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集合(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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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簽訂合同能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工程合同8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工程合同集合(8篇)

工程合同 篇1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為明確雙方在合同期中權利與義務,按時、保質、保量完成本工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 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1.2、工程地點

1.3、承包範圍

1.4、承包方式

1.5、工 期:

1.6、工程質量

第2條 甲方工作

2.1、向乙方提供水、電、氣等裝置,並提供施工現場辦公室、工人住宿與材料倉庫給乙方使用。

2.2、指派為甲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辦理驗收、變更、登記手續和其他事宜。

2.3、如確定需要拆改原建築物結構或裝置管線,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審批手續。

2.4、負責保護周圍建築物及裝修、裝置管線、古樹名木、綠地等不受損壞,並承擔相應費用。

2.5、協調有關部門做好現場保護、消防、垃圾處理等工作,並承擔相應費用。

第3條 乙方工作

3.1、參加甲方組織施工圖或作法說明現場交底,擬定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交甲方審定。

3.2、指派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各項事宜。

3.3、嚴格執行施工規範、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規定、環境保護規定。施工中發生傷亡事故均由乙方自負。

3.4、施工中未經甲方同意或有關部門批准,不得拆改原建築物結構及各種裝置管線。

3.5、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負責對本工程成品進行保護。

第4條 關於工期約定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約定工期提前竣工時,應徵得乙方同意,並支付乙方因趕工所產生相應費用。

4.2、因甲方未按約定完成工作而影響工期,工期順延。

4.3、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中途無故停工而影響工期,工期不順延。

4.4、因設計變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停電、停水、停氣及不可抗力因素影響,導致停工8小時以上(一週內累計計算),工期相應順延。

4.5、因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工作而影響工期,工期順延。

第5條 關於工程質量驗收約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圖紙、作法說明、設計變更和國家現行有關規範規定製作為質量驗收標準。

5.2、本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質量評定標準。

5.3、甲方對乙方進場材料和施工過程質量及時檢查和驗收,乙方配合。甲方不及時檢查,乙方可自行驗收,甲方應予承認。

5.4、由於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第6條 關於工程價款、工程結算及工程款支付方式約定

6.1、工程單價及數量清單見報價表:

6.2、合同初定價款為:¥RMB)單價為320.36元/M2(不含面板),以上造價含稅金,但不包含總包配合費。

6.3、工程結算時按石材面板展開面積計算,其綜合單價不變。

6.4、付款方式:甲方按以下方式支付工程款

第1次:雙方簽訂合同後,甲方在三天內支付合同總額30%預付款,即金額為 萬元;

第2次:鋼架安裝完畢後,在三天內支付合同總額30%工程款,即金額為 萬元;

第3次:面板進場安裝後,在三天內支付合同總額25%工程款,即金額為 萬元;

第4次:面板板安裝完畢,清洗乾淨後,在一週內支付合同剩餘工程款。

第7條 關於工程材料要求約定

7.3、掛件:選用304材質。

7.4、鋼材:採用Q235鋼,成品外露面表面熱鍍鋅處理。

7.6、其他主要部件材料:均從正規廠家採購,並有質量保證書和相關資料。

第8條 爭議或糾紛處理

8.1、本合同在履行期間,如有違約,由違約方承擔對方相應經濟損失。如果合同文字出現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及雙方發生爭議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前提下,雙方可採取協商解決或申請施工合同管理機構會同有關部門進行調解。

8.2、當事人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雙方

約定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向溫州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9條 附則

9.1、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9.2、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

9.3、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後生效,履行完畢自動終止。

第10條 補充條款

10.1、如有專案增加,雙方可再做協商;

10.2、如有設計變更,工程單價可再做調整。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2

發包人(甲方):承包人(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實用的原則議定。

為保證施工質量,施工進度,圓滿完成施工任務,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內容:

4、工程量預計:㎡,以實際發生量為準。

5、施工工藝:

6、其它:

第二條:工程造價

1、施工單價:/㎡(含活動腳手架、刮膩子、塗料粉刷)

2、工程總造價:暫估

人民幣大寫:

