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公司勞動合同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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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人們對法律的瞭解日益加深,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係。那麼常見的合同書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公司勞動合同4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推薦】公司勞動合同4篇
公司勞動合同 篇1

(編號: )

甲方(用人單位)

單 位 名 稱

性 質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郵 政 編 碼

乙方(勞動者) 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碼家庭住址 政 編 碼 郵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重慶市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內型為 合同期;

2、本合同自年 月 日起至年 月曰止. 其中試用期90天。

第二條 工作崗位及內容

1、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作;

2、 具體任職崗位的相關要求見甲方《崗位說明書》;

3.、完成公司下達的其他工作任務;

4、乙方自願接受甲方根據有關員工的升職、降職、調動等管理辦法結合甲方生產經營需要及乙方的能力、表現等對乙方的工作地點和工作內容進行的調整。乙方有反映本人意見的權利,但未經甲方批准,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管理和安排。

第三條 工時制度

1、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以及甲方具體的崗位工時制度確定乙方工時制度。工作人員實行按工作量折算工作時間;

2、甲方有權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制定、修改具體的崗位工時制度,乙方接受甲方工時安排。

第四條 勞動報酬

1、按甲乙雙方協商的工資和福利金額,以領取人民幣或打卡的形式支付給乙方;

2、乙方在婚假、喪假、探親假以及其他假期間的工資以及基本工資為基準, 按國家和甲方相應規章制度執行;

3、 因甲方的原因停產或使乙方待工的,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甲方應按上一個週期工資(不包括加班工資、崗位工資、計件工資、獎金以及各種津補貼、分紅)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甲方只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 其標準按甲方相應的規章制度執行或按重慶市最低生活保障費發放;

4、 需單獨計發加班費的,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以乙方基本工資為準(不含計件工資、各種福利補貼和獎金)。

第五條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1、甲方可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單位實際,自主確定和修改工資構成形式、可對工資以及薪酬福利拿入績效考核獎懲制度,並構成本合同的組成部分,乙方自願接受;

2、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3、甲方有權依據乙方工作崗位變動等結合甲方薪酬制度調整(包含提高和降低)乙方薪酬;也可根據乙方工作表現,決定是否對乙方額外發放其他獎勵。

第六條 福利待遇

1、甲乙雙方按國家和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其中,乙方負擔的部分由甲方負責代扣代繳。如因乙方原因而發生的保險遲繳漏繳少繳責任,甲方不予承擔任何責任;

2、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重慶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3、其它福利待遇按甲方規章制度執行。

第七條 安全生產

1、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以及重慶市有關勞動安全、職業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2、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乙方有權拒絕接受有關安全的違章作業指令;

3、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第八條 合同變更

1、甲乙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合同應採用書面形式,雙方各執一份;

2、甲乙雙方變更、續訂、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和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九條 解除或終止合同

1、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乙方應當首先按照甲方有關規定,在合同期內原則不得辭退,合同期內或合同期滿辭職的必須提前一個月提出書面申請,經批准後方可辦理辭職手續。乙方無正當理由堅持要辭職的,不計發當月工資及其補助和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

2、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修改規章制度。甲乙雙方必須遵守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員工守則》、《崗位職責》、管理制度、績效考核辦法、勞動紀律、獎懲等規章制度。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乙方若違反甲方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甲方可依據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給予乙方紀律處罰或經濟處罰,直至解除本合同;

3.、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甲方可以隨時終止合同;

[1]、在試用期?缺恢っ韃皇屎下加錳跫?模?/p>

[2]、嚴重違返勞動紀律、操作規程或甲方建立的規章制度的;

[3] 、消極怠工、工作業績差、責任心不強、給公司經營管理帶來較大影響的;

[4]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 、依法追究刑責的;

[6] 、違返[保密制度]給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

[7] 、乙方不服從甲方工作安排或不願調整工作崗位的;

[ 8]、未經書面允許在外兼職,或者工作時間幹私活;

[9] 、利用工作便利謀取私利,收取或變相收取回扣或;

[10] 、侵佔、挪用、、毀損甲方財產;

[11] 、聚眾賭博、打架鬥毆、酗酒鬧事、盜竊、吸毒、賣淫、;

[12] 、塗改、偽造、偽造單據及證明;

[13] 、乙方如有朋友、親屬在甲方競爭的組織或機構任職的,乙方應及時以書面形式知曉甲方,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4]、乙方應認真遵守雙方的薪酬保密制度,在職期間除甲方相關部門人員清楚乙方的薪酬標準外,乙方不應向第三方洩露自身以及甲方的薪酬標準,如經發現並對甲方造成影響,經核實無誤後,甲方可直接解除本合同。

