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汽車的合同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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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合同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係。那麼相關的合同到底怎麼寫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關於汽車的合同,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關於汽車的合同15篇

關於汽車的合同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交通部《汽車貨物運輸規則》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託運人與承運人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貨物的名稱、規格、數量、價格、運輸時間等:

貨物運到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貨物承運起始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運人: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

託運人: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

收貨人: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

貨物起運地點:____________

貨物到達地點:____________

貨物編號:____________

品名:____________

規格:____________

性質:____________

包裝方式:____________

數量(件):____________

重量(千克、噸):____________

保險、保價價格:____________

貨物價值:____________

運雜費:____________

結算方式:____________

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方法:______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____

託運人(簽章):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

承運人(簽章):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

收貨人簽收:____________

第二條包裝要求:託運貨物的包裝,應當按照承託雙方約定的方式包裝。對包裝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又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裝。沒有通用方式的,應在足以保證運輸、搬運裝卸作業安全和貨物完好的原則下進行包裝。依法應當執行特殊包裝標準的,按照規定執行。

第三條權利義務

一、託運人的權利義務

1、託運人的權利:

①要求承運人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地點及運輸方式將貨物運送至目的地,交付給收貨人;

②貨物交付託運後,到達約定地點之前,可以變更到貨地點和收貨人,或解除合同,但應支付因此給承運人增加的費用和造成的損失。

2、託運人的義務:

①按約定支付運雜費;

②如實告知承運人所託運的貨物的名稱、性質、重量、數量等;

③按約定的時間、地點向承運人交付貨物。

二、承運人的權利義務

1、承運人的權利:

①要求託運人按約定的時間、地點交付貨物;

②對按約定向託運人或收貨人收取運雜費。

2、承運人的義務:

①在約定期限內將貨物運送至指定地點;

②及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a、電話;b、書面;c、其它);

③對託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

④承運人應根據承運貨物的需要,按貨物的不同特性,提供技術狀況良好、經濟適用的車輛,並能滿足所運貨物重量的要求。使用的車輛、容器應做到外觀整潔,車體、容器內乾淨無汙染物、殘留物。對於承運特種貨物的車輛和集裝箱運輸車輛,需配備符合運輸要求的特殊裝置或專用裝置;

⑤辦理交接手續時,應根據合同記載貨物名稱、數量、包裝方式等,核對貨物;

⑥對運輸貨物特別是貴重物品,提示託運人保險或者保價。

第四條違約責任

一、託運人責任

1、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託運的貨物,託運方應支付給承運方違約金______。

2、在託運的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和禁運物品,造成車輛毀損或被相關執法部門查封、扣押或貨物滅失,給承運人造成損失的,託運人應承擔賠償責任。

3、因貨物包裝原因,致使其它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裝置被汙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託運人應承擔賠償責任。

二、承運人責任

1、由於承運人過錯,造成未按約定的期限將貨物運達,承運人應支付給託運人違約金______。

2、因承運人責任將貨物錯送或錯交,應將貨物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交給指定收貨人。由此造成的貨物逾期到達,承運人應按______承擔違約責任。

3、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的,承運人按(a、有保價的,按保價宣告價格賠償;b、保險運輸按投保人與保險公司商定的協議辦理;c、按______承擔賠償責任;d、按貨物的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4、汽車聯運的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的,應由與託運人簽訂合同的承運人承擔賠償責任。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於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的,經舉證後承運人不

承擔違約責任:

(1)不可抗力;

(2)貨物本身的自然性質變化;

(3)貨物的合理損耗;

(4)託運方或收貨人本身的過錯;

(5)包裝完整無損,而內裝貨物短缺、變質。

第五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調解或依法按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在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當事人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的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照規定執行。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____份,雙方當事人各執____份

關於汽車的合同2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汽車型號及金額

汽車品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型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格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車架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海關單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檢單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顏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價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備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交車地點、方式

交車地點:_________

交車時間:_________

付款方式:_________

付款時間:_________

三、質量、維修

1.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頒佈的汽車質量標準。

2.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必須是在《全國汽車、民用改裝車和摩托車生產企業及產品目錄》上備案的產品或經過交通管理部門認可的汽車。

3.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汽車時要真實、準確介紹所銷售車輛的基本情況。

4.出賣人在買受人購買車輛時必須向買受人提供:

(1)銷售發票;

(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和商品檢驗單;

(3)保修卡或保修手冊;

(4)說明書;

(5)隨車工具及備胎。

5.買受人在購車時應認真檢查出賣人所提供的車輛證件、手續是否齊全。

6.買受人在購車時應對所購車輛的功能及外觀進行認真檢查、確認。

7.汽車在購買後,如發現屬於生產廠家的質量問題可由出賣人協助買受人與生產廠家的維護站聯絡、解決。

8.如屬於在汽車售出前流通過程中出現的質量問題,出賣人未向買受人明示的,依法承擔責任。

9.如買受人使用、保管或保養不當造成的問題,由買受人自行負責。

四、違約責任(由雙方協商):_________。

五、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六、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份,汽車交易市場主辦單位留存_______份(市場留存期_______年)。

七、本合同經買賣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買受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賣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關於汽車的合同3

合同編號:

本借款合同由以下當事人在自願遵守《中國建設銀行汽車消費貸款辦法》的前提下經協商一致簽署。

各方當事人承諾恪守信譽,嚴格履行。

第一條 合同當事人

借款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號碼(借款人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辦公電話__________________,家庭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________

開立基本存款帳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帳 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全稱):中國建設銀行 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信貸業務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會計業務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借款幣別

本合同項下借款為人民幣、金額(大寫)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元。

第三條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分期用款亦實行同一到期日。

第四條 借款用途

用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用款

本合同項下借款有效提款期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天,在有效提款期內,借款人一次提用。超過有效提款期,借款人未提用的借款被視為自動取消。本合同的借款金額以實際提款金額為準。提款是指從貸款帳戶劃款到借款人帳戶。

