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職業衛生管理制度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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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那麼什麼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優]職業衛生管理制度15篇

職業衛生管理制度1

為了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防治職業病,保護我公司職工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改善生產作業環境,搞好職業衛生工作,經職業衛生工作領導小組討論,制定本職業衛生管理制度:

一、各部門、各車間在公司總經理、職業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履行各自職責,做好職業病防治工作。建立好本單位的職業衛生管理檔案及有關檔案,並妥善儲存。

二、嚴格執行職業病危害專案申報的規定。

三、依法履行向職工職業病危害告知義務。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時,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其後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如實告知職工,並在勞動合同中寫明。並以標誌、公告等形式提高職工對職業病危害的防範意識。 四、依法執行建設專案“三同時”審查制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進行職業病危害的.預評價、審查認可、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驗收認可等程式。

五、對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工作場所逐步採取技術改造、配備必要的防護設施、防護用品等,落實各項防護措施,積極改善勞動條件。向職工提供符合職業病防治要求的職業衛生防護設施和個人防護用品。

六、定期、不定期組織對各部門、各車間職業病防治措施落實情況的檢查,對查出的問題及時處理,或上報領導小組處理,落實部門按期解決。

七、依法組織對職工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發現有與從事的職業有關的健康損害的職工,及時調離原崗位,並妥善安置。依法組織本單位職業病患者的診療。

八、依法組織對職工的職業衛生教育與培訓。

九、組織開展對本單位各作業場所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日常監測,建立好本單位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檔案,並妥善儲存。

十、定期委託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對作業場所進行職業病危害檢測與評價,檢測與評價結果及時向衛生行政部門報告,並向職工公佈。

十一、建立應急救援預案,成立應急救援分隊,落實職責,以利急需,嚴格執行職業病危害事故報告制度。

職業衛生管理制度2

為了預防、控制和消除建設專案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和《建設專案職業病危害分類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公司新建、改建、擴建建設專案和技術改造、技術引進等專案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職業健康安全部將在可行性論證階段委託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做專案職業病危害預評價,並提交衛生行政部門對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進行稽核。

二、建設專案的職業病防護設施所需費用應當納入建設專案工程預算,並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三、設計單位提交的建設專案可研報告應有職業衛生專篇的內容,初步設計中應有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的'內容。

四、可能產生嚴重職業病危害的建設專案,設計單位應按照建設專案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書的要求在初步設計中編制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職業健康安全部將向衛生行政部門提交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進行衛生審查,經審查同意後方可施工。

五、設計單位要嚴格按照經衛生行政部門審批的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和審查批覆的要求,在設計圖紙中落實各項職業病防護措施,專案建設單位要嚴格按照設計圖紙進行施工,確保職業病防護設施質量可靠。

六、建設專案在竣工驗收前,職業健康安全部將委託具有資質的評價單位在12個月內對建設專案進行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並按規定向衛生行政部門申請建設專案當職業病防護設施竣工驗收。對不符合職業衛生標準和職業病防護要求的職業衛生防護設施,專案部必須整改直至符合規定,否則不得投入生產。

七、建設專案職業病危害預評價、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職業健康安全部應委託取得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資質認證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進行。

八、職業健康安全部按照《建設專案職業衛生審查規定》和衛生行政部門的要求在專案職業病危害預評價稽核、防護設施設計專篇審查、竣工驗收中提交相應的申請材料。

九、職業健康安全部應組織相關部門參加建設專案職業衛生“三同時”的評審,並建立相應的“三同時”審批檔案。

十、建設專案職業病危害預評價、防護設施審查、控制效果評價、防護設施竣工驗收報告書、批覆檔案或函等原件由職業健康安全部移交給設計單位和專案部,並做好相關交接手續。

十一、本規定解釋權歸公司職業健康安全部。每年按公司hse流程對其合規性進行評估修訂。

十二、本制度自頒佈之日起施行。有關職業衛生“三同時”的其他規定按照國家現行的法規、標準和公司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執行。

職業衛生管理制度3

為了進一步強化學校內部管理,為學生創造一個安全、和諧的學習環境,讓全校女生學得放心,住得放心,保證她們身心免受侵害,為此,特制訂如下制度,希望全體女生自覺遵守。

一、紀律管理制度

1、每間寢室必須按學校要求,按時點名就寢。

2、按時就寢起床,就寢後不能講閒話,吵鬧,放錄音機,搞活動,點蠟燭,熄燈鈴響後不再開水,不許洗衣服等。

3、任何人不能在寢室裡高聲大叫或故意起鬨。

4、寄宿生未經班主任同意不準在校外住宿,晚自習下課後,全體女生均不能外出。

二、女生安全保衛制度

1、每間寢室必須選好寢室長,由寢室長保管好鑰匙把門鎖好,否則丟失東西由其負責。

2、嚴格執行學校的作息時間,防火防盜,不得使用電器,。睡覺前一定要插好門拴,保證寢室安全。

3、全校休假時,寢室一律不開放,女生必須回家,不準留在寢室裡。

4、保管好自己的錢物,嚴禁出現亂偷亂拿別人的'錢物。

5、加強值日值班,禁止外來人員直接進入女生宿舍。

6、女生提高自我防範意識,不得隨意外出,確實需要外出,必須向生指老師請假,由班主任批准後,應結伴而行,方可離校,但不能到不安全的地方去。

7、晾晒衣服晚上一定要收好,否則丟失後果息負。

8、上課時間寢室每天必須鎖好門,關好窗戶,任何人沒有特殊情況不能進入寢室。

9、配備手電,夜間起床方便要相互照應,至少三個同行。

10、男生不得擅自進入女生宿舍,女生也不得單獨進入男生宿舍。確實有事,需要到異性宿舍的,必須經過教師同意。

11、女生不能單獨進入男教師宿舍,男教師在辦公室與女生談話或輔導功課時,必須開門。

三、衛生制度

1、寢室每週進行兩次大掃除,一天一小掃,由寢室長安排。

2、室內要求地面清潔,四周牆壁無塵跡,蜘蛛網,不許亂打釘子,掛衣服,不得私拉電線,開關。

3、不許在走廊上倒水,洗漱等。

4、被子統一一個方向疊成四方形,枕頭放在被子上面,東西擺設成一直線,鞋子、毛巾掛放一條線。

5、講究衛生,不亂扔果皮紙屑,不將飯菜帶進寢室。

職業衛生管理制度4

一、目的:為保證生產作業現場作業人員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內容:公司所有生產場所及作業人員。

