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機械租賃合同範文合集七篇

來源:果殼範文吧 8.58K

隨著時間的推移,關於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機械租賃合同7篇,歡迎大家分享。

【推薦】機械租賃合同範文合集七篇

機械租賃合同 篇1

上訴人金壇市第三建築安裝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B公司)因與被上訴人北京A建築機械裝置租賃有限公司(以下簡稱A公司)、原審第三人北京C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C公司)之間租賃合同糾紛一案,不服密雲縣人民法院(20xx)密民初字第438號民事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於20xx年8月31日受理後,依法組成由法官孫田輝擔任審判長,法官張巖、劉茵參加的合議庭,並於20xx年9月14日召集各方當事人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上訴人B公司的委託代理人蔡文偉、戴軍華,被上訴人A公司的委託代理人郭春勇,第三人C公司的委託代理人王連忠到庭參加了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A公司一審起訴稱:20xx年8月10日,B公司與A公司簽訂塔吊租賃合同,B公司租賃A公司GTZ40型塔吊1臺,用於C花園24、25號樓施工。A公司塔吊於20xx年10月3日進場,B公司使用至今也未退還塔吊,至20xx年3月5日共發生塔吊租賃費190 851.45元、進出場費13 000元,B公司僅支付12 000元,尚欠191 851.45元。現工地已停工,塔吊仍未返還,租賃費也未支付,故A公司訴至法院,要求解除雙方租賃合同,B公司返還A公司塔吊(登記編號為MY-T01151號,出廠編號182號),支付進場費及租賃費至20xx年3月5日,共計191 851.45元(20xx年10月3日至20xx年11月28日租賃費25 386元,20xx年3月6日至20xx年3月5日共計365天,按日租賃費453.33元計算,共計165 465.45元),並負擔本案訴訟費。

A公司向法院提交以下證據予以證明:租賃合同、20xx年11月28日結算單、開工證明、塔吊出廠編號、塔吊北京市起重機械登記編號、檢驗報告、檢驗合格證。

B公司一審答辯稱:C花園四標段工程確係B公司承建,但B公司已將該工程轉包給付中榮,並由C公司提供擔保,保證對付中榮承擔連帶責任,故該工程項下產生的義務應由付中榮與C公司承擔;A公司出具的租賃合同原件公章不清楚,無法辨別是否為B公司所蓋;A公司出具的結算單加蓋金壇市第三建築安裝工程有限公司第九專案部(以下簡稱九專案部)章,B公司並無此下屬部門,該結算單與B公司無關;工程是20xx年4月份就停工了,A公司起訴租賃費計算到20xx年3月5日也沒有依據,故不同意A公司的訴訟請求。

B公司向法院提交以下證據予以證明:工程承包協議。

第三人C公司一審述稱:C公司為工程開發商,與本案的租賃合同無關,作為第三人也不需承擔任何責任。

第三人C公司向法院提交以下證據予以證明:承諾書。

經一審法院庭審質證,三方當事人對A公司提交的塔吊出廠編號、塔吊北京市起重機械登記編號、檢驗報告、檢驗合格證的真實性、關聯性、合法性均無異議,法院予以確認。

三方當事人對以下涉及本案爭議焦點的證據持有異議:

一、A公司提交的租賃合同原件及影印件、20xx年11月28日結算單、開工證明。A公司提交此係列證據目的是證明B公司與A公司具有租賃合同關係、合同約定的租賃費等內容、租賃合同履行及結算情況。B公司認為租賃合同原件所蓋公章不清楚,無法辨認是B公司公章。B公司沒有九專案部,工程包給了付中榮,毛潔林是付中榮下屬,而張傑也不是B公司人員。故對上述證據不予認可;第三人C公司認為此係列證據均與第三人無關。法院認為,綜合全案情況對上述證據的真實性、關聯性及合法性可以認定。

二、B公司提交的工程承包協議、第三人提交的承諾書。B公司提交工程承包協議目的是證明B公司已將該工程轉包給付中榮,並由C公司提供擔保,保證對付中榮承擔連帶責任。第三人提交的承諾書目的是證明工程承包協議已被否定。A公司認為此兩份證據與A公司無關。法院認為,本案為租賃合同糾紛,對於涉案工程的承包等相關事項與本案無關,故法院對該兩份證據不予採信。

一審法院根據上述認證查明:20xx年8月10日,A公司與B公司簽訂租賃合同,約定B公司租賃A公司塔吊,用於長城環島南側工地,機械進出場費13 000元,機械租賃費用實行包月制,30天為一個月,月租費13 600元,每月底結賬一次等內容。合同上蓋有B公司公章,並有毛潔林簽字。後A公司塔吊(規格QTZ400、登記編號京MY-T01151號,出廠編號182號)運到B公司工地。20xx年11月28日,B公司為A公司出具了結算單,結算單顯示,20xx年10月3日至11月28日共計產生租賃費25 386元,結算單蓋有九專案部章並有毛潔林簽字。20xx年3月6日,九專案部張傑簽字證明,塔吊於20xx年3月6日正式執行。20xx年5月31日,北京市建設機械與材料質量監督檢驗站出具檢驗報告,檢驗報告顯示,工程名稱為C花園四標段24、25號樓,樣品統一編號為密 BT01151,樣品產權單位為北京A建築機械裝置租賃有限公司。B公司已支付A公司租賃費12 000元。

