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刷廠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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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刷廠管理制度

印刷廠管理制度1

為了維持良好的生產秩序,提高勞動生產率,保證生產工作的順利進行;為了使員工保持良好的身體素質和旺盛的精力,努力做好本職工作,並思考員工與家屬團聚的問題,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勞動紀律:

1.上班要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集中精力進入工作狀態。

2.工作時間要堅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努力完成/超額完成上層下達的任務。

3.工作時間內不得辦私事,不做私活。不能吃零食,不能飲酒,工作崗位禁止吸菸,吸菸要到指定的吸菸區,不得大聲喧譁,吵鬧。

4.職工必須服從工作調動和工作分配,如果本人認為調動分配不當,可以向上層反映,但在未改變前,仍須執行原決定。

二、考勤制度

1.工作時間為上午8:00—12:00,下午為2:00—6:00

2.職工不得無故缺席和曠工。(曠工半日,不發當日工資,並罰款50元;曠工一日,不計當日工資,並罰款100元,以上均從當月工資中扣除)。

3.職工不得遲到、早退,應提前十分鐘到崗位做好班前的工作準備。

1)上下班時間均有5分鐘彈性時間。超過5分鐘罰款20元/次(在日工資扣除);遲到30分鐘以上視作曠工處理:30分鐘以上、1小時以內一律作曠工半日處理;1小時以上一律作曠工一日處理。

2)早退者一律視為曠工處理:早退1小時內一律作曠工半日處理;早退1小時以上作曠工一日處理。

4.禁止委託他人或代他人刷卡考勤,代他人刷卡罰款50元/次,從當月工資中扣除。

5.請假必須先申請,填寫申請表格,經批准後方可休假。(申請表格應提前2日遞交。特殊情況必須來電、函請示,並在事後一日內補辦手續方視為有效假期)。

6.職工不按請假制度請假或未得批准擅自離開崗位,一律按曠工處理。

7.病假:必須出示醫院有效證明,無效證明一律按曠工處理;每月病假一個工作日內不扣工資。

8.事假:根據工作安排以及本人的實際需要酌情核給。全年事假不得超過30天,事假按實際天數扣除日薪。

9.婚嫁:個人婚假為3天帶薪假期,如到外地(不含旅行結婚)結婚的,根據在途往返時核給路程假,超出規定的假期按事假處理。

10.產假:女職工產假為45日帶薪假期,男職工產假為3天帶薪假期。員工到外地(戶口所在地)休產假的,根據在往返時間核給路程假。超出規定日期的假期按事假處理。

三、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各職工必須認真學習理論知識和操作規程,熟練掌握印刷操作機器維修等相關知識。

2.按要求出成品。成品、損耗數量、領料數量相符並登記,堅決杜絕浪費現象發生。

3.嚴守印刷機密,對保密性印刷品,印後立即入庫並將有關物品銷燬。

4.勤檢查電源線路,發現問題立即報告車間主任或公司經理。禁止亂拉,亂接電線、插座,未經同意不得私自動用機器。助手和學徒必須在領機的指導下進行。

5.工作場地應保持整潔暢通,地面、工作臺、及其周圍無雜物,維修工具、配件要放到規定的位置。生產前後的所有裝置要放回原定的位置,不準隨意亂放。

6.機上所有安全防護設施,需要定期檢查,未經許可不準為了操作方便,擅自拆除。如有發現機器裝置有損害事故,立即彙報,經分清事故性質後,方可拆卸修理。

7.每天工作結束後,對使用裝置進行日常保養,並定期對裝置進行全面的檢查和保養。以確保裝置始終處於正常運轉狀態。生產結束後必須關閉裝置電源。

8.下班後要切斷所有裝置的電源和關好門窗。

9.注意易燃物品和防火器材的放置、禁止煙火。

四、安排生產管理

1.晒版房、印刷、啤機、後加工等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每個工藝的製作過程,各道工序要嚴格把關,保證成品的質量(一般情況按樣品要求製作),若有不清楚的地方,必須向業務員或設計師問清楚才進行印刷,以防出錯。