第六條,借款利率

月利率__________‰。如遇人民銀行調整利率,則按調整後的利率執行。

第七條 利息和利息支付

借款利息從借款轉入借款入帳戶之日起按實際使用天數計算,實行按季付息,借款人均須在每一付息日(每季末20日)如數支付該期借款利息。貸款人有權從其任何帳戶中直接扣收。

第八條 還款

借款人須按本合同約定的分期付款日,將全部借款償清。分期付款採用遞減償還法,計算公式為:

每期還款額=貸款本金/還款期數+(本金-已歸還本金累計)×利率(月利率)

分期付款以月為單位計算。

具體分期還款計劃為:

借款人可部分或全部提前歸還借款本息,但須提前通知貸款人。

借款到期日起,貸款人有權從借款人任何帳戶按先利息後本金的順序直接扣收。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一)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

(二)借款人如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力和義務轉讓給第三方,應事先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其轉讓行為在受讓單位和貸款人重新簽訂借款合同後生效。

(三)借款人和貸款人任何一方發生合併、分立、承包及股份制改造等轉制變更時,由變更後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和享有應有的權利。

第十條 借款擔保

(一)對於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息及費用,借款人應選擇下述一種或兩種方式提供擔保。1.第三方保證方式擔保;2.抵押方式擔保;3.質押方式擔保。並另行簽訂《保證合同》或 (和)《抵押合同》或(和)《質押合同》作為本合同的從合同。

(二)以第三方保證人方式提供擔保的,保證人應負連帶責任。

(三)借款人以所購汽車向貸款人設定抵押的,借款人需辦理汽車抵押登記及保險手續,並應當在保險合同中明確貸款人為該項保險的第一受益人。在抵押期間,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保險;在保險期內,如發生保險責任範圍以外的毀損,均由借款人負全部責任;如保險中斷,貸款人有權代為保險,所需一切費用由借款人負擔。

(四)借款人死亡或經有權部門宣佈失蹤,借款人財產的合法繼承人應繼續履行借款合同約定的還款義務。

第十一條 借款人和貸款人的主要權利和義務

(一)借款人有權要求貸款人按合同約定發放貸款;

(二)借款人應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歸還全部貸款本息;

(三)借款人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將貸款挪作他用;

(四)借款人應按貸款人要求提供有關資料,並對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五)貸款人有權對貸款的使用情況進行檢查;

(六)貸款人有權對借款人的資金及經營情況進行監督;

(七)貸款人應按合同規

關於汽車的合同4

託修方___

簽訂時間___

合同編號___

承修方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一、車輛型號:

二、車輛交接期限(事宜):

三、維修類別及專案:

預計修費總金額(大寫)_____(其中工時費)

四、材料提供方式:

五、質量保證期:

維修車輛自出廠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情況下,___天或行駛___公里以內出現維修質量問題承修方負責。

六、驗收標準及方式_________________

七、結算方式及期限:

現金_____轉帳_____銀行匯款_____期限____

八、違約責任及金額________________

九、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為本合同附本。

十、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經濟合同仲裁___法院起訴___

十一、雙方商定的其它條款______________

說明:

1.承、託修方簽訂書面合同的範圍:汽車大修、主要總成大修、二級維護及維修費在一千元以上的。

2.本合同正式一式二份,經承、託修方簽章生效。

3.本合同維修費是概算費用。結算時憑維修工時費、材料明細表,按實際發生金額結算。

4.承修方在維修過程中,發現其它故障需增加維修專案及延長維修期限時,承修方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包括文書、電報)通知託修方,託修方必須在接到通知後___天內給予書面答覆,否則視為同意。

5.承、託修方簽訂本合同時,應以(汽車維修合同實施細則)的規定為依據。

注:本合同一式份。承、託修雙方各一份,維修主管部門各份。

託修方___

簽訂時間___

合同編號___

承修方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關於汽車的合同5

出租方:

承租方:

一、租賃車輛狀況

詳見本合同的附件《租賃車輛檢驗報告》

二、租賃期限及租金的交納

詳見本合同的附件《汽車自駕租賃登記表》和《汽車租賃結算單》

三、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所租車輛,已收取的款項在計算所有損失後多退少補。

(1)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承租方將所租賃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3)從事其它有損出租方車輛合法權益的活動。

(4)未經出租方書面許可,在車輛租賃期限結束後拖欠還車。

在以上情況下給出租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承租方應作相應賠償。

2、不承擔租賃車輛於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4、按合同約定提供技術狀況良好各種證照及規費齊全的車輛。

5、租賃期間對車輛使用情況及客戶信譽實施監控。

四、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於租賃合同規定的租賃時段擁有所租賃車輛的使用權。

2、對租賃車輛承租前已有的損傷不承擔賠償、維修義務。

3、在租賃合同書籤署之日足額交納抵押金並以現金方式全額繳納租金;如使用銀行信用卡消費,則需自行承擔由此而產生的應支付給銀行的手續費。

4、自行承擔租賃期內所租車輛的燃油費用。

5、遵守《汽車承租人須知》的義務。

6、租期內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並承擔由於違章、違法肇事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7、承租方必須承擔由於承租方行為帶來的其他經濟損失。

8、協助出租方在租賃期內辦理車輛保險事故的.定損、理賠。

五、抵押條款

1、承租方應於租賃合同書籤署之日根據出租方關於押金的規定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抵押金給出租方。

2、出租方應於租賃合同書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後,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規定應扣除的費用外,將剩餘押金歸還給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將押金抵作租金。

