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宣傳日講話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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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在社會,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講話稿,講話稿可以起到指引或總結會議,傳達貫徹上級精神等作用。大家知道講話稿怎麼寫才正確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法制宣傳日講話稿,歡迎大家分享。

法制宣傳日講話稿

今天我發言的題目是《遵紀守法,從我做起,告別不良行為》。12月4日是全國法制宣傳日。我們都知道,由小毛病發展到大過錯,從一般違法到陷入犯罪的泥潭,這樣的例子在現實生活中並不少見。其中,每一件案例的源頭都可追溯到案件主人公在校讀書時的一言一行。所以,我們在校的每一位同學都要好好反思平時的點滴行為,好好想想“今天我說錯話了嗎?”“今天我做錯事了嗎?”一滴水能夠折射出太陽的七彩斑斕,一個人的舉手投足可以顯示他品格素養的高下低劣。而在我們同學當中,有一小部分人根本就沒有這種意識,比如:在與同學交往中,未經同意亂翻別人書包、隨手拿走同學的筆、亂扔橡皮、借了同學的錢耍賴皮不還、給同學亂起汙辱性綽號、為一點點小事動手動腳甚至動用課桌椅當武器……

在與老師交往中,偏面理解“體罰”概念,而忽視自己錯誤在先,不尊重老師在先,不完成規定的學習任務違法在先……更有甚者,有些同學張口閉嘴都是髒話,一些行為舉止幾乎跟社會上的小混混沒有什麼區別,而他自己卻渾然不知這樣做是錯的。不是所有的錯誤都可以歸結到因為是未成年人、因為好奇心強、因為自我保護能力弱。我們未成年人也是人,應該懂得分清是與非、善與惡、美與醜。

有正確人生觀、價值觀的同學都知道,如果一個班級,紀律觀念強,人人都懂得約束自己的言行,儘可能地不給他人帶來麻煩,不做惹人討厭的人;那麼生活在這樣的班級集體中,每個人都會感覺輕鬆、愜意、心情舒暢,會更加團結互助、天天向上。反之,如果一個班級,骯髒、雜亂、吵鬧、斤斤計較、自私自利甚至充滿緊張敵意,那麼平時表現好的同學也會變得心煩意亂,感到壓抑和窒息,在困惑、迷惑中隨波逐流,在不知不覺中受傷。

所以,同學們,我們不能也不允許這些不良行為傷害我們美麗的校園、傷害我們幼嫩的心靈,讓我們團結起來,幫助那些已有不良行為的同學,要知道,這時幫他們就是在幫自己。

主要想講以下是兩個方面:

1、什麼是法律?

2、什麼是違法犯罪?

一、什麼是法律?法律是有專門的國家機關制定和實施的,有關我們權利和義務的行為規範。權利是我們可以做什麼,有權利去做什麼,義務是我們不可以做什麼,不應該做什麼。法律對我們的行為做了明確的規定,規定了我們行為的限度。可能有的同學會有這樣的想法:我們都還只是小孩子,法律離我們太遙遠了。真的很遙遠嗎?法律真的只關大人們的事,和我們國小生沒有多大關係嗎?其實不然,法律約束了我們大多數人,學校裡的規章制度,也是法律的縮影。我給同學們講個案例,在一個下課的課間,同學們都在休息,有吃零食的,有聊天的,而小李和小王兩名同學卻在走廊上面嬉戲打鬧,在走廊的一端兩個人你追我趕的跑來跑去,後來不小心,小李推了小王一把,造成小王摔倒在地上,正好頭撞了下。這下可好,小王馬上出現,頭暈,噁心的症狀,後來被診斷是有輕微的腦震盪,小王也因此拖延了學業。之後,小李因為年級小,所以由小李的父母賠償了小王的醫藥費,可是同學們想過沒有,如果小李和小王兩個同學在課間遵守學校的制度,不在學校走廊上嬉戲打鬧,是否就能避免了這樣的後果呢?

