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養老金上漲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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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養老金上漲新政策

養老金2016年預計上調約6.5%,多地將下調社保費率

提交審議的中央和地方預算報告中提出,自2016年1月1日起,按6.5%左右提高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標準。

人社部社會保障研究所所長金維剛表示,制定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辦法、完善職工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出臺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三項重要方案都已列入有關部門今年工作計劃。目前,一些地方已經先行先試,廣東等多地出臺檔案下調社保費率。

“如果工資保持不變,今年老百姓反而可能少掏些養老錢。”在鄭功成看來,我國養老保險繳費率偏高是一個客觀事實,目前還有降低費率的空間,也應該降低,“但費率降低和老百姓掏的錢多少是兩碼事。老百姓每個月繳多少保險費,是和工資收入掛鉤的。如果工資漲了,每個月實際繳納的養老保險費也會多一些。”更讓人高興的是,鄭功成判斷,今年養老金待遇還可能持續提高。“社會分配格局是讓更多發展成果惠及民生,當然包括惠及退休老人。養老金水平應當與物價掛鉤,同時考慮工資增長情況,因此養老金待遇也有繼續提高的空間。”

27省公佈養老金並軌方案

養老金並軌方案在地方落地,待遇是否會下降成了數目龐大的“中人”關心的重點。記者查閱各地釋出的相關檔案發現,各地均明確,對“中人”實行過渡性措施,保持待遇水平不降低。實行“老人老辦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過渡”的辦法。

對改革前已退休的“老人”,保持現有待遇並參加今後的待遇調整。對改革後參加工作的“新人”,退休後其基本養老金按新的制度計發,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兩部分構成。對改革前工作改革後退休的“中人”,則在按新制度計發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依據視同繳費年限長短髮給過渡性養老金,保持待遇水平不降低。

在以上提到的27個省份中,有19個省份明確了過渡期時間。這19個省份分別是廣東、北京、雲南、甘肅、陝西、天津、黑龍江、山東、福建、吉林、遼寧、江西、廣西、寧夏、河南、內蒙古、重慶、安徽、浙江,這些省份均在意見中提出,對於2014年10月1日前參加工作、改革後退休的“中人”,設立10年過渡期,過渡期內實行新老待遇計發辦法,過渡期結束後退休的人員執行新辦法。

據金維剛介紹,前些年我國實施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改革時,就設定了5年過渡期,現在養老並軌情況更加複雜,所以將過渡期延長至10年,確保“中人”的待遇能夠保持平穩。金維剛表示,過渡期結束後,“中人”養老待遇會因人而異,但是差距不會太大。因為到時候不僅職工的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有了一定的繳費積累,而且養老金還隨著待遇調整機制會不斷上調,再加上累積的職業年金,“幾項相加之後的養老金絕對額可能還會增加”。他同時也提到,養老金替代率水平不一定會比過去高。中央財經大學社會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教授褚福靈說,過去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退休待遇與職務職級關聯極大,今後新人退休待遇更多會與工資和基金運營包括通貨膨脹等因素髮生關聯,待遇水平也就是養老替代率將會和企業職工逐步看齊。

各地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上調

(一)普調

1、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90元,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5元。

2、退休人員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每滿一年(不足一年按一年計算),月增加基本養老金3.5元。

(二)在普調基礎上,對下列人員再增加基本養老金

1、退休人員年齡滿71週歲至75週歲(含75週歲)的,每月增加40元;76週歲至80週歲(含80週歲)的,每月增加50元;81週歲以上的,每月增加60元。

2、符合冀勞社〔2009〕3號和冀勞社辦〔2009〕19號檔案規定範圍的.艱苦地區退休人員,按照所在地艱苦邊遠地區類別增加基本養老金:一類地區每月增加5元,二類地區每月增加10元,三類地區每月增加15元。駐省外艱苦邊遠地區的用人單位退休人員,當地艱苦邊遠地區類別高於我省艱苦邊遠地區類別的每月增加20元;與我省艱苦邊遠地區類別相同的,按我省艱苦邊遠地區類別調整標準增加養老金。

3、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本次調整後其基本養老金達不到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按照國家檔案及我省有關規定補足到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

4、1998年9月30日冀勞〔1998〕65號檔案實施前,因工全殘職工退出工作崗位退休並納入養老保險基金支付養老金的人員,本次調整月增加額達不到192元的,補足到192元。

5、2013年年度內達到70週歲的本次調整基本養老金後,退休人員(不含一次補費15年按月享受養老保險待遇人員)月基本養老金仍達不到700元的補足到700元,退職人員仍達不到550元的補足到550元。

企業退休職工養老金如何計算?

企業職工退休養老金主要由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過渡性調節金組成。

1、基礎養老金月標準,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

計 算公式為: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 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2、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準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

計算公式為:個人賬戶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3、過渡性養老金月標準以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為基數,“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發給1.2%。

計算公式為:過渡性養老金=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1.2%

4、過渡性調節金以當地現行標準為基數,2006年至2014年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計發。2015年及以後退休的,不再發給過渡性調節金。

5、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參保人員退休時全省上年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

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a1/A1+a2/A2+……+an-1/An-1+an/An)÷N。公式中:a1、a2……an-1、an為參保人員1992年至退休上一年各年的繳費工資;A1、A2……An-1、An為1992年至參保人員退休上一年各年的全省職工年平均工資(2001年起為全省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N為參保人員1992年1月1日至退休上一年年底的實際繳費年限與視同繳費年限合計數。其中:對每年1月至6月退休的人員,An、An-1均取該年上上年全省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對每年7月至12月退休的人員,取該年上年全省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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