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汽車維修合同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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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麼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汽車維修合同9篇,歡迎大家分享。

關於汽車維修合同9篇

汽車維修合同 篇1

甲方:××汽車有限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電話:

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電話:

鑑於:

甲方現有汽車銷售、汽車精品裝潢及汽車維修服務等三大類業務;乙方擁有 品牌售後服務的豐富客戶資源積累以及維修服務經驗。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共同合作開辦 維修售後業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作專案標的: 維修售後服務。

二、合作時間 及地址: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地址: (詳見附圖),其中車間 (平方米),鈑金、噴漆 (平方米),接待室 (平方米)。

三、合作方式及雙方投入:甲方以原有裝置、場地改造實物折價人民幣 萬元及現金人民幣 萬共 萬元作為投資;乙方以裝置折價 萬及現金 萬共出資 萬元作為投資。雙方約定:

① 雙方實物投入和現金投入均由雙方書面確認後作為合作專案的共有財產。

② 裝置添置及場地再改造均由雙方共同確認後購置,作為雙方共有的固定資產以及今後裝置折舊、攤銷的依據。

四、合作的經營管理模式:雙方約定共同管理和經營 汽車的汽車維修售後服務專案。原則上甲方委派財務部經理和維修服務部副經理,乙方委派財務部副經理和維修服務部經理。雙方在本協議生效 個月內擬訂經營管理制度 和財務管理制度 ,共同確認後作為本協議的補充協議,並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合作盈虧及分配方式:公司合作專案的資金往來設定雙方共同確認的資金帳戶(含轉帳帳戶及現金帳戶),合作專案經營收入扣除成本(場租分攤專案、工資、稅金及日常經營管理費用 )後盈虧按甲方 %、乙方 %共同享有和承擔。

六、合作專案經營場地費用分攤:鑑於甲方目前每年場地費為 萬元,合作專案專用帳戶須分攤甲方場地費每年 萬元整,由甲方提供正規房屋租賃發票於每年 月 日前入帳。從 年度開始,合作專案按每年 萬元分攤場地費,於每年 月 日前入帳。

七、裝置折舊及攤銷:從合作之日起,從合作專案中提取裝置折舊。具體折舊率以雙方確認為準。

八、雙方責任:

(一)、甲方:

① 繼續開發和擴大現有維修業務,並在合作期內承擔維修行業管理及保險、定損、交警支隊的公共關係處理。

② 將所銷售汽車客戶引入雙方共同擁有的維修業務中。

(二)、乙方:

① 將原有的賓士、寶馬客戶納入雙方合作專案中。

② 為賓士、寶馬車輛維修做好技術保障及技術特訓工作。

③ 開發客戶並介紹給甲方。

九、特別約定:

① 原××汽車場地係為爭取"4s"品牌而設定,故一旦甲方爭取到新的品牌,乙方有優先參與權。

②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不得在 市區(除 外)內與第三方就本專案進行合作。

③ 自合作協議 生效後,因維修投訴造成甲方的經濟損失由雙方共同承擔。

④ 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協議,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⑤ 根據經營需要,甲方可以向乙方提出在 市區內就合作專案增開新店,乙方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

十、違約責任:

① 任何一方有違反上述義務或有其它損害合作對方利益的行為的。守約方有權要求對方賠償損失並有權解除本協議。如損失難以計算的,損失賠償數額為 萬元/年乘以本合同未到期年度(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

② 任何一方就本合作專案事宜未經合作對方同意而與第三方合作的,因此所獲之收益均歸本合同合作各方所有。

③ 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不得提前解約。否則另一方有權要求賠償損失,如損失難以計算的,損失賠償數額為 萬元/年乘以本合同未到期年度(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

十一、爭議解決方式: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由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人民法院管轄。

十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商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文字:本協議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於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時間: 時間:

汽車維修合同 篇2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

為規範機動車輛維修工作,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訂立本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1.本合同的下列術語應解釋為:

(1)“合同”係指甲方(甲方)與乙方簽署的、合同格式中註明的甲方和乙方所達成的協議,包括所有的附件、附錄和構成合同的所有檔案。

(2)“合同價”係指根據合同規定,乙方在正確完全地履行合同義務後甲方應支付給乙方的價格。

(3)“維修”係指招標檔案中規定的車輛大修、一、二級維護和小修、中修、車輛年檢以及其它有關汽車的維修服務。

(4)“配件材料”係指乙方根據合同規定在提供維修服務時必須向甲方提供的零部件及耗材。

(5)“乙方”係指提供汽車定點維修服務的汽車維修廠家。

(6)“甲方”係指接受維修服務的甲方。

2.服務範圍

車輛大修、各級維護、小修、中修、車輛年檢和其他有關汽車維修的服務專案及交通事故車輛維修。

3.送修手續

3.1送修車輛時,甲方經辦人必須按照要求填寫乙方的“車輛維修派工單”(以下簡稱“派工單”)。派工單上應填寫清楚送修車輛的品牌型號、車輛牌照號、累計行駛里程、維修專案,經甲方經辦人簽字後交乙方,乙方憑此單確認專案的接修。

