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勞動合同彙總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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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麼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勞動合同9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精品】勞動合同彙總9篇

勞動合同 篇1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現在住址: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私營企業暫行條例》及有關勞動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其中試用期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個月。

  第二條 生產(工作)任務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_________工作。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在_________,承擔任務,擔任_________工種。乙方應達到的數量、質量指標:_________.

  第三條 勞動(工作)條件

為保證乙方完成合同要求的生產(工作)任務,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等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具體內容如下:_________.

  第四條 勞動紀律

1.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製定各項規章制度。具體內容如下:_________.

2.乙方應嚴格遵守勞動紀律的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積極完成所從事的工作。

  第五條 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

1.甲方應實行每日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的工作制,因生產需要確需延長工作時間時,須經乙方本人同意,併發給乙方加班工資。日加班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加班不得超過36小時。乙方如孕期、哺乳期女工,甲方不得安排其加班加點。

2.甲方依照國家法律和有關政策規定,同乙方協商確定的具體工資標準和工資方式以及獎金、津貼、補貼如下:_________.

3.甲方應當每月按期給乙方發放工資。超過當月規定發薪日期的,從第六日起每天按拖欠乙方本人工資額的_________%,賠償乙方損失。

4.甲方應當根據企業的生產發展,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資水平。

  第六條 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乙方工資總額的_________%,乙方按不超過本人工資的_________%,按月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所屬的社會保險事業管理機構繳納退休養老金。

2.因第七條第二款第(2)和第3款規定而解除勞動合同範本的,甲方應按乙方工作每滿1年(滿半年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發給乙方1個月標準工資的生活補助費。同時,如合同期滿未滿,甲方應發給乙方合同期內的失業補償費,標準為:距合同期滿,每相差1年發給相當於乙方標準工資1個月的補償費,生活補助費、補償費分別合計最高不超過12個月乙方標準工資。

3.甲方參照(國營企業職工待業保險暫行規定)向待業保險機構繳納待業保險基金,乙方待業期間可享受待業保險待遇。

4.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治療期間工資照發,所需醫療費用由甲方支付。醫療終結,經市(縣)勞動鑑定委員會鑑定,確認為殘廢的,由甲方發給殘廢金。乙方因工殘廢或患職業病死亡,由甲方發給喪葬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撫卹費。殘廢金、喪葬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撫卹費的標準,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其工作時間長短給予3至6個月的醫療期。在醫療期間發給不低於本人原工資60%的病假工資。

6.乙方為女職工,其孕期、產假和哺乳期的待遇按《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及有關規定執行。

7.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協商確定的假日、公休假、婚喪假、探親假是:_________.

  第七條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方因停產、調整生產任務,或者由於情況變化,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

2.在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經發現不符合用工條件的;(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3)甲方歇業,宣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的;(4)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

3.下列情況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甲方違反國家規定,無安全防護設施,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2)甲方無力或不按照合同規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3)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4)乙方本人有正當理由要求辭職的。

4.乙方被勞動教養,以及受刑事處分的,合同自行解除。

5.甲乙雙方任何一方解除合同,應當提前30天通知對方,並辦理解除合同的手續。試用期內應解除合同的,不需要提前通知對方。

6.在下列情況下,甲方不得解除乙方合同:(1)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本第2款規定的;(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的;(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4)乙方在孕期、產假和哺乳期間的。

7.合同期限屆滿,應即終止執行。由於生產、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第八條 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事項

1.甲方為乙方提供住房或住房補貼;

2.甲方為乙方解決伙食問題;3.甲方按國家規定的補貼專案,每月應發給乙方共計_________元;

4.除國家規定以外,在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_________;

5.除國家規定以外,在下列情況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_________;

6.甲方出資培訓乙方後,乙方應為甲方服務_________年。否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培訓費_________元;

7.其他需要約定的事項:_________.

  第九條 違反勞動合同範本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1.由於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過錯,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法律責任;

2.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或者一方受損害的,可不承擔法律責任;

3.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時,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是:_________;

4.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應根據後果和責任向對方支付賠償金,賠償標準是:_________.

