庫房用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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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輪軸公司《勞動用工管理規定》,結合鋼輪庫房實際,庫管人員實行聘用上崗、同崗同酬。上崗人員必須簽定用工合同,遵守合同要求。

庫房用工合同

一.工作內容和程式

1.1 物資入庫

1.1.1 入庫物資必須符合申請計劃和生產計劃規定的數量、品種、規格。

1.1.2 要查驗入庫物資的合格證明,並做適當的外觀質量抽驗、經技術人員驗證後,方可辦理入庫手續。

1.1.3 物資入庫上架時要做好塗油、防鏽保養工作。

1.1.4 物資入庫必須由入庫人填寫入庫單,並經保管員核查。

1.1.5 物資入庫要及時登記掛上標籤(或卡片)並按用途(使用物件)分類存放。

1.2 物資保管

1.2.1 入庫物資要由庫管員儲存好、維護好,做到不丟失、不損壞、不變形、變質、帳目清楚,碼放整齊。

1.2.2 定期塗油、保管、抽查。

1.2.3 定期進行盤點,隨時向有關人員反映物資動態(即達到最低儲備定額和領用情況,物資處理等方面的情況,並用報表統計,月報表、年報表報到計劃員處,以便及時做下一步計劃)。

1.3 物資發放

1.3.1 發放物資須憑領料票據,對各種低值易耗品,如:螺栓、螺柱、彈墊、螺母、鉚釘、鍵、銷等標準件、O形圈、密封圈、油封、彈性圈、油任、接頭、彎頭等庫管工酌情發放,但領用部門須經工部(科室)領導簽字,並註明用途。

1.3.2 對生產、裝置管理、維修用各類輔材、勞保用品,須由裝置科簽字稽核,主管經理審批後方可發放。

1.3.3 對於裝置配套件、專用物資、油品,須以舊換新,主管經理審批後方可發放。

1.3.4物資發出後要及時登記和上帳、月末進行盤點、上報,以保證帳物相符和備品物資計劃的.準確性和及時性。

1.3.5 有回收利用價值的物資:軸承、銅瓦、銅套、銅件、電線、電纜、廢舊電機線圈、巴氏合金、廢舊電瓶、鋼絲繩等,要以舊換新,並制定相應的管理辦法。

1.4 物資處理

1.4.1 由於裝置外調、改造、報廢或其它客觀原因所造成的本企業已不需要的物資,要及時按要求加以銷售和處理。

1.4.2 物資因圖紙、工藝技術錯誤或保管不善而造成的物資廢品,要查明原因,提出防範措施和處理意見,報請主管領導審批。

1.4.3 報廢或調出物資必須按要求辦理手續

a)廢舊備品物資處理出售,統一歸口由裝置科稽核,各分管經理審批後方可辦理出門證出廠。

b)廢舊物資的修復利用,如各種泵、閥、電機、線圈等,一律歸口裝置科統一管理,辦理有關手續。

二.行為規範

1.嚴格執行庫房管理制度,嚴禁私自挪用庫內物資。

2.嚴格執行庫房四類臺帳管理制度。

3.作好交接班記錄,履行交接班程式。

4.接受組長的安排。

5.遵守公司規章制度。

6.作好庫房消防安全保衛工作。

三.工資待遇

1.庫房實行固定工資,每月工資實得工資=固定工資 - 三金水電工資 -一體化工資。

2.庫房組長固定工資:650元/月;庫管工固定工資:450/月。

四.責任區域劃分

1.組長:標準件、易損件、廢舊物資;庫房統籌管理;安排庫管工工作。

2.庫管工1:勞保用品、輔材、化工油品、廢舊刀具、鋼材、半成品物資。

3.庫管工2:液壓、氣動元件;膠管、皮帶、專用密封、彈簧、電機。

4.庫管工3:軸承、管道件、加工件。

5.庫管工4:電器、儀表配套件;307區、叉車專用備件。

6.庫管工5:工具、量具、工裝、夾具。

五.違約責任

1.該合同一式三份,一份公司留存,一份科裡留存、一份個人留存。簽約人必須認真考慮後簽約。

2.違反以上規定者,解除勞動合同

3.本合同期限自2002年七月一日至2003年六月三十日。

4.未盡事宜協商解決。

甲方:太原重工輪軸公司鋼輪廠 乙方:聘用職工

經辦人:(簽章) 承約人:(簽章)

主管領導:(簽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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