3.2乙方在維修過程中發現其他(維修計劃以外)的故障,必須及時將情況反映給甲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後方可繼續修理。

3.3對甲方車輛乙方應以修復為主,能不更換的零部件儘量不予更換,確實不能修復或修復不經濟的零部件,在徵得甲方同意後方可更換。

4.維修費用

4.1乙方應按照不超過《廣東省汽車維修行業工時定額和收費標準》中規定的工時定額和收費標準優惠計算維修費,優惠幅度及標準見附件報價表。

(1)維修費用應包括:工時費、材料費和稅金。

(2)工時費包括小修、大修專案收取工時費的標準。(小修、大修的含義在“維修工時費報價一覽表”中的備註已作說明)

(3)材料費即材料價格,在乙方開具的正式維修發票中須單獨列出。

5.竣工車輛交接手續

5.1乙方維修車輛結束後,須填寫“車輛維修結算單”(以下簡稱“結算清單”),認真填寫車輛維修的具體部位和消耗的材料、部件、計價情況、工時費及質量保證期,註明優惠事宜後交甲方經辦人稽核簽字。此單多聯複寫備查。

5.2甲方應仔細檢查竣工車輛,如維修結果符合送修要求、維修費計算合理,甲方經辦人應在“結算清單”上簽字認可;如果修理結果不符合送修要求、維修費用計算不合理,或發現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甲方應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存在的問題,如乙方不能給予令人信服的答覆,甲方可報請法定檢驗機構進行檢驗。

5.3修車更換下來的舊件應退還甲方。

5.4乙方在向甲方交接竣工車輛時,應將“結算清單”聯和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明一同交甲方。

5.5如甲方在車輛完工之日起5日內,沒有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問題,而又不在“結算清單”上簽字,則視為甲方同意接受“結算清單”中的內容。

6.結算方式

6.1本合同以人民幣結算。

6.2乙方憑下列單據與甲方直接結算:

(1)正式發票;

(2)有甲方驗收人員簽章的“結算清單”。

6.3付款。

每月30日為當月截止日期,乙方應於次月5日前將全部結算清單(並列印總報表)和汽車維修專用發票交由甲方經辦人核對後簽名,後由甲方財務部門稽核後十個工作日內辦理付款手續。

7.質量保證

7.1乙方提供維修服務時,其服務質量應按照不低於《汽車維修行業管理暫行辦法》、《汽車維修質量管理辦法》、《廣東省機動車維修和技術管理暫行辦法》中有關規定和標準執行。

7.2在甲、乙雙方約定的質量保證里程和時間內,因維修質量造成的機械事故和經濟損失,由乙方全部負責。

7.3乙方應對維修合格出廠的車輛提供質量保證。

7.4乙方應保證維修所用材料是未使用過的原廠生產的合格正品(如確需使用付廠產品或舊拆車件的,須經甲方同意後方可使用),並完全符合合同規定的質量和效能的要求。乙方應保證使用的配件材料在正確安裝、正常使用和保養條件下,在其使用壽命期內具有滿意的效能。維修車輛移交甲方後,在質量保證期內,乙方應對由於維修技術、工藝或配件材料的缺陷以及其他由於乙方的原因而發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負責,費用由乙方負擔。根據法定檢驗機構的檢驗結果或在質量保證期內,如果證明維修是有缺陷的,包括潛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等,甲方將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本保證下的索賠。

7.5如果乙方在收到索賠通知後,在合同中所附服務承諾約定的時間內沒有采取措施,甲方可採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但風險和費用將由乙方承擔。

8.索賠

8.1甲方有權根據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

車輛維修質量檢驗報告向乙方提出索賠。

8.2在合同規定的質量保證期內,如果乙方對甲方提出的索賠負有責任,乙方應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任一種或多種方式解決索賠事宜:

(1)乙方同意免收該次維修的維修費用,並承擔由此發生的一些損失和費用。

(2)乙方必須用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效能要求的全新的原裝合格品免費予以更換。同時,乙方應按合同規定,對修補或更換件相應延長質量保證期。

(3)質量保證期內,車輛如發生故障時,甲方車輛駕駛員應及時進行補救,避免損失擴大,如未採取措施,乙方可以僅對初步損失進行賠償。

8.3如果在甲方發出索賠通知後5天內,乙方未作答覆,上述索賠應視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甲方發出索賠通知後10天內,按照合同規定的任何一種方法解決索賠事宜,甲方將從乙方的履約保證金中扣回索賠金額(不足部分乙方需用現金補足)或用法律手段解決索賠事宜。

9.乙方交貨延誤

9.1乙方應按送修通知單上規定的時間完成維修專案,並將竣工車輛交付甲方驗收使用。

9.2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時完成維修專案和與甲方辦理交接手續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將不能按時交貨的理由、可能延誤的時間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的通知後,應對情況進行分析,決定是否延長維修時間。

10.誤期賠償

10.1如果乙方無正當理由拖延維修時間或沒有按照送修規定的時間完成維修工作以及不按期辦理車輛交接手續,除合同第11條規定外,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誤期賠償費,賠償費按每車每天叄佰元收取,直至交貨或提供服務為止。但賠償費的最高限額為壹萬元整,一旦到達誤期賠償費的最高限額,甲方可考慮終止合同,並沒收乙方的履約保證金。