4、其它解除情形;

[1]、乙方患病或因公負傷,治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或不符合國家和本市從事有關行業、 工種崗位規定、 甲方無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2]、企業因生產經營之需確需裁減人員的、應提前三十日向員工說明情況,向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報告後,解除勞動合同;

[3] 、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的;

[4] 、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5] 、企業停產、 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仍需裁員的;

[6] 、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其他情況。

6、 下列情形之一?A,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肋或者非法限制人生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勞動合同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十條 其他約定

1、勞動合同因乙方原因提前終止的、甲方應提供給乙方的各項福利、分紅、考核金額和各種獎金立即取消;

2、乙方應在勞動合同解除和終止時,及時與甲方交接工作,移交資料,結清錢物(包括所經辦的客戶款項及物品等),交還所借用的物品,完結工作、物品後,持相關資料到人事部門辦理手續。

3、乙方不得將甲方的行政、財務、經營、技術檔案等資料擅自公開或出讓。在終止或解除合同後,應將所有有價票證、紙質檔案、電子文件、客戶資料及資訊資料交所在部門接收確認後歸檔;

4、財產、帳務、金錢未交接或隱瞞不交以及交接不清的,按侵佔單位財產處理;

5、有價資料未交,實際經濟損失無法計算的,根據給甲方造成的影響和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每日按100元至1000元之間賠償甲方損失;

6、合同或者重要保密檔案未交接的,實際經濟損失無法計算的,根據給甲方造成的影響和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壹萬元至五十萬元之間賠償甲方的損失;

7、一般檔案未交接的,實際經濟損失無法計算的,根據給甲方造成的影響和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壹萬元以內賠償甲方的損失。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直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人事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二條 甲方規章管理制度和雙方簽訂的有關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叄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經辦人:

年 月 日

乙方(簽章) 簽印: 年 月日

公司勞動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編號: 動 合 同 書 ****醫療裝置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00勞

甲方:****醫療裝置有限公司 乙方:

性別:

文化程度: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委託代理人: 家庭住址:

註冊地址:戶口所在地:

家庭電話:

郵政編碼:常用聯絡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合法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勞動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一、勞動合同期限

1.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合同,起止日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其中乙方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合同期滿,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訂。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工作內容:甲方安排乙方在 崗位從事 工作。甲方根據經營管理的需要及乙方的工作表現及能力,可在與乙方商定後,依法變更乙方在工作內容和工作崗位。

2.工作地點:

3.乙方應當提高職業技能,並按照甲方制定的職位責任、工作規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量,並且達到規定的工作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乙方的崗位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每週工作時間四十小時。

2.甲方因工作需要需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與乙方協商同意,非甲方安排或批准的不計加班。

3.國家法定假日加班,按國家法規支付加班費。其餘時間加班,公司原則上安排同等時間調休,若因工作需要確實無法調休,則依法支付加班工資。

4.乙方享有法定休息休假權利,具體休息辦法和時間按甲方規定,休息休假期間的工資支付或扣減辦法按國家相關規定及公司依法制訂的相關規定執行。

四、勞動報酬

1.每月 20 日為甲方工資發放日。

2.乙方的工資標準採用下列第( )方式確定:

(1)月薪制:每月為元。試用期乙方的待遇為元/月。

(2)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工資分配方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為每月元,使用期乙方的基本工資為每月元,績效工資考核發放辦法按乙方的業績和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規定考核確定。

(3)計件工資制:計件工資的勞動定額管理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規定,超過標準的勞動定額且在正常工作時間外完成的,按加班工資計算計件工資。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勞動任務不滿的,按當地最低工資發放當月工資。因乙方個人原因或能力不能完成勞動定額的,按當月實際完成量發放計件工資。

(4)年薪制:每年元,每月預付工資元,其餘部分年終根據業績考核結果結算。

3.在乙方提供了正常勞動的情況下,甲方支付乙方住房補貼元/月(實行住房公積金後取消該補貼),交通補貼元/月(連續半月以上未在崗工作的當月取消該補貼),崗位補貼元/月,其他補貼 。在試用期間甲方僅支付乙方住房補貼 元/月,交通補貼 元/月(連續半月以上未在崗工作的當月取消該補貼)。

4.銷售人員每三個月根據業績考核情況上下浮動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總額最低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