第三條:施工時間

1、甲乙雙方簽訂合同後

2、工期:由年月年日竣工

第四條: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

第五條:塗布率確認

兩遍膩子、兩遍塗料,達到合格標準。

第六條:承包方式

大包:包工包料,甲方提供活動腳手架,乙方搭設使用。

第七條:甲方責任

1、負責開工前的協調工作,腳手架的準備,將工作面交於乙方。

2、協助乙方解決施工現場住宿和有關協調工作,對廠內規定製度交底,提供水源、電源。

第八條:乙方責任

1、乙方在認可甲方和業主的各項管理制度同時,並在施工中嚴格執行。

2、乙方嚴格按照雙方約定,合理組織施工,制定好制度計劃,對工人有技術交底,管理規定交底,安全技術交底,否則給予相應處罰。

3、為保證工程質量,使用材料必須合格,塗料產生垃圾及時清理不得汙染現場。車輛進場必須按要求登記。

4、乙方現場管理人員必須配合甲方與業主的工作。

5、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偷工減料,甲方有權立即停止施工,中途退場,甲方有權不給工程款。

6、保證施工人員的安全,如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發生傷害,傷殘死亡等事故,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違反廠規廠紀出現罰款乙方承擔。

第九條:工期延誤

由於不可抗力的`因素及業主要求暫行施工的,工期可順延。

第十條:付款方式

乙方進場三天後,付給生活費及車費,中途可預支部分工程款,完工後付到80%,驗收後付到95%,其餘5%作為保證金一年內付清。

第十一條:保修責任

保修期一年,由於塗料及施工原因,造成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無償維修,由於甲方及業主原因造成質量事故有償維修。

第十二條:其它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按印後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簽訂日期:

工程合同 篇3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方聘請乙方為甲方,為確保勞動合同法的順利遵守和雙方合法權益,特簽訂如下協議,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聘用期限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以下證件及檔案

1、原聘用單位的解聘證明、職業道德證明、不影響資質證明(必要時提供原件);

2、大學畢業證書(必要時提供原件);

3、身份證影印件(必要時提供原件);

4、職稱證書(必要時提供原件)。

三、聘用待遇及相關責任

1、在聘期內,甲方每年支付給乙方職務補貼費用為人民幣含稅),共分兩次支付,協議簽訂後支付元整;聘用期末支付元整。

2、乙方不承擔甲方的任何工作責任(如甲方需乙方在校審中籤字時,甲方應告之乙方,並支付相應校審工作費用),但在甲方辦理資質年檢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檢查時,乙方應配合甲方及時提供有關證件及檔案。

3、乙方的職稱證書和相關檔案影印件使用的範圍僅限於甲方公司企業資質申報及年檢方面。

4、除此之外,甲方在未取得乙方許可的情況下,不得擅自使用乙方證件材料,不得外借其它單位。

5、同時乙方不得將自己的證件相關材料提供給除甲方以外的第三方使用;否則,由此出現的任何後果與責任均由違約方全部承擔。

四、附加及其他

1、本協議期滿後,再另行簽訂協議,如雙方無意續約,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並辦理相關手續;

2、如果因為乙方原因(專業不符,或已有其他單位聘用等)造成甲方公司企業資質申報不成功,甲方有權終止協議,並且乙方退還甲方已經支付的聘用費。

3、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本協議由雙方簽署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日期:

工程合同 篇4

________(以下簡稱委託人)與_________(以下簡稱諮詢人)經過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委託人委託諮詢人為以下專案提供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服務:

1.專案名稱:_________

2.服務類別:_________

第二條 本合同的措詞和用語與所屬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條件及有關附件同義。

第三條 下列檔案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標準條件;

2.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專用條件;

3.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執行中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檔案。

第四條 諮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範圍內的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

第五條 委託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期限、方式、幣種、額度向諮詢人支付酬金。

第六條 本合同的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開始實施,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終結。

第七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兩份。

委託人(蓋章):_________ 諮詢人(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5

發包人(全稱):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全稱): (以下簡稱乙方)

