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勞動合同模板集錦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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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法律知識的普及,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那麼一般合同是怎麼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勞動合同7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關於勞動合同模板集錦七篇

勞動合同 篇1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為建立勞動關係,明確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為 日至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為個月,自月 日起至年月

2、無固定期限:

第二條:工作內容

1、甲方根據工作需要,聘用乙方在工作崗位,併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勞動關係成立後,甲方可根據經營需要或者管理需要,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工作崗位調整後,根據同工同酬的原則,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報酬進行調整。

2、乙方應按照甲方對本崗位工作任務和責任制的要求,完成規定的數量、質量指標。

第三條:勞動紀律

1、甲方應當依法制定和健全內部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依法對乙方進行規範和管理。

2、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

第四條:勞動報酬

1、甲乙雙方根據本單位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製度,約定乙方在試用期的工作時間工資為 元/月(不含保險);試用期滿後正常工作時間工資 為 元/月(含所有保險);

2、甲方每 月

第五條:福利待遇和勞動保險

1.在勞動合同期間,乙方仍享受統一規定的有關津貼,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以及法定的公休節假日、探親假、婚喪假、產假和甲方規定的職工休假等。

2.在勞動合同期間內,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以及家屬勞保待遇等仍按國家現行政策規定執行。

3.勞動合同期間,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期間的有關待遇仍按國家現行的有關政策和本單位規章制度執行。

第六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甲方安排乙方實行的工作制為以下第 種。

1、標準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2、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甲乙雙方協商安排。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法定節假日,按國家規定執行。

第七條: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符合《勞動合同法》所列的法定條件或者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或者解除本勞動合同。變更勞動合同,雙方應當簽訂《變更勞動合同協議書》或者補充協議。合同期限屆滿,本合同自行終止。乙方不能按要求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務,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第八條:合同的續訂

1、本合同期限屆滿後,經雙方協商本合同可以續訂。

2、本合同期限屆滿後,非乙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或者續訂手續,雙方形成事實勞動關係的,視為續訂同一期限和內容的勞動合同。

第九條:勞動爭議的處理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可以向本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者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天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書面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約定。有國家規定的,按國家規定執行。合同期內,如所定條款與國家新頒佈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不符的,按新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2

不管是什麼合同,有的有效,有的.無效,還有的是效力待定。今天,我們具體說說常見的無效勞動合同有哪些。關於無效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請閱讀下文。

一、口頭約定的合同

個別外資企業、私營企業和集體企業經營者出於企業自身需要,在招聘時故意不與求職者訂立勞動合同,僅作一些簡單的口頭約定。由於求職者大多數極為珍惜這一就業機會,一般不敢對此提出或堅持簽訂勞動合同的要求。如此,一旦出現糾紛,求職者權益就將受到損害。我國《勞動法》第19條明確規定:“勞動合同應當以書面合同訂立……”,因此,口頭約定合同在我國是沒有任何法律效力的。

二、顯失公平的合同

部分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其約定條款明顯傾向用人單位一方,此種情形目前相當普遍,應引起求職者的重視。求職者在訂立勞動合同時,一定要逐條審查,對一些不合理、顯失公平的內容應堅決拒絕。

三、脅迫的合同

一些用人單位招工時,強迫勞動者交納鉅額集資款、風險金,並脅迫勞動者與其訂立所謂的自願交納協議書,企圖以書面協議掩蓋其行為的違法性。《勞動法》第17條規定,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四、附帶保證的合同

部分企業為約束勞動者的行為。在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時,硬性規定另籤一份“保證書”,其內容是強迫勞動者接受一些不合理的規則和條件,並把該保證書作為勞動合同附件來約束勞動者。

五、真假合同

某些外資企業、私營企業或集體企業為應付勞動仲裁部門的監督管理,與勞動者簽訂真假兩份合同。以符合有關規定的“假合同”應付勞動管理部門的檢查,實際上卻用按自己意願與勞動者訂立的不規範甚至違法勞動合同來約束勞動者。

六、抵押性質的勞動合同

部分用人單位為防止勞動者“跳槽”,在訂立勞動合同時,要求勞動將其身份證、檔案、現金作抵押物,甚至扣留勞動者應得的福利或工資,一旦勞動者“跳槽”,用人單位便將抵押物扣留。這種做法不但違反了國家有關政策規定,而且嚴重損害了勞動者權益。

七、無保障的勞動合同

一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中,不具備病、傷、殘、死亡補助和撫卹等內容,或雖有此條款但不符合國家法律規定。勞動者一旦發生病、傷、殘、死亡等情況時,企業或者以較低的金額給予一次性補助,其額度遠低於實際發生的醫療費和國家有關的法定標準,使勞動者權益無法得到保障。

不管是無效的合同還是效力待定的合同,如果我們勞動者在一開始簽訂勞動合同的時候就能謹慎注意,這些情況出現的機率應該是很小的。這就再一次給勞動者提醒了,多瞭解一些法律知識,才能更好的維護自身權益。

勞動合同 篇3

甲方(用人單位)