5.獎金分紅的發放按甲方相關規定和乙方業績考核執行。

6.每年年終根據全年度考核情況甲方可調整乙方工資和補貼。

7.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報酬為稅前工資,乙方的個人所得稅由甲方代扣。

8.甲方有權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甲方規章制度的規定,在合同期間調整乙方的工資和補貼。

9.因不能勝任原崗位進行再培訓的,培訓期間工資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五、社會保險

1.自勞動合同訂立之日起,甲乙雙方應當依法參加社會保險,乙方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扣代繳。

2.合同履行期間,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和雙方約定的福利待遇。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甲方保證執行國家關於特種作業、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種特殊保護的規定,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傷亡事故,減少職業病危害。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甲方應當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並在乙方離職前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2.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乙方應當嚴格遵守國家和甲方規定的勞動安全規程和標準。,自覺預防事故和職業病的發生。

3.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應當保障乙方在工作場所內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

4.乙方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甲方應當負責及時救治,並按規定為乙方申請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保障乙方依法享受各項工傷保險及相關待遇。,工資發放按國家規定執行。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按國家規定執行。

七、其他約定條款

1.乙方入職時接受甲方《員工手冊》及公司相關制度的培訓,勞動合同存續期間服從公司的管理,《員工手冊》及公司相關管理制度構成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2.培訓服務期:乙方由甲方出資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服務期未滿前因乙方原因導致勞動合同提前終止的,則乙方需按尚未履行的服務期賠償甲方所支出的培訓費用。

3.保密和競業禁止:乙方依法負有保守甲方商業祕密的義務。從事技術、銷售、中層管理以上人員及其他原因為工作原因有可能接觸到甲方商業祕密的人員,應同時簽訂保密和競業禁止協議,並作為本合同附件。

4.乙方入職前及在本合同履行期間,提供虛假學歷證書、學位證書、職稱證書、身份證件、從業經歷證明以及其他虛假資料的,甲方有權在發現後解除勞動合同並不支付乙方任何補償金、賠償金,並有權參照乙方所在部門的最低人員工資發放乙方勞動報酬,已經支付的補償金、賠償金及多發放的工資有權要求返還。

5.甲方有權根據生產經營的實際需要,派駐乙方到甲方的關聯企業工作,由甲方或者甲方的關聯企業履行甲方的合同義務。

6.甲方有權根據生產經營的變化,在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對乙方的工作崗位進行適當調整。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事項,

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若甲方發生合併或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繼承單位繼續履行。

2.涉及勞動者切身的條款內容或重大事項變更時,雙方應當協商一致,以書面方式變更本合同。

3.本合同的解除和終止,按照公司規章制度規定和法律法規執行。甲方應支付的相關費用,在乙方履行完交接手續後支付,如未履行完,甲方可暫不支付。

4.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解除或終止合同的,根據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對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5.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解除或終止合同的,應承擔違約責任。

6.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勞動合同,且不支付補償金:

(1)在工作期間有打架鬥毆行為的。

(2)在入職時使用虛假個人資料,有欺騙行為的。

(3)嚴重違反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的或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嚴重的失職、收受到賂,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

(5)洩露甲方商業、技術祕密,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失的。

(6)未經公司許可,以公司名義進行與公司無關的活動,或在其他同行業公司兼職的。 (7)其他符合《員工手冊》中公司有權解除勞動合同條款的。

(8)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九、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甲方的規章制度的相關規定辦理,如規章制度與本合同及相關法律相悖的,按照本合同法律法規執行。如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

2.雙方發生爭執無法協商的,應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或依法申請勞動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醫療裝置有限公司乙方(簽字):

法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公司勞動合同 篇3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因甲方在 工程施工中自有勞動力不足,需聘請乙方提供勞動力支援與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達成一致,同意簽訂本協議。

一、勞務協作性質:短期臨時用工。

二、勞務協作用途:僅限於 電力工程施工。

三、工作地點: (甲方指定的工作區域)。

四、工作內容:土石方開挖、變檯安裝、配電線路架設、材料轉運勞務協作以及其他輔助性工作。

五、協議有效期:

1、本協議有效期為日曆天,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如遇下列情況之一的,協議有效期可相應順延:

a、因甲方原因導致工程工期順延的;

b、因不可抗力導致工程工期延誤的;

六、現場代表

1、甲方委派的現場代表人為供電營業所(職務)。

2、乙方委派的現場代表人為 (姓名),

身份證號:

七、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違反甲方管理制度與紀律或不服從甲方工作安排的人員,甲方有權及時將其請離工作現場並中止其勞務協作關係。