11.不可抗力

11.1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而導致合同實施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的話,乙方不應被沒收履約保證金,也不應該承擔誤期賠償或終止合同的責任。

11.2本條所述的“不可抗力”係指下列乙方無法控制、不可預見的事件,但不包括乙方的違約或疏忽。這些事件包括:戰爭、嚴重火災、洪水、颱風、地震以及其他甲方、甲方和乙方商定的事件。

11.3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乙方應儘快以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的情況和原因通知甲方和甲方。除甲方和甲方書面另行要求外,乙方應盡實際可能繼續履行合同義務,以及尋求採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響的其他事項。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響時間持續20天以上的,甲方、甲方和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達成進一步履行合同的協議。

12.稅費

12.1政府稅務部門根據現行稅法規定對乙方徵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由乙方自行負擔。

13.履約保證金

13.1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義務,甲方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取得補償。

13.2履約保證金應在合同期滿或終止後7個工作日內退還給乙方,不計利息。

14.爭議解決

在執行本合同中所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的辦法進行解決,如解決不了,則應申請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15.違約終止合同

15.1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甲方將定期或不定期的對乙方執行合同的情況進行檢查,如有下列情況發生,甲方可向乙方發出終止合同的書面通知書:

(1)經乙方維修出廠的車輛存在質量問題達3次的;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將送修車輛交由其他維修廠家修理的;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使用非原廠生產的零部件用於送修車輛的;

(4)無論在任何情況下,乙方以舊件換取送修車輛零部件的;

(5)因乙方維修質量問題,導致送修車輛出現事故造成重大損失的;

(6)每月不認真、及時、準確地向甲方報送維修情況統計表的。

15.2乙方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向甲方經辦人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一經發現,甲方可立即全面終止合同,並沒收履約保證金,同時提請有關部門追究有關當事人的責任。

15.3甲方未按規定與乙方結算的,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並向甲方追究經濟賠償。

16.乙方服務

16.1乙方應實行24小時全天候服務,並接受甲方的監督。

16.2乙方應嚴格執行合同中規定的各項維修工時費定額和收費標準及配件價格,接受甲方定期或不定期的對汽車配件、維修質量、車輛檔案、服務承諾等的檢查。如發現違規行為累計三次的,甲方將扣除其履約保證金並取消其定點維修廠的資格的處理。

17.合同的有效期

本合同的有效期為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18.合同生效及其他

18.1合同應在甲乙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18.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18.3如需修改或補充合同內容,應經甲方、乙方協商,共同簽署書面修改或補充協議。該協議將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8.5除甲方事先書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轉讓或全部轉讓其應履行的合同義務。

甲方(單位蓋章):_______乙方(單位蓋章):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時間:__________________

汽車維修合同 篇3

公務用車定點維修合同

甲方:(行政事業單位) 簽訂地點:

乙方:(定 點 企 業)簽訂日期: 年 月日

按照《如東縣公務用車定點維修辦法》的規定,甲方選定乙方為本單位公務用車維修保養的定點維修企業,並與乙方本著公平、自願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本

(不得另行附表)在乙方定點維修的有關事宜,訂立合同如下:

一、維修保養的時間

車輛維修、保養從20年1月1日起20年12月31日止。

二、維修保養的範圍

(一)車輛的維修範圍為汽車的正常維修和日常保養,包括車輛二級以下(含二級)保養、小修、更換易損耗件、汽車年檢保養、輪胎更換、汽車打蠟等。

(二)合同項下的車輛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車輛損壞的維修,不在本合同規定的維修範圍內,但由於乙方修理質量原因所致的情形除外。

三、結算方式

(一)甲方對乙方所定點維修保養的合同項下的汽車實行 結算方式。 維修的價格必須在《年度公務用車定點維修費用參照表》的限額以內。

(二)乙方於每個季度的第三個月的25日前將本季度發生的日常維修費用等連同驗收單一併報縣財政監管部門稽核(各費用段內維修費按序時進度平均折算),第四季度具體資金結算方式按縣財政監管部門規定執行。按實維修的須經甲方稽核後方可辦理資金結算。

四、服務要求

(一)乙方對本合同項下的所有汽車的日常維修保養專案,應做到隨進廠隨修理,當日完成維修(特殊情況除外)。

(二)本合同項下的汽車因長途行駛發生故障而不能進廠維修的,乙方在接到甲方的報修後,應及時做出派員或就近維修的決定並通知甲方,由此產生的維修材料費及工時費由乙方承擔(屬日常維修保養範圍),其中涉及該車的清障費、罰款、甲方的食宿費等,則由甲方自負。

(三)特殊車型因乙方無能力進行檢測修理的,則乙方須與甲方協商處理,對需要有關特約維修廠、日常非大修範圍的維修,其維修材料費、工時費等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其他費用則由甲方自負。

