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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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波勞動合同

寧波勞動合同1

本單位與 同志簽訂的勞動合同,因 原因,依據 於 年 月 日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該同志在本單位工作已有 年 月。

(單位蓋章):

經辦人: 年 月 日

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

同志:

本單位與你簽訂的勞動合同,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工作崗位為 ,現因 原因,依據 ,決定於 年 月 日與你終止(解除)勞動合同,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為 年 月,如未找到新的'用人單位,請於終止(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60日內到本人戶籍所在地勞動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失業登記手續。

(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寧波勞動合同2

同志:

本單位與你簽訂的勞動合同,因

原因,依照決定於 年月日與你終止(解除)勞動合同。如未找到新的用人單位,請於終止(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15日內到本人戶糧所在地勞動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失業登記手續。

(單位蓋章):

年 月日

寧波勞動合同3

甲方:_________

所在地址:_________

所有制性質: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現居住地址:_________

甲方招(聘)用乙方為勞動合同制職工,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寧波市勞動合同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訂立本合同,並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勞動合同期限按下列第()項確定:

(一)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法定或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為止。

(三)本合同為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_________之日起至_________之日止。

在合同期內,其中試用期為_________個月,即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工作內容及要求

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乙方應完成該崗位(工種)所承擔的生產(工作)內容,具體要求是:_________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職業衛生等規定。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裝置和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

甲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並如實告知乙方有關職業病危害及其後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對於具有職業病危害的崗位(工種),甲方必須採取符合國家職業衛生要求的預防措施、防護設施;對於乙方從事具有職業病危害(如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它有毒有害的物質)崗位(工種)的,甲方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如實告知其職業病情況,並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內的工資為_________元;

(二)乙方試用期滿後,月崗位工資為_________元;工資形式為_________;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在合同期內甲方為乙方調增(減)的月工資作為本合同規定的工資。

(三)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按時、足額支付給乙方應得的工資報酬。

(四)甲方發給乙方在崗月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政府公佈的最低工資標準。

(五)乙方的加班加點工資、節假日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的確定和發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勞動合同解除後有關經濟補償金等費用的支付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養老、醫療、失業等各項法定社會保險費用。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為扣繳。

(二)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各種假期和女職工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及其相應的待遇。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公)負傷(死亡)待遇,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死亡)的待遇,解除勞動合同時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等的發放,均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執行。

七、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工時制度按下列第()項確定;

(一)標準工時工作制;

(二)不定時工作制;

(三)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的規定:對執行本條第(一)款工作制的,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需要加班的,須經甲、方雙方和工會協商一致,且一般每天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每天不得超過3小時,但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對執行本條第(二)(三)款工作制的,甲方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和聽取意見的基礎上,採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輪休調休、彈性工作時間等適當方式確保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乙方按國家和省(市)的規定享受年休假。

八、勞動紀律

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規章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管理制度。

九、教育與培訓

(一)甲方應根據生產和工作的需要,統籌安排乙方的教育與培訓。

(二)乙方人事技術工種(崗位)的,必須按國家規定持職業資格證書上崗。

(三)除本條第(一)項約定的正常教育與培訓外,甲、乙雙方可就乙方脫產或由甲方出資參加的培訓學習,簽訂專項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

十、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對本合同內容進行補充或者修改;補充或者修改後的合同應及時辦理變更手續。

(二)甲、乙雙方可以依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和程式按《條例》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四條和第二十五條的規定執行。

(三)乙方屬於《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條件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條例》的第二十條和第二十一條的規定解除本合同。

寧波勞動合同4

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 同志:

本單位與你簽訂的勞動合同,因 原因,依據 , 決定於 年 月 日與你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請你於即日起,60日內到各鄉鎮勞動和社會事務管理服務站失業保險機構辦理失業登記手續。 (注:該同志:本單位工作時間為 年 個月;連續工齡 年 個月。領取(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安置費)計 元。

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 同志:

本單位與你簽訂的勞動合同,因 原因,依據 ,

決定於 年 月 日與你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請你於即日起,60日內到各鄉鎮勞動和社會事務管理服務站失業保險機構辦理失業登記手續。 (注:該同志:本單位工作時間為 年 個月;連續工齡 年 個月。領取(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安置費)計 元。

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寧波勞動合同5

編號:

勞 動 合 同

用人單位名稱

勞動者姓名

寧波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使 用 說 明

一、甲乙雙方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

二、雙方在簽訂合同時,應仔細閱讀合同書。合同內容應協商一致後填寫,合同中的空欄,必須填寫清楚,不須填寫的空欄請打上“/”。本合同中的選擇專案,只能選擇一項填入確定的空格中。

