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勞動合同彙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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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那麼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麼問題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試用期勞動合同,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試用期勞動合同彙編15篇

試用期勞動合同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聘用乙方為試用期員工,試用期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經雙方平等協商,現就試用期間的有關事項訂立以下條款,以共同遵守。

一、乙方的崗位(工種)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試用期間,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能力,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崗位進行調整。

二、在試用期間,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甲方的各項治理規定及制度,並根據甲方工作安排,認真履行職責,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三、乙方試用期工資為_________元/月,甲方按月發放。

四、乙方在試用期內,考勤均由甲方按實際出勤狀況和公司考勤制度執行。

五、乙方在試用期內,除工資外,本公司的任何福利待遇均已包含在試用期工資內。

六、乙方每月工資由甲方自上班之日起的次月__________日左右發放,若乙方工作不足一個月時,按月工資比例摺合實際工作天數計算。若工資發放日恰逢週日或假日,甲方結合公司實際情況逐日順延發放。

七、在試用期內,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時,須提前__________工作日通知甲方,協商解決,否則,將根據公司制度,由公司按制度論處。

八、乙方如在報到後工作時間不滿一月主動提出辭職或者不能勝任工作被甲方解僱,甲方將扣除招聘、培訓等費用後,按照__________元/月的標準發放報酬。

九、在試用期內,甲方如認為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或發現乙方應聘材料弄虛作假,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可隨時停止試用並予以解僱,工資按乙方實際考勤(或計件工資總額),依據公司制度及本合同相關內容(條款)結算。

十、在試用期內,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的治理規章制度的。或者故意或嚴重失職,給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試用並予以解僱。乙方應對甲方造成的損失予以全額的賠償責任。

十一、在試用期內,因乙方洩露甲方商業祕密,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因乙方的故意或重大過失行為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進行追償。

十二、試用期滿或試用期內工作突出並經考核合格者,將在當月內與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並且繳納養老保險。考核不合格者,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將予以解僱或延長試用期,但試用期最長不超過______個月。延長期內仍不合格者,公司應予以辭退處理。

十三、乙方宣告,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已知曉甲方的制度並願意遵守各項事宜。

十四、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_份,經雙方簽字後起生效。

十五、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

(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試用期勞動合同2

一、乙方的崗位(工種)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試用期間,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能力,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崗位進行調整。

二、在試用期間,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甲方的各項治理規定及制度,並根據甲方工作安排,認真履行職責,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三、乙方試用期工資為_________元月,甲方按月發放。

四、乙方在試用期內,考勤均由甲方按實際出勤狀況和公司考勤制度執行。

五、乙方在試用期內,除工資外,本公司的任何福利待遇均已包含在試用期工資內。

六、乙方每月工資由甲方自上班之日起的次月 0日左右發放,若乙方工作不足一個月時,按月工資比例摺合實際工作天數計算。若工資發放日恰逢週日或假日,甲方結合公司實際情況逐日順延發放。

七、在試用期內,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時,須提前十五個工作日通知甲方,協商解決,否則,將根據公司制度,由公司按制度論處。

八、乙方如在報到後工作時間不滿一月主動提出辭職或者不能勝任工作被甲方解僱,甲方將扣除招聘、培訓等費用後,按照 xx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上,有效期為_______個月。______(天)

二、試用崗位根據甲方的工作安排,聘請乙方在___________工作崗位。

三、試用崗位根據雙方事先之約定,甲方聘用乙方的月薪為_________元,該項報酬包括所有補貼在內。

四、甲方的基本權利與義務:

. 甲方的權利。

有權要求乙方遵守國家法律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548; 有權對乙方違法亂紀和違反公司規定的行為進行處罰;

對試用員工不能勝任工作或不符合錄用條件,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

2.甲方的義務。

為乙方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和條件;

按本合同支付給乙方薪金。

對試用期乙方因工傷亡,由甲方負擔賠償。

五、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 乙方的權利。

享有國家法律法規賦予的一切公民權利;

享有當地政府規定的就業保障的權利;

享有公司規章制度規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的權利;

對試用狀況不滿意,請求辭職的權利。

2. 乙方的義務。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當地政府規定的公民義務;

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員工手冊、行為規範的義務;

維護公司的聲譽、利益的義務。

六、甲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試用期滿,經以現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甲方有權不再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對員工有突出表現,甲方可提前結束試用,與乙方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試用期乙方的醫療費用由甲方承擔 %(90%),乙方承擔 ( 0%);

