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顧問合同範文彙總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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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時間的推移,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麼相關的合同到底怎麼寫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顧問合同9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關於顧問合同範文彙總九篇

顧問合同 篇1

因工作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聘請廣東蛇口律師事務所的黃華律師為常年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委派律師擔任甲方常年法律顧問,為甲方提供全面、勤勉、謹慎的法律服務。

乙方指派的上述律師因故不能繼續擔任甲方常年法律顧問時,在徵得甲方同意後,乙方可以另行指派其他律師繼續履行常年法律顧問應盡的義務,並不得因此而損害甲方的利益。

二、根據常年法律顧問協議,乙方的服務範圍(包括如下內容但不限於該內容):

1.為甲方解答法律問題,必要時提供法律意見書。

2.協助草擬、修改、審查合同等有關法律事務文書。

3.接受甲方委託、參與一般性的經濟合同談判。

4.應甲方要求,向甲方員工進行法律宣傳教育,提供法律培訓服務。

5.為甲方瞭解債務人及業務相對人的資信和履約能力提供服務。

6.為甲方行使股東權利,對其參股、控股公司進行法律監控提供服務。

7.接受甲方委託,提供其他法律服務。

三、根據常年法律顧問協議,乙方服務方式及保證:

1.乙方指派的律師不定期或者定期到甲方集中辦理法律事務,如遇緊急情況,乙方律師隨時提供法律服務。乙方律師應及時告知甲方有關服務情況,每年年終和本協議終止時,乙方律師應當向甲方提供書面情況報告。

2.乙方為甲方提供服務的律師在本協議有效期間,保證不再給甲方訴訟、仲裁相對人提供法律服務。但該訴訟、仲裁相對人在本協議簽訂之前與乙方已經簽訂有常年法律顧問服務協議的,則應另行議定。

四、甲方配合義務:

1.甲方應指定專門機構或一名具有法律專業知識人員負責與乙方律師聯絡。

2.甲方應向乙方律師提供與業務有關的情況、資料,如因甲方提供相關資料虛假或者不充分,雖經乙方律師應盡謹慎義務而仍未能避免出現的結論性錯誤,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乙方律師辦理甲方的事務時,甲方應無償向乙方律師提供辦公場所,辦公用品等必要的辦公條件。

五、律師服務費用的核定及支付:

1、甲方每年度向乙方支付顧問費__萬元,付款時間為:__付款方式為:__

2、乙方為甲方提供本協議第二條所列服務不再收費。

3、乙方為甲方提供下列服務需另行收費,但應給予相應優惠:

1)為甲方收購、兼併等資本運營行為提供服務。

2)重大專案的商事談判、資產重組、產權界定,企業改制、轉股權、專案融資等非訴訟業務。

3)接受甲方委託,代理甲方參加訴訟、仲裁活動。

六、下列費用由甲方承擔:

1.法院或仲裁機關收取的訴訟受理費、處理費、保全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以及該部門工作人員的差旅費。

2.受甲方委託乙方律師離開深圳市區赴外地的'差旅費。

3.受甲方委託乙方律師調查取證時支付的調查費。

4.受甲方委託經甲方同意支出的其它的必要的費用。

七、乙方代理權行使:

乙方受甲方委託代理每一具體法律事項,需由甲方出具授權委託書並辦理相關代理手續,涉及甲方實體權益的重大事項,乙方須取得甲方書面特別授權後方可實施。

八、雙方保密義務:

1.乙方在為甲方服務期間,接觸到的甲方經營管理情況,相關資料(含電腦資訊資料)以及甲方其它的商業祕密,乙方負有保密義務。乙方律師除經甲方書面授權或因案件需要外,不得透露給任何第三方,乙方保密義務不因本協議終止而免除。

2.乙方在服務期間,為甲方提供的服務方案,專業論證方案以及提供的專有服務方式均為乙方商業祕密,甲方負有保密義務,不得透露給任何其他律師事務所和律師。甲方保密義務不因本協議終止而免除。

九、雙方就本協議未盡事宜另行協商所產生之合約,為本協議不可分割之組成部分,因履行本協議而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由深圳市仲裁委員會裁決。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期限為:__年(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合同期滿後可以續簽。

乙方:廣東蛇口律師事務所

顧問合同 篇2

聘用單位(甲方):

住所地:

受聘單位(乙方):

住所地:

為了適應政府法制建設的需要,規範政府行政行為,促進行政事業單位工作的法制化、制度化,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的有關規定,本著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條法律顧問的工作範圍

律師(法律工作者)擔任法律顧問,受甲方委託辦理下列法律事務:

1、就甲方的重大決策提供法律方面的意見,或者應甲方要求,對決策進行法律論證;

2、對甲方起草或者擬釋出的規範性檔案,從法律方面提出修改和補充建議;

3、參與處理涉及甲方的尚未形成訴訟的民事糾紛、經濟糾紛、行政糾紛和其他重大糾紛;