支援方(全稱): (以下簡稱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丙叄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路燈亮化工程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市政道路路燈裝置材料供應、燈具底座安裝、燈具安裝、管井砌築、燈光照明除錯。

二、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上述市政道路兩側所有路燈的裝置材料供應、管線安裝、附件安裝和管井砌築、燈光照明除錯、殘渣外運及因此損壞的人行道修復。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20xx年11月1日

竣工日期:20xx年11月30日

合同總工期 30天。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必須達到國家相關強制標準。

五、合同價款

本工程實行總價包乾,總計工程價款 元,大寫: ,不足部分由乙方墊付,總結算時以財政評審為準。

六、結算方式:

該工程合同簽訂由乙方墊資施工,完工後經甲、丙方驗收合格後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七、安全責任

乙方在路燈施工過程中,應安全施工,杜絕安全事故發生。

八、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工程完工後7日內組織相關部門進行驗收,超7日不驗收視為驗收合格。

(2)甲方負責電源接放點。

2、乙方責任:

(1)嚴格按施工規範要求及國家質量標準施工。

(2)保證工期要求,確保工程如期完成。

九、特別條款

丙方作為本工程的'支援方,全程監督乙方的工程質量,負責按合同約定撥付工程款給乙方。

十、本合同書一式叄份,甲乙丙叄方各執壹份。

十一、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叄方約定 簽字蓋章 後立即生效。

發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支援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日 日

工程合同 篇6

1、未取得建設審批手續的施工合同的效力如何認定?

發包人就尚未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等行政審批手續的工程,與承包人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但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發包人取得相應審批手續或者經主管部門批准建設的,應當認定合同有效。

發包人未取得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的,不影響施工合同的效力。

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第一條第(二)項規定的“沒有資質的實際施工人借用有資質的建築施工企業名義”承攬建設工程(即“掛靠”)具體包括哪些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解釋》規定的“掛靠”行為:

(1)不具有從事建築活動主體資格的個人、合夥組織或企業以具備從事建築活動資格的建築施工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

(2)資質等級低的建築施工企業以資質等級高的建築施工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

(3)不具有施工總承包資質的建築施工企業以具有施工總承包資質的建築施工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

(4)有資質的建築施工企業通過名義上的聯營、合作、內部承包等其他方式變相允許他人以本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

3、如何認定是否屬於必須招標的建設工程?

《解釋》第一條第(三)項規定的“必須進行招標”的建設工程的認定應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三條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和原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工程建設專案招標範圍和規模標準規定》的相關規定予以確定。法律、行政法規有新規定的,適用其新規定。

4、勞務分包合同的效力如何認定?

同時符合下列情形的,所簽訂的勞務分包合同有效:

(1)勞務作業承包人取得相應的勞務分包企業資質等級標準;

(2)分包作業的範圍是建設工程中的勞務作業(包括木工、砌築、抹灰、石製作、油漆、鋼筋、混凝土、腳手架、模板、焊接、水暖、鈑金、架線);

(3)承包方式為提供勞務及小型機具和輔料。

合同約定勞務作業承包人負責與工程有關的大型機械、週轉性材料租賃和主要材料、裝置採購等內容的,不屬於勞務分包。

5、如何認定建築企業的內部承包行為?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將其承包的全部或部分工程交由其下屬的分支機構或在冊的專案經理等企業職工個人承包施工,承包人對工程施工過程及質量進行管理,對外承擔施工合同權利義務的,屬於企業內部承包行為;發包人以內部承包人缺乏施工資質為由主張施工合同無效的,不予支援。

6、小型建築工程及農民低層住宅施工合同、家庭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合同的效力如何認定?

施工人簽訂合同承建小型建築工程或兩層以下(含兩層)農民住宅,或者進行家庭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當事人僅以施工人缺乏相應資質為由,主張合同無效的,一般不予支援。對於當事人確實違反企業資質管理規定承攬工程的,可以建議有關行政主管部門予以處理。

前述合同對質量標準有約定的,依照其約定,沒有約定的,依照通常標準或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予以確定。當事人有其他爭議的,原則上可以參照本解答的相關內容處理。

7、當事人在訴訟前已就工程價款的結算達成協議,一方要求重新結算的,如何處理?