試用期甲方一般不為乙方辦理各項保險手續,如乙方被正式錄用,可補辦有關險種,從試用期起算;  548; 試用期,乙方請長病假7天、事假團黨委計超過5天者,試用合同自行解除。

七、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試用期滿,有權決定是否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乙方有突出表現,可以要求甲方獎勵;

具有參與公司民主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的權利;

反對和投訴對乙方試用身份不公平的歧視。

八、一般情況下,試用期間乙方崗位不得變更。若需變更,須事先徵求乙方的同意。

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本著友好協商原處理。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效力,經甲乙雙方簽章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試用期勞動合同3

甲方(聘用方):廣州沃巴赫汽車會所

乙方(受聘方):

甲方聘用乙方為試用期員工,試用期時間最短不少於1個月,最長不得超過3個月。 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經雙方平等協商,現就試用期間的有關事項訂立以下條款,以共同遵守。

一、乙方的崗位(工種)為: ,在試用期間,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能力,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崗位進行調整。

二、在試用期間,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甲方的各項治理規定及制度,並根據甲方工作安排,認真履行職責,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三、乙方試用期工資為元/月,加個人提成%,團隊提成 %。

四、乙方在試用期內,考勤均由甲方按實際出勤狀況和公司考勤制度執行。

五、乙方在試用期內,除工資外,本公司的任何福利待遇均已包含在試用期工資內。

六、在試用期內,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時,須提前15天通知甲方,協商解決,否則,將根據公司制度,由公司按制度論處。

七、乙方如在報到後提出辭職甲方將扣除保險費後,按實際數額發放報酬。

八、在試用期內,乙方若嚴重違反公司管理制度或甲方發現乙方應聘材料弄虛作假,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可隨時停止試用並予以解僱,工資按乙方實際考勤,依據公司制度及本合同相關內容(條款)結算。

九、在試用期內,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的治理規章制度的;或者故意或嚴重失職,給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試用並予以解僱。乙方應對造成的結果予以相應的賠償責任。

十、在試用期內,因乙方洩露甲方商業祕密,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因乙方的故意或重大過失行為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進行追償。

十一、 試用期滿或試用期內工作突出並經考核合格者,將在當月內與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考核不合格者,將予以解僱或延長試用期,但甲方對乙方的考核試用期最長不超過三個月(見公司用工制度)。延長期內仍不合格者,公司應予以辭退處理。

十二、 乙方宣告,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已知曉甲方的制度並願意遵守各項事宜。 十三、 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聘用方): 乙方(受聘方):

廣州沃巴赫汽車會所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年 月 日

試用期勞動合同4

1、 年 月 日,你與本公司簽署了勞動合同,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

2、 在你入職之初以及任職期間,公司已經向你公示了崗位職責、任職要求以及公司規章制度,你有義務並已承諾嚴格遵照執行。

關於解除事由:

試用期不符合錄用條件,具體為如下情形之一:

□ 試用期轉正評估不合格;

□ 存在欺騙行為,未向公司如實陳述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如與第三方存在勞動/勞務關係;或對第三方承擔競業禁止義務;或有違法犯罪記錄等;

□ 存在欺騙行為,未如實向公司陳述個人學歷、工作經歷、工作業績及身體健康狀況等;

□ 未按公司要求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或相關協議,或未按公司要求提供離職證明;

□ 試用期內連續或者累計請假超過 個工作日(含)的;

□ 試用期內培訓考核不合格的;

□ 出現其他情形,按照公司規章制度可以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

公司的決定:

自 年月日起,公司解除與你之間的勞動合同/勞動關係。

離職提示:

1、 請你按照公司規章制度的要求辦理離職交接手續,交接內容包括但不限於工作、宿舍搬離、公司物品、勞動報酬、財務關係、勞動關係解除等。

2、 你應於勞動關係解除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畢所有離職手續,逾期未辦理導致的相關責任由你本人承擔。

3、 勞動合同/勞動關係解除後,你無權再以公司員工的身份對外發表任何言論、實施任何行為。否則,公司保留向你追究相關責任的權利。

4、 請注意,公司規章制度及/或與你簽署的法律檔案中的部分內容並不因本決定而失效,如保守商業祕密、不得損害公司利益及商譽的義務等。因此,你應當按照約定繼續履行相關義務。