三、場所安全要求:

1、進入須配戴防護用品的作業現場人員,必須按要求配戴好安全防護用品,如防護口罩等。

2、作業前應按要求對機器裝置進行安全檢查;對危險部位設定必要的安全提示。

3、不得讓物品隨意堵塞消防及逃生通道。

4、嚴禁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

5、臨時用電由專職電工人員進行檢查和維護,臨時拉線要妥善保護。特殊工種持證上崗,特殊作業配戴相應的勞動安全保護用品。

四、消防安全要求:

1、建立健全的消防組織和人員,進行經常性巡查,不漏死角。

2、消防用水,消防器材具備充足適用,佈局合理,消防設施1米內不得堆放物品。

3、對易燃易爆等物品,要設有專用庫房和地點存放。存放領用專人管理,嚴格手續。

4、明火作業,採取專人檢查批准,實行“動火證”制度,現場禁止吸菸,必要時設定安全的吸菸場所。

五、場容、衛生、環保措施:

1、路平整暢通,無積水。

2、材料構件等物品分類碼放整齊。

3、做到搬運物料等,不沿途遺灑及清掃維護。

4、生產區內外保持清潔衛生,生產垃圾,生產廢物及時清除。

5、供應充足的`飲用水,禁止飲用不清潔的生涼水。

6、隨時注意治理冒、滴、漏等現象。

職業衛生管理制度5

為了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防治職業病,保護我廠職工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特制定本制度.

1、各部門在總經理的領導下,履行各自職責,做好職業病防治工作.建立好公司的職業衛生管理臺帳及有關檔案,並妥善儲存.

2、依法履行向本部門勞動者職業病危害告知義務.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時,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其後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如實告知勞動者,並在勞動合同中寫明.並以標誌、公告等形式提高職工對職業病危害的防範意識.

3、依法執行建設專案“三同時”審查制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進行職業病危害的預評價、審查認可、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驗收認可等程式.

4、配備必要的'防護設施、防護用品等,落實各項防護措施,積極改善勞動條件.

5、定期、不定期組織各部門職業病防治措施落實情況的檢查,對查出的問題及時處理,或上報領導處理.

6、依法組織對勞動者的職業衛生教育與培訓.

7、建立好本單位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檔案,並妥善儲存.

職業衛生管理制度6

一、勞動防護用品是用人單位免費發給勞動者個人使用保管的公共財物,是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免遭或減輕職業病危害的一種輔助措施,必須以實物形式發放,不得以貨幣或者其他物品替代。

二、根據崗位作業性質、條件、勞動強度以及相關技術標準,為員工配備符合國家標準的正確有效地個體防護用品。產品應具備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安全標誌和使用說明書等,使用說明書應當同時載明防護效能、適用物件、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

三、勞動防護用品中的服裝(含工作棉衣)結構及款式,必

須符合安全生產的要求,具備永久性安全標識,做到領口緊、袖口緊、下襬緊。一些特殊場合所穿著的服裝,不應有明口袋,不得使用金屬附件,便於連線和解脫,適應作業時的肢體活動。

四、對於從事多種崗位作業的勞動者,應當按其主要作業工種發放勞動防護用品,如果從事其他工種作業時,可由部門提出申請,借用其所需要的.防護用品。

五、凡員工工種有變動時,應及時辦理手續變更現行工種的勞動防護用品(原工種的勞防用品發放使用時間相應延長)。

六、員工因某種原因離開原崗位不從事生產工作,在六個月以上,其防護用品應按實際離開時間相應延長使用期限或停發。

七、對於生產中必須佩戴的安全帽、安全帶、絕緣防護用品、防毒面具、防塵(毒)口罩等特殊防護用品,必須建立定期品質檢查和保養制度。使用前要注意檢查,使用中要注意維護,使用後要注意保養。對受到過較大外力衝擊的安全帽,發現有磨損、疵點的安全帶及出現刺穿、破損的安全鞋等,應不受使用年限的限制,及時更換。不合格或失效的防護用品嚴禁使用。

八、特種勞動防護用品購,應根據工作場所及崗位要求編制計劃,所採購物品必須符合《職業病防治法》中的相關規定及相關產品標準的技術要求,必須具備國家安監總局的安全標誌、標識,必須具備安全生產檢測檢驗機構所出具的產品檢驗報告。

九、對於在易燃、易爆、燒灼及有靜電發生的場所作業的人員,應當配備具有相應防護效能的阻燃服、酸鹼類化學品防護服

或防靜電服等特種勞動防護用品。

十、用人單位的相關職能部門應對員工如何正確地使用勞動防護用品進行教育和培訓,並開展突發事件應急演練活動,提高安全防範意識。

十一、凡領用絕緣防護用品及工具的部門或個人,在重新更換領取時,必須實行以舊換新的制度,以保證人身安全。不屬領用絕緣工用具和勞動防護用品的部門或個人,需領用絕緣工用具和勞防用品時,必須提出申請報有關部門批准。

職業衛生管理制度7

為了加強對職工衛生和職業病的管理,加強對塵毒危害點的控制,保護員工自身體健康與安全,特制定的本規定。

一、基本原則

1、職業衛生工作堅持“預防堅持、防治結合,綜合治理”的方針,結合文明生產,採取有效措施消除或減少有害因素,為職工創造良好作業環境。

2、單位主要領導對本單位的職業衛生工作全面負責,堅持管生產必須管職業衛生的原則。

二、管理與監督

1、在主管領導的領導下,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制定改善有毒有害勞動條件的技術措施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有毒有害作業職工的保健津沾發放工作。

2、建立專門機構或設定專人負責對職業衛生工作的.管理,其職責是:

