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小財務管理制度合集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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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擬定製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國小財務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國小財務管理制度合集15篇

國小財務管理制度1

一、校長職責

全面負責學校的後勤財務管理工作,堅持勤儉辦學方針,努力改善辦學條件,引導後勤人員樹立為教學服務、為師生服務的思想,管理好學校的校舍、裝置和經費;嚴肅財經紀律,努力增收節支,對學校的財務開支進行審批檢查。

二、結報員職責

在校長領導下,協助校長分管學校後勤財務工作,是學校後勤財務工作的主要負責人和責任者。

1、協助校長制定各項後勤管理制度並貫徹執行,制定學校後勤工作計劃。

2、負責學校的財務管理。遵照勤儉辦學的原則,儘可能地利用好有限經費;稽核票據;編制學校的經費預算,科學使用經費。

3、負責學校的財產管理。根據教學等方面需要,合理添置、使用和保管學校財產,充分發揮其效益。

4、負責學校的校園建設和校舍管理。根據學校實際情況,對校園建設進行科學規劃,進行校舍的建設、使用和維修。搞好綠化、美化,保持校園的整潔,為師生創造良好的工作、學習環境。

5、負責學校食堂管理工作。

6、搞好學校學生生活。

7、負責對學校後勤工作人員的管理。加強政治思想教育,提高後勤隊伍素質,使之樹立起服務育人觀念。

8、有計劃地徵求教職工對後勤工作的意見,及時向校長彙報工作,經常向校務委員會彙報後勤工作情況,認真聽取校務委員會成員的意見。

三、出納員職責

1、統一負責管理學校現金收付工作。嚴格遵守財政紀律。認真學習並熟悉財務制度,切實按照財務制度和標準辦理各項收付報銷手續。按照規定,該收的收,該付的付,受理報銷單據,應予嚴格審查。如發現憑證不實,手續不全,耐心解釋,加以拒付。

2、具體負責學校原始憑證的報銷、收集、分類、彙總、傳遞等工作。

3、認真把關,嚴格審查原始憑證,以合法、真實的原始憑證為收入和支付的依據,所有支出必須有經辦人、證明人、物品驗收人等簽字,發票要素必須齊全,對不符合制度和規定的經濟業務,不予報銷,未經稽核同意不得辦理支付。

4、妥善保管好現金、支票等,銀行日記帳及現金日記賬不能出現赤字。不得以白條子抵充現金,也不得坐支現金。

5、做好各項代付款項和水電的收付工作,做好個人所得稅的代扣代繳工作。

6、服從學校統一安排,完成學校交辦的其它事務。

四、保管員職責

1、樹立愛校如家和為教育教學服務,為師生服務的思想。

2、負責全校的教學用品、辦公用品、生活用品、維修材料等物品的保管工作。

3、做好物資的出庫、入庫驗收登記手續。物資入庫一律開箱開包點數、驗收質量,逐項入庫登記,及時發放辦公用品、教材、作業本、生活用品、維修材料、清掃工具、桌凳等,對庫存物資要按規定建立帳本,與出納配合定期盤點對帳,做到賬物相符賬賬相符。

4、物品報損報廢,必須得到領導批准。

5、勤儉節約,細心保管,防止積壓、浪費、損壞、被竊,作到物盡其用,使用合理。做好保養工作。

6、經常檢查各班的課凳桌、門窗、玻璃、黑板及一切公物的保管情況,並做好檢查登記,及時向分管領導報告。

7、做好防盜、防黴、防火等物品安全工作,搞好庫房衛生。

8、服從學校統一安排,完成學校交辦的其它事務。

五、支出管理制度

1、學校的支出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務規章制度規定的開支範圍及開支標準,精打細算,厲行節約。

2、加強對支出的管理,各項支出應按實際發生數列支,不得虛列虛報,不得以計劃數和預算數代替。

3、按照區教育局的規定,學校所有支出實行報賬制。出納員具體負責學校原始憑證的報銷、收集、分類、彙總、傳遞以及資金的收支等工作。

4、嚴格開支審批手續和審批程式。領用各種用品要登記、簽名,做好明細。所有支出必須有經辦人、證明人、物品驗收人等簽字,發票要素齊全後交分管簽字審批,最後由校長稽核同意後方能報銷;對不符合制度和規定的經濟業務,不予報銷,未經稽核同意不得辦理支付。

六、食堂財務管理制度

1、學校食堂是為師生服務的單位,是學校的一部分,其資產屬學校所有。

2、食堂由學校統一管理,不以營利為目的,應本著學生自願、為師生服務的原則,在保證食品衛生安全的前提下,努力降低成本,提高伙食質量,讓師生享受質優價廉的服務。

3、食堂實行獨立核算,按規定設定賬目,賬目公開清楚,定期向教職工公佈。

4、食堂的收入必須存入區結算中心的帳戶,不得坐收坐支,不得以個人存入摺子戶。

5、食堂大宗物品實行定點採購,採購時食堂負責人、出納員應當參加,必要時分管行政要參加,供應商必須證件齊全,支出時要求供應商提供發票。

6、食堂保管員必須建好物資帳,定期對庫存物資進行盤點,如實反映盈虧分管領導要經常檢查物資保管情況。

7、採購回的物資保管員必須開箱開包及時驗收入庫,出入庫必須辦理手續。

8、食堂報銷的票據必須有售貨人(要寫明售貨人姓名、住址)、採購人、驗物人簽字,分管領導審批,校長稽核同意方可付款。

9、與食堂無關的支出不得在食堂帳列支。

國小財務管理制度2

一、財務管理體制

1.學校的財務工作,實行“統一領導,統一管理”的體制,財務活動在校長的領導下由部門統一管理。

2.財務人員的工作許可權、職責及獎罰,必須按《會計法》執行。

二、收費管理

1.學校的收費必須合規合法,嚴格執行“一費制”,實行收費公示制度,推行校務公開,接受群眾監督。

2.一律使用財政部門印製的收費票據,自覺接受群眾的監督。

3.學生的課本資料,必須按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指定的範圍徵訂,非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指定訂購的資料,財會人員有權拒絕並報上級主管部門查處。

三、現金管理

1.每學期開學初,學校總務應及時將收的費用如數上繳,防止不安全事故發生,不執行規定造成損失者,追究財務人員的責任。

2.學校的資金是保證教育教學工作正常運轉的,一律不準外借或挪作他用,否則,必將嚴肅處理。

3.任何人不能以學校的名義替社會上的集體或個人擔保,向銀行或私人貸款,以免引起糾紛。

四、收支管理

1.堅持“量入為出,統籌兼顧,保證重點,收支平衡”的原則,要做好每學期的經費收支預算。

2.學校的收費和專項收費必須實行收支兩條線。

3.學校上繳的費用,應按數依期向上級教育部門上繳。

4.重大財務收支應集體決策,並要把決策的內容同原始憑證一起裝訂保管。

五、帳務的管理

1.學校的財務人員應按國家規定的記帳方法日清月結,做到帳單相符,帳表相符,帳帳相符。

2.報銷的票據必須合規合法,學校的各項開支要有稅務部門的正式發票,不合規合法的票據不予報銷,不能我行我素使用不合法票據,票據的裝訂要整齊劃一。

3.帳務核算必須堅持民主公開的原則,參加核算的人員必須人人簽名,以示負責。

4.財務人員調離,必須做好資料交接手續,移交、接收、監交應多方參與。

六、財務監督

1.學校每學期帳務在校務公開欄裡張貼,自覺接受教職員工的監督。

2.學校的帳目,須接受並服從財政、教育、審計、紀檢、監察、物價等部門的監督和檢查。

國小財務管理制度3

為規範我校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教育事業優先發展,根據《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市學校財務管理制度》和國家有關法規,學校特點,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事業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係,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係,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係。學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學校預算;依法多渠道籌集事業資金;加強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國家資產損失;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對學校經濟活動進行財務控制和監督;定期進行財務分析,如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