4、代理甲方參加訴訟,維護甲方依法行使行政職權和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5、協助甲方審查重大的經濟合同、經濟專案以及重要的法律文書;

6、協助甲方進行法制宣傳教育;

7、向甲方提供國家有關法律資訊,就甲方行政管理中的法律問題提出建議;

8、辦理甲方委託辦理的其他法律事務。

第二條 乙方委派_________律師(法律工作者)作為甲方常年法律顧問,乙方需更換律師(法律工作者)擔任甲方常年法律顧問時應取得甲方認可。

第三條 甲方應履行以下義務

1、甲方應當及時、準確、完整地向乙方提供其所需要的資料和檔案,並保證所提交資料和檔案的真實性和合法性。

2、甲方應當為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辦理法律事務提出明確、合理的要求。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作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錯誤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5、甲方有權就乙方服務範圍內的事項,隨時向乙方提出口頭或書面諮詢,乙方應及時作出答覆。

6、由於甲方的原因而導致上述服務事項沒有完成,甲方不得要求退還已經支付的服務費用。

7、甲方委託的事項不得違反法律規定或執業規範。

第四條 乙方應履行以下義務

1、乙方應當向甲方委派合格、資深的律師(法律工作者)提供上述法律服務。

2、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應盡職完成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在法律的範圍內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3、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與委託事項有關的檔案、資料,並有權對檔案、資料進行審查和驗證。

4、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檔案資料後,及時完成委託事項,並應甲方要求隨時報告工作進度。

5、乙方在維護甲方利益的前提下,遵從法律和行業規則的要求,有權保持工作的獨立性和客觀性。

6、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動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衝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7、乙方不得有損害甲方利益或故意拖延、耽擱辦理受委託事項等違反律師執業紀律和職業道德的行為。

8、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儲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檔案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9、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只為甲方法人提供法律服務,無義務為甲方的員工提供法律服務。

10、乙方的工作時間、地點應根據甲方的實際法律服務內容的不同,具體協商或隨時聯絡約定。

第五條 顧問費及支付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法律顧問費為每年¥_________元。甲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五日內,向乙方一次性支付50﹪法律顧問費用,其餘法律顧問費用在合同有效期內支付。

甲方如果委託乙方辦理專案代理事務或專項顧問事務,應向乙方另行支付代理費,由雙方另行簽訂委託代理合同,乙方在收費時應予以優惠。

第六條 其他費用的負擔

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辦理甲方委託事項所發生的下列費用,應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鑑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本縣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影印費,長途通訊費等;

3、徵得甲方同意後支出的其他費用。

乙方應當本著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上述有關費用。

第七條 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無正當理由,擅自更換作為甲方常年法律顧問的律師(法律工作者)的;

2、因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重大損失的;

3、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不按本合同的約定提供法律服務,經甲方指出後,仍不改正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甲方的委託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法律服務執業規範的;

2、甲方故意向乙方提供虛假情況、捏造事實,致使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務的;

3、甲方逾期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第八條 合同的終止

1、本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不再續簽合同的;

2、甲乙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4、在委託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本合同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顧問費。

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因過錯導致甲方蒙受損失,乙方應當通過其所投保的執業保險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顧問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經合同另一方的書面同意,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合同外的第三人。任何一方違反此款規定,都應當賠償另一方因此而遭受的損失,並支付本合同法律顧問費用的_____%作為違約金。

第十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為壹年。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同期滿前十五日內,由甲乙雙方協商決定是否續簽常年法律顧問合同。

第十一條 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檔案及資料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檔案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二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上交縣司法局備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顧問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

為拉動內需,刺激消費市場,促進經濟發展,甲、乙雙方在相互信任、相互支援的基礎上,本著公平、互利、誠實、自願的原則,經友好協商,一致同意就甲方的財務顧問及會計代理業務簽訂協議如下:

一、委託目的和要求

1.財務顧問:乙方在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期間負責為甲方_________專案部與財務有關的法定會計業務外的財稅法規提供諮詢服務及工商法規提供諮詢服務。

2.財務代理:乙方在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期間負責為甲方的財務會計代理記帳工作。

3.乙方負責對甲方的驗資、審計及評估工作提供服務。

二、雙方的責任

(一)乙方責任

1.乙方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會計師法》、中國註冊會計師《獨立審計準則》的要求,對甲方提供的相關資料,實施必要的會計及代理程式,按照約定的時間完成代理業務,出具真實、合法的會計報告。

2.乙方對在執業過程中知悉的商業祕密負有保密責任(除法律另有規定者外)。

3.在甲方提供的真實、合法的票據基礎上,乙方業務代理工作引起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全部由乙方負責。

(二)甲方責任

1.甲方應對乙方開展代理工作給予充分的合作,提供必要的條件,並按乙方的要求,提供代理所需的相關資料,並按照本協議書約定金額及時足額支付代理費用。

2.甲方按規定承擔全部會計責任,乙方的代理責任不能替代、減輕或免除甲方的會計責任。但因乙方原因對甲方造成的損失,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三、特別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業務收費