  年 月 日

  說明:1、本通知書一式二份,送達一份,存根一份。2、塗改無效。

  送達記錄:

  送達人(簽字): 受送人(簽字):

  送達時間:

試用期勞動合同5

編號:__________

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現聘用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為甲方勞動合同制職工,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平等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為__________年,從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為__________個月,從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第二條工作崗位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__________工作。

甲方有權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及乙方的能力、表現調整乙方的工作,乙方有反映本人意見的權利,但未經甲方批准,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管理和安排。

乙方應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甲方指派的任務。

第三條工作條件的勞動保護

甲方需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從事工作。

甲方根據乙方崗位實際情況,按照甲方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第四條培訓

在乙方被聘用期間,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生產及各種的教育和訓練。

第五條工作

甲方實行每週工作5天,40小時,每天8小時工作制。上下班時間按甲方規定執行。乙方享有國家規定的法定、婚假、喪假、計劃生育假等有薪假日。

甲方確因生產(工作)需要乙方加班時,按照有關規定給予乙方一定的經濟補償或相應時間的補休。

第六條勞動報酬

按甲方現行工資確定乙方月基本工資為__________元。其餘各類津貼、獎金等發放按公司規定及經營狀況確定。

甲方實行新的工資制度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時,乙方的工資待遇按甲方規定予以調整。甲方發薪日期為每月__________日,實行先工作後付薪。

第七條勞動保險和福利待遇

乙方因生、老、病、傷、殘、死,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甲方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期為乙方繳納養老、醫療、失業、等社會保障。

甲方在生產經營狀況良好的情況下,為乙方購買的商業保險,在保險期內,甲方有權變更或撤銷險種。

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需治療的,按照《常州市勞動合同規定》之規定,給予相應的醫療期。乙方在醫療期間的工資待遇、醫療等按照國家和常州市及甲方的有關規定處理。

第八條勞動紀律

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工作程式、保密規定等制度。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可按獎懲規定給予批評、教育、處罰,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第九條勞動合同的解除與不得解除的規定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⑴在試用期間,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⑵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⑶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⑷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乙方本人:

⑴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⑵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⑶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⑷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⑴在試用期內的;

⑵甲方以暴力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⑶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⑷乙方因其他情況需要辭職,需在一個月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隨意解除勞動合同:

⑴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⑵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⑶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按《常州市勞動合同規定》執行。

對於乙方在本合同期內由甲方出資培訓,乙方因各人情況辭職或離職,在培訓期內的安培訓費的100%賠償,並退還任職最後3個月薪金;在培訓結束後的,將酌情減免培訓費的賠償金額。

第十條雙方需約定的其他事項

乙方若因病不能上班時,可憑醫院出具的有關,享受甲方規定的1年7個工作日的有薪病假。

當有薪病假日累計超過7天后,甲方將按規定從乙方工資中扣除相應金額。

第十一條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損失情況和責任大小,依據國定的有關法規和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及雙方約定的事項,承擔一定的經濟補償。

第十二條勞動爭議

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和因辭退、除名、開除乙方而發生勞動爭議時,可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若雙方不能協商解決的,可由爭議的一方向企業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不服從仲裁裁決的一方,可在收到仲裁裁決書即日起十五天內,向甲方所在地人院提出訴訟。

第十三條其他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勞動法》、《__________市勞動合同規定》和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和相悖時,以國家法規政策為準。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試用期勞動合同6

編號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_區(縣)______鄉鎮______村

根據《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本合同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_____年_____月____日終止。

其中試用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勞動合同期限在6個月以內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5日;勞動合同期限在6個月以上1年以內的,試用期不得超過30日;勞動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內的,試用期不得超過60日;勞動合同期限在2年以上的,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

第二條乙方擔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乙方患有崗位工種及行業禁忌的疾病,應及時向甲方報告,並即時脫離工作崗位。

甲乙雙方對乙方崗位(工種)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甲方應在乙方上崗前對乙方進行職業安全衛生,食品安全衛生,服務規範,職業道德,職業技能,甲方規章制度方面的培訓。

第四條甲方每年必須按國家規定組織對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甲方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五條甲方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完善安全生產經營條件;健全內部服務和食品質量管理制度,嚴格實施崗位質量規範,質量責任以及相應的考核辦法。