4、如由出租方提供駕駛人員,承租方不用交納押金。

六、保險條款

1、出租方已就租賃車輛提供相應保險,詳見《汽車租賃登記表》。

2、承租方應在發生的24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將在保險事故車輛到達其指定修理廠,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險證明手續,且承租車輛符合《汽車租賃登記表》中規定的由出租方進行保險理賠的車輛時,停止計算租賃費用。承租人在承租車輛期間若發生車輛被盜、報廢或其它形式的滅失,承租人應負擔車輛滅失之日起至出租方獲得保險公司賠款時止(最長不超過四個月)的車輛租金的40%及保險免賠部分。

3、由於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險公司拒賠及免賠的所有損失及相關費用由承租人承擔。

4、車輛發生保險事故,承租方應交付車輛加速折舊費及保險公司免賠額。加速折舊費相當於本次事故總維修費的30%,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險公司理賠必須的有關手續,則由承租方負擔全部維修費用及加速折舊費,並承擔保險事件不能賠付的責任。

七、違約責任

除重大政策性變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的規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賠償相應經濟損失外,還應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賃金額總20%的違約金。承租方應按雙方簽定的還車時間及時交還租賃車輛,每逾期交還一日,除繼續計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違約金。每提前交還一日,在交付日租金20%的違約金後退還該日租金。

本合同所指經濟損失,均包括租金損失,租金損失賠償標準按《汽車租賃登記表》所列租金標準計算。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變更和解除,必須經租賃雙方簽署書面協議方能有效。

九、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之一切爭議,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轄權的海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仲裁委員會

申請仲裁或由海口市美蘭區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合同及附件

《汽車承租人須知》、《汽車自駕租賃登記表》、《租賃車輛檢驗報告》、《汽車租賃結算單》及《補充協議》是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租賃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代表: 代 表:

日期:

關於汽車的合同6

承租方:

出租方:

出租方根據承租方需要,同意將車(牌號)租給承租方使用,經雙方協商簽訂如下條款:

一、出租方車輛基本情況:

車型:

車況:(經雙方簽定)

二、租用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需延長租用期限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三、租車用途:

四、租車形式:

以月份為單位租賃,出租方負責提供合法的營運車輛及駕駛員,承租方負責提供燃油及駕駛員食宿。

五、租金及結算方式:

____月租金元(30天),修車時間的租金按天計算扣除。

六、雙方權利、義務:

(一)出租方駕駛員必須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及技術水平,能按照承租方要求安全運營。

(二)租賃期間,車輛所發生的交通、機械、人身(包括車內乘員的人身安全)、丟失等一切安全事故,責任均由出租方承擔,與承租方無關。

(三)出租方需保證車輛正常運營,儘量減少修理時間,不得耽誤承租方使用。如車輛因故障或事故原因,需修整10天以上者,承租方有權辭退車輛,從停止工作之日起終止合同。

(四)承租方有權對車輛進行合理調配,出租方在租賃期間需無條件接受承租方的合理要求,出租方不聽從承租方調配或消極怠工,承租方有權終止合同。

(五)出租方對車輛行駛過程中出現的不安全因素有權提出,並有權拒絕承租方的不合理要求。

七、違約責任:

(一)出租方未按合同規定時間提供車輛,每遲延一天,向承租方支付違約金元。

(二)出租方所提供的車輛的質量、型號不符合合同要求,應負責因此給承租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三)出租方應遵守承租方施工規定,如發生損壞正在施工中的道路、及承租方其他物品,出租方應對承租方的損失予以賠償。

(四)承租方無故辭退車輛,給出租方造成損失的,承租方負責賠償。因不可抗力造成損失的,雙方均不承擔責任。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可另籤補充協議。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出租方一份,承租單位一份。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就租賃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租賃車輛的狀況詳見本合同的附件一《汽車租賃登記表》和附件二《車輛交接清單》

二、租賃期限和租金的交納詳見本合同的附件一《汽車租賃登記表》

三、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擁有租賃車輛的所有權。

2、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所租車輛,已收取的款項不予退回。

(1)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承租方將所租賃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3)承租方提供其它虛假情況有可能給出租方帶來損失的。

(4)未經出租方書面許可連續拖欠應付款項超過____日。

(5)承租方提供虛假無效身份、職業、住址證明和擔保證明。

(6)從事其它有損車輛所有者合法權益的活動。

有以上情況之一者給出租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承租方應作相應賠償。

3、不承擔租賃車輛於租賃期間引發的

第三者責任。

4、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權利。

5、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額押金之後,將所租賃車輛交付承租方,收款日期以支票到帳或收到現金之日準。

6、提供車輛應裝置齊全,車輛狀況良好,行駛證、養路費及相關證件齊全有效。

7、協助承租方在租賃期內車輛保險事故的處理及車輛維護工作。

8、承租方還車時應保證燃油量與出租前相同,否則出租方有權收取不足部分燃油費。

十、爭議的解決有關本合同之一切的爭議,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提起訴訟。

十一、合同及附件《汽車承租人須知》、《汽車租賃登記表》、《車輛交接清單》是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自租賃雙方簽字蓋章後即可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由出租方、承租方、擔保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_____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擔保方: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委託經辦人:_________委託經辦人:________委託經辦人: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蓋章________________:蓋章: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於汽車的合同7

出 租 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 租 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交通部有關規章,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汽車租賃合同,設定下列條款,共同遵守。

1、乙方因需要向甲方承租車輛,租車期限自_____年____月_____日_____時_____分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時_____分。

2、車輛資訊:汽車名稱及型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車牌號:

__________顏色:__________。

3、租還車地點均為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甲方按每天____元,將車輛租給乙方使用。乙方現預付租金____元,押金____元,用車輛期滿憑押金收據結算。