另查,20xx年8月3日,C公司(發包人)與B公司(承包人)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由B公司承建C花園11至17號、22號、25號、30至32號、37至40號、46至49號共計22棟住宅樓。該工程於20xx年6月20日停工至今。現A公司塔吊仍在C花園工地處。

再查,(20xx)密民初字第7051號民事判決認定,B公司存在下屬九專案部,且九專案部曾授權毛潔林為公司採購材料、主管負責購進材料,對外簽證。此判決現已生效,B公司未提出上訴。

一審法院認為:A公司與B公司簽訂的租賃合同,是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該合同依法成立並生效,當事人雙方均應依約履行合同義務。經B公司下屬九專案部確認,20xx年共計發生租賃費25 386元,此款B公司應予給付,B公司對九專案部的存在表示異議,但並未舉證證明,B公司同時提出應由付中榮與C公司承擔責任,但因擔保合同屬內部約定,故對B公司此辯解意見,法院不予採信;B公司承認C花園四標段工程確係其承建,而經北京市建設機械與材料質量監督檢驗站出具的檢驗報告確認,A公司塔吊確實用於C花園四標段工地。20xx年3月6日,A公司塔吊又重新開始執行,至A公司主張的20xx年3月5日,A公司塔吊一直處於C花園工地。雖20xx年6月20日工地開始停工,但B公司並未向A公司發出停工通知,且塔吊繼續在B公司工地處,A公司對塔吊不能行使所有權人權利。故B公司應承擔20xx年3月6日至20xx年3月5日產生的租賃費(按日租賃費453.33元計算)。另B公司尚欠A公司進場費13 000元,已付A公司租賃費12 000元。綜上,B公司共計應給付A公司租賃費及進場費191 851.45元,對A公司此項訴訟請求,法院予以支援。A公司主張解除雙方之間的租賃合同,鑑於該工地仍處於停工狀態,A公司合同目的無法繼續實現,故對A公司的此項訴訟請求法院予以支援。A公司主張解除雙方之間的租賃合同,鑑於該工地仍處於停工狀態,A公司合同目的無法繼續實現,故對A公司的此項訴訟請求法院予以支援。租賃合同解除,A公司有權收回塔吊,鑑於該塔吊仍在C花園工地,而工程已停工,故第三人C公司負有向A公司返還塔吊的義務。據此,法院為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正常的經濟秩序,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八條、第九十四條第(四)項、第九十七條、第二百二十六條之規定,判決:一、解除A公司與B公司於二OO七年八月十日簽訂的租賃合同;二、B公司於判決生效後十日內給付A公司租賃費及進場費一十九萬一千八百五十一元四角五分; 三、第三人C公司於判決生效後十日內返還A公司塔吊一部(規格QTZ400、登記編號京MY-T01151號,出廠編號182號)。如未按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的,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九條之規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機械租賃合同 篇2

合同編號: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國家現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為明確甲、乙雙方的職責,經雙方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機械概況一覽表

二、雙方職責及有關配合事宜

1.租賃管理及雙方職責:乙方負責租賃裝置的進退場安拆、加節附著、維修、日常保養和提供相關內業資料等工作,並承擔相應的安全責任。甲方負責裝置的使用,乙方派入甲方專案部的人員由甲方統一管理,並承擔相應的安全責任。

2.裝置進場前,乙方需對裝置進行維修和保養,保證裝置的完好性,裝置安裝檢測和驗收後並經特種裝置使用登記備案後,乙方將裝置交付甲方使用。

3.甲方應提供一份與安裝有關的正式專案施工圖交乙方,裝置的安裝位置與安裝(拆卸)方案有關問題應由甲、乙雙方共同研究確定,並及時做好記要。

4.裝置進、退場前,甲方應負責做好作業現場的加固、平整、清理等工作,使乙方裝置能夠順利到達指定地點。否則,甲方應負責乙方的停機損失和二次轉運的費用。

5.裝置的基礎有甲方負責設計與施工。裝置安裝前,甲方應提供壹份基礎的設計方案與驗收等資料給乙方。裝置安裝與附牆所需的預埋鐵件、錨栓由乙方提供,費用由甲方支付。

6.乙方應配合甲方做好基礎預埋節(件)的安裝,並按甲方的要求及時進場安裝裝置。附牆預埋件由甲方負責按雙方確定的方案埋設。

7.裝置安裝前,甲方應提供總功率為_______KW電源(380V±5﹪),從甲方配電室至裝置的基礎處的專用開關箱與電源線由甲方負責,專用開關箱至裝置的電源線由乙方負責。

8.裝置在安裝或拆除過程中,甲、乙雙方均應派管理人員駐現場,隨時協調解決安拆作業中出現的問題。裝置的安裝、拆除過程中,施工現場的警戒區域,甲方應根據乙方的要求劃定與落實。

9.當裝置需要做附牆時,甲方應提前_____-_____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統籌安排。

