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保險合同集錦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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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合同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麼制定合同書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保險合同6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關於保險合同集錦6篇

保險合同 篇1

債權人(甲方):_________

保證人(乙方):_________

乙方詳知甲方與代理人_________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的編號為_________的《保險代理合同》的各項內容,自願為該《保險代理合同》提供擔保。經甲方審查,同意乙方作為保證人。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約定如下:

一、乙方提供保證的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代理人在代理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甲方可以要求代理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範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二、乙方提供保證擔保的範圍為代理人_________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或保險代理合同約定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包括損害賠償金及其利息和因此發生的各種費用。

三、甲方與代理人變更保險代理合同的內容,包括自動順延保險代理合同的期限,乙方仍須承擔保證責任。

四、乙方承擔賠償責任後,可依法向代理人追償。

五、甲乙雙方可協議解除本合同。

六、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七、因本合同產生的爭議,雙方可依達成的仲裁協議通過仲裁解決。沒有達成仲裁協議的,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和代理人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保險合同 篇2

保險單位:_________________

船舶名稱:_________________

本公司根據被保險人_________________的要求,由被保險人向本公司繳付約定的保險費,按照沿海內河船舶保險條款和本保險單載明的條件承保下述船舶。被保險人茲確認所填內容屬實並對本保險合同條款(包括除外責任部分)及保險條件的內容已經瞭解,同意從本保單正式簽發之日起保險合同成立。

製造年份:_________________

製造廠家:_________________

船舶種類_________________

船舶用途_________________

總噸位/馬力/客位:_________________

載重噸:_________________

船舶尺寸:(總長)_________________

船質結構: _________________

(型寬)_________________

(型深)_________________

船籍港:_________________

保險價值: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

保險金額: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

航行區域:_________________

保險期限:_____個月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零時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二十四時止

基本保費:_________________

免賠額:_________________

費率:_____%

總保險費: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

保險公司(簽章):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中保財產保險有限公司沿海內河船舶保險條款

本保險的保險標的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登記註冊從事沿海、內河航行的船舶,包括船體、機器、裝置、儀器和索具。船上燃料、物料、給養、淡水等財產和漁船不屬於本保險標的範圍。

本保險分為全損險和一切險,本保險按保險單註明的承保險別承擔保險責任。

保險責任

第一條 全損險

由於下列原因造成保險船舶發生的全損,本保險負責賠償。

一、八級以上(含八級)大風、洪水、地震、海嘯、雷擊、崖崩、滑坡、泥石流、冰凌;

二、火災、爆炸;

三、碰撞、觸碰;

四、擱淺、觸礁;

五、由於上述一至四款災害或事故引起的傾覆、沉沒;

六、船舶失蹤。

第二條 一切險

本保險承保第一條列舉的六項原因所造成保險船舶的全損或部分損失以及所引起的下列責任和費用:

一、碰撞、觸碰責任:本公司承保的保險船舶在可航水域碰撞其他船舶或觸碰碼頭、港口設施、航標,致使上述貨物發生的直接損失和費用,包括被碰撞船舶上所載貨物的直接損失,依法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的賠償責任。本保險對每次碰撞、觸碰責任僅負責賠償金額的四分之三,但在保險期限內一次或累計最高賠償額以不超過船舶保險金額為限。

屬於本船舶上的貨物損失,本保險不負賠償責任。

非機動船舶不負碰撞、觸碰責任,但保險船舶由本公司承保的拖船拖帶時,可視為機動船舶。

二、共同海損、救助及施救

本保險負責賠償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或規定應當由保險船舶攤負的共同海損。除合同另有約定外,共同海損的理算辦法應按《北京理算規則》辦理。

保險合同 篇3

原告xx,男,xx年xx月xx日出生,民族漢,工作單位:xxxx,住址:xxxx。

委託代理人xxx,女,xxx年xx月xx日,民族漢,委託許可權:全權代理。

被告xxx公司,法定代表人:xxx

公司地址址:xxxx

訴訟請求:

原告於20xx年3月25日向被告人購買車險(被保險車輛為浙xxx,),保險期間從20xx年3月26日至20xx年3月25日,保險範圍為???。原告於20xx年11月30日出險,與牌照為浙xxxxx的車輛發生碰撞,未造成人身傷害,經交警部門責任認定,原告負全責,兩車財產損失共計xxxxx元,原告於?月?日依照保險合同約定要求被告履行賠償義務,被告於?月?日以“原告駕駛證過期”為理由拒賠,故原被告之間因保險合同發生糾紛,原告主張被告依照保險合同約定的義務全額賠付,並承擔本案全部訴訟費用,理由如下:

1、被告在保險合同中列明的“‘駕駛證過期’免於賠償”的免責條款無效。該條款系格式合同的免責條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十八條之規定,保險合同的格式免責條款,未盡告知義務的無效。原告在購買前後,被告未就該保險條款對原告履行告知義務,原告也從未在保險格式合同上簽名表示已獲知瞭解該條款內容及含義,被告也未通過其他任何途徑向原告告知該條款內容,也未盡任何提醒義務,因此,根據我國保險法的規定,該免責條款無效。

2、原告人駕駛證有效期至20xx年9月,出險時間為20xx年11月,根據交通管理法規,超過有效期一年未重新註冊換證的吊銷駕駛資格,原告的駕駛證雖在形式上超過了有效期,但實質上仍具有駕駛機動車的有效資格,且目前原告已經重新申領新證,交警部門確認的駕駛證有效期自20xx年9月8日起6年,可見交通管理部門已對原告出險時的駕駛資格予以確認。原告的駕駛資格,形式上已獲得相關部門的.追認,同時在實質上又未增加保險人的賠付風險,因此保險合同訂立時的各項條件均未改變,被告僅以“駕駛證超過有效期”為由拒賠於法於理不合。

3、根據現有關於交強險的規定,“駕駛證過期”不能作為拒賠的依據。

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址

1、事故責任認定書(原件、影印件);

2、保險合同原件;

3、維修記錄及清單;

4、維修發票;

5、原告及委託代理人身份證影印件。

根據以上陳述事實和理由,請求人民法院支援我的訴訟請求。

此致

Xxx區人民法院

附:

1、本訴狀副本1本(根據被告人數確定)

2、(證據清單)

起訴人:

XXXX年X月XX日

保險合同 篇4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被代理人)

住所:

負責人:

受託方: (以下簡稱乙方) (代理人)

住所:

負責人: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定(試行)》等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 經協商一致,簽訂本保險代理合同。

第一條 總則

1、甲方委託乙方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以甲方的名義代理甲方辦理人身保險業務,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按照約定範圍從事代理活動所產生的保險合同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按本合同約定支付乙方代理費用(指代理業務的佣金、手續費,下同)。本合同及相關檔案均不直接或間接構成甲方與乙方的員工之間有僱主和僱員關係。

2、乙方只為甲方代理人身保險業務,不得為甲方以外的保險公司代理人身保險業務。

第二條 代理範圍

1.乙方代理推銷甲方指定的保險產品(具體險種見附件一);

2.乙方代理甲方收取代理產品的首期暫收保險費;

3.乙方代理收取甲方指定的保險產品的續期保險費;

4、甲方以書面形式委託的其他特定事項。

(二)地域範圍___________行政區域內。

第三條 代理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到期日前六個月雙方需就合同的續簽或終止等相關事宜進行協商,合同到期日前未達成書面續簽協議的,本合同即行終止。

第四條 代理費用

1、代理費用按甲方上級公司規定的標準(詳見附件一)支付給乙方,甲方上級公司規定的標準如有調整,甲方支付的代理費用也作相應調整。

2、甲方以轉帳形式向乙方支付代理費用。

3、乙方設立獨立的代理費用帳戶,並在每月的10日前(遇節假日順延)向甲方提交上個月的業務結算表;甲方核實後,在20日前(遇節假日順延)將上個月的代理費用全額劃入乙方帳戶。

4、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代理費用時,應向甲方開具稅務部門認可的保險中介服務專用發票。

第五條 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對乙方在代理範圍內招攬的保險業務具有最後確認權,對符合承保條件的簽發保險單;

2.按本合同約定收取保險費;

3、有權根據甲方上級公司對代理費用標準的調整而調整,並通知乙方;

4、有權制定和修改與本合同代理業務相關的各項管理辦法和規章制度;

5、有權對乙方的代理活動進行監督、管理、檢查。

6、有權根據需要調整代理許可權範圍。

(二)甲方的義務

1.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費用;

2.負責對乙方員工進行必要的相關保險實務知識培訓;

3.對在甲方核保許可權內且單證齊全、符合甲方業務管理規定的投保單,甲方應在十個工作日內作出核保決定;

4.乙方新單保費劃入到甲方後,因甲方原因未出單,在此期間被保險人遭受意外責任賠償事故,由甲方負責處理;