三、本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和職工(乙方)本人簽名(蓋章),並加蓋用人單位印章方為有效。

四、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可在“其它事項的約定”中列明,或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另行簽訂的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一併履行。

五、本合同請用黑墨水或藍黑墨水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不得塗改。

勞 動 合 同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所在地址:

乙方(勞動者)姓名: 文化程度:

身份證號碼:

家庭地址:

現居住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平等的原則,經協商同意訂立本合同,並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勞動合同期限按下列第( )項確定

A.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為 個月,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B.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至符合法定終止時間止,其中試用期為 個月,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C.本合同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即行終止。

若乙方實際用工起始時間與本合同約定起始時間不一致,以實際用工之日為本合同起始時間。

二、工作內容及工作地點

(一)根據甲方生產(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 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乙方應按甲方確定的崗位責任制及相關規章制度的要求,完成該崗位(工種)所承擔的生產(工作)內容。

(二)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地點: 。

根據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乙方所在崗位的工時制度按以下( )項確定

A.標準工時工作制

B.不定時工作制

C.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的規定,對執行本條A項工作制的,乙方每日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並且每週至少休息一天。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天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每天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對執行本條B項、C項工作制的,甲方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並聽取乙方本人意見的基礎上,採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輪休調休、彈性工作時間等適當方式,確保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甲方保證乙方依法享受法定休假日、帶薪年休假等休假權利。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內的月工資為 元;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本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甲方所在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二)試用期滿後,乙方的月工資為 元,工資形式為( )。

1.計時工資 2. 計件工資

根據甲方的工資分配製度,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在合同期內甲方為乙方調增(減)的月工資作為本合同的月工資(不得低於甲方所在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三)乙方工資支付形式為( )

1.銀行代發 2. 現金支付

(四)甲方以法定貨幣按月足額支付乙方工資,並向乙方提

供工資清單。工資發放日為每月 日,如遇休假日或休息日,應當提前支付。

(五)乙方加班工資、休假日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的確定和發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有關規章制度執行。

五、社會保險

(一)甲方應按規定及時為乙方辦理參加社會保險的相關手續,按時繳納社會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按規定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二)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應享受的假期及相應待遇,按生育保險、女職工勞動保護等有關規定執行。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公)負傷(死亡)的待遇、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死亡)的待遇及醫療補助費發放,均按工傷保險、醫療保險及相關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生產的法律法規,遵守勞動保護、職業危害防護等有關規定。

(二)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裝置、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

(三)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和甲方依法制定的有關規章制度。如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乙方有權拒絕。

(四)甲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對具有職業病危害(如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它有毒有害的物質,下同)的崗位(工種),甲方應當如實告知乙方有關職業病危害及其後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並採取符合國家職業衛生要求的預防措施和防護設施。

(五)乙方從事具有職業病危害崗位(工種)的,甲方應組織乙方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及離崗前的職業健康檢查,及時如實告知乙方檢查情況,併為乙方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七、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變更合同,並及時辦理書面變更手續。

(二)除《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情形外,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三)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規定情形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情形的,甲方不得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四)符合《勞動合同法》及國家、省、市規定的有關勞動合同終止情形的,勞動合同終止。

(五)工傷職工、患職業病職工勞動合同的解除或終止,依據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六)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甲方應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七)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結工作交接手續。

八、約定事項

(一)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條規定,雙方約定的事項:

1.

2.

(二)其它事項的約定:

九、甲方按法定程式,依法制定單位規章制度,並予以公示或告知乙方,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十、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的勞動爭議,甲乙雙方應當協商解決,或向本單位(或甲方所在地的鄉鎮、街道等)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協商不成或不願調解的,應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本合同條款與現行法律、法規和規章相牴觸的,以及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現行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執行。

十二、本合同至少一式二份,經甲乙雙方簽名(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文字,至少儲存兩年備查。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簽名(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蓋章)

或負責人簽名(蓋章)

或委託代理人簽名(蓋章)

合同訂立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履行起始日期: 年 月 日

寧波勞動合同6

甲方(用人單位)企業名稱:_______性質:_______股份制地址: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性別: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文化程度:_______工作住址: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寧波市勞動合同條例》等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①本合同期限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②本合同期限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至乙方所擔任的本崗位工種完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時間

