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的機械租賃合同模板錦集九篇

來源:果殼範文吧 2.95W

隨著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關於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機械租賃合同9篇,歡迎大家分享。

實用的機械租賃合同模板錦集九篇

機械租賃合同 篇1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租賃裝置名稱、裝置型號、租金單價:

第二條:租賃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如需繼續租用,應在本合同期滿前五日內,重新簽訂合同。

第三條:租賃機械的所有權

1、在租賃期間,所租賃機械的所有權屬於甲方。乙方對租賃機械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

2、在租賃期間,乙方如對租賃機械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必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3、在租賃期間,乙方如將租賃機械轉租給第三人,必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

第四條:租金的計算和支付

1、租賃期間原則上每天平均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摺合1個臺班)。裝置租賃費按第一條表格中列出的單價進行計算,確因工作所需超出8小時部分應視為加班,按超出工作小時數乘以每小時超時租金進行計算。租賃費中不含燃油費、人工費、維修保養等費用。

2、租金的具體結算和支付方式:根據甲、乙方登記的租賃記錄,每季度末進行一次結算,乙方可採用轉賬或支票的方式一次性付清本季度的結算金額,甲方開取相應金額的發票給乙方。

第五條:租賃機械的使用和收回

1、乙方需要使用該機械裝置,需提前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在甲方同意後方可使用該裝置。因不可預見、不可能避免等客觀情況造成租賃機械延遲交貨時,甲方不承擔責任。

2、如果乙方在使用前未提出任何疑義,甲方則視為租賃機械已在完整狀態下由乙方開始使用。

3、在機械裝置使用期間內,乙方有責任配合甲方做好裝置的日常管理和維護維修工作,並使裝置保持良好狀態。

4、乙方在歸還機械裝置時,需對使用記錄進行確認,並保證記錄的真實、有效,此記錄將作為乙方支付租金的憑證。若甲方發現虛假資料,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雙倍租金。

5、租賃機械在乙方保管、使用等過程中,致使乙方或第三者遭受損失時,由乙方對此承擔全部責任。在乙方保管、使用等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稅款,均由乙方承擔。

6、乙方在歸還機械裝置時保證加滿燃油,並由甲方人員對租賃機械進行驗收,若發現該裝置存在執行不良或故障等問題時則屬於乙方使用不當並承擔維修責任,且乙方需在三日內將故障修復完畢,避免影響甲方使用,每延遲一天,乙方需承擔400元/日的租金。

7、乙方的駕駛員和操作人員需具備相關部門頒發的特種裝置作業合格證,並提供影印件一份到甲方處備案。

8、在裝置租賃期間,乙方不得將該裝置抵押給第三方。

第六條:租賃機械的毀損和滅失

1、乙方承擔在租賃期內發生的租賃機械的毀損(正常損耗不在此限)和滅失的風險。

2、在租賃機械發生毀損或滅失時,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甲方有權選擇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負責處理並承擔其一切費用:

(1)將租賃機械復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狀態;

(2)更換與租賃機械同等型號、效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3)當租賃機械毀損或滅失至無法修理的程度時,乙方應全額賠償甲方。

第七條:違約責任

1、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都應向對方償付租金總額20%___的違約金。

2、乙方如不按期支付租金或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時,甲方有權採取下列措施:

(1)要求乙方及時付清租金和其他費用,並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的損失;

(2)終止本合同,收回或要求歸還租賃機械,並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的一切損失。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本協議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機械租賃合同 篇2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的原則,雙方就_________機械租賃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裝置名稱、型號、規格及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租賃期限

裝置租賃期限為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承租方因工程需要延長租期,應在合同屆滿前_________日內,重新簽訂合同。

第三條租金及支付

1.租金及計算:租金_

________元/月;實際使用不足月部分按照月租費÷30天×實際使用天數計算。

2.租金支付:租賃費用按月計算。每月的25日由出租方開具當月租費結算單及發票交承租方辦理結算手續。承租方應按業主支付工程款的情況按_________支付租賃費。

3.租金優惠:租用期滿12個月按10個月計算租費。租用期滿_________按_________計算租費。

4.租賃計費起止時間

(1)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為本次裝置租賃的計費開始時間,如果裝置到達工地後承租方仍不開工,租賃時間照常計算。