  第十條 勞動爭議

勞動爭議發生後,當事人可以向本企業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法律、法規、政策等有牴觸的,按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塗改、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 篇2

用人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

地址(住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

員工姓名(乙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證住址: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根據、等有關勞動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原則,簽訂本合同,確立勞動關係。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商定,採取下列第____種形式確定勞動合同期:

1、有固定期限: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二)試用期約定,採取下列第_____種形式: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為_______個月(天),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工作崗位(部門、工種或職務)為:______________

(二)乙方工作任務或職責是:______________

(三)乙方工作地點是:______________;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地或外單位工作,應簽訂補充協議。

(四)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和乙方能力表現,可以合理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包括部門、工種或職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乙方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為週期,總工時_______小時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第四十二條規定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三)休息日和法定節假日,甲方依法按排乙方休息休假,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依法安排補休或支付加班費。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工資按下列第(_______)種形式執行,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乙方試用期工資_______元/月(日);試用期滿工資_______元/月(日)。

2、其他形式:______________。

(二)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三)甲方可以根據企業經營狀況和乙方能力表現,及工作崗位調整情況,合理調整乙方工資。

(四)甲方每月日發放乙方上一個月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應按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

(六)因乙方過錯造成乙方停工,甲方不支付乙方停工期間工資,並可根據造成損失,按有關規定相應處理。

(七)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未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最長三十日),甲方應當按照正常工作時間支付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可以根據乙方提供勞動,按照雙方新約定標準支付工資;甲方沒有安排乙方工作,應當按照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百分之八十支付勞動者生活費,生活費發放至企業復工、復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

(八)乙方因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進行治療,在國家規定醫療期內,甲方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支付病傷假期工資。甲方支付病傷假期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百分之八十。

(九)乙方依法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產假、看護假、計劃生育假等假期期間,甲方應當視同其正常勞動並支付正常工作時間工資。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內,甲方應依法為乙方辦理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手續,社會保險費按規定比例,由甲乙雙方負責。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規定給予醫療期和醫療待遇,按醫療保險及其他相關規定報銷醫療費用,並在規定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甲方應按規定辦理。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國家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衛生標準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按規定保護乙方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二)甲方根據乙方從事工作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勞動保護用品,並按勞動保護規定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三)乙方有權拒絕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行為,有權要求改正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七、勞動紀律

(一)乙方應自覺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企業依法制定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二)乙方應保守甲方商業祕密和與智慧財產權相關保密事頂。

八、勞動合同履行和變更

(一)甲乙雙方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義務。

(二)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九、勞動合同解除、終止和續訂

(一)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由甲方提出協商解除合同,應依法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由乙方提出協商解除合同,甲方無需支付乙方經濟補償。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並有權要求甲方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3、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

4、甲方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損害乙方權益;

5、因甲方過錯致使勞動合同無效;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其他情形。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且無需支付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

2、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

5、因乙方過錯致使勞動合同無效;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員工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支付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

1、乙方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工作;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方與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按第四十一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支付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

1、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

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

3、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

(七)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照本合同第九條第五、六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

2、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

5、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其他情形。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 提前解散;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其他情形。

甲方依本項第1目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應支付乙方終止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但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情形外;

甲方依照本項第4目、第5目規定終止勞動合同,應支付乙方終止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

(九)勞動合同期滿,有第九條第七項規定情形之一,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情形消失時終止。但是,本合同第七項第2目規定乙方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勞動合同終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規定執行。

(十)經濟補償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標準向乙方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向乙方支付半個月工資經濟補償。

乙方月工資高於甲方所在地設區市級人民政府公佈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數額支付,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乙方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

(十一)勞動合同期滿而甲方需續延勞動合同,應在勞動合同期滿前30日內將送達乙方,經雙方協商同意續延勞動合同,應在勞動合同期滿前30日內重新訂立勞動合同;重新訂立勞動合同,自前份勞動合同期滿次日起生效。

十、違約責任

(一)乙方違反培訓協議中服務期約定,應當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二)乙方違反雙方簽訂競業限制協議,應當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三)乙方試用期滿後解除勞動合同而未提前30天通知,或者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而未提前3天通知,或自動離職,以乙方日工資為標準,每延遲1日支付1日工資賠償金;給甲方造成其他損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賠償金額包括但不限於甲方招收錄用乙方所支付費用、培訓費用、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直接經濟損失。

(四)勞動合同依法被確認無效,給對方造成損害,有過錯一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五)甲方違約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應當依照本合同第九條第十項規定經濟補償標準二倍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六)任何一方其他違約行為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按法律規定賠償對方經濟損失。

十一、爭議處理

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可先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其他約定

