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問合同彙總八篇

來源:果殼範文吧 2.8W

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那麼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顧問合同8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顧問合同彙總八篇

顧問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鑑於甲方因開發需要,欲進行融資,融資規模約為人民幣5000萬元-2億元。為尋求融資或合作物件,推進專案實施,因業務需要,現聘請乙方作為專項融資顧問。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秉承誠實信用原則,經友好平等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服務內容

乙方的服務內容為:

1、對甲方融資專案狀況做出分析,包括市場分析、風險分析、現金流量測算、盈利測算等,代理甲方作出分析報告;

2、在此基礎上做出融資方案設計及運作建議,協助研究設計融資專案中的融資年期、融資用途及還款方案等,代理甲方完成融資檔案的編寫。

3、代表甲方並帶領甲方共同與融資方或銀行就商務細節進行談判,在專業律師的參與下,共同完成融資法律檔案的編寫。

4、就融資專案解答甲方有關財務及法律方面的諮詢。

5、就融資專案起草、審查、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檔案。

6、雙方商定的其他顧問事務。

第二條 乙方的義務

乙方的義務包括:

1、乙方可根據甲方業務需要,指派其他專業人員或組成專業服務團隊完成前述顧問服務工作,但乙方更換融資顧問專案負責人應徵得甲方同意;

2、乙方應勤勉、盡責地完成本合同第一條所列融資顧問服務工作,依據其專業判斷,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權利和利益;

3、乙方應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檔案資料後,及時完成顧問服務事項,並應甲方要求通報工作程序;

4、乙方承諾,除非甲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間,不代理或承辦與甲方有利益衝突的案件或專案。

5、乙方尋求的融資物件必須是甲方認可的合法金融單位。

6、乙方融資費率為不超過的6%年利率。(與顧問費重複,建議取消或調整)

7、乙方不得以甲方名義或使用甲方提供的融資檔案和資料為自己或他人融資。(建議增加)

8、乙方不得以自己和甲方之外的他人名義收取融資款項。融資款必須直接轉入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內,不得經過任何其他第三方。

第三條 甲方的義務

甲方的義務包括:

1、甲方應當全面、客觀、及時地向乙方提供與融資專案有關的各種情況、檔案和資料,並對檔案、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2、若甲方就已提供的材料或建議有任何重大改變應及時通知乙方;

3、甲方應當為乙方提供顧問服務提出明確、合理的要求並給予合理的期限;

4、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顧問費和工作費用;

5、甲方應指定甲方的關聯公司(一致行動人)為甲方本次貸款提供擔保;

6、甲方指定 為聯絡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檔案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絡人應當通知乙方。

第四條 顧問服務費

1、經雙方協商同意,此專項顧問服務費按到達甲方指定的銀行帳號並可由甲方自由支配的融資額之3%計算。甲方按以下條款支付:

貸款資金到位後5日內,甲方按照該期到達甲方指定的銀行帳號並可自由支配融資款的3%向乙方支付顧問費。

2、乙方同意為甲方墊付與本次貸款有關的資產評估費用,該筆費用在貸款資金到達甲方指定的銀行帳號後5日內由甲方按雙倍金額支付給乙方。

第五條 工作費用

乙方在提供顧問服務時發生的工作費用,在融資沒有到達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之前,甲方不承擔任何費用,融資到位後甲方承擔下列費用中甲方認可的費用:

1、本合同第四條約定之外的相關行政、司法、鑑定、公證、會計、審計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徵得甲方同意後支出的其他費用。

乙方應本著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工作費用。

第六條 保密與智慧財產權歸屬

乙方對其在提供顧問服務活動中獲知的甲方商業祕密負有保密義務,除非法律規定、有權部門要求或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乙方對其在提供顧問服務中所提出的建議、意見、方案以及編寫的所有相關報告、研究資料和來往函件均享有智慧財產權,對於乙方上述享有智慧財產權的.報告、意見書、函件等,甲方負有保密義務,除非法律規定、有權部門要求或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第七條 合同的修改和解除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解除本合同。

乙方工作人員出現工作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重大損失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甲方拒絕向乙方支付顧問費用或者工作費用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八條 違約責任和協議終止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顧問服務的,合同簽定後6個月內,甲方還沒有得到所需的融資,甲方有權提出合同終止。

乙方工作人員出現工作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或對甲方權益造成侵害的,乙方應賠償相關損失,承擔相關法律責任。(建議增加)

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顧問費,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顧問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建議刪除)

第九條 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如因本合同的履行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十條 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為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至本專案完成之日。

第十一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均獲得了充分的授權。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檔案、資料,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送達,一方如遷址或變更電話等聯絡方式,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以傳真方式傳送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傳送的,掛號信寄出或者投郵當日視為送達。

第十三條 事前宣告

在簽定本合同前,乙方已經對甲方企業進行實地考查,並對甲方提供的融資證照、資料、報表進行了審驗並認可。並且,甲方所提供的一切資料僅限於本次融資使用。

甲方:

授權代表:

20xx年 4 月 日

乙方:

授權代表:

20xx年 4 月 日

顧問合同 篇2

本協議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其他可茲適用的法律和法規,由如下各方於二O一 年 月 日於 訂立: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鑑於:

1、甲方因業務發展需要,在企業內部財務管理,資產重組、資產管理和專案融資等運營事項方面需聘請財務顧問;

2、乙方為一家從事投資管理的專業性公司,擁有專業的人才團隊,在企業內部財務管理、資產重組、資產管理和專案融資等方面具有豐富的經驗,並有豐富的資源;

3、甲方同意聘請乙方為財務顧問,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聘請,擔任甲方的財務顧問。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誠實守信、互惠互利、長期合作的原則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甲方聘請乙方擔任財務顧問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財務顧問的服務內容、服務方式、服務期限、服務費用

乙方提供的財務顧問分為日常諮詢服務和專項顧問服務兩大類。日常諮詢服務為基本服務;專項顧問服務為選擇性服務,是在日常諮詢服務的基礎上,乙方根據甲方需要,利用自身專業優勢,就特定專案提供的深入財務顧問服務。

一、日常諮詢服務

(一)服務內容

1、政策法規諮詢:乙方利用自身的專業優勢,為甲方的內部財務管理、資產重組、資產管理和專案融資等運營專案提供相關的法律、法規、政策諮詢服務,幫助甲方正確理解與運用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

2、專案釋出:乙方利用自身及其關聯企業的資源優勢,通過自身或其關聯企業資訊平臺,及時釋出各類專案需求資訊,同時甲方可以利用乙方或其關聯企業的網路進行專案的釋出和推介。

3、財務諮詢:為甲方提升財務管理能力、降低財務成本、稅務策劃、融資安排等提供財務諮詢,推介創新業務品種,為甲方資金風險管理和債務管理提供財務諮詢。

4、投融資諮詢:當甲方進行專案投資與重大資金運用時,或者甲方直接融資時機成熟以及產生間接融資需求時,乙方提供基本的投融資諮詢服務。

5、產業、行業資訊與業務指南:乙方利用本公司及關聯公司網站及其他方式提供巨集觀經濟、產業發展的最新動態以及行業資訊和有關研究報告,併為甲方提供自身經營所涉及的業務指南。

6、合作伙伴的推介:乙方利用其關聯企業多種類、多領域經營資質優勢,如甲方在業務開展或專案運作過程中有擔保、融資租賃等需求,為甲方推介合作方。

7、專案可行性分析:協助甲方對其擬投資專案進行專案可行性分析。

8、業務培訓:根據甲方的具體需要,對甲方業務人員提供業務指導、培訓。

9、其他有關的事務諮詢。

(二)服務方式

1、為提高日常諮詢服務的效率、降低成本,雙方同意以電話、網路、刊物、會談等方式作為日常諮詢服務的主要渠道。甲方以上述方式提交專案釋出需求和顧問諮詢需求,乙方通過上述方式釋出日常諮詢服務之相關資訊和諮詢意見等。

2、雙方根據實際需要,可採用實地調研考察、定期舉辦培訓研討會和雙方會晤等交流方式。

3、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應保持經常性溝通和磋商。

(三)服務期限

乙方作為甲方聘請的財務顧問,服務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滿後如甲方需要乙方繼續提供服務,應續簽協議。

(四)財務顧問費用及支付

1、就本協議約定期限內的財務顧問服務,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服務費人民幣 元整(大寫 元)。

2、甲方應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向乙方支付上述財務顧問費。

3、如本協議約定服務期限展期,則自展期之日起另行收取服務費,具體金額及收取方式由雙方協商確定。

4、乙方為甲方提供服務期間,如雙方認為需要進行實地調研、定期培訓或雙方會晤等交流方式,由甲方負擔實際發生的費用。

二、專項顧問服務

(一)服務內容

1、年度財務分析報告:公司財務狀況垂直比較分析和行業比較分析;年度財務指標預測和敏感性分析;年度資本運營和經營管理情況分析。

2、獨立財務顧問報告:為企業關聯交易、資產或債務重組、收購兼併等涉及公司控制權變化的重大事項出具獨立財務顧問報告。

3、直接融資顧問:包括企業融資和專案融資,以及對股權或債權融資方式進行比較、選擇、建議和實施。具體服務內容包括但不限於幫助甲方尋找、篩選融資方,代表甲方與融資方進行溝通等

(1)企業融資:依據企業需求、市場狀況,為企業量身定做融資方案,並負責編制有關檔案,協調承銷商、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開展工作,協助報批和實施。

(2)專案融資:協助企業編制專案融資的商業計劃書,聯絡資金渠道,組織專案融資推介,安排商務談判並促成交易。

4、企業重組顧問:為企業股份制改造、資產/債務重組設計方案,編寫改制和重組檔案,在方案實施過程中提供顧問服務,並協調其他中介機構。

5、兼併收購顧問:為企業兼併收購境內外公司物色篩選目標公司;實施盡職調查;對目標公司進行合理評估,協助分析和規避財務風險、法律風險;協助制定和實施併購方案;設計和安排過橋融資;協助與地方政府、證監會、財政部的溝通和協調,協助有關檔案的報備和審批。