(2)在機械租賃期間,因承租方原因或自然原因造成的機械停工,也按日曆天數照常計算,承租方未按合同規定期限預付租費而停機,也按日曆天數照常計算機械租賃計費時間。

(3)機械退租時,承租方必須向出租方發出書面通知,出租方接到書面通知並認可的退租日期為本次的計費結束時間。

5.運轉時間及租費有籤認:機械到達工地之日屬出租方原因若不能發電施工不作計費,承租方必須辦理到達日期的簽收手續。租賃計費時間開始後,雙方每月籤認一次機械租賃費。最後一次為退租之日。

6.機械的進退場費:機械的進出場運輸由出租方負責辦理,承租方協助裝卸車。機械的進出場費全部由承租方承擔。

第四條工程專案、工作內容和施工地點

1.工程專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作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施工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租賃方式及所有權

1.租賃方式:本裝置的租賃由出租方配備操作人員。負責裝置的操作和維護保養工作。

2.租賃裝置的所有權:合同附件所列租賃裝置的所有權屬於出租方,承租方對租賃機械只享有租賃期間的使用權,沒有裝置的所有權。

3.未經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在裝置上隨意增加或減少部件,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對裝置進行抵押,否則由此造成的全部後果由承租方承擔。

第六條押金

經雙方協商,出租方收取承租方押金_________元。承租方交納後辦理提貨手續。租賃期間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賃期滿,扣除應付租賃物資缺損賠償金後,押金餘額退還承租方。

第七條裝置的驗收、安裝、除錯、使用、保養、維修管理等均由承租方自行負責。

第八條租賃機械的毀損和滅失

1.承租方承擔在租賃期內發生的承租方責任租賃機械的毀損(正常損耗不在此內)和滅失的風險。由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或造成損失時雙方根實際情況協商解決。

2.在租賃機械發生毀損和滅失時,承租方應立即通知出租方,出租方有權選擇下列方式之一,由承租方負責處理並承擔其一切費用。

(1)將租賃機械復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狀態。

(2)更換與租賃機械同等型號,效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3)當租賃機械毀損功滅失至無法修理的程度時,承租方應按合同附件一之規定的損失賠償金額,賠償出租方。

第九條技術安全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_________同意作為承租方的經濟擔保人,負責承租方切實履行本合同各條款規定,如承租方在合同期內不能承擔合同中規定的經濟責任時,擔保人應向出租方支付承租方餘下的各期租金和其它損失。

第十一條雙方義務和責任

(一)出租方的義務和責任

1.密切配合承租方的施工生產,滿足承租方施工要求。服從承租方施工人員的施工安排,但有權拒絕承租方的違章指揮。

2.負責配備裝置操作,維護人員,負責裝置的操作,日常維護保養和故障的處理,確保機械技術狀態完好。如因故障造成單次連續停機超過三天以上,則超過的天數不收臺班費。

3.負責操作人員的工資及裝置維修配件

4.與承租方共同辦理機械裝置的租費籤認工作。

(二)承租方的義務和責任

1.負責工作期間租賃機械和操作司機的安全,嚴禁違章指揮,如違章指揮造成機械化和人員的損傷,承租方承擔一切責任損失。

2.免費提供出租方操作司機的食宿。承擔司機加班費及施工補助。

3.負責租賃裝置的進場籤認及每月租費的籤認工作,負責租費的及時支付。

4.負責租賃期間裝置保護及看守,確保發電機安全。

5.提供合格的燃油及潤滑油。因燃油不合格,司機有權不加油,造成的停機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6.租賃期間,如出租方購買零配件及材料,承租方應提供交通方便,所需資金在承租方掛支,在租費中抵扣。

7.負責租賃機械進出場運費,負責運輸安全,承擔運輸費用及保險費。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承租方延遲支付裝置進場費或者延遲預付機械租費時,出租方裝置將延遲進場功停機。

2.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變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都應向對方償付本合同總租金20%的違約金。

3.承租方如不按期支付租費或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時,出租方有權採取下列措施:

(1)要求承租方及時付清租費和其他費用,並要求承租方賠償出租方的損失。

(2)終止本合同,收回租賃裝置,並要求承租方賠償出租方的一切損失。

第十三條合同變更

1.在租賃期間,出租方如將租賃物資所有權轉移給第三人,應正式通知承租方,租賃物資新的所有權人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出租人。

2.在租賃期間,承租方未經出租方同意,不得將租賃物資轉讓、轉租給第三人使用,也不得變賣或作抵押品。

第十四條宣告及保證

出租方:

1.出租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出租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出租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出租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出租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承租方:

1.承租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承租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承租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承租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五條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六條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七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檔案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八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合同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字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二十條其他約定事項