5.對新出臺的有關法律法規、保險監督管理部門的管理規定和甲方上級公司及甲方的規定,甲方負有告知乙方的義務;

6.對獲悉的乙方的商業祕密負有保密義務;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有權按本合同約定收取代理費用;

2.有權獲得必要的相關保險實務知識培訓;

3.有權從甲方處獲取與代理業務相關的保險監督管理部門的管理規定和甲方上級公司及甲方的有關管理規定;

4.有權要求甲方及時簽發符合承保條件的保險單。

(二)乙方的義務

1.未經甲方同意,不得與甲方現有的業務渠道或業務關係單位發生團體的、同險種的業務往來;

2.承擔與代理業務有關的一切費用;

3.不得聘用甲方未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或代理合同的員工、個人代理人或專管員,不得聘用與甲方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或代理合同後六個月內的員工、個人代理人;

4.未經甲方同意或授權,不得向客戶作出任何承諾或簽訂協議;

5.在收取客戶保險費後,按本合同規定及時將保險費劃轉給甲方;

6.接受甲方的業務檢查、監督和指導,並按照甲方的要求進行整改;

7.在代理甲方的保險業務時,必須遵循國家法律法規及保險監督管理部門的管理規定和甲方上級公司及甲方的管理要求;

8.必須使用甲方提供的宣傳資料、條款、費率、單證、各種表格等資料檔案,且不得修改;

9.根據甲方需要,協助甲方做好理賠工作;

10、對獲悉的甲方商業祕密負有保密義務;

11.本合同終止後,乙方須及時將所有的客戶資料、各種單證、未交接的保險費及其他材料完整地送繳甲方,並通知相關客戶,不得以任何理由損害客戶的利益;

12.不得違反《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定(試行)》第58條的規定。

第六條 代理業務操作規程

根據中國××保險公司__________分公司的規定,保險代理業務的具體操作流程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單證管理(附件二);

(二)新單業務操作流程(附件三);

(三)續期業務操作流程(附件四);

(四)首期暫收保險費和續期保險費的劃轉;

1、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開設獨立的保險費帳戶,在交接投保資料的同時,將乙方已收取的首期暫收保險費劃入到甲方指定的帳戶;

2、乙方在收取指定的續期業務保險費的二個工作日內將保險員全額劃入到甲方帳戶;

3、保險費帳戶:

戶名:

帳號:

開戶行:

4、甲方根據交接的清單總金額來核對確認乙方的實際劃款金額。

(五)甲方應為乙方單獨編制代理業務電腦編號,以方便雙方業務流程的操作、各類結算及相關業務的查詢。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

1、本合同生效後,甲、乙方均不得擅自變更。確有特殊原因需變更的,經雙方協商一致後,以書面形式變更。

2、甲、乙雙方可在合同有效期內要求解除合同,但必須提前六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另一方在接到解除合同的通知之日起六個月,本合同解除。

3、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二款第二項規定的義務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4、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三款的規定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二款第二項規定的義務的,乙方應承擔甲方因此遭受的損失;

2、乙方在為甲方代理業務過程中,有違規行為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損失賠償責任。

3、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三款的規定,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承擔違約責任。

4、甲乙雙方因其他違法行為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同意提交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對雙方均有終局法律約束力。

第十條 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涉及保險業的專用名詞,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解釋,法律法規無規定的,按保險行業慣例解釋。

3.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

4.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險合同 篇5

第一講《勞動合同法》

一、勞動合同法適用的範圍

1、勞動合同法適用的用人單位。所有的用人單位,它包含經工商局登記註冊的企業、個體工商戶,也包含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還包含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合夥組織和基金會。

2、勞動合同法適用的勞動者。我市的在編人員和近幾年為鄉鎮招錄的本科畢業生不適用勞動合同法,除此之外,所有在勞動合同法適用的用人單位中工作的勞動者。

3、保姆、家庭鐘點工不適用勞動合同法。因為他所服務的是家庭,而不是勞動合同法調整的用人單位。

4、為個體包工頭打工的人員適用勞動合同法。個體包工頭是以營利為目的的,雖然沒有工商執照,但他是應該起執照而沒有起執照,屬非法用工,也按有工商執照對待。

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是必須的

1、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建立勞動關係必須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可以在建立勞動關係前訂立勞動合同,也可以在建立勞動關係後訂立勞動合同,但最晚不得超過一個月。

