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勞動合同錦集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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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範。那麼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勞動合同9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實用】勞動合同錦集9篇

勞動合同 篇1

甲方(單位):名稱

單位住所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聯絡電話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

性別

民族:________

戶籍所在地

文化程度: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 _

一、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認真閱讀本合同。甲乙雙方的情況應如實填寫,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二、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單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及乙方應簽字或蓋章,其他人不得代為簽字。

三、本合同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後填寫,並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

四、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一併履行。

五、本合同應使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並不得擅自塗改。

六、本合同簽訂後,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備查。

為建立勞動關係,明確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遵循誠實信用原則,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經雙方協商一致,採取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試用期

試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內,且因為本合同合同期限為一年,試用期不得超過2個月).

(二)勞動合同期

本合同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條工作內容

1、甲方根據任務需要及乙方崗位意向,安排乙方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業務、工作能力和表現,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併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

2、乙方應按照甲方對本崗位生產(工作)任務和責任制的要求,完成規定的數量、質量指標。

第三條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培訓

1的規定),甲方根據單位有關規定及乙方實際情況安排工作時間(具體見第五條)。

2、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實際情況,按國家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3、甲方根據需要,組織乙方參加必要的業務知識培訓。

第四條勞動紀律

1、甲方應當依法制定和健全內部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依法對乙方進行規範和管理。

2、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愛護甲方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

第五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 甲方安排乙方每天工作量不超過8小時,如超出8小時需加班部分根據加班時間予以補休。每週工作五天半,按工作需要實行單雙休。月休假保證在6天以上(包括六天)。 具體安排為:

夏令時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冬令時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2、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日、帶薪年休假(5天/年;工作年限每增加一年、年休假增加一天;以15天為上限)、婚假(15天)、喪假、探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假期時長均遵照《勞動法》、《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規定。

3、甲方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乙方加班。確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超過三小時,每月不超過三十六小時。

4、如果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

5、當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與休息時間。

第六條勞動報酬

1、甲方按照本市最低工資結合本單位工資制度及乙方工作崗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

2、工資構成方式為:基本工資+專案提成工資+年終獎。基本工資分為實習工資,適用期工資和轉正工資三種。

試用期基本工資為元/月;正式聘用的基本工資為元/月。個人當年所得基本工資+提成不足元時發放保底工資,保底工資元/年。

乙方專案提成工資計算方式:單個專案提成X完成專案數量。單個專案提成比例為該專案簽訂資金總額的3%-6%。個人所得提成根據實際工作量、工作完成質量等因素在專案組內分配。每個專案完成後,需結算該專案個人所得提成額,由公司存檔並通報個人。

3、甲方每月25日支付乙方(上月)基本工資。如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當年的保底工資及提成在農曆春節前一次性發放。

4、如乙方在合同期內因故離職,需提前結束合同,乙方當年個人應得保底工資扣除20%,餘下金額離職當月一次性發放。

第七條保險福利

1、甲方必須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地方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按時以當地最低額繳納和代扣代繳乙方的社會保險費(包括養老、失業、醫療、工傷、女工生育等保險)。

2、乙方應提交辦理社會保險所必需的真實資料。

3、甲方可以根據本企業的具體情況,依法制定內部職工福利待遇實施細則。乙方有權依此享受甲方規定的福利待遇。

4、在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社會社會保險轉移手續。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工資按照國家的規定和甲方規定執行。

6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相關待遇,按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條合同的變更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雙方協商同意的;

2、由於不可抗力或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其他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本項所稱重大變化主要指甲方調整生產專案,機構調整、撤併等。

3、由於通貨膨脹、物價指數上漲,和國家有關規定的變更,甲乙雙方每年就工資部分進行協商一次。雙方達成一致時,變更本合同;如最終無法達成一致,乙方有權提前終止合同。

第九條合同的終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應即終止:

1、本合同期限屆滿;

2、乙方達到法定退休條件的;

3、第八條第3款所述情況;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終止情形

第十條合同的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實習期或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其他情形。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1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4、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前款的規定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被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

(3)女員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5、如因乙方個人原因需要解除本合同的,乙方應提前三十日(試用期提前三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如甲方認可,可以解除本合同。如甲方不認可,乙方仍要解除本合同的,則乙方須承擔相應的違約金,違約金為月工資額。如乙方未交接離職或曠工超過15天,視為違約,違約金為月工資額的二倍,並且甲方有權不予辦理相關手續。但乙方擔任重要職務或執行關鍵任務並經雙方約定乙方不得解除本合同的除外。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在試用期內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提前三日書面通知甲方;