6、投資理財:為企業專案投資提供方案策劃、專案評價和相關中介服務;幫助企業進行資本運作和投資理財,實現一級市場和二級市場聯動收益;

7、管理諮詢:針對企業的行業背景和發展現狀,為企業可持續發展提供長期戰略規劃和管理諮詢;協助企業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結構、完善內部管理。

(二)服務方式

專項顧問服務的方式,由雙方根據實際需要另行簽署協議確定。

(三)財務顧問費用

甲方需要乙方提供專項顧問服務時,由雙方另行簽訂協議,明確專項顧問服務的具體內容和收費金額,乙方可給與甲方正常收費標準30%至50%的`折扣。

第二條 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一、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配合乙方工作,併為乙方提供必要的便利條件。

2、向乙方提供有關企業改制、兼併收購、資產重組、資產管理和投融資等資本運營方面顧問諮詢所需的基本資料和相關資訊等,並確保真實、準確、完整。

3、按雙方約定及時向乙方支付財務顧問費和其他相關費用。

4、甲方應承擔保密義務,未經乙方許可,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披露)乙方提交給甲方的材料與檔案。

二、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保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全面、及時地完成甲方所委託事項。

2、乙方承諾不接受任何針對甲方的敵意業務委託,並將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的利益。

3、乙方應承擔保密義務,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披露)甲方提交乙方使用的材料與檔案,但依照法律規定或相關機構的要求進行的披露不在此限。

第三條 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協議規定的義務,均須依法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2、甲方未按期支付顧問費的,乙方有權中止服務,直至甲方全額支付顧問費和逾期支付期間的違約金。服務中止期間,乙方暫停對甲方服務,甲方應對由此產生的損失自行承擔責任。

3、甲方應對逾期支付金額按每日千分之 的比例支付違約金,如甲方逾期支付超過30天的,乙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協議,終止服務。

第四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爭議應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按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

1、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地點為 ),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

第五條 其他

1、乙方提供的任何建議(包括但不限於有關法律﹑會計或其他方面的具體建議)是乙方基於誠實信用原則並根據乙方長期財務顧問經驗做出的,但是,甲方理解並同意:乙方所提供的意見﹑建議﹑觀點﹑資訊或提供的檔案﹑資料等均僅供甲方參考,在相關專案的運作過程中,甲方均需依自身判斷,獨立做出決策。對於甲方決策的後果,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2、本協議生效後,除雙方商定或不可抗拒的原因外,任何一方不得單方解除本協議。

3、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補充,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

顧問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經上述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專案名稱:_________

第二條 委託方的主要義務

1.自本合同生效後_________日內,向顧問方提供下列背景資料:_________。

2.向顧問方支付報酬共_________元;分期支付,具體方式如下_________。

第三條 顧問方的主要義務

1.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諮詢報告或解答委託方提出的問題;

2.保證提出諮詢報告符合下列要求:_________。

第四條 保密條款

本合同有效期內,雙方當事人應對下列技術資料承擔保密義務:_________。

本合同期滿後_________年內,雙方當事人應對下列技術資料承擔保密義務:_________。

第五條 驗收標準和方式條款

對顧問方提供的諮詢報告,按以下標準驗收:_________。

具體驗收方式如下:_________。

第六條 委託方的違約責任

1.委託方遲延提供合同約定的技術資料,或者所提供的資料,資料有嚴重缺陷,影響工作速度和質量的,應當如數支付報酬,並支付數額為_________的違約金。

2.委託方逾期2個月不提供或者補充有關技術資料和資料,導致顧問無法開展工作的,顧問方有權解除合同。委託方應當支付數額為_________的違約金。

3.委託方遲延支付報酬,應支付數額為_________的違約金委託方不支付報酬,應當退還諮詢報告和意見,補交報酬,支付數額為_________的違約金。

第七條 顧問方的違約責任

1.顧問方遲延提交諮詢報告和意見的,應當支付數額為_________的違約金;

2.顧問方提交的諮詢報告不符合合同約定條件的,應當減收或免收報酬;不提交諮詢報告和意見,或者所提交的諮詢報告和意見水平低劣,無參考價值的,應當返還報酬,支付數額為_________的違約金;

3.顧問方在接到委託方提交的技術資料和資料之日起超過2個月不進行調查論證的,委託方有權解除合同,顧問方應當支付數額為_________的違約金。

第八條 有關技術成果歸屬條款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顧問方利用委託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和工作條件所完成的'新的技術成果,除合同另有約定外,屬於顧問方;委託方利用顧問方的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術成果,除合同另有約定外,屬於委託方。對新的技術成果享有所有權(或者持有權)的一方當事人,可依法享有就該技術成果取得的精神權利(如獲得獎金、獎章、榮譽證書的權利)、經濟權利(如專利權、非專利技術的轉讓權,使用權等)和其他利益。