2.晒版前務必要檢查晒版機上有無灰塵、花點,確保質量。也要檢查菲林是否符合質量標準,如有套位不正,頁碼不對,含糊不清晰等情況,應向製作人提出。

3.印刷前要做好加油、上墨、上紙和機臺清潔衛生等各項開機前的準備工作。

4.晒完版後,菲林必須分類放好;晒版房必須每天打掃,保持良好的工作環境。

5.印刷好的印件要整齊放好;印完之後的版材(校版紙、廢品)必須封好、整齊分類放好,方便日後使用。

6.不得以工作之便謀私利、交人情。不得印刷生產之外的印刷品,不得翻印非法制品。

7.所有制作人員必須以人身安全、機械安全為第一。不得擅自操作機械,如有意外,後果自負。

印刷廠管理制度2

1 主題內容及適應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安全生產責任人、安全教育、廠區消防、交通管理、安全管理、安全檢查、事故管理、獎勵與懲罰、工傷工資等。

本標準適用於**印刷廠各崗位安全生產工作。

2 安全生產責任人

2.1 安全生產總則

2.1.1 安全工作實行廠長總負責制、主管廠長具體分管責任制相結合。

2.1.2 各車間和職能部門負責人,在各自的工作範圍內,對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負責,同時對主管廠長負責。

2.1.3 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每個職工必須認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職責,做到恪盡職守,各負其責。

2.2 廠長職責

2.2.1 廠長是企業的安全工作總負責人,必須要認真貫徹執行各項安全生產法規、制度和標準。

2.2.2 重視職工的勞動條件和企業的安全生產及環境衛生狀況,重視女工勞動保護工作。

2.2.3 批准、釋出工廠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長遠規劃。

2.2.4 經常深入現場瞭解掌握安全生產情況,組織研究安全生產措施,推廣先進的安全技術和管理方法,審定重大災害事故的預防和處理方案。

2.2.5 建立健全安全組織機構,提高職工安全生產意識。

2.2.6 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專題會議,及時研究和解決有關安全生產的問題。

2.2.7 組織全廠安全教育與考核工作。

2.2.8 堅持安全生產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工作。

2.3 廠長辦公室職責

2.3.1 負責義務消防人員的培訓工作,定期組織消防知識的學習和消防演習。

2.3.2 負責消防器材的配備、維護及管理工作。

2.3.3 組織調入職工和新職工上崗前的入廠安全教育工作。

2.3.4 定期組織有害工種和女工勞動保護的有關規定的學習,做好勞保和保健品的發放工作。

2.3.5 控制加班、加點,做好勞逸結合。

2.3.6 定期對職工安全生產進行檢查考核。

2.3.7 參加有關事故的調查和工傷鑑定工作。

2.3.8 管理好廠區環境衛生、門衛值班、安全保衛工作。

2.4 財務室職責

2.4.1 對安全措施所需費用要單獨列項,及時支付費用。

2.4.2 保證勞動保護用品、保健費的合理採購及發放。

2.4.3 凡安全措施不落實的生產專案不得支付費用。

2.4.4 各類財務憑證的管理和現金的保管工作。

2.5 經營供應科職責

2.5.1 做好經營人員外出安全教育,提高業務人員安全意識。

2.5.2 對採購的器材、防護器具必須有驗收記錄,要保證所購產品的質量,對產品質量負責。

2.5.3 嚴格執行防火管理制度,搞好倉庫防火、防盜、危險物品的管理。

2.5.4 對送貨駕駛人員進行安全教育、考核,做好送貨途中的安全工作。

2.5.5 對運輸工具、卸紙人員嚴格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

2.6 生產技術科職責

2.6.1 組織編制或修訂生產工藝規程、操作規程、安全技術規程、安全管理制度和職工勞動防護用品標準。

2.6.2 制訂生產計劃和安全生產措施以及改善勞動條件的專案,督促車間嚴格執行安全制度。

2.6.3 在進行生產技術的改革和挖潛改造時,做好周密的論證及實施計劃,要保證裝置及人員的安全。

2.6.4 負責各類事故的調查、處理、統計、上報,並制定事故防範措施。

2.6.5 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組織安全考核。

2.6.6 定期組織全廠性安全大檢查,監督、檢查事故隱患,落實好整改工作。

2.6.7 經常深入現場進行檢查,指導車間安全生產工作,發現違章生產及時制止,不聽勸告者,可令其停止工作,並立即通知主管領導。

2.6.8 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競賽活動,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