乙方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防止服務質量事故。

乙方違反服務規範,勞動紀律及甲方規章制度,出現服務質量事故,甲方可以根據規章制度的規定進行處理。

第六條甲方採用以下____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資:

(一)月工資____元,試用期間月工資____,甲方每月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資。

(二)日工資____元,試用期間日工資____,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資的時間為每月______日

甲方由於經營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崗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費為___________元

雙方約定的工資不得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

第七條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甲方因工作需要執行特殊工時制度的,應事先報勞動行政部門批准。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因為顧客服務的需要,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甲方應按國家規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八條甲方應按北京市規定為乙方辦理工傷,大病醫療社會保險。

第九條乙方違反服務規範,質量管理規定及操作規程等規章制度,應按甲方相應規定承擔責任。

第十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隨時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有偷拿財物,賭博,吸毒,打架鬥毆行為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符合甲方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

(五)嚴重違反服務規範,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

(六)私自向顧客出售違反法律法規禁止的食品飲料的;

(七)違反法律法規規定,被處罰拘留或勞動教養的;

(八)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一條乙方患崗位工種及行業禁忌的疾病,在醫療期滿後未不符合國家和本市從事有關行業,工種崗位規定,甲方無法另行安排工作的,可以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並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十二條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擅自離職,應當承擔對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三條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期間,因個人失職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甲方所在區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自接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北京市規定相悖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八條本合同附件如下,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年月日

試用期員工的勞動合同

一,本合同書供餐飲企業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時參考使用。

二,企業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時,甲乙雙方的情況應如實填寫,凡需要雙方約定的內容,經協商一致後填寫在相應的空格內。雙方約定的增加事項填寫在第十四條內,但雙方約定的內容不得違反國家法律法規。

三,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單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或負責人及乙方應簽字或蓋章,其他人不得代為簽字。

四,本合同應使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不得塗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辦公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性別: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國籍: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性質為勞務合同。

第一條工作內容

1.1乙方同意在被聘用期間,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在企業應用事業部從事______________產品銷售工作。

1.2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規定的標準完成工作。

第二條協議期限

本協議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本協議期限為________年。

第三條勞動時間

3.1乙方在被聘用期間執行不定時工作制,即在保證完成甲方安排工作任務情況下工作休息時間由乙方自行安排。

3.2乙方必須盡職盡責完成甲方規定的勞動內容,並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3.3乙方不能以甲方的名義開展任何與完成約定的工作任務無關的業務、活動或者從事違法犯罪活動,否則一切後果乙方自己負責,同時甲方保留追究其法律及經濟責任的權利。

第四條勞動紀律

4.1乙方在聘用期間,應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及勞動紀律,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

4.2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及各項規章制度的,甲方可視情節輕重,給予調職、降薪或提前解除本合同。

第五條兼職勞動報酬

5.1甲方將在每月________日前以人民幣形式向乙方支付上月的稅前勞動報酬,乙方應繳納的所得稅在每次發放報酬前由甲方代扣。

5.2甲方不承擔乙方任何勞保福利待遇,並且不負責承擔乙方的任何醫療保險費用。

第六條保密義務

協議期內,乙方須在甲方許可之範圍內使用甲方商業資訊;協議期內以及協議終止後,乙方必須為甲方之一切商業資訊保守祕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甲方以外的第三方洩漏、給予或轉讓。

如果乙方違反上述義務,給甲方造成任何損失,乙方自願承擔最終的賠償責任。

第七條合同的終止

以下情形發生時,本合同可以終止:

7.1合同期限屆滿;

7.2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如不能達到甲方的工作要求,甲方將給予警告;如果在一次警告後仍然不能達到甲方的工作要求的,甲方提前30日告知乙方,本合同即可提前終止。

7.3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間,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甲方可以單方終止合同。

7.4對於非因7.1、7.2和7.3的原因,合同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約定,且違約方在非違約方書面通知後15日內仍未予改正的,非違約方可以書面通知的形式終止本合同。

本合同的提前終止不影響已經產生的權利義務關係。

第八條其他

8.1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糾紛,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8.2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協議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必要時,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方可對本協議進行修改或補充;對本協議的任何修改或補充,經雙方簽字、蓋章後方可生效,並具有與本協議同等的法律效力。

8.3本協議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試用期勞動合同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

學歷:_________________

專業: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共同確認本協議以下條款內容:

一、乙方在甲方_________部門試用,試用時間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共計_________個月。