(4)、《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條本合同終止或解除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不得無故拖延或拒絕。因乙方原因導致不能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十二條合同的續訂

1、本合同期限屆滿後,經雙方協商本合同可以續訂。

第十三條商業祕密

1、乙方為掌握商業祕密的員工時,甲乙雙方終止合同或乙方解除合同前一個月內,乙方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工資標準隨崗位變動而調整。

2、掌握商業祕密的乙方離職後,須在半年內不到生產同類產品、經營同類業務或具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任職,也不自己生產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務。不得使用在甲方工作時的保密資料或成果。如果乙方未按此約定執行,甲方將追究其法律和經濟賠償責任。

3、乙方在合同期內及離職後,不能向任何人洩露甲方的商業、技術祕密及甲方所擁有的一切資料。如有違反,乙方應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賠償甲方損失。

4、乙方不得拿在甲方的工作作為自己的畢業設計或答辯,如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沒有時間完成畢業設計的,可與甲方協商,由甲方確定乙方的畢業設計及答辯範圍。 第十四條經濟補償和違約責任

1、合同期內,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補償辦法按《勞動合同法》及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2、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應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3、合同期內,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的,除本合同第十條第6款規定的情形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為乙方所實際支出的培訓費用和招聘費用。賠償辦法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勞動爭議的處理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本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者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天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書面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勞動合同 篇2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願、公平公正、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約定按下列 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A、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並約定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B、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年月日起。並約定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C、以完成工作任務為勞動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完成本項工作任務之日即為勞動合同終止日。

  二、工作地點

甲乙雙方約定勞動合同履行地為 。

  三、工作內容

(一)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經過協商,從事________工作。甲方根據工作需要,按照合理誠信原則,可依法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勞動基準和甲方依法制訂的並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經協商確認執行 條款,平均每週工作不超過四十小時。

A、甲方實行每天小時工作制。

具體作息時間,甲方安排如下:

每週周 一 至周 六工作,上午,下午。

每週周 日 為休息日。

B、甲方實行三班制,安排乙方實行班運轉工作制。

(二)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崗位,屬於不定時工作制,雙方依法執行不定時工作制規定。

(三)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崗位,屬於綜合計算工時制,雙方依法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規定。

(四)甲方嚴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時間,控制加班加點,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與乙方協商,並簽發加班條,乙方憑加班條支付每月換取加班工資或補休。

(五)甲方依法為乙方安排帶薪年休假,具體休假時間雙方協商決定。

  五、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病危害防護

(一)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傷亡事故,減少職業病危害。

(二)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並在乙方離職前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四)甲方按照國家關於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甲方按照國家關於醫療期的規定執行。

  六、勞動報酬

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一)甲方承諾每月日為發薪日。

(二)乙方在試用期內的工資為每月元。

(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乙方的工資報酬選擇確定 條款:

A、 乙方的工資報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確定,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其每月工資為元。

B、 甲方對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確定為每月元,以後根據內部工資分配辦法調整其工資;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工作業績、勞動成果和實際貢獻按照內部分配辦法考核確定。

C、 甲方實行計件工資制,確定乙方的勞動定額應當是本單位同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按質完成甲方定額,甲方按照約定的定額和計件單價,根據乙方的業績,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

(四)甲方根據企業經營效益、當地政府公佈的工資指導線、工資指導價位等,合理提高乙方工資。乙方的工資增長辦法按照(工資集體協商協議、內部工資正常增長辦法)確定。

  七、社會保險

(一)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二)甲方應當依法為乙方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並每年向職工公佈本單位全年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接受職工監督。

(三)如乙方發生工傷事故,甲方應負責及時救治,或提供可能的幫助,並在規定時間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鑑定,併為享受工傷醫療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

  八、雙方協商一致,約定下列條款:

A、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業祕密和與智慧財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的,甲方可以事前與乙方依法協商約定保守商業祕密或競業限制的事項,並簽訂保守商業祕密協議或競業限制協議。

B、由甲方出資對乙方進行專業技術培訓,並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徵得乙方同意,並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C、甲方同意為乙方辦理補充養老保險(企業年金)和補充醫療保險,具體標準為:

D、甲方依法執行國家有關福利待遇,並同意為乙方提供如下福利待遇:

E、甲乙雙方需要約定的其它事項:

  九、勞動爭議處理

(一)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應當全面履行,並嚴格執行依法執行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和給付經濟補償的規定。

(二)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甲方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規章,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投訴。

  十、其他事項

(一)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戶籍所在地址、現居住地址、聯絡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以便於聯絡。

(二) 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不得塗改。

(四)本合同如需同時用中文、外文書寫,內容不一致的,以中文文字為準。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六)本合同附件包括: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名: 乙方簽名:

甲方蓋章:

簽章日期: 簽名日期:

勞動合同 篇3

《勞動合同》續簽書

用人單位(甲方):xxxxxxxxxx

地 址:xxxxxxxxxx

員工姓名(乙方): xxx

員工身份證號碼: xxx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續簽20xx年11月1日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續簽合同期限從20xx年02月01日至20xx年02月18日止。原勞動合同書、變更協議書未變更部分的內容,雙方仍繼續遵照執行。

本續簽勞動合同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勞動合同續簽書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人代表簽名: 身份證號碼:

日 期:日 期:

勞動合同 篇4

用人單位(甲方):

職 工(乙方):

日 期: 二?一四年月

甲 方(用人單位): 乙方(職工):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身份證號碼: 地 址:住 址: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聯絡方式:聯絡方式: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上海勞動合同法》、《上海市勞動上海勞動合同條例》和國家、上海市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平等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上海勞動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 上海勞動合同的型別和期限

第一條 本上海勞動合同的型別為: 。

(一)有固定期限上海勞動合同。期限____ 年,

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無固定期限上海勞動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上海勞動合同。具體為:____。

二、試用期

第二條 本上海勞動合同的試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條 錄用條件為:。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的工作內容為: 。

第五條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甲方因工作需要,按照誠信合理的原則,向乙方說明情況後,可以調動乙方的工作崗位。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 乙方所在崗位執行____工時制,具體為: 。

第七條 甲方執行國家有關休息休假的規定,具體安排為:。甲方遵守國家有關加班的規定,確實由於生產經營需要,應當與乙方協商確定加班事宜。

五、勞動報酬

第八條 本上海勞動合同的工資計發形式為: 。

(一)計時形式。乙方的月工資為__ 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 _元)。

(二)計件形式。乙方的勞動定額為__,計件單價為 。

第九條 甲方每月__ 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

第十條 本上海勞動合同履行期間,乙方的工資調整按照甲方的工資分配製度確定。

第十一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相應工資報酬。

六、社會保險

第十二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為乙方參加社會保險。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等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工傷保險待遇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險防護

第十五條 甲方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告知義務,並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

第十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以及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並依照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及有關規定向乙方發放勞防用品和防暑降溫用品。

第十七條 甲方應根據自身特點有計劃地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提高乙方思想覺悟、職業道德水準和職業技能。乙方應認真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八、勞動上海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

第十八條 甲方應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甲方應將各項規章制度告知乙方或者進行公示;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變更後,應及時告知乙方。

第十九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上海勞動合同。

第二十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上海勞動合同的內容,並以書面形式確定。

九、勞動上海勞動合同的接解除

第二十一條 經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本上海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二條 乙方解除本上海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上海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未按照勞動上海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上海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上海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上海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上海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甲方解除本上海勞動合同未按規定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的,自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甲方應當對乙方承擔本上海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二十五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上海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第二十四條的約定解除本上海勞動合同:

(一)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勞動上海勞動合同的終止

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上海勞動合同終止:

(一)本上海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當事人約定的勞動上海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的;

(三)甲方破產、解散或者被撤銷的;

(四)乙方退休、退職、死亡的。

甲、乙方雙方實際已不履行本上海勞動合同滿三個月的,本上海勞動合同可以終止。

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被確認為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甲方按照規定支付傷殘就業補助金的,本上海勞動合同可以終止。

第二十八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被確認為完全或者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甲方不得終止本上海勞動合同,但經雙方協商一致,並且甲方按照規定支付傷殘就業補助金的,本上海勞動合同也可以終止。

第二十九條 本上海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上海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同時不屬於本上海勞動合同第二十五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約定的,本上海勞動合同期限順延至下列情形消失:

(一)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二)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三)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經濟補償

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根據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給予乙方本人一個月工資收入的經濟補償:

(一)甲方依據本上海勞動合同第二十一條的約定提出與乙方解除本上海勞動合同的;