2.6.9 負責對裝置、水、電的安全管理工作。

2.7 車間主任職責

2.7.1 車間主任是車間的安全負責人,對車間安全工作負有全面責任,認真執行各項安全生產法規、制度和標準。

2.7.2 嚴格執行車間安全生產規程和安全生產措施。

2.7.3 組織開展各種安全生產活動,總結交流安全生產經驗。

2.7.4 組織落實車間安全生產教育,定期對車間職工進行安全生產考核。

2.7.5 組織車間安全檢查,確保裝置、安全裝置、防護設施處於完好狀態,發現隱患及時整改,車間無力整改的要及時向主管廠長報告。

2.7.6 參加車間各類事故調查和處理工作,並按規定及時上報。

2.7.7 建立、健全各類與安全生產有關的臺帳。

2.8 機(組)長職責

2.8.1 組織機組職工學習,貫徹執行工廠和車間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

2.8.2 認真交接班,做到班前講安全,班中檢查安全,班後總結安全。

2.8.3 檢查本崗位安全制度執行情況和安全設施,並做好記錄。

2.8.4 嚴格執行勞動紀律,有權制止違章作業,檢查本機臺職工的安全作業。

2.8.5 負責機臺、防護器具、安全裝置和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工作。

2.8.6發現隱患要及時解決,作好記錄,本崗位不能解決的要及時上報車間,一旦發生事故要立即組織搶救,保護現場,並協助做好事故處理工作。

2.9 職工職責

2.9.1 積極參加車間組織的安全活動,安全常識學習,嚴格遵守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9.2 認真交接班,生產前必須認真檢查本崗位的裝置是否執行正常。

2.9.3 精心操作,嚴格執行工藝規程,遵守勞動紀律,記錄要真實、整潔。

2.9.4 定期檢查裝置、準確分析,判斷和處理生產過程中的異常情況。

2.9.5 認真維護保養裝置,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做好記錄,保持現場清潔。

2.9.6 正確使用、妥善保管各種勞動防護用品、器具和防護器材、消防器材。

2.9.7 不違章作業,制止他人違章作業,未經許可,不能操作其他工種的生產裝置,同時也拒絕其他工種的人員操作自己的裝置,有權拒絕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的生產安排。

2.10 衛門值班室職責

2.10.1 來廠參觀人員,須經廠長辦公室同意後,由專人帶領方可參觀。

2.10.2 職工家屬、親友及小孩,未經允許一律不準進車間。

2.10.3 出廠物品,一律憑出門證或送書單,值班人員有權檢查和詢問,經檢查核對無誤後方可出廠。

2.10.4 值班員嚴守工作崗位,負責廠內安全,不得擅離職守,如有事遠離崗位時,不能自找人頂崗,做好值班記錄和交接手,並負責收發書信、報紙、刊物、電話、電報、及時轉交有關部門和人員。

2.10.5 各車間的鑰匙應有專人負責,下班後將鑰匙交給門衛值班人員,非因公不能隨意領取鑰匙擅自開門,特殊情況經廠辦公室批准,方可開門,並辦理登記手續。

2.10.6 值班人員負責全廠考勤工作,對於遲到、早退、帶刷卡者,中間擅自離廠人員進行登記,當天報廠長辦公室。

2.10.7 班值班人員,要經常對廠區周圍及車間進行巡邏,檢查工廠防火重點部位的情況;發現一切可疑情況,及時報學校7971110和主管廠長。

2.10.8 值班人員要負責檢查廠區存放各類物資的防雨設施是否完好,發現問題及時彙報主管廠長。

1.10.9 下班後遇到工廠停電,值班人員要負責檢查各車間斷電情況,凡未斷電的裝置要即時斷電。

2.10.10 由於值班人員工作不負責任而造成損失的,按9.2條中(4、5、6、7)款,要追究其責任。

2.10.11 安全領導小組

組 長:袁治彪

副組長:王建人柳祥

成 員:龍 琳 侯 強 朱愛蓮 連繼民 樊亞斌 王延軍

3 安全教育

3.1 新職工進廠實行三級安全教育

3.1.1 廠級教育,由廠辦公室和生產裝置科負責。教育內容:印刷行業有關安全生產的法規和工廠安全規章制度、安全知識和事故案例,並進行考試。

3.1.2 車間教育,由車間主任負責。教育內容:本車間生產特點、生產工藝流程、主要裝置效能、安全技術規程和制度、事故教訓、安全生產注意事項。

3.1.3 機臺(組)教育,由機(組)長負責。教育內容:根據崗位生產任務的特點,對裝置結構原理,操作注意事項,崗位責任制和安全裝置、安全技術規程,事故教訓,個人防護用品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等。

