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勞動合同範文彙編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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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麼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勞動合同7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精選】勞動合同範文彙編7篇

勞動合同 篇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乙方: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戶籍型別(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_ (市)________ 區(縣)________ 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為________型別確定本合同期限。(請選擇:有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任務為期限)

1. 固定期限: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 無固定期限: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該任務完成之日止。

任務的起始標準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任務的完成標準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營業員 (工種)工作。

第五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乙方同意:甲方有權在以下情形之一出現時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內容、勞動報酬、工作地點、乙方應服從甲方的安排:

1. 乙方不勝任本職工作;

2. 客觀情況發生變化只是乙方工作崗位或職務不存在;

3. 甲方根據業務經營需要或認為有更適合乙方的工作崗位。

第六條 乙方工作內容。

1. 嚴格遵守商店和部門的各項規章制度,及時完成公司制定的銷售任務,確保營業工作有序開展;

2. 著裝得體,儀容儀表整潔,保持標準的站姿、坐姿和步態。提前上崗做好班前準備工作; 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不離崗、串崗、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3. 做好庫房管理,定期盤點,保證所銷售產品乾淨,擺放有序。加強票據的擺放及管理,確保各類票據齊全,做好每日的結帳核算工作,確保現金與賬目相符;

4. 主動上前迎接顧客,幫助顧客提供最佳的選擇方案,為顧客提供優質服務;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綜合 工時制度。

執行綜合工時制度方式工作,乙方每天工作時間為 早9:00到晚18:00 ,工作一天休息一天。

乙方享有每年 天的帶薪年假,應安排在__________進行調休。

第八條 因甲方工作性質決定店鋪長年不休,因此乙方因個人原因需要節假日調班,乙方以實際調班天數作為工資核算標準,可進行調休,不在追加假日工資補貼,節日期間工作的按國家標準計算工資。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發放形式為現金直接發放或工資卡轉賬發放。

乙方試用期的工資為:乙方試用期基本工資________元人民幣。

乙方轉正的工資為:月基本工資為¥________人民幣+補助¥________人民幣+保險+銷售提成+年終獎:由商店制定每月的銷售指標,每月完成指標,按商店不同商品的銷售規定提成。甲方不提供食宿。

乙方同意:甲方有權在以下情形之一出現時對乙方的工資進行調整:

1. 根據乙方工作表現和能力調整乙方工作崗位或者職務的;

2. 根據甲方規章制度調整乙方工作崗位或職務的;

3. 甲方整體薪資結構調整;

4. 乙方不勝任工作或者未完成工作任務;

5.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或者因乙方原因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

6. 按照甲方和國家的相關規定,應調整乙方工資的其它情形出現;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具體辦法按照甲方依法制訂的相關規定執行。節日工資按國家規定的計發基數標準計算。銷售提成每月稽核後發放,違反商店制度或不能完成業績指標的不予發放。具體實施辦法按甲方依法制訂的相關規定執行。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上海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一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需要休息的:

1. 甲方按乙方基本工資的60%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2. 甲方按乙方病假天數扣除崗位工資和補貼。

3. 乙方因病連續休病假滿一整月,甲方將扣除其整月工資。

第十二條 甲方按時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其中乙方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在乙方當月工資內代扣代繳。

第十三條 合同履行期間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和雙方約定的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四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五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六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七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上海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十九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乙方辭職應提前15日向甲方遞交辭職申請,工作交接完畢,甲方可提前批准乙方辭職。甲方辭退乙方應提前15日告知乙方。甲乙雙方違反者補償對方1個月工資。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1. 乙方必須認真執行甲方的工作制度,如無法按照甲方規定的制度執行,將隨時終止該合同。

2. 保密和競業限制:乙方依法負有保守甲方商業祕密和智慧財產權的義務。乙方的保密範圍為:一切和甲方商店運營管理相關聯的產品資訊,網路及系統資料和資訊,供貨渠道等,競業限制的區域為 上海 ,競業限制期限為 6個 月。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一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上海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公章) :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

出生日期: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簽定勞動合同如下:

第一條、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為____年(或____個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為____月(或____年),即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乙方試用期滿合格的,甲方應定崗使用,不合格的甲方有權予以辭退。

第二條、工作內容

甲方根據生產經營的需要,安排乙方擔任__________職務(或從事某工作),並有權根據乙方的工作表現,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服從甲方的安排。

第三條、工作時間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_工作制。執行定時工作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40小時。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由雙方商定。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須依法支付加班工資。

第四條、勞動報酬

乙方在試用期間,月薪為____元。試用期滿後,按乙方的技術水平、勞動態度和工作效率評定,根據所評定的級別或職務確定月薪。(以完成一定工作量的時間為合同期限的,也可按工作量確定報酬。實行計件工資的,按計件付酬。)

第五條、勞動保險、勞動保護和福利待遇

1.甲方應按照國家有關社會保險的規定為乙方辦理養老、失業和大病醫療保險及其他社會保險。

2.乙方依法享有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公休日、婚喪假、探親假及女職工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待遇。

3.甲方必須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女職工特殊保護方面的法規、政策,採取勞動保護措施,保護安全生產和乙方健康。甲方應根據企業生產、工作的需要,發給乙方勞動防護用品和保健用品。

4.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__________執行。

5.乙方因工負傷、致殘或患職業病的,醫療期間的醫療費用、工資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乙方因工死亡的,甲方能夠應依法支付死亡喪葬補助、乙方所供養直系親屬撫卹費及生活困難補助費。

第六條、勞動紀律和獎懲辦法

1.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2.乙方對甲方生產經營有特殊貢獻的,甲方應當給予乙方晉升或物質上的獎勵。乙方違反勞動紀律或犯有其他錯誤的,甲方有權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七條、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與續訂

1.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3.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因工負傷或患有職業病,在治療、療養期間和醫療終結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部分或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其他合同期限未滿又不符合解除條件的情形。

5.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但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6.本合同期限屆滿,即行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或延期。

第八條、經濟補償與賠償

1.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反和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2.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1)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3.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

以上三種情況,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高於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4.甲方解除本合同後,未按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5.支付乙方經濟補償時,乙方在甲方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

6.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還應發給乙方不低於企業上年月人均工資六個月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症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一百。

7.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祕密事項,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8.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應向甲方償付培訓費和招接收費。其標準為:服務(工作)每滿一年按培訓費和招接收費總額的20%遞減;服務(工作)滿五年不再償付。

第九條、勞動爭議處理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確定。本合同內容與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相沖突的,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勞動合同 篇3

勞動合同起始時間

《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第二十二條第一款規定:“勞動合同當事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起始時間履行勞動合同”。這表明履行勞動合同的起始時間是員工和用人單位在簽訂勞動合同時約定的開始工作的時間。一旦雙方就合同的起始時間作出約定,那麼雙方當事人就應當按約定的起始時間履行。應當先訂立勞動合同,再按約定的起始時間履行勞動合同。那麼,勞動合同上填寫的日期晚於實際履行時間,對員工有什麼利害關係呢?這是用人單位沒依法辦理招工登記手續,為少繳社會保險費設下的陷阱。員工要引起警惕。

《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第二十二條第二款規定:“勞動合同約定的起始時間與實際履行的起始時間不一致的,按實際履行的起始時間確認。”當勞動合同約定的起始時間和實際履行的起始時間不一致時,員工要意識到應以實際履行的時間為準。員工可以與單位協商,要求單位改正錯誤,如果用人單位堅持不改正錯誤的,員工一定要在自己知道或者應當知道這件事發生的60天內申請仲裁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

【實際履行】勞動合同的起始時間、實際履行時間、具體簽定時間的關係?