1.出租方機械因故障停機,應在4小時內恢復使用,如果超過4小時但不足一個工作日,扣租金(月租費/30),如果一個月中因故障停機天數累加超過五個工作日,扣半個月租金,如果一個月中因故障停機天數累加超過十個工作日,扣全月租金。

2.出租方未按時進入工地、未按質量數量提供機械應扣、罰租金_________元。

3.出租方機械或服務不能滿足承租方要求,承租方有權進行處罰,直至解除合同。

5.本合同未涉及的條款,雙方可簽定補充協議。

6.本合同經出租、承租雙方企業法定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合同專用章後,方能生效。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一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

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份,送________留存一份。

出租方(蓋章):_________承租方(蓋章):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開戶銀行及帳號:_________開戶銀行及帳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蓋章):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開戶銀行及帳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機械租賃合同 篇3

上訴人金壇市第三建築安裝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B公司)因與被上訴人北京A建築機械裝置租賃有限公司(以下簡稱A公司)、原審第三人北京C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C公司)之間租賃合同糾紛一案,不服密雲縣人民法院(20xx)密民初字第438號民事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於20xx年8月31日受理後,依法組成由法官孫田輝擔任審判長,法官張巖、劉茵參加的合議庭,並於20xx年9月14日召集各方當事人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上訴人B公司的委託代理人蔡文偉、戴軍華,被上訴人A公司的委託代理人郭春勇,第三人C公司的委託代理人王連忠到庭參加了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A公司一審起訴稱:20xx年8月10日,B公司與A公司簽訂塔吊租賃合同,B公司租賃A公司GTZ40型塔吊1臺,用於C花園24、25號樓施工。A公司塔吊於20xx年10月3日進場,B公司使用至今也未退還塔吊,至20xx年3月5日共發生塔吊租賃費190 851.45元、進出場費13 000元,B公司僅支付12 000元,尚欠191 851.45元。現工地已停工,塔吊仍未返還,租賃費也未支付,故A公司訴至法院,要求解除雙方租賃合同,B公司返還A公司塔吊(登記編號為MY-T01151號,出廠編號182號),支付進場費及租賃費至20xx年3月5日,共計191 851.45元(20xx年10月3日至20xx年11月28日租賃費25 386元,20xx年3月6日至20xx年3月5日共計365天,按日租賃費453.33元計算,共計165 465.45元),並負擔本案訴訟費。

A公司向法院提交以下證據予以證明:租賃合同、20xx年11月28日結算單、開工證明、塔吊出廠編號、塔吊北京市起重機械登記編號、檢驗報告、檢驗合格證。

B公司一審答辯稱:C花園四標段工程確係B公司承建,但B公司已將該工程轉包給付中榮,並由C公司提供擔保,保證對付中榮承擔連帶責任,故該工程項下產生的義務應由付中榮與C公司承擔;A公司出具的租賃合同原件公章不清楚,無法辨別是否為B公司所蓋;A公司出具的結算單加蓋金壇市第三建築安裝工程有限公司第九專案部(以下簡稱九專案部)章,B公司並無此下屬部門,該結算單與B公司無關;工程是20xx年4月份就停工了,A公司起訴租賃費計算到20xx年3月5日也沒有依據,故不同意A公司的訴訟請求。

B公司向法院提交以下證據予以證明:工程承包協議。

第三人C公司一審述稱:C公司為工程開發商,與本案的租賃合同無關,作為第三人也不需承擔任何責任。

第三人C公司向法院提交以下證據予以證明:承諾書。

經一審法院庭審質證,三方當事人對A公司提交的塔吊出廠編號、塔吊北京市起重機械登記編號、檢驗報告、檢驗合格證的真實性、關聯性、合法性均無異議,法院予以確認。

三方當事人對以下涉及本案爭議焦點的證據持有異議:

一、A公司提交的租賃合同原件及影印件、20xx年11月28日結算單、開工證明。A公司提交此係列證據目的是證明B公司與A公司具有租賃合同關係、合同約定的租賃費等內容、租賃合同履行及結算情況。B公司認為租賃合同原件所蓋公章不清楚,無法辨認是B公司公章。B公司沒有九專案部,工程包給了付中榮,毛潔林是付中榮下屬,而張傑也不是B公司人員。故對上述證據不予認可;第三人C公司認為此係列證據均與第三人無關。法院認為,綜合全案情況對上述證據的真實性、關聯性及合法性可以認定。