3.2 安全教育時間

3.2.1 廠級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於一天,車間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於二天,機(組)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於三天,進行考試合格後,方準上崗。

3.2.2 工廠內部調動及脫產半年的職工上崗時,必須進行車間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於一天,進行考試合格,方準上崗。

3.2.3 進入工廠參觀、實習、學習的人員,負責接待的人員要對參觀者進行安全注意事項的教育,並指派專人負責帶隊,到生產現場講解。

4 廠區消防

4.1 消防總則

4.1.1 消防工作是由廠長總負責,主管廠長具體分管,車間組織實施,職工防範的多層次、全方位工作,全體職工既要遵守制度,又要消除隱患。

4.1.2 消防工作是工廠管理工作中一項重要工作,它關係到公共財產和職工的人身安全,做好消防安全工作,“防患於未然”是全廠每一個職工的責任。

4.2 防火規定

4.2.1 嚴禁廠區吸菸

4.2.2 車間、庫房內,經常保持清潔,對紙花、廢頁隨時清理,車間廢油布、棉絲存放在固定、防火的位置,不得隨意堆放。

4.2.3 車間易燃品隨用隨領,不準儲存過多易燃品,如酒精、乙醚,汽油、煤油和稀料等,並分類存放,妥善保管。

4.2.4 車間照明燈應做到人走燈滅,馬達停轉,電源拉閘。

4.2.5 庫房對各類油料、紙張、化工原料,分類儲存,對易燃品嚴格管理,定量發放。

4.2.6 非電工人員不準私自安裝電源,亂拉線路,嚴禁電閘懸吊和接觸易燃物品,嚴禁在配電室亂堆放雜物。

4.2.7 消防器材應妥善保管,滅火器應定期更換藥劑、消防器材周圍不得堆放其它物品,保證消防道暢通。

4.2.8 嚴禁小孩在廠區玩火,由此引起的火災,追究當事者及家長的責任。

4.2.9 嚴格禁止辦公室使用電爐,生產需用電爐時需主管廠長批准,因生產使用電爐、電烘箱、電焊、電加熱等裝置,需採取有效防火措施,操作人員不得擅離職守,各負其責。

4.2.10 嚴禁閒雜人員進入車間,嚴禁職工及其他外來人員帶小孩進入廠區。

4.3 消防職責

4.3.1 安全消防工作由主管廠長全面負責,有權處理消防工作的一切事宜。

4.3.2 辦公室負責消防工作的日常工作,其職責是:經常向全廠職工進行防火教育,杜絕各類火災事故的發生;擬定和修定消防制度,督促檢查各部門執行情況,組織義務消防員的培訓,配備和管理消防器材等工作。

4.3.3 生產技術科負責電器裝置和防火日常工作,其職責是:經常教育電工,車間操作人員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和全廠的電器裝置線路安全,發現問題及時解決,負責處理電器線路消防和生產中發生的火警事故。

4.3.4 各車間、職能部門對管理範圍的防火工作全權負責,其職責是:經常向職工進行火災教育,認真執行規章制度,並提出部門具體管理措施。發現違反制度者,進行批評教育,並按規定及時處理。一但發生火災,組織職工撲滅,火災撲滅後保護好現場,並查清原因和肇事者並及時上報厂部進行處理。

4.3.5 義務消防隊職責是:模範執行防火制度,有權對違反規定的人員進行勸阻、批評教育,熟悉單位的防火措施,牢記消防器材的存放位置及使用方法。積極參加消防業務學習、消防技術培訓和消防技術演練。