(1)貫切執行國家和上級主管部門頒發的有關職業衛生方面的各項法律法規和標準。

(2)制定單位職業衛生工作長遠計劃和年度計劃。

(3)掌握單位有害作業點的工分佈情況,並按規定進行監測。

(4)由人事部門進行配合,對新從事有毒有害的工作人員進行體檢。發現有職業禁忌者,不得從事有害有毒作業。

(5)對長期進行有害有毒的工作人員,要定期進行健康檢查。建設健全接觸有害因素員工的健康檔案。

(6)參加新、改、擴建生產性工程建設專案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工作。

3、單位應根據職業病的診斷機構的意見安排有職業病的員工進行醫療或療養。

4、在醫治和療養後被確認為不能從事有害作業的,應在被確認之日起兩個月內調離崗位,確診為職業病的員工,調離原工作崗位後仍享受原工種保健待遇。

5、從事有害作業的員工,應按規定接受職業病檢查,所佔用的生產工作時間按正常出勤處理。如職業病防治機構認為需要住院的作進一步檢查時,不論其最後診斷為職業病否,在此期間享受職業病待遇。

三、防護措施

1、新、改、擴建生產性工程專案的職業衛生防護措施必須執行“三同時”規定,使作業場所的有毒有害的濃度(強度)符合國家衛生標準。

2、開展技術革新和技術改造,從根本上改善勞動條件。在原材料選用時應首先採用無毒或低毒代替有毒有害或高毒,改進操作技術和生產裝置及工藝,減少環境汙染。

3、生產單位要加強通風排塵,改善生產環境。控制“二次塵毒源”,杜絕散落毒物再次散發。

4、裝置部門應加強對防塵防毒裝置的管理,使用單位要加強維護保養,提高裝置完好率。

5、加強個人防護措施,注意個人衛生。對接觸毒物的生產工作,要根椐工作性質和需要,配備必要的個人防護用具。

6、不得安排不滿18週歲的未成年人蔘加有職業危害的生產勞動。

7、貫砌執行國家有關女工保健的規定,做好職工“五期”保健工作。未生育能力的有毒作業。

職業衛生管理制度8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職業病防治法》和《建設專案職業病危害分類管理辦法》的規定,做好公司建設專案職業衛生工作的監督管理,預防在建設、施工中發生職業病危害,特制定本制度。

一、職業健康安全部負責對建設專案的職業衛生實行綜合監督管理,對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行為和事件進行教育、監督,按照《xx股份有限公司建設專案施工企業職業衛生考核辦法》等相關規定進行考核,並責令其整改。

二、建設專案職業病危害預評價未通過衛生行政部門稽核批准前,不得開工建設。嚴重職業病危害建設專案為未通過衛生行政部門對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審查前,不得開工建設。

三、建設專案的職業病防護經費應納入建設專案工程預算,並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四、建設單位應建立職業衛生管理機構,設立專人負責對專案建設、施工期間的職業衛生進行管理,報職業健康安全部備案。

五、施工單位的專案經理為職業衛生管理第一責任人,施工經理為直接責任人,施工隊長、班組長是兼職職業衛生管理人員,負責本施工隊、本班組的職業衛生管理工作。施工單位應設立職業衛生管理機構,明確職責,制定相應的職業衛生管理制度、操作規程、急救預案,報專案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備案。

六、建設單位在發包合同的簽訂中,應當有職業衛生的相關規定和要求。不得將產生職業病危害的作業轉包給不具備職業病防護條件的單位和個人。

七、建設單位應對施工單位的職業衛生負責人進行培訓,合格後方可上崗。施工單位對作業人員進行上崗前的職業衛生培訓和在崗期間的職業衛生教育。

八、施工單位專案部經理部應向施工工地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申報施工專案的職業病危害,做好職業病和職業病危害事故的記錄、報告和檔案移交工作。

九、監理單位應對施工單位的職業衛生管理機構、職業衛生管理制度、應急預案及其落實情況,施工方案中涉及到職業病危害採取的防控措施,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個人防護用品、急救用品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管,做好記錄並存檔。

十、施工單位應督促作業人員遵守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和操作規程,指導、督促作業人員正確使用職業病防護設施和個人職業病防護用品,落實好職業衛生防護措施。

十一、建設單位對發包的專案,應要求施工單位對施工過程中和施工中使用的材料等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要按照《建築行業職業病危害預防控制規範》進行識別,採取相應職業病防護措施如實向作業人員進行告知。

十二、專案建設單位應在施工現場入口處位置設定公告欄,在施工崗位設定警示標識和說明,使進入施工現場的相關人員知悉施工現場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其對人體健康的危害後果和預防救援措施。

十三、建築施工單位必須為本單位人員提供符合防止職業危害防護用品(防護服、防護眼鏡、防塵口罩、防護手套、絕緣鞋、防毒面具、耳塞等)。施工中作業人員應佩戴好個人防護用品,建設單位應不定期檢查施工單位作業防護用品的發放、佩戴、使用情況。

十四、對易發生急性中毒和其他急性職業病危害的作業場所,施工單位應設定報警設施,配置現場急救用品、沖洗裝置、應急撤離通道,在施工作業方案中應制定專項施工措施、應急措施,報監理單位或專案建設單位審批同意後方可施工。

十五、若需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施工單位必須提前以書面形式向專案建設單位提出申請,並採取相應的防護措施,得到同意後,方可按批准的計劃進行;施工人員必須佩戴個人防護用品,儘可能遠距離操作;在安裝放射源處,劃定範圍,拉好警戒線、懸掛醒目的警示標誌。

十六、在建設有放射性物質的工作場所中,以及放射性同位素的運輸、貯存過程中需配置防護裝置和報警裝置,保證接觸放射線的施工人員佩戴個人劑量計。

十七、供應採購單位在專案採購裝置和材料時,應優先採用有利於職業病防治和保護員工健康的新工藝、新技術和新材料,對確實需要使用存在有職業病危害裝置和化學材料的',應該註明其成份、效能、安全操作規程、維護和使用方法,並應提供相應的防護和應急措施。

十八、專案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應加強機電裝置的管理,防止有毒有害物質的跑、冒、滴、漏,要採取通風、排毒、降噪、隔離等技術性措施來降低或消除作業現場的有毒有害因素。

十九、對施工現場可能產生職業病和職業中毒的危害的作業,施工單位在作業時應及時監測,採取通風、隔離、佩戴防護用品、專人監護等防護措施,杜絕違章作業,杜絕作業人員超時作業。