10.乙方及時提供裝置驗收資料及使用過程的內業資料交付甲方使用。乙方裝置進入工地後,甲方應做好裝置及附件保護、保管工作。若發生丟失、毀損、滅失,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11.根據甲方的要求,乙方為本裝置配備證件齊全_______名操作司機。在租賃期間,裝置司機應遵守甲方有關的勞動紀律,服從甲方專案部的管理,為甲方提供服務。甲方要合理安排作業時間,不得疲勞作業,若出現乙方配備的司機違反甲方管理制度或違反操作規程,甲方有權要求退回。

12.在租賃期間,裝置的所有權屬於乙方,甲方只有使用權。甲方若需對裝置進行改善或增、減部件,必須徵得乙方的書面同意。

13.甲方在工地提供宿舍_______間,作為裝置常用配件及司機休息之用。

14.甲方每月應安排半天停機時間作為裝置保養、檢修作業時間,且不扣除租賃費。

三、費用結算及雙方約定

1.裝置租賃費收取時間為裝置安裝驗收合格次日起,至裝置實際停用日止。裝置實際停用日必須經雙方書面確認。

2.裝置安(拆)、進(退)場、附著、爬升等工作內容按_______計費。基礎預埋件、附牆預埋件、附牆拉桿改造等費用按_______計費。

3.裝置租賃費每月以_______計費;裝置司機工資由甲方負責按時發放,每人每月以_______計費。甲方承擔未及時支付工資的法律責任。

4.甲方應保證租賃期限不少於_______個月,少於_______個月,按_______個月結算,超出_______個月時,按實際租賃時間結算。

5.合同簽定後,甲方預付裝置押金_______;押金不計利息不抵租金。裝置安裝完畢三日內,裝置拆除前雙方結清所有費用(含拆除退場費),乙方退還押金。

6.若由於施工組織設計或現場情況的特殊要求,造成裝置安裝、拆卸無法正常進行,需增加的費用由甲方負責承擔。

7.裝置如果在使用中出現故障,乙方應及時派人修理。造成裝置每次停工修理時間超過一天的,每超一天租賃費應按_______元/天扣除。

四、違約責任

1.若由於甲方未能按約定交付租賃費,乙方有權停機直至拆除,由此產生的拆除退場費與相關損失由甲方承擔。

2.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能中途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都應向對方償付_______違約金。

五、爭議的解決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無法解決,採取如下一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根據仲裁的有關程式進行仲裁解決。

2.訴諸當地______________法院,訴訟解決。

六、補充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附則

1.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簽章之日起生效,至拆機退場結清費用止自然失效。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

機械租賃合同 篇3

承租人(甲方): (單位全稱)

出租人(乙方): (單位全稱)

行業確認證書號: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建築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原建設部令第166號)的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雙方協商,就租賃建築起重機械裝置的相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機械裝置租賃及租金計算與支付

1.機械裝置租賃及租金計算明細表(略)

表一、機械裝置租賃及租金計算表

表二、機械裝置操作人員工資計算表

2.租金計算。機械裝置租金每月合計 元(見表一)。按合同約定,若是乙方指派操作人員則租金包括工資(見表二),租金每月共計 元。不足月的尾數日租金按月租金除以30天乘以實際使用天數計算。租金從機械裝置啟用日起計算。在租賃期內,若非乙方原因造成機械裝置停機或停止使用,甲方應按租金標準照常支付租賃費。

3.支付方式: .

4.支付時間: .

第二條 專案名稱、使用地點

專案名稱: .

使用地點: .

第三條 租賃期限

1.因工程需要延長租期,雙方應在租賃期滿前 日內,續簽合同。

2.租賃期滿,甲方繼續使用機械,乙方沒有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甲方承諾租賃期不少於 個月,則按實際租賃時間結算;少於 個月,按 個月結算租賃費。

3.本合同簽定之日起 日內,裝置進場安裝。機械裝置進場安裝完畢,經安裝單位自檢、檢驗檢測機構檢驗合格並由甲方組織有關單位驗收合格之日為啟用日;甲方通知乙方機械裝置停止使用,並拆卸完畢具備機械裝置退場條件之日為停用日。停用日須經雙方書面確認。

4.由於甲方的原因(如現場施工條件不具備、高壓線防護措施不到位等),造成機械裝置驗收合格後停機待用或造成驗收不合格,機械裝置啟用日為驗收合格時間或組織驗收時間。

5.機械裝置自啟用日起至停用日止為雙方確定的租賃期限。

第四條 保證金

1.合同簽訂後甲方向乙方支付 元作為本合同的履約保證金。

2.甲方應在機械裝置進場前 日內支付保證金。租賃期滿,保證金扣除應付的機械裝置毀損、滅失賠償金後,餘額退還甲方。

3.其他約定: .

第五條 機械裝置操作、維護與修理

1.雙方約定機械裝置由 方負責操作、由 方負責維護。

2.因故障造成機械裝置無法正常作業的,按合同約定由乙方負責維護時,乙方應當自接到甲方通知時起 小時內到達現場維修。乙方自接到維修通知起 小時/日內未能修復的,自故障發生第 日起免收租金直至機械裝置恢復正常作業日止。但機械裝置故障系因甲方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造成的,甲方仍應支付停工期間的租金。

3.雙方約定機械裝置正常維護保養時間為 小時/月,具體時間安排為: .