(四)車輛出現返修,應優先安排修理,並查明原因,如屬於維修質量問題,費用由乙方承擔;若屬於甲方問題,則費用由甲方自理。

五、維修保養要求

(一)乙方修理的車輛符合汽車維修行業規定的質量管理要求。

(二)乙方確保車輛維修保養中所採用的零配件的純正和質量,嚴禁使用偽劣的零配件。完善維修相關手續,車輛重要零配件的領取,應有使用者代表、當車駕駛員的簽字,乙方不得采用以錢或物代替零配件的不正當的手段,損害甲方的利益。政府採購監管部門在必要時,有權牽頭組織物價及技術監督部門對乙方所購進的用於本合同專案的汽車維修配件的質量和價格等進行抽查,並可以將抽查情況向甲方通報。

(三)乙方按照政府採購有關規定做好車輛的定點維修檔案和財務管理工作。按照車輛維修檔案和財務列單要求完整有序地對本合同項下的汽車進行維修登記。

(四)本合同已包含汽車輪胎的更換,輪胎的更換原則上為5萬公里一套。一般情況下,輪胎的更換必須跟原車輪胎的品牌、規格、型號一致。更換輪胎必須由車主單位主管領導、駕駛員和定點企業有關人員組織鑑定,並出具鑑定報告後方可實施更換。 (五)汽車打蠟每月不得少於一次。

六、違約責任

(一)為了保證乙方能按時完成車輛維修保養任務,乙方願意按維修承包費總額的 5%作為質量保證金,該款在年終時憑使用者的支付通知辦理結算手續。

(二)甲方超過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支付維修費的,按逾期支付維修費的 5%比例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三)乙方在履約過程中,如被發現有二次出現不能按規定時間完成車輛維修保養任務,或維修保養質量低劣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履行。給甲方造成損失,由乙方按實賠償。

(四)乙方應重嚴格把關。出廠時,乙方必須確保車輛保養合格,並附檢驗合格單。

(五)其他約定事項: 。

七、合同糾紛處理

(一)本合同內容如有衝突,以《如東縣公務用車定點維修辦法》為準。

(二)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糾紛,由供需雙方協商解決;或提交當地相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則任何一方均可依法提出仲裁或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由供需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九、合同備案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及縣政府採購中心各執一份,在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經政府採購中心稽核,合同簽訂後七天內報縣財政監管部門一份備案。任何一方未經對方同意,均不得擅自變更本合同。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見證方:(蓋章)

代表人: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汽車維修合同 篇4

轉讓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

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修理廠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同意將自己位於息縣工業園趙樹剛汽修廠轉讓給乙方使用,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

二、汽修廠轉讓給乙方後,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原有汽修廠租賃合同中所規定的條款,並且每年定期繳納租金及該合同所約定的應由甲方繳納的水電費費用。

三、轉讓後汽修廠現有的裝修、裝飾及其他所有的裝置全部給乙方。

四、乙方接手前該汽修廠所有一切債權債務均由甲方負責,接手後的一切經營行為及產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負責。

五、甲方應於 日之內(即 年 月 日)交付修理廠的使用權。

六、轉讓後如乙方經營為好,甲方不得收回、不得干擾乙方。

七、轉讓的有:開瑞售後和甲方的客源、舉升機、洗車機、電腦開瑞、奇瑞的備件和工具。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後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汽車維修合同 篇5

甲方: (下稱甲方)

乙方: (下稱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章,雙方就聘用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工作崗位: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聘用乙方到 從事工作,擔任 職務。

第二條

(一)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為__年,從__年__月__日起到__年__月__日止。

(二)試用期:甲、乙方簽訂合同後,乙方即進入試用期。試用期為一個月。試用期滿,雙方無異議,乙方即轉為甲方正式合同制員工;試用期計算在合同有效期內;試用期內,甲、乙任何一方終止合同,均應提前一週通知對方。

第三條 工作時間及假期

(一)乙方每日工作時間8小時,每月工作時間為26天。除中午吃飯時間一小時半外,工作日不安排其它休息時間。具體上班時間根據季節另行通知。

(二)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可適當安排延長工作時間,即安排加班加點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2小時,每月不超過8小時。乙方無特殊情況,須服從甲方加班安排。

(三)乙方有權享受法定節假日,但應服從公司的統一休假、值班、加班安排。

(四)甲方要求乙方在法定節假日加班,乙方完成加班後,甲方應安排乙方相應的時間輪休,或按國家規定和公司規定支付乙方加班費。乙方無特殊情況,應服從甲方安排。

(五)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可調整日常工作起止時間(上班時間)。

第四條 工資待遇

(一)乙方工資按照甲方工資制度實行。乙方擔任哪一類哪一級的職位工作,即享受該級的工資及津貼。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政府公佈的最低工資標準。

(二)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按下列標準發加班工資;

1、法定休假日加班加點的,管理人員不拿浮動工資的員工,按本人當月正常的日、時平均工資數的200%計發工資;拿浮動工資的員工按本人當月正常的日、時平均工資數的150%計發工資。

2、休息日安排乙方加班工作,安排相應時間休息的,不發加班工資;不安排休息的,管理人員、不拿浮動工資的員工按上條標準的150%計發工資,拿浮動工資的按上條標準的120%計發工資。