第二條乙方從事工作。乙方須根據甲方規定的崗位職責和要求,按時、按質、按量完成本職工作。

第三條甲方確定乙方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度(標準、不定時、綜合計算)。甲方應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結合建築行業特點,合理安排乙方的工作時間和休息。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紀律

第四條甲方必須對乙方進行國家和地方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宣傳,進行勞動紀律、安全生產、技術操作規程、職業道德、遵紀守法等方面的培訓和教育。

第五條甲方應遵守國家、省、市有關部門對勞動衛生、安全生產等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合格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需的勞動工具、勞動保護用品,為乙方辦理工傷保險,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勞動者定期進行健康檢查,改善生產、生活條件,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第六條乙方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傷害的,由甲方按國家工傷保險法規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乙方必須向甲方出示身份證等有效證件,同時向甲方提供健康狀況證明。

第八條乙方應接受有關培訓,並按國家規定取得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或崗位證書,在勞動過程中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按甲方標準要求進行施工。

第九條乙方在合同期內應遵守勞動紀律和甲方有關工程質量、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等各項規章制度。乙方有權拒絕執行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的指令。

第十條甲方為乙方提供的宿舍、食堂、飲用水、洗浴、公廁等基本生活條件應達到安全、衛生要求,其中建築施工現場要符合《建築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JGJ146—20xx)。

四、勞動報酬

第十一條甲方根據記工考勤冊,按乙方工作內容及完成工作量向乙方計發工資。計時工資單價:按_______元/(月)計發工資。計件工資單價:_______。計時或計件任務完成後,按完成工時或工作時計酬,工資在每月15日以貨幣形式按時向乙方支付。

第十二條乙方計時或計件工資中包括基本工資及獎金,月工資不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資金部分在工程完工或離開時必須結清。

五、勞動合同解除和終止

第十三條甲、乙雙方簽訂合同後,在試用期間內,雙方均有權提出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一)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二)工作嚴重失職,對甲方的利益造成20xx元以上損失的;

(三)在合同期間有偷竊、打架鬥毆、賭博等行為,經教育仍不悔改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提供不真實的有效證件的。

第十五條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一)以暴力、脅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二)不能按勞動合同的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嚴重違反勞動法律法規、侵害勞動者權益的;

(四)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它情形。

第十六條勞動合同在期滿或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即行終止。

六、違反勞動

第十七條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工作延誤()天以上(不含_______天)的,甲方按_______元/每天標準向乙方支付生活費。

第十八條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後果和責任大小向對方支付賠償金。雙方解除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規定將乙方未結工資給予結清。

第十九條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擔法律責任。

七、其他約定

第二十條甲、乙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一條甲、乙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發生勞動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不願協商的,任何一方可在勞動爭議發生後六十日內向管轄內的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現行法律、法規、本省規定有牴觸的內容,按法律法規和本省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執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乙方(簽名):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

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寧波勞動合同7

甲方:(以下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住所:

郵編:

聯絡電話:

乙方:

(以下稱“乙方”

家庭住址:

郵編:

戶籍地址:

郵編:

聯絡固定電話:

行動電話:

緊急聯絡人

: 緊急聯絡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規定,甲乙雙方按照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勞動合同.

1.勞動合同期限

1.1 依法應告知乙方的相關事項,甲方均已如實告知.

1.2 乙方向甲方承諾:與其他用人單位不存在勞動、勞務及其他僱傭關係,不存在尚具法律效力的保密協議和競業限制協議;在本合同履行期間,未經甲方允許,不得在其他單位兼職.向甲方提交的所有材料均是真實、合法、有效的,陳述的一切資訊資料均是真實的,並願意接受甲方的《員工手冊》及最新相關規章制度的約束.

1.3 本合同型別為固定期限合同:本合同自 月起至 年 月 日止. 試用期

1.4 試用期限自用工之日起計算.

2.工作內容與工作地點

2.1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可以對乙方在工作期限、工作崗位、工作地點做出必要的調整,對此,乙方確認已被事先如實告知,並表示接受.

2.2 乙方的工作地址為:

2.3 乙方的工作內容為從事

2.4 乙方須按照甲方確定的崗位責任,按時、按量完成工作任務.

2.5 乙方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將全部精力、能力和技術,僅用於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上,除確保自身的工作達到甲方為其規定的崗位職責標準外,還應完成甲方為其安排的本崗位工作以外的臨時工作,盡最大努力協助甲方達到或超過預期的商業目的,並不得從事兼職或第二職業.

3.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3.1 乙方的崗位實行:

標準工時制 □不定時工時制 □綜合計算工時制

3.2 休息休假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標準執行.