二十、施工單位應加強水泥等易揚塵的材料存放處、使用處和道路的揚塵防護,在易揚塵部位設定警示標誌,道路及時灑水,清理路面,給施工作業人員提供防塵口罩等防護用品。

二十一、各施工單位應將建築垃圾及時清除,施工現場機件、物品擺放規範,施工專案結束後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不得將建築垃圾堆放在工業垃圾池,不得隨意傾倒建築垃圾,在建築垃圾運輸過程中,凡是垃圾散落在公司道路和其他單位衛生區域,應及時清理,保持整潔。

二十三、施工單位不得安排年齡在60歲以上的員工,有心血管、神經系統疾病員工從事高處作業、高強度作業,不得安排未成年、有職業禁忌症的員工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作業。

二十四、高溫季節施工單位應合理安排,避開高溫施工,並配備相應的防暑降溫用品。女員工在孕期、經期、產期、哺乳期,禁止安排其重體力作業、夜間嚴禁安排值班。

二十五、施工現場發生職業病危害或職業中毒事故時,施工單位應立即採取急救措施,並向專案部報告,專案部應及時向職業健康安全部報告。

二十六、建設單位、施工單位作業人員在作業現場嚴禁吸菸。

二十七、設計單位應嚴格按衛生行政部門審批通過的《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進行圖紙設計;專案建設單位應嚴格按照設計專篇和圖紙要求進行施工,確保施工與設計相符,專案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應當檢驗、核對職業病防護設施、措施是否有效。

二十八、建設專案試生產前,生產準備單位應對該專案工作崗位職業危害暴露情況進行評估,並建立職業病危害應急救援預案,防止事故發生。

二十九、在該專案試執行階段,生產準備單位應將試執行中職業病防護設施執行情況及時通報專案建設單位,對試產中存在的問題專案建設單位應及時整改。

三十、施工單位在施工時,未採取相應的職業衛生防護措施,專案建設單位應下發隱患整改通知書,各施工單位在規定期限內應予以整改回復;對查出存在職業衛生隱患的單位,下發整改書後仍不整改的,專案建設單位將給予相應的處罰。

三十一、專案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應將職業衛生管理資料統一成冊,逐一歸檔。

三十二、本規定解釋權歸公司職業健康安全部。每年按公司流程對其合規性進行評估修訂。

三十三、本制度自頒佈之日起施行。有關職業衛生建築施工的其他規定按照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職業衛生標準和公司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執行。

職業衛生管理制度9

一、目的

為了預防、控制和消除建設專案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建設專案職業衛生“三同時”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建設專案職業病危害分類管理辦法》,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XXXXXX有限公司。

三、術語和定義

1、建設專案指新建、改建、擴建和技術改造、技術引進建設專案。

2、建設專案職業衛生“三同時”制度指公司新建、改建、擴建和技術改造、技術引進建設專案,其職業衛生防護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職業病防護設施所需費用應當納入建設專案預算。

3、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專案指存在或產生《職業病危害因素分類目錄》所列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專案。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建設專案分為職業病危害一般、職業病危害較重和職業病危害嚴重三類。

四、職責

1、職業衛生領導小組是職業衛生“三同時”管理的責任部門。

2、生產部是建設專案規劃、設計階段和施工與試生產階段“三同時”的執行部門。

3、財務部負責建設專案職業衛生資金的有效投入與管理。五、工作程式

1、在建設專案可行性論證階段,建設單位應當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進行職業病危害預評價,編制預評價報告。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編制完成後,應組織有關職業衛生專家,對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進行評審。

建設專案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應當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1)建設專案概況;

(2)建設專案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其對勞動者健康危害程度的分析和評價;

(3)建設專案職業病危害的型別分析;

(4)對建設專案擬採取的職業病預防設施的技術分析和評價;

(5)職業衛生管理機構設定和職業衛生管理人員配置及有關制度建設的建議;

(6)對建設專案職業病防護措施的建議;

(7)職業病危害預評價的'結論。

2、在可行性論證階段完成建設專案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後,應當按規定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申請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備案或者稽核並提交下列申報材料:

(1)建設專案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備案或者稽核申請書;

(2)建設專案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

(3)建設單位對預評價報告的評審意見;

(4)職業衛生專家對預評價報告的審查意見;

(5)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的審查一件;

(6)法律、行政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檔案、資料。

3、建設專案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經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稽核或備案同意後,建設專案的選址、生產規模、工藝或者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種類、職業病防護設施等發生重大變更的,應當對變更內容重新進行職業病危害預評價,辦理相應的備案或者稽核手續。

4、存在職業病危害的建設專案,在初步設計階段,應當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根據國家有關職業衛生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要求,編制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並在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編制完成後,組織有關職業衛生專家對其進行評審。

建設專案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設計的依據;

(2)建設專案概況;

(3)建設專案產生或者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種類、來源、理化性質、毒理特徵、濃度、強度、分佈、接觸人數及水平、潛在危害性和發生職業病的危險程度分析;

(4)職業病防護設定和有關防控措施及其控制性能;

(5)輔助用室及衛生設施的設定情況;

(6)職業病防治管理措施;

(7)對預評價報告中職業病危害控制措施、防治對策及建議採納情況的說明;

(8)職業病防護設施投資預算;

(9)可能出現的職業病危害事故的預防及應急措施;

(10)可以達到的預期效果及評價。

5、對職業病危害一般和較重的建設專案,在完成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評審後,按照有關規定組織職業病防護設施的施工。

6、對職業病危害嚴重的建設專案,在完成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評審後,應當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提出建設專案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審查的申請,並提交下列檔案、資料:

(1)建設專案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審查申請書;

(2)建設專案立項審批檔案(影印件);

(3)建設專案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

(4)建設單位對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的評審意見;

(5)建設專案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單位的資質證明(影印件);

(6)建設專案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稽核的批覆檔案(影印件);

(7)法律、行政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檔案、資料。

7、建設專案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經審查同意後,建設專案的生產規模、工藝或者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種類等發生重大變更的,應當根據變更的內容,重新進行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並在變更之日起30日內辦理相應的審查手續。

8、建設專案職業病防護設施應當由取得相應資質的施工單位負責施工,並與建設專案主體工程同時進行。

施工單位應當按照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和有關施工技術標準、規範進行施工,並對職業病防護設施的工程質量負責。