二、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為乙方提供證照齊全有效,技術狀況良好的車輛。

2、甲方負責向保險公司對租賃車輛投保財產險和第三者責任險等費用。

3、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收回租賃車輛。

4、對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損失,甲方不負連帶責任。

5、協助乙方處理髮生的交通事故和及時按規定辦理索賠手續。

6、甲方有按時收取租金的權利、有權以乙方的押金和其它抵押物抵繳租金和車輛損壞缺件,保險理賠不足部分的賠償,押金仍抵壓不足的,有繼續索賠的權利。

三、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提供給甲方的資料應保證真實有效(如身份證、戶口簿、駕駛證、單位營業執照副本等)否則就此產生的責任均由乙方負責。

2、乙方認真檢查並掌握租賃車輛的各種效能和操作方法,點清車輛附件(詳見附件),驗收簽字後駛離。凡因乙方操作不當,保管不善造成車輛遺失或造成附件損壞,乙方應向甲方賠償。

3、乙方租用的甲方車輛不能從事其它營業性客貨運輸、不能轉租、轉包、抵押、投資、贈與,不能賦予自己對車輛任何超出本合同規定的其它權利,不能私自拆裝甲方的車體(件)。否則甲方有權收回車輛並要求乙方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4、乙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非法活動,轉租所導致的後果,均由乙方負責,同時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5、乙方租用車輛除繳納租金外,另須繳納押金,乙方不可以將押金視作租金使用。

6、乙方要求延長汽車租賃合同,必須提前到本公司辦理延期手續。還車時應保持車內外的清潔,否則將收取50元清理費。

7、乙方合同到期不按規定還車,又不辦理延期手續,則視為本合同自動續延,租車以每天24小時為一租車日計算。

8、車輛發生事故,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及有關部門,車輛修理由甲方安排修理地點,乙方不得擅自安排修理,一旦車輛損壞,禁止繼續使用,乙方應全力配合交通管理部門處理好車輛事故,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時,將按照交通管理條例處理。

9、車輛發生事故,修理費由乙方預先支付,在停駛或修理期間的租費由乙方承擔,若發現乙方發生事故不報告,擅自修理將按正規修理費的2倍承擔違約金。

10、乙方在承租期間,若遺失牌照或有關證件,乙方應向有關部門申請補辦,補辦期間的車輛租賃費及補辦手續費,由乙方承擔,直至車輛能正常行駛時為止。

11、乙方在用車期滿,應完好無缺損將車輛交給甲方。不得更換車輛零部件。

12、嚴禁酒後開車,嚴禁使用車輛進行違法活動、當教練車、參加競賽及作測試使用,嚴禁裝載易燃、易爆易腐濁物品。

13、按照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的條款規定,車輛發生意外時保險公司實行限額賠償,乙方須承擔保險限額以外的所有費用,甲方所投保的第三者責任險僅限於甲方允許的駕駛人員。

14、全車丟失後至保險公司賠償前,該期間的租賃費由乙方承擔。

15、賠償時,乙方應向保險公司提交保險單,事故證明,事故調解結案書,損失清單和各種有費用的單據,如實填寫機動車輛出險報告單。

16、乙方承擔車輛租賃期內的油料費用及“三濾、離合器油、制動液、冷卻液”等的每日檢查責任,如遇到輛正常使用中出現故障或異常,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或將本車開至甲方指定維修處,乙方不得自行拆卸、更換原車裝置及零件,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責任及損失費用均由乙方承擔,違反者不予返還押金。

17、乙方應在租用車輛達到保養標準時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應合理安排保

養時間儘量保證乙方正常使用。如因車輛保養影響乙方使用甲方應提供其他替代交通工具或相應順延租賃時間。如因乙方不及時通知甲方保養造成車輛損壞的,乙方承擔賠償責任;如乙方通知後因甲方不及時保養造成車輛損壞的,損失由甲方自己承擔。

四、保險條款

租賃車輛已向保險公司投保交強險、第三者責任險、車損險、盜搶險、不計免賠險、劃痕險,若乙方要求增保其他險種,甲方可代辦手續,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特別約定

1、乙方在租賃合同期內,可使用 公里(平均公里/日,超過每公里元),車輛初始里程數,以車輛交接單為準。

2、乙方還車後,甲方扣留1000元(壹仟元)人民幣作為所租車輛違章查詢押金,還車一個月後,經查詢沒有違章記錄甲方將押金全部返還乙方(直接退於本人或匯入指定賬戶)。如果因為交警部門延誤通知,甲方在接到通知後有權要求乙方對其在租車期間所造成的違章及時進行處理,如不處理甲方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3、甲方告知乙方租車期間違章資訊後,乙方必須在十五天內自行處理完畢,以確保該租賃車輛無任何交通違章,否則甲方將視為乙方同意用其押金和駕駛證處理交通違章。

六、違約責任

1、乙方提前退租要向甲方支付提前退租期(提前退租期=合同簽約期-實際 租賃期)違約金,違約金為租金總額的20%。

2、還租賃車輛,逾期交回車輛逾期期間的日租金按原租金的200%收取,逾期不足一天按一天計算。

3、乙方在租賃期間造成車輛受損,致使車輛貶值(保險公司定損1000元以上的或造成重要零部件損壞的視為造成車輛貶值),雖經修復但仍需向甲方支付保險公司定損總額的30%賠償金作為補償甲方車輛折價的損失。

七、擔保條款

乙方承租甲方車輛應當交納抵押現金人民幣(大寫) 同時乙方提供身份證、戶口簿、駕駛證、單位營業執照副本等影印件,作為本合同抵押擔保。保證提供手續真實、合法、有效,如果乙方違約需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八、其它

1、乙方所租車輛的《車輛交接單》須經雙方確認,該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肆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3、本合同在履行期間發生的一切糾紛,雙方友好協議,協商不成雙方一致同意在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裁判解決。

(租賃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關於汽車的合同8

內容如下: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本著自願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銷售________汽車零配等事宜,訂立如下合同條款:

一、 甲方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三條約訂的方式向乙方銷售商標號碼為__________的汽車用品等(簡稱貨物)。

二、 甲方銷售給乙方的貨物應是___________原廠或合作公司生產(乙方指定配件)

三、 乙方將根據甲方電話確認、傳真確認、QQ或E-mail確認訂購的汽車配件專案清單向甲方供應所需零配件.