二、財務收支管理

(一)、收入管理

1、收入是指學校開展教學活動及其他活動依法取得非償還性資金。包括:財政補助收入、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勤工儉學收入和其他收入。

2、學校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依法組織收入;各項收費必須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收費範圍和標準,並使用符合國家規定的合法票據;各項收入必須全部納入學校預算,統一管理,統一核算。

3、學校要自覺執行“收支兩條線管理”的原則,各項經費必須及時足額上繳學校,做到票款同步。

(二)、支出管理

1、支出是指學校為開展教學活動及其他活動發生的各項資金耗費和損失。包括:事業支出、建設性支出、經營性支出。

2、學校的支出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務規章制度規定的開支範圍及開支標準,精打細算,厲行節約,使各項支出發揮出最大的經濟效益。

3、學校要加強對支出的管理,各項支出應按實際發生數列支,不得虛列虛報,不得以計劃數和預算數代替,學校支出須使用合法票據。

4、嚴格開支審批手續和批准許可權:10000元以下支出,由校長審批;重大資金使用,根據“三重一大精神”須由校務會議集體討論決定,然後再由校長審批;維修、基建、綠化、裝置添置,由校務會議集體討論後報上級部門備案或審批。

5、支票領用必須由部門主管領用並交於經辦人員,領用前必須在財務處作好登記。

(三)、財會人員職責

1、學校會計解結算中心具體負責本單位的財務會計工作,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做到憑證合法、手續完備、帳目清楚、數字準確、及時記帳、按時結帳、如期報帳、經常分析、如實反映情況。並運用會計資料進行科學分析,做好學校領導參謀。做好學校的收費管理,制止亂收費。

2、出納人員應熟悉、掌握財務制度和收支標準,認真把關,嚴格審查原始憑證,以合法、完整的原始憑證為收入和支付的依據,對不符合制度和規定的經濟業務,不予辦理和報銷或要求退還補正。嚴格遵守現金管理制度,控制庫存現金限額。(本文來自於範-文-先-生-網)及時辦理現金、銀行收支業務,及時登記現金及銀行日記帳,做到日清月結。妥善保管現金、有價證券及應收票據,嚴格掌握庫存現金限額和現金使用範圍,不得以白條子抵充現金,也不得坐支現金。嚴格空白支票和票據管理,銀行印鑑分人保管,確保資金安全。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3、報帳人員負有出納的職責外,還應做好以下幾點:

⑴、及時將學校收入解繳銀行,並將收入記帳聯和銀行存款回執交學校會計人員入帳;

⑵、在500元備用金範圍內支付學校各項支出業務,並及時向學校報帳;超過500元的支出業務應按批准許可權規定,報校長審批後支付。

4、財會人員應認真做好會計核算工作。記帳憑證每月應連續編號、認真複核、及時列印、妥然貼上,發現有錯及時更正,確保會計核算資料的準確性。

由於憑證錄入錯誤而導致會計帳簿發生錯誤,只能通過調整憑證的方法進行調整,即另編記帳憑證以紅字衝錯誤憑證,重新編制正確憑證,任何人不得通過其他操作對機內帳簿作無痕修改。

5、報表是進行會計資訊綜合的重要手段,是反映學校一定時期財務狀況和事業發展成果的總結性書面檔案。會計報表必須實行全市統一格式,不得隨意修改報表格式和確定報表檔名稱,並按規定要求報送。做到內容完整,資料準確,報送及時。

6、做好財務分析。學校的財務分析是財務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財務分析的內容包括學校事業發展和預算執行、資產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和專用基金變動、財務管理以及事業和業務工作完成情況、存在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等。

三、固定資產管理

學校固定資產是國家財產,是保證教育、教學工作,滿足師生生活所必須的物質基礎。學校應加強對固定資產的使用管理,充分發揮其作用。

1、固定資產的管理和使用。

學校固定資產的管理必須貫徹“統一領導,分工負責,管用結合,合理調配,物盡其用”的原則,建立健全管理和使用制度,充分發揮固定資產的作用。

財產總保管員負責財產明細帳的管理,做好固定資產的驗收保管、頒發、調撥、登記、維修工作,定期檢查核實分管的財產。當分保管員調換時,負責監督交接工作。

財產保管員分管財產、裝置的保管、使用、維修,隨時記錄分管財產的變動情況,定期(每學期一次)清查盤點,做到帳卡物相符。學校財產、裝置由總務處統一調配使用,專用裝置要專管專用,財產裝置的使用須有領用、借用、回收手續,努力提高使用效率。

學校教職工調離,必須辦理公物歸還移交手續,經財產總保管員簽字後,學校行政才可辦理調動手續。

2、資產的帳、冊

財產分保管員應對分管固定資產建立財產登記清冊,記錄所分管財產的品名、規格、數量、單價、價值等。

學校必須做到帳冊記錄齊全,帳物相符,帳帳相符。

3、固定資產減少的鑑定、報批

學校固定資產的報廢、報損和轉讓,一般經學校負責人批准和7人資產處置小組討論。房屋、建築物、車輛等的大型、精密、貴重裝置儀器的報廢、報損和轉讓,要經過有關部門技術鑑定,經主管部門或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財政部門批准後予以核銷。

固定資產經鑑定不能使用且無使用價值時,應填寫固定資產報損單,經學校負責人批准和7人資產處置小組討論方能報損,並作相應的帳務處理,申報表一份交會計作記帳憑證。收回的變價款上繳財政。

學校應當定期或不定期地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年度終了前應當進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盤點,對固定資產的盤盈盤虧應當按規定程式及時處理。

四、收費管理

嚴格收費管理,加強行風建設,學校要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常抓不懈,嚴格要求,規範學校收費行為,樹立教育的良好形象和聲譽。

健全收費許可證制度。學校必須在收費前依據有關檔案及時向物價部門辦理《收費許可證》的申領和變更手續;實行收費公示制度,嚴格按規定亮證收費,公開學校收費專案和收費標準,自覺接受社會的監督;規範學校收費票據,嚴禁自制或代用其他票據,票據的結報實行“向誰購領向誰結報”的辦法。

加強代管費的管理,代管費要按規定統一收繳,集中管理,單獨核算,專款專用,按規定專案列支,每學期結束前必須按實結清,列明細向學生公佈,餘額退還。

五、內部牽制制度

為了在經濟業務處理中查錯防弊,以保證會計資訊質量和學校財物的安全完整,各校應制訂學校內部牽制制度。

凡涉及款項和財物收付、結算及登記每一項經濟業務的處理過程,必須由兩人或兩人以上共同分工負責。

經費的報銷需有經手人、驗收人(或證明人)簽字,報校長按許可權審批後才能辦理。重大經濟業務須經校務會議研究決定。

帳、錢、物相互獨立分管。貨幣資金實物形態保管和反映貨幣資金增減變化記錄完全獨立。財產物資保管和反映財產物資增減變化的記錄完全獨立。

簽發支票所使用的印鑑,有學校領導和學校報帳員分別保管。

實行財務公開、民主理財,增強學校財務工作透明度。學校應建立財務審查小組,對學校經費收支情況每月進行審查,公開學校經費收支的專案和內容,加強群眾性的財務監督。學校年度收支預、決算應向教工代表大會報告,接受審議。

國小財務管理制度4

為規範我校財務管理,建立健全學校內部財務的約束機制,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學校各項事業的發展,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重大貨幣資金支付集體決策和審批制度:

第一條學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事業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係,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關係,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係。

第二條學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學校預算,並對預算執行過程進行控制和管理;科學配置黨校資源,努力節約支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規範校內經濟秩序,如實反映學校的財務狀況,對學校經濟活動的合法性、合理行監督。

第三條學校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財務管理體學校的財務工作,實行校長責任制。

第四條學校的財務工作實行校長負責制。財務主管協助校長全面領導學校的財務工作,並按校內管理設定二級財務負責人和財務人員等經濟責任制。

第五條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事業單位會計制度》、以及國家有關財經法律法規,結合學校具體情況和管理要求,制定各項財務規章制度及校內經濟政策。