3.3 乙方如未經批准或因其自身原因未完成工作而自行延長工作時間的,甲方有權對乙方所延長的工作時間不支付報酬.

4.勞動報酬

4.1 乙方的勞動報酬由基本工資、考核工資等專案構成.所得報酬不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1)月基本工資為 元,其中試用期間的基本工資標準為 元.

(2)月考核工資基數為 元.甲方根據相應的考核規定,對乙方進行必要考核,根據考核結果計算髮放.

4.2 甲方在次月的

4.3 甲方將依法代扣代繳乙方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等費用.

4.4 由於甲方生產任務不足或非因勞動者本人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業,且甲方沒給乙方安排工作的,甲方應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基本生活費.

5.社會保障

5.1 根據國家和當地政府有關規定,乙方參加下列社會保險:

城保 □小鎮保(□享受補貼 □不享受補貼) □外來從業人員綜合保險,

5.2 乙方如在工作時間發生工傷事故,需24小時之內立即通知甲方,並由甲方向勞動行政部門申報認定,根據認定結果作出相應處理.若乙方延誤通知甲方,造成甲方對事故經過無法取證,由此引發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6.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6.1 甲方提供勞動工作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及執行符合國家職業危害防護標準的要求.

6.2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訂的工作規範、操作規程、勞動安全衛生制度,自覺預防事故和職業病的發生,確保自身與他人的生命安全.如有違反,將承擔甲方規章制度的相應紀律處分和經濟損失賠償等.

7.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7.1經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7.2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7.3符合法定終止條件的,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或勞動紀律的,本合同終止.

7.4甲方解除或終止乙方勞動合同,均以退工單為準.

7.5 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即時解除本合同並無需承擔任何經濟補償金.

7.6 未能在30天內完整提供甲方要求的錄用相關資料,致使甲方不能依法確立勞動關係或辦理相關法定手續等的.

7.7 提供虛假資料的.

7.8 擅自離崗連續滿三個工作日,視為自動離職的.

7.9 勞動合同解除、終止後,乙方應依法並按甲方有關規定,進行必要的工作交接.

7.10 由於乙方的原因未按前條約定履行工作交接的.,甲方可以不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具有尚未處理完畢的經濟事務的,甲方可以暫停支付乙方最後一期工資.

8.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違反法律規定解除、終止本合同,應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9.勞動爭議

9.1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可以先行調解,也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9.2 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以及公司釋出的各類書面通知、雙方的書面協議等都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作為勞動爭議處理的依據.

10. 其他約定

10.1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合同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有關勞動管理新規定相牴觸的,甲乙雙方均應按新規定執行.

10.2下列檔案規定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2)《績效考核制度》

(3)《薪酬制度》

(4)《保密及競業禁止協議書》

(5)《員工手冊》

10.3在乙方處於聯絡障礙狀態時,委託本合同首部的“緊急狀態聯絡人”作為乙方的受委託人,該受委託人享有接受和解與調解、代領、簽收相關文書的許可權.

10.4乙方在職期間(含轉崗),由甲方出資進行職業技術培訓的,當乙方在甲方未滿約定服務年限解除本合同時,甲方可以按照實際支付的培訓費(包括培訓期間的工資)計收賠償金,其標準為每服務一年遞減實際支付的培訓費總額的 %.

10.5 本合同約定期間內,乙方不得自行或指使、誘導他人從事直接或間接損害甲方合法權益的與甲方相同、相似、類似或相關的經營活動.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勞動合同且無需支付任何形式的補償金,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10.6 本合同內容如與法律法規相牴觸的,以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為準.

10.7 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另行約定;沒有約定的依據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10.8 其他約定:

10.9 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寧波勞動合同8

勞動合同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所在地址:

乙方(勞動者)姓名:

文化程度:

身份證號碼:

家庭地址:

現居住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平等的原則,經協商同意訂立本合同,並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勞動合同期限按下列第( )項確定

A.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從 年 月日起至年 月日止,其中試用期為個月,即從年 月日起至年 月日止;

B.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從年 月日起至符合法定

終止時間止,其中試用期為個月,即從年 月日起至年 月日止;

C.本合同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年 月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即行終止。

若乙方實際用工起始時間與本合同約定起始時間不一致,以實際用工之日為本合同起始時間。

二、工作內容及工作地點

(一)根據甲方生產(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乙方應按甲方確定的崗位責任制及相關規章制度的要求,完成該崗位(工種)所承擔的生產(工作)內容。