二、B公司提交的工程承包協議、第三人提交的承諾書。B公司提交工程承包協議目的是證明B公司已將該工程轉包給付中榮,並由C公司提供擔保,保證對付中榮承擔連帶責任。第三人提交的承諾書目的是證明工程承包協議已被否定。A公司認為此兩份證據與A公司無關。法院認為,本案為租賃合同糾紛,對於涉案工程的承包等相關事項與本案無關,故法院對該兩份證據不予採信。

一審法院根據上述認證查明:20xx年8月10日,A公司與B公司簽訂租賃合同,約定B公司租賃A公司塔吊,用於長城環島南側工地,機械進出場費13 000元,機械租賃費用實行包月制,30天為一個月,月租費13 600元,每月底結賬一次等內容。合同上蓋有B公司公章,並有毛潔林簽字。後A公司塔吊(規格QTZ400、登記編號京MY-T01151號,出廠編號182號)運到B公司工地。20xx年11月28日,B公司為A公司出具了結算單,結算單顯示,20xx年10月3日至11月28日共計產生租賃費25 386元,結算單蓋有九專案部章並有毛潔林簽字。20xx年3月6日,九專案部張傑簽字證明,塔吊於20xx年3月6日正式執行。20xx年5月31日,北京市建設機械與材料質量監督檢驗站出具檢驗報告,檢驗報告顯示,工程名稱為C花園四標段24、25號樓,樣品統一編號為密 BT01151,樣品產權單位為北京A建築機械裝置租賃有限公司。B公司已支付A公司租賃費12 000元。

另查,20xx年8月3日,C公司(發包人)與B公司(承包人)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由B公司承建C花園11至17號、22號、25號、30至32號、37至40號、46至49號共計22棟住宅樓。該工程於20xx年6月20日停工至今。現A公司塔吊仍在C花園工地處。

再查,(20xx)密民初字第7051號民事判決認定,B公司存在下屬九專案部,且九專案部曾授權毛潔林為公司採購材料、主管負責購進材料,對外簽證。此判決現已生效,B公司未提出上訴。

一審法院認為:A公司與B公司簽訂的租賃合同,是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該合同依法成立並生效,當事人雙方均應依約履行合同義務。經B公司下屬九專案部確認,20xx年共計發生租賃費25 386元,此款B公司應予給付,B公司對九專案部的存在表示異議,但並未舉證證明,B公司同時提出應由付中榮與C公司承擔責任,但因擔保合同屬內部約定,故對B公司此辯解意見,法院不予採信;B公司承認C花園四標段工程確係其承建,而經北京市建設機械與材料質量監督檢驗站出具的檢驗報告確認,A公司塔吊確實用於C花園四標段工地。20xx年3月6日,A公司塔吊又重新開始執行,至A公司主張的20xx年3月5日,A公司塔吊一直處於C花園工地。雖20xx年6月20日工地開始停工,但B公司並未向A公司發出停工通知,且塔吊繼續在B公司工地處,A公司對塔吊不能行使所有權人權利。故B公司應承擔20xx年3月6日至20xx年3月5日產生的租賃費(按日租賃費453.33元計算)。另B公司尚欠A公司進場費13 000元,已付A公司租賃費12 000元。綜上,B公司共計應給付A公司租賃費及進場費191 851.45元,對A公司此項訴訟請求,法院予以支援。A公司主張解除雙方之間的租賃合同,鑑於該工地仍處於停工狀態,A公司合同目的無法繼續實現,故對A公司的此項訴訟請求法院予以支援。A公司主張解除雙方之間的租賃合同,鑑於該工地仍處於停工狀態,A公司合同目的無法繼續實現,故對A公司的此項訴訟請求法院予以支援。租賃合同解除,A公司有權收回塔吊,鑑於該塔吊仍在C花園工地,而工程已停工,故第三人C公司負有向A公司返還塔吊的義務。據此,法院為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正常的經濟秩序,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八條、第九十四條第(四)項、第九十七條、第二百二十六條之規定,判決:一、解除A公司與B公司於二OO七年八月十日簽訂的租賃合同;二、B公司於判決生效後十日內給付A公司租賃費及進場費一十九萬一千八百五十一元四角五分; 三、第三人C公司於判決生效後十日內返還A公司塔吊一部(規格QTZ400、登記編號京MY-T01151號,出廠編號182號)。如未按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的,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九條之規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機械租賃合同 篇4

出租方(甲方): 簽約地點:

承租方(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承租以下裝置達成協議:

一、裝置的使用地點及工程情況: 乙方租賃甲方的裝置僅限於河間市城區內的工程中使用,不得轉移到其它地點。

二、租賃裝置概況

三、裝置的所有權:

本合同所列的所有租賃裝置的所有權屬於出租方,承租方對租賃裝置只享受租賃期間的使用權,沒有對裝置的轉租權。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對裝置進行抵押或轉移,否則造成的全部後果由承租方承擔。

四、甲方的基本責任:

1、 提供良好的裝置。

2、 負責裝置進入乙方施工現場。

五、乙方的基本職責:

1、乙方負責裝置在施工現場的看護並保證裝置的安全,裝置損壞或丟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2、乙方應在交貨地點由乙方指定驗收人檢查驗收租賃裝置,同時將簽收蓋章後的租賃收據交給甲方指定驗收人。

3、租賃期滿後負責裝置進入甲方倉庫。

六、結算方式及相關事宜:

1、租賃期間: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自裝置進入乙方場地時開始計算租金。如乙方暫未使用,則從使用日期開始計算租金。租賃期滿,乙方將裝置完好交給甲方後,辦理退場手續。如乙方繼續租用,租賃費按實際天數計算,不再重新鑑定合同。

2、結算方式:裝置租賃費按合同雙方指定驗收人出具的單據為標準計算,乙方應在每月提前五日向甲方交付下月租金。如到期未付租金加收月租金0.5%的滯納金,並且甲方有權將裝置撤場,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本裝置按月結算,超出部分按天計算( 元/天)。

3、運費的承擔:裝置的進場費用由甲方承擔,退場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應在裝置進場或退場前三日內通知甲方。

4、裝置租賃期間,乙方如需轉移工地施工使用,必須徵得甲方得同意,並保證甲方裝置在該協議結束後返回。

七、本合同的附件時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送貨單退貨單、租賃費收據、及甲、乙雙方通過協商做出的補充規定。

八、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的有關條款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根據仲裁的有關程式進行仲裁裁決。仲裁費和勝訴方的律師費由敗訴方承擔。

九、本合同壹式貳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合同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機械租賃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經甲、乙雙方議妥並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租賃機械概況

簽訂時間:

第二條:租賃期限、地點、工作內容及單價

1、租賃期限:乙方機械到達甲方工地後,從甲方使用之日起開始計租,至甲方下 達停租通知之日起停租。

2、使用地點: 專案部工地全線

3、工作內容:修築便道工程等零星工程

4、租賃價格(以月租計):15000元/月,單價含稅金。租賃費按月租結算時,必須依據專案部機械裝置部發放的《行車命令本》為準,天對天為整月,不足一個月的部分,按實際天數結算。乙方機械完好率每月必須達到90%以上,即乙方機械每月維修保養時間累計不得超過3天,正常情況下施工天數不低於27天,如達不到,甲方有權扣除相應天數租賃費。另外,每月因不可抗拒因素或專案部及業主原因造成長時間停工,5天以內甲方承擔租金,超過天數則不予結算。操作手必須按甲方要求施工,故意拖延工作任務,甲方有權扣除當天租賃費,情節嚴重者辭退操作手甚至該機械。

5、乙方必須承諾其提供的機械裝置與合同上報的型號規格、生產廠家、出廠日期、功率等相符,如不相符接受甲方任何處罰。

6、乙方應按國家規定的稅收標準提供正式合法的完稅發票。

7、進退場費:機械裝置進退場費用均由乙方承擔。進場交付前發生的一切事故由 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退場時離開現場即為交付,交付後發生的一切事故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第三條:租賃機械的使用、維修、保養和費用

1、機械執行期間,甲方給乙方操作手發放《機械執行命令本》,此本由甲方施工 員填寫,乙方操作手儲存,月底交回甲方統計作為雙方結算的依據,乙方操作手不得 隨便填寫,否則扣除所填的工作天數租金。甲方施工員每天收工後填寫當天工作記錄, 若甲方施工員沒有填寫,乙方操作手可以拒絕第二天施工。

2、甲方只負責機械裝置的主油,特油和維修保養費用由乙方負責(如乙方不能及 時維修,甲方有權維修,費用從包機費中扣除)。

3、乙方車輛的柴油耗費標準由專案部油料員按第一次到第四次加油所工作的時間 得出每小時平均耗油量,然後對四次的每小時耗油量再平均得出相對準確的每小時平 均油耗量,並由雙方簽字認可。命令本上的機械執行記錄必須由施工員填寫,要註明 工作地點、內容、工作時間,由總工作時間依據標準油耗推算出總油耗量,超出部分 從租賃費中扣除。