第九條 諮詢報告的實施風險責任條款

委託方有實施顧問方提供的經過驗收合格的諮詢報告和意見過程中出現的不良後果和經濟損失,由委託方承擔責任。

第十條 本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_________。

第十一條 名詞和術語的解釋:_________。

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顧問方(蓋章):_________ 委託方(蓋章):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顧問合同 篇4

委託人(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之需要,為維護本單位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之有關規定,聘請乙方指派的律師擔任常年法律顧問。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指派 律師出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顧問。法律顧問應當根據事實與法律,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第二條 本合同約定之顧問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條 甲方選擇乙方指派律師為甲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務:

1、為甲方生產經營管理活動中出現的法律問題提供諮詢,這種諮詢既包括向甲方提出口頭處理意見,也包括向甲方提出書面意見供甲方決策使用;

2、為甲方審查內部管理規章制度,並就甲方的內部管理制度提供涉及有關方面法律的設計與諮詢服務,協助甲方增強內部管理的規範性和可操作性;

3、為甲方起草或審查重大經濟合同、協議或其它重要法律檔案,防止或減少潛在糾紛;

4、協助甲方,對甲方員工進行法制宣傳教育和培訓;

5、參與甲方的重大對外談判與協商活動,協助甲方處理談判與協商中的有關法律事務;

6、為甲方引進外資、技術轉讓、興辦合資或合作企業、股份轉讓、資產重組等專案提供法律可行性意見;

7、為甲方開展或涉及的重大經營活動或法律行動提供法律策劃方案,這些經營活動或法律行動包括:

(1)工業產權的取得與保護;

(2)市場佔領與開拓;

(3)形象確立與廣告宣傳表述;

(4)債權債務安排與重組;

(5)侵權損害賠償與追索;

(6)重大投資決策風險預測與評估;

8、企業改制、公司併購;

9、企業股份制改造並上市;(聯絡北京、上海或香港的法律機構共同辦理)

10、上市公司配股、增發新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聯絡北京、上海或香港的'法律機構共同辦理)

11、協助甲方辦理涉及調解、仲裁、訴訟和其它非訴訟案件所需要的各種程式性手續。

甲方要求乙方指派律師作為具體參與有關仲裁、訴訟和非訴訟案件以及承擔公司併購、合資、股權轉讓、企業股份制改造並上市、上市公司配股、增發新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投資專案法律風險控制等重大專項法律服務時,甲方應另行與乙方訂立委託代理合同,並按照乙方的優惠收費標準向乙方支付律師費用(即按《律師服務收費標準》減半收費)。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完整、客觀地向律師介紹有關生產經營管理的情況,提供與甲方生產經營管理有關的檔案材料。

2、甲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金額或計費方式和時間向乙方支付全部法律顧問服務費。

3、甲方應當為律師開展工作提供一切必要的便利。

4、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更換在服務過程中工作不負責任、或認為不適合服務甲方的律師。但甲方應向乙方說明要求更換律師的具體理由。

5、甲方委託乙方進行常年法律顧問工作過程中,應按實際情況確認乙方指派律師的工作量記錄。

6、不得要求乙方律師進行違法活動。

7、如乙方無正當理由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全部律師服務費和差旅費。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當依法忠實地維護甲方的一切合法權益。

2、乙方律師應當根據甲方的具體情況適時開展法律顧問服務工作。

3、乙方律師應當按時地為甲方提供相關的法律顧問服務。

4、乙方律師必須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不得洩露甲方的技術祕密、商業祕密或者個人隱私。

5、除本合同約定或甲乙雙方另行協商外,乙方律師不得私自向甲方收取費用。

6、乙方有權根據本合同的約定向甲方收取常年法律顧問服務費。

7、甲方未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常年法律顧問服務費及差旅費,乙方及其指派律師有權暫緩履行法律顧問工作。

8、簽訂本合同後,如甲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師服務費和差旅費全部不予退還;如甲方尚未支付律師服務費和差旅費且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有權繼續追討。

9、乙方同意並保證,一旦出現甲方認為乙方指派律師不能勝任或不能完成、或服務不盡責或無力發揮應有作用的投訴時,乙方將在收到甲方正式投訴及核實後三個工作日內向甲方另行推薦候選律師,經甲方確認後,立即另行指派律師予以接替,以完成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事務。

第六條 律師服務費、差旅費和其他費用的約定

1、律師服務費

甲方應向乙方繳納顧問費人民幣(大寫) 元;甲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向乙方一次性付清律師服務費用。

2、差旅費

在本律師事務所所屬區域內(重慶市區僅指渝中區、江北區、沙坪壩區、南岸區、九龍坡區、大渡口區、渝北區、巴南區、北碚區)辦理甲方委託的法律事務,()乙方按律師服務費的10%收取差旅費人民幣(大寫) 元。該差旅費包括交通費、國內電話費、傳真費、普通及掛號郵寄費、網際網路上網費;不包括檔案資料列印費、影印費、特快專遞費、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其他行政機關及事業單位、人民法院等單位收取的費用。

乙方律師如需到本律師事務所所屬區域外進行與本合同相關的工作,由乙方律師向甲方提出差旅費預算並經甲方同意後,按甲方相關規定辦理出差手續,乙方律師出差後甲方及時據實報銷。