3、工作日安排乙方加班加點工作,按本人當月正常時平均工資數的120%計發工資。

(三)乙方在工作時間內,按國家規定履行社會義務,或因公負傷,發給最低生活費。

(四)女工產假期內,保留職務,計算連續工齡。

(五)在非因公病假中,三天以內,工資、津貼發90%,三天以上,取消當月浮動工資,工資、津貼發70%。一個月以上,取消當月浮動工資及當月所有津貼。三個月以上、半年之內,保留職務。半年以上者,給予辭退。

(七)因甲方過失造成停工待工的,甲方應發乙方基本工資和應發津貼。因乙方過失造成停工的,甲方不發上述工資、津貼,並對停工造成的損失要求乙方給予適當賠償。

第五條 勞動(工作)條件:

(一)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衛生安全條件,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二)乙方對甲方違章違法強令違章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對危害生命安全、身心健康的行為有權檢舉。

第六條 培訓

(一)凡新上崗員工必須接受公司的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培訓。培訓考核合格合方能正式上崗。

(二)公司員工均需接受公司統一安排的專門的業務、技術培訓,以確保員工工作能力的適應性。

(三)員工參加專門培訓的培訓費,由公司統一支付。但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員工培訓合同書所要求服務年限。凡未到服務年限離開公司的員工,應償還公司支付的培訓費,並按培訓合同規定賠償公司的損失。

汽車維修合同 篇6

託修方(甲方):

承修方(乙方):

材料提供方式:________。

質量保證期:維修車輛自出廠日起,在正常使用情況下,30天或行駛5000公里以內出現維修質量問題承修方負責。

結算方式及期限:甲乙雙方有長期業務往來的車輛單位,甲方在維修期間所發生的大修費用允許臨時掛賬,竣工後由乙方簽字確認,乙方應及時為甲方結算費用。其他無長期業務往來車輛單位在車輛維修竣工後,乙方驗收合格立即結算維修費用。 現金________ 轉賬________ 銀行匯款________期限________。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為合同附件。

說明:承、託修方簽訂書面合同的`範圍:汽車大修、主要總成大修、二級維護及維修費在1000元以上的。

承、託修雙方權利義務

一、適用範圍

本合同主要適用於甲方委託乙方進行的汽車總成修理、整車修理或道路運輸營運車輛的二級維護。其他維修專案也可參照使用本合同。

二、甲方權利、義務和責任

(一)向乙方交付託修車輛時,應當自行取走車內可移動貴重物品及相關證件。

(二)自備維修材料的,應當承擔因材料質量問題產生的相應責任。

(三)應當根據乙方維修工作的需要積極履行協助義務。

(四)對乙未按照規定出具結算髮票和《維修結算清單》的,有權拒絕支付維修費用。

(五)應當按照合同約定驗收、結清維修費用並提車。

(六)對乙方擅自將維修工作轉託他人,或維修質量達不到國家、行業標準要求的,有權要求乙方返修,也可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三、乙方權利、義務和責任

(一)應當對託修車輛進行維修前進廠診斷檢驗,並填寫《進廠檢驗記錄單》。

(二)應當妥善保管託修車輛及固定或遺落在託修車輛上的附件、裝置及有關物品。除因維修或檢驗目的外,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託修車輛。違反上述約定造成託修車輛損壞的,應當無償修理並賠償損失。

(三)應當使用符合國家規定及雙方約定的維修材料,否則應當無條件更換,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由此影響甲方正常使用的,應當按照遲延履行的違約責任標準執行。

(四)託修車輛竣工質量檢驗的各項技術指標應當符合相關國家、行業標準要求並交甲方儲存。

(六)向甲方交付託修車輛時,應當出具符合規定的結算髮票,並附《維修結算清單》,清單中工時費與材料費應當分項列明。

(七)對甲方無正當理由拖欠維修費用的,可行使留置權。

(八)質量保證期以合同標明為準或雙方另行約定,返修車輛質量保證期自返修竣工交付日起重新計算。

(九)在質量保證期內,因維修質量原因導致託修車輛無法正常使用,且乙方在3日內不能或者無法提供因非維修原因而造成託修車輛無法正常使用的相關證據的,乙方應當及時無償返修,做好車輛返修記錄,不得故意拖延或者無理拒絕。託修車輛因同一故障或維修專案經兩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乙方應當聯絡經甲方認可的其他汽車維修企業對車輛進行維修,並承擔相應維修費用。由此影響甲方正常使用的,按照遲延履行的違約責任標準執行。

四、其他條款

(一)《進廠檢驗記錄單》、《維修結算清單》、應當經甲方簽字確認,作為本合同附件。

(二)結算價格按照乙方公示的汽車維修專案工時費和材料費價目表執行。

(三)在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糾紛,雙方可協商解決或向轄區道路運輸管理部門申請調解解決;不願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依據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五、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簽字) 負責人: 年月日

乙方:蓋章(簽字) 負責人: 年月日

汽車維修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丙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 汽修廠是甲方出資設立的企業法人,為了搞活機制,提高經濟效益,現經甲、 乙、丙三方協商決定將汽修廠交由乙、丙承包經營,為維護各方合法權益,經三方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 同如下:

1、乙方、丙方自願承包汽修廠經營權;

2、甲方自願將汽修廠經營權根據本合同轉讓給乙方和丙方;

3、乙方、丙方在承包期間擁有對汽修廠的生產、人事、財務等方面的管理權;由乙方、丙方經營,由乙方、 丙方納稅,甲方不得干涉其正常經營活動。

4、承包期間,乙方、丙方按月支付給甲方承包金;每月份承包金為人民幣___元整(¥______元),承包 金從合同生效後的第_個月起付,每月份的_號為支付承包金的日期。 5、甲、乙、丙三方應對承包前倉庫的各類汽車配件進行盤點,並決定如何處理所盤存的零配件;其餘各類 生產設施、裝置工具、辦公用品、工房、車間等地面建築及其附屬設施作出清單並登記造冊;對各類建築 及其附屬設施非經三方同意不得私自拆遷改動,承包期滿上述固定資產保質保量恢復原狀(合理損耗除 外)。固定資產清單作為本合同附件附後。

6、所附清單上的資產,甲方在合同期內不得以汽修廠名義或其它名義向銀行或其它第三人作抵押;甲方也 不得以汽修廠名義向他人借貸,由此產生的債務,乙、丙方不承擔連帶責任,甲方在與他人交易時,有作 此申明的義務。

10、所附清單上的資產,乙方、丙方在經營期間有謹慎維護的義務,但由於不可抗力所造成的相應損失由 雙方共同承擔;

11、合同期間汽修廠重大變更事項,須經三方協商一致,否則不產生變更效力;

15、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對承包前的債權債務作出清理。合同簽定之日為合同生效日,合同生效日前 的所有債權債務、所產生的經濟糾紛均與乙方、丙方無關,也不承擔連帶責任。合同生效日後產生的所有 債權債務、經濟糾紛與甲方無關。

16、乙、丙方應負責汽修廠的內部管理和安全生產,建立安全生產製度,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培訓。在承 包期內,汽修廠如果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或交通事故及員工違法違紀情況,由乙、丙方承擔全部責任;

17、乙、丙方在承包期內應守法經營,如果其經營活動觸犯國家法律法規,乙、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18、鑑於汽修廠的土地是租賃的,如果出租方要收回土地,則本合同從土地收回之日起自行中止,三方可 以協商決定是否搬遷、繼續合作還是分割拆分等事宜;

19、各方均不得單方提前終止合同,否則視為違約。違約方須向非違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____計算。

20、 本合同自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本合同經三方簽字生效。

甲、乙、丙三方 各執一份。 2、 在合同有效期內,若無不可抗拒因素髮生,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都不得終止合同 如無故終止合同視為違約, 違約方應按合同法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汽車維修合同 篇8

委託方(甲方):

維保方(乙方):

甲、乙雙方為了明確塔式起重機維修保養的責、權關係,經雙方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址:

3、甲方的起重裝置經有資質的檢測機構檢驗合格後,要書面通知乙方,本合同的有效時間為甲方實際通知函交給乙方簽章之日起開始執行,至起重裝置拆卸前20天結束。

二、協議內容:

1、甲方委託乙方每月定期進行維修、檢查。乙方在下列定期檢查內容中發現問題須及時書面報告甲方。實際維修的人工費、配件費及材料費等於由甲方另行支付,或由甲方及時自行更換配件。

2、本合同乙方為先收維護、檢查費後作業的原則。

3、塔吊結構

1、地腳螺栓、標準節螺栓連線是否鬆動、結構是否變形有無裂紋

2、塔身垂直是否達到要求

3、附著是否變形、焊縫是否裂開

4、司機室、載人吊籃、平臺欄杆是否可靠連線

電器系統:

1、電纜供電系統是否正常,工作電壓為380v10%

2、碳刷、接觸器、繼電器觸點是否良好

3、儀表、照明、報警系統是否完好、可靠

4、控制、保護元件、作業系統是否完好、可靠

5、制動系統靈敏是否可靠

安全限位的保險裝置:

1、限制器斷電範圍是否滿足100%額

2、重量限位擋的斷電範圍是否滿足100%

3、迴轉限位器是否靈敏可靠

4、變幅限位是否靈敏可靠

5、起高限位是否靈敏可靠

6、通訊系統是否有效

繩輪鉤系統:

1、鋼絲繩是否排列整齊,潤滑是否良好,小車、吊鉤鋼絲繩是否變形、斷絲、跳槽,在機械固定是否牢固,是否達到了4圈安全以上的要求

2、各定、動滑輪、導向輪是否潤滑靈活可靠

3、吊鉤保險是否可靠,軸承傳動有無異響聲傳動系統

1、各傳動機構是否平穩、有無異常響聲

2、各滑動點是否潤滑良好

3、連軸裝置、制動槓是否可靠

三、費用(不含稅金,稅金另計)