4、乙方操作手不得擅自離崗,如有事,須向機械部請假,批准後方可離開。如無 請假,按雙倍扣除當天月租。

5、因工作需要,乙方必須保證24小時工作,否則甲方有權停租機械,由此造成 的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結算與付款

1、租賃費為每月結算一次,結算後甲方根據業主計量款的支付情況按比例向乙方 支付工程款。

2、乙方為租賃機械配備操作手,工資由 乙 方自行負責承擔,甲方負責安排操作手的食宿。

第五條:違約責任

1、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乙方不能按時提供進場裝置或提供的進場裝置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權要 求乙方賠償損失。

第六條:安全生產,文明施工

1、乙方操作手在施工期間,要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當地的村規民約,如果乙 方人員與當地民眾發生糾紛或因乙方操作人員違章作業而造成人身傷亡,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負。

2、裝置進入甲方施工現場後,乙方操作手應服從甲方施工現場管理人員的排程與 指揮,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施工,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賠償操作手誤工引起的損失。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應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裁決。

第八條:本合同附件包括 身份證影印件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其它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本協議一式 六 份,甲方 五 份,乙方二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機械租賃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一、總則: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著誠信、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就乙方申請成為甲方裝置租賃代理商,為推動雙方共同事業的繁榮和發展達成以下協議:

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本協議。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1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建立健全的區域業務拓展體系。

1.2甲方應配合乙方在所屬區域內進行市場宣傳和推廣活動。

1.3甲方有權利對乙方的業務推廣過程中進行檢查和監督。如果乙方有不符合本協議規定的行為,甲方有權制止,並根據情況進行處罰。

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2.1乙方有權享受陝西同興公司對代理商提供的廣告支援和獎勵政策,在所屬區域內的正常正常業務推廣的政策保護。

2.2乙方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享有甲方授權的“陝西同興裝置租賃授權代理商”稱號,在所屬區域內有權以“陝西同興裝置租賃授權代理商”名義從事一切有關裝置租賃的合法商業活動。不得以甲方名義從事授權範圍以外產品的經營活動。

2.3乙方有義務承諾維護陝西同興公司裝置租賃品牌形象,全力宣傳和開拓市場,不斷提高裝置租賃業務在所籤區域的市場份額。

2.4乙方有義務配合甲方作好區域推廣及市場調研等活動,及時收集有關資訊並向甲方陝西同興網路資訊有限責任公司代理協議檔案反饋。

二、協議條款:

1.授權及簽約:授權:甲方授權乙方為省(自治區)區域“裝置租賃代理商”,授權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在授權有效期內,乙方目標任務量為元/月,全年總任務量為

2.乙方所按季度所完成的任務量低於80%時,甲方有權無條件取消乙方的代理資格。

三、市場支援政策:

1.政策支援:在簽約的代理所覆蓋的區域內,同等條件下優先支援授權代理;

2.可享受甲方授予僅針對乙方自身所覆蓋區域的特殊推廣活動的支援(需提前提價活動計劃到商務部,報批);

3.重點標案的投標支援(資質、名義、資金方案等);

四、協議的生效與終止:

1.乙方發生以下情況,甲方有權終止協議:

A、乙方不能積極進行所負責市場的業務開發,且甲方協調後仍然不能改善。

B、本協議有效期未滿,乙方因違規(乙方亂價行為,經甲方協調後,仍不能改善)。

C、乙方經營管理狀況惡化,不能有效執行陝西同興租賃業務政策或不能完成加以雙方協商的目標任務量。陝西同興網路資訊有限責任公司代理協議檔案

2.乙方提出終止協議,經甲方確認後,可以終止協議。

3.協議的延續:協議有效期滿,本協議自行終止,甲方將優先考慮乙方續簽合同。如果雙方經協商續簽本協議,應在協議終止前一個月續簽。

五、保密及智慧財產權

雙方有義務為對方保守在履行本協議時所獲取的、或通過其他渠道所獲取的一切商業祕密。

六、法律效力

1.甲乙雙方若發現對方的行為嚴重違反本協議書條款,嚴重違背商業道德和法律或損害對方權益的,可以書面形式終止本協議。

2.甲方授權乙方的代理期限屆滿,本協議自動終止。

3.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在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應如實填寫《代理商註冊登記表》,向甲方提供本企業工商部門年檢過的法人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法人身份證影印件、組織機構程式碼證。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機械租賃合同 篇7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甲方租用乙方機械裝置,經雙方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 在租賃期間甲方租憑的裝置如果造成丟失或者毀壞,按原價的80%賠償。