在我國,法律有很多,大大小小加起來大概有2萬多部,所以我們在日常生活中就要遵守有關規章制度,遵守紀律和法律。有的同學認為,講紀律就沒有自由,講自由就不能受紀律的約束。這種看法是錯誤的。俗語說:沒有規矩,不成方圓。等同學們學習了哲學,就知道世界上萬事萬物都是相對的,比如我們現在在上課,其實我們都是在運動著的,因為我們雖然靜止,但是地球在自轉和公轉之中。所以自由是相對的,是有條件的。鳥在空中飛翔,它們是自由的;魚在水中嬉遊,它們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鳥放入水中,讓魚離開了水,那麼它們不僅得不到自由,而且很快就會死掉。在這個社會裡,我們所擁有的自由是在法律約束下的自由,如果沒有法律,或者不遵守法律,那麼我們也不會擁有自由。法律和我們生活息息相關,我們所做的每一件事都離不開它的束縛。有了法律,社會才有和平和秩序,否則我們將生活在一個混亂的世界,比如人走在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規則,亂闖馬路,被車輛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所以,實質上,法律不是限制了自由,而是保護了自由。

二、剛才我說了些有關法律的知識,同學們也知道了遵守法律的重要性。要想遠離犯罪,我們首先就要弄清楚什麼是犯罪行為,什麼是違法行為。違法和犯罪這兩個詞,同學們一定不會陌生,但是它們的聯絡和區別同學們可能不是很瞭解。根據我們的辦案調查情況分析,目前未成年人犯罪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對法律的無知。我給同學們舉一個例子,方某,案發時剛過了14週歲的生日,一天下午,他和幾個社會上的朋友在一家遊戲機室附近遇見一個同班同學陽某,即向陽某索要遊戲幣,陽某說沒有,便進了遊戲室裡,林某便覺得陽某沒有給他面子,就糾集這群朋友將陽某叫出遊戲廳又叫他拿遊戲幣,陽某不給,林某便一拳往陽某腹部打去,當陽陽躬著身抱著肚子叫痛時,林某又用右肘部擊打他後腦造成陽某當場昏迷,而後經鑑定,陽某因為顱腦出血而死亡。此案例中的林某已滿14週歲,且實施的是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的行為,也就是剛才給同學們講的八種犯罪之一,林某的行為構成故意傷害罪。根據《刑法》的規定,應承擔刑事責任,而後他在監獄中渡過八年的黑暗日子。林某的行為就是犯罪,因為他的行為已經侵犯了刑法所保護的合法權利。所以一切危害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和分裂國家、顛覆人民民主專政和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破壞社會秩序和經濟秩序,侵犯國有財產或者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以及其他危害社會的行為,依照法律應當受到《刑法》處罰的,都是犯罪;但是情節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法制宣傳日演講稿違法,是法律行為的基本分類之一。它指違反法律,不履行法律義務。從狹義上講,所謂違法是指違反刑法以外法律的行為。我們通常所講的未成年人的違法行為,主要指《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所規定的嚴重危害社會、尚不夠刑事處罰的嚴重不良行為,比如糾集他人結夥滋事,擾亂治安;攜帶管制刀具,屢教不改;

多次攔截毆打他人或者強行索要他人財物;多次偷竊等等。上述列舉的行為中,多次攔截毆打他人或者強行索要他人財物的違法行為在學校也是時常發生的,據我們瞭解,一些高年級的同學會向低年級的同學強行索要錢財,這是一種違法行為,同學們不要害怕,要敢幹檢舉揭發,同這些違法行為作鬥爭。我知道有的同學其實很聰明,但他不用在學習上,而是用在調皮搗蛋上,有事沒事惹一下其他同學,但是這也是違法行為,是法律不允許的,如果情況節嚴重的話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在這裡我要告訴同學們平時一定要聽老師和家長的話,遵紀守法,不管在任何時候,都不要到那種很容易接觸到一些不健康的東西、不健康的人,以免走向犯罪的道路。

總之,以上我給同學們講述了法律的一點基本知識,希望同學們要用心去體會。我們是學生,我們的主要任務就是好好學習、天天向上。學校是培養我們成才的地方,我們應該主動的去學習,認真地學習,認真地做人,認真地呵護自己,認真地關愛他人。同學們要真正做到遠離違法犯罪,健康成長,還要靠同學們自覺刻苦地學習文化、科學、法律等方面的知識,做一名遵紀守法的好公民。

最後,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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