1.財務顧問年收費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元),合同簽訂日預付_________元,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支付餘款。

2.財務代理每月收費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元),每月10日前據實支付。

3.乙方對甲方的驗資、審計及評估工作的收費按乙方收費標準執行。

五、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認真按照本協議的約定及有關法律規定履行自己的權利和義務。甲、乙雙方應認真按照本協議約定及有關法律規定履行本協議相關義務或履行義務不符合本協議約定的',另一方有權拒絕或終止履行本協議,並追究違約責任;違約一方應當承擔他方為實現債權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和相關財產損失的賠償責任。

2.協議雙方應嚴格履行對本協議具體內容的保密責任,未經雙方同意,不得隨意向兩方以外透露本協議有關條款。

3.本協議合作期屆滿,合作關係終止,但不影響本協議中約定的有關責任以及雙方未盡的權利與義務的效力和相應的追償權。

4.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5.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的一切爭議、糾紛,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在協商無效時,依照法律程式解決。

六、本約定書經雙方加蓋公章後生效,約定事項全部完成後失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顧問合同 篇4

第一章 前言

(一)順德美的海岸花園位於順德北滘鎮南部,該發展專案首期工程預計約於1999年8月開始交付使用。甲方在業主委員會成立前擁有順德美的海岸花園的物業管理權,可獨立行使美的海岸花園物業管理的職責。

(二)立約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的有關法律和條例,並本著平等互利,共同做好順德美的海岸花園物業管理工作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三)甲方根據以下條款,聘用並委任乙方為順德美的海岸花園的物業管理顧問,協助甲方管理該物業之住宅、商場、住客會所及車庫,總建築面積共約245000平方米(以下簡稱託管物業)。

甲方需向乙方支付管理顧問酬金及其他有關費用。

乙方根據以下條款,接受甲方的聘用,推動託管物業之維修及物業管理工作,並對該項工作負責。

乙方乃怡高物業顧問集團之附屬機構,因此,在日後託的管物業管理事宜之對外宣傳上,將可沿用怡高物業顧問集團之形象及有關標記。

第二章 甲、乙方雙方的職責

(一)甲方的職責

根據本合同的`條款,甲方同意聘用乙方為物業管理顧問並協助甲方推動託管物業 之管理工作,在履行合約期內,為保障乙方能有效地協助管理託管物業,甲方同意履行下列的職責:

1)確保在託管物業入夥前成立託管物業和物業管理公司(或物業管理部門)。在本合約中,所有物業管理公司的字樣亦可指物業管理部門;

2)協助乙方調派及招聘專業人員加入物業管理公司,推動託管物業的物業管理工作;

3)在履行合約期內,監督乙方的工作表現;

4)保證託管物業按時按質按量通過有關政府部門之正式竣工驗收並移交物業管理公司,然後使物業管理公司能順利履行其既定的管理職責;並須負責相關遺留工程之跟進工作及承擔相應發生的費用。

5)在履行合約期內應按甲、乙雙方同意的財務預算,由甲方預先墊付一筆可供管理公司初始運作的開辦費。

(二)乙方的職責

根據本合約的條款,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聘用,負責向託管物業提供物業管理顧問服務。在合約期內,乙方同意履行下列的職責:

託管物業交付使用前

1)協助甲方(或其委託之法律顧問)編寫及落實有關託管物業之業主公約,作為日後物業管理之基本依據;

2)草擬託管物業管理部門籌備期及託管物業首年管理財務預算報告,並以此為依據計算託管物業各部分之管理份額;

3)對管理公司的設立及公司形象、自身建設、管理等提供建議;

4)制定各部門管理及運作制度,包括保安、財務、採購、人事、行政等制度;

5)協助甲方安排合適的電腦公司,建立電腦管理系統,並就此係統對甲方提出管理顧問方面的意見;

6)編寫有關託管物業之管理檔案,包括使用者手冊,裝修手冊等供甲方審閱,並制訂有關之運作程式,包括樓宇交收程式、緊急應變措施、客戶投訴處理等;

7)協助甲方或管理公司擬定託管物業日後有償服務及無償服務方案;

8)就託管物業配套商業設施、裝置,包括會所設施,裝置的管理應從物業管理角度提供建議;

9)就託管物業之發展設計從物業管理角度向甲方提出建議,儘量使其設計與未來管理運作相配合;

10)擬定管理部門人員編制及協助甲方招聘及挑選有關骨幹人員(如部門主管);

11)在國內提供一次為期5天的入職培訓,導師由乙方資深的管理員工擔任,並由乙方從國內或香港辦事處調派人手參與培訓;

12)協助甲方統籌安排所需物料及裝置之採購事宜;

13)在有必要時,協助甲方甄選或向甲方推薦適合之承判商;