2、機械裝置名稱、型號、數量: 裝載機、發電機、塔式起重機、挖掘機、平板振搗器、氧氣乙炔焊、塔式起重機、移動式柴油空壓機、砂漿攪拌機、交流電焊機、鋼筋切割機等,具體數量詳見租賃清單

3、租憑時間: XX年00月00日——XX年00月0日

4、施工地點:

5、財務結算方式:

(1)計費方式及單價: 見租憑裝置表

(2)甲方必須在規定的期限內付款,如逾期未付,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的執行,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由此產生的裝置停機費用由甲方照常支付給乙方。

6、有關約定:

(1) 乙 方負責提供裝置操作者,操作者必須持證上崗,嚴格按照裝置操作規程作業,並負責裝置的日常維修保養工作。

(2)裝置租憑期間,裝置操作者的食宿由 甲 方負責。

(3)裝置租憑期間,裝置的燃油費、耗電費由 甲 方負責。

7、甲方責任:

(1)甲方必須為乙方裝置的進場做好準備,提供必要的進場條件。

(2)甲方必須有專人負責指導裝置的施工產生,但不能違章指揮,若由甲方人員違規指揮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

(3)甲方應負責裝置的安全工作,若由甲方保衛工作不到位造成裝置及其零備件的丟失由甲方負責。

8、乙方複雜:

(1)乙方應保證進入施工現場的機械裝置技術性能完好。

(2)進入施工現場的乙方工作人員必須遵守甲方的有關規章制度。若由乙方提供裝置操作者,操作者必須積極配合甲方有關負責人的指揮作業,並遵守甲方的工作時間和工作安排,但有權對有關違章指揮提出異議。

(3)若乙方機械裝置出現故障,乙方應積極組織人員進行搶修。若由此影響甲方施工三天以上的,經雙方籤認後,可免籤當日臺班費。

9、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訴諸法律解決。

10、本合同經雙手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共四份,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 乙方:

負責人: 負責人:

經辦人: 經辦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機械租賃合同 篇8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經雙方議妥並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一、 租賃裝置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

裝置名稱:裝載機 規格型號:LG850

數 量:壹臺 技術狀況:良好

生產工廠:上海龍工機械有限公司 出廠日期:20xx.03.26

二、裝置使用地點及工程專案:

本租賃裝置僅限於在第三專案部施工工地,用於柴二隧道出口DIK193+095路塹土方施工 工程。

三、租賃裝置的所有權及使用權

1、甲方僅在租賃期間在本合同規定的範圍內擁有該裝置的使用、收益權。

2、乙方擁有對租賃裝置的所有權。

四、裝置司機配備及工資標準:乙方為該裝置配備司機 壹 人,由 乙 方負責工資,工資每人每月 3200 元,食宿由 甲 方負責。

五、租賃期限

自 20xx 年 11 月 1 日至 此土方工程結束止。

六、租金標準及結算方式 按天結算:每天為10小時=600元

七、租賃裝置的運輸、使用、維修、保養費用

1、裝置的進場費用由 乙方負擔,退場費由 乙 方負擔,裝置安裝、拆卸費由 乙 方負擔。

2、裝置在租賃期間所需的燃油、附屬油費用由 乙方負擔,燃油費用由甲方負擔。

3、裝置定期維修保養費(不含日常保養和故障保養費)由乙方自行負責,確保裝置完好。

4、其它約定

八、甲方責任

1、安排技術人員負責指揮裝置施工作業及交底;

2、合理安排裝置施工,保證承租裝置有正常的維修保養時間; 3、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在裝置上增加或拆除任何部件和變更施工地點;乙方有權檢查裝置的使用和完好情況,甲方應提供方便;

九、乙方責任

1、保證租賃給甲方的裝置技術狀況良好,各種手續完備,起重裝置應提供合格年審資料,保證裝置在租賃期內正常施工。

2、裝置進入甲方施工現場後,乙方司機應服從甲方施工現場管理人員的排程與指揮,遵守甲方施工現場的規章制度,還應按《勞動法》及當地有關部門規定的操作規程進行施工。

3、乙方操作人員應持證上崗,自覺遵守甲方各種管理規定,因違反甲方管理規定出現人身意外事故及裝置安全事故的由乙方自負。

十、糾紛解決方法

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定,雙方進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向甲方所在地(青島)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附則