第六條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預演算法》,根據學校各項事業發展計劃,統一編制學校綜合財務收支預、決算,並對預算執行過程進行控制與管理。

第七條建立健全會計工作制度和內部控制制度,對全校經濟活動進行財務監督。

第八條依法組織學校收入,積極為學校事業發展組織資金,統籌安排排程學校各項經費,努力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第九條認真開展會計核算工作,及時、準確、完整地確認、歸集、記錄和反映學校財務收支活動中的會計資訊,編制和報送會計報表。

第十條對經濟活動進行分析和預測,定期向校長辦公會議彙報財務工作情況,為領導在財經工作上的科學決策提供;參考依據,當好參謀。

第十一條按照“統一領導,分級管理”以及事權與財權統一的原則,根據管理層次分為校長、財務主管、有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和會計人員經濟責任制。要分級負責,一級管一級,一直抓到基層,確保各級負責人在財經工作中切實履行責任義務。

第十二條學校全部財經工作由校長統一領導,重大經濟專案由校長辦公會討論決定,按照統一管理,分級負責落實。對學校制度規定或領導集體研究決定的經濟事項,實行主管財務校長“一支筆”審批,校長加簽制度。

第十三條據財政部“關於加強貨幣資金內部控制的若定”的要求,對重要的貨幣資金支付業務,實行集體決審批制度。未經集體研究決定,任何個人無權決定劃轉貨幣資金,並建立責任追究制度,防範貪汙、侵佔、挪幣資金等行為。

國小財務管理制度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和加強中國小校的財務管理,深化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促進我縣教育事業發展,根據《國務院關於深化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的通知》(國發〔20xx〕43號)檔案精神和《事業單位財務規則》、《中國小校財務制度》,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全縣各級人民政府舉辦的普通國中、職業國中、九年一貫制學校、普通國小、特殊教育學校,高階中學等也可參照執行。

第三條、中國小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度;堅持量入為出,勤儉辦學;正圈理事業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係,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係,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係。

第四條、中國小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部門預算,實行國庫集中收付、政府採購和預算外資金收支兩條線管理;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對學校經濟活動進行核算和監督。

第二章、財務管理體制

第五條、按照農村義務教育“以縣為主”的管理體制要求,以中國小經費實行“校財局管”的管理辦法,並由縣級財政、教育行政部門及農村中國小共同組織實施。

縣級財政部門的主要職責:按有關政策和要求,組織預算編制工作,按規定程式和時間下達預算控制數和批覆農村中國小預算;按批准的.農村中國小年度預算和用款計劃,及時撥付資金。每年新學期開學前,要按國庫直接支付或授權支付的辦法,保證農村中小轉資金及時到位;對農村中國小預算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使用效果進行考核;定期向縣級人民政府報告農村中國小預算執行情況;定期向上級財政部門報告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實施情況。

縣級教育部門的主要職責:在編制好本級教育行政部門預算和執行部門預算的前提下,組織、指導農村中國小校編制本單位年度預算草案,彙總報送同級財政部門;根據縣級財政部門下達的預算控制數和預算批覆,向各農村中國小下達預算控制數和年度預算;彙總稽核農村中國小校用款計劃,及時向財政部門提出申請;加強教育經費的管理和監督,對農村中國小校的預算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內部審計;定期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報告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實施情況。

農村中國小校的主要職責:認真落實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的各項政策,在校長的領導下,組織學校教務、總務、財務和教師代表研究、確定預算建設草案,報各鄉鎮中心學校彙總,各中心學校在規定的時間報送縣教育局;根據學校的實際情況,按批准的年度預算向縣教育局申報用款計劃,按要求定期報送預算執行情況報表。

第六條、按照財政“四項”的要求,中國小校的財務嚴格實行部門預算、國庫集中支付、政府採購、收支兩條線管理。建立健全中國小校預算編制制度,各項收入統一編入縣級財政預算,並由縣級財政部門按照財政國庫管理體制的規定辦理資金支付。

第七條、以鄉鎮中心學校為單位分別設立中國小財務核算點,以學校(教學點)為基本核算單位,分別按政策規定的標準,核算中國小經費,各中學和村小(教學點)實行報帳制,但學校的資金所有權、使用權、財務自不變。中國小校的賬戶按照國庫單一賬戶體系管理的規定,在本地金融機構開設零餘額賬戶,核算學校的財務收支,賬戶的管理按照國庫集中收付管理的相關規定。

第八條、各鄉鎮中心學校的財務核算點要有專門人員擔任會計、出納工作一般鄉鎮2-3人,鄉鎮3-4人。各中學和各國小隻設立報帳員,財務核算點分別為各中國小校設立帳本。中學財務核算點的會計負責為有關中學代理記帳,國小財務核算點的會計負責為各國小代理記帳,並辦理學校的會計核算、資金收付、會計報表、檔案管理等財會業務。學校可成立教職工推薦產生的理財小組,負責對學校每月收支彙總表進行初審,校長終審。學校對會計原始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負責。

第九條、從事財務工作的人員必須由具備會計從業資格的人員擔任,學校財務人員要保持相對穩定,不得隨意撤換和調動。

第三章、預算管理

第十條、按照財政“四項”的要求,中國小校必須編制完全的部門預算,將學校的各項收入和支出全部納入部門預算,統一納入縣級財政預算。

第十一條、預算編制原則

預算編制應正確體現和貫徹國家有關法律、政策、方針和規章制度,嚴格執行《預演算法》、《教育法》和《義務教育法》,堅持“量入為出,收支平衡,保證重點,公開透明”的原則,不得編赤字預算。

第十二條、預算編制

中國小校預算主要包括收入預算、支出預算、政府採購預算。收入預算包括財政補助收入、事業收入、勤工儉學收入和其他收入;支出預算主要包括基本支出(人員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公用支出)和專案支出等。

中國小校預算編制時應將預算內、外收入全部納入預算,統籌考慮。本著量入為出的原則,合理安排各項支出,重點保證教職工工資、公用經費、校舍維修改造、資助僻生等支出。

第十三條、預算執行

各中國小校在預算執行過程中,應視資金的用途,採取網上申請或手工填寫《中國小校用款計劃表》,向教育財務部門提出用款計劃,教育局財務部門對各學校的用款計劃稽核彙總後報財政部門,財政部門根據教育財務部門分校彙總表對各學校所需資金進行直接支付或授權支付。

第十四條、預算調整

中國小的預算執行中原則上不予調整,但國家政策發生變化或自然災害等不可預見因素,直接影響到中國小正常教育教學活動時,可由中國小校提出預算調整申請。預算調整的申請應包括調整的事項和原因、調整的必要性、調整的金額等。預算調整必須符合法定程式。

中國小校的預算支出應當按照預算科目執行,即按申請(指定)的用途使用資金。不同預算科目之間的預算資金需要調整使用的,必須報縣財政部門批准,不得擅自改變資金用途。

第四章、收入管理

第十五條、中國小校依法從各渠道取得的收入必須全部納入部門預算管理,不得隱瞞、截留、坐支、挪用,不得公款私存,謀取私利。取得收入時必須使用財政部門統一印製的票據,並嚴格按照收支兩條線管理,納入財政專戶儲存。

第十六條、中國小校的收入主要有財政補助收入、事業收入、勤工儉學收入、其它收入等。

中國小校代收的課本費、作業本費等不屬於學校收入,但必須納入財政預算外資金專戶儲存,在學校財務部門通過往來賬戶核算,代收費收入應與學生結算,多退少補。

第五章、支出管理

第十七條、中國小校的各項支出,必須按國家和當地的統一開支範圍和定額標準執行。嚴格區分人員經費、公用經費、專案經費的使用,保證專款專用。和省用於農村義務教育的經費不得挪作它用,和省補助的中國小校公用經費不得用於償還各類非債務。