用人單位名稱

用人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

姓名性別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聯絡方式

戶籍所在地

實際居住地

居民身份證號碼

家庭成員聯絡人電話: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在遵循合法、公平、誠實信用原則的基礎上,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勞動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經過協商,從事出納工作。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和對乙方業績的考核結果,按照合理誠信原則,經與乙方協商可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基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並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

(三)甲乙雙方約定勞動合同履行地: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甲方實行每天8小時工作制。具體作息時間,甲方安排如下:每週工作六天,每週休息一天。

甲方嚴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時間,控制加班加點,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並依法給予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甲方依法為乙方安排帶薪年休假,具體休假時間雙方協商確定。

四、勞動報酬

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一)甲方承諾每月15日為發薪日。

(二)乙方在試用期內的工資為每月元。

(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乙方的工資報酬按下列條款執行:

乙方的工資報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確定,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其每月工資為20xx元。

(四)乙方依法享有帶薪假期(如:婚假、喪假、年休假等)期間的工資。

五、社會保險

(一)各項社會保險費由乙方自行繳納。

(二)乙方發生工傷事故或患職業病的,甲方應負責及時救治,或提供可能的幫助,並在規定時間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鑑定,併為乙方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傷亡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二)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三)因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有職業危害可能,在甲方的監督下,乙方須採取必要的防護措施,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四)甲方按照國家關於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甲方按照國家關於醫療期的規定執行。

七、雙方協商一致,約定下列條款:

a、因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業祕密和與智慧財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甲方可以事前與乙方依法協商約定保守商業祕密或競業限制的事項,並簽訂保守商業祕密協議或競業限制協議,可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b、甲方依法執行有關福利待遇規定,並同意為乙方提供如下福利待遇:

八、勞動爭議處理

(一)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法定時效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對仲裁裁決不服且符合起訴條件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甲方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投訴。

九、其他事項

(一)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戶籍所在地、實際居住地、聯絡方式等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告知甲方。如不及時告知甲方,按照提供虛假人事資料處理。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省和市有關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不得塗改。

(四)本合同如需同時用中文、外文書寫,內容不一致的,以中文文字為準。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六)本合同附件包括: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名:乙方簽名:

甲方蓋章:

簽章日期:簽名日期:

勞動合同 篇4

問題: 請問想辭職後去異地,暫時沒有工作,請問五險一金和檔案怎麼處理?辭職時候要注意哪些手續?

答案:

一、關於辭職

1、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辭職)分三種情況:

一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辭職),也就是提前30天(試用期3天)通知用人單位,不用單位批准。但用人單位不承擔經濟補償;

二是,依據勞動和塔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辭職),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而且,用人單位還必須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三是,勞動者沒有任何依據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離職),用人單位不但不給經濟補償金,還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九十條的規定,給單位造成損失的要承擔賠償責任。單位可以扣工資作為賠償。

2、所以,辭職要合法理由非常重要,只要理由合法任何用人單位都不能拒絕,當然,如果沒有合法的理由,不但不能走,你就是走了,單位也會找你的麻煩,得不到補償金不說,還會要你交違約金,不給你辦離職手續,對你今後的就業會有麻煩。

3、辭職理由建議你參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八條規定的情形來提出,比如不籤勞動合同、不按國家規定安排勞動時間、不按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加班不給加班工資、收取押金、不按時為勞動者建立國家法定的社會保險等。

4、辭職時你可以要求單位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的規定辦理手續,一是要結清工資、二是要支付給你經濟補償金,三是要給你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這個證明很重要必不可少),其它離職手續如交接工作等都不重要了按單位的規定辦即可。

二、關於社保

1、養老保險有個人賬戶,身份證號就是帳號,辭職後可以有三種處理方式:

一是停止交費,形成繳費年限中斷,個人賬戶積累停止,但只要時間不長對今後影響不大; 二是由個人全額繳納,即不中斷繳費把過去連同企業繳納的部分一併自己繳納,但這樣個人負擔較重不太合算;

三是如果到外地謀職可以辦理保險轉移手續,到新的就業地區。不管哪種方法,找到新的工作單位按原帳號繼續繳費即可,不用補交,但就是不能退。

2、醫療保險,也有個人賬戶,辭職後處理方法基本同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裡的錢可以在當地繼續使用,但目前暫不能轉移,國家已經出臺了有關轉移辦法,今年7月1日以後等各地方政府出臺了實施細則就可以實施。

3、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都沒有個人賬戶,辭職後保險自動解除,但失業保險只要繳費滿一年,不是個人原因造成的失業,就可以領取。

4、住房公積金,有個人賬戶,企業和個人繳納的費用,全部形成個人賬戶總額,就如同銀行的零存整取所有權屬個人,辭職後只不過停止了存錢,但賬戶的錢還是你的,只要符合公積金提取規定,隨時可以提取,以後也可以續交,永遠不會作廢。

勞動合同 篇5

基本案情

家住桐柏縣的金某,今年49歲,從xxxx年起,一直在某礦業公司從事井下采礦工作。20xx年5月9日,他因違反規章制度,被礦業公司解除勞動關係,隨之結束了在礦業公司的工作。