當事人在訴訟前已就工程價款的結算達成協議,一方在訴訟中要求重新結算的,不予支援,但結算協議被法院或仲裁機構認定為無效或撤銷的除外。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但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當事人一方以施工合同無效為由要求確認結算協議無效的,不予支援。

8、承包人專案經理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所施行為的效力如何認定?

施工合同履行過程中,承包人的專案經理以承包人名義在結算報告、簽證檔案上簽字確認、加蓋專案部章或者收取工程款、接受發包人供材等行為,原則上應當認定為職務行為或表見代理行為,對承包人具有約束力,但施工合同另有約定或承包人有證據證明相對方知道或應當知道專案經理沒有代理權的除外。

9、當事人工作人員簽證確認的效力如何認定?

當事人在施工合同中就有權對工程量和價款洽商變更等材料進行簽證確認的具體人員有明確約定的,依照其約定,除法定代表人外,其他人員所作的簽證確認對當事人不具有約束力,但相對方有理由相信該簽證人員有代理權的除外;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當事人工作人員所作的簽證確認是其職務行為的,對該當事人具有約束力,但該當事人有證據證明相對方知道或應當知道該簽證人員沒有代理權的除外。

10、工程監理人員在簽證檔案上簽字確認的效力如何認定?

工程監理人員在監理過程中籤字確認的簽證檔案,涉及工程量、工期及工程質量等事實的,原則上對發包人具有約束力,涉及工程價款洽商變更等經濟決策的,原則上對發包人不具有約束力,但施工合同對監理人員的授權另有約定的除外。

11、固定總價合同履行中,當事人以工程發生設計變更為由要求對工程價款予以調整的,如何處理?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工程價款實行固定總價結算,在實際履行過程中,因工程發生設計變更等原因導致實際工程量增減,當事人要求對工程價款予以調整的,應當嚴格掌握,合同對工程價款調整有約定的,依照其約定;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的,可以參照合同約定標準對工程量增減部分予以單獨結算,無法參照約定標準結算的,可以參照施工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釋出的計價方法或者計價標準結算。

主張工程價款調整的當事人應當對合同約定施工的具體範圍、實際工程量增減的原因、數量等事實承擔舉證責任。

12、固定價合同履行過程中,主要建築材料價格發生重大變化,當事人要求對工程價款予以調整的,如何處理?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工程價款實行固定價結算,在實際履行過程中,鋼材、木材、水泥、混凝土等對工程造價影響較大的主要建築材料價格發生重大變化,超出了正常市場風險的範圍,合同對建材價格變動風險負擔有約定的,原則上依照其約定處理;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該當事人要求調整工程價款的,可在市場風險範圍和幅度之外酌情予以支援;具體數額可以委託鑑定機構參照施工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關於處理建材差價問題的意見予以確定。

因一方當事人原因導致工期延誤或建築材料供應時間延誤的,在此期間的建材差價部分工程款,由過錯方予以承擔。

13、固定總價合同履行中,承包人未完成工程施工的,工程價款如何確定?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工程價款實行固定總價結算,承包人未完成工程施工,其要求發包人支付工程款,經審查承包人已施工的工程質量合格的,可以採用“按比例折算”的方式,即由鑑定機構在相應同一取費標準下分別計算出已完工程部分的價款和整個合同約定工程的總價款,兩者對比計算出相應係數,再用合同約定的固定價乘以該係數確定發包人應付的工程款。

當事人就已完工程的工程量存在爭議的,應當根據雙方在撤場交接時簽訂的會議紀要、交接記錄以及監理材料、後續施工資料等檔案予以確定;不能確定的,應根據工程撤場時未能辦理交接及工程未能完工的原因等因素合理分配舉證責任。