二、甲方負責安排乙方工作,為其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三、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能和公司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甲方按照公司的規章制度考核乙方,如乙方對公司有突出貢獻,經申請批准後可提前轉正。

五、乙方享受公司試用期工資待遇。

六、乙方必須遵守甲方所規定的一切規章條款,盡職盡責,服從領導,與本公司全體同仁團結合作,如有違反或不能按期達標者,被甲方調離現工作崗位或辭聘亦無異議。

七、乙方應嚴守工作中所獲得的有關本公司的經營、財務、人事等機密,違反《保密制度》者,應承擔相應責任並接受處理。

八、乙方因工作績效不佳,品德不良,有重大失誤或給公司帶來較大經濟損失和形象損害者,甲方可隨時解除此協議,甲方亦不負任何責任。

九、乙方如被解聘或自動請求解聘時,一經核准,應立即辦理工作移交手續。

十、乙方應於試用期滿前一週向甲方提交工作總結及轉正申請,甲方根據乙方表現作出書面簽字後立即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試用期勞動合同8

 相關法律條文: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或者勞動合同期限與試用期相同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解讀】本條是關於試用期的規定。

試用期是指用人單位對新招收的職工進行思想品德、勞動態度、實際工作能力、身體情況等進行進一步考察的時間期限。勞動法規定,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但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在勞動合同中約定試用期,一方面可以維護用人單位的利益,為每個工作崗位找到合適的勞動者,試用期就是供用人單位考察勞動者是否適合其工作崗位的一項制度,給企業考察勞動者是否與錄用要求相一致的時間,避免用人單位遭受不必要的損失。另一方面,可以維護新招收職工的利益,使被錄用的職工有時間考察瞭解用人單位的工作內容、勞動條件、勞動報酬等是否符合勞動合同的規定。在勞動合同中規定試用期,既是訂立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與義務,同時也為勞動合同其他條款的履行提供了保障。

在用工過程中,目前濫用試用期侵犯勞動者權益的現象比較普遍,包括什麼樣的勞動崗位需要約定試用期,約定多長的試用期,以什麼作為參照設定試用期等,實踐中比較混亂。用人單位通常不管是什麼性質、多長期限的工作崗位,也不管有沒有必要約定試用期,一律約定試用期,只要期限不超過勞動法規定的六個月即可,用足法律規定的上限。有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籤一年期限的勞動合同,其中半年為試用期;有的生產經營季節性強的用人單位甚至將試用期與勞動合同期限合二為一,一般長,試用期到了,勞動合同也到期了;有的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往往被不止一次約定試用期,換一個崗位約定一次試用期。試用期問題是勞動合同立法中勞動者意見最多的問題之一。

勞動合同法針對濫用試用期、試用期過長問題做出了有針對性的規定。

一)限定能夠約定試用期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最短期限,並且在勞動法規定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的基礎上,根據勞動合同期限的長短,將試用期細化。具體規定是:勞動合同期限在三個月以上的,可以約定試用期。也就是說,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能夠約定試用期的最低起點是三個月。

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這是針對用人單位不分情況,一律將試用期約定為六個月,勞動合同法的具體措施。

需要說明的是,勞動合同期限長短不是約定試用期的唯一參照。實踐中,很多工作本來不需要試用期過長,勞動者就能勝任,裝卸工、建築工地小工、力工等沒有什麼技術含量,三天就行。但有些用人單位動輒規定試用期為三五個月,甚至半年,惡意用足法定試用期限上限,這加重了勞動關係的不平等性,增加了勞動者的職業不確定性和經濟負擔。這就提醒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特別是勞動者一方在約定試用期時將技術含量的因素考慮進去。對用人單位來說,在合理時間內依然不能判斷勞動者是否能勝任,就應當承擔因此而帶來的風險。

德國《非全日制和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法》中規定,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中不能約定試用期,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才可以約定。義大利法律規定,一般工人的試用期為十五天至三十天,技術人員為三個月,企業管理人員為六個月。

(二)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這就涉及到對勞動合同中試用期性質的理解,試用期是指用人單位對新招收的職工進行思想品德、勞動態度、實際工作能力、身體情況等進行進一步考察的時間期限。在錄用勞動者時的試用期內這些情況已經基本搞清楚了。