第六條 雙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利義務

1.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約定提供符合要求的機械裝置。

2.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約定提供機械裝置的操作和維修保養服務。若因乙方原因導致機械裝置毀損、滅失或者出現故障無法使用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或要求乙方更換同等型號、效能的機械裝置,並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3.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方式和金額支付租金和其他費用。

4.為機械裝置提供進出場作業、維護保養作業的便利和安全作業環境,負責機械裝置及其附件(如電纜等)在施工現場的保護保管工作,保護機械裝置的安全。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機械裝置毀損、滅失的,應賠償乙方損失。

5.負責司機、指揮工的日常安全教育和進場安全技術交底,並簽定安全生產責任狀。

6.甲方應在機械裝置進場安裝完畢之日起 日內,組織租賃、安拆、監理單位對其進行驗收,及時辦理使用登記;並負責配備相應的機械裝置管理人員,督促做好機械裝置日常維護、保養和檢查工作。

7.負責按三相五線制配置機械裝置專用開關箱,以及工地配電箱至專用開關箱的電纜線;負責配備使用中所需對講機以及各種配套吊運材料的吊具,負責提供工地宿舍,作為機械裝置常用配件倉庫及司機休息場所。

8.按機械裝置操作規程和合同約定管理使用機械裝置,不得違章或超負荷作業。由甲方指派的操作(房屋租賃合同標準版合同範本)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9.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轉租機械裝置,不得對機械裝置進行改造或增設他物

機械租賃合同 篇4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承租以下裝置達成協議:

一、裝置的使用地點及工程情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賃裝置概況

裝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規格型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數量(臺):___________________

隨機人員(人數):_____________

機手補助: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賃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裝置的所有權

本合同所列的所有租賃裝置的所有權屬於出租方,承租方對租賃裝置機械只享受租賃期間的使用權,沒有對裝置的轉租權。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對裝置進行抵押,否則造成的全部後果由承租方承擔。

四、甲方的基本責任

1.提供技術型良好的裝置。

2.裝置進入乙方施工現場厚,甲方機手服從乙方施工管理人員的排程與指揮,並遵守乙方施工現場的規章制度。

3.甲方機手應該按裝置操作規程施工。

五、乙方的基本職責

1.為甲方機手提供食宿。

2.乙方負責裝置在施工現場的看護並保證裝置.人員的安全。由乙方原因造成的裝置損壞或丟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3.乙方不得強迫甲方機手違章作業或超負荷工作。

4.乙方應在交貨地點檢查驗收租賃機械裝置,同時將簽收蓋章後的機械租賃收據交給甲方

5.乙方對甲方進入施工現場的機手要進行安全培訓。

六、結算方式及相關事宜

1.租賃期間: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開始計算租金。如乙方提前使用,則從使用日期開始計算租金。租賃期滿,乙方將裝置完好交給甲方後,辦理退場手續。如乙方繼續租用需簽訂續租合同,續租不足一個月時,租賃費按實際天數計算。

2.結算方式:裝置租賃費按包月計算,首月_________萬元/月,次月_______萬元/月,第三月______萬元/月,第四月______萬元/月,第五月______萬元/月,第六月______萬元/月,乙方在甲方確認裝置後向甲方支付首月租金______萬元,並且完全支付進場和反程運費押金______元后辦理提貨手續。反程運費押金在租賃期滿三個月時從當月租金中扣除。乙方應在每月提前五日向甲方交付下月租金。如到期未付租金,甲方有權停機或將裝置撤場,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本裝置按月結算。如使用不足一個月,按整月結算。超過一個月以上,超出部分按天計算( 元/天)。

3.運費的承擔:裝置的進場費用由乙方承擔,退場費用由甲方承擔。如租期不足三月,則退場費由乙方承擔,乙方應在裝置退場前五日內通知甲方。

4.工作時間:每月工作時間不得超過______小時,超出部分按______小時摺合一天計算機械租金和機手加班費。

5.油料提供:乙方負責提供在租賃期間內裝置執行所需的符合執行標準的油料,否則造成的停機損失由乙方承擔。

6.裝置維修:乙方應協助甲方機手作好裝置的維修工作,所付的維修費用用以甲方機手簽字為準每月每臺維修費超過______元以上的部分由甲方承擔,______元以下的部分由乙方承擔。另乙方承擔攤鋪機葉片.濾芯等低值易耗品的費用。

7.裝置因故障造成的停工每月累計布超過______天(維修時累計______小時摺合一天),若超出三天,則超出的天數不計租賃費。

8.裝置租賃期間,乙方如需轉移工地施工,必須徵得甲方得書面同意,並保證甲方裝置在該協議結束後返回。

七、本合同的附件時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附件包括:租賃合同附表、租賃機械收據、及甲、乙雙方通過協商做出的補充規定。

八、爭議的解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的有關條款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根據仲裁的有關程式進行仲裁裁決。仲裁費和勝訴方的律師費由敗訴方承擔。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合同章)之日起生效。

十、如本合同未加蓋甲方合同章,則視為無效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機械租賃合同 篇5

承租人(甲方): (單位全稱) 出租人(乙方): (單位全稱) 行業確認證書號: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協商就租用建築起重機械的相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租賃機械及租金計算與支付 (如不夠用可另附表格)