(二)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地點:。

根據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乙方所在崗位的工時制度按以下( )項確定

A.標準工時工作制

B.不定時工作制

C.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乙方具體工作時間可由甲方根據需要進行安排或調整。鑑於乙方所在職位為甲方的高階管理人員,該職位實行彈性工作制度,本合同規定的乙方工資中已經包含了超時和延時工作的加班工資。

甲方保證乙方依法享受法定休假日、帶薪年休假等休假權利。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內的月工資為 元;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本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甲方所在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二)試用期滿後,乙方的月工資為元,工資形式為( )。

1.計時工資 2. 計件工資

根據甲方的工資分配製度,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在合同期內甲方為乙方調增(減)的月工資作為本合同的月工資(不得低於甲方所在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三)乙方工資支付形式為( )

1.銀行代發 2. 現金支付

(四)甲方以法定貨幣按月足額支付乙方工資,並向乙方提供工資清單。工資發放日為每月 日,如遇休假日或休息日,應當提前支付。

(五)乙方加班工資、休假日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的確定和發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有關規章制度執行。

五、社會保險

(一)甲方應按規定及時為乙方辦理參加社會保險的相關手續,按時繳納社會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按規定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二)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應享受的假期及相應待遇,按生育保險、女職工勞動保護等有關規定執行。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公)負傷(死亡)的待遇、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死亡)的待遇及醫療補助費發放,均按工傷保險、醫療保險及相關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遵守勞動保護、職業危害防護等有關規定。

(二)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裝置、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

(三)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和甲方依法制定的有關規章制度。如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乙方有權拒絕。

(四)甲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對具有職業病危害(如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它有毒有害的物質,下同)的崗位(工種),甲方應當如實告知乙方有關職業病危害及其後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並採取符合國家職業衛生要求的預防措施和防護設施。

(五)乙方從事具有職業病危害崗位(工種)的,甲方應組織乙方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及離崗前的職業健康檢查,及時如實告知乙方檢查情況,併為乙方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七、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變更合同,並及時辦理書面變更手續。

(二)除《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情形外,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三)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規定情形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情形的,甲方不得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四)符合《勞動合同法》及國家、省、市規定的有關勞動合同終止情形的,勞動合同終止。

(五)工傷職工、患職業病職工勞動合同的解除或終止,依據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六)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甲方應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七)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結工作交接手續。

八、約定事項

(一)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條規定,雙方約定的事項:

1.在乙方和甲方的勞動關係存續期間,乙方因從事本合同下的工作或者利用甲方的裝置或資源作出任何發明或與工作有關的任何文字或圖形作品及商業資訊等屬於甲方的專有財產。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披露該發明、文字或圖形作品及商業資訊,並應採取必要步驟,包括簽署有關檔案使得甲方取得該發明、文字或圖形作品的著作權、專利申請權和所有權。

2.乙方對於本合同的內容以及甲方可能向乙方披露的任何與甲方的生產、管理和技術有關的所有資料,甲方或甲方關聯實體的促銷或財務資料,與甲方產品、程式、業務或服務有關的`資料,乙方同意予以保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

透露。乙方同意不得介紹或推薦甲方其他乙方到甲方以外的任何單位工作,但按照甲方規定的程式和制度指派甲方其他乙方到本甲方不同營業地點或本甲方的關聯甲方工作除外。本合同到期或因任何原因終止後兩年內,乙方不得到甲方的競爭對手處工作。本條義務與本合同因任何原因終止後繼續有效。

(二)其它事項的約定:

1、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辭退乙方,並無需作任何賠償:(1)在試用期內甲方決定不再錄用的;(2)嚴重違反員工手冊、勞動紀律或甲方的規章制度;(3)因乙方的故意行為或嚴重失職,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4)乙方將甲方的財產據為己有,或因其他營私舞弊行為給甲方利益造成任何損害; (5)乙方觸犯刑事法律或被勞動教養;(6)法律法規所規定的或所允許的其他情形。

九、甲方按法定程式,依法制定單位規章制度,並予以公示或告知乙方,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十、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的勞動爭議,甲乙雙方應當協商解決,或向本單位(或甲方所在地的鄉鎮、街道等)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協商不成或不願調解的,應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本合同條款與現行法律、法規和規章相牴觸的,以及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現行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執行。

十二、本合同至少一式二份,經甲乙雙方簽名(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文字,至少儲存兩年備查。

  甲方:(單位蓋章)乙方簽名(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蓋章)

  或負責人簽名(蓋章)

  或委託代理人簽名(蓋章)

  合同訂立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履行起始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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