(二)乙方依據本上海勞動合同第二十三條第(二)項、第(三)項的約定解除本上海勞動合同的;

(三)甲方依據本上海勞動合同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的約定解除本上海勞動合同的;

(四)甲方依據本上海勞動合同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三)項的約定解除本上海勞動合同的;

(五)甲方依據本上海勞動合同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三)項的約定終止本上海勞動合同的;

(六)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第(三)項規定情形之一的,補償總額一般不超過乙方十二個月的工資收入,但雙方約定超過的,從其約定。

第三十一條 上條所稱的工資收入按乙方解除或者終止本上海勞動合同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收入計算,乙方月平均工資收入低於本市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按本市職工最低工資標準計算。本單位工作年限,滿六個月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第三十二條 甲方依據本上海勞動合同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的約定解除本上海勞動合同的,除按約定給予經濟補償外,還應當給予不低於乙方本人六個月工資收入的醫療補助費。

十二、補充條款和特別約定

第三十三條 乙方為甲方的服務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第三十四條 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乙方要求解除本上海勞動合同的,應當提前一月通知甲方,在此期間,甲方可以採取相應的脫密措施。

第三十五條 乙方的競業限制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競業限制的範圍為______。在競業限制期間甲方給予乙方一定經濟補償,具體標準為______,支付方式為______。

十三、違反上海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三十六條 甲方違反本上海勞動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本上海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上海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七條 乙方違反本上海勞動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上海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八條 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承擔違約金為:______。第三十九條 乙方違反保守商業祕密約定的,應承擔違約金為:___。

十四、其他

第四十條 本上海勞動合同未盡事宜,或者有關勞動標準的內容與今後國家、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 本上海勞動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委託代理人(簽章)

年 月 日 __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5

甲 方 乙 方

文化程度 性 別法定代表人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或委託代理人 居民身份證號碼

甲方地址 家庭住址 所屬街道辦事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型別為一年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年 月 日。

本合同年 月 日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一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擔任□專案總監□專案專員□行政總監□財務總監□主案設計師□設計師□助理設計師□總經理助理□其他)崗位工作。

第二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一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八小時工作制。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一般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一般不超過四十八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甲方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包括加晚班、夜班和週末加班。

第二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資。

第三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一條 甲方的工資原則為基本工資加獎金兩部分組成。

第二條 乙方為甲方工作,執行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甲方每月以銀行轉賬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正式工資為 元,享受五險一金待遇。

五、乙方享受的待遇

第一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蘇州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用。

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甲方應按照國家或蘇州市有關規定組織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二條 乙方患職業病按國家和蘇州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條 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假日。

六、勞動紀律

第一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保守甲方業務祕密,如發現乙方洩密,甲方可以單方面終止解除本合

同,並賠償甲方由此而造成的損失。

第二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經濟處罰及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一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二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三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四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五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六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一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應向甲方償付培訓費和招接收費,按科目付出數支付。並按移交程式進行運作。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一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蘇州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屬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蓋章):_______ 乙方(簽章):____

委託代理人(簽章)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日

勞動合同 篇6

僱傭單位(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以下簡稱甲方) 經營地址:

乙方:

姓名: 性別:居民身份證號碼: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需求,擔任 職務崗位工作,經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如下,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任職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 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工作地點及區域為。

(二)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乙方接單後只負責設計,對所籤客戶設計負責,不負責施工現場質量監督工作,因工程質量出現問題而收不上工程款,乙方不承擔責任。

(四)乙方與甲方簽定的勞動協議到期前5個工作日,乙方必須對圖紙進一步完善,對現階段的工作進行交底,對下一階段的工作進行交接,以便於後期工作的進行。並徵得客戶同意簽字認可的同時做好客戶後期施工服務交接。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根據裝飾行業特殊性,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節假日休息甲乙雙方協商安排。

(二)乙方每週有一天為休息日,雙方協商安排。

第四條 勞動報酬

(一)乙方基本(固定)工資標準為_____元/月,每月10日發放。

(二)乙方提成構成:

甲方統一按照簽單合同工程總造價的3%計算提成;