工程監理單位、監理人員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對職業病防護設施施工工程實施監理,並對職業病防護設施的工程質量承擔建立責任。

9、建設專案完工後,需要進行試執行的,其配套建設的職業病防護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投入試執行。

試執行時間應當不少於30日,最長不得超過180日,國家有關部門另有規定或者特殊要求的行業除外。

10、建設專案試執行期間,應當對職業病防護設施執行的情況和工作場所的職業病危害因素進行監測,並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進行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

建設專案沒有進行試執行的,應當在其完工後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進行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

11、在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編制完成後,應當組織有關職業衛生專家對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進行評審。

12、職業病危害一般的建設專案竣工驗收後,自行組織職業病防護設施的竣工驗收,並自驗收完成之日起30日內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申請職業病防護設施竣工備案,提交下列檔案、資料:

(1)建設專案職業病防護設施竣工備案申請書;

(2)建設專案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備案通知書(影印件);

(3)建設專案立項審批檔案(影印件);

(4)建設專案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

(5)建設專案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機構的資質證明(影印件);

(6)建設專案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

(7)職業衛生專家對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的評審意見;

(8)建設單位對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的評審一件;

(9)建設專案職業病防護設施竣工自行驗收情況報告;

(10)法律、行政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檔案、資料。

13、職業病危害較重的建設專案竣工驗收時,應當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申請建設專案職業病防護設施竣工驗收,並提交下列檔案、資料:

(1)建設專案職業病防護設施竣工驗收申請書;

(2)建設專案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稽核批覆檔案;

(3)建設專案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機構資質證明(影印件);

(4)建設專案立項審批檔案(影印件);

(5)建設專案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

(6)建設專案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

(7)職業衛生專家對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的審查意見;

(8)建設單位對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的評審意見;

(9)建設專案職業病防護設施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資質證明(影印件);

(10)(10)法律、行政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檔案、資料。

14、職業病危害嚴重的建設專案竣工驗收時,應當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申請建設專案職業病防護設施竣工驗收,並提交下列檔案、資料:

(1)建設專案職業病防護設施竣工驗收申請書;

(2)建設專案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審查批覆檔案(影印件);

(3)建設專案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機構資質證明(影印件);

(4)建設專案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

(5)職業衛生專家對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的審查意見;

(6)建設單位對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的評審意見;

(7)建設專案職業病防護設施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資質證明(影印件);

(8)法律、行政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檔案、資料。

15、分期建設、分期投入生產或者使用的建設專案,其配套的職業病防護設施應當分期與建設專案同步進行驗收。

六、記錄

1、《建設專案職業衛生“三同時”臺帳》

2、《崗位職業病危害因素臺帳》

3、《職業病防護設施臺帳》)

職業衛生管理制度10

為了預防、控制和消除建設專案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和《建設專案職業病危害分類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公司新建、改建、擴建建設專案和技術改造、技術引進等專案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職業健康安全部將在可行性論證階段委託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做專案職業病危害預評價,並提交安監部門對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進行稽核。

二、建設專案的職業病防護設施所需費用應當納入建設專案工程預算,並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三、設計單位提交的建設專案可研報告應有職業衛生專篇的內容,初步設計中應有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的內容。

四、可能產生嚴重職業病危害的建設專案,設計單位應按照建設專案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書的要求在初步設計中編制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向安監部門提交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進行衛生審查,經審查同意後方可施工。

五、設計單位要嚴格按照經安監部門審批的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和審查批覆的要求,在設計圖紙中落實各項職業病防護措施,專案建設單位要嚴格按照設計圖紙進行施工,確保職業病防護設施質量可靠。

六、建設專案在竣工驗收前,委託具有資質的評價單位在12個月內對建設專案進行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並按規定向衛生行政部門申請建設專案當職業病防護設施竣工驗收。對不符合職業衛生標準和職業病防護要求的職業衛生防護設施,專案部必須整改直至符合規定,否則不得投入生產。

七、建設專案職業病危害預評價、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職業健康安全部應委託取得省級以上安監部門資質認證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進行。

八、職業健康安全部按照《建設專案職業衛生審查規定》和安監部門的要求在專案職業病危害預評價稽核、防護設施設計專篇審查、竣工驗收中提交相應的申請材料。

九、組織相關部門參加建設專案職業衛生“三同時”的評審,並建立相應的“三同時”審批檔案。

十、建設專案職業病危害預評價、防護設施審查、控制效果評價、防護設施竣工驗收報告書、批覆檔案或函等原件由職業健康安全部移交給設計單位和專案部,並做好相關交接手續。

十一、本制度自頒佈之日起施行。有關職業衛生“三同時”的其他規定按照國家現行的法規、標準和公司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執行。

職業衛生管理制度1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職業病防治法》,有效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防治職業病,保護勞動者健康,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確保我公司經濟的持續發展,制定本管理細則。

第二條:本管理細則適用於xxx有限公司等的職業病防治活動,本細則所稱職業病是指本企業的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接觸危化品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第三條:本企業所設立的職業病危害場所監測點及職業病危害因素均按國家公佈的職業病分類和目錄的內容對照本企業相關職業病因素而定。

第四條:企業各主管為兼職衛生管理人員,根據本部門的實際情況,結合崗位建立職業病防治責任制程式、操作規程,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對本部門產生的職業病危害承擔責任。

第五條:辦公室負責職業病防治工作依法參加針對從事有職業病危害崗的員工的工傷社會保險,以分散職業病危害的風險。

第六條:本企業實行職業衛生管理監督制度,制定職業病防治規劃和職業病防治監督管理體制,職防工作領導小組對各職業病危害崗位,職業病防治的基礎管理及各項制度法規的落實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監督和考核。

第二章組織機構

第七條:本企業職業衛生管理機構由各部門主管組成公司級職業病防治領導小組。

第八條:職業病防治領導小組組長由總經理擔任,各主管任副組長,負責本企業職防工作的組織管理,制定本企業職業病防治工作計劃,依照法律和本企業職防管理細則對本企業內各職業病防治工作及管理,實行檢查、監督和考核,辦公室負責全公司範圍的職防工作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