第十八條、中國小校支出包括:人員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公用支出、專案支出、勤工儉學支出、撥出經費、上繳上級支出、結轉自籌基建支出等。

人員支出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獎金、社會保障繳費和其他人員支出等。

對個人家庭的補助支出主要包括離退休費、退職費、撫卹和生活補助費、醫療費、住房補貼、助學金和其他補助支出等幾項。

公用支出是指維持學校正常運轉和滿足基本辦學需要而形成的支出,包括日常公用支出和專項公用支出。日常公用支出主要有: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郵電費、取暖費、交通費、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福利費、勞務費、租賃費、零星維修費、專用材料費、工會經費、其它日常支出等;專項公用支出主要有:辦公裝置購置費、專用裝置購置費、交通工具購置費、圖書資料購置費、其他專項支出等。

國小財務管理制度6

一、會計人員工作職責

㈠按照國家財務制度的規定,認真編制並嚴格執行財務計劃、預算,遵守各項收入制度和收費標準,遵守費用開支範圍和開支標準,分清資金渠道,合理使用資金,從經費角度上保證教學計劃的完成。

㈡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帳、算帳、報帳,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日清月結。按要求編制會計報表,按期上報,妥善保管會計憑證、帳簿、報表等檔案資料。

㈢按照勤儉建國,勤儉辦事的原則,定期檢查、分析預算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經費使用效果,發現浪費現象,及時向領導提出改進措施。

㈣遵守、宣傳、維護國家財務制度和財經紀律,認真執行《會計法》,保護公共財產安全,同一切違法亂紀行為作鬥爭。

㈤按月做好經費分類帳,瞭解和掌握專項經費的情況。

二、出納人員工作職責

㈠根據國家發展事業的方針批准的計劃和預算,及時合理地供應資金,正確執行單位預算計劃。貫徹艱苦創業,勤儉節約的方針,堅持少花錢多辦事,充分發揮資金使用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積極促進教育事業計劃的圓滿完成。

㈡遵守各項收入制度和收費標準,遵守費用開支範圍和開支標準,嚴格按照財務制度、現金管理制度、銀行結算制度以及財務工作規範辦理各種收付款業務。

㈢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帳、算帳、投帳,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日清月結,帳帳相符,帳款相符,帳單相符帳表相符。

㈣根據核算中心的規定,及時正確交接原始憑證。

㈤遵守、宣傳、維護國家財務制度和財經紀律,認真執行《會計法》,保護公共財產安全,同一切違法亂紀行為作鬥爭。

國小財務管理制度7

第一條為規範中國小校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教育事業發展,根據上級有關檔案精神,結合我鎮中國小校特點,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中國小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事業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係,社會效益和經濟利益的關係,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係。

第三條中國小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學校預算;依法多渠道籌措教育經費;規範資金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規範學校經濟秩序,維護學校聲譽;如實的反映學校財務狀況,為領導決策提供必要的資料資料;對學校經濟活動的合法性、合理性進行監督。

第二章收入管理制度

第四條收入是指學校開展教學活動依法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收入主要包括:教育經費撥款、教育附加撥款、上級補助收入、撥入專款、事業收入(如:住宿費、其他事業收入)、捐贈收入、其他收入(如:利息收入等)。

第五條學校的各項收入要全部納入單位預算,統一核算,統一管理。財政撥款和上級補助收入直接列單位預算;學校收取的各種代收費、農村學校收取的幼兒經費都要納入學校經費帳戶統一核算。所有經費都不得截留或隱瞞,事項發生後15天內不辦理經費解繳手續的視為挪用教育經費,對單位領導人和經辦人進行通報並處以違規金額3-5%罰款。情節嚴重的上級部門處理。

第六條學校面向學生收取的各項費用,除出具收費票據外,一律要填寫收費情況統計表,必須經班主任和學校領導核實簽字後,隨票據報財務人員記帳。

第三章支出管理制度

第七條支出是指中國小校為開展教學及其他活動發生的各項資金耗費和損失,主要包括:事業支出、專項支出。

第八條各項支出應分清性質和型別,正確列支和歸集。專項支出要與撥入專款配比。

第九條單位支出按下列口徑辦理:(1)購入的辦公用品可直接列報支出,購入其他各種批量物品在領用時憑出庫單列報支出。(2)購入固定資產,經驗收後列報支出,同時記入“固定資產”和“固定基金”科目。(3)其他各項費用,均以實際報銷數列報支出。

第十條人員經費支出,必須嚴格執行人員編制管理制度。嚴格控制發放獎金、福利、補助。凡發放獎金的,首先要考慮有資金來源,不得舉債發獎金;其次要制定考核獎懲辦法並嚴格按考核結果發放。並將考核結果隨獎金髮放表報財務部門備查。

第十一條各單位的公用經費應在教育局核定的預算額度內,根據單位實際業務支出需要,按月有計劃、合理地使用。凡因實際情況,超出全年預算指標的,

需打報告,經縣局同意,方可列支。支出時要嚴格堅持開支標準。對不該報銷的專案,做到堅決不報。如發現不該報銷的而報銷,由經辦人和審批人負責追回所報資金。追不回的資金,由校長和財務人員各承擔50%。學校重大支出要經學校領導班子集體會辦,會計人員根據財會制度把住報銷關,不辦無計劃開支,不辦理超標準開支,不辦理手續不全的開支。大宗物品購置,應在充分論證的基礎上制定購置方案;一次支出國小在2000元以上,初級中學在3000元以上。第十二條基建工程專案必須先經縣教育局稽核同意後,按先立項後預算再招標,最後與承建單位簽訂合同的程式進行。專案實施過程中如需變更,應按程式辦理報批手續,工程完工後應及時辦理工程造價決算,報有關部門審計。未完成上述程式的基建工程專案,會計不予辦理付款手續,付款時,承建單位必須持稅務部門開具的建築專用發票。

第十三條校舍維修、裝璜專案,應在充分論證的基礎上制定維修和裝璜方案,打報告送縣局計財科,經教育局稽核同意後,再辦理有關手續。

第十四條業務招待費管理。業務招待必須堅持勤儉節約,量力而行的原則,對各類活動或來客確需招待的,原則上安排在學校食堂就餐,所有業務招待費必須在事業支出—公用經費—業務招待費目節科目中核算。並每學期向教職工公佈一次。

第十五條差旅費用管理。縣內不發出差補助費,縣外按規定標準執行。外出開會辦事原則上不得使用出租車,差旅費報銷要一事一單注清楚事由,所有差旅費用必須在事業支出-公用經費-差旅費目節科目中核算。

第十六條培訓費用管理。凡是要報支培訓費用的,在按有關經費開支標準執行的同時,都必須附有縣教育局通知或相關的批准手續,否則不予報銷。

第四章資產管理制度

第十七條流動資產指現金、各種存款,應收及暫付款項、借出款、存貸等。第十八條學校收取的各項經費都必須在當日解繳銀行,不得“坐支”,不得“白條”抵充庫存現金。

第十九條學校報帳員根據業務開支情況,及時結報,補足備用金。各學校應記好現金日記帳。

第二十條各學校都要健全固定資產臺帳,做到帳物相符,在支報固定資產購置價款時要同時進行固定資產核算。固定資產按性質進行分類,一般分為六類:房屋(分為教學用房、生活用房、辦公用房、其他輔助用房)和建築物(分為道路護欄、綠化景點、圍牆、運動場、其他建築物);專用裝置(分為實驗裝置、實習裝置、文體裝置、其他專用裝置);一般裝置(分為辦公裝置、車船、醫療裝置、炊事裝置、服裝、其他一般裝置);文物和陳列品;圖書;其他。