(三)為遏制用人單位短期用工現象,不能所有勞動合同都可約定試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在徵求意見過程中,相當多的意見建議將可約定試用期的勞動合同的期限修改為一年以上。

(四)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或者勞動合同期限與試用期相同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試用期勞動合同9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

根據國家勞動管理規定以及本公司員工聘用辦法,甲方招聘乙方為試用員工,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簽訂本試用合同,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一、試用合同期限:

試用期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根據甲方的工作安排,聘用乙方在 工作崗位。

三、甲方聘用乙方的月薪為 元(含養老、醫療、住房公積金)試用期滿後,並經考核合格,可根據平等協商的原則,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四、甲方的基本權利與義務:

1.甲方的權利

有權要求乙方遵守國家法律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在試用期間,乙方如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企業規章制度,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的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賠償,情節嚴重的追究法律責任;

試用期間,乙方由於個人原因所發生的疾病以及傷殘等意外事故,乙方自行負責;

2.甲方的義務

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能及公司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五、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乙方的權利

享有國家法律法規賦予的一切公民權利;

享有公司規章制度規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的權利;

試用期間如變更單位,須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雙方協商終止試用合同;

2.乙方的義務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當地政府規定的公民義務;

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員工手冊、行為規範的義務;

維護公司的聲譽、利益的義務。

六、甲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試用期間,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或弄虛作假不符合錄用條件,甲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突出表現,甲方可提前結束試用,與乙方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七、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試用期滿,有權決定是否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具有參與公司民主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的權利;

反對和投訴對乙方試用身份不公平的歧視。

八、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本著友好協商原則處理。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經甲乙雙方簽章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字: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

勞動法關於試用期的規定

1.勞動合同期限在三個月以上的,可以約定試用期。也就是說,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能夠約定試用期的最低起點是三個月。

2.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3.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試用期和見習期的區別

一般來說,試用期的工資要低於正式錄用時的工資,有些公司按正式錄用工資的70%發放。而且,在試用期內,一般不享有帶薪假期和其他福利待遇等。因此,在試用期內,盡職工作,爭取早日跨越試用期。見習期與試用期是全然不同的概念。見習期專門適用於大中專畢業生,是對剛畢業在轉為國家正試編制之前制定的考核期間。試用期則是針對用人單位和畢業生在簽訂勞動合同時約定的一種考核期限,是隨著勞動法的實施而產生的:試用期內,用人單位理應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試用期工資不能低於當地最低工資;將試用期從勞動合同中剝離,單位簽訂獨立的“試用期合同”是違法的;畢業生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要承擔違約責任;續簽勞動合同時,重複約定試用期是違法的。

試用期勞動合同10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地址: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

簽約須知

1.用人單位不得招用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

2.勞動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十五日;勞動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三十日;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兩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十日。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3.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工資不得低於本地最低工資標準。本地區最低工資標準為_________元/月(小時)。(_________年度)

4.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勞動者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勞動者不低於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支付勞動者不低於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5.當用人單位有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等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侵犯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用人單位用工所在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投訴電話:_________。

6.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及地方相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

7.雙方應當仔細閱讀合同條款,以明確其權利和義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______種形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止。

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時間

(二)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和任職要求,乙方同意在_________崗位上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雙方簽署的變更協議或者通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三)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四)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甲方應當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1日。

甲方高階管理人員、外勤人員、部分值班人員等因工作需要或者職責範圍的關係不能按照前款執行的職工,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可以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三、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

(五)甲方按月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每月__日前支付工資。

(六)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_________元/月。

(七)甲方提供食宿條件或者等同於提供食宿條件的,不得折算為乙方工資。

(八)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九)甲方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十)甲方為乙方提供的食宿等基本生活條件必須達到安全、衛生要求。

(十一)甲方必須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十二)用人單位應當將依法參加工傷保險的有關情況在本單位內公示飯店員工勞動合同範本飯店員工勞動合同範本。用人單位和職工應當預防工傷事故發生,避免和減少職業病危害。職工發生工傷時,用人單位應當採取措施使工傷職工得到及時救治。

五、勞動紀律

(十三)甲方依法制定的需要乙方遵守的勞動規章制度,應當在與乙方簽訂本勞動合同時告知乙方。

(十四)乙方自覺遵守有關勞動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十五)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違法、不道德或者損害乙方身心健康的,乙方有權拒絕。

(十六)乙方有義務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甲方對乙方的個人資料,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公開或者洩漏。

