這類房屋,不但規劃部門要對其罰款,強令其限期拆除,而且房管部門因其無產權證和租賃證而進行處罰。

六、產權屬於共有的房屋,在共有的人未一致同意出租的情況下不能出租。

即使是大多數共有的人同意也不能出租,因為,這就會對不同意出租的共有的人造成侵權。

七、已抵押的房屋,在未得到抵押權人的同意之前,不得出租。

已經設抵押之屋的'所有權的行使實際在法規上已經受到限制。抵押人在出租已經設定抵押的房屋之前必須徵得抵押權人的同意也是一個法律程式。否則出租行為無效。

合同簽訂技巧3

我們在訂立合同時,可以按照以下步驟來進行:

(1)首先要確定交易或合作的主要內容。

(2)以時間發展為線索,確定雙方交易或合作的過程。

(3)分析本單位和對方在本次交易中的核心利益。

(4)分析可能出現的問題與規範方法。

(5)製作合同條款提綱。

(6)製作正式合同文字。

以買賣合同為例:

1、可以確定的雙方合作的內容是;賣方及時提供保質保量的貨物,提供使用指導、售後服務、維修、配件、保修。買方支付價款,接受對方履行。

2、從而列定:定質、定量、定時、預付、交付、驗收、指導、售後、維修、配件、保修、付款等等,直至合同履行完畢。

3、本單位在本合同中的核心利益:保質、保量、保時、取得付款優惠條件。

4、分析可能出現的問題如:質量瑕疵、供量不足、交付遲延;考慮設定合同解除權及違約金條款、及賠償責任條款、保證條款。

5、製作合同條款提綱,後製定正式的合同文字。

合同條款提綱,圍繞前面已設計的合作內容、交易過程、核心利益與風險規範展開。

合同條款的表述的要求

1、意思準確、無歧義、無矛盾。

2、可操作、可執行。

3、各方權利義務、交易程式清晰明瞭。

4、主次分明、行文簡潔、條理清晰。

合同簽訂技巧4

(1)房屋手續是否齊全

房產證是證明房主對房屋享有所有權的惟一憑證,沒有房產證的房屋交易時對買受人來說有得不到房屋的極大風險。房主可能有房產證而將其抵押或轉賣,即使現在沒有將來辦理取得後,房主還可以抵押和轉賣。所以最好選擇有房產證的房屋進行交易。

(2)房屋產權是否明晰

有些房屋有好多個共有人,如有繼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還有夫妻共有的,對此買受人應當和全部共有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處分共有財產,買受人與其簽訂的買賣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況下一般是無效的。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有些二手房在轉讓時,存在物上負擔,即還被別人租賃。如果買受人只看房產證,只注重過戶手續,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賃時,買受人極有可能得到一個不能及時入住的或使用的房產。因為我國包括大部分國家均認可“買賣不破租賃”,也就是說房屋買賣合同不能對抗在先成立的租賃合同。這一點在實際中被很多買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視,也被許多出賣人利用從而引起較多糾紛。

(4)土地情況是否清晰

二手房中買受人應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質,看是劃撥還是出讓,劃撥的土地一般是無償使用,政府可無償收回,出讓是房主已繳納了土地出讓金,買受人對房屋享有較完整的權利;還應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個房屋的土地使用權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來年,對於買受人來說是否還應該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權為70年商品房的價格來衡量時,就有點不划算。

(5)市政規劃是否影響

有些房主出售二手房可能是已瞭解該房屋在5到10年左右要面臨拆遷,或者房屋附近要建高層住宅,可能影響採光、價格等市政規劃情況,才急於出售,作為買受人在購買時應全面瞭解詳細情況。

(6)福利房屋是否合法

房改房、安居工程、經濟適用房本身是一種福利性質的政策性住房,在轉讓時有一定限制,而且這些房屋在土地性質、房屋所有權範圍上有一定的國家規定,買受人購買時要避免買賣合同與國家法律衝突。

(7)單位房屋是否侵權

一般單位的房屋有成本價的職工住房,還有標準價的職工住房,二者土地性質均為劃撥,轉讓時應繳納土地使用費。再者,對於標準價的住房一般單位享有部分產權,職工在轉讓時,單位享有優先購買權。買受人如果沒有注意這些可能會和房主一起侵犯單位的合法權益。

(8)物管費用是否拖欠

有些房主在轉讓房屋時,其物業管理費,電費以及三氣(天然氣、暖氣、煤氣)費用長期拖欠,且已欠下數目不小的費用,買受人不知情購買了此房屋,所有費用買受人有可能要全部承擔。

(9)中介公司是否違規

有些中介公司違規提供中介服務,如在二手房貸款時,為買受人提供零首付的服務,即買受人所支付的全部購房款均可從銀行騙貸出來。買受人以為自己佔了便宜,豈不知如果被銀行發現,所有的責任有可能自己都要承擔。

(10)合同約定是否明確

二手房的買賣合同雖然不需像商品房買賣合同那麼全面,但對於一些細節問題還應約定清楚,如:合同主體、權利保證、房屋價款、交易方式、違約責任、糾紛解決、簽訂日期等等問題均應全面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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