第二十二條固定資產的計價:(1)購入、調入的固定資產,按照實際支付的買價或調撥價、運雜費、安裝費等記帳,購置車輛按支付的車輛購置費及附加費計入購價之內。(2)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按建造過程中實際發生的工資、材料、費用全部成本記帳。(3)在原有固定資產基礎上進行改建、擴建的固定資產,按改建、擴建的支出減去改建、擴建中的材料變價收入後的淨增加值,增記固定資產。(4)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按照同類資產的市場價格或根據捐贈者所提供的價值憑據記帳。接受固定資產時發生的各項費用,應計入固定資產價值。(5)盤盈的固定資產,按重置完全價值記帳。(6)已投入使用但尚未辦理移交手續的固定資產,可先按估計價值入帳,待確定實際價值後,再行調整。購置固定資產過程中發生的差旅費不計入固定資產價值。

第二十八條固定資產的報廢和轉讓。學校必須提出申請,經縣教育局和縣國資局等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財會部門即時作資產核減的帳務處理,對因佈局調整需要撤併的學校資產的.處置。

第二十九條固定資產的清查盤點,學校應對固定資產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每年暑期要進行一次全面清查,根據清查結果編制“固定資產盤存盈虧毀損表”,並按規定報請有關部門審批處理,財會部門要根據處理意見及時進行帳務調整。

第五章財務監督制度

第三十四條各學校要成立5—7人的民主理財領導小組,財務單列的學校,每學期結束,進行一次民主理財,並把招待費用、差旅費用以及一學期末的收支結餘情況,向教代會做一次報告。理財小組對一學期來的收支情況作出評價。農村中國小每月進行一次民主理財。合理的支出發票和收費統計表,加蓋民主理財專用章後,再由報帳員按程式報帳。

第三十七條本制度從20xx年1月1日起執行。

國小財務管理制度8

為加強我校公用經費管理,規範公用經費支出行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財政部、教育部《農村中國小公用經費支出管理暫行辦法》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用經費是指保證學校正常運轉、在教學活動和後勤服務等方面開支的費用。

公用經費開支範圍包括:教學業務與管理、教師培訓、實驗實習、文體活動、水電、交通差旅、郵電、日常專用材料等購置,房屋、建築物及儀器裝置的日常維修維護等。

二、公用經費不得用於人員經費、基本建設投資、償還債務等方面的開支。

三、公用經費是學校經費綜合預算的重要組成部分,應按生均標準列入年度預算,實現收支平衡,規範收支行為。

四、加強實物消耗核算,建立規範的經費、實物等管理程式,厲行節約,提高經費使用效益。

五、建立物品採購登記臺賬,建立健全物品驗收、進出庫、保管、領用制度,明確責任,嚴格管理。

六、公用經費使用情況每月進行公示,接受師生和群眾的監督。

國小財務管理制度9

一、學校食堂必須設立專賬,設一名兼職或專職會計和一名兼職出納,對學校的食堂財務進行核算和管理。

二、學校學生食堂設立專用銀行存款賬戶,學生食堂所有收入必須按時繳存學生食堂賬戶,超過1000元現金必須開票入賬。

三、所有的支出必須有票據,會計憑票入賬。購物一次超過100元以上須報請學校校長審批,並由2人同時採購。發票必須有售貨人或單位簽章及經辦人員、校長簽字後才能入賬。

四、實事求是核實食品成本,嚴格實行零利潤原則,確保國家財政補助資金100%用於學生營養午餐,不得剋扣、截留、擠佔和挪用專項資金,確保食堂正常運轉,千方百計為學生服好務。

五、規範食堂的貨源渠道,糧油實行政府採購配送,蔬菜、調料、肉類等自行採購,大宗物品採購由學校行政會提議,提交校委會或教職工大會討論通過後方可採購。

六、學校不得將雜費、招待費等放在學生食堂報賬,禁止侵佔學生利益。

七、學校食堂財務做到日清月結,每月按時公示相關內容,接受師生和群眾的監督。

八、學生食堂的賬務憑證不得隨意銷燬。

九、各校每月及時向中心完小報賬,中心完小也要接縣局要求按時報賬。

國小財務管理制度10

一學校財務工作任務

認真貫徹執行上級財政制度和財經紀律,本著精打細算,勤儉節約的原則,對學校各種資金的使用,進行合理的分配和有效的核算控制。通過記帳算帳報帳等一系列程式,反映資金的使用情況;完善財務規章制度,堵塞漏洞,嚴格監督資金的有效使用。對學校教育經費實行“分級管理,經費包乾,超支不補,結餘留用”的辦法,做到量入為出收支平衡。

二經費收入管理

學校財務部門管理以下各項資金:

a)上級撥入的事業經費專項撥款基本建設撥款。

b)上級撥入的預算外資金。

c)學生學雜費收入。

d)各種捐贈款項收入。

e)其他雜項收入等。

財務部門對事業費基建經費和學校預算外收入應分開管理,嚴禁將預算內經費轉入預算外使用。

三經費計劃管理

a)學校向財務部門提供下度需要的裝置和主要專案費用的開支計劃,由財務部門據此作出下度預算,經主管校長稽核。

b)學

校根據上級下達的當經費數,安排相關工作。

c)在經費使用中應堅持嚴格按計劃用款專款專用的原則,並自覺接受審計部門的審計,若確需要更改專案,須經領導簽字批准。

四經費使用管理

費用報銷一律先由科室負責人簽字後校長審批,然後到財務室報銷。

預算外的各項經費,應嚴格按照財務制度規定,在領導稽核批准的專案和限額內開支使用。

教職工因公出差借款,由校長批籤。

物資採購人員為各部門購物借款,由總務部門根據使用部門提供的採購計劃數擬出借款金額,經總務部門負責人批籤後,採購人員方可到財務部門辦理借款手續,採購裝置的借款金額在元以上,須經主管校長批籤。

任何人不得因私借用公款。

五計憑證帳票報表以及會計檔案管理。

a)學校財務部門應按照財務制度和學校的有關規定,認真稽核各項原始憑證。符合財務規定的開支單據給予報銷,不符合規定的單據,不予報銷。否則,追究當事人責任。

b)學校財務部門,應按會計制度對各類經濟業務事項,通過會計憑證及時記帳算帳。做到日清月結,手續完備,內容真實,帳目清楚,數字準確,資料齊全。

c)財務部門各經辦

人員,應按崗位要求,按時向主辦會計提供各項經費開支的明細科目餘額表,供主辦會計編造會計月報季報度決算報表。編造的各種報表,經主管校領導審閱同意後,報上級主管部門。

d)財務部門各崗位經辦人員,應按財務檔案管理要求,將會計憑證帳薄財務計劃會計報表,以及有關開支的經濟檔案資料,分類清理裝訂編號造清單送交主辦會計彙總,編造移交清冊,送交學校檔案管理。

e)財務部門除向上級報送財會報表外,及時向領導反映不合理開支和超支的情況,協助領導管好用好資金。

六財務監督與檢查

學校財務部門應認真執行財務制度,維護財經紀律,對於不執行計劃,違反財務制度和財經紀律的開支,財務人員有權拒絕付款或報銷,同時報領導處理。

學校財務部門有權對學生財產物資的使用和保管部門進行財產物資的核對和檢查,以保證國家財產物資的完整和安全。

國小財務管理制度11

1、會計要計好賬,並在每學期放學工作安排會上由全體教職工集體稽核。

2、學校大宗物品的購置要在教代會上通過,並通過政府採購的渠道進行採購,不得自行購置。

3、學校的主管領導購置分工明確,總務負責後勤、日雜等物品的購置,教導處負責教學及辦公有關物品的購置,其他教師要購置物品要報學校主要領導批准,凡私自或未經批准購買的物品一律不予報銷。

4、總務處要對學校班級及各科室和教師辦公室的物品造冊登記,嚴格管理,定時不定時的清查,實行誰使用,誰負責,誰保護,損壞誰賠償的原則。

5、總務處要對學校儀器、圖書造冊登記,並建立借閱借用登記冊,確保不遺失,不損壞,高效率利用。

6、學校教職工培訓學習及公差享受差旅費報銷,培訓學習報銷報名費(憑發票),往返車費,餐費,需要住宿的報銷住宿費。公差及資料上交、物品購置儘量捎、帶、集中購買的方式,節約開支,學校只對專門的公差予以報銷。