四、 乙方自己選擇運輸方式,委託運輸公司辦理貨物的運輸,並向運輸公司支付運雜費用和保險費用。(因考慮到貨物安全,所發貨必須買保險)

如買保險的貨物出了問題,乙方應在第一時間和運輸公司溝通協調問題貨物並告之甲方。

五、 乙方驗收合格的貨物後,應在次月10日前向甲方付清本月甲方發貨的貨款。逾期支付時,應向甲方支付每日萬分之五的違約金。該違約金應在支付當次貨款時一併付清。逾期未付款時,甲方停止向乙方發貨。超過十五日仍未支付貨款和違約金時,本合同終止履行。

六、 本合同因乙方未支付貨款而終止履行時,如乙方在未支付貨款前已向甲方發出下次《貨物訂單》傳真,則應向甲方另行支付訂貨價值30%的違約金。

七、 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合同簽訂的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 有關本合同的修改,必須以書面方式進行,並由甲、乙雙方簽署後生效。

九、 關於質保問題如下:

1. 甲方確保所供應的零配件為原廠零件及配套廠用品(在乙方指定需要範圍內),所以甲方向乙方發的貨物上都有甲方的標籤為證,無標籤的甲方概不承認,如發現甲方有以假亂真的情況,甲方按假一賠十賠償給乙方。

2.出現以下情況甲方不給予退貨

A.經乙方確認代訂的急件、期貨。

B.乙方收到貨物在當天未提出異議。

C.電器、燈具出門概不退貨。

D.零件安裝過、包裝丟失、損壞的概不退貨

十、甲方的違約責任

1. 乙方向甲方訂購所需貨物時,甲方會將訂貨清單傳真至乙方,乙方認可後簽字回傳。如甲方不能按約定時間供貨給乙方(在廠家有貨的前提下),按總價的每日萬分之五賠償給乙方。直至貨物到達乙方為止。

十一.協議簽定時,乙方應向甲方提供真實有效的營業執照和法人身份證影印件。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方在雙方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籤訂補充協議。

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公章) (公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簽訂日期:_____ 年 ____ 月 ____日

關於汽車的合同9

甲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乙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惠原則,經協商一致,就乙方代理甲方北旅系列汽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代理及授權範圍

1.01 乙方代理銷售甲方的系列汽車包括:京鈴輕型客車

1.02乙方的代理區域為 地區。甲方授權乙方為以上個區域總經銷的許可權,全面負責這 個區域的銷售和經銷商管理。如因乙方串貨行為造成甲方或者甲方的其他代理商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追索乙方的違約責任。雙方約定每臺車違約金為一萬元,同時,甲方應明令禁止其他區域的授權經銷商在上述個區域銷售(該市場 年月日以前的供貨車輛除外),否則視同甲方違約。

1.03 乙方承諾每月向甲方的訂貨量不低於輛,乙方負責保證年銷售量不低於輛( 輛),否則甲方有權取消乙方代理資格。

1.04 乙方的總代理權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1.05 對於乙方代理的銷售區域,乙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制訂銷售政策,原則上甲方不予干涉,但乙方對於自己以及下屬經銷商的經銷行為負無限連帶責任。

1.06商標屬於甲方所有的汽車產品商標。

第二條:訂貨及付款

2.01 甲乙雙方的結算價格見本合同的附件,該附件由具體的經銷協議和訂貨單組成,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2.02 乙方需貨時,應向甲方發出書面訂單,一般應在每月20日以前向甲方下達下一月度訂單,並在提貨前全額支付所提車款。

2.03北旅汽車系列產品的銷售在授權的區域內由乙方全權負責,乙方應依據或參照甲方確定市場指導價進行銷售,嚴格禁止低於甲方確定的最低市場限價進行銷售。

2.04乙方為銷售北旅系列產品組織的各種活動,費用由乙方承擔,但甲方應予以積極配合,提供技術和人員支援。

2.05本合同規定以現金方式或以銀行承兌匯票的形式支付。

第三條:運輸方式

乙方根據甲方的要求,在辦理相關出庫手續後,乙方自行提貨,並負擔相關運輸費用,甲方倉庫地為交貨地。

第四條:投標特別約定

乙方在參加投標過程中,甲方有義務按招標方要求出具相關授權檔案,但乙方必須按相應情況遵守甲方在價格上的規定。

第五條:商標、工業產權和保密

5.01合同特指產品商標、圖案及其他標記,屬於甲方產權,經甲方書面批准後允許乙方使用,但本合同期滿或終止時此種使用應隨即停止並取消。

5.02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侵犯甲方的工業產權。

5.03乙方在合同的有效期內或合同終止後,不得洩漏甲方的商業機密,也不得將該機密超越合同範圍使用。

第六條:違約責任

6.01 如乙方違反甲方規定,實施了串貨行為,甲方可根據乙方違規銷售的實際數量處以每單車一萬元的違約金,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單方取消乙方代理權。

6.02如乙方低於甲方確定的最低市場限價進行低價傾銷,甲方有權按照乙方實際銷售的數量對乙方處以每單車五千元的違約金。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單方取消乙方的代理資格。

6.03 如甲方不能按照乙方規定交貨,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進行整改和更換,以求達到乙方訂單要求,對於因此而發生的相關費用,由甲方負擔。