1、費用支付方式:先付費後作業原則

2、元至施工電梯拆卸完畢。此費用不包含維修過程中的人工費和配件費。

3、本合同有效期,經有資質的檢測機構檢驗合格後,甲方書面通知乙方簽章之日起開始執行,至起重裝置拆卸前20天結束。

4、緊固螺絲、加潤滑油清理雜物等工作由甲方自行負責。

5、甲方付款以現金或支票方式支付,乙方開出有效收款票據。

四、乙方責任:

乙方應為派往施工現場人員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等。服從甲方管理,遵守甲方施工現場指定各項規章制度。定期派人做好維保並保證質量對維保工作負責。

五、本協議經雙方代表簽字即生效

協議作為合同正本的附件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

鄭重宣告:

1、非乙方人員進行安裝作業時,所發生的一切安全責任與乙方無關。

2、甲方必須保證委託乙方維修、檢查的起重裝置的所有部件,都是具有相關起重裝置生產製造許可證單位生產的,因起重裝置部件質量問題發生的所有事故由甲方負責。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維修合同 篇9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為規範機動車輛維修工作,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訂立本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1.本合同的下列術語應解釋為:

(1)“合同”係指甲方(甲方)與乙方簽署的、合同格式中註明的甲方和乙方所達成的協議,包括所有的附件、附錄和構成合同的所有檔案。

(2)“合同價” 係指根據合同規定,乙方在正確完全地履行合同義務後甲方應支付給乙方的價格。

(3)“維修” 係指招標檔案中規定的車輛大修、一、二級維護和小修、中修、車輛年檢以及其它有關汽車的維修服務。

(4)“配件材料” 係指乙方根據合同規定在提供維修服務時必須向甲方提供的零部件及耗材。

(5)“乙方”係指提供汽車定點維修服務的汽車維修廠家。

(6)“甲方”係指接受維修服務的甲方。

2.服務範圍

車輛大修、各級維護、小修、中修、車輛年檢和其他有關汽車維修的服務專案及交通事故車輛維修。

3.送修手續

3.1 送修車輛時,甲方經辦人必須按照要求填寫乙方的“車輛維修派工單”(以下簡稱“派工單”)。派工單上應填寫清楚送修車輛的品牌型號、車輛牌照號、累計行駛里程、維修專案,經甲方經辦人簽字後交乙方,乙方憑此單確認專案的接修。

3.2 乙方在維修過程中發現其他(維修計劃以外)的故障,必須及時將情況反映給甲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後方可繼續修理。

3.3 對甲方車輛乙方應以修復為主,能不更換的零部件儘量不予更換,確實不能修復或修復不經濟的零部件,在徵得甲方同意後方可更換。

4.維修費用

4.1 乙方應按照不超過《廣東省汽車維修行業工時定額和收費標準》中規定的工時定額和收費標準優惠計算維修費,優惠幅度及標準見附件報價表。

(1) 維修費用應包括:工時費、材料費和稅金。

(2)工時費包括小修、大修專案收取工時費的標準。(小修、大修的含義在“維修工時費報價一覽表”中的備註已作說明)

(3)材料費即材料價格,在乙方開具的正式維修發票中須單獨列出。

5.竣工車輛交接手續

5.1 乙方維修車輛結束後,須填寫“車輛維修結算單”(以下簡稱“結算清單”),認真填寫車輛維修的具體部位和消耗的材料、部件、計價情況、工時費及質量保證期,註明優惠事宜後交甲方經辦人稽核簽字。此單多聯複寫備查。

5.2 甲方應仔細檢查竣工車輛,如維修結果符合送修要求、維修費計算合理,甲方經辦人應在“結算清單”上簽字認可;如果修理結果不符合送修要求、維修費用計算不合理,或發現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甲方應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存在的問題,如乙方不能給予令人信服的答覆,甲方可報請法定檢驗機構進行檢驗。

5.3 修車更換下來的舊件應退還甲方。

5.4 乙方在向甲方交接竣工車輛時,應將 “結算清單”聯和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明一同交甲方。

5.5 如甲方在車輛完工之日起5日內,沒有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問題,而又不在“結算清單”上簽字,則視為甲方同意接受“結算清單”中的內容。

6.結算方式

6.1 本合同以人民幣結算。

6.2 乙方憑下列單據與甲方直接結算:

(1)正式發票;

(2)有甲方驗收人員簽章的“結算清單”。

6.3 付款。

每月30日為當月截止日期,乙方應於次月5日前將全部結算清單(並列印總報表)和汽車維修專用發票交由甲方經辦人核對後簽名,後由甲方財務部門稽核後十個工作日內辦理付款手續。

7.質量保證

7.1 乙方提供維修服務時,其服務質量應按照不低於《汽車維修行業管理暫行辦法》、《汽車維修質量管理辦法》、《廣東省機動車維修和技術管理暫行辦法》中有關規定和標準執行。

7.2 在甲、乙雙方約定的質量保證里程和時間內,因維修質量造成的機械事故和經濟損失,由乙方全部負責。

7.3 乙方應對維修合格出廠的車輛提供質量保證。

7.4 乙方應保證維修所用材料是未使用過的原廠生產的合格正品(如確需使用付廠產品或舊拆車件的,須經甲方同意後方可使用),並完全符合合同規定的質量和效能的要求。乙方應保證使用的配件材料在正確安裝、正常使用和保養條件下,在其使用壽命期內具有滿意的效能。維修車輛移交甲方後,在質量保證期內,乙方應對由於維修技術、工藝或配件材料的缺陷以及其他由於乙方的原因而發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負責,費用由乙方負擔。根據法定檢驗機構的檢驗結果或在質量保證期內,如果證明維修是有缺陷的,包括潛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等,甲方將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本保證下的索賠。