(十七)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跟據本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處理。

六、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十八)甲乙雙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應符合《勞動法》第25條、第26條、第27條、第31條和第32條的規定。乙方有《勞動法》第29條規定情形的,甲方不得隨意解除本合同。

(十九)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二十)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當出具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書或者相關檔案。

七、經濟補償與賠償

(二十一)甲方依法解除乙方勞動合同,應當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的,按照《勞動法》及有關規定執行。乙方根據《勞動法》第32條第(二)、(三)項規定解除本合同,甲方也應按照《勞動法》及有關規定執行。

(二十二)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本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依法支付賠償金!。

八、勞動爭議處理

(二十三)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勞動合同時發生爭議的,可先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在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在15日內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其他約定

(二十四)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如下:_________。

(二十五)本勞動合同與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相違背的,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執行。

本勞動合同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

本勞動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試用期勞動合同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勞動管理規定以及本公司員工聘用辦法,甲方招聘乙方為試用員工,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簽訂本試用合同,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一、試用合同期限

試用期為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二、根據甲方的工作安排,聘用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工作崗位。

三、甲方聘用乙方的月薪為________________元(含養老、醫療、住房公積金)試用期滿後,並經考核合格,可根據平等協商的原則,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四、甲方的基本權利與義務

1.甲方的權利

a.有權要求乙方遵守國家法律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b.在試用期間,乙方如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企業規章制度,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的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賠償,情節嚴重的追究法律責任;

c.試用期間,乙方由於個人原因所發生的疾病以及傷殘等意外事故,乙方自行負責;

2.甲方的義務

a.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b.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能及公司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五、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乙方的權利

a.享有國家法律法規賦予的一切公民權利;

b.享有公司規章制度規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的權利;

c.試用期間如變更單位,須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雙方協商終止試用合同;

2.乙方的義務

a.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當地政府規定的公民義務;

b.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員工手冊、行為規範的義務;

c.維護公司的聲譽、利益的義務。

六、甲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a.試用期間,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或弄虛作假不符合錄用條件,甲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

b.乙方有突出表現,甲方可提前結束試用,與乙方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七、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a.試用期滿,有權決定是否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b.具有參與公司民主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的權利;

c.反對和投訴對乙方試用身份不公平的歧視。

八、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本著友好協商原則處理。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經甲乙雙方簽章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試用期勞動合同12

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

乙方:(勞動者)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於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勞動合同,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年____月____日為員工的試用期限。現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勞動合同:

 第一條原合同的勞動合同期限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現因________的原因,乙方要在試用期提前解除勞動合同。雙方協商,現勞動合同期限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條甲方應當支付乙方的工資到____年____月____日勞動合同結束為止;應當繳納社保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因甲方的原因提早解除勞動合同,還應當支付給乙方一定的經濟補償金和賠償金共____元。

第三條乙方應當在合同結束之後____日內辦理完交接手續和離職手續,並承諾自願放棄除本協議約定以外的其它訴求。甲方應當在乙方辦理完手續之後出示離職的證明。

第四條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試用期勞動合同13

甲方:xx

乙方:xx

xx公司(以下簡稱甲方)繫有限責任公司,現聘用xx先生/女士(以下簡稱乙方)為甲試用期員工,於xx年xx月xx日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乙方工作部門

xx職位(工種)

第二條、試用期

乙方被錄用後,須經過xx個月的試用期。在試用期內,乙方如生病(一般疾病及慢性病)發生的醫藥費均由乙方自己承擔,急診住院發生的醫藥費則根據甲方的經營狀況參照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結算方法適當給予報銷。任何一方均有權提出終止合同。

第三條、工作安排

甲方有權根據生產和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能力,表現,安排調整乙方的工作,乙方須服從甲方的管理和安排,在規定的工作時間內,按質按量完成甲方指派的任務。

第四條、教育培訓

在乙方被聘用期間,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生產及各種規章制度進行教育培訓。

第五條、勞動紀律

乙方應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規定,《職工守則》及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

第六條、獎懲

甲方將根據乙方的工作態度,勞動表現,貢獻大小,按照本公司獎懲條例給予乙方物質和精神獎勵。乙方如違反《職工守則》和甲方的其他規章制度,甲方有權給予乙方處分。乙方如觸犯刑律受到法律制裁,甲方將予開除,本合同自行解除。