(一)雙方在此之前簽訂所有勞動合同,凡與本合同不一致,應以本合同為準,雙方專門針對培訓、商業祕密保護、競業限制、購房等個別事項簽訂協議除外。

(二)乙方保證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時,已與其他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並提供相關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證明,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由於乙方過錯,導致甲方被乙方原工作單位追訴,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受到全部損失。

(三)乙方因故辭職,應按照甲方有關規章制度辦理完工作交接手續後方可離職,否則甲方有權不予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有關手續(包括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辦理檔案和社保關係轉移等手續)。

(四)甲乙雙方另行簽訂培訓協議、保密協議、競業限制協議等與勞動合同相關協議是本合同組成部分。

(五)甲方在企業內公開發布各項規章制度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除非該制度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與本協議相沖突,否則視為本合同有效附件。

(六)合同未盡事宜或合同條款與勞動法規有牴觸,按現行勞動法規執行。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章生效,塗改或冒籤無效。

甲方:(蓋章)乙方:_______(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

(或委託代理人)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勞動合同 篇3

編號: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勞動局制用人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與 (以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本合同為 期限的勞動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 年 月 日,其中試用期 日。本合同 終止。

第二條乙方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乙方完成的工作數量 ,達到 質量標準。

第四條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時間應符合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乙方執行的工時制度為 工作制。

第五條甲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勞動保護規定的勞動條件和勞動防護用品;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及其標準。甲方負責對乙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的教育和培訓。

第六條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甲方的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的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的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到解除本合同。

第七條甲方對乙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的原則,實行同工同酬,遵守北京市最低工資規定。乙方執行 工資制,工資支付時間 ,工資支付按 執行;其中試用期工資為 元。

第八條乙方的保險待遇按 執行。

第九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一條乙方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本合同附件中規定的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二條乙方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北京市實行勞動合同制度的實施細則》及其他有關規定不得終止、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不得終止、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條乙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或因其它問題正在被審查期間,乙方不得依據本條第一款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十五條乙方有權依據北京市勞動局轉發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的規定(京勞關發〈1995〉45號),獲得經濟補償。

第十六條當事人任何一方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的規定,給歡欣鼓舞方造成損害或經濟損失的,按照北京市勞動局轉發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京勞關發〈1995〉163號)執行。

第十七條 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八條 當事人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當地區、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九條 本合同附件包括: 。

第二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頒佈的有關規定相牴觸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鑑證機關(蓋章)

鑑證員(簽章)

鑑證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4

甲方:法定代表人

註冊地址

乙方性別居民身份證號碼

出生日期年月日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年月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省(市)區(縣)街道(鄉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為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年月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年月日止。

本合同於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

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時間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工資20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乙方加班工資基數為每日元或按

執行。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範圍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每月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元或按

執行。

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

第九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元或按

執行。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

第十一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

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二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勞動紀律

第十四條 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五條 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的規章制度,遵守勞動安全衛生、

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並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一)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二)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三)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第十七條 當事人依據第十六條第(二)項的約定,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應將變更要求書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應在15日內(含15日)書面答覆對方;15日內未答覆的視為不同意變更本合同。

第十八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按照甲方單位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可以接觸勞動合同的;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後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國家和本市從事有關行業、工種崗位規定,甲方無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一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30日向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合同: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的;因防治工業汙染源搬遷的;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解除本合同:

(一) 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達到傷殘等級的;

(二) 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四)在甲方連續工作10年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滿5年的;

復員、轉業退伍軍人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建設徵地農轉非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八) 集體協商的職工代表在勞動合同期內自擔任代表之日起5年以內的。

第二十三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應予已辦理相關手續。但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除外。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四)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期限界滿後,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

乙方要求解除勞動關係的,勞動關係即行解除。

八、勞動合同的終止、續訂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合同期限屆滿的;

(二)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三)乙方達到法定退休條件的;

(四)甲方依法破產、解散的;

(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限界滿前30日,甲方應將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意向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未提前通知乙方而終止勞動合同的,以乙方上月日平均工資為標準,每延遲1日,支付乙方1日工資的賠償金。

第二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續訂本合同並及時辦理續訂手續:

(一)甲乙雙方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

(二)本合同期限屆滿後,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仍存在勞動關係,乙方要求續訂勞動合同的。