勞動合同的起始時間和實際履行時間往往不一致,有可能早於或者晚於實際履行時間。勞動合同的起始時間早於勞動合同的實際履行時間的,勞動合同法第七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因此雙方勞動關係起始時間是實際履行時間。

勞動合同起始時間晚於勞動合同實際履行時間一個月以上的,勞動者可以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就超過部分要求用人單位支付二倍的工資。

《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第二十二條第二款規定:“勞動合同約定的起始時間與實際履行的起始時間不一致的,按實際履行的起始時間確認。”當勞動合同約定的起始時間和實際履行的起始時間不一致時,員工要意識到應以實際履行的時間為準。

勞動合同的起始時間與具體簽定時間往往也是不一致的,如果具體簽定時間晚於書面記載的時間超過一個月以上的,勞動者應當在向用人單位瞭解情況以後,決定是否簽署。根據上海市高院《關於適用<勞動合同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二條規定:勞動合同的訂立和履行,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勞動者已經實際為用人單位工作,用人單位超過一個月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合同的,是否需要雙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應當考慮用人單位是否履行誠實磋商的義務以及是否存在勞動者拒絕訂立等情況。如果用人單位已盡到誠信義務,而因不可抗力、意外情況或者勞動者拒絕簽訂等用人單位以外的原因,造成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不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以下簡稱“《實施條例》”)第六條所稱的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情況;因用人單位原因造成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支付相應的雙倍工資;但因勞動者拒絕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並拒絕繼續履行的,視為勞動者單方終止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已經生效半年了,我有個問題想與大家請教一下:有個女孩05年就來到一家醫院工作,想著有機會成為正式護士,每月僅拿最低工資標準從事護士工作。醫院直至08年6月也未與該女孩簽訂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超過一年不簽訂勞動合同視為無固定勞動合同”,“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勞動關係,尚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該法已經給醫院充足改正錯誤的時間,但醫院拒不改正,所以我認為女孩應該符合勞動合同法的視為簽訂無固定期勞動合同內容要求醫院簽訂無固定期勞動合同,且同工同酬,補繳社會保險。 請問:上述認定的期間,有道理嗎?有沒有相關的法律依據、司法解釋,或案例。二、現在的市級醫院到底什麼性質,這種事業單位有沒有集體勞動合同,向勞動行政部門備案嗎?

勞動合同 篇4

甲方: ×國××公司 法定地址: ×××(電話,電報掛號,電傳)

乙方: 中國××公司 法定地址: ×××(電話,電報掛號,電傳)

第一條 根據甲方的願望,乙方同意派遣中國工程師,技術工人,行政人員(翻譯,廚師)在××國工作。具體人數,工種,工齡和月工資詳見本合同附件(略)。該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 乙方人員出入中國國境和過境手續,由乙方負責辦理,並負擔其費用。乙方人員出入××國國境的簽證和在××國境內所需辦理的居留,勞動許可證等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並負擔其費用。

第三條

1.乙方人員在×國工作期間,由甲方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人員支付每月的工資。

2.凡工作不滿一個月的乙方人員,按下列公式計算:

不滿一個月的工資=月工資/30天×工作天數(包括週日和官方假日)

3.上述工資應以乙方人員到達×國之日起到離開×國之日止計算。

4.乙方於每月末將乙方人員該月的工資,包括加班費,列具清單提交甲方,甲方於清單開出之日起三天內按清單所列金額的75%以美元支付,並按當天牌價電匯給北京中國銀行總行營業部中國××公司××帳戶,並按×國×銀行的規定負擔其手續費。同時書面通知中國駐×國大使館經濟參贊處。

5.甲方將乙人員月工資和加班費的25%以××國××貨幣支付並匯給中國駐×國大使館經濟參贊處在××銀行××帳戶。

第四條 甲方負責乙方人員從××到××的旅費,並負責將此費用匯到上述乙方帳戶。乙方人員從××返回××,由甲方通過××航空公司向乙方人員提供機票。甲方負責乙方人員只限往或返單程的行李超重費,其重量為20公斤。

第五條

1.甲方負責乙方人員的住宿費。在工作時間和加班時間提供從居住地到工地的交通工具。負責國營醫院的醫療費。

2.乙方人員的工資和加班費不交所得稅。

3.甲方為乙方人員在××國家保險公司投保生命保險。其保險費每人為(貨幣及數量)

4.甲方向乙方人員提供工作服和工作需要的工具。

5.甲方提供的住房,包括水,電,空調和必要的傢俱,床和床上用品。

6.乙方人員的居住面積如下:

(1)組長,工程師,技術員,行政人員為8——10平方米;

(2)其餘人員為4——5平方米。

7.甲方向乙方提供廚房所用的飲具和旨在自己用飯所需的餐具。

第六條

1.乙方工作人員每週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時。

2.根據工作需要,甲方需要乙方人員加班時,加班工資按下列比例計算:

平時加班為日工資的150%.