7、學校對差旅按如下標準報銷:平子境內及方圓,只報銷往返車費;慶陽市以內報銷往返車費,餐費每天按20元標準進行報銷,需要住宿的每晚按50元標準進行報銷;學區內的監考閱卷等活動按每人次20元標準進行報銷,不再報銷其他費用或組織集體用餐。

國小財務管理制度12

一、財產管理細則

(一)學校的財產管理工作,由校長主管,後勤總務處具體負責。

(二)財產管理員要認真做好校產、校具及採購物品的登記、編號、保管工作,要做到帳物相符,每年清點一次。

(三)新購置的固定資產,必須符合審批、採購、驗收、報銷手續,經保管員和使用部門按實物、發票登記後方可使用。

(四)價值20元以上固定資產確係使用年久,又無法修復使用的,要辦理報廢手續,由使用部門提出報告,經總務處核實簽署意見後,主管校長批准。

(五)總務處配合政教處、少先隊、班主任,經常對學生進行愛護公物的教育,表揚好人好事,對故意損壞公物的學生要進行嚴肅處理。

(六)學校的教學裝置、實驗儀器、圖書等實行分級管理,責任到人。

1、教室財產的管理辦法:

①由班主任負責對班級財產的管理、登記;

②課桌椅實行學生責任制,誰損壞誰賠償原則;

③實物展示臺由班級負責管理,班主任總負責;

④若班主任調換,要做好交接手續;

⑤發現受損或被盜現象要及時向總務處彙報;

⑥每學年對公物愛護情況作一次檢查。由校長、總務處、政務處組成檢查評價小組,對班級的所有財產、牆面等做出等級評定,作為評比先進班級的條件之一。

2、專用教室財產管理辦法:

①專用教室要有專人管理,管理員把名單上報教導處、後勤處;

②專用教室制度要上牆;

③帳與物相符。要有報損記錄、出借記錄,若有不正常損壞要與後勤處聯絡,做好賠償工作。

3、辦公室的財產管理辦法:

①由辦公室號長負責管理、登記;

②發現財產損失或被盜現象及時向總務處彙報。

4、教師住房的財產由居住者各自負責保管,若工作調動,所有財產都要清點、歸還、銷賬。

二、財產領發出借細則

1、學校財產除已分配到各組、室、人之外,由後勤處保管員統一保管,教職員工因工作、學習和生活需要,領取或借用物品,通過保管員領取或借用,一律不得私自拿用。

2、領取或借用學校財物必須辦理一定手續。如消耗的辦公用品要簽名,儀器等器材借用須登記,並按時歸還。

3、學校的儀器、裝置等物,一般只供校內使用,外單位借用,要有正式介紹信,校長批准方可出借。

4、歸還物品,保管員要驗收,如有損壞、短缺,經查明原因,按責任大小和損壞程式賠償。

5、學校財產出借時間不宜過長,日常用品等要求在24小時內歸還,其它物品按規定借期歸還,超規定時間責令歸還。

三、財產損壞賠償細則

1、學校財產、實行“誰使用、誰保管、誰負責”的原則,損壞、遺失要賠償(自然損耗辦理報損手續),賠償分現金、實物或限期裝修等。

2、(1)打破玻璃一塊(按規格)40元

(2)損壞日光燈一盞(按貨質)200元

(3)損壞凳桌腳(照實際量)5—10元

(4)損壞凳桌面、門窗等(實際量)5—20元

(5)損壞花木按花木實際價賠償

(6)損壞體育器材、圖書、文娛用品、儀器、自來水龍頭等按價值現狀進行賠償。

(7)以實物抵償或負責修理,原則上三天內完成不得無故拖延。

(8)誰損壞公物由誰賠償,若查無人頭,室內應由班級或辦公室負責。

四、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從重賠款處理、直至紀律處分。

1、屢教屢犯,知錯不改者;

2、有人證、物證而拒不承認,態度惡劣者;

3、策劃、鼓動破壞公物者;

4、知情不報、包庇隱瞞者。

國小財務管理制度1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認真貫徹國家財政法規,切實加強學校財務管理,規範財務行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教育事業健康穩步發展,根據財政部《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和教育部《中國小校財務制度》,結合實際,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適用於東流鎮所有學校及幼兒園。

第二條基本原則: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好資金供給與事業發展需要、改善辦學條件和為師生提供服務的關係。

第三條主要任務:合理編制經費預算;規範資金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實行財政國庫集中支付、政府採購和預算外資金“收支兩條線”管理;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規範經濟秩序;對國小校及幼兒園經濟活動的合法性、合理性進行監督。

第二章收入管理制度

第四條收入是指各單位開展教學及其它有關教育工作依法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主要包括:教育經費撥款、教育附加撥款、上級補助收入、撥入專款、事業收入(如:幼兒園保育費等)及其他收入。

第五條各項收入要全部納入單位預算,統一核算,統一管理。財政撥款和上級補助收入直接列入單位預算;預算外資金必須及時全額繳入財政預算外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代收服務性費用要納入單位賬戶實行往來結算。非財政撥款的學前班收費《安徽省政府非稅專用收據統一發票》,收費納入單位財務核算管理。

第六條中心校作為一個會計主體獨立核算要通過輔助賬等形式記載所屬辦學點的財務活動,同時做好財務指導和監督工作。

第三章支出管理制度

第七條各項支出應分清性質和型別,正確列支和歸集。專項支出要與撥入專款配比,要做的專款專用。

第八條支出要按下列原則辦理:

1、購入辦公用品要由單位財務管理領導小組指定專人辦理(兩人以上),履行驗收審批手續後可直接列報支出,對涉及政府採購專案的(如:大宗物品購置、房屋修繕等)要實行政府及東至縣教育服務中心統一採購。

2、購入固定資產,經驗收後列報支出,同時記入“固定資產”和“固定基金”科目。

3、其他各項費用,均以實際報銷數列報支出。

4、嚴格控制發放獎金和超標準搞職工福利。禁止用上級補助資金髮放獎金、搞職工福利,招待費按東至縣財政局、教育局規定比例標準支出,有預算外收入的學校和單位搞職工福利和開支招待費要控制在上級規定的比例之內。

5、公用經費要在核定的預算額度內,根據單位實際業務支出需要,要按計劃、合理地使用。支出時要嚴格堅持開支標準。對不該報銷的專案,做到堅決不報。重大支出要經中心學校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定,財務人員根據財會制度把住報銷關,不辦理無計劃開支,不辦理超標準開支,不辦理手續不全的開支。大宗物品購置,應在充分論證的基礎上制定購置方案。年初編制經費支出預算需經職工代表大會通過後上報教育行政部門,日常經費支出情況和年末經費決算情況,要定期向教職工公佈並對外公示,接受教師、學生、家長和社會各界監督。

6、基建工程專案必須先經教育局稽核同意後,按先立項再招標,最後與承建單位簽訂合同的程式進行。專案實施過程中如需變更,應按程式辦理報批手續,工程完工後應及時辦理工程造價決算,報有關部門審

計。未完成上述程式的基建工程專案,會計不予辦理付款手續,付款時,承建單位必須持稅務部門開具的建築專用發票。

9、校舍維修改造專案,應在充分論證的基礎上制定維修和改造方案,經教育局稽核同意後,再辦理設計、招標等手續。報支經費時要把有關批准手續附後,沒有批准手續的財務人員不得辦理結報手續。

8、差旅費用管理。要從嚴控制出差人數和次數,出差補助費按規定標準執行。外出開會辦事原則上不得使用出租車,差旅費報銷要一事一單注清事由,履行審批手續方可報銷,有預借差旅費的要在出差結束後一次結清。

9、學習培訓費用管理。學校領導和教師應按計劃、有目標的參加義務培訓,進一步學習掌握國家政策法規和教育教學義務,報支學習培訓費用時,在按有關經費開支標準執行的同時,都必須附有上級主管部門通知或相關的批准手續,否則不予報銷。