14)就託管物業社群文化的建立提供意見;並配合甲方的市場推廣工作,從物業管理方面提供支援;

15)每月2次(可按需要協商增加或減少)派員到工地檢視及參與有關之工程會議,並對影響將來物業管理工作的事項提交報告;

16)每月2次(可按需要協商增加或減少)與發展商開會商討有關物業管理工作的進展情況;

17)根據託管物業情況及物業的特別要求,建議並協助甲方為託管物業購買合適之保險;

18)對發展商所提出的問題作出迴應。

託管物業交付使用時及交付使用後

1) 交付使用期間,派員到現場協助託管物業的樓宇交收工作,為期5天;

2) 託管物業交付使用後一個月內,提交一管理評估報告;

3) 每月兩次(可按需要協商增加或減少)派員到現場按照既定之服務標準檢視物業管理工作,並提交有關檢定報告,對託管物業之保安、清潔、綠化等各項工作提供改善意見;

4) 對物業交付使用前制訂的一系列制度及工作程式進行檢討,並提供修訂及改善建議;

5) 協助甲方制定物業整體長短期保養修繕計劃,包括長遠維修建議、預防性保養計劃及改善工程;

6) 每月兩次(可按需要協商增加或減少)與甲方或管理公司開會商討有關物業管理工作的進展情況;

7) 從最終用家的角度,檢討樓宇設計和設施,提出有關改善意見,力求託管物業達至高水平之物業管理要求;

顧問合同 篇5

甲方:淮安興盛置業有限公司 乙方(置業顧問) 地址:洪澤縣仁和鎮江淮中路128路 身份證號碼:

郵編:223100 地址:

電話:0517-87806006電話:

法定代表人:周訓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公正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本合同期限採用以下方式:

1、訂立有固定期限 年(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

1、置業顧問在充分發揮自己能力的基礎上,開發房源及客戶,提供買賣雙方交易資訊,促成買賣交易完成,利用公司培訓的業務知識,按照公司提出的工作要求開展工作。

2、保證把開發的房源及客戶資訊通過公司平臺進行交易。交易從簽約開始由公司完成,置業顧問在交易中有提供資訊,必要協助,配合的義務。確保交易順利進行。

三、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

(一)公司權利和義務:

1、合同簽訂就表示置業顧問同意並遵守公司的規章規定,接受公司工作安排。配合銷售經理和業務經理的工作調查和安排。及時向公司彙報工作,接受工作指示。

2、公司安排置業顧問從事一定區域買賣房源及客戶開發工作,根據公司工作要求對置業顧問進行必要的職業技能培訓,按照合同附件約定的報酬支付給置業顧問。

3、當置業顧問不能夠在一定時間內完成公司要求的業績指標,由於房地產經紀工作的區域性,工作時間的特殊性,公司有權單方面解除與置業顧問的勞動合同關係。並不承擔有關的一切損失。

4、置業顧問在公司規定的時間如果沒有完成公司規定的業績指標,公司有權利終止與置業顧問簽訂的合同。如果以後置業顧問擁有客戶只要通過公司平臺交易就按照本合同的約定處理。

5、如果置業顧問違反公司規定或超出工作授權範圍以及在工作過程中由於自己的過失給公司和第三方造成損失的,損失由置業顧問個人承擔,情節嚴重者處以5萬-----10萬元人民幣罰款,開除工作。

(二)置業顧問權利和義務

1、置業顧問應當積極按時參加有關公司組織的培訓,按時參加公司組織的工作會議。根據公司的要求置業顧問應當努力提高職業技能,按崗位要求完成工作任務,若經本公司培訓成熟後跳槽到其他代理公司工作,應賠償我公司培訓費。

2、嚴格遵守合同約定的義務,遵守公司業務開展中的規定。禁止以公司名義從事業務以外的任何工作,業務工作的開展必須在授權的範圍內,以公司許可的名義,按照公司授權的程式和方式工作。

3、按照約定的標準從公司處獲取報酬。置業顧問開展業務所需費用由置業顧問自行承擔。在開展業務工作過程中由於自己的故意或者過失造成意外損失由置業顧問自行承擔。

4、置業顧問故意彙報虛假房源及客戶資訊,或者瞞報房源及客戶資訊,把開發的房源或者公司的房源通過自己私下交易,或者公司以外的交易平臺交易的,按照約定置業顧問應當賠償公司的損失,扣除最後一個月的工資及所有未結算提成,情節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並且立即辭退。

5置業顧問個人住址、身份資訊、通訊方式等有關變化應向公司及時提供。

四、工作時間: 除公司安排的必要培訓工作交流時間外,置業顧問每天在售樓部工作時間因工作情況而定,每月休息 四 天。

五、勞動報酬:

1、工資發放:每月五號左右,以現金或銀行轉帳形式支付置業顧問。

2、基本工資+銷售提成:基本工資1500(試用期1200)+提成,提成額按照合同額的千分之一,提成款的發放方式:合同簽訂後,確定收到客戶首付款後下個月發工資時付提成額的45%,收到客戶貸款後下個月發工資時付提成額的45%,餘款(總提成額的10%)幫助客戶辦理所有手續順利交房後一週內付清。

六、社會保險:

1、置業顧問以自由職業者參加社會保險、交納社會保險費。

2、置業顧問所領取的勞動報酬中包含國家法律規定有關社會保險的.費用。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變更;一方當事人應以書面形式將變更要求送交另一方,另一方 七日內未做出書面答覆的,視為同意變更本合同。

2、除法定的條件外,雙方當事人約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如下: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置業顧問違反公司原則規定; 沒有按時完成工作目標; 不能有效承擔客戶開發工作,並不勝任其他工作安排; 同業競爭侵害公司利益;洩露公司機密,發現一次立即開除。

3、除勞動合同期滿終止外,雙方約定終止勞動合同的條件如下: 法律規定不可抗力情況出現; 國家或者江蘇房地產政策出現不可預料的變化,合同業務無法開展; 公司原定業務重心轉移,出現業務調整。

4、本合同終止,一方希望續訂勞動合同的,應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三十日與對方協商續訂勞動合同。

5、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公司或置業顧問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對方提出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要求,並做好全部交接工作,不向對方支付賠償金。

八、其它約定:

1、本合同所稱的開發客戶工作的完成是以房產最終得以交易為標準。具體交易客戶數量不同人時按銷售制度約定比例提取報酬。

2、本合同由淮安興盛置業有限公司規章制度、業務流程、協商一致的內容等附件。附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問題首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一致的按照國家合同法,勞動法有關規定處理。

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若對裁決不服可以向當地中級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淮安興盛置業有限公司乙方( 置業顧問)(簽章):

年 月 日年 月日

顧問合同 篇6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xx務管理諮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黃xx

地址:xx0層xx03室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會計法》和財政部《代理記帳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決定在企業改制、收購兼併、管理層收購(MBO)、資產重組、資產管理和投融資等資本運營事項方面聘請乙方作為常年財務顧問,乙方同意擔任甲方的常年財務顧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誠實守信、互惠互利、長期合作”的原則基礎上,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常年財務顧問的服務內容、方式和費用

乙方提供的常年財務顧問分為日常諮詢服務和專項顧問服務兩大類。日常諮詢服務為基本服務;專項顧問服務為選擇性服務,是在日常諮詢服務的基礎上,乙方根據甲方需要,利用自身專業優勢,就特定專案提供的深入財務顧問服務。

(一)日常諮詢服務

服務內容

1、代理記帳報稅:乙方為甲方提供代理記賬服務,內容為乙方做好各類納稅報表,會計憑證及帳冊,每年年底之前做好各類綜合報表,年檢報表等各種財務所需賬目憑證,保證甲方正常營業。

2、政策法規諮詢:乙方利用本公司財務資訊網路及時釋出與資本運營相關的國家政策、法律法規等,併為企業資本運營提供相關的法律、法規、政策諮詢服務,幫助企業正確理解與運用。

3、企業專案釋出:乙方利用自身的資源優勢,及時釋出各類財經和企業有關產權交易與投融資等資本運營方面的需求資訊,同時甲方可以利用乙方的網站進行專案的釋出和推介。

4、財務諮詢:為客戶提升財務管理能力、降低財務成本、稅務策劃、融資安排等提供財務諮詢,推介創新業務品種,為客戶資金風險管理和債務管理提供財務諮詢。

5、投融資諮詢:當企業進行專案投資與重大資金運用時,或者企業直接融資時機成熟以及產生間接融資需求時,乙方提供基本的投融資諮詢服務。

6、產業、行業資訊與業務指南:乙方利用本公司網站提供巨集觀經濟、產業發展的最新動態以及行業資訊和有關研究報告,併為甲方提供自身經營所涉及的.業務指南。

服務方式

1、為提高日常諮詢服務的效率、降低成本,雙方同意以乙方的網站作為日常諮詢服務的主要渠道。甲方通過乙方網站提交專案釋出需求和顧問諮詢需求,乙方通過網站平臺釋出日常諮詢服務之相關資訊和諮詢意見等。