2、甲方負責工作現場的停送電、安全監管和協調工作。

3、及時向乙方提交有關圖紙、資料檔案,並在工作前進行必要的交底。

4、對乙方工作完成情況進行簽證和驗收。

5、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向乙方支付合同價款。

八、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必須為參加勞務協作的全體人員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2、乙方登高作業人員和技術工人必須具備相應資格證件和工作經驗。

3、乙方進入工作現場前,應對工作現場進行勘察,熟悉環境與場地。

4、乙方應加強現場工作人員的安全教育,嚴格按照《電力安全工作規程》做好安全措施,正確佩戴使用安全工器具和勞動防護用品,做好安全防護工作,並做好檢查記錄。

5、嚴格按照設計圖紙要求、施工安裝規範和技術交底的要求工作,確保工效和質量。

6、乙方應安全文明施工,不得對甲方和第三方造成人身和財產損失。

七、安全責任

1、因乙方原因在工作時間發生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擔全部經濟損失,並按國家相關規定對事故進行處理。

2、協議有效期內,乙方人員在非工作區域內發生一切安全責任事故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八、工作質量驗收及質保期

1、工作質量驗收依據:設計圖紙及國家驗收規範。

2、乙方在申請甲方對工作驗收前,應按甲方要求提供齊全的資料檔案。

3、質保期:自通過驗收之日起計算,質保期為一年。

九、合同金額及付款方式

1、協議價款: 元整(¥ )。

2、乙方在完成約定工作內容並通過甲方驗收後,甲方一次性支付95%的協議款,餘款在質保期滿付清。

十、爭議解決方式

履行協議發生爭議的,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約定向興山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自雙方簽章後生效。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勞動合同 篇4

甲乙雙方資料與試用期一致,(乙方保證自己在本合同中所述資訊完全真實可靠。如果存在任何虛假成分,一經查實,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並不需支付任何補償費,賠償金,乙方對此表示同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本合同有效期為年,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個月。

第二條 職務和工作內容

2.1 甲方聘任乙方在部門,擔任職務。

2.2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甲方交給的各項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其工作數量和質量標準以及具體的工作要求將在《崗位職責說明書》中規定或由甲方隨時對乙方進行指示。

2.3 甲方根據業務經營需要可隨時調整乙方的工作,乙方需服從,如果乙方不同意甲方的決定,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三條 工作時間

3.1 乙方的工作時間為週一到週五,每天8小時,每週共40小時。

3.2 乙方每天的工作時間為9:30-18:30,12:00-13:00為午餐時間。如遇工作旺季,導致甲方業務量增大時,乙方的工作時間應以完成甲方所分配業務為準進行安排。

第四條

4.1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應依法向乙方支付加班費或安排倒休。但乙方因個人原因未能在工作時間內完成工作任務而需延長工作時間的,甲方不支付加班費。

4.2 在一般情況下,乙方應在8小時內完成工作。因工作性質或完成某個專案,乙方的工作時間難以計算的,甲方不單獨支付加班費,但可視乙方業績對其進行單獨獎勵。

4.3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

4.4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

第五條 勞動報酬

5.1 乙方轉正後的工資為每月元人民幣(稅前),其中包括乙方的基本工資及全部法定的津貼和補助。甲方每月以人民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在每月十五日前支付。

甲方可根據其實際經營情況,有關規章制度,對乙方考核情況以及乙方的工作年限,獎懲記錄,職位變化等相應調整乙方的工資水平,乙方最低工資不得低於國家規定的最低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合同期限

工資標準。

5.2甲方根據本合同第2.3條款規定調整乙方工作崗位時,可根據實際情況調整乙方工資,乙方需服從。如果乙方不同意甲方對其工資的調整決定,甲方可解除合同。

5.3根據乙方的工作表現及甲方的經營狀況,甲方可以自主決定是否給乙方加薪。加薪的具體時間和數額由甲方決定。

5.4甲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法規代扣代繳乙方的個人所得稅及需由乙方個人負擔的社會保險費用等。

第六條

6.1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職工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按北京市規定政策)保險費及住房公積金等費用。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

6.2因乙方原因不能在甲方辦理社會保險者,由乙方與甲方另行簽訂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6.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工治療時,須出示醫院有效證明,其病假工資和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北京市和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6.4乙方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條

7.1乙方應遵守《員工守則》及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安排及指示,嚴格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各項工作。此外乙方須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並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和各項活動。