1、租金按月計算。裝置租賃費每月按(型號) 元/臺計算,按合同約定若是乙方指派的操作人員則租賃費包括司機及指揮工工資包含在內,不足月的尾數日租金按月租金除以30天乘以實際使用天數計算。

2、支付方式: 。 3、支付期限: 。

第二條 使用地點、專案名稱和工作內容

使用地點: 。 專案名稱: 。 工作內容: 。

第三條 租賃期限

因工程需要延長租期,雙方應在合同屆滿前 日內,續簽合同。

租賃期滿,甲方繼續使用機械,乙方沒有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但租賃期限為不定期。

第四條 保證金

合同簽訂後乙方向甲方收取保證金 元作為履行本合同的保證。

甲方應在機械進場前支付。租賃期滿,保證金扣除應付的機械毀損、滅失賠償金後,餘額無息返還甲方。

第五條 操作、維護與修理

1、雙方約定機械由 方負責操作與維護。

2、因故障造成機械無法正常作業的,按合同約定由乙方負責時,乙方應當自接到通知時起 小時內到達現場維修。乙方自接到維修通知起 小時/日內未能修復的,自第 日起免收租金直至機械恢復正常作業日止。但機械故障系因甲方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造成的,甲方仍應支付停工期間的租金。

3、雙方約定每月 小時為機械正常維護保養時間,具體時間安排為: 。

第六條 雙方權利義務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約定提供合格的機械。

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約定提供機械的維修保養服務。若因乙方原因導致機械毀損、滅失或者出現故障無法使用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或要求乙 方更換同等型號、效能的機械,並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3、甲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方式和金額支付租金和其他費用。

4、甲方應當為機械提供進出場作業,維護保養作業的便利和安全作業環境,負責機械裝置及其附件(如電纜等)在施工現場的保護保管工作,保護裝置的安全。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機械毀損、滅失的,應賠償乙方損失。

5、負責司機、指揮工的日常安全教育和進場交底,並簽定安全生產責任狀。

6、組織租賃、安拆、監理單位對裝置驗收後,及時辦理使用登記,並負責配備相應的裝置管理人員,督促做好裝置日常維護、保養和檢查的工作。

7、負責配備使用中所需對講機以及各種配套吊運材料的吊具,負責提供工地宿舍,作為裝置常用配件及司機休息用。

8、甲方應當按機械操作規程和合同約定管理使用機械,不得違章或超負荷作業。由甲方指派的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9、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轉租機械,不得對機械進行改善或增設他物。 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有權按照合同約定按月收取租金。

2、裝置進場前,應認真地進行維修和保養,保證進場裝置的完好性。

3、負責提供的內業技術資料包括備案證、製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製造監督檢驗證明、使用說明書(含電路圖)、進場前維修保養記錄、定期檢查、維護和保養記錄、特種作業人員資格證書、特種作業人員進場前的安全教育和技術交底記錄、交接班和運轉記錄、營業執照(影印件)等。

4、負責提供裝置司機 名/臺,指揮工 名/臺。進場前,須簽訂《勞動合同》並進行安全教育。持證上崗。在租賃期間,司機、指揮工應嚴格遵守甲、乙雙方有關的勞動紀律,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甲方專案部正常的施工安排,為甲方專案部提供優質服務。拒絕甲方提出的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若出現司機、指揮工違反或不能滿足上述要求,甲方有權要求退回,乙方應及時協調處理直至更換。

5、按合同約定負責裝置在租賃期間的定期檢查、日常維護和保養工作、每月定期進行一次裝置安全檢查,不定期進行裝置檢修、巡修,並及時將結果書面反饋甲方。

6、負責裝置在各種檢查中提出的問題和隱患的整改,並承擔由乙方應負責處罰在內的相關費用。 7、負責裝置的故障維(搶)修工作並提供維修材料。在接到裝置故障通知後,應及時安排維(搶)修人員,並承諾人員在 小時內到位。

8、負責按三相五線制配置專用開關箱至裝置間的電纜線,並滿足最終高度要求。裝置安裝前,負責提供符合要求的基礎預埋件、整機和標準節;裝置附著頂升前,負責提供符合要求的附著預埋件、附牆裝置(含撐杆)和標準節。

9、乙方應當向甲方提供機械的使用環境、安全使用要求、操作維護注意事項等必要的技術資料或技術說明。

第七條 雙方安全責任

1、甲方負責制定裝置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2、施工現場有多臺裝置交叉作業時,甲方負責組織制定並實施防止裝置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 3、甲方負責做好裝置周邊的高壓線、障礙物的防護工作。

4、甲方負責在裝置活動範圍內設定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對集中作業區做好安全防護。

5、裝置在使用過程中,甲乙雙方均應對司機、指揮工進行日常安全教育和技術交底,督促上述人員遵守安全操作規程,規範作業方式,確保貨物不超載,且放置、綁紮符合安全要求。

6、乙方負責裝置的安全保護裝置的日常檢查和維護,乙方對裝置的安全可靠性負責。

7、在對裝置進行檢修、檢查、維護保養作業過程中,乙方對裝置及相關作業人員的安全負責。

8、本著“誰違章誰承擔責任”的原則,甲、乙雙方均應遵守裝置安全操作規程,嚴禁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嚴禁強令工人違章冒險作業,嚴禁裝置帶病運轉。