第九條:辦公室負責本企業職防工作的基礎管理,組織聯絡相關的體檢、監測及評價工作,負責職業衛生檔案和勞動者健康監護檔案的建立、完善和保管,制定相關的職業衛生管理制度、監督、檢查、落實情況。

第十條:各部門負責檢查、監督各項職防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在本部門有效執行。

第三章職業病防治管理制度

第十一條:本企業在與員工訂立勞動合同的同時應將對其所從事的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後果,職業病防治措施和待遇等如實告之對方,並在勞動合同中註明。

第十二條:本企業在錄用從事有職業病危害崗位工作的員工之前需對要錄用者做專項職業健康檢查,即崗前體檢,職業健康檢查費用由承擔。

第十三條:不得安排未經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員工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不得安排有職業禁忌的員工從事其所禁忌的職業。

第十四條:對在職業健康檢查中發現有與所從事的職業相關的健康損害的員工應將其調離原工作崗位,並安置,對從事有職業病危害崗位的員工在其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時需對其進行職業健康檢查。有職業病危害崗位調入無職業病危害崗位時也應對其進行健康檢查。

第十五條:職業健康檢查的醫療機構必須是經市衛生行政部門認證的,檢查專案由醫療機構根據《職業健康監護管理辦法》的`相關內容確定,須將員工各時期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和相關資料建檔保管,並有將檢查結果告之員工的義務。

第十六條:以上十一至十五條是根據《職業病防治法》有關勞動用工過程中應遵守的職業病防治條款,凡因違反以上條款所引起的勞動爭議,職業病糾紛及因此而產生的一切後果,由承擔其法律責任。並對部門主要領導處以500元罰款。

第十七條:對有職業病危害崗位,勞保及職業病防護設施應確保進行曰常管理和維修,定期對上述設施和裝置的效能和效果進行檢測,確保正常、靈敏、有效。

第十八條:在大中修裝置、設施改造時,要同時大中修或改造改進勞保及職業病防護裝置並與主機裝備同時投入執行並確保正常有效。

第十九條:勞保及職業病防護設施裝置和裝置各部門不得擅自拆除、挪用廢置不用或隨意改裝,如需對上述設施、裝置裝置進行更新或改裝,必須經職防領導小組同意,總經理批准,方可進行。

第二十條:為從事有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員工提供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或勞保用品,保護用品應到市衛生部門認證的勞保用品商店或公司家購買。

第二十一條:勞保器具要根據作業性質、條件、勞動強度、防護器具效能和防護範圍進行正確選用,不準超出防護範圍的使用或代用。

第二十二條:建立健全勞動保護用品的購買(領取)、驗收、保管、發放、使用、更換、報廢等管理制度,並應按照勞保用品的使用要求,在使用前和使用中對其防護功能進行必要的檢查。

第二十三條:以上十六、二十二條是對有職業病危害的崗位和個人應採用防護管理的措施,也是職業病防護工作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對於違反以上所列條款的的主要領導將以100—300元處罰,部門處以500—1000元罰款。

第四章職業衛生監測與員工體檢的管理

第二十四條:定時、定點對有職業病危害的工作場所進行檢測及評價,並向員工定期公佈檢測及評價結果,違反此項條款,不對有職業危害的作業場所進行評價的,將承擔由此產生的職業病全部後果和法律責任。

第二十五條:職防領導小組和各主管對有職業病危害的作業場所進行曰常觀測,發現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不符合標準時應及時採取措施,通報有關職能部門,並做出現場監測報告。

第二十六條:在做好職防監測評價工作的同時要建立職業病危害作業場所管理制度和監查紀錄,部門曰常職防工作由部門主管負責,辦公室要不定期的進行現場監查,做好職防衛生監查管理,做好職業衛生檔案的存檔工作。

第二十七條:辦公室應根據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條款定期與職業衛生部門取得聯絡,組織本企業有職業病危害崗位的員工進行體檢,各部門主管必須做好此項工作的組織落實,否則將對部門或個人處以300元罰款。

第二十八條:各部門主管要積極配合公司職防工作,按公司職防小組的要求組織好本部門體檢工作,做到不遺漏崗位,不遺漏應體檢的員工,不遺漏專案。

第二十九條:凡從事有職業病危害作業一年的員工均應參加健康體檢,健康體檢職防監測及其他有關職業病防治所需的費用均在生產成本中例支。

第三十條:辦公室對從事有職業病危害崗位的員工要建立健全有關其個人的健康檔案,主要內容有職業史,職業病危害接觸史、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和職業病診療等,對於離退或調離職業病危害崗位的員工的個人健康檔案要封存保管不得遺失,遺失一份處以200元罰款,並承擔由此而引起的後果。

職業衛生管理制度12

為保障職工的安全和職業健康,防治職業危害,結合各崗位實際,特制定本操作規程:

1、進入崗位操作前,必須佩戴防塵口罩等崗位所需勞動保護用品。

2、進入崗位後要認真檢查崗位配臵的除塵設施,確認設施無異常現象時,開啟除塵設施。

3、如除塵設施出現故障時,要及時報告本單位相關領導,安排人員對除塵設施的故障進行維修處理,確保除塵設施的正常運轉。

4、對本崗位生產現場產生的各類粉塵,必須採取有效措施進行清理,杜絕粉塵任意飛揚。

5、崗位操作人員必須嚴格按照操作規程的規定進行崗位操作,對未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操作的.人員,一經發現將嚴肅處理。

6、生產現場嚴禁吸菸、飲水、就餐。吸菸、飲水、就餐必須在無汙染源的值班室進行、並認真對面部及手部進行清洗後方可吸菸、飲水、就餐。

7、下班前將工作服等生產現場所使用的各類勞保用品進行更換後離開工作崗位,預防將汙染源帶離工作崗位後傳播給其它人員。

8、離開崗位後,要保持良好的衛生習慣,要對身體及衣服上粘附的粉塵進行徹底清理,並及時清洗身體接觸粉塵的各個部位,避免粉塵吸入體內。

9、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堅持下班洗澡等措施做好職業安全衛生工作。

職業衛生管理制度13

1、目的:

為維護公司職工的合法利益,保證職工的身體健康,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落實各項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改善勞動條件,消除安全生產隱患,規範勞動用工行為,特制定本規定。