由於工作中要接觸矽塵,20xx年9月17日,金某經河南省職業病防治研究院診斷,被查出患有“矽肺壹期”職業病。於是,金某申請了工傷認定,20xx年7月9日,南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認定其為工傷。之後,金某又申請了勞動能力鑑定,20xx年4月10日,被河南省勞動鑑定中心鑑定工傷等級。

診斷為七級

在分別收到《認定工傷決定書》和《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後,金某和礦業公司均未在法定時間內申請行政複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20xx年5月29日,金某向桐柏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6月10日,該仲裁委員會以金某和礦業公司之間不存在勞動關係為由,作出不予受理案件的決定。

金某不服,遂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依法判令礦業公司向其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等費用共計173888.7元。

爭議焦點

在本案的審理過程中,金某的工傷保險責任到底應該由誰承擔,金某和礦業公司有不同的認識。

金某認為自己患病是因為長期在井下采礦,接觸矽塵所致,現已被認定為工傷,應該由原工作單位礦業公司承擔工傷保險責任。

金某原來所在單位礦業公司則認為,原告金某的疾病不是工傷。因為,在20xx年4月,礦業公司曾委託縣醫院對金某進行了體檢,體檢結果顯示其心、肺正常。況且在金某病發時,雙方已不存在勞動關係,故礦業公司不應承擔原告的工傷保險責任。

判決結果

近日,桐柏縣人民法院審結了此案,判決被告礦業公司於判決生效之日起五日內,給付原告金某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就業補助金等費用共計143672.6元。

綜合分析

法院審理後認為,原告金某原系被告礦業公司的職工,雙方存在勞動關係。原告在被告礦業公司工作達20餘年,被確認患有“矽肺壹期”職業病,同時 認定為工傷傷殘七級。因此,原告依法應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被告沒有提交為原告交納醫保費用的證據,原告的工傷保險責任應由被告承擔。對此,本案的主審法官趙永林作出進一步解析:

●職業病也可認定為工傷

趙永林說,一般情況下,人們都認為工傷是指勞動者在生產、勞動過程中因工作原因發生意外事故導致的傷、殘、亡。其實還應包括勞動者患職業疾病的情形,主要是指勞動者在生產勞動及其他職業活動中,接觸職業性有害因素引起的疾病。

在確定職業病的過程中,只有診斷出屬於職業病分類和目錄中的疾病,才能被認定為職業病,且病例診斷需有法律規定的機構按程式認定,並不是一般醫院的診斷證明就能確認職業病的。

本案中,金某從事井下采礦工作,長期接觸矽塵,經河南省職業病防治研究院診斷,被查出患有“矽肺壹期”職業病,屬於職業病分類和目錄中的疾病, 該疾病被認定為工傷,傷殘等級為七級。根據《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六條的規定:職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且經工傷認定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被告礦業公司所稱對金某進行體檢的縣醫院是不能確認職業病的。

●工傷認定要及時

趙永林進一步解釋道,對於工傷申請和認定,有嚴格的時間要求,如果超過時限,那麼自己的主張就可能難以得到支援。因為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規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 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勞動合同 篇6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

用人單位名稱: 地

址:

聯絡電話: 勞動者姓名: 身份證號碼: 工作崗位:

入職日期: 年 月 日 解除日期: 年 月 日 在本單位工作時間 年 月

依據的法律條文:《勞動合同法》第 條第 款第 項 解除原因(打√)

□勞動者單方解除 □勞動者試用期內解除

□用人單位按勞動合同法39條解除 □用人單位按勞動合同法40條解除

□用人單位經濟性裁員 □個人原因

□勞動者按勞動合同法38條解除 協商一致解除:□單位原因

單位名稱(蓋章) 月

簽收人:

簽收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員工),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根據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協議:

一、乙方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入職甲方,甲乙雙方簽訂的最後一期勞動合同期限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下班後,乙方在家突發腦溢血,甲方予以積極協助。

根據規定,乙方3個月的醫療期截止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結束。根據保險條例規定,雙方一致認為,該次事故不屬於工傷範圍,故乙方同意放棄工傷認定申請。現因乙方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根據乙方的申請,雙方同意於年月日提前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相關協議內容如下:

二、甲方與乙方結清以下款項:

1、至勞動合同關係解除之日止乙方醫療期工資______元。

2、甲方發給乙方相當於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人民幣______元。

3、甲方向乙方額外支付相當於一個月工資代通知金人民幣______元。

4、甲方向乙方支付相當於9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人民幣______元。

上述1、2、3、4項共計人民幣元,乙方同意現金領取或由甲方支付到乙方工資帳戶中。

三、乙方應於簽訂本協議當日內向甲方交回工作服、廠牌等屬於公司的物品,甲方給乙方開具離職證明。四、乙方承諾由其自行決定是否申請勞動能力鑑定,甲方將提供協助。

五、乙方應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辦理工作交接手續,工作交接辦結時,甲方與乙方結清工資、經濟補償等費用,乙方同意此後放棄向有關機構(包括乙方、勞動部門、仲裁委和法院等)主張其它工資(含加班工資)、經濟補償、社會保險、患病待遇等相關之權利。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畫押):

授權代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家屬(簽字畫押):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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