4.4 義務消防隊人員名單

隊 長:柳 祥

副隊長:樊亞斌

隊 員:侯 強 王延軍 劉 偉 蔡秉欣 嶽志明

徐世紅 陳海善 任天陽 郗曉東 劉 祥

5 交通管理

5.1 為保障交通運輸安全,防止事故發生,管理工作由辦公室全面負責。

5.2 嚴禁在消防通道停車,禁止在生產道路上進行阻礙交通的作業。

5.3 汽車運輸裝卸物資工作完成後,隨時清理現場。

5.4 嚴禁在廠區內快速行駛和酒後駕駛。

5.5 機動車輛的車況必須良好,並按有關規定定期審驗。

5.6 嚴禁無證駕車,非駕駛員駕駛車輛,嚴禁實習駕駛員單獨駕駛車輛。

5.7 嚴禁貨運機動車輛人貨混裝,超噸位裝載或駕駛室超員乘座。

5.8 嚴禁庫房、車間、裝置旁停放自行車,自行車必須存放自行車棚。

5.9 機動車、違規行駛造成的交通事故,除保險合同賠償外,自理部分由當事人按9 . 2款中相應條款對應執行,違規行駛造成交通罰款由個人自理。

6 安全管理

6.1 計劃依據

6.1.1 根據《勞動保護法》和印刷行業主管部門有關勞動保護制度及標準,制定本廠有關安全生產製度。

6.1.2 根據影響安全生產的重大隱患制訂有關防範措施。

6.1.3 做好預防火災、爆炸、工傷等的發生,職業病要採取的安全技術措施。

6.1.4 完善生產所採取的安全技術措施,以及採納職工提出的有利於安全生產的合理化建議。

6.2 計劃編制

6.2.1 各車間或各職能部門提出年度安全技術措施、方案,並報生產技術科。

6.2.2 生產技術科編制工廠年度安全技術措施方案,並報廠長辦公室審批。

6.2.3 主管安全生產廠長定期召開有關部門及車間負責人蔘加的專項會議,研究確定年度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執行措施。

6.2.4 經稽核批准的安全技術措施方案,由生產裝置科負責貫徹執行。

6.3 資金來源

6.3.1 生產裝置的`改造或大修(不增加固定資產),由大修修理費開支;

6.3.2 不增加固定資產的安全技術措施,由生產維修費開支;

6.3.3 每年從當年留用的裝置折舊資金中,提取10%用於安全技術措施不足。

6.4 物資供應

6.4.1 安全技術措施專案所需裝置、材料,由經營供應科採購;

6.4.2 小型裝置易損裝置備用配件,由生產技術科負責採購。

6.5 檢查和報告

6.5.1 主管廠長定期(每季度)組織有關部門負責人對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執行情況進行檢查,並由主管廠長作出總結。

6.5.2 生產裝置科要定期檢查,並向主管廠長彙報安全技術措施執行情況,重大專案,向廠長辦公會議彙報。

6.6 裝置安裝驗收

6.6.1 新裝置安裝試車後,經試執行三個月正常後,在主管廠長領導下,由生產裝置科和車間或部門按要求組織驗收,必要時邀請同行業技術人員和有關部門參加驗收;

6.6.2 使用車間對裝置安全執行情況安全技術和指標需改進的情況;安全技術科用書面形式報告主管廠長,

6.6.3 生產安全技術措施專案經驗收合格使用正常後,納入正常管理。

7 安全檢查

7.1 任務與要求

7.1.1 發現和查明各種不安全隱患,督促整改。

7.1.2 監督各項安全規章制度的實施。

7.1.3 制止違章排程,嚴禁違章操作。

7.1.4 廠區防盜、防火和重點部位重點防範工作。

7.2 安全檢查時間

7.2.1 全廠性的安全綜合大檢查(包括節假日前的檢查)。

7.2.2 季節性檢查。

7.2.3 日常安全和保衛工作檢查。

7.3 安全檢查人員

7.3.1 主管生產技術的廠長。

7.3.2 廠辦公室負責人;

7.3.3 生產科負責人;

7.3.4 經營供應科負責人;

7.3.5 車間負責人、各機(組)長;

7.4 檢查的內容

7.4.1 安全檢查必須有明確的目的、要求、及具體計劃,在安全檢查過程中,要邊檢查,邊整改,檢查工作結束,及時總結獎評,將檢查材料彙總後,報廠辦公室進行考核。

7.4.2 綜合檢查(每月一次)主要是查思想、查紀律、查制度、查隱患;