周假日加班為日工資的200%.

第七條

1.乙方人員享受週日假和××國官方規定的節假日為十七天。

2.乙方人員每年享受帶薪休假三十天。如乙方不願享受上述假期或享受部分天數,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報酬,其工資按下列方法計算:月工資/30天×假期工作天數。

第八條

1.根據總利益的要求,甲方有權在任何時間內終止本合同,在這種情況下乙方人員應享受三個月或本合同所餘期限的工資,但以最短的時間為準。乙方人員將有權享受回×××的機票。

2.在乙方願望以外的原因而停工,如斷電,斷水,材料供應不足等,在停工期間甲方照付乙方人員的工資。但根據工作需要,甲方有權使其在其他專案上工作。

第九條 在緊急情況下,(乙方在國內其家庭人員死亡)甲方在得到乙方書面通知後,對有事人員給予兩個月的緊急事假,並向其支付代替平時總假期的報酬。超過兩個月的期限沒有工資,對此乙方負責其旅費。

緊急事假,超過兩個月的時間,乙方應在兩個月結束後的一個月內予以替換,並負責替換者的旅費。

第十條

1.乙方人員因工作生病或傷殘,甲方在兩個月內負責支付在××國內的醫療費和全部工資。如在兩個月內不能痊癒,乙方應負責替換,在此情況下的一個月內甲方負責傷者回××的旅費和替換者來××的旅費。同樣,甲方將根據××國通行的規定對傷病者給予補償的各項措施。

2.在××期間,乙方人員如發生死亡,甲方應辦理一切喪葬或遺體火化以及遺體或骨灰運回××的一切善後費用。還有行李及遺物運回的費用。

如因工作而死亡,按照××國保護法的規定向死者家屬支付撫卹金。

第十一條

1.乙方人員在××服務期間,應遵守××國現行法律和規章制度,要保守機密,不洩密,在其執行任務期間或合同結束以後不作有害甲方利益的事。

乙方人員應尊重××當地的風俗習慣。

2.甲方應為乙方人員提供工作方便,不干涉其工作時間以外和住地內的社會活動自由,尊重乙方人員的生活習慣以及對推動工作的良好建議。

第十二條

1.服務期為×年,從乙方人員到達××地算起,其間包括乙方人員在××國內或國外所享受的假期。

2.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年。期滿根據甲方要求,經乙方同意可以延長。

3.當本合同延期後,乙方人員在工作×年後,月工資增長百分之十五。

第十三條

1.乙方人員在工作期間,甲方有權撤換其不稱職的任何人員,乙方並在甲方通知後的三個月內予以替換,不給任何費用。

2.在合同期內,乙方人員擅自放棄工作,將不給予機票待遇。但由於執行工作而生病且有醫療證明者除外。

3.在本合同簽字期間或簽字後,凡乙方已在××的人員,不享受從××到××的機票。但甲方按本合同規定在工作結束時,負責其從××至××的旅費。

4.甲方不允許乙方人員在工作以外的時間幹私活或任何方面的自行開業。

第十四條

1.自工作開始,甲方向乙方支付二個月的預付款,並在四個月內償還。

2.乙方人員抵達××後,××國現行出差補貼規定適用於乙方人員。

本合同於一九 年 月 日在××簽訂。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職務: 職務:

簽字 簽字

勞動合同 篇5

編號:

因 原因,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 條 項之規定和勞動合同第 條 項之約定,雙方於 年 月 日簽訂的勞動合同即行解除(終止)。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按 月發給,計人民幣 元。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蓋 章 籤 章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籤 章