14、承包人依據《解釋》第二十條的規定要求按照竣工結算檔案結算工程價款的,如何處理?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發包人應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結算檔案後一定期限內予以答覆,但未明確約定逾期不答覆即視為認可竣工結算檔案,承包人依據《解釋》第二十條的規定要求按照竣工結算檔案結算工程價款的,不予支援。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對此未作明確約定,承包人僅以原建設部《建築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計價管理辦法》第十六條的規定,或者《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字)》(GF-1999-0201)通用條款第33.3條的約定為依據,要求按照竣工結算檔案結算工程價款的,不予支援。

15、“黑白合同”中如何結算工程價款?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進行招標的建設工程,或者未規定必須進行招標的建設工程,但依法經過招標投標程式並進行了備案,當事人實際履行的施工合同與備案的中標合同實質性內容不一致的,應當以備案的中標合同作為結算工程價款的依據。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是必須進行招標的.建設工程,實際也未依法進行招投標,當事人將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在當地建設行政管理部門進行了備案,備案的合同與實際履行的合同實質性內容不一致的,應當以當事人實際履行的合同作為結算工程價款的依據。

備案的中標合同與當事人實際履行的施工合同均因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被認定為無效的,可以參照當事人實際履行的合同結算工程價款。

 16、“黑白合同”中如何認定實質性內容變更?

招投標雙方在同一工程範圍下另行簽訂的變更工程價款、計價方式、施工工期、質量標準等中標結果的協議,應當認定為《解釋》第二十一條規定的實質性內容變更。中標人作出的以明顯高於市場價格購買承建房產、無償建設住房配套設施、讓利、向建設方捐款等承諾,亦應認定為變更中標合同的實質性內容。

備案的中標合同實際履行過程中,工程因設計變更、規劃調整等客觀原因導致工程量增減、質量標準或施工工期發生變化,當事人簽訂補充協議、會談紀要等書面檔案對中標合同的實質性內容進行變更和補充的,屬於正常的合同變更,應以上述檔案作為確定當事人權利義務的依據。

17、無效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的工程價款如何確定?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但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當事人任何一方依據《解釋》第二條的規定要求參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折價補償款的,應予支援。承包人要求發包人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支付欠付工程款利息的,應予支援。發包人以合同無效為由要求扣除工程折價補償款中所含利潤的,不予支援。

18、《解釋》中"實際施工人"的範圍如何確定?

《解釋》中的"實際施工人"是指無效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即違法的專業工程分包和勞務作業分包合同的承包人、轉承包人、借用資質的施工人(掛靠施工人);建設工程經數次轉包的,實際施工人應當是最終實際投入資金、材料和勞力進行工程施工的法人、非法人企業、個人合夥、包工頭等民事主體。法院應當嚴格實際施工人的認定標準,不得隨意擴大《解釋》第二十六條第二款的適用範圍。對於不屬於前述範圍的當事人依據該規定以發包人為被告主張欠付工程款的,應當不予受理,已經受理的,應當裁定駁回起訴。

建築工人追索欠付工資或勞務報酬的,按照工資支付的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及《北京市高階人民法院關於依法快速處理建設領域拖欠農民工工資相關案件的意見》妥善處理。

 19、違法分包合同、轉包合同的實際施工人主張欠付工程款的,訴訟主體如何確定?發包人的責任如何承擔?

實際施工人以違法分包人、轉包人為被告要求支付工程款的,法院不得依職權追加發包人為共同被告;實際施工人以發包人為被告要求支付工程款的,應當追加違法分包人或轉包人作為共同被告參加訴訟,發包人在其欠付違法分包人或轉包人工程款範圍內承擔連帶責任。發包人以其未欠付工程款為由提出抗辯的,應當對此承擔舉證責任。

20、不具有資質的掛靠施工人主張欠付工程款的,如何處理?掛靠人又將工程分包、轉包給他人施工,施工人主張欠付工程款的,如何處理?

不具有資質的實際施工人(掛靠施工人)掛靠有資質的建築施工企業(被掛靠人),並以該企業的名義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被掛靠人怠於主張工程款債權的,掛靠施工人可以以自己名義起訴要求發包人支付工程款,法院原則上應當追加被掛靠人為訴訟當事人,發包人在欠付工程款範圍內承擔給付責任。因履行施工合同產生的債務,被掛靠人與掛靠施工人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掛靠人承攬工程後,以被掛靠人名義將工程分包、轉包給他人施工,施工人主張欠付工程款的,按照《北京市高階人民法院審理民商事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之五》第四十七條規定處理。

21、發包人主張將其已向合法分包人、實際施工人支付的工程款予以抵扣的,如何處理?