第四章資產管理制度

第十條流動資產管理

流動資產是指銀行存款、應收款項和庫存備品。

1、銀行存款是在當地財政國庫支付中心儲存的款項,必須做到日清月結,及時核對。

2、對已經發生的應收款項,應組織專人清理結算及時收回,不得長期掛帳。以後原則上不準出現新的應收款項。

3、庫存備品要登記造冊,要有專(兼)人員保管,要建立出入庫和領用發放簽字手續,並要定期進行清查盤點。

第十一條固定資產管理

固定資產是指一般裝置單價在500元以上,專用裝置單價在8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及建築物、儀器裝置、交通工具、傢俱用具等。單價未達到上述標準的,但使用時間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

如:學校的圖書、課桌椅、辦公桌椅、卷櫃等按固定資產管理。

1、各單位都要健全固定資產臺帳,做到帳物相符,在支報固定資產購置價款時要同時進行固定資產核算。

2、固定資產的計價:(1)購入、調入的固定資產,按照實際支付的買價或調撥價、運雜費、安裝費等記賬。(2)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按建造過程中實際發生的工資、材料、費用全部成本記賬。(3)在原有固定資產基礎上進行改建、擴建的固定資產,按改建、擴建的支出減去改建、擴建中的材料變價收入後的淨增加值,增記固定資產。(4)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按照同類資產的市場價格或根據捐贈者所提供的價值憑據記賬。接受固定資產時發生的各項費用,應計入固定資產價值。(5)盤盈的固定資產,按重置完全價值記賬。(6)已投入使用但尚未辦理移交手續的固定資產,可先按估計價值入賬,待確定實際價值後,再行調整。

3、固定資產的報廢和轉讓。單位必須提出申請,經教育局和國資局等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財會部門即時作資產核減的賬務處理。

4、固定資產的清查盤點。各單位應對固定資產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每年暑期要進行一次全面清查,根據清查結果編制“固定資產盤存盈虧毀損表”,並按規定報請有關部門審批處理,財會部門要根據處理意見及時進行賬務調整。

第五章負債管理制度

第十二條嚴格控制負債規模,防止債務的膨脹。因自然災害或其它特殊原因需要舉債的,必須經教育局審批後,方可辦理有關手續,各學校經批准所籌措的資金,必須專款專用。

第十四條定期清理負債,對各種負債都要整理列出還款計劃。對未經審批而舉債和造成財務赤字的學校,校長和財會人員予以通報批評,嚴重的追究校長和財會人員責任。

第六章財務監督制度

第十五條各學校都要成立由主要領導、財會人員、教學管理人員、教師代表民主理財領導小組。每年至少要進行兩次民主理財,集體稽核財務收支及結餘情況。重大財務事項,特別是財政預算內公用經費的撥入、使用情況要按要求進行公示。

第十六條各學校及幼兒園每學期結束後要把本學期的公用經費收入、支出情況(大宗支出要附文字說明),填報彙總表,上報中心學校。

第十七條本制度從20xx年9月1日起執行。如與上級規定有牴觸的地方按上級規定執行。

20xx年9月1日

國小財務管理制度14

第一條為了進一步保證中國小教育經費保障新機制的正常執行,規範學校的財務管理工作,提高教育經費的使用效益,促進學校各項工作健康、協調、持續發展,根據《教育法》、《會計法》、《事業單位財務規則》等檔案精神,結合單位實際,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學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量入為出、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好教育事業發展和教育經費保障的關係。

第三條學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科學編制學校預算,合理使用教育經費,如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為領導決策提供必要的財務資料資料;加強票據管理和資金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學校資產流失;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規範學校經濟秩序;對學校經濟活動的合法性、合理性進行監督。

第四條學校實行“統一領導、統一管理”的財務管理體制,校長對學校的財務工作負法律責任。學校負責人要按照《會計法》的規定,嚴格履行法定職責,對本單位財務行為的真實性、合法性負全部責任。必須保證財務人員依法履行職責,不得授意、指使、強令財會人員違法辦理會計事項。學校的一切經濟活動在校長的統一領導下,由新密市會計核算中心統一管理。學校所有的會計業務,必須納入新密市會計核算中心集中管理,嚴禁私設“帳外帳”、“小金庫”。

第六條強化學校預算管理,堅持“量入為出,統籌兼顧,保證重點、收支平衡”的原則,根據學校事業的發展、招生情況和學校的長遠規劃以及年度收支增減等因素來通盤考慮,科學編制,自求平衡。學校預算一經批准下達,必須嚴格執行,任何人不得隨意更改和變動,必須維護預算的嚴肅性和權威性,做到“無預算不開支,有預算不超支”。因政策變化或事業發展規劃有較大調整等原因,當年確需調整預算專案的,經報上級有關部門稽核批准後方可調整。學校收入全部納入學校預算,不得遺漏,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不得坐支和挪用。

第七條嚴格財務制度,加強支出管理

1、規範公用經費開支範圍。中國小公用經費主要用於保證學校基本運轉,教學活動和後勤服務等方面的開支。具體開支範圍包括:教學業務與管理、教師培訓、實驗實習、文體活動、水電、取暖、交通差旅,郵電、儀器裝置及圖書資料等購置,房屋、建築物及儀器裝置的日常維修維護等。嚴格控制非教學性支出和獎金福利的發放。

2、實行學校經費支出校長“一支筆”審批制度。報銷票據必須合法、合規,具備支出事由、日期、單價、數量、金額、經手人簽字、校長簽字等要素。

3、實行學校財務公開,民主理財制度。學校要認真執行財務公開的規定,重要開支事項(如大額商品採購的商品規格、採購人員的確定、維修專案施工單位的選擇等),必須經校領導班子、教代會或全體教職工會討論通過,並要留有書面記錄。每所學校要成立3-5人左右的理財小組,由公道正派,群眾威信高的人員擔任,負責對學校支出情況進行監督。學校要每學期要向教職工公佈財務收支明細賬目,接受教職工監督。

4、實行學校大額支出審批制度。學校大額支出必須事先報上級稽核批准,未經批准一律不準支出。原則上國小單項開支500元、中學單項開支1000元以上的,必須報中心校校長批准同意後方可開支。對弄虛作假者、隱瞞實情者、套取開支者按私分公款、貪汙挪用論處,一律追究校長責任。

5、嚴禁濫徵訂、濫發複習資料。各學校不準以任何理由給學生徵訂省、市、縣教育部門規定書目以外的學生學習資料以及各種測試題、複習題,切實減輕學生負擔。

6、嚴格控制差旅費支出,嚴禁私人用車公款報銷。差旅費支出單據必須註明具體事由、來往路線、參與人員,否則領導不予簽字,財會人員不予報銷。

7、嚴格控制招待費支出。

第八條加強中國小資產管理。中國小校要加強資產日常管理工作,必須規範建立固定資產臺賬,健全資產的購置、驗收、保管、使用、交接、維修等內部管理制度,並定期組織資產清查,做到賬賬相符、賬卡相符、賬實相符。中國小國有資產的出租、出借、出售、出讓、對外捐贈、抵押、擔保、報廢、報損等,應經學校領導集體研究,並報縣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財政部門審批,嚴防國有資產流失。

第九條嚴格執行上級檔案規定,按照財經紀律和法規要求,對違反財務規定、財經紀律的人和事將依法依紀給予嚴肅處理。

國小財務管理制度15

制度是為了為規範學校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學校教學業務的發展,所以我們一定要遵守制度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學校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事業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事業單位財務規則》、《濠江區教育系統單位財務內控制度》、《濠江區教育系統會計工作職責》和《濠江區教育系統出納工作職責》以及其他有關財經法規與教育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我校辦學特點,制定本學校財務管理制度。

第二條: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規範財務和會計行為;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厲行節約,杜絕奢侈浪費;正圈理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係。