即:乙方提成=(工程合同最後簽訂總款額+工程管理費+設計費+增減項)*3%

具體包含:增減項+工程管理費+設計費+水電改裝+人工+材料+損耗等等。提成

不得低於三個點,其餘隨當地市場定。

(三)在合同簽定並交齊首期款的當月20號首發50%,完工月當月20號提成結清。

(四)乙方與甲方簽定的勞動協議到期或到期前甲乙雙方協商終止協議,乙方於甲方工作期間簽定的裝修合同,如尚未完工,甲方向乙方發放工程款的2%,剩下1%工程款甲方給乙方填寫欠條並蓋章,甲方於工程完工後7個工作日內將1%工程款打到乙方銀行卡上。如工程已完工15天后,乙方經確認並未收到或只收到欠條中1%工程款的部分,乙方有權利至甲方經營所在地索要欠款,途中所產生的誤工費、車費、電話費、食宿費等一切與此關聯費用都要由甲方承擔。

備註:業務提成與主材提成按照甲方當地標準執行。

(五)針對客戶只要求設計,不施工的,甲方與乙方設計費分配原則為四/六開,甲方為六,乙方為四。

(六)合同期內,甲方應視乙方的工作表現情況,給予乙方提高工資待遇的機會。(注:加薪情況應明示於合同中。)

第五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解除此合同:

(一)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限制在15日之內)

(二)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三)甲方不能按時按協議規定提供乙方報酬的;甲方提供住宿嚴重不達標的;

(四)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六)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六條 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辭職:

辭職指因本人原因離開公司而與公司終止勞動關係。

(一)辭職程式

1、乙方需提前10個工作日向甲方提交離職申請。

2、甲方同推薦單位進行資訊核准且說明詳細原因。

3、辦理離職交接後,與甲方財務部門結清工資,方可離職。

4、乙方因自身能力不能達到甲方用工需求被辭退,甲方需結清乙方工資,並承擔乙方返程車費。(一月之內辭退乙方,甲方可不承擔返程車費。)

(二)離職手續辦理完畢後,勞動協議當日終止。

(三)乙方辭職必須辦理離職手續,未交離職申請或未辦理正常辭職手續即離開工作崗位,甲方可視其為自動離職且有權利扣發乙方當月工資。

第七條 勞動爭議及其它

(一)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推薦單位申請調解,或者依法

申請勞動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必要時可簽訂補充協議。 (三) 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並加蓋章之日起生

效。

甲方: (蓋章)

簽約日期: 20 年 月日 乙方:(簽章) 簽約日期:20 年 月日

勞動合同 篇7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所在地址: 性別:

所有制性質: 身份證號碼:

法定代表人: 現居住地址:

甲方招用乙方,與乙方建立勞動關係。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等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訂立本合同,並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勞動合同期限按下列第( )項確定。

1、本合同為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在本勞動合同期限內,試用期為 個月,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無確定終止時間。

3、本合同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 崗位(工種)工作,乙方工作地點在 。乙方應完成崗位(工種)所承擔的生產(工作)內容,具體要求是:

第三條 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甲、乙雙方約定實行以下第( )項工時制度:

1、標準工時工作制;

2、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的規定。

對經批准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和不定時工作制的,甲方應當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基礎上,採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輪休調休,彈性工作時間等適當方式,在完成工作任務的同時,確保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

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在綜合計算週期內,平均日,周工作時間應與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基本相同,總實際工作時間應不超過總法定工作時間,超過部分視為延長工作時間。

乙方依法享受國家法律,法規,規章,政策規定的和雙方約定的各項休假權利。

第四條 勞動報酬

1、甲方應依法制訂有關工資分配和調整,獎金髮放,津貼補貼標準等勞動報酬分配規定,雙方協商確定乙方勞動報酬。每月甲方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為 元,並根據內部相應規定調整。在試用期內乙方每月的勞動報酬為 元。

2、實行年薪制的,年薪為 元。實行計件工資制的,按照合理制定的計件單價計算工資;在法定工作時間以外安排工作的,根據有關規定以不低於法定工作時間計件單價的150%,200%,300%支付工資。實行其他工資制的,按照規定或約定方式支付工資。

3、甲方以法定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勞動報酬,至少每月支付一次。甲方應制發勞動報酬支付表,並向乙方提供個人勞動報酬清單。

4、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甲方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在崗月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政府公佈的最低工資標準;若乙方沒有提供正常勞動,則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第五條 社會保險

1、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五項社會保險費用。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為扣繳。

2、甲、乙雙方依法享受各項社會保險待遇。

第六條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職業衛生等規定。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裝置和勞動防護用品及其它勞動保護條件。