6.04原則上禁止乙方擅自更改甲方車輛的標準配置進行銷售,對於確需改裝的,乙方應提前向甲方立項並取得同意後方可進行,對於擅自改裝引起的維修費用和其他相關費用,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追償。

第七條:售後服務

7.01 甲方為乙方提供的產品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質保書和國家的相關規定進行質保服務。

7.02乙方在銷售完成後,應按甲方要求填寫使用者登記表,並應於每月定期以傳真或其他形式向甲方返回使用者登記表,以便於日後的售後服務和例行巡檢工作。

7.03當乙方發生售後服務要求時,乙方應書面通知甲方服務要求和內容,甲方應在收到乙方通知的 12小時內給予答覆,確認服務內容和時間,同時,甲方向乙方提供24小時售後服務熱線聯絡服務。

7.04因人為原因造成的汽車配件損壞,不在免費保修之列,乙方需支付甲方售後服務之費用。

7.05對於乙方擅自改裝的部分,不在保修之列,對於甲方維修站因維護甲方利益而進行了維修的,甲方有權根據實際維修費用對乙方進行追償。

第八條:合同的終止

本合同因履行期限屆滿或雙方協商一致或一方違約另一方單方解除合同而終止。

第九條: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應及時向對方通報相關情況並向對方提供相應證明,在雙方共同商議(或有關主管機關裁決)後,可以根據決議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並可根據情況部分或全部免於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條:合同爭議及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北京市豐臺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自雙方簽字蓋章日生效,甲、乙雙方各執兩份且效力等同,作為合同附件之一的《北旅汽車商務制度》與本代理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甲、乙雙方確認的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也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北旅汽車製造有限公司乙方:北京達惠行汽車貿易有限公司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年 月 日

附件:

1, 代理商授權書

2,北旅汽車商務制度

3,顧客檔案表

4,進銷存報表

5,市場資訊調查表

6,訂貨單

注: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關於汽車的合同10

甲方:(行政事業單位)

乙方:(定點企業)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按照《如東縣公務用車定點維修辦法》的規定,甲方選定乙方為本單位公務用車維修保養的定點維修企業,並與乙方本著公平、自願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本

(不得另行附表)在乙方定點維修的有關事宜,訂立合同如下:

一、維修保養的時間

車輛維修、保養從______年1月1日起______年12月31日止。

二、維修保養的範圍

(一)車輛的維修範圍為汽車的正常維修和日常保養,包括車輛二級以下(含二級)保養、小修、更換易損耗件、汽車年檢保養、輪胎更換、汽車打蠟等。

(二)合同項下的車輛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車輛損壞的維修,不在本合同規定的維修範圍內,但由於乙方修理質量原因所致的情形除外。

三、結算方式

(一)甲方對乙方所定點維修保養的合同項下的汽車實行結算方式。維修的價格必須在《年度公務用車定點維修費用參照表》的限額以內。

(二)乙方於每個季度的第三個月的25日前將本季度發生的日常維修費用等連同驗收單一併報縣財政監管部門稽核(各費用段內維修費按序時進度平均折算),第四季度具體資金結算方式按縣財政監管部門規定執行。按實維修的須經甲方稽核後方可辦理資金結算。

四、服務要求

(一)乙方對本合同項下的所有汽車的日常維修保養專案,應做到隨進廠隨修理,當日完成維修(特殊情況除外)。

(二)本合同項下的汽車因長途行駛發生故障而不能進廠維修的,乙方在接到甲方的報修後,應及時做出派員或就近維修的決定並通知甲方,由此產生的維修材料費及工時費由乙方承擔(屬日常維修保養範圍),其中涉及該車的清障費、罰款、甲方的食宿費等,則由甲方自負。

(三)特殊車型因乙方無能力進行檢測修理的,則乙方須與甲方協商處理,對需要有關特約維修廠、日常非大修範圍的維修,其維修材料費、工時費等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其他費用則由甲方自負。

(四)車輛出現返修,應優先安排修理,並查明原因,如屬於維修質量問題,費用由乙方承擔;若屬於甲方問題,則費用由甲方自理。

五、維修保養要求

(一)乙方修理的車輛符合汽車維修行業規定的質量管理要求。

(二)乙方確保車輛維修保養中所採用的零配件的純正和質量,嚴禁使用偽劣的零配件。完善維修相關手續,車輛重要零配件的領取,應有使用者代表、當車駕駛員的簽字,乙方不得采用以錢或物代替零配件的不正當的手段,損害甲方的利益。政府採購監管部門在必要時,有權牽頭組織物價及技術監督部門對乙方所購進的用於本合同專案的汽車維修配件的質量和價格等進行抽查,並可以將抽查情況向甲方通報。

(三)乙方按照政府採購有關規定做好車輛的定點維修檔案和財務管理工作。按照車輛維修檔案和財務列單要求完整有序地對本合同項下的汽車進行維修登記。

(四)本合同已包含汽車輪胎的更換,輪胎的更換原則上為5萬公里一套。一般情況下,輪胎的更換必須跟原車輪胎的品牌、規格、型號一致。更換輪胎必須由車主單位主管領導、駕駛員和定點企業有關人員組織鑑定,並出具鑑定報告後方可實施更換。

(五)汽車打蠟每月不得少於一次。

六、違約責任

(一)為了保證乙方能按時完成車輛維修保養任務,乙方願意按維修承包費總額的5%作為質量保證金,該款在年終時憑使用者的支付通知辦理結算手續。

(二)甲方超過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支付維修費的,按逾期支付維修費的5%比例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三)乙方在履約過程中,如被發現有二次出現不能按規定時間完成車輛維修保養任務,或維修保養質量低劣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履行。給甲方造成損失,由乙方按實賠償。