3、律師服務費和差旅費支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向乙方一次性付清以上費用(律師服務費、差旅費)。如有特殊情況經雙方協商可在本合同第十條中另行註明。

4、根據《重慶市律師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乙方律師在進行與甲方委託辦理的法律事務過程中發生的鑑定費、公證費、公告費、查檔費及應由甲方支付的其他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5、除非乙方另有書面同意,如因甲方未按約足額付清上述費用導致乙方律師不能或未能及時履行甲方委託辦理的法律事務的責任將不由乙方承擔。

6、除非甲、乙雙方另有書面約定,甲方在任何時候均不得向乙方律師直接支付任何費用或接受乙方報銷任何費用,甲方也無需向乙方律師支付額外的報酬、補貼、津貼和饋贈。

第七條 甲方理解並同意,乙方指派律師的工作只限於與甲方以獨立法人名義發生的活動相關,乙方指派律師無義務為甲方職工、甲方參與的任何形式的合作或聯合組織提供上述服務。若相關單位和個人需要乙方指派律師提供上述法律服務,乙方可以按照律師收費辦法優惠10—15%收取律師費用。

第八條 乙方律師在履行甲方委託辦理的法律事務服務過程中,如出現《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規定的重大執業過錯而直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由乙方協助向已經為乙方辦理了執業保險的有關保險機構索賠。

第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甲方或其代理人與乙方或其指派的律師共同協商並達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 本合同以上條款不能概明之事項,可在本條款下另行特別約定:

(空白)

第十一條 甲方確認下列通訊地址及聯絡人是乙方辦理本合同委託法律事務向甲方履行通知義務的惟一通訊地址及聯絡人:

聯絡人: 聯絡電話: 聯絡地址:

乙方按上述通訊地址向指定的聯絡人履行了通知義務,視為乙方已向甲方履行了通知義務。

如果甲方需變更通訊地址或聯絡人,需提前七日通知乙方。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糾紛均由重慶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持二份,乙方持兩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第十五條 甲方承諾:已認真審閱本合同所有條款以保證完全瞭解其詳盡內容;本合同所有條款均屬甲、乙雙方平等且完全協商一致而達成。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地 址:

電 話:

簽約時間:年 月 日

顧問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為全面推行零缺陷管理模式,茲聘請乙方作為常年質量管理諮詢顧問;乙方作為甲方的常年質量管理顧問單位,為甲方提供方案型的質量管理諮詢和培訓服務。雙方經友好協商,特達成如下協議:

一、本協議一年簽訂一次,到期可續簽或終止。

二、在簽約期內,甲方享有_________ 企業會員的所有待遇。

三、乙方提供質量管理顧問服務的程式是:

1 、甲方現場的調研與診斷

2 、制定整體輔導計劃(其中針對關鍵過程實施改進的“專案諮詢計劃”另定服務協議)

3 、協商制定全年跟蹤輔導議程

4 、實施顧問服務

四、乙方提供質量管理顧問服務的內容包括:

1 、現場的調研與診斷;

2 、現場的培訓與輔導;

3 、免費的公開培訓名額若干;

4 、免費培養中國質量督導師;

5 、免費的_________ 企業會員的待遇;

6 、享有乙方其他服務的優惠。

五、甲方如因故變更雙方已確定之“全年跟蹤輔導議程”,應提前10天以書面的形式通知乙方,並要求得到乙方的書面形式的確認;乙方須認真履行自己的承諾,按時完成所確認的諮詢輔導專案,並出具書面意見。

六、乙方將根據甲方的企業特點和諮詢專案的需要安排合適的顧問團隊開展相關工作,甲方應為顧問師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幫助,並協助乙方對其工作質量做出書面評估。

七、乙方信守一貫的職業道德與執業操守,嚴格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未經同意,絕不向第三方評價甲方。

八、甲方為乙方開展各項諮詢與培訓活動提供必需的.食宿條件和相關的資訊資料,以便乙方為甲方提供量身定做的方案;甲方應安排專人加入到團隊中,負責必要的溝通、聯絡和其他輔助性工作。

九、甲方尊重並保護乙方的智慧財產權,未經書面許可,不得複製使用乙方的教材、書籍與軟體中的任何內容,或用於開展任何形式的培訓活動,並願為此承擔相關責任。

對於雙方在簽約期共同形成的智慧財產權,由雙方共享,任何一方要用作商業用途,須取對方的書面許可。

十、乙方保證派往甲方開展各項諮詢、培訓活動的顧問師均能遵守本協議,並願意為此承擔責任。

十一、甲方向乙方支付常年顧問費用:人民幣_________ 元/年,並承諾於簽約後一週內匯入乙方指定賬戶。

十二、在簽約期內,乙方向甲方提供下列服務:

1 、不少於_________ 個工作日的諮詢和培訓服務;

2 、在乙方或乙方的地區代理舉辦的公開培訓課程中,甲方可享有_________ 個免費名額(僅免學費、資料費);

3 、購買乙方擁有智慧財產權的書籍、教材、光碟、軟體時可享有_________ 優惠;