出現本條第(二)項情況,雙方就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於12個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九、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九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按下列標準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應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二)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和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工作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最多不超過12個月:

(一)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三)本合同期限屆滿,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仍存在勞動

關係,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關係的。

第三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解除本合同,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1年支付乙方相當於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資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如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高於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資,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三)甲方裁減人員的。

第三十二條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經濟補償金的計發標準不得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

第三十三條 甲方解除本合同後,未按規定發給乙方經濟補償金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需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50%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第(一)項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支付不低於6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還應加發50%的醫療補助費,患絕症的加發100%的醫療補助費。

第三十五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六條 甲方出資培訓和出資招接收的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合同的賠償標準為

第三十七條 乙方因存在本合同規定的第十九條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八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保守商業祕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雙方約定

十、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三十九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四十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證機關(蓋章) 簽證員(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5

僱傭單位(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以下簡稱甲方) 經營地址:

乙方:

姓名: 性別:居民身份證號碼: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需求,擔任 職務崗位工作,經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如下,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任職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 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工作地點及區域為。

(二)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乙方接單後只負責設計,對所籤客戶設計負責,不負責施工現場質量監督工作,因工程質量出現問題而收不上工程款,乙方不承擔責任。

(四)乙方與甲方簽定的勞動協議到期前5個工作日,乙方必須對圖紙進一步完善,對現階段的工作進行交底,對下一階段的工作進行交接,以便於後期工作的進行。並徵得客戶同意簽字認可的同時做好客戶後期施工服務交接。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根據裝飾行業特殊性,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節假日休息甲乙雙方協商安排。

(二)乙方每週有一天為休息日,雙方協商安排。

第四條 勞動報酬

(一)乙方基本(固定)工資標準為_____元/月,每月10日發放。

(二)乙方提成構成:

甲方統一按照簽單合同工程總造價的3%計算提成;

即:乙方提成=(工程合同最後簽訂總款額+工程管理費+設計費+增減項)*3%

具體包含:增減項+工程管理費+設計費+水電改裝+人工+材料+損耗等等。提成

不得低於三個點,其餘隨當地市場定。

(三)在合同簽定並交齊首期款的當月20號首發50%,完工月當月20號提成結清。

(四)乙方與甲方簽定的勞動協議到期或到期前甲乙雙方協商終止協議,乙方於甲方工作期間簽定的裝修合同,如尚未完工,甲方向乙方發放工程款的2%,剩下1%工程款甲方給乙方填寫欠條並蓋章,甲方於工程完工後7個工作日內將1%工程款打到乙方銀行卡上。如工程已完工15天后,乙方經確認並未收到或只收到欠條中1%工程款的部分,乙方有權利至甲方經營所在地索要欠款,途中所產生的誤工費、車費、電話費、食宿費等一切與此關聯費用都要由甲方承擔。

備註:業務提成與主材提成按照甲方當地標準執行。

(五)針對客戶只要求設計,不施工的,甲方與乙方設計費分配原則為四/六開,甲方為六,乙方為四。

(六)合同期內,甲方應視乙方的工作表現情況,給予乙方提高工資待遇的機會。(注:加薪情況應明示於合同中。)

第五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解除此合同:

(一)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限制在15日之內)

(二)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三)甲方不能按時按協議規定提供乙方報酬的;甲方提供住宿嚴重不達標的;

(四)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六)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六條 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辭職:

辭職指因本人原因離開公司而與公司終止勞動關係。

(一)辭職程式

1、乙方需提前10個工作日向甲方提交離職申請。

2、甲方同推薦單位進行資訊核准且說明詳細原因。

3、辦理離職交接後,與甲方財務部門結清工資,方可離職。

4、乙方因自身能力不能達到甲方用工需求被辭退,甲方需結清乙方工資,並承擔乙方返程車費。(一月之內辭退乙方,甲方可不承擔返程車費。)

(二)離職手續辦理完畢後,勞動協議當日終止。

(三)乙方辭職必須辦理離職手續,未交離職申請或未辦理正常辭職手續即離開工作崗位,甲方可視其為自動離職且有權利扣發乙方當月工資。

第七條 勞動爭議及其它

(一)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推薦單位申請調解,或者依法

申請勞動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必要時可簽訂補充協議。 (三) 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並加蓋章之日起生

效。

甲方: (蓋章)