7.2乙方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可視情節輕經予一定的紀律處分,降職,降薪,扣薪。情節嚴重者,甲方有權開除乙方而不需支付任何賠償金,並有權依法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7.3乙方在受僱於甲方期間,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在其他與甲方相競爭的公司中任職或在其中擁有直接或間接的經濟利益,或從事與甲方相競爭的活動;不得到其他單位兼職。違反此條款者,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勞動合同而不支付任何補償金,並可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7.4乙方對甲方負有保密義務。具體規定見附後的《保密協議》。《保密協議》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8.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本合同,但需以書面形式作出並經雙方簽署後生效。

8.2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應將變更要求書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應在15日內(含15日)書面答覆對方,15日內未答覆的視為不同意變更本合同。

8.3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發生變化,應依法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第九條 合同的解除

9.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合同的變更 勞動紀律 保險及福利待遇

9.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有權立即解除本合同,無需提前通知乙方且不需支付乙方任何經濟補償: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按甲方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求刑事責任的;

(5)未經甲方同意,為其他機構或個人提供服務而接受任何方面之報酬的;

(6)試用期滿後,被發現在應聘過程中向甲方提供的材料與事實不符的;

(7)甲方根據本合同的約定調整乙方職位時,乙方不服從甲方工作安排的。

9.3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本崗位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的,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9.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9.3條規定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被確認達到傷殘等級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9.5甲方根據本合同第2.3或第5.2條規定解除本合同的,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9.6鑑於乙方系掌握甲方商業機密的人員,故乙方要求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壹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以便甲方採取相應的脫密措施。乙方須在該壹個月內做好交接工作及按甲方的規定辦理離職手續。如果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或未按本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或因其他問題正在被甲方審查期間,乙方不得依據本條款解除本合同。

9.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的。

乙方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必須按照甲方的規章制度和工作情況的有關規定完成交接工作後方可離職。

第十條

10.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行終止:

(1)合同期限屆滿的;

(2)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3)乙方達到法定退休條件或乙方死亡的;

(4)乙方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或者被宣告失蹤或死亡的;

(5)甲方依法破產,解散的;

(6)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10.2本合同期限屆滿前,甲方應提前30日將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意向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經協商辦理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手續。

10.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續訂本合同並及時辦理續訂手續: 合同的終止、續訂

(1)甲乙雙方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

(2)本合同期限屆滿後,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乙方與甲方仍存在勞動關係,乙方要求續訂勞動合同的,雙方就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從簽字起不少於12個月。

第十一條經濟補償與賠償

11.1依本合同的有關條款或國家法律的規定,在勞動合同解除時應由甲方支付經濟補償

的,甲方應予一次性支付,並事先扣除任何乙方對甲方的欠款或賠償款。

1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的實際工作年限,每滿1年發給相當於1

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其數額為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最多不超過12個月:

(1)經於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勞動

合同的;

(3)甲方根據本合同第2.3條或第5.2條規定解除本合同的。

11.3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解除本合同,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實際工作年限,每滿1年發給相當於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其數額為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3)甲方裁減人員的。

11.4乙方提出解約或因合同期滿終止合同的,或由於乙方的過錯而導致本合同終止時,

甲方不擔負任何經濟補償金或賠償金。由於乙方的違約而給甲方造成損失時,乙方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11.5甲方出資培訓和出資招/接收的乙方,因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解除本合同的,應向甲方賠

償培訓和招/接收費,具體事宜按甲、乙雙方另行簽訂的培訓協議或勞務協議執行。 11.6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保守商業祕密事項,對甲方造成經

濟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工作交接

12.1本合同無論何種原因終止時,乙方均須返還甲方全部的檔案,圖紙,客戶清單,財

務報表,記錄,軟體,儲存資料,裝置,市場資訊,制服及其他提供給乙方或在乙方手中的甲方財產。乙方未按上述規定返還,甲方有權在最後支付給乙方的工資或經濟補償金中適當扣減,並採取其他措施追究乙方的責任。

12.2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提前做好交接工作以保證甲方工作的延續性。乙方如未按要

求執行,乙方可追究其相應的責任。

第十三條勞動爭議處理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應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能達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四條合同的完整性

本合同為雙方就合同所涉事宜達成的完全理解,取代雙方此前所達成的一切口頭或書面的協議和理解。

第十五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甲乙雙方約定下述條款:

如本合同其他內容與本條特別約定不一致,以本條特別約定為準。

第十六條合同附件

《員工守則》,《薪酬考核方案》,《保密協議》

第十七條其他

17.1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17.2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並由甲方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簽訂日期: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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