2、術語和定義

職業病————是指勞動者在工作及其他職業活動中,因接觸職業危害因素而引起的,並列入國家公佈的職業病範圍的疾病。

職業危害————是指存在於工作場所或者接觸特定職業相伴隨,對從事該職業活動的勞動者可能造成健康損害或者影響的各種危害。

職業禁忌症————是指從事特定職業或者接觸特定職業危害因素時,比一般職業人群更易遭受職業危害和易患職業病,或者可能導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從事作業過程中,可能導致對他人健康構成危險的特殊生理或病理狀態。

有害作業————是指在生產環境和過程中存在的可能影響身體健康的因素(包括化學因素、物理因素和生物因素等)。

3、職責

(1)工會負責對職業病防治實行民主管理和群眾監督。

(2)安全生產(監督)部門負責職業危害因素的辨識、評價、制定職業危害防治措施,開展職業病防治的宣傳、教育,負責職業病的統計、報告和檔案管理工作。

(3)勞動人事部門負責對職業病患者調換工作崗位,安排休養。

(4)公司負責職業病防治措施的實施,對職業病防治裝置進行經常檢查、維護和定期檢測,保持正常運轉,並按規定發給員工符合質量要求的個人衛生防護用品。

(5)員工(勞動者)在生產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職業病防治管理制度和職業安全衛生操作規程,並享有獲得職業病預防、保健、治療和康復的權利,在工作中穿戴齊備勞動防護用品。

4、一般規定

(1)公司安全生產(監督)部門、工會組織應對勞動者進行上崗前和經常性的職業安全衛生和職業病防治的宣傳教育和培訓。

(2)不得安排有職業禁忌的員工從事與禁忌相關的有害作業。

(3)各部門在可能發生急性職業中毒和職業病的有害作業場所,配備醫療急救藥品和急救設施。

(4)嚴格管理有毒物品、放射源或其他對人體有害的化學物品,並在醒目位置設定安全標誌。

(5)各單位必須採取綜合的防治措施,採用先進技術、先進工藝、先進裝置和無毒材料,控制、消除職業危害的生產成本。

5、職業病管理

(1)職業病的診斷鑑定,由醫療保險定點醫院初步診斷,報公司安全生產(監督)部,由公司安全生產(監督)部報告市職業病防治所,由市職業病診斷鑑定組織診斷鑑定。

(2)安全生產(監督)部接到市職業病診斷鑑定組織的結論定為職業病後,填寫職業病登記表,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職業病報告。

(3)急性職業中毒和其他急性職業病診治終結,疑有後遺症或者慢性職業病的,應當由市級職業病診斷鑑定組織予以確認。

6、保健食品

(1)保健食品費是針對從事有害作業人員營養需要,有助於增強抗毒害能力,預防職業中毒和職業病的一項勞動保護輔助措施,具體實施辦法按公司有關福利制度執行。

(2)在裝置、容器及通風不足的場所配合有害作業者,可與直接從事有害作業人員享受同等保健食品。

(3)暑期時段的.防暑降溫費標準參照公司有關《福利制度》檔案規定執行。

7、職業衛生管理機構的設立

(1)鑑於本公司為生產性企業,為便於管理,本公司設立兼職衛生職業病防治領導小組從事和負責職業病防治工作。

(2)公司將充分利用當地衛生醫療機構,承擔職工的疾病治療和職業病防治工作。

(3)公司總經理為職業衛生管理第一責任人,具體工作由公司綜合部負責組織落實。

8、職業病防治計劃和實施方案

(1)每年為公司職工特殊工種安排一次體檢,其餘職工每二年一次體檢,食堂炊事員每年安排一次體檢。

(2)凡體檢有疾病的職工,根據地區一級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安排病假,享受公司有關病假制度的規定,並根據疾病情況調任適當工作。經市級醫院確認為職業病的根據《職業病防治法》享受相應待遇。

(3)食堂炊事員經體檢合格後,持衛生防疫部門頒發的勞動衛生合格證,方可上崗作業。

(4)食堂炊事員經體檢後,如發現患有傳染性疾病,一律停止其工作,進行治療,經治療後,不具有傳染性疾病方可恢復其工作。如患有慢性的傳染病,將調動其工作崗位,本人在食堂就餐,將嚴格固定並限制其餐具,單獨進行消毒處理。

(5)公司強化身體素質,以便更好地服務於公司工作,鼓勵職工開展體育活動。

(6)公司員工被確認為有傳染性疾病的職工本人應積極醫治,並嚴格控制傳染,有必要時調離工作崗位並及時報告疾病防控中心。

9、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1)職業衛生管理由公司綜合部和工會負責組織落實,其它部門應積極配合。

(2)公司職工體檢費用根據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3)體檢前由公司綜合部制訂相應的體檢計劃,報公司領導批准執行。

(4)春、秋兩季由公司綜合部組織服用感冒藥(以大鍋藥為主),積極開展預防工作。夏季高溫時段每年5月—10月組織供應綠豆湯。

(5)公司根據有關規定為職工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見公司福利制度)。

10、職業衛生管理檔案和勞動者健康檔案的管理

(1)公司職工食堂炊事員體檢後其體檢結果由公司綜合部資料員負責進行整理和登記,並按照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進行歸檔處理。

(2)體檢後,由綜合部將職工的健康狀況作出專門的總結報告,報公司領導。

11、健全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及評價制度

(1)公司綜合部應將職工的身體健康狀況進行年度比較,跟蹤掌握公司職工身體健康變化情況。

(2)對可能造成職工身體傷害的工作場所加強管理。公司確定防治重點工位為:1)生產車間;2)化磷;3)熔磷;4)化驗;噪聲為全公司範圍。

(3)對可能造成職工身體傷害的工作場所工作的職工,公司加強管理,嚴格督促職工按照特殊作業場所的規定配戴相應的勞動保護用品。

(4)對上述作業人員,每年體檢屬於重點監控物件,實行雙重體檢,分別進行職業病危害健康檢查及常規體檢,如發現身體健康狀況發生變化,及時調整其工作崗位。

(5)大搞技術革新、改革生產工藝如以無毒或低毒的物質代替有毒或劇毒的物質;以低噪聲裝置代替高噪聲裝置等,生產過程實現機械化、自動化,從而減少工人與有害因素接觸的機會。