簽約日期: 20 年 月日 乙方:(簽章) 簽約日期:20 年 月日

勞動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認真協商,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乙方承包甲方在XX別墅房屋修建工程事宜,簽訂如下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工程地點及承包範圍

1、工程所在地為湖北省荊門碧桂園小區別墅房共20棟;

2、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圖紙承建甲方房屋主體工程的建築施工。包括牆體、樑、柱、樓梯、樓面、裝模、拆模、現澆混凝土及地面、門前臺階砼墊層及內外牆抹灰、屋面彩瓦、部份文化石的貼上(不包括鋼筋、門窗、防水及防雷、樓梯扶手、陽臺欄杆、外牆漆、廁所回填及便盆安裝等工程內容)。

二、承包方式

乙方採用包工不包料方式承包甲方本合同第一條工程內容。

三、工程單價及工程款

木工每平方米78元,包括模板的製作、安裝、拆除;泥工主體部份混凝土澆築、磚砌體每平方米70元;內外抹灰、屋面彩瓦、部份文化石的貼上共70元每平方米。單價合計為218元(工程結算面積均按地面平方計算)。以此單價和工程實際數量計算本合同工程總價款。工程量以每層樓的地面面積計算。

四、付款方式

1、本合同主體工程每月按工程進度的80%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進度款,結構經驗收後由甲方向乙方付足已完成工程量95%的工程款(便於乙方支付人工工資);

2、本合同內外抹灰工程每月按工程進度的80%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進度款,抹灰工程完工後由甲方向乙方付足已完成工程量95%的工程款(便於乙方支付人工工資);

3、本合同工程驗收合格後一個月內甲方向乙方付清本合同工程餘下的全部工程款。

 五、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甲方負責水電供給,為乙方施工人員安排便於施工作業的食宿場所,無償提供乙方施工人員生活用水用電;

(2)、甲方根據工程總進度計劃向乙方下達工程進度計劃;

(3)、根據施工進度及時提供所需的所有材料、裝置、工具器具。

2、乙方責任:

(1)、乙方根據工程進度需要,組織足夠的施工人員,確保工程進度;

(2)、乙方嚴格按設計圖紙和甲方要求施工,對施工人員進行必要的技術培訓,確證工程質量;

(3)、對施工人員進行必要的安全、道德教育,確保安全生產、文明施工;

(4)、乙方所需材料,應五天前向甲方提出計劃。

 六、質量要求

乙方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房屋質量標準和要求組織施工,不合格由乙方負責返工,返工費由乙方負責。

 七、安全事項

甲方負責提供安全施工所需的安全設施裝置,為施工人員投買足額的安全保險;乙方以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為原則,組織施工人員進行必要的安全學習;如出現工傷事故,除保險公司承擔部份外由乙方僅承擔餘下部分20%的責任。

八、工期要求

從±0起計算,主體工程在三個月內完成,六個月內本合同工程全面完工。

九、其它事項

1、內外牆抹灰工程標準為一般抹灰;如本合同主體工程達到創優100標準,抹灰價格按創優100標準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2、基礎開挖和回填由甲方負責,不到位部份如由乙方負責處理的,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十、其它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從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章): 乙方簽字(章):

勞動合同 篇7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乙方(勞動者)名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共同簽訂並履行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乙方同意根據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從事工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崗位具體職責和要求。

2、乙方的工作地點:本公司或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的其他地點。

三、工作時間

1、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

2、甲方在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前提下,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統一安排。

四、勞動報酬

1、甲方每月以貨幣或轉賬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元人民幣,於次月15日前發放。

2、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五、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雙方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發生,減少職業危害。

2、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的規定為乙方配置和完善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六、規章制度

1、甲方依法制定單位規章制度,並通過有效方式及時告知乙方。

2、乙方服從甲方工作管理,並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七、勞動合同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乙雙方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2、雙方若有一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甲方應在滿三十日前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在此期間乙方應堅守崗位。

八、勞動爭議處理及其他

1、甲乙雙方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不願協商的,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人事代理機構存檔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人代表: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8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電話: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協議、並共同遵守。

一、甲方根據工作需要聘用乙方在本公司打掃清潔、乙方自願接受甲方聘用為臨時工。並服從甲方安排,保證完成本崗位規定的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二、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除法定日)

1.上午 7:30---9:30

2.下午 14:00---16:00

三、工作範圍及職責

1.工作範圍:清理垃圾、清掃辦公室、辦公桌、員工宿舍、樓梯、廁所衛生等;