勞動用工登記機關蓋章

勞動用工登記日期

年 月 日

雲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印製

本證明書一式三份

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存入乙方檔案一份

勞動合同 篇6

1、聘任和解聘的問題對於高階管理人員的聘任和解聘不同於一般的勞動者,他主要是由《公司法》等法律專門規定的,如依照公司法規定未經用人單位董事會的決議,用人單位是無權直接聘任或解聘高階管理人員的。所以在簽訂勞動合同時要規定明確,以便和普通員工的勞動合同區別開來。

2、加班費問題對於高階管理人員來說,其工作性質是與普通勞動者不同的。在實務中,經常會有公司的高階管理人員離職以後,向公司要求給付加班費的問題,所以用人單位在簽訂勞動合同時應注意解決這個問題。

3、保密條款由於高階管理人員會接觸到用人單位的商業祕密,所以為了防止高階管理人員將商業祕密洩露給他人損害用人單位的利益,就需要在勞動合同中增加保密條款,並且對違反保密條款時應承擔的責任做好約定。

4、競業限制條款競業限制是用人單位對勞動者在用工時或終止、解除勞動合同後的一定期限內不得經營同類業務或在與本單位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任職,也不得自己生產與原單位有競爭關係的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務。為了更好的保護用人單位的利益,在與高階管理人員簽訂的勞動合同中根據實際情況新增競業限制條款。高層管理人員職務被解除可否恢復勞動關係公司高層管理人員職務被解除,是否必然導致勞動關係不能恢復通常情況下,高層管理人員的職務所對應的崗位只有一個人,公司在違法解除該職務時所找出的不能恢復的理由,要麼是撤銷該職務設定,要麼是又找到新人代替,該兩種情況下都導致勞動關係的恢復不能。如公司“副總裁”本質上更傾向於一個職務,不同於一個辦事的部門,該職務撤銷不必然導致勞動關係的終止,且該職位是否繼續存在不是一個客觀性的內容,而是一個主觀性的判斷,站在公司的角度可以認為職位已經沒有了,因此不能恢復勞動關係,站在申請人的角度,可以認為該職位仍然存在,因此可以恢復勞動關係。依據公司法,只要符合程式就可解除高層管理人員的職務,這是尊重公司的自治原則,而依據勞動合同法,即使經過了一定的程式,如果沒有法定的理由,則解除職務仍然屬於違法,高層管理人員可以要求恢復勞動關係,如此而行,公司的自治原則就得不到實現。雖然公司法對高層管理人員的解聘有明確的規定,但公司法範疇的解聘條件,並不當然成為勞動法範疇解除勞動關係的條件,對於公司的解除理由,無論是仲裁還是法院都應根據勞動法的規定來確定解除是否合法。XX公司的解除被認定為非法,而申請人又要求恢復勞動關係的,如果不存在客觀上恢復不能的情況,審理機構應判決恢復勞動關係。就高層管理人員勞動關係可否恢復的問題,我們應把握一個原則:如果解除行為被認定為非法,而高層管理人員又要求恢復勞動關係的,對公司而言,應積極通過行為,使原合同客觀上已經不能繼續履行,比如聘用其它人員,部門合併,相關業務終止,崗位撤銷等,對於申請人而言,應積極舉證不存在上述不能繼續履行的事由。以下是FAE51合同範本頻道為各位推薦的管理人員勞動合同,供大家參考:甲方:____乙方: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型別為____期限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其中試用期____本合同____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工作制。執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____日,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應按照國家或____市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第九條 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_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元。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資的____元。

第十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本合同

第四條第2款規定的,按《勞動法》

第四十四條支付工資報酬。

第十一條 由於甲方生產任務不足,使乙方下崗待工的,甲方保證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於____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____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____執行

勞動合同 篇7

本公司原職工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1、自願辭職□2、公司辭退□3、其他原因________,)現已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與本公司________勞動合同關係。

本公司將按相關規定為其辦妥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等手續。

特此證明。

中山市恆泰房地產有限公司

經辦人:

稽核人: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注:本證明一式二份

簽收單

本人已收到中山市恆泰房地產有限公司出具的《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證明》

簽收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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