(6)採取通風除汙、排毒、降噪、隔離等技術性措施來降低或消除生產性有害因素。

(7)加強生產裝置的管理,防止毒物的跑、冒、滴、漏汙染環境。

(8)對新建、改建、擴建和技術改造專案進行“三同時”審查,確保這些專案完成後有害因素的濃度或強度達到國家標準。

(9)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防止發生意外事故。

(10)加強個人防護,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防止有害物質進入體內。

(11)合理安排休息,注意營養,增強機體對有害物質的抵抗能力。

(12)對接觸生產性害作業的工人,進行就業前體格檢查和定期體格檢查,及早發現禁忌症及職業病患者,及早進行處理。

(13)根據國家制度的一系列衛生標準,定期作業環境中生產性有害因素的深度或強度,及時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12、職業病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1)公司對所有職工本著預防為主、治療為輔的原則,由公司辦公室負責跟蹤掌握職工的身體健康狀況,發現問題,及時報公司領導及相關衛生醫療機構處理。

(2)對急性的傳染病應本著急事急辦的原則,積極與當地的衛生防疫機構聯絡處置。

13、本制度於20xx年3月3日起實施,20xx年4月18日修訂。

職業衛生管理制度14

1.目的全面貫徹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使公司各級領導、職能部門及崗位員工在各自工作範圍內,切實履行本崗位安全生產職責,確保企業安全生產,保障員工人身安全與健康。

2.適用範圍本制度適用於沾化分公司所有單位及人員。

3.管理要求

4.組織機構為切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工作,成立分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小組,下設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安全環保綜合管理部。

4.1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小組:

組長:分公司總經理、

成員:分公司副總經理、生產部部長、生產部各專業管理人員、安全環保綜合管理部部長、安全環保綜合管理部各專業管理人員、職工代表等。

4.2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辦公室:

主任:安全環保綜合管理部部長

副主任:安全環保綜合管理部副部長

成員:安全環保綜合管理部安全管理人員

5.考核範圍、形式及時間安排

5.1考核範圍沾化分公司所屬各單位。

5.2考核形式採取現場檢查與查管理臺帳、查檔案、查資料及抽考相結合的形式。

5.3時間安排實行每月考核一次,年終統算。

6.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專案與考核標準:

6.1安全基礎管理考核:

序號考核標準責任單位考核標準對中層管理人員及安全管理人員考核標準

6.1.1車間、部門、工段、班組層層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及員工與班組簽訂安全生產承諾書沒有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的單位罰款1000元,沒有簽訂安全生產承諾書的班組罰款500元。主任(書記)罰款200元,副主任罰款160元,工段長罰款100元,班長罰款80元

6.1.2按規定交納安全風險抵押金資金交納不到位罰款1000元主任(書記)罰款200元,副主任160元,安全員100元。

6.1.3按時出臺年度安全生產目標、指標計劃沒有每項罰款安環部1000元,沒有執行安全生產目標指標、計劃的車間,每項罰款100元安環部長50元,副部長40元,主任(書記)80元,副主任64元

6.1.4分公司組織的各類安全專業檢查、節日檢查、季度綜合檢查,車間(部門)不按規定時間要求組織檢查。每項罰款1000元主任(書記)200元,副主任160元,安全員60元

6.1.5事故隱患整改沒有按時、按要求整改完成的每項罰款500元,隱患整改專案一時不能整改,又沒有控制和防範措施或措施不落實的.罰款5000元主任(書記)200元,副主任160元,安全員60元

6.1.6沒有按照分公司組織的各項安全生產競賽活動的單位每缺一項次活動罰款400元主任(書記)罰款100元,副主任80元,安全員30元

6.1.7按時參加每月的安全例會領導幹部遲到罰款100元,缺會120元,安全員遲到罰款40元,缺會50元

6.1.8按時參加各種學習培訓、會議缺一人次扣單位100元,遲到一人次扣單位50元缺一人次扣主任50元,副主任40元,安全員10元

6.1.9化工安全管理制度、職責、操作、檢修規程齊全①職責、制度規程缺一項扣200元,

②條款不明,無可操作性一項扣50元①扣主任(書記)80元/項,副主任64元/項,安全員20元/項②扣主任(書記)50元/項,副主任40元/項,安全員10元/項

6.1.10安全管理臺帳齊全,記錄填寫準確規範①不齊全、空缺每項扣50元

②記錄填寫不規範、不準確扣50元/項①扣主任50元/項,副主任40元/項,安全員10元/項②扣主任30元/項,副主任24元/項,安全員10元/項

6.1.11新工人入廠、工種調換、復工、民工、協議工安全教育率,100%,年度安全教育考試率>98%,安全業務考試合格率100%①三大教育缺1項扣1000元,年度考試率<98%扣1000元。②安全業務考試不及格扣50元/人

職業衛生管理制度15

1、凡在本專案部從事施工生產的作業人員,都有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享有安全與職業衛生用品的權利。

2、專案安全管理部是安全與職業衛生用品歸口監管部門,依據國家有關規定,有權對專案勞動保護用品採購、發放實施監督檢查。

3、綜合管理辦公室是安全與職業衛生用品的發放管理部門,依據有關規定,建立員工勞動保護用品發放登記卡,按期準時發放或更換。

4、物資裝置部是安全與職業衛生用品的歸口採購發放管理部門,按照需要依法採購符合標準的'安全防護、職業衛生保護用品。

5、個人安全與職業衛生用品由個人使用保管,到期領用。

6、工地使用的特種勞動防護用品,由專案部物資裝置部統一採購,並建立發放記錄。

7、本制度中的安全與職業衛生用品暫定為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安全繩、絕緣鞋、絕緣靴、絕緣手套、過濾式防毒面具、電焊面罩、防噪聲護具、電焊護目鏡、防塵口罩、防塵口罩濾料、防靜電工作服、防酸、防鹼工作服、防塵工作服、防水工作服、阻燃防護服、專用防護手套、鞋蓋等。

8、安全與職業衛生用品按有關規定定期進行檢驗檢查,以確保安全效能的可靠和使用的安全,對於不合格或安全效能達不到標準的勞保用品,任何人均有權拒絕使用,不合格產品堅決清除出場。

9、本制度由安質部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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