甲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並如實告知乙方有關職業病危害及其後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對於具有職業病危害的崗位(工種),甲方必須採取符合國家職業衛生要求的預防措施,防護設施;對於乙方從事具有職業病危害(如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它有毒有害的物質)崗位(工種)的,甲方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如實告知其職業病情況,並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第七條 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終止

1、甲,乙雙方按照本勞動合同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義務。

2、本勞動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即有效期限內),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採用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字由雙方各執一份。

3、甲,乙雙方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均應執行《勞動合同法》第四章的有關規定。

4、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情形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第八條 法律責任

甲、乙雙方存在《勞動合同法》第七章規定情形的,雙方分別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九條 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甲,乙雙方可以就培訓,保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事項進行約定)

第十條 勞動爭議處理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勞動爭議,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或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協商不成或不願調解的,可以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蓋章):

或委託代理人簽名(蓋章):

合同訂立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和國家、地方有關規定,就企業技術祕密,公司及客戶財產保護達成如下協議:

1.保密範圍

甲方尚未公開的發展規劃、方針政策、經營決策的資訊、計劃、方案、指令及商業祕密;

甲方財政預算、決策報告、財務報表、統計資料、財務分析報告、審計資料、銀行賬號;

甲方的經營方法、狀況和經營實力;

甲方未公佈的人事調動、人事任免;

甲方機構的設定、編制、人員名冊和統計表、獎懲材料、考核材料;

甲方各級員工的個人薪金收入情況;

甲方具有保密級別的檔案、資料、會議記錄、信件、方案、投標書、圖片、電腦軟體;

甲方客戶的資料及財產;

甲方專有產品技術、 新技術(包括設計方案、測試結果和記錄、資料資料、計算機程式等)和售後服務技術;

2.權利和義務

甲方提供乙方正常的技術研究,開發條件和業務拓展的空間,努力創造有利於乙方發展的機會;

乙方未經批准、不準影印、摘抄、 隨意或惡意拿走甲方祕密檔案、電腦軟、硬體等;

乙方未經批准、不得向他人洩露甲方祕密、資訊;

乙方應妥善謹慎保管和處理甲方及其客戶之機密資訊資料及固定資產、如有遺失應立即報告並採取補救措施挽回損失;

甲方有義務對乙方在保守祕密,舉報洩密或改進保密技術、措施、以及及時防止洩密事故、挽救損失方面成績顯著者、給予獎勵。

3.違約責任

乙方違反此協議,甲方有權無條件解除聘用合同,並取消或收回有關待遇;

乙方違反此協議,造成一定經濟損失,甲方將處以乙方_________萬元罰款;

乙方違反此協議,造成甲方重大經濟損失的,應賠償甲方全部損失;

以上違約責任的執行,超過法律、法規賦予雙方許可權的,申請仲裁機構仲裁或向法院提出起訴。

4.協議期限

聘用合同期內;

解除聘用合同後的_________年內。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勞動合同 篇9

鑑於乙方所在崗位對公司生產、經營管理具有重要影響,為此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的精神,經充分協商一致後,在勞動合同基礎上,共同訂立本合同附件。

第一條、甲方協助乙方解決愛人在長垣地區工作問題。若乙方未能履行完勞動合同約定期限即主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關係,則乙方一次性補償甲方人民幣10000元整。

第二條、乙方在長垣工作期間(勞動合同所約定期限),甲方為乙方及其家屬提供住房一套,產權歸甲方所有。乙方需向甲方一次性提供風險保證金人民幣20000元整,服務期滿該項費用,由甲方退還乙方。若乙方未能履行完勞動合同約定期限即主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關係,則乙方按照實際使用年限一次性補償甲方房屋使用費。具體費用按人民幣10000元/年計算。

第三條、甲方協助乙方解決其本人及其家屬戶籍問題,所產生的實際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勞動合同的續簽及勞動關係的變更甲、乙雙方均需提前90天通知對方。

第五條、合同期限內,甲方主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關係,乙方無需履行本約定第一、二條。

第六條、合同期限內,乙方薪資水平,甲、乙雙方每年協商一次(原則上定於每年6月份),調整幅度是甲方生產經營狀況決定。

第七條、未經對方同意,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本約定,未經對方同意而對本約定的單方面變更無效。

第八條、甲、乙雙方因履行本約定或與本約定有關事項而發生爭議的,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而提起訴訟的,應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本約定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時成立並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年 月 日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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