9、當裝置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時,司機應及時通知甲乙雙方相關人員,裝置應立即停止使用,乙方應組織人員及時排除之後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第八條 違約責任 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應按照 元/日的標準向乙方支付延期違約金。凡逾期滿 日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

2、按合同約定的進場時間,若因甲方原因延遲達 天以上,乙方有權終止合同或向甲方收取自約定時間至實際進場時間的租賃費。

3、甲方未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或合同約定的方法使用機械,致使機械受到損失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4、其他 。 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無法提供合同約定的機械或提供的機械型號和規格與合同不符,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 元。

2、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日期提供機械的,每逾期一日應按照 元/日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遲延履行違約金。凡逾期滿 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

3、在合同期間因乙方原因(包括乙方指派的操作、維護人員的行為,但乙方按照合同約定對機械進行維修保養的時間除外)導致機械停工的,每停工一天,甲方除扣減相應的租金外,可要求乙方支付相當於該機械日租金 %的違約金。凡停工超過 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向乙方追償損失。

4、其他 。

第九條 不可抗力

一方當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應當及時告知對方,並自不可抗力結束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對方當事人提供證明。

第十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由行業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1)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裁決。

第十一條 其他條款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共 頁,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方 份,乙方 份。

2、本合同附件以及合同履行過程中形成的各種書面檔案,經雙方簽署確認後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解釋的順序除有特別說明外,以檔案生成時間在後的為準。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約定:

甲方:乙方:年月日:

機械租賃合同 篇6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的原則,雙方就 機械租賃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裝置名稱、型號、規格

第二條 租賃期限

裝置租賃期限為 即自 20xx 年 月 日至20xx年6

月 日。

第三條 租金及進出場費

裝置租賃價格: ;進出場費 元,由承租方支付,租期超出3個月,承租方與出租方各承擔一半。

第四條 工程專案、工作內容和施工地點

1.工程專案:

2.工作內容:

3.施工地點:

第五條 租賃方式及所有權

1.租賃方式:本裝置的租賃由甲方配備操作人員,人員工資包含在租金內。操作人員負責裝置的操作和維護保養工作。2.租賃裝置的所有權:合同附件所列租賃裝置的所有權屬於甲方,乙方對租賃機械只享有租賃期間的使用權,沒有裝置的所有權。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裝置上隨意增加或減少部件,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對裝置進行抵押,否則由此造成的全部後果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技術安全要求:甲方要配備具有真實有效操作證的人員進行裝置操作,到場的裝置必須保證有檢驗合格證並真實有效,保證裝置的安全。

第七條 雙方義務和責任

1.甲方的義務和責任:密切配合乙方的施工生產,滿足乙方施工要求。服從乙方施工人員的施工安排,但有權拒絕乙方的違章指揮。保證所出租的裝置能夠滿足使用要求,如因裝置自身故障或能力以及操作人員錯誤操作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

2.乙方的義務和責任:嚴禁違章指揮,如違章指揮造成機械化和人員的損傷,承租方承擔一切責任損失。

3.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損失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八條 爭議的處理: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當地法院起訴。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本合同未涉及的條款,雙方可簽定補充協議。

第十條 合同效力: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或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裝置使用結束出場後。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頁無正文)

出租方(蓋單位章): 承租方(蓋單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其授權代表人(簽字): 其授權代表人(簽字):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機械租賃合同 篇7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友好協商,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租賃乙方裝置事宜訂立此合同,供雙方遵守。

1.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1.2工程地點:

1.3結構形式:

1.4建築面積:

2.裝置情況

3.租賃期限、費用計取標準及結算

3.1租賃期限

3.1.1預計租賃期限為 個月(暫定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1.2起租時間:乙方應按甲方要求的時間將租賃裝置運送進場,裝置安裝完畢經建委指定的檢測機構驗收合格後,乙方組織各相關方對裝置及機組人員手續進行驗收,驗收合格且達到使用要求後甲方給乙方開具啟用通知。按啟用通知的啟用時間開始計算租賃費用。

3.1.3停租時間:根據具體施工情況,甲方提前10日通知乙方退場日期,乙方按要求退場,從甲方通知退場的日期起,裝置停止計算租金。

3.2租賃費用及計取標準

3.2.1租賃費用:

3.2.2計取標準

租賃費為全部裝置使用費用(每日24小時),包括但不限於機組人員的獎金、工資、津貼,各類保險(裝置、人員等),裝置保養維修費等;進出場費中包含頂升、錨固等費用;甲、乙雙方確認,租賃費用及進出場費為甲方履行本合同所需支付的全部費用。

工程施工過程中,如遇到重大事故停工、政府政策停工、不可抗力等情形造成的停工,停工期間均暫停計算租金。

春節停工:

因甲方原因造成連續停機的,停機時間在 日(含)之內,甲方照常支付租金,停機時間超過 日的,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3.3結算及付款

3.3.1每月 日前由乙方人員根據租賃裝置的數量、單價、臺班,出具《裝置月臺班表》,經由甲、乙雙方簽字確認後各留存一份。非經甲方授權人員簽字的《裝置月臺班表》 對甲方不發生效力。

本合同項下的甲方授權簽字人員:乙方授權簽字人員:

3.3.2甲、乙雙方於機械裝置停用後辦理最終結算,共同簽定《機械租賃結算單》(見附件),該結算數額為機械裝置租賃的最終結算數額。

3.3.3本合同的租金及進出場費的支付方式:

3.3.4乙方違反合同的行為,甲方有權自合同價款中直接扣除乙方依據本合同的約定應當賠償甲方的損失或應當支付的違約金,但對扣除情況應作出書面說明。

3.3.6乙方應於甲方支付合同價款的同時,向甲方開具等額有效之發票,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支付合同價款。

4.甲、乙雙方的工作

4.1甲方工作

4.1.1裝置進場前如實向乙方提供現場情況;提供進出場道路暢通和裝置安裝、拆卸等所須的現場條件(如電源配備、現場照明);提供裝置、配件放置場地(乙方自行對裝置及配件進行照管及維護)。

4.1.2甲方有權對乙方編制的全部涉及裝置拆立和使用的有關服務、技術、方案與安全預案進行檢查,但甲方對乙方上述檔案提出的修改意見、建議以及確認並不減輕或免除乙方在本合同項下應承擔的責任。

4.1.3甲方按乙方提供的圖紙製作砼基礎,電源接至塔基附近,乙方協助甲方完成塔基的處理。

4.1.4甲方根據施工進度提前 天內通知乙方安排裝置的頂升、錨固等工作。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的資料和要求,做好預留孔洞和作業平臺的搭設等準備工作。

4.1.5多臺裝置作業時,甲方制定多塔作業方案和安全措施,並向訊號工和機組人員進行交底。

4.2乙方工作

4.2.1乙方在簽訂合同前提供營業執照、企業租賃資質證明、裝置權屬證明、質量合格證明、有關部門頒發的租賃編號及安檢局檢驗合格證、機組人員操作證以及建委和特種裝置檢測中心的各種有效證件等相關檔案影印件,加蓋乙方公章報甲方留存。

4.2.2裝置進場前,乙方根據現場要求,與甲方簽訂消防、安全、用電等安全管理協議。

4.2.3乙方組織各方做好大型機械裝置的安全技術交底工作,相關責任人簽字。在安裝作業前,甲方有權對乙方參與大型機械裝置拆裝人員的資格進行現場核實

4.2.4乙方負責機械裝置的運輸、安裝與拆卸。

4.2.5乙方還應向甲方提供如下主要內容以供備案:實施依據、裝置技術引數、安裝方案、拆除方案、安全要求、群塔作業要求等內容。乙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嚴格按照向甲方備案的內容進行安裝、升頂及拆除等相關工作。

4.2.6乙方應在從事拆裝工作2個工作日前,將有關資料報送工程所在地的建委履行告知義務。乙方保證其提供的有關資料能夠在當地建委進行使用登記備案,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4.2.7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準確的基礎製作圖紙和技術要求,並指派專業人員提供技術支援,協助甲方做好預埋工作。塔基礎砼底座以上部分由乙方自行完成。

4.2.8機械裝置安裝完畢後,乙方應當按照技術規範及說明書的有關要求對機械裝置進行檢驗和除錯,自檢合格後,負責辦理建委和質檢監督部門的驗收工作,經建委和質檢監督部門驗收合格後,向總包、甲方、監理及其他施工方進行安全使用說明,30日內辦理完各方驗收手續並簽字。

4.2.9乙方提供裝置附牆與主體連線所需的牆體內所有埋件或拉接件,確保附著連線件的質量,費用由乙方承擔。配合埋件的預埋(或打孔)、拉接錨固工作。

4.2.10乙方負責對操作人員操作過程進行書面交底,並提交給甲方安全部門備案,並定期對操作人員的職業技能、安全意識等進行必要的教育檢查。

5.裝置的維修、保養

5.1乙方必須派遣公司技術、安全人員及機組人員,按國家及工程所在地政府有關規定對執行裝置及附件進行日常檢查和月檢,相關責任人員簽字、蓋章後存檔並報送甲方備案,確保裝置處於良好的執行狀態。

5.2機組人員應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及時發現安全隱患,檢查記錄相關責任人員簽字、蓋章後存檔並報送甲方備案。

5.3乙方承擔租賃裝置日常檢查、維修、保養的義務,每天至少全面檢修一次,租賃期間的一切檢查、維修、保養費用(包括零配件)均由乙方承擔,日常檢查、維修、保養工作不能影響甲方施工,否則乙方承擔因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5.4乙方應在接到報修電話8小時之內,派專業維修人員到達現場。乙方因租賃裝置故障維修保養而累計停機時間每月不超過24小時。超過24小時且影響甲方正常使用的,則超過8小時以內扣減一天租賃費,每超過24小時(含),扣減兩天租賃費。

6.對乙方配備機組人員的要求

6.1乙方須保證每臺裝置配備 名機組人員,其中包括機長一人,機長要求有 年以上操作工齡,機組人員不得隨意更換,如需更換必須經甲方書面同意。

6.2方配備的指揮人員、訊號員、掛鉤人員,遵守操作規程和有關規定。明確指揮方式(對講機或旗語),使用對講機指揮人員須說普通話,按照操作規程負責租賃裝置的指揮工作。