2、如果用人單位在用工一個月還沒有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那麼將從用工第二個月的第一天開始為勞動者支付雙倍工資,共支付11個月。

1如果用工一個年還沒有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法律上視為訂立了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3、如果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怎麼辦?《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規定,經用人單位書面通知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係,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但是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支付其實際工作時間的勞動報酬。

4、勞動合同一式兩份,用人單位一份,必須給勞動者一份。

三、勞動合同的種類

勞動合同分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1、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2、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也就是隻要勞動者沒有過錯、用人單位能夠正常開展工作,勞動者就可以工作到退休。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但如果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或連續訂立兩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後,只要勞動者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必須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以某項工作的完成為合同期限的勞動合同。

四、勞動合同條款

(一)法律要求必須具備的條款

1、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22、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3、勞動合同期限;

4、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5、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6、勞動報酬;

7、社會保險;

8、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9、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二)雙方可以協商的條款:

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祕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1、如果約定試用期的要遵循以下4條。

(1)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之內。

(2)試用期的時間。勞動合同期限3個月以下不許約定試用期;勞動合同期限3個月至1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個月;勞動合同期限1至3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2個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

(3)試用期的次數。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4)試用期的待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的80%,不得低於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不得低於我市最低工資標準。現在是每月900元。即兩個80%,一個最低。

2、如果約定培訓的要遵循以下4條。

(1)培訓專案。必須是專業技術培訓。上崗前的教育、軍訓等培訓不算。

3(2)用人單位支付的培訓費用。包括用於培訓該勞動者有憑證的培訓費用、培訓期間的差旅費、因培訓產生的用於該勞動者的其他直接費用。共3項。

(3)可以約定服務期。服務期的時間雙方協商。

(4)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支付約定金的方法是將用人單位為該勞動者支付的培訓費用分攤到服務期內,勞動者服務時間差幾個月支付幾個月分攤的培訓費作為違約金。

3、如果約定保密條款的,要遵循以下6條。

(1)保密的內容是用人單位的商業祕密和與智慧財產權相關的事項。

(2)保密的時間是雙方履行勞動合同期間和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後。一是勞動合同履行期間勞動者違反保密約定的勞動合同法沒有作規定,應由其它相關法律來調整。二是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是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後,對勞動者的競業限制。

(3)競業限制的人員。只有用人單位的高階管理人員、高階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其他人員不得約定競業限制。

(4)競業限制怎麼制定。一是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最多2年,二是競業限制人員不得到與本單位生產、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工作。三是不許自己開辦生產、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企業。

(5)要給勞動者一定的經濟補償金。勞動合同約定競業限制條款,要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如不給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沒有義務遵守競業限制約定的條款。

4(6)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多少,法律沒作規定,雙方商定。

五、勞動報酬和休息休假

這一講主要遵循以下3條。

1、對工資數額和支付的要求。要雙方協商一致,但不得低於我市的最低工資。目前是每月900元。用人單位必須按月支付。如果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3、對增加工作時間的規定。如果需要加班,每週最多允許加1天,也就是每週至少休息1天。如果需要加點,一般每天不超過1小時,特殊情況時,在保障勞動者健康的條件下每天不得超過3小時。不論加班還是加點,必須通過工會與職工協商,每月總數不得超過36小時。 加點的,按150%付給工資。休息日加班的,能補休的要補休,不能補休的要支付200%的工資。節假日加班的要支付300%的工資。

六、勞動合同的終止和解除

(一)勞動合同的終止和解除的概念。解除是在合同履行當中停止履行。終止是出現以下情況勞動合同結束:合同已到約定期限,勞動者已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5篇三:勞動合同法的社會保險費怎麼算

勞動合同法的社會保險費怎麼算?

我的月工資為1490,基本工資是1200,滿勤200,膳食補貼90,現在我已經辭職,解除勞動合同,因為合同裡並沒有給我買社會保險,我已經在這裡工作了8個半月,現在我發起勞動仲裁要求補繳自參加工作之日起至今解除勞動合同之日止欠繳的社會保險費,請問這怎麼算,大概多少?滿意的我加分

滿意答案

好評率:100%

樓主你好.如果按你的工資1490元作為基數購買的話那麼具體費用如下: 養老保險:個人月繳費119.2元(8%) 單位月繳費178.8元(12%) 醫療保險:個人月繳費29.8元 (2%) 單位月繳費149元(10%)重特病個人每月1元 單位每月8.94元(0.6%)

失業保險:個人月繳費7.45元(0.5%)單位月繳費14.9元(1%) (失業保險是按20xx年比例,如果按20xx年比例的話,那麼個人繳費就是14.9元(1%),單位繳費是29.8元(2%)) 生育保險:個人不繳費 單位月繳費11.92元(0.8%) 工傷保險: 個人不繳費 單位月繳費

4.47元(0.3%) 個人每月繳費就是155.45元單位每月繳費就是414.56元

如果你在原單位工作8個月的話 那麼個人繳費就是1243.6元單位繳費是3316.48元 回答完畢..謝謝採納!