7.5 如果乙方在收到索賠通知後,在合同中所附服務承諾約定的時間內沒有采取措施,甲方可採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但風險和費用將由乙方承擔。

8.索賠

8.1 甲方有權根據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

車輛維修質量檢驗報告向乙方提出索賠。

8.2 在合同規定的質量保證期內,如果乙方對甲方提出的索賠負有責任,乙方應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任一種或多種方式解決索賠事宜:

(1)乙方同意免收該次維修的維修費用,並承擔由此發生的一些損失和費用。

(2)乙方必須用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效能要求的全新的原裝合格品免費予以更換。同時,乙方應按合同規定,對修補或更換件相應延長質量保證期。

(3)質量保證期內,車輛如發生故障時,甲方車輛駕駛員應及時進行補救,避免損失擴大,如未採取措施,乙方可以僅對初步損失進行賠償。

8.3 如果在甲方發出索賠通知後5天內,乙方未作答覆,上述索賠應視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甲方發出索賠通知後10天內,按照合同規定的任何一種方法解決索賠事宜,甲方將從乙方的履約保證金中扣回索賠金額(不足部分乙方需用現金補足)或用法律手段解決索賠事宜。

9.乙方交貨延誤

9.1 乙方應按送修通知單上規定的時間完成維修專案,並將竣工車輛交付甲方驗收使用。

9.2 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時完成維修專案和與甲方辦理交接手續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將不能按時交貨的理由、可能延誤的時間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的通知後,應對情況進行分析,決定是否延長維修時間。

10.誤期賠償

10.1 如果乙方無正當理由拖延維修時間或沒有按照送修規定的時間完成維修工作以及不按期辦理車輛交接手續, 除合同第11條規定外, 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誤期賠償費,賠償費按每車每天叄佰元收取,直至交貨或提供服務為止。但賠償費的最高限額為壹萬元整,一旦到達誤期賠償費的最高限額,甲方可考慮終止合同,並沒收乙方的履約保證金。

11.不可抗力

11.1 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而導致合同實施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的話,乙方不應被沒收履約保證金,也不應該承擔誤期賠償或終止合同的責任。

11.2 本條所述的“不可抗力”係指下列乙方無法控制、不可預見的事件,但不包括乙方的違約或疏忽。這些事件包括:戰爭、嚴重火災、洪水、颱風、地震以及其他甲方、甲方和乙方商定的事件。

11.3 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乙方應儘快以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的情況和原因通知甲方和甲方。除甲方和甲方書面另行要求外,乙方應盡實際可能繼續履行合同義務,以及尋求採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響的其他事項。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響時間持續20天以上的,甲方、甲方和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達成進一步履行合同的協議。

12.稅費

12.1 政府稅務部門根據現行稅法規定對乙方徵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由乙方自行負擔。

13.履約保證金

13.1 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義務,甲方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取得補償。

13.2 履約保證金應在合同期滿或終止後7個工作日內退還給乙方,不計利息。

14.爭議解決

在執行本合同中所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的辦法進行解決,如解決不了,則應申請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15.違約終止合同

15.1 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甲方將定期或不定期的對乙方執行合同的情況進行檢查,如有下列情況發生,甲方可向乙方發出終止合同的書面通知書:

(1)經乙方維修出廠的車輛存在質量問題達3次的;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將送修車輛交由其他維修廠家修理的;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使用非原廠生產的零部件用於送修車輛的;

(4)無論在任何情況下,乙方以舊件換取送修車輛零部件的;

(5)因乙方維修質量問題,導致送修車輛出現事故造成重大損失的;

(6)每月不認真、及時、準確地向甲方報送維修情況統計表的。

15.2 乙方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向甲方經辦人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一經發現,甲方可立即全面終止合同,並沒收履約保證金,同時提請有關部門追究有關當事人的責任。

15.3 甲方未按規定與乙方結算的,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並向甲方追究經濟賠償。

16.乙方服務

16.1 乙方應實行24小時全天候服務,並接受甲方的監督。

16.2 乙方應嚴格執行合同中規定的各項維修工時費定額和收費標準及配件價格,接受甲方定期或不定期的對汽車配件、維修質量、車輛檔案、服務承諾等的檢查。如發現違規行為累計三次的,甲方將扣除其履約保證金並取消其定點維修廠的資格的處理。

17.合同的有效期

本合同的有效期為自_______年_______ 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18.合同生效及其他

18.1 合同應在甲乙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18.2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18.3 如需修改或補充合同內容,應經甲方、乙方協商,共同簽署書面修改或補充協議。該協議將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8.5 除甲方事先書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轉讓或全部轉讓其應履行的合同義務。

甲方(單位蓋章):_______ 乙方(單位蓋章):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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