4 、在乙方每年舉辦的質量督導師(qsa )特訓營培訓中,甲方可享有

_________ 個免費名額(僅免學費、資料費);並可以優先參加註冊質量經理、註冊質量工程師的考試輔導,以及國際“質量mba ”的考試輔導,並可享有優惠。

十三、其他:未盡事宜,或協議執行中出現的問題,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十四、本協議一式二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顧問合同 篇6

聘請單位(簡稱甲方):

應聘單位(簡稱乙方):

甲方因業務執行、管理和發展的需要,願意聘請乙方擔任甲方的智慧財產權顧問,乙方願意接受聘請,經雙方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和《律師業務收費管理辦法》簽署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乙方擔任甲方智慧財產權顧問的任務是:為甲方依法進行生產、經營、服務、管理或其他活動提供智慧財產權有關法律服務,受甲方委託辦理智慧財產權有關法律事務,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促進甲方生產、經營、服務和管理活動的發展。

第二條:乙方接受聘請,擔任甲方的智慧財產權顧問,為期________年,自20g___年____月日起計算。合同期滿,雙方如無異議則本合同自動延續有效,雙方再行履行合同約定的權利義務。

第三條:乙方作為智慧財產權顧問,接受甲方的委託辦理下列法律事務:

(一) 協助甲方審查、修改有關智慧財產權的合同和法律文書,防範法律風險;

(二) 參與處理涉及甲方的尚未形成訴訟仲裁的智慧財產權類糾紛,出具律師函;

(三) 就甲方的有關智慧財產權方面的決策提供法律諮詢;

(四) 指導培訓甲方的從事智慧財產權相關事務的工作人員及專職法務人員,協助甲方的智慧財產權宣傳和智慧財產權相關法律培訓工作;

(五) 應甲方要求提供與甲方有關的智慧財產權方面的法律資訊和相關資料;

(六) 代理甲方參加訴訟、仲裁或調解活動;

(七) 參與甲方重大智慧財產權專案的盡職調查、業務談判、文字制訂和簽約見證活動;

(八)辦理甲方涉及商標註冊、商標監測、商標異議、專利申請、專利無效、專利情報檢索、版權登記及軟體企業、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科技專案申報、中國名牌、出口名牌、馳名商標、著名商標認定等非訴訟業務,辦理馳名商標司法認定業務;

(九)辦理甲方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構架及建設(包括依照甲方企業特點制定完善商標、專利、商業祕密、域名、版權等管理制度),辦理甲方智慧財產權戰略的安排及提供相應專案的輔助;

第四條:根據“律師業務收費管理辦法”的規定,甲方按年度向乙方交納常年法律顧問費 萬元整(人民幣大寫:整)。甲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後3個工作日內付清。

第五條、擔任智慧財產權顧問的律師為甲方處理相關法律事務所發生的食宿、差旅、保險費用由甲方承擔。為處理甲方的相關法律事務所需的支付給其他

第三方單位、行政機關或服務機構的必要的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六條:為便於法律顧問開展工作,擔任智慧財產權專項法律顧問的律師享有以下權利:

(一) 要求甲方指定專門的人員負責日常智慧財產權事務的聯絡處理;

(二) 有權依法調查和查閱相關檔案資料;

(三) 有權參加甲方召開的.有關會議;

(四) 有權詢問甲方人員,甲方人員應對被詢問的的事項作如實的陳述;

(五) 獲得履行甲方智慧財產權顧問職責所必須的其他工作條件和便利。

第七條:擔任智慧財產權顧問的律師,應當負有以下義務:

(一) 對工作接觸瞭解到的涉及甲方的機密、商業祕密和其他不宜公開的情況,負有保密的責任;

(二) 在訴訟、仲裁或調解活動中,不得擔任對方當事人代理人;

(三) 不得從事有損於甲方利益的其他活動。

第八條:擔任智慧財產權顧問的律師不能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各項義務或不能勝任該項工作的,甲方有權提請乙方予以調換或商請其他律師擔任。

甲方不能履行本合同各項義務或不支付工作報酬的,乙方有權指令律師停止辦理甲方委託的法律事務。

第九條:雙方均有權在自己的宣傳冊、網站或其他宣傳資料上表明雙方存在本合同約定的智慧財產權顧問關係,並可以使用對方的企業名稱和企業標誌來說明這種關係。

第十條: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商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顧問合同 篇7

甲方(用人單位):

法 定 代 表 人:

通 信 地 址:

乙 方(受聘人):

身 份 證 號 碼:

通 訊 地 址: 電 話:

甲方因工作需要願意聘用乙方為本單位員工,乙方在有若干用人單位可供選擇的情形下,願意受聘於甲方。現雙方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和杭州市的有關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並同意遵守本合同的全部條款。

一、 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型別為有固定期限合同。

2、本合同有效期限為個___________月,自年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試用期自 年 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4、本合同分為試用期和正式期兩個階段執行。試用期自簽約之日起開始執行,正式期自雙方辦理完畢轉正手續後,繼續執行。如乙方在試用期結束之前未能得到甲方書面轉正通知,則本 合同自然解除,乙方應當立即主動前往甲方人事部門辦理離職手續;甲方向乙方說明理由。