2、雙方根據實際需要,可採用實地調研考察、定期舉辦培訓研討會和雙方會晤等交流方式。

財務顧問費用

1、乙方作為甲方聘請的常年財務顧問,按年度向甲方收取日常諮詢服務費用共計人民幣元整。在本協議簽訂後10日內(一次性/分次)支付,付款方式為銀行轉賬。

戶名:武漢匯智財務管理諮詢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交通銀行發展大道支行

乙方賬號:8618xx1710756

2、雙方認為需要進行實地調研、定期培訓或雙方會晤等交流方式,由甲方負擔實際發生的費用。

(二)專項顧問服務

服務內容

1、年度財務分析報告:公司財務狀況垂直比較分析和行業比較分析;年度財務指標預測和敏感性分析;年度資本運營和經營管理情況分析。

2、獨立財務顧問報告:為企業(上市公司)關聯交易、資產或債務重組、收購兼併等涉及公司控制權變化的重大事項出具獨立財務顧問報告。

3、直接融資顧問:包括企業融資和專案融資,以及對股權或債權融資方式進行比較、選擇、建議和實施。

(1)企業融資:依據企業需求、市場狀況,為企業量身定做融資方案,包括私募、IPO、增發、配股、可轉債、公司債券等,並負責編制有關檔案,協調承銷商、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開展工作,協助報批和實施。

(2)專案融資:協助企業編制專案融資的商業計劃書,組織專案融資推介,安排商務談判並促成交易。

4、企業重組顧問:為企業股份制改造、資產/債務重組設計方案,編寫改制和重組檔案,在方案實施過程中提供顧問服務,並協調其他中介機構。

5、兼併收購顧問:為企業兼併收購境內外上市公司(或非上市公司)物色篩選目標公司;實施盡職調查;對目標公司進行合理評估,協助分析和規避財務風險、法律風險;協助制定和實施併購方案;設計和安排過橋融資;協助與地方政府、證監會、財政部的溝通和協調,協助有關檔案的報備和審批。

6、管理層收購(MBO)及員工持股計劃(ESOP):管理層和員工持股方案的設計;收購主體的設計和組建;收購融資方案設計和支援;相關部門的溝通和協調,協助有關檔案的報備和審批。

7、投資理財:為企業專案投資提供方案策劃、專案評價和相關中介服務;幫助企業進行資本運作和投資理財,實現一級市場和二級市場聯動收益;

8、管理諮詢:針對企業的行業背景和發展現狀,為企業可持續發展提供長期戰略規劃和管理諮詢;協助企業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結構、完善內部管理。

服務方式

1、專項顧問服務的方式,由雙方根據實際需要另行簽署協議確定。

財務顧問費用

1、甲方需要乙方提供專項顧問服務時,由雙方另行簽訂協議,明確專項顧問服務的具體內容和收費金額,乙方承諾對甲方按低於非會員客戶10%-20%的優惠標準收取專項顧問費用。

二、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一)甲方的責任

1、配合乙方工作,併為乙方提供必要的便利條件。

2、向乙方提供有關企業改制、兼併收購、管理層收購(MBO)、資產重組、資產管理和投融資等資本運營方面顧問諮詢所需的基本資料和相關資訊等,並確保真實、準確、完整。

3、按雙方協定及時向乙方支付常年財務顧問費和相關費用。

4、甲方應承擔保密義務,未經乙方許可,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披露)乙方提交給甲方的材料與檔案,以及轉載從乙方網站上獲得的資訊。

(二)乙方的義務

1、乙方保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全面、及時地履行本合同。

2、乙方承諾不接受任何針對甲方的敵意業務委託,並將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的利益。

3、乙方謀求與甲方進行長期穩定的業務合作,負責建立維護本公司網站,確保其正常執行。

4、乙方應承擔保密義務,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披露)甲方提交乙方使用的材料與檔案。

三、協議的效力與違約責任

1、本協議生效後,除雙方商定或不可抗拒的原因外,任何一方不得單方解除本協議。

2、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協議規定的義務,均須依法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3、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未盡事宜,經雙方磋商後,可另立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按本協議約定支付日常諮詢服務年費後,開始為甲方提供顧問服務。

5、本協議有效期一年。在合同期限到期前30天,若任一方未書面通知對方終止合同,則本合同有效期自動延長一年,此後也依次執行。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

簽約日期:

顧問合同 篇7

聘請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執業機構(乙方):_______律師事務所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及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和其它相關法律、法規,就聘請常年法律顧問提供法律服務事項達成一致,於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訂立本合同。

1.法律服務範圍

甲方聘請乙方律師為常年法律顧問,在下列_________個方面為甲方提供經常性法律幫助:

(1)就甲方涉及的法律問題提供諮詢意見或進行指導,草擬、審查法律文書,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2)應邀參與甲方的經營或其它重大事項的決策或談判;

(3)協助甲方展開法律普及活動,幫助甲方建立內部法律事務機構;

(4)若甲方委託乙方代理參加訴訟、仲裁、調解活動以及其它民事代理或刑事辯護性質的活動時,應另行辦理委託手續,乙方應優先接受委託,並按收費標準給予適當優惠。

2.承辦律師及助理

(1)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請要求,指派_________律師、_________律師擔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顧問(以下簡稱律師)。

(2)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所指派的律師在認為必要時可將部分法律服務工作交由乙方的其他律師及助理人員協助完成。