保險合同 篇6

一、責任範圍

凡被保險人所僱用的員工,在本保險有效期內,在受僱過程中,從事本保險單所載明的被保險人的業務有關工作時,遭受意外而致受傷、死亡或患與業務有關的職業性疾病,所致傷殘或死亡,被保險人根據僱用合同,須負醫藥費及經濟賠償責任,包括應支出的訴訟費用,本公司負責賠償。

上述被保險人所僱用的員工包括短期工、臨時工、季節工和徒工。

二、賠償額度

1.死亡:最高賠償額度按保單規定辦理。

2.傷殘:a.永久喪失全部工作能力:最高賠償額度按保單規定辦理。

b.永久喪失部分工作能力:最高賠償額度按受傷部位及程度,參照本保單所附賠償金額表規定的百分率乘以保單規定的賠償額度。

c.暫時喪失工作能力超過5天的,在此期間,經醫生證明,按被僱人員的工資給予賠償。

注:(1)本公司對上述各項總的賠償金額,最高不超過本保單規定的賠償限額。

三、除外責任

1.戰爭、類似戰爭行為、叛亂、罷工由於核子輻射所致的被僱人員傷殘、死亡或疾病。

2.被僱人員由於疾病、傳染病、分娩、流產以及因這些疾病而施行內外科治療手術所致的傷殘或死亡。

3.由於被僱人員自加傷害、自殺、犯罪行為,酗酒及無照駕駛各種機動車輛所致的傷殘或死亡。

4.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或重大過失。

5.被保險人對其承包商僱用的員工的責任。

四、保險費

在訂立本保險單時,根據被保險人估計,在本保險單有效期內付給其僱用人員工資/薪金、加班費、獎金及其他津貼的總數,計算預付保險費。在本保險到期後的1個月內,被保險人應提供本保險單有效期間實際付出的工資/薪金、加班費、獎金及其他津貼的確數,憑此調整支付保險費。

被保險人必須將每一僱用人員的姓名及其工資/薪金、加班費、獎金及其他津貼妥為記錄,並同意本公司隨時查閱。

五、賠款

1.如發生本保險單承保責任範圍的事故,被保險人應迅速將詳細情況通知本公司。

2.在未經本公司同意前,被保險人或其代表對索賠事項不能作承認、提議或付款的表示。本公司有權以被保險人名義進行訴訟、追償,被保險人應全力協助。

3.在發生本保險單項下的索賠時,如同時又有承保同樣責任的其他保險,本公司對有關賠款及費用僅負比例賠償責任。

4.索賠期限,從發生事故之日起算,不超過1年。

六、其他事項

1.被保險人應對其經營的業務,採取合理措施,以防止意外事故及疾病發生。

2.被保險人可隨時申請取消本保險單,本公司也可在15天前通知被保險人取消保險單,保險費照上述四項調整,按日計算退費。

3.被保險人和本公司發生爭議,如經協商不能解決時,應在被告人所在地進行仲裁或訴訟。

附加醫藥費保險條款

本保險擴大承保對被僱用人員在本保險有效期內,不論遭受意外傷害與否,因患疾病(包括傳染病、分娩、流產)所需醫療費用,包括治療、醫藥、手術、住院費用。除另有約定外,本保單隻限於在中國境內的醫院或診療所治療,並憑其出具的單證賠付。醫療費的最高賠償金額,不論一次或多次賠償,每人累計以不超過本保險單附加醫藥費的保險金額為限。

附加第三者責任險

本保險擴大承保對被僱用人員,在本保險單有效期內,從事本保險單所載明的被保險人的業務有關工作時,由於意外或疏忽,造成第三者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以及所引起的對第三者的撫卹、醫療費的賠償費用,依法應由被保險人賠付的金額,本公司負責賠償。

第三者責任險的最高賠償金額,以保險單上列明的最高賠償金額為限。對人身傷亡的賠款,每次事故每人以人民幣5萬元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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