1、本合同一經雙方代表簽字、加蓋印章即生效,待結算後此合同即終止。

2、本協議一式肆份,甲方執叄份乙方執壹份。

3、本合同簽訂後,甲乙雙方如需要提出修改,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簽訂補充協議,作為補充合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機械租賃合同 篇9

使用單位甲方:

出租單位乙方:

一、 合同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築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築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66號)等。

二、 裝置資訊:

裝置型別: 塔式起重機 型號: 生產廠家: 產權備案號: 出廠時間:

租賃期限:6個月,不足6個月按6個月計算,超出6個月的按實際使用天數計算租金。裝置使用所在地: 松山湖

三、 租金、費用及支付方式:

(一) 月租為 元/月,(大寫: );不含稅從安裝完畢檢測合格交付使用後形如計算租期。

(二) 進出場費每臺 元( );

(三) 付款方式:

1、進出場費:在該機安裝好檢測合格交付使用後二十五天內,甲方支付進場費20000元(大寫:貳萬元整);餘款25000元在退場後,辦好退場的相關手續並移交相關資料後二十五天內付清。該費用包含裝置進場的運輸費和人工費、安裝(拆卸)機械費和人工費、報建費用、檢測費用、租期內的維修保養費等所有相關費用,除租金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費用。

2、月租:在該機使用滿一個月後二十五天之內付清該月月租;

3、甲方如不按上述規定時間付款,乙方停止該使用。

4、甲方租用塔吊的工程完工時停止塔吊使用時間,應提前7天通知乙方,乙方做好辦理拆卸手續。

5、甲方必須保證塔吊退場所需道路能夠進出,12米平板車與25噸吊車進出,如因甲方的道路造成乙方裝置不能正常進退場,所造成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四、甲乙雙方安全生產責任:

1、乙方(出租單位)提供裝置責任

(1)須有起重機械特種裝置製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製造監督檢驗證明,並在建設主管部門辦理產權登記等;

(2)明確屬國家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超過安全技術標準或者製造廠家的使用年限的、經檢達不到安全技術標準規定的、沒有完整安全技術檔案的、沒有齊全有效的安全保護裝置的裝置不得出租、使用。

(3)乙方應檔自裝置驗收合格之日起30日內,將裝置驗收資料、裝置安全管理制度、特種作業人員名單等,向建設主管部門辦理裝置使用登記。登記標誌置於裝置的顯著位置;

(4)根據不同施工階段、周圍環境以及季節氣候變化,對裝置採取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如施工現場使用的裝置的安全防護不到位,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比如雷擊、塔吊碰撞、人為故意損壞、配件丟失的等);

(5)裝置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的,立即停止使用,消除故障和事故隱患後,方可生重新投入使用;

2、對乙方提供的裝置技術檔案的約定,技術檔案應包括:

(1)購銷合同、製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製造監督檢驗證明、安裝使用說明書、備案證明等原始資料;

(2)定期檢驗報告、定期自行檢查記錄、定期維護保養記錄、維修和技術改造記錄、執行故障和生產安全事故記錄、累計運轉記錄等執行資料

(3)歷次安裝驗收資料;

(4)以上技術檔案資料應影印加蓋公章後交專案部,並以“一機一檔”的方式保管,以備查閱。

3、對甲方(使用單位)的責任:

(1) 裝置安裝完畢後,甲方應當組織出租、安裝、監理等有關部門單位進行驗收,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2) 制定裝置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3) 在裝置活動範圍內設定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對集中作業區做好安全防護;

(4) 設定相應的裝置管理機構或者配置專職的裝置管理人員;

(5) 制定專職裝置管理人員、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現場監督檢查;

(6) 乙方負責安裝、拆除所產生的所有費用,安裝檢測費用由乙方負責。

4、維護保養方面的責任:

(1)維護保養由乙方負責。

(2)乙方應當對在用的裝置及其安全保護裝置、吊具、索具等進行經常性和定期的檢查、維護和保養,並做好記錄;

(3)乙方在裝置租期結束後,應當將定期檢查、維護和保養記錄移交給出租單位。

5、對特種作業人員管理的責任:

(1)特種作業人員由甲方負責,乙方負責支付操作2名司機工資。

(2)特種作業員現場勞動紀律、作業行為、安全生產責任由甲方負責。

(3)租憑合同必須是使用單位與產權單位雙方簽定生效。

五、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本合同在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在該工程完工付清全部租憑費用後本合同自動失效。如雙方任何一方違約,雙方自行協商,如協商不成按合同法規定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