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雙閃燈如何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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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雙閃燈,即汽車危險報警燈。它是汽車訊號燈之一,是汽車在發生突發情況的時候提醒其他車主的一個訊號標誌。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對"雙閃燈"的使用有著嚴格的規定,那麼汽車雙閃燈在什麼情況下才需要開啟呢?下面我就來為大家介紹哪些情況需要開啟雙閃燈。

汽車雙閃燈如何使用

1、車輛發生故障或交通事故時

如果車輛發生故障無法行駛時(或低速行駛,包括被牽引),也需要開啟雙閃燈提示後方車輛。除此以外,還需要在車輛後方200m的.地方設定三角警示牌(指無法行駛車輛),以對後方車輛做出警示。

否則,按照我國法律規定,在道路上車輛發生故障、事故停車後,不按規定使用燈光和設定警告標誌的,將可能對機動車駕駛員處以記3分的處罰 。

2、在高度公路行駛,但能見度低於100米,時速低於40km/h時

我國法律規定,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遇有霧、雨、雪、沙塵、冰雹等低能見度小於100米時 ,開啟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前後位燈和危險報警閃光燈 ,車速不得超過40km/h ,與同車道前車保持50米以上的距離。

3、牽引故障機動車時

在牽引故障機動車時,此時車輛正處於非正常狀態,牽引車和被牽引車均應同時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提醒過往車輛及行人的注意,特別是後方行駛的車輛,避免穿插超越後急打方向或沒有保持必要的安全距離,引起危險情況。

4、行駛中突遇暴雨

在行駛中突遇暴雨,無論白天或黑夜突降暴雨時,天特別黑、雨特別大又不能停車,此時應立即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以提醒過往車輛及行人注意安全,引起注意。

溫馨提醒:

在使用雙閃燈時不僅要考慮自身安全,也要考慮到不能對他人的行駛造成妨礙。希望大家能夠將上述幾種需要開啟雙閃燈的情況牢記於心,養成良好駕駛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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