(四)乙方應重嚴格把關。出廠時,乙方必須確保車輛保養合格,並附檢驗合格單。

(五)其他約定事項:。

七、合同糾紛處理

(一)本合同內容如有衝突,以《如東縣公務用車定點維修辦法》為準。

(二)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糾紛,由供需雙方協商解決;或提交當地相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則任何一方均可依法提出仲裁或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由供需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九、合同備案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及縣政府採購中心各執一份,在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經政府採購中心稽核,合同簽訂後七天內報縣財政監管部門一份備案。任何一方未經對方同意,均不得擅自變更本合同。

甲方:(蓋章)

代表人:

乙方:(蓋章)

代表人:

見證方:(蓋章)

代表人: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關於汽車的合同11

出賣人:

買受人:

一、汽車金額:

汽車品牌型號顏色價格備註

二、交車方式:

交車地點: 交車時間:

付款方式: 付款時間:

三、質量維修:

1、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頒佈的汽車質量標準。

2、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必須是在《全國汽車、民用改裝車和摩托車生產企業及產品目錄》上備案的汽車。

3、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汽車時要真實、準確介紹所銷售車輛的基本情況。

4、出賣人在買受人購買車輛時必須向買受人提供:(1)銷售發票;(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和商品檢驗單;(3)保修卡或保修手冊;(4)說明書;(5)隨車工具及備胎;(6)

5、買受人在購車時應認真檢查出賣人所提供的車輛證件、手續是否齊全。

6、買受人在購車時應對所購車輛的功能及外觀進行認真檢查、確認。

7、汽車在購買後,由出賣人負責與生產廠家的維修站聯絡、解決。

8、如屬於在汽車售出前流通過程中出現的質量問題,出賣人未向買受人時示的,依法承擔責任。

9、如買受人使用、保管或保養不當造成的問題,由買受人自行負責。

四、違約責任:

五、爭議解決: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六、合同文字: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七、合同效力:本合同經買賣雙方簽章後生效。

買受人(簽章): 出賣人(簽章):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關於汽車的合同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進一步促進_________省旅遊業的發展及感謝貴公司對我們公司的信任與支援,本著互惠互利,友好合作而實現雙贏的原則,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自駕車租賃業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自駕租賃車輛,租車價格如下

時間

車型

日租(元/天)

協議價

押金(元/天)

接送機

接送機

備註

5天內

5天以上

_____市至_____機場

協議價

_____市至_____機場

協議價

租車:1)6小時以內按半天收費2)日租24小時,日限400公里,租用2天以上不限公里數3)燃油費自理

接機:費用已含燃油費及司機費

注:

(1)_________市內、_________市內指機場_________公司10公里內,超出部份按_________元/公里計算;

(2)按送機服務以兩小時為準,如遇誤點,超出時間按_________元/小時計算(每超出20分鐘按1小時計)。

二、車輛預訂、更改、取消和責任

(1)乙方在客人要求預定車輛時,必須註明客人人數,用車要求、車型、使用天數、結算方式及標準,送車地點等以電話或傳真方式通知甲方,以便做好預訂工作。

(2)乙方如無特別要求,一般預定只保留至約定時間延後3個小時;節假日期間,須提前24小時向甲方交納所訂車型及所租用天數的租車預訂金(預定金不少於租金的20%),如客人未按約定提車,甲方不退還預定金,預定金不計利息。

(3)乙方因故取消或更改預訂,平時須提前6個小時以傳真方式通知甲方,節假日須提前兩個工作日以傳真方式通知甲方,否則視為有效預定。

(4)乙方的任何預定在甲方未確認或已確認但乙方未向甲方繳納保證金的情況下對甲方均無約束力。

(5)乙方未經甲方允許,執行的租車價格不能高於甲方制定的市場門市價。

(6)節假日(指元旦、春節、五一節、十一國慶節)預定須提前3-7個工作日辦理預定手續。

(7)節假日期間價格按協議同比上浮20%-50%不等,(依據當時公司規定的市場價以電話或傳真為準)。

(8)租車押金及租金在租車時一次性付清,具體規定以(機場_________公司汽車租用合同)及(租賃車輛交接單)為準。

(9)甲方在接到乙方的預訂後,根據乙方或客人要求,在離甲方辦公地點十公里內免費將車輛送至指定地點或將客人接到甲方營業廳辦理手續。

(10)乙方代為辦理租賃手續的車輛應按甲方租車標準嚴格稽核租車人的資料,按甲方要求填寫租賃合同書並提供擔保。

三、租車優惠

(1)乙方人員在甲方租車可享受價格優惠、優先辦理,租車緊張時優先安排等服務。

(2)乙方租車累計積分達___________分(1分/元),可享受一次免費機場接送,享用完此優惠,重新累計。(免費接送機路線指_________市區←→_________機嘗_________市區←→_________機場)。

四、結算方式

甲方在協議價格基礎上為乙方代收超額部份,乙方憑甲方確認的車輛預訂傳真件與甲方財務部門核算,月底雙方核對無誤後,甲方將此超額部份轉帳至乙方指定帳戶,服務費按標準扣除6%稅金。

五、違約責任

未盡事宜另行協商,並在其他補充條款項補充,所補充的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遇違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執行。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協議有效期;

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七、其他補充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關於汽車的合同13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單位或姓名:** 單位或姓名:**

住址:***縣***鎮富民街781號 住址:***縣***鄉西***東北莊242號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電話:******** 電話:************

車牌號:魯Q****** 發動機號:********************** 底盤號:********** 登記日期:**********************

廠牌號:********** 車身顏色:白色

協 議 內 容

一、 甲方自願將車賣給乙方,車輛產權屬於賣方,內容真實,無產權糾紛,一旦發生問題由甲方負責;

二、 經雙方協商價格為:¥**************元,大寫:*************整

三、 此車自*****年**月**日**時**分以前與本車發生的一切有關事情及問題由甲方負責;