7.4.3 專業檢查(半年一次)主要是電氣裝置、機械裝置、廠房建築、防爆、防塵、防火和廠區防盜工作等。

7.4.4 季節檢查,主要是有針對性的檢查,防火、防雨、防洪、防雷電、防暑降溫、防風、防凍保溫和廠區防盜工作等。

7.4.5 日常檢查主要是分崗位,車間管理人員和工人檢查自檢查。

7.4.6 生產一線職工上崗應認真履行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交接班進行檢查和班中自查。

7.4.7 各級檢查人員對查出的隱患都要逐項分析研究,並提出整改措施。

7.4.8 對安全生產隱患,要做到“三定”(定專案、定時間、定人員),“四不準”(凡個人能整改的不推給班組,凡班組能整改的不推給車間,凡車間能整改的不推給厂部,凡厂部能整改的不推給上級主管部門)限期整改。

7.4.9 各級檢查組織人員對檢查出的安全隱患,要把整改情況報告生產技術科,對重大隱患及整改情況,及時向主管廠長彙報。

8 事故管理

8.1 事故分類

8.1.1 工藝事故:指生產過程中,由於違反工藝規程、操作規程或操作不當造成原料、半成品或成品的無法挽回的產品損失。

8.1.2 裝置事故:指裝置因非正常損壞,造成停機時間、影響了生產進度、材料損失、加大裝置維修的有關費用。

8.1.3 質量事故:指產品質量(包括服務質量)達不到行業技術標準和技術規範及客戶退貨等的經濟損失。

8.1.4 交通事故:指違反交通運輸規則或其它原因,造成車輛損壞,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的搶救費用。

8.1.5 火災事故:指因火災引起的,對公共財物和人身安全造成損失和損害,火災造成的損失和為搶救火災而造成的各類經濟損失。

8.1.6 安全事故:指職工因打架鬥毆,女職工操作裝置因長髮不帶工作帽、穿高跟鞋工作造成人身傷害者,及偷拿產品和盜竊工廠物資,給工廠造成的不良社會影響和經濟損失。

8.1.7 破壞事故:凡蓄意對公共財物和人身安全造成的經濟損失和人身傷害。

8.1.8 工傷事故:指企業職工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非工傷事故,指職工因違章操作,擅自操作他人裝置等非生產因素,在廠區內發生的人身傷害。

8.2 管理部門

8.2.1 工藝事故、裝置事故、質量事故,由生產技術科和經營供應科負責。

8.2.2 交通事故、安全事故,由廠辦公室負責。

8.2.3 工傷事故、火災事故、破壞事故,由生產技術科和廠辦公室負責。

8.2.4 各職能部門按管理範圍,協助調查處理。

8.3 事故處理

8.3.1 工藝事故、質量事故,依照工廠《產品質量管理辦法》中有關條款規定具體執行。

8.3.2 火災事故,依照公安部、勞動部、國家統計局聯合釋出的《火災統計管理規定》中有關條款規定執行。

8.3.3 交通事故,依照公安部《關於做好交通管理統計工作的通知》中有關條款規定執行。

8.3.4 傷亡事故,依照《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企業職工傷亡事故調查分析規則》和工廠《安全生產管理辦法》及其它有關條款規定執行。

8.3.5 破壞事故,依照公安部《治安處罰條例》中有關條款規定執行。

8.3.6 裝置事故、安全事故,依照工廠《安全生產管理辦法》中有關條款規定具體執行。

8.3.7 其它各類事故,按國家有關部門及工廠制定的有關規定執行。

8.3.8 凡外來人員及本廠職工帶小孩進入廠區發生的意外事故,後果由當事人自負。

8.3.9 凡裝置事故、公共財產被盜、人身傷害,損失金額3000元或工傷休息30天以上者,為重大事故。

8.4 事故搶救

8.4.1 廠內發生事故,必須積極搶救,妥善處理,以防止事故的蔓延擴大。

8.4.2 發生重大事故,廠領導要直接指揮,各部門協助搶救和防止事故擴大。

8.4.3 重大事故,事故最先發現者,除立即處理外,應逐級上報。對重大事故,工廠要立即將事故概況(發生時間、地點、原因、傷亡及經濟損失情況等),在24小時內向學校有關部門報告。