6.3操作人員必須持有建委規定相關上崗證件及資質證明,並符合勞動用工規定,技術等級達到行業管理要求,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及有關規定。

6.4對不遵守甲方工地管理制度、不服從甲方管理、刁難甲方施工人員及在工地出現偷盜、打架等治安事件的乙方人員,甲方有權根據工地管理制度進行處罰(有權直接從應付乙方的合同價款中直接扣除),且甲方有權要求退換相關人員,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後48小時內應以退換,被退換人員不得從事與本合同約定工程有關的任何工作。

6.5對現場臨時發生不屬於結構施工的零星吊裝工作(機械裝置的遷移、裝修吊裝、裝置安裝吊裝等),司機須配合工作。

6.6機組人員與乙方存在僱傭關係,機組人員及租賃裝置的全部保險費用由乙方承擔。

7.違約責任

7.1乙方未在約定的時間內安裝完畢租賃裝置、租賃裝置在交付後3日內未達到驗收合格標準的、因裝置故障在3日內不能修復並投入使用、未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及時將租賃裝置拆除出場的,每延期一日,向甲方支付合同價款總額的1%作為違約金。若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則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7.2凡因乙方原因(包括但不限於配備的機組人員原因、乙方委託的第三方安裝拆卸單位原因、安裝拆卸過程中的安全及質量瑕疵、機械故障、機械裝置本身缺陷、機械裝置存在安全隱患及機械要害部位檢查不到、未盡到免費維修保養義務等)導致發生責任事故或給甲方、第三方造成人身和財產損失的,乙方必須承擔全部責任。

7.3租賃期間,因第三人主張權利,致使甲方不能對租賃物正常使用的,甲方有權不支付租金,同時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價款總額的10%作為違約金,若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則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7.4因乙方人員違反各項相關管理規定造成甲方受到政府部門、業主書面或口頭警告處分的,每次向甲方支付合同價款總額的1%作為違約金。

7.5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擅自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或義務的部分或全部轉讓給任何第三方的,應向甲方支付合同價款總額的10%作為違約金,並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7.6乙方承擔因違反本合同約定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第三方向甲方主張的違約責任、甲方向第三方承擔的賠償責任、甲方需要額外支付的人工費。

7.7甲方應當嚴格履行合同的付款義務,在甲方資金不暢不能及時付款的,乙方同意給予甲方十個月的寬展期,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約定支付合同價款,構成違約的,支付違約金的數額累計不能超過未付合同價款數額的百分之二。

8.不可抗力

8.1因受不可抗力或政府行為影響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的一方可以部分或全部免除其責任。

8.2“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簽訂後發生的、受影響一方無法預見、無法避免並無法克服的客觀情況。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及其它自然災害、罷工、騷動、暴亂及戰爭(不論宣戰與否)。

8.3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或政府行為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知該不可抗力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並應於不能履行的事由消除之日起7日內提供有關證明機關的證明檔案,並由此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責任。發生不可抗力或受到政府行為影響的一方應於不能履行的事由消除之日起15日內繼續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除非雙方認為繼續履行已無實際意義,並就此達成書面的變更協議或解除本合同的協議。

9.合同通知送達和變更、解除條款

9.1任何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至遲於發生該等變化三個工作日前書面通知對方,以保證合同順利履行和檔案的準確遞送。否則,合同另一方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方式及地址發出的通知視為有效送達。

9.2直接送達的,對方簽收之日視為送達;通過傳真方式送達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送達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次日視為送達。

9.3送達:甲方地址及郵編: ,接收人: ,聯絡電話: 。乙方地址及郵編: ,接收人: ,聯絡電話: 。

9.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隨時不承擔任何責任的單方解除本合同:

9.4.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7.1款約定的,延誤時間超過3日以上的;

9.4.2乙方不具備相應的租賃經營資質或在租賃期限內喪失相應的租賃經營資質的;

9.4.3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擅自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或義務的部分或全部轉讓給任何第三方的。

9.5任何一方依照本合同約定單方解除本合同的,並不影響該方依據本合同的相關約定要求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10.合同生效及其他

10.1甲、乙雙方之間包括本合同在內的合同、補充合同、合同附件、確認書、結算書、往來函等任何與本合同相關的檔案必須加蓋甲方公章並持授權委託書(需加蓋單位公章)的代表人簽字方可有效。

10.2任何無書面授權委託書(須加蓋單位公章)的個人簽訂的任何與本合同有關的檔案,非甲方的意思表示,對甲方不產生任何法律約束力,由此產生的任何經濟及法律問題與甲方無關,相關責任由乙方自負,乙方無權就此向甲方主張任何權利。

10.3本合同簽訂地點: 。

10.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乙方持 份,甲方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5對本合同未盡事宜的進一步約定及對本合同條款的任何修改,均須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並簽署書面補充協議方為有效。本合同的附件及補充協議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6合同履行過程中甲乙雙方簽訂的一切技術要求、安全協議書、現場管理規定等均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糾紛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糾紛,應當及時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本合同關於管轄的約定不因合同無效、撤銷及解除或本合同權利義務的轉讓而改變。

12.補充條款

12.1經甲、乙雙方協商,雙方均同意對本合同如下條款不予執行: 。

12.2經甲、乙雙方協商,雙方均同意對本合同補充如下內容: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