二、 工作內容

1、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需要,在部門,從事崗位工作。

2、 雙方約定,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能力和表現調整乙方的工作部門或工作崗位;乙方願意服從甲方的管理和安排;調整自甲方調整通知送達乙方本人時生效;如果出現乙方沒有簽收的'情況,乙方在此做出授權:甲方將調整通知送達乙方直接主管領導之次日即構成對乙方的送達。

3、 乙方須按照甲方確定的崗位責任,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工作任務。

4、 乙方同意在合同期內將其全部的工作時間、技能、精力和注意力只投入於甲方的工作並以勤勉、可靠、忠誠及專業的態度從事分派的所有工作。非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與第三方建立勞動、勞務關係,不得為第三方提供服務,不得自營公司,不得參股、控股或實際控制其它經濟實體。

5、 乙方同意在合同期內根據甲方工作的需要,保質保量完成出差和外派。

6、 乙方同意在合同期內遵守和服從公司的現時和將來的各項管理規定、制度,積極主動完成工作任務。

三、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 甲方實行每日工作時間8小時、每週工作6天。

2、 甲方根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健全工作規範、操作規程、勞動安全衛生制度;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安全衛生標準的工作場所和完成工作任務所必須的勞動工具。

3、 乙方須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工作規範、操作規程、勞動安全衛生制度,自覺預防事故的發生。

四、 勞動報酬

1、 試用期的工資為轉正後工資的 %;轉正後的月工資總額由 %的基本工資、 %的崗位工資和 %的績效工資三部分組成,具體以甲方簽發的轉正通知、聘用函為準。試用期工資不得低於杭州市的最低工資標準。

2、 甲方於每月10 日前以現金或儲蓄卡等方式向乙方支付上月工資,如遇節假日,相應調整。如甲方統一調整發薪時間,則相應按新規定執行,乙方在此予以認可。月工資的計算週期按照自然月進行。

3、 轉正後,基本工資原則不變動,但如果出現甲方經營狀況虧損的實際情況,可以在不超過10 %的幅度內予以下調,下調通知自送達乙方或乙方直接主管領導之下一個工資發放月度開始執行。

4、 乙方的崗位工資隨乙方的崗位變動而自然變動;轉正後,根據甲方虧損的實際情況,可以在不超過10 %的幅度內予以下調,下調通知自送達乙方或乙方直接主管領導之下一個工資發放月度開始執行。

5、 績效工資按照實際考核結果而定,具體考核辦法見甲方的相關規定。

顧問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業務需要,特聘請乙方擔任常年智慧財產權顧問,現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乙方指派顧問

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_________擔任甲方的常年智慧財產權顧問,甲方同意前述指派,並認可乙方可能出現的臨時委派其他人配合指派人完成第二條所述工作之情形及/或指派的人因故(如疾病、開庭衝突、出差等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經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指定人暫時替代處理較急的事務。但乙方更換指派必須經甲方同意。

第二條甲方的服務範圍

日常法律範圍

2.1 就甲方日常涉及的法律問題口頭或書面解答法律諮詢、提出法律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2 審查、修改甲方因商務活動與第三方簽署的各類合同、協議書或其他法律檔案;提出修改意見及法律建議;

2.3 應甲方要求,對甲方簽署的各種法律文書進行見證;

2.4 協助甲方參與較為重大商務活動的談判、磋商,並提供分析論證;

2.5 受甲方委託,簽署、送達或者代為收領法律檔案;

2.6 受甲方委託,保管甲方要求乙方妥善保管的法律檔案;

2.7 就甲方已經、面臨和/或可能發生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法律意見書;

2.8 受甲方委託,向侵害、損害甲方合法權益的第三方提出交涉及索賠;

2.9 協助甲方完善內部管理的有關法律事務,提出法律建議;(如企業用工保密制度、智慧財產權合同管理等)

2.10 甲方在經濟活動中發生的各類訴訟、仲裁及/或行政處罰案件,須另行約定;

2.11 甲方在經濟活動發生的企業改制、兼併重組、收購、破產、上市、融資、房地產開發、土地轉讓、投資、設立新公司、合併/分立、參股公司、股權轉讓、及其它型別的重大專案以及法律顧問工作量一次性達______小時以上的專項法律事務,不在本合同服務範圍內,須另行約定;

2.12 乙方的服務範圍中,不包括各類合同、協議書、規章制度的撰寫、草擬;

2.13 本合同中,乙方的服務範圍不包括甲方之控股公司、子公司或其他關聯公司;

2.14 本條所列2.10條至2.13條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託手續(另籤委託代理合同),並向乙方經辦律師出具授權委託書,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給予優惠。

商標服務範圍

2.15 就甲方日常商標方面的問題(國內外)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16 審查、修改各項有關商標法律文書(國內外),代理國內外商標的申請、變更、轉讓、無效等事務;