承包人依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要求發包人支付工程款,發包人主張將其已向合法分包人、實際施工人支付的工程款予以抵扣的,不予支援,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生效判決、仲裁裁決予以確認或發包人有證據證明其有正當理由向合法分包人、實際施工人支付的除外。

工程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施工地點:

工程專案名稱:

經甲乙雙方共同友好協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與相關法律法規的條款,本著平等、自願、守信的原則,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土橋社群 建設工程交由乙方承建,所承建的專案有社群道路、給排水設施、社群綠化、公益設施、新農村住房等新農村規劃區域內的建設專案。

二、乙方在專案建設施工過程中要按安全規範要求進行施工,對所有的安全生產負有全部責任,定期開展安全教育,避免安全事故發生,嚴把質量關,實行崗位責任制,每一個環節都必須落實到人。

三、甲方將水、電安置到施工現場,施工用地的一切拆遷工作均由甲方按施工要求負責全部拆除,實施無障礙作業並做到“三通一平”,否則影響施工進度由甲方承擔責任,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甲方已確認過的施工圖紙和相關的.工程確認文書,依保障乙方施工的準確性。甲方要配備專人全力協助乙方開展施工,協調施工中出現的問題及施工隊與村民之間的糾紛。

四、本工程採取分項、分期的方式,甲乙雙方要在施工前訂立工程附加協議,以確定該專案工程量、工程進度、工程款拔付方式及其它要求。

五、道路工程給排水工程及其它公益設施,乙方應按甲方指定的工程總量的10%為一個結算段與甲方進行結算,待該項工程全部結束時,甲乙雙方將全部款項全部結清。

六、新農村建設的戶型要求按甲方提供的圖紙由乙方進行施工。

七、工程款由甲方按照乙方每期實際施工進度分期付款的方式進行結算,基礎完工(士0)甲方付乙方總工程款的10%,一層板完工甲方付乙方總工程款的30%,二層主體完工甲方付乙方總工程款的40%,室內毛牆、毛地、室外外牆漆完工、入戶門安裝完畢,甲方付乙方總工程款的20%.

八、施工圖紙和每平方造價以甲方簽字蓋章後為確認依據。

九、附加協議

1、社群道路 原有路面的基礎上加寬6米並取直,每平方120元

2、按實際工程量結算,20cm三七灰土墊層18cm,30砼路面。

2、社群排水溝

全封閉排水溝,每米造價30元/m2,按實際工程量結算,24×2m×1m,陰井:按實際工程量結算,每個造價150元。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未盡事宜另行協商。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 篇8

發包人: (簡稱甲方)

承包人: (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我村新農村建設道路維修工程建設的有關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內容:

二、合同工期

1、開工日期: 年月日

2、竣工日期: 年月日

3、合同工期:天。

四、甲、乙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1、甲方全權負責工程施工中的協調及質量監管工作。

2、乙方全權負責該工程的施工組織、質量監管及維修保護。

3、甲方的義務:

⑴為乙方提供施工場所及相關資料,負責施工期間的協調工作,審查施工技術方案及施工進度計劃;

⑵負責工程質量的控制、檢驗。

4、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⑴乙方負責按合同要求和相關技術規範嚴格施工,確質量和進度。

⑵乙方應隨時接受甲方管理人員的檢查,對不符合質量標準的.應及時返工,其費用及工期由乙方承擔。

⑶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合同金額、付款原則和付款方式及違約責任

1、工程合同金額:¥: ,大寫:(不含稅金)。

2、工程款支付:為工程竣工驗收決算後,按實際工程量辦理結算,並支付齊全部工程款。

3、違約責任:若一方違約,則按承包總額50%支付違約金。

六、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合同訂立日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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