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濟南啟動個別機動就業職員養老保險新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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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啟動個別機動就業職員養老保險新規 月繳費基數按職工月均勻人為

2015濟南啟動個別機動就業職員養老保險新規

12月29日訊 記者今天從濟南市人社局獲悉,剋日,濟南對個別機動就業職員繳納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的基數做了進一步型別。自2015年1月1日起,無僱工的城鎮個別工商戶和機動就業職員介入濟南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的,同一按濟南社會保險繳費年度內執行的在崗職工月均勻人為作為月繳費基數,對付部門收入程度較低的.個別機動就業職員,可應承暫按在崗職工月均勻人為的60%作為月繳費基數下限。

據相識,本次調解是按照《關於無僱工的城鎮個別工商戶和機動就業職員養老保險有關題目的關照》(濟人社發〔2014〕187號)有關劃定執行。下一年度起,個別機動就業職員繳費基數不得高於濟南社會保險繳費年度內執行的在崗職工月均勻人為,最低為在崗職工月均勻人為的60%,有關參保人可在此區間內按照收入環境確定繳費基數。

市社保局提示,今朝繳費基數高於濟南社會保險繳費年度內執行的在崗職工月均勻人為繳費的個別機動就業職員,應儘快接洽地址代徵機構,在1月份申報繳費前從頭簽署社會保險扣款協議。以免因繳費基數超限,延伸個別繳費的申報和扣款,從而形成繳費中斷。

追問訊息:

繳費基數調解後個別繳費職員社保繳費該交幾多錢?

自2015年1月1日起,個別機動就業職員根基養老保險每月最低繳納額為464.8元,最高繳納額為774.6元;根基醫療保險繳納金額穩固,憑證5.5%的比例介入根基醫療保險的每月繳納額為231.02元,憑證10%的比例介入根基醫療保險的每月繳納額為387.3元。

個別繳費中斷有何影響?

《濟南市職工根基醫療保險步伐》第二十二條劃定:機動就業職員自欠繳職工根基醫療保險費次月起,統籌基金停息付出其醫療用度。持續欠費不敷6個月的,自補足欠費和滯納金的次月起規復享受報酬;持續欠費6個月以上的,自從頭繳費的第7個月起享受報酬。

哪一類人群個別繳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條劃定:無僱工的個別工商戶、未在用人單元介入根基養老保險的非整日製從業職員以及其他機動就業職員可以介入根基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根基養老保險費。

企業出錢讓職工本身繳社保合規嗎?

市社保局提示,濟南個別機動就業職員今朝只能介入根基養老保險和根基醫療保險,而企業職工介入根基養老、根基醫療、工傷、賦閒、生養五險,某些企業為了少繳納社保費,出錢讓職工按個別機動就業職員參保,這樣做既違背《勞動法》和《社會保險法》的劃定,又倒黴於掩護職工的正當權益,在職工產生工傷、賦閒、生養等環境時,無法享受響應社保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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