四、 此車自****年**月**日**時**分以後與本車發生的一切有關事情及問題由乙方負責;

五、 過戶由乙方辦理,甲乙雙方出示手續,一切過戶費用由乙方承擔,期限為10天

六、 因車是二手車,甲方不負責以後車況孬好及維修費用,乙方在使用中因車況不良,造成一切事故,甲方概不負責;

七、 雙方簽字協議生效以後,車輛產權屬於乙方;

八、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簽字後立即生效。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關於汽車的合同14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一、經雙方自願、平等、友好協商一致,雙方簽訂如下條款:

甲方向乙方提供_______(廠牌車輛型別等級)旅遊客車,車號______________,載客數______,司機______________。

二、租用期限:

自20_年____月____日起至20_年____月____日止,從_________到_______________,途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包車價:__________元,不含過路、過橋、過渡費,由此產生的費用以實際發生額由乙方支付給甲方。

四、費用結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雙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駕駛員必須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及技術水平,能按照乙方要求安全、舒適、準時服務。

(二)包車期間,因車輛故障一時無法修復,甲方應當儘快更換相應車輛,費用由甲方負責。

(三)在行駛過程中,乙方應配合甲方駕駛員工作,確保行車安全。

六、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可另籤補充協議。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駕駛員隨車攜帶一份備查。

八、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日期:_________

關於汽車的合同15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茲因甲方為擔保乙方對於其所有的債權,將由甲方提供抵押物,為乙方設定抵押權,並約定條款如下:

一、所擔保的債權:包括本金_________元(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內,得分次迴圈動用,但在同一時間,其動用總額以上開金額為最高限額)及其利息,逾期利息,既違約金以及債務不履行致乙方蒙受損害的賠償。至債權實際金額及各種利息違約金的計算方法以及債務的清償期,另立借據,透支約據、本票、約定書、委任保證合同為憑,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各該附件所規定事項的效力與本合同同。

二、抵押物:_________牌_________型汽車_________輛,車輛牌號為:_________,發動機號為:_________,車架號為:_________。上述用於抵押的車輛為__________________所有。

三、本合同所擔保的債務縱未屆清償期,乙方亦可以隨時通知甲方清償其全部或一部,甲方願即照辦,絕無異議。

四、抵押物於登記後如有貼上標籤或烙印的必要時,甲方應協助乙方或登記機關辦理。其因此而支出的費用,全部應由甲方負擔。

五、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切實宣告:上述抵押物完全為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合法所有,並與任何第三人的權利無關。如日後發生任何糾葛致使乙方遭受損害時,縱其事由非可歸責於甲方及擔保物提供人,亦願負連帶賠償責任。

六、本合同存續期間,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保證抵押物佔有人對於抵押物必盡妥善保管的責任所有因抵押物支出的稅費、修理、保養等一切費用,亦與乙方無涉。

七、抵押物的現狀發生變動時,不論其原因如何,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應及時通知乙方。其因抵押物現狀的變動或價值的抵落致不能或不足使本合同第一條開列的全部債權獲得清償時,乙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願負連帶賠償責任。

八、抵押物應按乙方指定置於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號,甲方保證決不擅自遷移。抵押物為交通工具,經乙方同意得由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或其他第三人使用者,一經乙方通知,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應即負責將抵押物停放於指定處所。

九、抵押物應向乙方同意的保險公司投保乙方所指定的保險,並應以乙方為惟一受益人,保險金額及條件應商得乙方的同意,一切保險費用均由甲方負擔,所有保單及保費收據均交由乙方保管;乙方如為代為墊付保費,經通知甲方限期償還,甲方未如限辦理時,乙方得將墊款徑行列入甲方借款金額,依例計金,甲方絕無異議。但乙方並無代為投保或代墊保費的義務。

十、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時,乙方得佔有抵押物。

(一)有擔保法所定應占有情事時。

(二)未經乙方允准而抵押物的烙印或貼上的標籤被損毀時。

(三)未經乙方同意而將抵押物出租時。

(四)因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或其他第三人的行為,致抵押物的價值顯然減少或顯有減少之虞時。

(五)乙方認為甲方借款運用不當時。

(六)乙方依前5項規定佔有抵押物,甲方或第三人拒絕交付時,乙方得申請法院徑行強制執行。

(七)乙方因佔有抵押物所受的損失及支出的費用,均由甲方負責賠償。抵押物被佔有後所生孳息,乙方佔有權收取,以之抵償收取孳息的費用及甲方債務。

(八)乙方佔有處分抵押物,應依擔保法的有關規定行之。

十一、甲方應覓具經乙方認可的保證人,以為甲方履行本合同所定一切給付責任的保證。保證人並願以本合同為證,宣告放棄先訴抗辯權暨民法保證各法條內有關保證人的一切權利。

十二、甲方願接受乙方對於借款用途的監督及對於甲方業務財務的稽核。乙方因行使監督稽核之權而需甲方供給任何有關資料時,甲方應即照辦,但乙方並無監督或稽核的義務。

十三、本合同所訂給付義務,以乙方營業所在地為履行地。如因本合同所訂事項而涉訟時,不論當時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或營業所在地,或其國籍有無變更,均以_________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十四、本合同書所載甲方、乙方、抵押物提供人、連帶保證人均包括其繼承人、法定代理人、破產管理人或遺產管理人。又甲方、抵押物提供人及連帶保證人等同意本合同乙方代表人變更時,承受其職務之人,即當然為本合同書權利義務主體的代表人,毋庸為變更的登記。

十五、除本合同所訂的條款外,凡乙方現在或將業所訂與貸款有關的各項章則以及金融業現在或將來所適用的一切有關章則,甲方均願遵守,決無異議。

十六、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立約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屆期

未清償時得延長期限。本合同副本共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抵押物提供人(簽字):_________

連帶保證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合同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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