8.4.4 一般事故,在三天內按規定填寫事故調查報告送生產技術科。

8.4.5 凡因公受傷,從受傷之日起,若一個月以後,由輕傷轉為重傷,不再按重傷上報。

8.5 責任劃分

8.5.1 安全管理實行廠長負責制,正職分配的工作,副職不執行或拖拉未辦導致事故的,由副職負主要責任。副職向正職反映,建議得不到重視和支援,或不研究不解決而造成後果的,由正職負主要責任。

8.5.2 工廠規章制度不健全、不完善由主管廠長負責,管理部門已制訂或已建議制定規章制度,廠長不頒發或不組織實施的,由廠長負責。

8.5.3 生產工藝設計不明確,由設計者和主管者負責。在生產過程中發現工藝設計問題,可以採取措施彌補而不採取的,由主管廠長負主要責任,已制定措施,卻不執行而釀成事故的,由違反者負責。

8.5.4 違章操作發生事故,由違章者負責。擅自操作他人裝置發生事故,由操作者負責。被委派操作發生事故,由操作者負主要責任,委派者負管理責任。

8.5.5 學徒工在學習期間,必須在師傅的指導下工作,不聽師傅指導,擅自操作造成事故,由本人負責,在師傅指導下操作發生事故,由師傅負主要責任。

8.5.6 酒後操作裝置,發生事故,由操作者負完全責任。

8.5.7 因管理不善,紀律渙散,違範安全制度發生事故時,要追究主要管理部門領導的責任。

8.5.8 廠裡發生事故,均要按“三不放過”(事故原因沒有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未受處理和未認識錯誤不放過、沒有防範措施不放過)的原則處理。

8.5.9 對重大事故,廠主管部門領導,組織由有關人員參加的事故調查和事故處理,並將處理意見提交廠長辦公會議研究。

8.5.10 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按《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執行。

8.5.11 由於不服從管理,違反規章制度或強令違章冒險操作,而發生重大事故,構成重大責任事故罪和玩忽職守罪的人員,由司法部門依法懲處。

9 獎勵與懲罰

9.1 獎勵

9.1.1 全年車間無重大裝置、安全事故,職工工傷休息不超過100天,給車間主任和部門負責人一次性獎勵各1000元,主管廠長獎勵1500元。

9.1.2 模範遵守制度做出顯著成績者,給予精神鼓勵和物質獎勵;

9.1.3 敢於向違反工廠制度的行為做鬥爭和檢舉他人偷拿產品或盜竊工廠物資者,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

9.1.4 對防火或救火有功和保護公共財產及職工利益免受損失者,給予精神鼓勵和物質獎勵;

9.1.5 對防止或搶救事故有功的個人,工廠給予表彰和獎勵,表現突出者,報上級部門表彰。

9.1.6 機臺、班組全年無任何安全事故,分機臺、班組不同情況,給予一次獎勵200~500元。

9.2 懲罰

9.2.1 職工在車間吸菸者,每一次罰款50元,車間主任及各部門管理人員在車間吸菸者,每一次罰款100元。職工在車間吸菸,廠領導和各部門管理人員在現場不制止者,加罰款50.00元。

9.2.2 在車間發現一個菸頭,每個人罰款10元,車間主任罰總額20%;

9.2.3 機臺不按規定保管使用汽油、煤油、酒精等易燃品,及各種擦洗裝置的油布亂堆亂放者,發現一次罰款10元;

9.2.4 因事故造成損失500元以內,責任人全部賠償;

9.2.5 因事故造成損失500元以上,責任人賠償80%,不得低於500元;

9.2.6 因事故造成損失1000元以上,責任人賠償60%,不得低於800元;

9.2.7 因事故造成損失20xx元以上,責任人賠償40%,不得低於1000元。

9.2.8 職工偷拿產品被檢舉者,按該產品價值的10倍處罰;盜竊工廠物資者,按材料原價的10倍處罰,情節嚴重者追究刑事責任。

9.2.9 凡外來人員及本廠職工帶小孩進入廠區發生的事故,一切後果自負,各種費用自理。

9.2.10 門衛值班人員不負責任,嚴禁閒雜人員及小孩進入車間,發現一次,給門衛值班人員罰款10元。

9.2.11 門衛值班人員有責任,禁止職工為他人帶刷卡行為,發現一次,除懲罰當事人外,給予門衛值班人員罰款10元。

9.2.12 根據事故大小,損失多少、情節輕重,以及影響生產程度等情況,除對事故責任者賠償經濟損失外,給予行政警告、記過、記大過、降職、降薪、撤職、留廠察看、開除出廠藉、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9.2.13 事故的調查處罰和行政處分經生產技術科研究討論,報廠長辦公會研究決定後執行。