(3)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律師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於正常調動、離職、時間衝突、迴避、身體狀況等)無法繼續或暫時不能提供服務時,律師應及時告知甲方並由合同雙方協商另行指派其他合適的律師接替;甲方不同意其他律師接替的,視為甲方解除合同,本合同終止履行。

3.聘請年限

(1)雙方商定乙方為甲方提供常年法律顧問服務的期限為_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合同期滿後,若甲方不通知乙方終止,且實際支付1年的顧問費,則本合同自動延長(續聘)1年;其後每年類推。

4.常年法律顧問費

(1)每年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本合同年限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

(2)上述常年法律顧問費甲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當日一次性付清。

5.其它費用

雙方商定下列與常年法律顧問服務有關的費用開支由甲方負擔,且未包含在本合同第4條的常年法律顧問費中:

(1)直接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異地交通、住宿、通訊、電信、文印等);

(2)間接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委託審計、鑑定費,公證費,查檔費,其它用於收集資料的費用);

(3)上列其它費用由乙方律師向甲方按實報銷。

6.發票

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常年法律顧問費後,應當向甲方出具正式稅務發票。

7.乙方及律師的義務

(1)律師必須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

(2)律師應當勤勉盡職,依法在本合同約定範圍內維護甲方的`最大利益;

(3)律師應當及時向甲方發表顧問意見;

(4)律師無權超越甲方授權行事。如果確有需要,應當由甲方另行給予明確的授權;

(5)乙方或律師變更聯絡資訊的,應當及時通知甲方;

(6)乙方和律師對甲方負有保密義務。

8.甲方的義務

(1)與乙方和律師誠信合作,為乙方律師開展工作提供方便,向乙方和律師如實提供與需進行法律顧問服務的事務有關的情況和資料;

(2)如有關的情況和事實發生變化,應及時告知乙方或律師;

(3)如變更聯絡資訊,應當及時通知乙方和律師;

(4)按照約定支付常年法律顧問費和其它費用;

(5)向乙方和律師提出的要求不應與法律以及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規定相沖突。

9.保密

(1)乙方和律師對於甲方的商業祕密或個人隱私,應當保守祕密,在未徵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向第三方洩露。

(2)客戶有特殊保密要求的,應當另行簽訂保密協議,以保密協議的約定為準。

10.利益衝突

乙方和律師應將已經或正在或可能存在的為與甲方有利益衝突的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的情況如實告知甲方。在發生利益衝突的情況下,甲方有權且應當選擇繼續簽訂/履行合同或改變委託許可權或解除合同;乙方有權作出迴避的安排。

11.其他法律事務

乙方和律師均無權利和義務代理甲方處理本合同約定的常年法律顧問服務範圍以外的其它法律事務。甲方如確需乙方和律師提供有關其他法律事務的服務的,應當與乙方另行簽訂法律服務委託合同。

12.合同的解除、終止履行

(1)經書面通知,甲方有權隨時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該解除通知在乙方收到之日生效。一旦收到解除通知,乙方和律師立即停止提供常年法律顧問服務。

(2)如果甲方未按照本協議約定支付常年法律顧問費和其它費用且延期超過三十日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但應書面通知甲方。

(3)若甲方要求達到的目標有違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規定,則乙方有權隨時終止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務,但應書面通知甲方。

(4)本合同因上列第(1)、(2)項情形而解除時,乙方已收取的常年法律顧問費不予退還,甲方欠付的應予以補足約定數額;因上列第(3)項情形而解除時,乙方按實際尚未服務的時間所佔的比例退還部分常年法律顧問費。

13.免責

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實際/繼續履行,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14.合同的可分性

本合同中的任何條款如因任何原因導致部分無效,本合同的其他條款仍保持原有的效力,應當予以履行。

15.通知

與本合同履行有關的通知應當以書面方式提交對方,送達方式可為郵寄、掛號郵寄、專人送達、傳真、電子郵件等。各方均可分別視需要選擇合適的送達方式。

16.爭議的解決

(1)雙方之間發生爭議的,應當進行協商,如果協商不成,甲方應先向乙方主管司法行政部門投訴,由主管司法行政部門進行調解。

(2)雙方同意,就本合同簽訂、履行而發生的任何爭議,在無法通過協商和調解方式解決的情況下,任何一方均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7.其他約定

除上述條款約定外,乙方和甲方就如下內容達成一致的約定: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8.生效條件

本合同在雙方簽署(或由甲方實際支付常年法律顧問費)後生效,在此之前,乙方沒有義務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務,但律師在簽訂合同前已提供的預備性法律服務包括在本合同內。

19.本合同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20.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效力相同。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1.本合同適用於客戶聘請律師為其提供經常性法律諮詢服務;若客戶需要委託律師進行代理活動,尚需另行簽訂委託合同。

2.簽約之前,客戶應當仔細閱讀本合同,對合同條款及專業用語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律師事務所的主管司法行政部門諮詢。