2.17 就甲方有關商標侵權問題(國內外)包括指控他人侵權或被他人指控侵權、或對市場侵權假冒行為提出進行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8 就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國內外)商標權糾紛包括申請被駁回、被他人異議、被他人提出撤銷註冊或對他人提出異議、撤銷他人商標註冊等法律行為進行法律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9 就甲方有關商標戰略進行整體策劃提出律師意見、出具建議函;

2.20 甲方有關商標的創意、(國內外)商標的使用、商標的管理、商標的保護、商標的許可使用、商標的市場運作等提出口頭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21 本條所列2.17至2.20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託手續(另籤委託代理合同),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專利服務範圍

2.22 就企業的專利戰略、組織構架、人員安排和工作方式提供諮詢意見;

2.23 就合作伙伴的或競爭對手的國內外專利提供諮詢、文獻監視和檢索;

2.24 代理國內外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的申請,技術領域包括:電子、電工、通訊、計算機技術、機械、醫藥、農藥、獸藥、化工、材料、生物和生化以及環境保護等;

2.25 代理複審請求及無效宣告請求;

2.26 關於專利糾紛與侵權的法律服務,包括諮詢、市場監視、專利權的海關備案、調查取證、庭外調解、申請行政調處及提起訴訟等;

2.27 出具是否具有專利性和是否侵犯他人的專利權的法律意見書;

2.28 接受委託就專利申請的複審決定和專利的無效宣告決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2.29 技術轉讓與專利實施許可的中介談判、合同起草及摸底調查;

2.30 為企業大型投資、合資、引進技術和裝置過程中涉及智慧財產權的技術改造專案提供法律意見書等;

2.31 關於專利保護的其它事務。

2.32 本條所列2.23至2.31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辦理委託手續(或另籤委託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軟體服務範圍

2.33 就甲方日常計算機軟體登記和著作權登記方面的問題(國內外)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34 代理計算機軟體登記和著作權登記;

2.35 就甲方有關計算機軟體程式和著作權保護、管理規章制度,員工保密制度,品牌戰略實施提供專業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36 就軟體開發、檢索、轉讓、授權許可的談判、合同起草、修改及摸底調查、糾紛調解、侵權取證、行政查處乃至法律訴訟提供解決方案和行動;

2.37 本條所列2.34至2.36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辦理委託手續(或另籤委託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第三條工作方式

3.1 乙方擔任甲方常年智慧財產權顧問的代理人應按甲、乙雙方事前約定的時間、地點進行工作。乙方因故不能工作,應事先通知甲方。甲方隨時有事交辦,如無特殊情況,指派顧問應及時予以受理。

3.2 乙方應按甲方法定代表人和其指定的聯絡人的'要求提供法律服務。本合同中,甲方指定為顧問的聯絡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轉交檔案和資料等。

第四條智慧財產權顧問費及辦案費用

4.1 雙方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智慧財產權顧問費每年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元整)。支付期限為:甲方於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_____日內付清顧問服務費。支付方式為:現金/支票/本票/匯票/電匯。

乙方開戶銀行:_______;開戶名稱: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

4.2 指派顧問辦理甲方委託事項所發生的下列辦案費用,由甲方承擔

4.2.1 各種政府、法院、行業官方及法定中介機構所收取的費用;

4.2.2 _________市區以外發生的差旅、食宿、車船及一切雜費;

4.2.3 辦理甲方事務而產生的一切交際費用;

4.2.4 調查取證購買樣品,錄音錄(照)像,檢索查詢,公證及技術鑑定費等。

第五條甲方的義務

5.1 為使乙方能正確完成甲方委託的事項,甲方應根據乙方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資訊,並承擔誠信責任;

5.2 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顧問費和乙方實際支出的辦案費用;

5.3 為乙方處理甲方委託的事宜提供所需的便利條件;如必要的資料、檔案、交通及其它方便;

5.4 體諒乙方的職業操守的約束,不強求乙方出具有違其職業操守的法律檔案,甲方應尊重指派代理人依據法律獨立、不受干擾地作出專業判斷的權利。

第六條乙方的義務

6.1 乙方應在最有效的時間內,勤勉盡責、保質保量完成甲方委託的事宜,並依據法律做出專業判斷,努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6.2 乙方應就甲方為乙方處理甲方委託事宜而向乙方提供的資料、資訊承擔保密責任,除依據國家法律有權瞭解該等資訊的其他人員以外(如法官、檢查官、警官、稅務官員等),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向任何組織和個人洩露;

6.3 乙方不得違背職業紀律,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在與甲方有嚴重利益的另一方亦從事相同的法律服務。

6.4 指派代理人僅接受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聯絡人的委託辦理甲方法律事務,不得隨意接受甲方其他員工的委託或諮詢,並提供不利於甲方的法律意見。

第七條合同的生效及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為開放式的,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欲解除本合同,應提前______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沒有書面通知的,視為同意續簽合同,本合同繼續生效。

第八條合同的變更

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需雙方再行協商,簽訂變更協議,未經書面變更的任何內容,不對甲、乙雙方產生法律效力。

第九條其他

9.1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亦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時,雙方均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仲裁適用該會之仲裁規則。

9.2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 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