第三條:財務管理的任務是:合理編制學校預算,並對預算執行過程進行控制和管理;科學配置學校資源,努力節約支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金管理,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規範校內經濟秩序;如實映學校財務狀況;對學校經濟活動的合法性、合理性進行監督。

第二章財務組織管理制度

第一節財務管理體制

第一條:校長對本校財務管理、會計核算和會計資料的合法性、真實性及完整性負領導責任。

第二條:本校財務工作接受上級主管部門以及財政、審計、紀檢、監察、稅務、物價等部門的領導、檢查、監督和業務指導。

第二節校長對財會工作的領導職責

第一條:貫徹黨和國家的財經方針、政策、法律和法規,執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的檔案精神,遵守各項財會法規和財經紀律。

第二條:對財會人員進行思想和職業道德的教育,定期進行專業業務培訓,提高專業人員的業務素質,提高理財水平。

第三條:領導財會人員建立健全本校財務規章制度,規範學校財務行為,對學校重點經濟活動制定財務控制和監督辦法。

第四條:堅持集中制原則,根據學校班子集體決定,對學校的重經濟事項作出決策,審閱學校各類報表,對財務管理提出指導性意見。

第三節會計工作職責

第一條:貫徹執行《會計法》、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及財務部門的各項財務政策、法規和制度。

第二條:負責工會財務、帳目等會計檔案的監督、使用、管理工作。

第三條:做好工會年度經費的預算、決算工作。

第四條:根據各項財務制度的規定,嚴格稽核預算執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提出改進措施。

第五條:嚴格遵守財經紀律,做好清帳、記帳、報帳工作,全面、準確、完整、真實地映會計資料,及時為領導決策提供可靠的會計資訊。

第四節出納員工作職責

第一條:在主管校長和主管主任的領導下,從事學校資金的收付、管理工作。

第二條:認真學習,應具有較高的思想素質、業務素質和心理素質;應具有較強的服務意識、育人意識、主人翁意識和合作意識。堅持原則,顧全域性,愛崗敬業。

第三條:認真學習、掌握並執行國家的財經政策及學校的財務工作制度。遵守財經紀律。

第四條:根據有關制度規定,及時認真做好經費、存款及其它各項費用的現金和轉賬的收付工作。對違犯政策、紀律、制度的一切收付有權並應堅決予以抵制。

第五條:在辦理各項收付工作時,要防止一切可能發生的差錯。如有差錯,及時彙報查明原因,並根據會計制度予以糾正。

第六條:根據每天發生的'收付憑證,分別現金和轉賬,及時按科目記好現金收付賬,銀行存款賬,核對現金庫存和銀行存款金額。做好現金收付日結單,月終做好結賬工作。

第七條:按照現金管理的有關規定和實施辦法,做好現金管理工作。庫存現金不得超過銀行規定的限額,不得以白條抵庫,不得保留賬外公款。

第八條:認真管好各項單據憑證,印章和鑰匙,嚴守各項數字機密。

第三章基礎管理制度

第一條:所有財務處理必須按照規定的步驟和方法進行。根據《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和《中國小財務制度》及財政局規定設定和使用的會計科目進行核算。根據會計制度的規定和業務管理的實際需要設定明細科目和輔助賬。

第二條:辦理任何一項經濟業務,必須按規定取得或填制原始憑證。經辦人應及時檢查原始憑證是否合法有效,內容是否齊全,印章是否完整、齊全和清晰,小寫金額是否相符,物品申購單和驗收手續是否齊全,原始憑證是否真實、有效及財務負責人是否同意報銷等。出納會計要根據稽核無誤的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

第三條:財務處理程式是:

(1)根據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

(2)根據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登記各種明細分類賬;

(3)根據記賬憑證登記總分類賬;

(4)月末,將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和各類明細分類賬的餘額與總分類賬有關賬戶餘額核對,同時將銀行存款日記賬與銀行對賬單核對。

7、正規中國小校財務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了進一步保證中國小教育經費保障新機制的正常執行,規範學校的`財務管理工作,提高教育經費的使用效益,促進學校各項工作健康、協調、持續發展,根據《教育法》、《會計法》、《事業單位財務規則》等檔案精神,結合單位實際,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學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量入為出、勤儉辦學的方針,正圈理好教育事業發展和教育經費保障的關係。

第三條學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科學編制學校預算,合理使用教育經費,如實映學校財務狀況,為領導決策提供必要的財務資料資料;加強票據管理和資金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學校資產流失;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規範學校經濟秩序;對學校經濟活動的合法性、合理性進行監督。

第四條學校實行“統一領導、統一管理”的財務管理體制,校長對學校的財務工作負法律責任。學校負責人要按照《會計法》的規定,嚴格履行法定職責,對本單位財務行為的真實性、合法性負全部責任。必須保證財務人員依法履行職責,不得授意、指使、強令財會人員違法辦理會計事項。學校的一切經濟活動在校長的統一領導下,由新密市會計核算中心統一管理。學校所有的會計業務,必須納入新密市會計核算中心集中管理,嚴禁私設“帳外帳”、“小金庫”。

第六條強化學校預算管理,堅持“量入為出,統籌兼顧,保證重點、收支平衡”的原則,根據學校事業的發展、招生情況和學校的長遠規劃以及年度收支增減等因素來通盤考慮,科學編制,自求平衡。學校預算一經批准下達,必須嚴格執行,任何人不得隨意更改和變動,必須維護預算的嚴肅性和權威性,做到“無預算不開支,有預算不超支”。因政策變化或事業發展規劃有較調整等原因,當年確需調整預算專案的,經報上級有關部門稽核批准後方可調整。學校收入全部納入學校預算,不得遺漏,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不得坐支和挪用。

第七條嚴格財務制度,加強支出管理

1、規範公用經費開支範圍。中國小公用經費主要用於保證學校基本運轉,教學活動和後勤服務等方面的開支。具體開支範圍包括:教學業務與管理、教師培訓、實驗實習、文體活動、水電、取暖、交通差旅,郵電、儀器裝置及圖書資料等購置,房屋、建築物及儀器裝置的日常維修維護等。嚴格控制非教學性支出和獎金福利的發放。

2、實行學校經費支出校長“一支筆”審批制度。報銷票據必須合法、合規,具備支出事由、日期、單價、數量、金額、經手人簽字、校長簽字等要素。

3、實行學校財務公開,理財制度。學校要認真執行財務公開的規定,重要開支事項(如額商品採購的商品規格、採購人員的確定、維修專案施工單位的選擇等),必須經校領導班子、教代會或全體教職工會討論通過,並要留有書面記錄。每所學校要成立3-5人左右的理財小組,由公道正派,群眾威信高的人員擔任,負責對學校支出情況進行監督。學校要每學期要向教職工公佈財務收支明細賬目,接受教職工監督。

4、實行學校額支出審批制度。學校額支出必須事先報上級稽核批准,未經批准一律不準支出。原則上國小單項開支500元、中學單項開支1000元以上的,必須報中心校校長批准同意後方可開支。對弄虛作假者、隱瞞實情者、套取開支者按私分公款、汙挪用論處,一律追究校長責任。

5、嚴禁濫徵訂、濫發複習資料。各學校不準以任何理由給學生徵訂省、市、縣教育部門規定書目以外的學生學習資料以及各種測試題、複習題,切實減輕學生負擔。

6、嚴格控制差旅費支出,嚴禁私人用車公款報銷。差旅費支出單據必須註明具體事由、來往路線、參與人員,否則領導不予簽字,財會人員不予報銷。

7、嚴格控制招待費支出。

第八條加強中國小資產管理。中國小校要加強資產日常管理工作,必須規範建立固定資產臺賬,健全資產的購置、驗收、保管、使用、交接、維修等內部管理制度,並定期組織資產清查,做到賬賬相符、賬卡相符、賬實相符。中國小國有資產的出租、出借、出售、出讓、對外捐贈、抵押、擔保、報廢、報損等,應經學校領導集體研究,並報縣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財政部門審批,嚴防國有資產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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