3.本合同書所列條款由浙江省司法廳負責解釋。

顧問合同 篇8

根據國家和本地勞動管理規定和本公司員工聘用辦法,按照甲方關於公司新進各類人員均需試用的精神,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試用合同。

一、試用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上,有效期為二個月。

二、試用崗位根據甲方的工作安排,聘請乙方在 置業顧問 工作崗位。

三、試用崗位根據雙方事先之約定,甲方聘用乙方的底薪為 1000 元,另甲方給與乙方住房補助 200 元和電話補助 100 元以及全勤獎 200 元,每月工資於次月15號準時發放;如若離職人員工作未滿半個月,工資將不予發放;如若工作未滿一個月,工資將減半發放。

四、公司員工佣金發放制度

1、用世生活城第一、二套房為0.4%,第三套房為0.6%,其他專案另定。

2、個人佣金在客戶合同簽訂並付清首付款後次月26日準時發放,貸款部分等銀行放款後結算。

3、備註:進公司工作滿二個月

在公司工作2個月以內成交二套(以籤合同為準),從第三套開始計算

在2個月內如若離職,客戶對接工作交由其他同事,交接雙方各拿50%(其中首付佣金提成的50%,貸款佣金提成的50%,(貸款放款成功的前提下方可發放)如合同額100萬,首付50萬,則可拿50萬*所得提成點*50%的佣金)佣金,交接人由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安排

五、離職制度

1、離職人員應提前15天遞交離職報告書,經公司各部門簽字同意方可離職

2、離職時交接辦公用品、銷售道具、客戶資料等公司相關資料,交接由公司行政交接,交接完畢填寫交接單

3、如未按照以上程式,公司有權不發放其基本工資及佣金

4 離職後業績將不參與任何獎項的考核。

5 離職後半年內不得從事房地產及與公司相同行業和相同的商業專案。

6 不得帶走公司任何資料,客戶資源及相關學習資料和公司一切有關檔案。

7 離職後不得議論造謠公司及相關人員,不得造謠擾亂公司正常發展,不得議論公司長短,不得鼓動他人離職。以上三點一經發現核實情況將追究相關責任,並扣除所有工資佣金及獎金,情況嚴重者直接追究法律責任。走司法程式。

8 兩個月後結算在職期間的基本工資及佣金。

六、甲方的基本權力與義務:

1.甲方的權力。

·有權要求乙方遵守國家法律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有權對乙方違法亂紀和違反公司規定的行為進行處罰;

·對試用員工不能勝任工作或不符合錄用條件,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

·試用期滿,經發現乙方不符合條件,甲方有權不簽訂轉正勞動合同。

2.甲方的義務。

·為乙方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和條件;

·按本合同支付給乙方薪金;

·對員工有突出表現,甲方可提前結束試用,與乙方簽訂轉正勞動合同。

七、乙方的基本權力和義務:

1.乙方的權力。

·享有國家法律法規賦予的'一切公民權力;

·享有公司規章制度規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的權力;

·對試用狀況不滿意,請求辭職的權力;

·試用期滿,有權決定是否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具有參與公司民主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的權力。

2.乙方的義務。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當地政府規定的公民義務;

·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員工手冊、行為規範的義務;

·維護公司的聲譽、利益的義務。

八、一般情況下,試用期間乙方崗位不得變更。若需變更,須事先徵求甲方的同意

九、乙方個人基本情況必須屬實,如有虛假,公司有權解除合同,佣金和工資不予發放

十、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1、乙方如需請假,應按甲方規定準假手續辦理 ,如未辦理該手續,超過3天,視為自動離職,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所有佣金及基本工資,甲方有權不予發放。

2、若乙方未經公司流程辦理離職手續,直接離職,則甲方有權不發放工資及佣金。

3、乙方在職期間,認真做好分內工作,不得在公司造謠生事及做工作以外的事情影響公司正常執行,若發現公司將予以開除並扣除所有工資佣金及獎金。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本著友好協商原則處理。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效力,經甲乙雙方簽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顧問合同 篇9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甲方因業務工作需要,聘請乙方擔任經濟和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擔任甲方常年經濟和法律顧問。

二、經濟、法律顧問應每月與甲方聯絡二至三次。甲方遇有急需解決的`事宜,可隨時與乙方聯絡。

三、法律顧問的工作範圍

1.經濟和法律諮詢,就甲方決策、經營、管理中的重大事項提供法律意見和建議;

2.應甲方要求草擬、審查、修改法律事務文書;

3.指導或代理甲方參與經濟、貿易、科技等專案考察、論證、商務談判、簽約;

4.代理甲方參與調解、仲裁和訴訟活動;標的數額3萬元以上的,應另訂委託合同,乙方按規定收費;

5.幫助甲方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提高決策、經營和管理水平,為甲方培養合同和其他法律人才。

四、顧問費為每年________元。

五、本合同有效期____年。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滿,甲方需繼續聘請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同意可續訂合同。解除合同,須經雙方協商同意。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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