2.工作職責:負責公司區域的衛生清潔、保潔工作,整理雜物以及公司交辦的相關事情。

四、工資待遇

1.甲方按非全日制式支付乙方工資,每月包乾工資為 元。

2.甲方按本區有關規定依法為乙方辦理參加工傷醫療保險。

3.甲方的辦公廢品由乙方免費承包。

五、工資結算方式

甲方按乙方每月上班小時統計結算工資,於每月15日發放上月工資。如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六、甲乙雙方特別約定事宜

1.乙方須遵守甲方公司規章制度,接受甲方領導,服從甲方的管理和工作安排。

2.乙方在甲方公司工作期間須嚴格遵守甲方的安全操作規範。

3.乙方每個工作日結束後,須向甲方考勤管理員提供考勤情況,作為結算工資的依據。

4.除上班期間以外,乙方的一切行為由乙方本人自行承擔。

5.清潔工具由甲方負責購置。

5.乙方有下列情形者,甲方可以隨時通知乙方解除本協議。

A.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B.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七、聘用期限

自20xx年8月1日至20xx 年8月1日止,共1年。

八、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九、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勞動合同 篇9

單位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聯絡電話:

勞動者姓名:

聯絡電話:

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緊急聯絡人:

聯絡電話: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和本市有關法規、規定,按照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其中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為試用期),合同期滿聘用關係自然終止。

2、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簽訂聘用合同的期限,不得超過國家規定的退離休時間,國家和本市另有規定可以延長(推遲)退休年齡(時間)的,可在乙方達到法定離退休年齡時,再根據規定條件,續訂聘用合同。

4、本合同期滿後,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第二條 工作崗位

1、甲方根據工作任務需要及乙方的崗位意向與乙方簽訂崗位聘用合同,明確乙方的具體工作崗位及職責。

2、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業務、工作能力和表現,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重新簽訂崗位聘任合同。

3、屬於職等(組長級)含以上人員,未能於一個月前提出辭職而自行離職者,願被扣發相當於半月薪資之違約金。

4、屬於職等(組長級)含以下人員,未能於十五日前提出辭職而自行離職者,願被扣發相當於半月薪資之違約金。

第三條 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

1、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2、甲方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實際情況,按國家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3、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組織乙方參加必要的業務知識培訓。

第四條 工作報酬

1、根據國家、市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乙方的工作崗位,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為_______元人民幣。

2、甲方根據國家、市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按照乙方實際工作績效,調整乙方的工資。

3、乙方享受甲方規定的福利待遇。

4、乙方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寒暑假、探親假、婚假、計劃生育等假期。

第五條 工作紀律、獎勵和懲處

1、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2、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自覺服從甲方的管理、教育。

3、甲方按市府和單位有關規定,依照乙方的工作實績、貢獻大小給予獎勵。

4、乙方如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甲方按市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經予處罰。

第六條 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簽訂後,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在聘用合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甲方單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終止。

4、經聘用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公司形象、工作紀律或聘用單位規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務,給公司造成嚴重損失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願從事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終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因公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聘用單位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9、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七條 違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經濟補償

1、經聘用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不包括在見習期),甲方應根據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算工齡(年資)為一年。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按其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按受聘人員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4、甲方單位被撤銷的,甲方應在被撤銷前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的工資計算數為乙方被解除聘用合同的上一年月平均工資)。

5、聘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應按不滿聘用合同規定的期限,支付當月基本工資作為的違約金給甲方。

6、乙方因"用人單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約定支付工作報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按合同約定結算並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時支付欠發的工作報酬。

第八條 其它事項

1、因應本國下崗職工眾多,已經購買個人或其他保險者佔大多數,為避免國家、公司、個人資源浪費,乙方同意接受甲方於發放工資中支付有關職務津貼,即付個人保險相關費用的規定,不再要求公司提供其他保險津貼,個人不得挪做它用,乙方自行交納保險費,並每年按時提供保險公司付費單據證明(影印件),提交公司稽核與相關單位檢查。

2、本人同意在離職兩年內,不從事與物流有限公司之同性質行業與工作,如果違反此條例,願意放棄法律先訴抗辯權,並接受公司的任何賠償要求。

3、甲乙雙方因實施聘用合同發生人事爭議,按法律規定,先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方_______份,乙方_______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5、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字):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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