第七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終止合同或簽定正式合同,本試用期合同自動作廢。

第八條、本公司《職工守則》(略)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甲方:xx乙方:xx

代表人:xxxxxxxx代表人:xx

電話:xx電話:xx

日期:xx年xx月xx日日期:xx年xx月xx日

試用期勞動合同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和本地勞動管理規定和本公司員工聘用辦法,按照甲方關於公司新進各類人員均需試用的精神,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試用合同。

一、試用合同期限

自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上,有效期為_______個月。______(天)

二、試用崗位

根據甲方的工作安排,聘請乙方在___________工作崗位。

三、月薪

試用崗位根據雙方事先之約定,甲方聘用乙方的月薪為_________元,該項報酬包括所有補貼在內。

四、甲方的基本權利與義務

1.甲方的權利。

有權要求乙方遵守國家法律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l有權對乙方違法亂紀和違反公司規定的行為進行處罰;對試用員工不能勝任工作或不符合錄用條件,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

2.甲方的義務。

為乙方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和條件;按本合同支付給乙方薪金。對試用期乙方因工傷亡,由甲方負擔賠償。

五、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乙方的權利。

享有國家法律法規賦予的一切公民權利;

享有當地政府規定的就業保障的權利;

享有公司規章制度規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的權利;

對試用狀況不滿意,請求辭職的權利。

2.乙方的義務。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當地政府規定的公民義務;

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員工手冊、行為規範的義務;

維護公司的聲譽、利益的義務。

六、甲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試用期滿,經以現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甲方有權不再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對員工有突出表現,甲方可提前結束試用,與乙方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試用期乙方的醫療費用由甲方承擔_____%,乙方承擔_____%;

試用期甲方一般不為乙方辦理各項保險手續,如乙方被正式錄用,可補辦有關險種,從試用期起算;l試用期,乙方請長病假_____天、事假團黨委計超過_____天者,試用合同自行解除。

七、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試用期滿,有權決定是否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乙方有突出表現,可以要求甲方獎勵;

具有參與公司民主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的權利;

反對和投訴對乙方試用身份的歧視。

八、一般情況下,試用期間乙方崗位不得變更。若需變更,須事先徵求乙方的同意。

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本著友好協商原處理。

十、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份,具同等效力,經甲乙雙方簽章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試用期勞動合同15

引言:筆者曾經在勞動合同法一頒佈就首次提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存在重大漏洞,已經引起了有關部門的高度重視,現針對勞動合同法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條款提出如下意見,供各位批評指正。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本條為預告性解除條款,也稱無過失性辭退,在符合上述三種情形的,用人單位可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在試用期中,除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明確規定在三種情況下用人單位可解除勞動合同,但第二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又排除了第(三)項的適用,即“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這似乎自相矛盾。

我們都知道,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內,試用期也是勞動合同期限的一部分,當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用人單位可解除勞動合同,這裡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不可避免的會正好遇到勞動者正處於試用期的情形,既然法律規定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合同,在試用期內理應也可解除。()如果非要把第四十條規定的用人單位可解除勞動合同的時段理解為試用期後的“正式合同期”,那麼,既然“正式期”用人單位可依據第四十條第(三)項解除勞動合同,而雙方仍處於互相考察階段的“試用期”卻不能依據該項解除勞動合同,似乎不合情理,顯得本末倒置。

同樣的問題,發生在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身上。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裁減人員時,應當優先留用下列人員:(一)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二)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三)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扶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但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如果勞動者處於試用期內,用人單位卻不得依據本條解除勞動合同。筆者認為,在符合法定裁員條件及程式下,用人單位依據法律規定可裁減“正式”員工,卻無法裁減“試用”員工,這不得不令人感到奇怪。難道處於試用期的勞動者的權利還更大於處於“正式期”的勞動者的權利?“試用期”本來就是一個雙方相互瞭解、相互考察的磨合期,這段時期勞動關係並不穩固,勞動者提前三天通知就可離職,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也可解除合同。既然法律規定在“正式期”可解除合同,為何要限制試用期內勞動合同的解除?遇到這種情況,司法實踐中用人單位完全可以等多幾天(畢竟試用期不長),等到試用期滿再行解除勞動合同或者裁員,同樣可達到目的,對於勞動者來說,只是結果遲幾天到來而已,法律做出這種限制意義又何在呢?(文:廣東瀚宇律師事務所李迎春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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