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準時下班是奢求還是常事參考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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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世間痛苦的事,莫過於上班;比上班痛苦的,莫過於天天上班;比天天上班痛苦的,莫過於加班;比加班痛苦的,莫過於天天加班;比天天加班更痛苦的,莫過於天天免費加班……

職場準時下班是奢求還是常事參考範文

下午5點半,是一個每天都令人很想念的時刻。因為在這一刻,下班鈴就要響了,大家爭先恐後地衝出辦公室,開車的開車,坐公交的坐公交,電瓶車的`騎電瓶車,自行車的騎自行車等等。

有人興沖沖回家了,有人則繼續加班奮鬥。但是,這種差別有可能也預示著以後的人生落差,加班奮鬥的人多年的媳婦熬成婆,幾年以後,有可能加了薪,升了職。

在今天的職場,準時下班似乎都成了一種奢求。在今天這個競爭激烈碌的時代,似乎忙碌才算充實。加班對於職場中的人來說,似乎都成了常事。

“晚上一起吃飯?”“不行啊,我得加班。”這是寫字樓裡上班族之間最為平常的對話,“加班”幾乎成為身在職場的人們推掉娛樂休閒、無緣遊山玩水的最為普遍、最易接受的“絕對性”理由。許多上班族依舊滯留辦公室,是真有未完的工作還是受困於職場“潛規則”?怎樣才能避免被加班或少加班?

在南京一家房地產做市場策劃的小陳說,加班就是她職場生涯的“主旋律”,工作兩年來,她很少準時回家,雙休日也常變成“單休”甚至無休日,且通常既不能調休,也不見一毛的加班費。

調查中發現,近8成人表示要經常加班;在加班的時間中,以每週加班3到5小時者最多,還有一部分人每週加班時間在15小時以上。

“在企業,加班是很正常的,企業追求的就是利益最大化,連我自己都很少晚上10點以前結束工作,當然也希望我的員工如此。”南京某私營企業的一位老闆直言不諱地說,一個員工自願加班,會讓他感到員工的敬業。而那些不“敬業”的員工,就會成為他首先考慮的淘汰物件,他並不害怕沒有人接替,因為現在 “想找工作的人多了去了”。

還有的企業變相地延長勞動時間,分配給員工的工作量,比員工能完成的多一些,即便是手腳非常利落的員工,也難以8小時之內完成。完不成一定的工作量,就拿不到基本工資,為了多掙點錢維持生存,員工們只好被迫“自願”加班,有的甚至每天工作長達16個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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