9.2.14 因管理不善,紀律渙散,發生的裝置事故損失超過3000元以上,按經濟損失多少,給車間主任和部門責任人賠償損失的5%;主管廠長賠償損失的3%;廠長賠償損失的1%。

9.2.15 因管理不善,紀律渙散,制度不健全,職工違反操作規程,擅自操作他人裝置發生的工傷事故造成職工休息,休息時間30天以上,按休息時間長短,情節輕重,給予車間或部門責任人賠償事故責任人休息期間享受待遇的5%;主管廠長賠償事故責任人休息期間享受待遇的3%;廠長賠償事故責任人休息期間享受待遇的1%。

10 工傷工資

10.1 職工因工傷事故,造成職工休息,在15天以內,享受本人全額檔案工資;一個月以內,享受本人檔案工資90%;一個月以上,享受本人檔案工資的70%,直至上班;集體職工在工傷休息期間,一個月以內,每月工資500元,一個月以上,每月工資400元;臨時工在工傷期間,一個月以內,每月工資400元,一個月以上,每月工資300元。

10.2 職工因違章操作,擅自操作他人裝置,非生產因素髮生的工傷責任事故,除賠償造成事故的一切經濟損失外,其治療費報70%,因工傷休息,按病假享受各種待遇,臨時工每月100元生活費。

11 附加說明

本標準由西北師大印刷廠廠長辦公會議提出。

本標準由袁治彪負責起草。

本標準提全廠職工大會討論同意。

本標準修改和解釋權屬廠長辦公室。

本標準自20xx年3月修訂,20xx年3月起執行。

印刷廠管理制度3

第一條生產紀律

1、遵守企業考勤制度。

2、生產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產品配方生產,勤儉節約,杜絕浪費。

3、愛惜生產裝置、原材料和各種包裝材料,嚴禁損壞。

4、服從生產主管的安排,及時作業,保證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生產任務。

5、衣著清潔整齊,按照要求穿制服上班。

6、嚴禁私自外出,有事必須向生產主管請假。

7、保持車間環境衛生,不準在車間亂扔雜物,禁止隨地吐痰,每次生產任務完成後要將地面清掃乾淨。

8、當產品出現不良時應立即停工並上報,查詢原因後方可繼續生產。

第二條操作規程

1、正確使用生產裝置,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非相關人員嚴禁亂動生產裝置。

2、生產過程中的藥品要按使用說明正確操作使用,注意防火、防爆、防毒。

3、嚴格按照裝置的使用說明進行生產,嚴禁因搶時間而影響產品質量。

第三條產品質量

1、必須樹立“質量第一、使用者至上”的經營理念,保證產品質量。

2、嚴把原材料進庫關,高品質原料出高品質產品。

3、禁止使用替代原料,嚴格按配方配料,配好料,配足料。

3、注意生產過程中的細小環節,要求包裝密封良好,碼垛整齊美觀。

5、檢查產品的標籤、名稱、生產日期、做到萬無一失。

6、裝車前需最後檢查、核對(產品名稱,數量、包裝情況),做到單貨相符。

7、文明裝車,堆碼合理。

第四條安全生產

1、生產過程中注意防火、防爆、防毒。

2、嚴格按照裝置使用說明操作,防止出現傷亡。

3、預混料生產時必須戴好防毒口罩、手套,防止腐蝕。

4、注意搬運機械的操作,防止壓傷、撞傷。

5、正確使用帶電裝置及電氣開關,防止遭受電擊。

6、易燃、易爆物品應單獨堆放,並樹立醒目標誌。

7、原材料、包裝物、零小的裝置應佈局合理,堆放整齊

第五條裝置管理與維修

1、大宗裝置應有專人負責。

2、所有裝置應定期保養,每日檢查。

3、制訂完善的裝置維修及保養計劃,並做好維修保養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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